学校封闭式管理期间活动安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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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封闭式管理期间活动安排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武汉市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政府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学校封闭式管理期间活动安排方案 篇2
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学校,保证师生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运行,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师生错峰就餐方案,请全体师生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一、安排和要求
(一)就餐路线及安排
1.就餐路线:各班教室–教学楼楼梯–食堂院–进入学生食堂-对应窗口打饭菜-划定区域就餐-对应洗碗区域洗碗-教学楼楼梯回各班教室。
2.就餐时间:年级初一初二初三就餐时间11:4512:0012:15洗碗时间12:0012:1512:30洗碗地点教师餐厅洗碗池开水房洗碗池学生餐厅洗碗池
注:4月7日初三先开学上课,就餐仍按正常下课后时间进行,初一、初二全部到校后,再按本时间进行就餐。
(二)错峰就餐要求及流程
1、各班在班主任老师带领下,整班按规定路线有秩序地前往食堂,做到不提前、不延后,学生不脱离本班队伍,不大声喧哗。
2.各班学生在划定区域就餐时,就餐间隔在1米以上,就餐中不交流、少说话,避免交叉感染。
学生戴上口罩排好队,在食堂院门口集中值班教师测量体温学生戴上口罩按顺序到指定窗口打饭菜到指定位置后取下口罩就餐就餐结束戴上口罩到指定地点清洗餐具
(三)学生就餐要求
就餐前:
1.要养成饭前洗手的习惯,按照六步洗手法洗手。
2.各年级学生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就餐地点进行用餐。上课教师不准拖堂,无特殊情况不能擅自提前或推迟就餐。
就餐时:
1.文明就餐。要讲秩序,不拥挤,不扎堆,不追逐打闹,不起哄,不边吃边讲话。
2.节俭就餐。节约粮食,杜绝浪费,珍惜劳动成果,不剩饭菜,不乱扔垃圾。
3.严格遵守学校、食堂管理规定,服从值班教师的管理和调度。
带上餐具回到教室带至隔离室观察,并报学校处理
就餐后:
1.注意饮食卫生,及时、认真清洗餐具。不乱倒剩饭,剩余饭菜要倒在指定位置收纳桶;杜绝往垃圾桶里倒剩余饭菜。
2.节约用水。不乱开水龙头,洗刷时水龙头打开要适度,用水后要及时关水龙头。
(四)教师就餐要求
1.教师自带饭盒到教师餐厅窗口打饭,然后各自回办公室就餐或者分散就餐,不拥挤,不扎堆,不在餐厅逗留。
2.节约粮食,杜绝浪费。
二、就餐管理
(一)班主任管理
1.做好《食堂错峰就餐方案》的学习、落实工作。
2.各班班主任必须带队进餐厅,就餐时跟班监控。
3.对本班学生排队、卫生打扫等进行培训和指导。
4.每班可具体划分就餐小组,设立组长,各负其责,明确每个人的职责。
5.教育学生养成饭前洗手和餐后入班学习的习惯,对学生的检查考评,计入综合素质评价。
(二)教师管理
1.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的任课教师要按要求时间准时下课,方便学生按时就餐,无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得留学生。
2.班主任外出或其他原因,要委托同班老师认真做好班级就餐管理。
3.上体育课的班级下课后由体育委员整队后,从操场按照路线进入食堂打饭。
三、考评细则
值班领导、教师会每天对各班学生餐前、就餐、餐后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入班级考核,每周五中午放学前将班级考核交政教处。政教处、总务处对学生就餐情况随机检查、进行评比,并把存在问题及时在下周升旗仪式上反馈。
学校封闭式管理期间活动安排方案 篇3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封闭式管理期间活动安排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面从严从紧从细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强我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紧四方责任,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按照“四早”防控措施,加强学校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完善校园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科学、稳妥、高效处置校园涉疫情况。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疫情在校园扩散,严防校园疫情外溢。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白名单”管理
各学校建立“白名单”。建立分别以班级、年级、部门、教职工家属、第三方特殊作业人员等为单元的白名单,落实防控措施。各学校摸清校内所有人员(含保安、保洁、食堂员工、校内家属等)、第三方作业人员底数,不漏一人。入校人员实施“白名单”管理,“白名单”外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学校。
(二)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
1.师生员工加强健康自查。教职员工入校前做好健康自查,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凡是有发热、咳嗽、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报告病因等真实信息。凭医院排除新冠证明且发热等症状消失后可返校。
2.严格落实“早检、午(晚)检”。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检测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各高校、寄宿制学校应于每日上、下午第一节课前,晚自习后,在教室、图书馆、宿舍等门口等进行体温检测。
3.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检测、健康观察等工作的指导,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高校师生在本校的健康申报系统上报)上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日通报未按要求上报的学校。
4.加强师生员工的因病缺勤管理。落实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
(三)家校协同防控
健全家校协同防控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全员参与,各学校对师生员工及家长持续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多形式面向师生和家长开展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多形式引导家长自觉遵守防控规定,严格开展健康监测,教育孩子做好个人防护,凝聚防控合力,“一日常规”做到人手一册,确保应知应会,共同筑牢师生生命健康安全防线。鼓励家庭储备一定量的新冠抗原检测盒,家庭共同居住人有发热等症状时可及时检测。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家长“风险事项”向学校报告制度,家长从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内有本土病例地级以上市返深时,须按照防疫要求做好本人健康管理,还应及时告知孩子班主任。孩子共同居住人粤康码出现红黄码,或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病毒肺炎症状时,参照上述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市外在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内本土病例的地级以上市的师生,暂不返校(具体地市,另行通知)
(四)开展校园核酸及抗原检测
各区成立师生员工核酸检测专班,统筹安排校内核酸检测工作,提供返校后每日每校送检上门服务,所有师生员工在校内完成每周三检(周一、周三、周五),不漏一人。后勤、食堂、保安、保洁等岗位人员严格落实每日一检,来自防范区的人员落实每日一检,防范区内的学校所有师生员工落实每日一检。各学校储备一定量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有发热等十大症状等人员开展检测。
(五)大力推进疫苗接种
各学校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做好新冠疫苗接种服务和保障工作,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下,大力推进3-11岁学生第二针剂新冠疫苗接种、全市教职员工、60岁以上退休人员及高校学生加强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现到点即接、应接尽接。各学校登录“深圳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健康数据系统中查看本校师生新冠疫苗接种情况,主动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安排专场接种,积极引导未接种疫苗的师生员工尽快完成接种。
(六)加强校门管理
1.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进入校门须佩戴口罩,核验粤康码、身份信息等,并检测体温。居住在校外的教职员工上下班严格实行“两点一线”,进入校园须凭核酸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查验行程卡入校。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及时调整校园封闭管理要求及入校核验核酸检测、行程码信息等。保安要做好个人防护,穿着“三件套”(口罩、面屏、手套)上岗。
2.加强各类外来人员管理。外来(访客)人员经学校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入校时出示核酸阴性结果、粤康码绿码和行程卡(行程卡市外地区标记不得进入),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登记后可入校;外来(作业)人员,“白名单”人员或经批准人员,入校出示核酸阴性结果、粤康码绿码和行程卡(行程卡市外地区标记不得进入),测量体温等可入校;外来(医疗服务、课后服务)人员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查核酸、戴口罩、登记管理制度,凭有效证件证明进校。
3.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不同年级错峰到校、错峰放学。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时,不能进入校园。学校应合理划分缓冲区域,避免家长聚集,家长全程佩戴口罩。学校应教育引导学生在上下学路途中做好健康防护,避免人员聚集,尽可能做到学校、家庭往来“两点一线”。
(七)加强进校物品管理
食材类物品设定固定收货区,送货人全程佩戴医用口罩,送货人卸货,将货物放置指定区域,学校固定专人负责,收货期间着防护“五件套”(医用口罩、面屏、手套、防护帽、隔离衣),货物分层摆放,严格落实外包装消毒措施(消毒剂使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时间为30分钟)。快递、包裹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在学校门岗围墙内外指定区域,分别设置快递包裹专用架,分层整齐摆放,门岗保安人员签收后按规范消毒(消毒剂使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时间为30分钟),消毒后静置30分钟,再中转至围墙内快递包裹专用架,并建立详细登记台账(包括快递来源地址、收件人、签收人及中转人、消毒人、消毒时间、消毒方式等)。加强进口(入境)物品管理,师生确需购买境外物品的,按照“谁的物品谁负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深圳市校园境外输入物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进行管理。
(八)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各学校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传染病高发季节各学校可根据情况不定期开展,按要求严格实施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清洁活动、厕所革命、控烟禁烟行动等工作;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彻底清理校园红线内的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疏通排水沟渠,消除蚊虫孳生地,全面杀灭有害生物,消除鼠、蚊、蝇、蟑“四害”危害。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坚持多病共防,做好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流感、手足口病、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登革热等春季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和处置工作。
(九)加强校内活动管理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减少校园聚集性活动,所有聚集性活动压缩规模、缩短时间、控制人流、保持距离,落实戴口罩、隔位坐制度。举办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期间落实“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高校户外运动设施可开放,错峰错时安排,避免聚集。各学校避免师生员工非必要的校际、校区流动和大型聚集性活动、赛事等。
(十)加强校内餐饮管理
对在校用餐的师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错峰用餐、分区域用餐,尽量避免人员聚集,餐厅餐椅张贴间隔就坐提示,设置隔离挡板,做好餐具消毒。进入食堂前洗手消毒,在食堂就餐排队保持一米距离。学生在班级等区域就餐的学校(幼儿园)应尽可能采取分批次、错时、隔位、不同区域分散用餐。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安全管理,食品等原材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入校严格按照外来“作业人员”要求标准进校。
(十一)加强卫生宣传教育
加强学校全员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培训,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开展卫生健康、春季传染病、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学校官方网站、公众号专题宣传、国旗下的讲话、团员、少先队员、志愿者活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广播等方式,加大校园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倡导科学防控,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电梯、就医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减少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十二)做好心理健康教育
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方案,帮助学生做好假期和开学的过渡准备工作,中小学在开学第一天上好心理主题班会课,返校两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各高校、中小学应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开展有效筛查,做好重点人群的心理引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实行高危预警学生校领导包干责任制。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责。
(十三)做好防疫物资及设备设施保障
各学校按要求配备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强化对学校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设施设备的供应保障,按应急状态2周用量储备消耗类防护用品(如口罩、消杀用品、洗手液、一次性乳胶手套、帽子、护目镜、防护服等),并保证2周用量储备供货渠道;适量储备体温监测等设施设备。开学前要对体温仪、消毒设备、洗手池、水龙头等设备进行检查,及时维修更换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洗手设施、洗手液、皂液器、擦手纸等应配置充足、布局合理。做好相关物资的采购、统计、出入库登记工作。加强酒精等消毒物品的存放和使用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各学校在校门外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和健康观察区,在校内相对远离学生班级及学生活动区域设置隔离室,具备良好通风、采光等条件。一个隔离室不能隔离两个及以上的的患者,避免交叉感染,隔离室不得挪为他用。各高校、高中园须储备一定数量的隔离房。
三、应急处置
(一)在入校检查时发现病例的处置
1.发热等症状病例。暂停病例入校,到校门外临时观察区,校医开展问询查看,并指导学生使用新冠抗原检测盒检测,结果为阴性,通知学生家长并引导学生由家长陪同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优先就诊,高校学生和教职工则自行到医疗机构就诊,学校及时跟踪诊治情况,师生员工发热等症状消失,凭医院排除新冠证明及24小时核酸阴性方可返校。
2.可疑病例。校医开展问询查看,并指导学生使用新冠抗原检测盒检测,结果为阴性,从问询辨别仍有众多可疑点(如家长曾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家长曾为密接、粤康码出现红黄码等),立即引导可疑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报告社区三人组、辖区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由卫生健康部门安排120救护车送辖区定点医院,采取优先就诊、优先采样、优先检测,进一步排查诊治,原则上检测机构收到新冠病毒核酸样本6个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可疑病例检测未出结果前,学校正常开展教学活动。
如可疑病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则按普通发热病例处置。如可疑病例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学校要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
(二)在校内发现发热病例的处置
1.热等症状病例。在校医的指导下,使用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检测,抗原阳性时可参照阳性病例的管理启动应急响应与管控,抗原阴性时参照入校检查时发现的普通发热病例处置措施进行处置。
2.可疑病例。在入校检查时发现的可疑病例处置措施基础上,同班级的师生和有接触的师生员工立即脱离可能的感染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和必要的消毒措施后,有序转移至另一间通风、清洁教室继续上课,原则上留在新教室,避免与其他师生员工交叉接触。学校在疾控部门指导下立刻对原教室进行清洁消毒。
中小学幼儿园可疑病例可同时开展新冠抗原和核酸检测,学生放学前可出具结果,学校要将检测结果告知家长,加强与家长沟通,减少恐慌;如学生放学后方能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的,学校可根据抗原检测结果判定是否延迟放学。抗原阳性时可参照阳性病例的管理启动应急响应与管控,抗原阴性时学生可先放学回家,并由学校如实妥善告知家长,加强居家防护和学生家庭管理,避免外出,减少不必要的恐慌。放学回家后,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由学校及时通知家长,第二天正常返校开展教学活动。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学校第一时间通知同班级学生的家长及相关密接人员,并要求其在原地(家)等候,暂不返校,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
(三)如可疑病例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启动校园全封闭管理,人员只进不出。
2.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班)立即落实工作部署,明确应急处置负责人并向区域应急处置小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病例转运、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疫情处置工作。
3.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排查等。严格执行密接、次密接人员管控措施,按照疾控机构的要求迅速进行核酸检测场所布置,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和安保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全校须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具体检测次数根据卫健、疾控部门确定的频次执行。如涉及多个校区或交流密切的其它学校,视疫情影响程度及防控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4.有储备快速抗原检测试剂盒的学校在发生疫情后应向有涉疫风险的师生、后勤保障人员派发快速抗原检测试剂盒,在校医指导下开展自检。若检测结果为阳性,应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及疾控机构复核。
5.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校内封控区和管控区的管理。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宿舍)、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
6.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办公室等疫点及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7.做好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学校通过微信、QQ群等,密切家校沟通合作,做好正面引导,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文关怀、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稳定家长和师生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8.学校安排好集中医学观察期间隔离观察人员的线上教学安排、必要的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
(四)学校出现密接个案应急处置
学校应准备好“白名单”,一旦校内师生员工中出现密切接触者,学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疾控现场流调人员。密切接触者所涉班级暂停线下教学,改为线上教学,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对象按要求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全员阴性后即可复课。校内人员中不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者可利用新冠抗原检测盒检测排查。
(五)学校出现重点人群个案应急处置
一旦在校内师生员工中出现重点人群,学校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暂不返校,向所在社区如实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对象的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待感染风险解除后方可返校。健康码被赋红、黄码人员,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六)做好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
一旦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人员只进不出,立即暂停线下教学,有序开展线上教学。配合疾控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学校提供“白名单”及来访人员名单等相关资料,供疾控现场流调人员甄别密接、次密接和重点人群。按照疾控要求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七)“高风险地区”“三区”教育教学活动处置
1.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
2.封控、管控区域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托育机构)全部暂停线下教学,居家开展线上教学。托管机构暂停营业,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普通高校、中职学校、高三年级等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在校内实施全封闭管理;如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如宿舍内没有单独卫生间、浴室等),按疾控部门要求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管理,或尽量减少宿舍同住人员数量,降低封闭管理人员密度。
3.防范区域学校严格管控措施。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托育机构)线下教学安排由属地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判确定。托管机构暂停营业,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学校严格按照属地防控政策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校内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禁举办跨校和大型聚集性活动,并暂停堂食;学生在日常教学活动中(体育课除外)需佩戴好口罩。
4.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另有要求的,按照属地要求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压实“四方责任”,不断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织密织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防控工作网络,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对于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大问题或聚集性师生感染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督导检查。落实领导挂点包片制度,举一反三,持续反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自查。针对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目录,逐一对照限期整改。
(三)及时报告涉疫情况信息。各学校出现可疑或感染病例,应在第一时间,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报告。属地有关部门接到学校报告后,应及时沟通核实,在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市校园疫情防控专班、卫生健康部门及同级政府,直至省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省教育厅)。涉疫学校每天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四)强化应急演练。
各学校每月开展校园疫情防控演练,协调社区、属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等协同开展应急处置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疫情,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做好校园封闭管理、师生员工隔离管控、流调转运、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健康监测、后勤保障等应急措施,短时间有效遏制疫情传播蔓延。
学校封闭式管理期间活动安排方案 篇5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一、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主动抢险
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2、迅速报告、及时处理
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及时开展应对灾害事件工作。
3、依法管理、强化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4、预防为主、保护财产
宣传普及防治知识;提高防护意识;提高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积极抢救财产,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领导
1、有效开展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学校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处室,成立现场指挥部。
2、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根据突发疫情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并落实救灾措施。
3、学校成立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总指挥:校长、书记(法人)
副总指挥:副校长(分管安全领导)
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各处室主任、年级组、班主任、保安
由校长担任救援总指挥,(副校级领导)任现场指挥。
抢险行动组组长:xxx
成员:xxx
疏散引导组:各班班主任
通讯联络组:办公室
人员救护组:校医
后勤保障组:总务处
4、职责范围
抢险行动组负责发生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营救,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疏散引导组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人员救护组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镇级以上医院;
后勤保障组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物资服务工作。
三、预警预防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学校成立学校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明确人员具体职责;平时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卫生常识教育,学会自救的措施和技能,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演练。
2、建立预警,信息收集
关注上级疫情预报,落实迅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
3、落实值班,及时报告
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白天、夜间专人负责看守,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成员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上级做出汇报,确保报告数据详实、可靠。
4、建立队伍,保障供给
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购置保障物资,确保用得上、足够用。
5、安全自查,规范管理
学期始末,对学校进行拉网式安全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还要经常对建筑物、树木,排水,供电、厕所等组织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食堂、教室、宿舍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常抓不懈,养好习惯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
(2)少去或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活动。
(3)饭前便后要洗手、正确洗手。
(4)加强锻炼,保证休息,增强体质。
四、监测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建立突发疫情灾害事件的监测系统。健全学生晨检、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年级—校医),学校要进一步排查,将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患病病人,进行登记,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疫情灾害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突发疫情灾害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五、处置流程
班级处置流程:
1、日检:每早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出勤人数。
2、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人,立即告知年级、校医。
3、劝说:发现身体不适或发热学生,必须劝其看病,在家休养。
4、记录:及时统计患病具体情况(班级、人数、症状、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上报学校。
5、跟踪:每天知道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跟踪观察。
6、家访: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家访工作,经常保持联系。
7、消毒:做好班级室内外消毒工作,停止集体性活动。
8、观察:对痊愈后返校学生及其他同学,加强观察了解。
学校处置流程:
学校一旦发现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应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1、事故发生。学校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紧急救援。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应急、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救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事故现场。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物资,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就近送医院治疗,并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六、善后处理
1、应急状态解除由学校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宣布。
2、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4、对在突发疫情灾害事件中,隐瞒不报、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抗令不遵等事件与责任人,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