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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025/04/07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1

实 施 方 案

为适应集团公司战略阶段性任务,对四个合作牧场进行集团公司信息统计员岗位设置,每合作牧场1名,为促进集团公司对牧场信息化管理要求,把好基础数据关、建立基础数据库,实现牧场信息管理的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特对合作牧场信息统计岗位的配置实施公开竞争上岗,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通过开展竞争上岗,在公司中建立起员工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择优竞争上岗,实现公司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和人适其岗、人尽其才、人尽其用;树立“岗位靠竞争,薪酬凭绩效;凭能力上岗,凭贡献取酬”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紧迫感、使命感,实现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竞争的原则。体现在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和结果上。做到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岗位数量、上岗条件、考试考核成绩、竞争上岗结果五公开,增强竞争上岗的透明度。

2.平等竞争的原则。员工均有参加竞争的权利,做到机会均等,平等竞争,使上岗员工有压力,待岗及意向员工有动力。

3.个人志愿、自由择岗与公司安排相结合的双向选择原则。把公司为岗位选择员工与员工选择岗位结合起来。

4.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将考试成绩与员工的德、能、勤、绩相结合,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择优上岗。

5.人尽其才,适才适岗的原则。为员工提供发挥才干的空间和平台,把适当的人才安排到适当的岗位,坚持德、能、勤、绩兼备的用人标准。

6.与分配挂钩的原则。加强上岗员工绩效挂钩工资考核,采取特定任务的薪酬分配模式,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员工的合理流动。

三、实施范围和条件

(一)竞争上岗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凡是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均可以参加竞争上岗。需进行竞聘上岗人员,至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报名。

(二)竞争上岗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无违规违纪现象。 2.身体健康,能够上岗坚持正常、稳定的工作。

3.具备一定的办公操作技能,具有预定的分析总结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 4.能够独立操作、开展工作,严格履行本岗位职责。

5.工作原则性、责任心强,职业素质及综合心态到位,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6.能够按照岗位要求随时接受岗位工作时间的调整与安排。 (三)竞争上岗的组织与实施

竞争上岗组织实施由总裁办负责竞聘信息发布、收集,由人力资源、总裁办组织协调竞聘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四)竞争上岗的方式

对申报竞聘岗位的人员采取答辩、实际操作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的竞争方式上岗: (1)各项成绩权重比例

答辩、实际操作、综合素质测评(2:4:4) (2)竞聘结果计算

a按照各项总分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安排上岗人员。 b若同时出现并列分值,采取综合素质分值就高者优先定位。 (3)竞争答辩、实际操作考试、综合素质测评内容 ①答辩(口试,100分)

答辩:利用10分钟的时间(最多不超过15分钟)主要陈述自己竞聘该岗位的理由、自身的优、缺点以及对所竞聘岗位的优、劣势和上任后的打算,详见附表1。

②基础技能测试(100分)

主要考察员工掌握的数据整理能力、思维能力、信息整合能力、信息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基础技能测试采用电脑操作及书面答辩方式,阅卷采取多人复核制。

③综合素质测评(100分)

综合素质测评:主要从上岗的基本条件及对竞聘者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上岗的基本条件:参照上述内容。 德能勤绩:

a“德”:主要指个人人品、思想品质、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大局意识、爱企敬业、责任感、对企业的忠诚度等方面的内容。

b“能”:主要是指自身具备业务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善于学习、沟通调节、协调能力,解决处理实际工作和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c“勤”:主要是指勤勉、勤奋努力,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事业心、工作态度、持之以恒等方面的内容。

d“绩”:主要是指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且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及工作业绩明显等方面的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结合评价人员对竞聘人员信息了解不全面,无法客观评价人员的相关具体信息,采用借鉴绩效考核排序法的方式,在你模糊了解的情景下倒推最不合适的人选。由集团公司每部门1-2人组成的评议组,本着客观、公正、负责的态度排序选出最后2-3名你认为最不适合的人选。根据得票的多少核算分数,具体核算公式为:100-实际得票数/理论票数。具体详见评价表附件2。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的干部队伍,全面提高集团和校区管理水平以及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学校中层干部职位进行公开竞聘。

二、竞聘原则

1.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2.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3.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

4.个人自愿、教师认同、组织考察原则。

三、竞聘组织与领导

集团总部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四、竞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教育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教学业务能力和改革创新精神。教育教学实绩优良。

3.教育管理水平好。具有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勤奋,作风踏实,在教师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4.个人综合素养佳。为人真诚,团结协作,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中层职位设置:

集团总部:

办公室主任1人,教导处主任1人,教科室主任1人,电教室主任1人,总务主任1人,少先队总辅导员1人,妇工委主任1人。

南校区:

教导处主任1人(集团主任兼),副主任2-3人。

教科室主任1人(集团主任兼),副主任2-3人。

电教室主任1人(集团主任兼)。

总务主任1人(集团主任兼),副主任1人。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人。

妇工委主任1人(集团主任兼),副主任1人。

北校区:

教导处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教科室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电教室主任1人。

总务主任1人。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人。

妇工委主任1人。

所有年级组长原则上由中层干部兼任。撤销原各年级学科教研组,分校区成立学科中心组,组员兼任低中高年级段教研组长,具体负责日常教研工作,人员由校区负责人提名,集团总部聘任。非中层干部兼任的学科教研组长,在绩效考核时按照《桥东中心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给予补助。

六、职位管理

1.竞聘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两学年。任期内享受中层干部待遇。

2.现任中层干部聘期至本次竞聘上岗活动结束。在此次中层干部竞聘中,现任中层干部因各种原因落聘的.,原职务自然免去。

3.中层干部实行免职制度,聘用的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去其职务:

(1)学校对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为不称职的。

(2)在年度考核中,教职工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现职的。

4.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任期内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予以奖励。

七、竞聘程序

1.公布方案。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每人可填报两个职位。

3.资格审查。按照任职条件和资格,由竞聘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的人选。

4.竞聘演讲。集团总部召开竞聘大会,竞聘者就如何履行岗位职责发表演讲(时间3-5分钟)。

5.民主测评。竞聘演讲后进行教师民主测评,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以上情况,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测评满意度高于50%者原则上纳入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由集团总部组织考察,确定拟聘对象。

7.聘前公示。对拟聘对象公示一周。

8.聘任备案。竞争上岗人员,由集团颁发聘任书,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大胆改革用人制度。通过对学校中层管理机构的进一步完善、调整,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各项管理工作。

二、聘用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干部交流、优化组合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

三、中层管理机构设置及干部职数

(一)校长办公室主任:1人;(二)德育处主任:2人;(三)教导处主任:2人;(四)教科室主任:1人;(五)总务处主任:1人;(六)退管科主任:1人;(七)艺术部主任:1人;(八)团委书记:1人;(九)少先大队总辅导员:1人;(十)工会副主席:1人;(十一)年级主任:9人。

四、聘任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有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和较显著的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及以上。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意见,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

3.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民主,办事公道,事业心、使命感和全局观念强,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高。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女满50周岁、男满55周岁的中层干部,任期届满后不再竞聘、续聘。

6.处室特殊要求:

四、聘任程序

1.确定方案。根据中层管理岗位的现状,学校研究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竞聘职位、竞聘范围、任职条件、工作待遇、方法步骤等。工作方案经学校党政班子集体商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2.建立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党、政、工代表任鹤龄、田锐、汪正平、钟天寿、彭伟、教职工代表一名组成。

3.宣传发动,公布岗位。校党总支、校长室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工作程序,作专题动员。

4.公开报名。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五人以上推荐同一人

选)、部门(含群团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

5.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经支委会讨论后公布。

6.本人演讲与民主测评。对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须在教代会上对自身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今后的工作设想进行演讲,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7.组织考核。根据本人演讲、民主测评的结果,择优确定考核对象并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察。

8.筛选确定。根据考核结果,支委会讨论提出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9.聘任备案。竞聘上岗人员,由任校长颁发聘任证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工、团、队组织的负责人,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候选人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党组织研究后按程序上报审批。届中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必须事先与市教育工会和市教育局团委商议。

五、聘期、解聘和调整

1.竞聘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三学年,新上岗人员试用期一年经考核称职后正式上岗。聘期内享受中层干部待遇和领导干部职务津贴,聘期满后,经考核称职可续聘。

2.在干部竞聘中,对现任中层干部因各种原因落聘的,原职务自然免去。

3.受聘的中层干部应由学校考核小组对其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如工作需要或明显不适应工作岗位需调整的,应按上述程序进行公开竞聘。

六、实施要求

1.实施学校中层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调整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是学校内部管理改革的一种新的尝试,同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和内部奖金分配制度同步实施。

2.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的实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党政班子将共同配合,认真细致地抓好各个工作环节,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3.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应该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任人唯贤,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迁就照顾以及个人感情选人的思想障碍,真正把群众公认,工作实绩明显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

4.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将同加强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对发展潜力比较大的干部应在多岗位、多方面加强培养,同时加强对非党干部和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竞聘制度,加快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理顺学校管理程序,培养一支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有一定学校管理实践经验的干部队伍,精致学校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扬州特殊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公平、平等、竞争、择优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竞聘人员为本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新参加竞聘人员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现任中层干部参加竞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一般不再任职。有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经历,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备课组长三年以上,或担任部门助理一年以上。

2、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勇担重任,任劳任怨,沉稳干练,有团队合作精神。

3、能独立开展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业绩较突出,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竞聘程序

1、动员: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宣传中层干部竞聘的意义、目的,表决通过竞聘的程序及设置岗位等情况。

2、申请:凡符合条件并准备参加竞聘者,到校长室领取申请表格,群众推荐的方法同上,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填表格上交。

3、初审:由考核小组审核参加竞聘人员资格,确定进入竞聘人员名单。

4、演讲:在竞聘考核小组组织下,由参加竞聘人员进行公开竞聘演讲,重点谈担任行政干部的工作思路和设想,每人限时5分钟。

5、测评:全校教职工测评,采取当场公开计票方式,原则上竞聘人员得票率不低于50%。

6、初定:考核小组根据竞聘演讲情况、民主测评情况确定聘用人选。

7、公示:公布聘用人选。

8、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由校长签发聘书。

五、竞聘上岗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1、上级领导

2、学校校级领导

3、教职工代表(民主推荐,在不参加此次竞聘的教职工中产生,教学和后勤各壹名)

(考核小组总人数不少于7人)

六、聘任的有关规定

1、参加竞聘的人员,提出自己的竞聘意愿,但最后要服从校长办公会议的分工决定。

2、竞聘上岗的干部聘期原则上为三年。

3、聘任期内,中层干部因特殊原因可提出辞职,但须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辞职,空缺岗位须经学校提名并报上级同意后,由学校进行聘任。

4、被聘任干部在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但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有权解除聘约:

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学校声誉造成极坏影响者;

②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对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会议的决定执行不力或敷衍者;

③经组织考核或在民主评议中认定不能胜任工作者;

④因其他主观或客观原因无法满足岗位工作需要者。

5、考虑到学校的编制和结构等具体情况,夫妻同校的,原则上只能有一人参加中层干部竞聘。

七、竞聘岗位设置情况

办公室:主任兼行政秘书一名、人事秘书一名、副主任兼电教中心主任一名;

教务处: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副主任兼教科室主任一名;

政教处: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总务处: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实训处: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八、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解释。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加快培养和建设一支富有生机与活力,精通教育、善于管理的高素质学校领导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各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石嘴山市育才学校中层岗位竞聘领导小组

组 长:徐正林

组 员:张忠华 王治安 不竞聘的教师2人(待定)

三、拟聘行政岗位(3个)

(1)教务处主任(1名)(主要负责学校教务、教研、教师考勤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2)政教处主任(1名)(主要负责学校思想教育、法律、卫生、工会、团队、安全、党建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3)总务处主任(1名)(主要负责后勤服务、物品采购、学校财产管理、校园管理、文件档案管理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四、选拔聘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竞聘的基本条件

1、具备合格学历,5年以上教龄,其中在本校工作须满2年以上,身心健康。

2、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能经得起各种考验。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以学校利益为重,凡事从学校利益出发,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3、能坚持原则,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有一定的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有敬业精神和大局意识,能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热爱教育事业,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业务熟练,肯于上进,能自觉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任劳任怨,努力工作,且工作实绩较为突出。

六、竞聘对象

满足竞聘基本条件的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七、竞聘程序

1、发布公告(XX年8月27日)

在全校范围公布信息,公开竞聘岗位。

2、民主推荐(XX年8月27日)

竞争上岗候选人的产生按竞争的岗位、任职条件,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一是个人向领导小组自荐,二是群众向领导小组推荐,三是领导小组推荐。动员大会后,请符合条件和资格并且有意参加竞聘的`教师于8月27日12:00之前向学校申请并填写《石嘴山市育才学校中层干部申请表》(申请表领取和上交皆在王治安副校长处)。

3、资格审查(XX年8月27日)

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竞职演讲(XX年8月27日13:30)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竞聘者向全校教职工发表竞职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5、民主测评

竞聘演讲后,与会人员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占60%。民主测评时,竞聘者的直系亲属应回避。

6、初拟人选

根据民主测评的结果,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占40%,确定拟聘人眩

7、聘前公示

在学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8、聘任

公示期满,校长向聘用对象颁发聘书,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八、任期

1、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任期为3年,从拟聘用之日起算,聘任期满,自行解职,如愿继续担任学校中层干部,学校可重新组织聘用,也可根据需要续聘。

2、聘任期内,允许中层干部提出辞职,空缺岗位由校长提名,考核小组考核决定,但任期不顺延,到本届任期结束重新竞聘。

九、待遇

1、优先接受各级各类培训和参加各种学习。

2、中层干部待遇期限从拟聘用之日起算,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经济待遇。上级若有规定,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解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校长室提议,学校研究,对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可以提出解聘。

(1)有意或无意过失,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出现严重损害学校声誉事件的。

(2)主观上或客观上无法适应岗位工作的。

(3)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服从校长办公会议、学校行政会议或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的。

(4)违背师德或不能廉洁自律的。

十一、其它

1、应聘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若无上述“十”规定事项发生,学校不得随意解聘中层干部。在聘用期内,中层干部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2、参加竞聘的人员,可以提出自己所需要竞聘的岗位,但要服从校长办公会议所作的最后分工决定。

3、在新的中层干部队伍未产生之前,现岗位的中层干部不得中断相关的职责。在新的中层干部岗位人选确定后,原任中层干部必须认真做好工作的移交手续。

4、本办法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