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自查报告
老地方整理的补助自查报告(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补助自查报告 篇1
一年来,我校贯彻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我校认真对自20xx年的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1、是学校成立了贫困生生活补助评审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和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3、是通过教职工大会,宣传文件精神,特别是实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提高全体教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到民生。
二、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一年来,我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惠民政策,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家庭贫困的学生身上,我们在每学期开学初都要召开学生家长会和教师代表会议,广泛宣传这一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寄宿生生活补助自查报告年,在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时,我们的做法,1是通过班主任教师根据本班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排查、摸底、分析每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找出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原因,筛选出困难家庭学生。2是由学生评议小组认真进行讨论、对比,拟定享受困难生活费的学生名单。3是将享受补助的贫困家庭寄宿生名单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4是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材料,由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批。
三、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员情况
一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讲,每位教师都明确其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动作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人员公示在醒目位置,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学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做到了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了补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四、规范资金的发放与管理,从行动上很抓落实
为了加强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规制度、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要求,对用于资助贫困寄宿生的资金资金纳入学校食堂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三是在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资金,并立即按要求规范有序地操作,决不截留、挪用,切实做了到专款专用。
20xx年春季期我校在校生1949人,1269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793125元。学校食堂将享受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款转入学生预交伙食费,学校食堂按享受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给受助学生开具收款收据,并让受助学生在“贫困生生活费补助签领表”上签字确认收到该款项,每个学期结束,预收伙食费有结余的,把结余费转入下一个学期开学使用。如果学生毕业离校或不在校就读的,应把结余的伙食费如数退还给学生。
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决,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这项工作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关注贫困学生,切实将这一惠民政策惠及民生。
补助自查报告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根据上级《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我校从20xx年至20xx年以来,认真贯彻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根据县局要求,我校认真对三年来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有配套资金文件,对获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周荣幸;副组长:周少乐、陈运全;组员:周荣登、吴冲、黄秀媛、周宽生等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三是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宣传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体老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民生。
二、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情况
三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每位教师都明白自身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个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1、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乡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3、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规范资金发放和管理,从行动上狠抓落实
资金管理规范,没有截留、挪用情况。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经县局下拨我校本部账户,然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补助标准转支出发放到学生手中。
为了加强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的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的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的要求,对用于贫困寄宿生的补助资金纳入教育系统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三是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并立即按要求有序地操作,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绝不截留、挪用,班级各老师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也没有均分、冒领、代领等现象。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切实做好了“贫困生资助”工作。做到了严格规范资助范围、标准、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督促指标、资金及时到位。建立了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20xx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188人,补助标准500元/人/年,共发放补助资金94000元。20xx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128人,开始补助标准是500元/人/年,后来提高补助标准为750元/人/年,我校按学期发放,20xx春114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最初按每人每学期250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28500元,20xx秋142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生活补助费35500元,加上后来的.提标部分的31875元,我校20xx年共发放补助资金95875元。
20xx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201人,春学期补助标准750元/人/年;秋学期提高标准为1000元/人/年;20xx春我校183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学期375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68625元;20xx秋我校201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学期500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100500元;此项经费,学校在上级财政下拨该项资金后,立即按公式无异议的名单造册,统一由学校财务室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没有截留和挪用。
总之,我校在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内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班子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班子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受助标准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发放记录有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没有代签现象,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读,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此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切实配合上级领导将这一惠政策惠及民生。
四、存在主要问题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五、加强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小组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减免。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补助自查报告 篇3
为了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抓好民生工程,贯彻落实好惠民政策,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工作。我县财政局、教育局于20xx年5月11日召开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于20xx年5月14日至6月21日对全县所有寄宿制学校,从20xx年春季至20xx年春季的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高度重视
1、制定了文件。乐至县财政局、乐至县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乐财教[20xx]3号)。
2、成立了检查小组。由县财政局、教育局共抽调十人组成检查组,分为两个小组,对全县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明确了检查的时间范围。检查的时间范围是20xx年春季至20xx年春季。
4、统一了检查的要求。
⑴查看资料。
一是学生申请的个人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情况、贫困原因;
二是村(居)委会签字、盖章的证明情况;
三是学校根据学生家庭贫困程度拟定受助学生名单;
四是对拟定受助学生的公示情况;
五是学校上报受助学生名单的情况;
六是补助资金的发放兑现情况。
⑵座谈学生。了解办理的程序和办法;了解发放的标准、方式和金额等情况。
二、具体实施情况
1、学校严格按程序确定受助学生
⑴广泛宣传。学校对上级下达的人员指标,补助标准,办理程,享受对象的条件(优先资助孤儿,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以及相关要求,通过教职工会、全校学生大会、班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⑵学生申请。经住校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填写本人信息、家庭成员情况,贫困原因;
⑶证村。(居委会)签字、盖章,对贫困学生的证明情况。
⑷确定受助名单及公示:学校根据学生家庭贫困程度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⑸上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享受学生及相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审核。
2、严格按标准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㈠20xx年补助情况
20xx年共发放寄宿生贫困生生活补助金额987.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365万元,省级182万元,县级440.5万元。
20xx年春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15864人,其中:小学1384人,初中14480人;实际补助贫困寄宿学生10100人,其中:小学900人,初中9200人,补助标准:小学每生375元,初中每生500元;实际发放金额4937500元,其中:小学337500元,初中4600000元。
20xx年秋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15800人,其中:小学1299人,初中14501人;实际补助贫困寄宿学生10100人,其中:小学900人,初中9200人,补助标准:小学每生375元,初中每生500元;实际发放金额4937500元,其中:小学337500元,初中4600000元。
㈡20xx年补助情况
20xx年寄宿生贫困生生活补助金额1083.12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490万元,省级330万元,县级263.125万元。
20xx年春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15286人,其中:小学1194人,初中14092人,实际补助贫困寄宿学生10000人,其中:小学700人,初中9300人,补助标准:小学每生375元,初中每生500元,实际发放金额4912500元,其中:小学262500元,初中4650000元。
20xx年秋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13980人,其中:小学908人,初中13072人,实际贫困寄宿学生9600人,其中:
小学650人,初中8950人,补助标准:小学每生500元,初中每生625元,实际补发放额5918750元,其中:小学325000元,初中5593750元。
㈢20xx年补助情况
20xx年春季寄宿生贫困生生活补助金额513612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251万元,省级128万元,县级134.6125万元。
20xx年春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14619人,其中:小学1231人,初中13388人,实际补助贫困寄宿学生8338人,其中:小学601人,初中7737人,补助标准:小学每生500元,初中每生625元,实际发放金额5136125元,其中:小学300500元,初中4835625元。
三、存在的问题
1、少数学生申请表的相关内容填写不够完善;贫困原因比较简单。
2、个别学校资料整理和归档不规范。
补助自查报告 篇4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我局征缴股,具体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
二、召开专题会议,扎实贯彻执行
3月18日下午3时,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了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自查专题会议。会上,分管副局长组织学习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函〔20xx〕62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xx年社保基金现场监督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主要领导就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扎实开展自查,认真核对数据,梳理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做好迎接省人社厅的抽查。
三、制定措施,扎实开展专项自查工作
按照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局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自查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征缴股、支付股、财务组及办公室,就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和分配机制,20xx年、20xx年中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数额、构成及到账情况,资金分配去向及划拨时间,未及时划拨到位的资金数额及原因,支付待遇结算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及其他相关相关工作逐项分配到股室,逐项进行自查,对各项数据和补助资金与县财政部门进行严格核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全使用。
四、自查情况
我县各级财政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资金主要涉及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是每年6月底(因居民医保基金是上年9-12月份征收次年医保基金),我局根据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情况,上报当年度参保人数和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上报各级财政部门,对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和补助。具体补助情况为:
1、20xx年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到位情况:
截止20xx年6月底,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21484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为156元/人,省为58.7元/人,县为25.3元/人。中央应补助资金335.15万元,已到位425.95万元,超拨90.8万元(其中含20xx年超拨60.05万元);省级应补助资金126.11万元,已到位资金126.11万元(含20xx年超拨56.23万元);县级应补助资金54.36万元,20xx年实际补助41.56万元,20xx年超拨12.8万元,20xx年县级配套资金54.36万元已全部到位。
2、20xx年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到位情况:
截止20xx年6月底,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29297人,个人参保缴费收入为256.9万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为188元/人,省为63.3元/人,县为28.7元/人。中央应补助资金550.7836万元,已到位373.24万元,20xx年超拨90.8万元,实际应补助86.7436万元;省级应补助资金185.45万元,已到位资金185.45万元;县级应补助资金84.0824万元,20xx年县级配套资金84.0824万元已全部到位。
3、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和分配机制情况:
每年6月底(因居民医保基金是上年9-12月份征收次年医保基金),我局根据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情况,上报当年度参保人数和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统一上报各级财政部门,对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各级财政部门经过审核后将补助资金划拨到地方财政,由我局通过县政府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划拨到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付和门诊费分配使用。
4、检查发现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我局在日常检查中采取抽查、走访参保病人等诸多方式进行检查,未发现虚报冒领的现象;我局和各乡镇社区未发现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强力度对虚报冒领、经办机构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督导,做到早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整改,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五、20xx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基金决算中异常问题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20xx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本年收入合计26391300.99元。其中:统筹金收入12064071.4元,个人帐户金收入14327229.59元,利息收入610593.31元。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同比20xx年25974125.68元增加了1.6%,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数19597人,比20xx年的19585人增加了12人。
2、基本医疗保险20xx年支出26661211.83元,其中:统筹金支出13117176.69元,个人帐户金支出13080035.14元,上解调剂金支出464000.00元。比20xx年的支出28692871.6减少了2031659.77元,减少比例为7.6%。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xx年收支结余-269910.84元,年末滚存结余18115205.84元。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xx年收入10097106.77元,利息收入256287.77,同比20xx年10,293,316.21元减少了196209.44元。20xx年累计支出10528944.38,其中:住院支出8822192.38元,门诊统筹支出677660.00元,上解支出919,000.00;同比20xx年支出12432242.92元减少了1903298.54元。20xx年收支结余-431837.61元,年末滚存结余6755701.29元。
(三)特殊人员医疗费
现有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60人,离休干部13人,本年特殊人员医疗收入745721.18元,累计支出391,300.44元,本年收支结余354,420.74元,年终滚存结余-344,779.07元。县财政将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纳入年初预算,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进行管理,妥善解决二等乙级伤残军人的医疗费问题。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离休干部住院医疗费在县内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挂帐,由医保局按月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离休干部住院医疗费由我局向县政府提出请示,财政局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县政府同意后财政划拨。
(四)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不平问题分析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收入增加原因:20xx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按月征收,做到了应保尽保,扩大了参保面。支出减少原因:一是20xx年部分定点医院尚未到我单位划拨住院挂帐费用,约500万元;二是20xx年个人帐户金尚未发放(以20xx年12月31日止),造成20xx年医疗费用支出减少。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收入减少原因:由于中央财政结算居民医保补助资金截止于20xx年2月底为25008人,20xx年度我县居民参保人数实际为29297人,所以补助未足额到位,造成收入减少。支出减少原因:20xx年尚有部分定点医院未到我单位划拨住院费用约300万元和门诊统筹支出费用45万,造成本年度支出减少。
我局作为经办机构会在下一阶段工作中积极横向联系有关单位,并及时向上级汇报、请示,变被动为主动,确保各级财政补助金的足额、按时到位。
补助自查报告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按照《XX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
一、基本情况
20xx年转斗乡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共56项,已全面完工,项目投资总额30万元,项目投资使用额30万元。经自查我乡不存在套取、滞留、截留、挪用财政资金,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未实行财政报账制以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通过这次自查工作,确保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确保了农村农业生产取得实效,使农民生产生活得到实惠。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按行政村分别建立台账。将补助资金纳入专账、明确到村补助资金数额,确保用于村内公共服务项目运行维护,严禁平调和挪用。
(二)补助资金实行乡财政报账制。常年管护人员劳务报酬按月正常发放,绩效考核报酬按季考核发放,所需资金全部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系统打卡发放到人。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零星支出,依据年度支出预算,凭有效票据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理财、村主要负责人审批、乡主要领导审核后,到财政所报账。
(三)逗硬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联合乡属各部门,对20xx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分配补助资金的参考因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评比。各村“两委”干部及村理财小组,质量监督小组要加强检查、评比和督促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支付承包费的比例,对需长期进行维护的项目要适时进行抽查,确保合同约束内容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的使用范围上严格把关,按规定进行公示。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确保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保障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三)进一步加强经验总结。我乡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完善运行维护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