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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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1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年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宝坻区旧楼区设施设备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xx〕243号)《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关于印发宝坻区20xx年重点工程民心实事项目前期工程安排表的通知》(宝坻政发〔20xx〕2号)等,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建委”)实施了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改善和解决宝坻城区中部分老旧小区设施及外观老化的问题,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2.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绿地改车位及绿化补种,更换断桥铝合金门窗,外檐粉刷、楼道粉刷,完善小区大门、楼宇门、小区电子监控,维修屋面防水、路面重修、管网管线整理,维修小区及楼道照明设施等。本工程涉及地质家园、北海楼、中保财政楼、供电楼、华苑小区、福全里、物资楼、中保水利楼、宏发楼、苑北路小区、中保楼小区、岳园小区、新保楼小区共13个小区,涉及111栋楼宇,7200户居民,建筑面积74.77万平方米。
3.项目组织管理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区住建委,主要负责制定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整治计划,具体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加强对旧楼区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其中,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同时还涉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659万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500万元,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34336.12万元。本次绩效评价将以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为主的全部资金一并纳入评价范围。
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应到位16005万元,实际到位16005万元,到位率100%;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和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共计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到位率27.71%。
本项目实际支出291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为进行宝坻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xx年完成74.77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7200户,改造楼栋111栋,改造小区13个。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改造后的13个小区进行了现场评价,覆盖率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本项目得分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20.5分,项目产出35.41分,项目效益13.07分,因本项目自评材料提交不及时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按照《XX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
一、基本情况
20XX年转斗乡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共56项,已全面完工,项目投资总额30万元,项目投资使用额30万元。经自查我乡不存在套取、滞留、截留、挪用财政资金,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未实行财政报账制以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通过这次自查工作,确保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确保了农村农业生产取得实效,使农民生产生活得到实惠。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按行政村分别建立台账。将补助资金纳入专账、明确到村补助资金数额,确保用于村内公共服务项目运行维护,严禁平调和挪用。
(二)补助资金实行乡财政报账制。常年管护人员劳务报酬按月正常发放,绩效考核报酬按季考核发放,所需资金全部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系统打卡发放到人。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零星支出,依据年度支出预算,凭有效票据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理财、村主要负责人审批、乡主要领导审核后,到财政所报账。
(三)逗硬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联合乡属各部门,对20XX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分配补助资金的参考因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评比。各村“两委”干部及村理财小组,质量监督小组要加强检查、评比和督促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支付承包费的比例,对需长期进行维护的项目要适时进行抽查,确保合同约束内容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的使用范围上严格把关,按规定进行公示。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确保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保障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三)进一步加强经验总结。我乡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完善运行维护工作机制。
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年初预算项目4个,项目预算资金1010万元,全年支出759.18万元,预算执行率75.17%。分别是: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77万元,全年支出43.27万元,预算执行率24.45%。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1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23万元,全年支出416.14万元,预算执行率98.38%。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69万元,全年支出258.77万元,预算执行率70.13%。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进一步理顺红河州财政标准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工作,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印发《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红河州运转类项目及其标准》《20xx年财政工作手册》《红河州20xx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继续落实《红河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意识。保护和传承珠心算文化,培养和选拔珠心算选手,促进珠心算水平的提高。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州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要求,举办一期财政干部培训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xx年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以下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红河州财政局内部资金管理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非税收入检查、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服务、财政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环保资金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完成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投资评审委托业务、政府购买PPP咨询服务、预决算公开检查委托业务和20xx-20xx年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验收项目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逐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规模和范围及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xx年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信息化运行维护任务:
(1)保障数据中心设备、数据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全州财政业务系统平稳运行,财政专网平稳运行,视频会议正常召开;
(2)完成财政一体化等系统维护、设备购置、电费支付等;
(3)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
(4)红河州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
(5)资产系统数据对接开发项目;
(6)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
(7)隐性债务监测平台新模块开发及服务项目;
(8)红河州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建设费、设备购置费、运维费。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清单。
2.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xx〕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xx〕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修订完善《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3.各项目管理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按各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时间节点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4.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红河州财政局完成相关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部门工作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单位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红河州财政局积极开展了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修订完善了《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
2.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3.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确保绩效目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4.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第三方机构人员的指导下,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形成评估成果。
5.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整体的绩效水平。
6.在第三方机构指导下,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搭建起了本行业、本领域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7.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共设22个绩效指标,完成13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9个,预算执行率24.45%,自评得分61.4分,自评等级为“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共设8个绩效指标,完成8个,预算执行率0.0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共设32个绩效指标,完成29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3个,预算执行率98.38%,自评得分92.93分,自评等级为“优”。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共设25个绩效指标,完成24个,未完成1个,预算执行率70.13%,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红河州财政局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xx〕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xx〕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办发〔20xx〕12号),对制度适时更新。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为项目的管理奠定了基础,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目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并对后期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未完全按年初计划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拉低了绩效评价得分。如:因受疫情客观因素的影响,取消了财政干部培训和珠算心算比赛,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相应绩效指标的完成。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决策工作。
(二)进一步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
(三)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的“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设备购置19.8万元”、“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维护费40万元”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为“红河州债务系统驻场运维服务经费10.8万元”、“20xx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工作委托业务费49万元”,同时更新了相应的绩效指标。
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4
为确实做好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宜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宜财绩字〔20xx〕4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专项资金有关账目,收集整理专项资金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股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专项概况
20xx年我单位狠抓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我单位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本单位项目资金支出主要有2项:
1、港房屋协管经费。
2、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
这2个项目是续建项目,资金来源为年初财政预算或年中财政预算追加。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我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22万元,其中用于社区、居委会房屋协管的相关费用2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20万元。
20xx年我单位项目支出决算为22万元,具体如下:
1、房屋协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委会房屋协管的相关费用。
2、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作等方面支出。
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国有建设单位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县委、县政府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各个项目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2个大专项工作均已完成当年计划,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100%。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我单位20xx年2个大专项,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到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6项二级指标得分都很高,总分达到97分。
1、项目立项(12分):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清晰、可衡量。
2、资金落实(8分):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良好。
3、业务管理(9分):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
4、财务管理(20分):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
5、项目产出(29分):项目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成本节约率100%。
6、项目效益(19分):项目实施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好,是发展民生、改善民生需要,使得区域内住房的保障,为区域内经济创造了条件,生态效益都较好,可持续影响对当地经济发挥更好效益、社会公众的`满意度非常高。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为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我局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六、意见及建议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5
按照省要求,现将葫芦岛市20xx年度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总投资66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758万元,地方资金902万元。共分5个项目,分布在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
1、兴城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面积1.8万亩,共涉及3个乡镇8个村屯。项目总投资22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94万元,地方财政资金55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2、绥中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任务面积1.5万亩,建设地点涉1个乡镇8个行政村。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11万元,省配套资金8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3、建昌县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面积2.82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共涉及6个乡镇19个村屯。项目总投资29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653万元,地方财政资金25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资金6660万元已全部下达项目县区财政部门,全市资金执行48.52万元,执行率0.73%。其中兴城市项目已申请资金1102万元,目前已拨付0万元;绥中县项目已申请资金917.83万元,目前已拨付5.23万元,执行率0.35%,其中:省资金已拨付5.23万元,执行率5.88%;建昌县已申请资金1091万元,目前资金执行43.29万元,资金执行率1.49%,其中:中央资金已拨付43.29万元,执行率1.63%。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达到绩效指标的要求。
(三)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任务6.12万亩,截止到12月底,共完成4.94万亩。其中兴城市完成建设面积1.45万亩、绥中县完成建设面积1.2万亩、建昌县完成建设面积2.29万亩,主要包括:方塘、机钻井、灌溉管网、配电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2)质量指标: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工程建设质量经检测均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按计划执行。
(4)成本指标:兴城市财政资金亩均补助1250元;绥中县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水平1233元;建昌县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提质增效1000元、节水灌溉1450元,平均1031.9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建成后提高粮食增产增收,解决灌溉用水难问题,改善耕地质量,田间道路通达率95%以上。
(2)生态效益指标:建成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逐步提升。
(3)可持续影响指标:建成高标准农田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
3、满意度指标
深受项目所在地居民满意,受益农民满意率98%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葫芦岛市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按计划完成,由于施工前期遭遇极端天气施工场地严重积水,部分项目进场施工晚,后期由于天气寒冷,水泥工程无法施工,因此剩余一些水泥尾工未完成。
2、下一步工作措施
(1)对未完成的尾工倒排工期,督促施工方开春后立即施工完成,并组织监理方加强督验。
(2)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保证项目资金应拨尽拨。
(3)组织培训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干部和业务人员,切实增强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提高管理水平。
(4)进一步提高机井、节水灌溉等农业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使用年限,提高其使用效益。
(5)加大对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及公开情况
葫芦岛市20xx年度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拟在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