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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撤诉申请书

2025/04/13申请书

老地方整理的民事撤诉申请书(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事撤诉申请书 篇1

申请人:xx,女,族,年月日出生。

请求事项:

撤回(民)初字第号起诉。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贵院以(民)初字第号立案受理。现因申请人欲与庭外达成调解离婚协议,故向法院申请撤诉。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民事撤诉申请书 篇2

申请人:,男,xx岁,x族,xx省xx县人,现住xx县xx路xx号被申请人:Y,男,xx岁,x族,xx省xx县人,xx省xx县xx公司职工,现住xx县xx路xx号原起诉案由: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诉被申请人损害赔偿一案,已被你院受理。撤诉请求与理由: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被申请人自愿赔偿申请人xx元人民币。申请人诉讼目的已达到,双方纠纷已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特申请撤回起诉,请予以批准。

此致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民事撤诉申请书 篇3

申请人:A,男,xx岁,x族,xx省xx县人,xx省xx县xx公司职工,现住xx县xx路xx号被申请人:B,男,xx岁,x族,xx省xx县人,xx省xx县xx公司职工,现住xx县xx路xx号原起诉案由: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诉被申请人损害赔偿一案,已被你院受理。撤诉请求与理由: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被申请人自愿赔偿申请人xx元人民币。申请人诉讼目的已达到,双方纠纷已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4条规定,特申请撤回起诉,请予以批准。此致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A

xx年xx月xx日

民事撤诉申请书 篇4

申请人:xx市xx制衣有限公司,住所:xx市xx区xx工业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被申请人:xx市xx有限公司,住所:xx市xx管理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欧xx,职务:xx原起诉案由、案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票据纠纷一案(案号:[200]xx法民二初字第xx号),申请人依法提出如下请求:请求事项:请求事项:请求准许申请人撤诉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票据纠纷一案,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起诉后,被申请人依据支票票面金额,自觉向申请人履行了付款义务。申请人的民事实体权利已经实现,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申请撤诉,请予准许。此致xx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市xx制衣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民事撤诉申请书 篇5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五个起诉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于该条规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读:

1、首先,受害人只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2、其次,受害人物质损失的原因只能是两种情况: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或者财物被毁坏。

因为只能对物质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这里所讲的人身权利仅指身体权、健康权等物质性的人身权,而不包括姓名权、肖像权

等精神性的人身权。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是因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除了人身损害以外,财物被毁坏的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诸如交通肇事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放火罪等案件,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

(一)精神损失不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如果受害人的财物被侵占或非法处置,而不是被毁坏,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必须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的上述规定,如果受害人的财物不是被毁坏而是被侵占或非法处置,是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受害人只能通过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得到相关赔偿。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在第五条对此作了详细的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也就是说,如果被告人只是非法占有、处置受害人的财产而不是毁坏其财产的话话,受害人只能要求其退赔。如果无法退赔,

则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是盗窃、抢劫、诈骗等案件,对于这些案件的受害人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民事撤诉申请书 篇6

申请人:

湖北省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

江苏省建邺区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职务:

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因工程设备材料转让纠纷一案(案号:()杭西民二初字第号),业已经贵院开庭审理,现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请核准。

此致

申请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