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优质服务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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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优质服务提升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医院临床护理服务,丰富护理服务内涵,提高护理质量和护理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卫医〔20xx〕22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示范工程”为载体,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护士条例》为主线,以强化基础护理为重点,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全面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规范护理行为,改进护理服务,维护护士合法权益,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活动目标
(一)患者满意
临床护理工作直接服务于患者,通过护士为患者提供主动、优质的护理服务,强化基础护理,使患者感受到护理服务的改善,感受到广大护士以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服务于患者的职业文化,感受到护理行业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二)社会满意
通过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服务,在全社会树立医疗卫生行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三)政府满意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通过提高人民群众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惠民、利民的总体目标。
三、活动主题
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
四、活动范围
全院各临床科室。
五、重点内容
各科室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和《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理服务,落实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重点做好以下16项工作:
1.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
2.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护理执业行为。
3.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晋升、评优相结合。
4.明确临床护士应当负责的基础护理项目及工作规范,临床护士必须履行基础护理职责,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
5.明确临床护理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和工作标准。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要包括为患者实施的病情观察、治疗和护理措施、生活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内容,并纳入院务公开,作为向患者公开的内容,引入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的机制。
6.临床护士护理患者实行责任制,使责任护士对所负责的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护理服务,增强护士的责任感,密切护患关系。
7.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护理服务,扭转由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局面,减轻患者负担。
8.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和人文关怀融入到对患者的护理服务中,在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的同时,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
9.不断丰富和拓展对患者的护理服务,在做好规定护理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根据患者需求,提供全程化、无缝隙护理,促进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
10.医院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最大限度地保障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配置,医院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
11.医院结合实际,探索实施护士的分层级管理,采用以临床护理工作量为基础的护士人力配置方法,并依据岗位职责、工作量和专业技术要求等要素实施弹性的护士人力调配。
12.完善临床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保证护理工作的落实,能够让患者得到实惠。
13.护理管理部门与临床科室建立落实基础护理的责任制,按层级建立各级护理管理人员和临床护士的质量考核制度,将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并将检查和考核结果作为护士个人和部门奖惩、评优的依据,持续改进护理质量。
14.取消不必要的护理文件书写,简化护理文书,鼓励科室结合实际,采用表格化护理文书,临 床护士每天书写护理文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
15.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临床护理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医院“抓服务、树形象”的重要契机,明确和落实医院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全院共同的工作目标,在全院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调动广大护士积极性。
16.医院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加强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福利待遇,向临床一线倾斜,实行同工同酬,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全面加强临床护理、落实基础护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
六、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xx年3月)。
医院成立“示范工程”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做好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全院广大护士的积极性,使其自愿、主动参加到活动中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10月)。
各科室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全面开展“示范工程”活动,对临床护理薄弱环节进行自查,扎实推进活动16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医院活动领导小组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对各科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三)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11月)。
医院将对创建“示范工程”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对患者和社会反映好,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并能发挥示范作用的科室、病房及个人进行表彰。在科室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推荐1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2个“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参加全市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要统一思想,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坚定信心,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改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贯彻落实,扎实稳步推进。
各科室要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作为提高护理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周密部署,鼓励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同时认真、全面地开展自查自建,推动各项工作扎实稳步开展,持续改进临床护理工作。
(三)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医院活动领导小组要适时开展指导检查,注重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感受和评价,避免“走过场”。通过指导检查,切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改善临床护理服务,提升患者满意度。
医院优质服务提升方案 篇2
按国家及省市卫计委统一部署,我区20xx年启动为期三年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一年,各医疗机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为更好地宣传“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进展和成效,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现将《xx区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集中宣传全区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效,展示阶段性成果,树立示范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以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为抓手,以改善医疗服务40条措施为手段,逐步推动各医疗机构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8月1日。
三、活动主体
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开展“改善医疗服务在行动”宣传活动。通过组织记者深入医院调查采访、各单位自行撰稿等形式,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展示活动成果,弘扬正能量。
(二)开展典型创建评选活动
1、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评选活动;
2、开展“优秀家庭医生”和“全科团队”微视频作品推选活动;
3、开展“改善服务十大创新亮点”推选活动。
(三)推动医疗服务持续改进
1、继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40项服务举措;
2、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效果评价工作;xx市眼科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每季度适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医疗机构要主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典型创建评选活动。并于20xx年8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我局。
(二)各单位要把“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以及“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共同推进。
(三)各单位要继续按照《xx市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连卫办医政〔20xx〕1号)、《关于印发通知》(连卫办〔20xx〕22号)要求,将相关宣传活动的.视频、图片、字及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于每年10月底前报送至区卫计局医政科。
医院优质服务提升方案 篇3
一、护理服务对象
对符合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条件的老人,经老年医疗护理需求评估后,达到轻度(限孤老)、中度、重度的,为老年医疗护理的服务对象(以下简称"服务对象")。
二、护理服务时间和频次
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时间和频次按具体文件执行。
三、护理服务流程。
区(县)医保中心将服务对象的信息通过信息系统通知相关护理服务机构,护理服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护理计划,安排护理服务。
(一)制定护理计划护理服务机构应根据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按照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医保支付的有关规定,由执业护士初步制定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计划,并指定护理服务人员入户向服务对象或家属征询意见,首次上门征询意见的护理人员必须为执业护士;护理服务机构应建立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护理质量控制小组对护理服务计划进行集体讨论,结合入户征询意见,修正并确定护理服务计划。护理服务机构应将护理计划、上门征询意见的护理服务人员代码等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二)安排护理服务护理服务机构在确定护理计划后,安排护理服务人员按照护理计划实施护理服务,并由服务对象、家属或关系人签字认可。原则上对同一。服务对象,护理服务人员应相对固定。
四、护理访护和服务确认
服务对象在接受护理服务后,护理服务人员应如实填写护理记录。护理服务机构应定期安排工作经验丰富的护理服务人员上门或电话访护,询问服务对象,并由服务对象确认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护理服务机构按月(白然月,下同)汇总形成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确认报告,并于次月1日至7日期间向所在区(县)医保中心提交。访护人员还应依据护理服务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项目客观记录访护评价报告,并录入信息系统。
五、护理评价结果处理
护理服务机构组织质量控制小组,按照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标准等有关要求,对护理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访护评价结果进行考核。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六、护理计划的变更
经状态评估,服务对象的护理需求等级有变化的,区(县)医保中心应通知相应的护理服务机构,护理服务机构参照相关流程重新制定新的护理计划,安排护理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服务对象因病情或身体机能发生轻微变化、未经状态评估,或经状态评估后护理需求等级未发生变化,须调整原护理计划确定的护理内容,护理服务人员应及时向护理服务机构提出,护理质量控制小组经审核确认后,将护理计划变更并录入信息系统,护理服务人员按变更后的'护理计划提供护理服务。
七、护理服务中止
服务对象因患病住院、外出等原因,需中止护理服务的,应及时书面报告护理服务机构;如服务对象末主动说明的,护理服务人员发现后,应及时通知其书面报告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在信息系统录入停止服务信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办)经审核后中止支付相关费用。评估有效期内中止原因消除的,服务对象可向原护理服务机构申请恢复服务,服务机构征得所在区(县)医保办同意后恢复结算。评估有效期届满时正因住院中止护理服务的,出院后仍需护理服务,应参照《高龄老人医疗护理需求评估管理规范(试行》中期末评估的有关要求,重新申请评估。中止护理服务不影响评估有效期。
八、护理服务终止
服务对象死亡的,到外省市、国外定居的,主动拒绝提出终止服务的,或其评估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要求提出期末评估的,其高龄老人医疗护理服务医保支付待遇终止。
医院优质服务提升方案 篇4
一、检查目的
通过专项检查,查找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以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为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缴费管理存在的风险,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规范运行,逐步形成自我约束机制,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含门诊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等):药品及医疗器械等加成情况,药品、医疗器械出入库、结存情况与临床实际应用数量情况,门诊管理、门规病种管理、住院管理、信息管理情况等。
(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药品加价情况,处方药、非处方药销售、财务与结算情况,POS机使用管理情况,单位执业资格情况等。
(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缴费管理情况,与协议单位(个人)协议签订、履行情况,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待遇申领及发放情况、账户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和方法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自查与省、市两级抽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市人社局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由规划财务科负责牵头,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和市社保局、市人管中心参与。
(一)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于3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将书面自查报告于3月15日前报专项检查办公室。
(二)市检查组3月18日—3月31日对全市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听取各被查单位自查情况汇报,查看有关资料。
(三)4月10日前形成全市的检查工作报告报市人社局。4月10日-5月20日迎接市人社局对我市的'检查。
(四)迎接省人社厅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自查时要查全、查细、查彻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省、市抽查不出任何问题。
(二)找准问题,总结经验。市检查组要结合审计、以前年度检查情况等,明确检查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存在的问题。通过检查,掌握各个机构管理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积累检查经验,提高监管能力。
(三)严格纪律,及时处理。检查应遵循依法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与被检查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做到不错定,不包庇。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督促整改,并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检查中遇到的重大事项,要及时上报。
医院优质服务提升方案 篇5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充分展现全市卫生系统精神风貌,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患安全为目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认真查找和解决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质量、提高水平,努力改善患者的就医感受,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心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将各类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活动范围,实现医疗卫生系统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
(一)加强班子和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卫生行政管理政策,着力解决综合管理中存在的水平不高、管理涣散、制度缺失、政令不通等问题,实现医疗单位纪律严明、管理严格、政令畅通、心齐气顺的目标。
(二)加强和规范质量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医疗服务核心制度,着力解决医疗卫生管理中存在的规范不严、操作不当、质量不高等问题,实现医疗单位规程齐全、照章办事、按规操作、合理诊疗的目标。
(三)加强行风建设。全面落实行业监督防控制度,着力解决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不规范、医疗环境较差、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实现医疗单位药品购销规范、诊疗环境优化、服务态度明显好转的目标。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升管理能力。一要明确责任。院长是医院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坚持正确的政绩观。院长要尽量减少临床专业技术服务,以主要精力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维护公益性质。二要强化考核。院领导要定期研究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态度等工作,确立质量与安全工作重点目标,组织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持续改进措施。要建立科室每周一次、医院每月一次的医疗服务质量讲评分析会,查摆问题、分析原因,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三要加强督导。要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要结合医师定期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等,建立医院及其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院长重点要体现在“接地气”上。
(二)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一要整章建制。各级医院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及医院建设标准、医务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新医改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要规范操作。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依法执业,行为规范。三要严格奖惩。要根据相关制度制定具体的违规惩处规定,引导约束全体医务人员按章办事、按规操作,并建立长效机制,扭转因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力而引发医疗安全隐患等问题。
(三)规范医疗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一要严格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坚决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医院核心制度。二要加强重点环节质量控制。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ICU)、血液透析室、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新生儿室、内窥镜室等部门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感染诊断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格准入,严格对大型医用设备、介入技术、人工关节等高新技术的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维护患者安全,坚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三要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营造关爱患者的氛围。临床护理工作要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融入日常护理工作中,倡导微笑服务,努力营造关心病人、爱护病人、尊重病人、帮助病人的氛围。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强化分级护理质量管理,切实落实基础护理和危重症病人的护理质量,确保患者医疗安全。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护理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健全护理业务培训制度,强化护理人员“三基三严”训练与考核,提升护理服务水平和质量。四要开展专项活动。各级医院要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引进,大力发展重点学科。要开展以卫生政策学习考核、医疗护理技术操作演练、医疗文书书写、科研成果展评等为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县区卫生局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理论测试、督查考核、专家点评、突击演练、满意率调查等活动,检验质量大提升活动的成效。五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降低次均医疗费用。全市各级公立医院要以20xx年次均住院费用为基数,做到零增长,并采取综合措施,降低药占比,努力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一是要继续执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二是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率。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不得低于15%,二级医院不低于30%,基层医疗机构不低于80%。新农合患者目录内药品使用率市级三级85%以上,市级二级90%以上,县级医疗机构95%以上;目录内诊疗项目使用率市级医疗机构比例80%以上,县级达到85%以上;三是继续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费用限价管理;四是开展预约诊疗、错峰服务、延长专家门诊时间等具体措施,使患者的就医感受明显好转。
(四)加强学科建设,注重人才培养。一是强化学科管理,加大学科资源投入,增加临床绩效。加强单位和科室重点学科管理,建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明确人员分工,制定学科规划和具体措施,建立医疗、教学、科研、财务、质控人才培养、实验室建设等相关档案。加大经费和设备投入,单独设帐,加强学科带头人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经费管理监督审计制度,确保经费按计划使用、支出合理规范。鼓励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提高诊疗水平,临床绩效逐年增加。二是强化梯队建设,培养后备人才,提高科研水平。培养学科带头人的'管理能力、创新意识和学术水平。深挖后备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梯队结构合理。建立横向人才培养制度,学科内每年派出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加大人才储备。明确学科发展方向,使其能够承担省市级科研课题,鼓励联合攻关课题,争取国家和自然基金课题,每年有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杂志发表的论文,每两年有市厅级进步二等奖1项以上。科研成果能够被广泛推广,对学科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五)强化防控机制,改进行业作风。深入开展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加快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省统一实时监控软件的安装运用,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全面提升医院管理和行风建设水平。一要加强财务管理。要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原则,医院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医院、部门、科室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重大项目必须经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要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如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二要加强物资管理。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的管理,严格实行医院成本核算制度,堵塞漏洞,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管理规定,严禁擅自网下采购。三要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告知患者。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要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要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四要加强行风督查。充分运用卫生系统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医务人员,自觉抵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断增强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坚持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制度,严格医疗服务行为监督。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化解矛盾和纠纷。
(六)开展创建活动,弘扬医院文化。通过一系列创建活动,使医院形成“优质、奉献、诚信、创新”的浓厚氛围。一要开展优质服务创建。具体为:加强窗口服务管理,创新窗口便民方式,配备相当工作力量,提高窗口工作效率,缩短患者等候时间。科室楼层合理分布,标识指示规范清晰、醒目易懂。内外环境整洁、舒适,服务诊区安全、温馨。服务态度良好,语言文明规范,不说服务忌语,坚决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提供双休日办理出入院手续服务,新农合患者大病保险实行出院即报。二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具体为:抓好医疗安全责任制、生产安全责任制、治安消防安全等责任制的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强化治安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治安防范工作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措施,突出抓好门诊、财务、药品、剧、仓库、微机、配电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加强内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保卫组织,二级以上医院全部设立警务室,提高保卫人员素质,配齐器材和设备。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综合治理医院周边环境,防止和及时处置“职业医闹”,确保医院正常工作环境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五、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xx年12月)。
市卫生局制定下发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单位根据市卫生局的安排,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高、患者意见大等问题要制定具体奖惩措施,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0月)。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活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院要及时将各医疗机构活动开展情况以工作信息形式报送市卫生局,每月至少报送一次。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11月)。
各县区卫生局对本辖区开展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医疗质量服务提升活动落到实处。市卫生局将组织力量,对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质量大提升活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同时纳入对县区和市直单位考核目标。
(四)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12月)。
各县区卫生局要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公布检查和评价结果,促进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和医院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市卫生局将对全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区卫生局成立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的指导、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卫生局要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负责本辖区活动的具体实施,并定期向市卫生局书面报告活动进展情况。各医院要成立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负责本单位活动的具体实施。
(二)深化活动内容。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落实质量大提升活动方案,积极拓宽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举措,使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从阶段性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常态管理轨道。
(三)强化责任追究。探索建立加强医院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避免或减少投诉上访和减少医疗纠纷发生的体制机制,落实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追究责任人、责任科室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促使医院服务态度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四)树立行业典型。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注重树立和宣传行业先进典型事例,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弘扬医疗卫生行业职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卫生系统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