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全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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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保全申请书 篇1
解除保全申请人: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_)号民事裁定,。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本院经审查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_____项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件申请费______元,由_____________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 篇2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财产保全措施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2、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3、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财产保全裁定的;
4、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裁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申请人:xxx
住所地:xxx
委托代理人:xxx工作单位:xxxx
贵院xxx第x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扣押申请人xxx(财产);现申请人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二百五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在民事诉讼的判决作出以前,申请人并不一定败诉,因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应受法律的保护,申请人不应该承担因财产保全而带来的.损失。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申请人如果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就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综上,申请人愿意提供与保全财产等价值的货币作为担保,请求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敬礼!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签字或盖章)
x年xx月xx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 篇3
申请人:
被申请人:南京市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_号_层,法定代表人:陈__ 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南京市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号:
开户行:交行三元巷支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 篇4
申请人:,男,汉族,X年XX月XX日出生,家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申请事项:请求法院立即解除对申请人超额部分财产的保全措施。事实和理由: 诉纠纷一案,法院对申请人相关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X银行,账号,共多少元
2、鲁宝马牌小汽车一辆,车辆识别代码:
3、位于房屋一套,面积平米,登记号为:本案目前已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已从申请人银行卡扣划X元,保全的宝马轿车目前价值X元,因此已扣划的.金额与宝马轿车的价值足以履行生效判决,没有必要对申请人的房屋继续保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现申请人申请解除对超额部分财产的保全措施。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 篇5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xxx)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xxx
申请人:
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