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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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篇1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的》精神,结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上级教育部门下发的《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手册》为主要载体,决定在我校小学生中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通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应坚持“四个结合”的原则:一是坚持形成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二是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学校评价与家庭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与“三个快乐”办学理念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评价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评价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共六个方面,并且按三个层次(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班主任评)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及格、待及格)进行评价。
三、评价过程与方法
《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手册》每学期填写一次,学年末综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期的评价结果应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并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质询和申诉。班主任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书面结果进行妥善保管,以便学生在转学、升学等过程中随学生流动而流动。评价具体过程和方法为:
(一)宣传与准备
1、评价宣传
学校每学期均应将评价各要素对学生的具体要求提前以各种形式告知学生,少先队大队部要结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要求,大力宣传评价要素,并结合评价要素修改、完善和进一步健全学校和班级的德育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过程与目标相统一的长效工作机制。少先队大队部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各要素发展情况的教育与引导、检查、督促力度,以达到在过程中教育学生、提高素质的目的。要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告诉家长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基本方法,以赢得广大家长的理解与支持,手册中家长的话一栏应由家长评定签字后再收回,以充分调动家庭因素,共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积极的工作环境。
2、人员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力量对班级评价成员进行培训,为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有序地进行奠定基础。
(二)评价方法:
1、学期评价:学期评价是在班级评价小组共同主持下,组织学生开展学生自评与小组同学互评,学期末由班主任认真填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2、互评,学生互评前应对学生进行培训和引导,避免以偏概全。对于小学低年级段的学生,班主任还应将评价要素的各种关键表现,以浅显、生动的语言进行描述、说明,以保证低段学生自评和互评的准确性。评价按“优、良、及、待及”四个等级,学生互评完成后,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对同学互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保存好,作为学期末的依据。
3、自评,由班主任教师向每名同学分发自评表,并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完成。
自评与互评结束后,班主任应组织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对每名同学的自评与互评结果进行对照分析。首先,对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反差较大的,班主任应结合平时对该生的观察与了解,及时给予个别辅导,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以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其次,学生互评结果原则上应成为学生该次评价的结论主要依据,但评价小组若发现互评结果与学生实际表现不符合的,可进行调整,并由评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存档。
(三)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是学期评价结果;二是学年评价结果,学期评价结果是学年评价结果的参考,学年评价结果视为对学生性评价。
评价结果从形式上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运用文字给予准确描述,认真填写在评价手册上。第二种是等级评定,即由班级评价小组集体评价得出等级性结论。
学期评价结果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及家长,接受师生监督。并公布申诉、举报电话与申诉、举报方法,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接受和妥善处理家长和学生的相关申诉。
四、与评价有关的政策
在学期评价中该学期受过学校处分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为及格,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为待及。对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为待及的评定要特别慎重,应由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最后裁定。
五、平价结果的运用
1、在学期中各项均评为优秀的学生,在评市级、县级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的评定时优先考虑。
2、学校对优秀的学生予以奖励。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篇2
教育评价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学生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贯彻素质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学生素质发展和反映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从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注重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教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各门课程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评价的功能,推动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
二、评价原则
(一)、评价内容多元化原则。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考查,不仅关注学习成绩,而且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学习兴趣与积极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尊重个体差异,注重对个体发展独特性的认可,给予积极评价,发挥学生多方面潜能,帮助学生悦纳自己、拥有自信。
(二)、评价过程动态化原则。不仅关注结果,更要注重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有机地将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给予多次评价机会,促进评价对象的转变与发展;鼓励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行为中,使评价实施日常化、通俗化,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
(三)、评价主体互动化原则。强调评价过程中主体间的双向选择、沟通和协商,关注评价结果的认同问题,即如何使评价对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评价结果;改变单一评价现状,加强自评、互评,使评价成为教师、管理者、学生、家长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
(四)、期望性原则。充分体现教师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特长发展成功的期望,使教师有信心,学生有希望。教师的评语要注满“师情”,透出一个“爱”字,点燃学生的希望之火,重视“鼓励”的教育功能。
(五)、模糊性原则。运用模糊控制理论,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评价学生的素质发展情况。文化课考试,量化形式学生的学习成绩,改较精确的百分制为较模糊的等级制,对学生思想品德表现及兴趣、意志、个性、态度和习惯等智力因素不宜量化的项目,一律采用操行评语定性评价。
三、评价内容及标准
新课程中的学生评价强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的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而且要关注学生多方面的表现,包括道德品质、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合作与交流、个性与情感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多方面的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的内容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由品德修养和行为习惯两部分组成。
品德修养:爱国、爱校、关心集体,遵守纪律、遵守公德,努力学习、勤思好问,孝敬父母、尊敬师长,注意安全、讲究卫生,文明健康、勤俭朴素,关心他人、团结同学,诚实守信、知错就改,热爱自然、爱护环境,自尊自爱、自信自强。
行为习惯:在学校里说普通话,认真听讲,积极发言;按时完成作业,不拖拉作业;作业字迹工整,不马虎;自己机整理书包和书桌,不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认真作好两操,能和别人合作,见了老师主动问好,按时起床睡觉,吃饭不挑食,喜欢读有益的课外书,不进网吧等少儿不宜场所,不乱用零花钱,爱护花草树木,饭前便后会洗手,进出家门主动和大人打招呼。
(二)、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是指经过学科学习应达到的基本目标,每科学习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由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层面进行具体评价。
学生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基础性发展,也要观众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个性特长。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不能截然分开,通常基础性发展目标蕴涵在学科学习目标中,和学习目标同步发展,在评价实施过程中应尽量作到两者的有机结合。体现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要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以及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要求,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分学科分阶段提出具体评价指标。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学习态度等方面,列出若干项行为表现作为评价指标。
目标体系要体现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关注,注意对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评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评价方法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根据不同发评价内容和指标实施多元评价,还要渗透或包含在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中进行。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方面要重点结合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学科教学以及班队活动、校本课程实施中进行评价;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结合所有学科教学进行评价;运动与健康方面主要结合体育与健康学科进价;审美与表现方面重点结合音乐、美术学科教学进行评价。在学科教学或各种教育活动中分层实施评价。创设情景、机会,通过参与活动,日积月累,让学生感受、体会与内化。通过表现性任务、观察、记录、访谈、作品分析、个人自评、同学、教师、家长互评的方式进行评价。
(二)、学科发展的评价
1、知识与技能的评价
要遵循个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以及该学段、学年以及每个单元的知识与技能目标为基准,通过作业、测验、栲栳市和完成一些开放性的表现性任务等形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的形式呈现。
(1)、练习、作业
作业分析评价是教师了解、掌握学习效果、学习态度最常用、最有效的评价方式。学生的作业情况通过学生的认真程度,主动作业的情况;课外学习情况以及实验操作能力,小论文、小发明、小制作等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2)、平时学习:是指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的'程度,包括各种测查如识字、背诵、朗读、默写、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单元测试,创造性作业的完成情况等。
(3)、期末考试(考查)。考试、考查是评价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试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不同选择相应的考试形式,既有闭卷考试,也有开卷形式。除纸笔测验外,也可以选择听力考试、口试、实际操作等性质评价形式。考试的内容应多元化,除关注知识与技能外,还应体现考查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内容;
还要重视加强多方面潜能的发展,尤其是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反思能力的发展。
考查学科应通过平时观察、评语、记录、表现性作业、综合实践活动等方式,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学习习惯、兴趣、毅力、学习动机、学习技能、社会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形式学生表现的信息进行考查。
2、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
对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必须与基础发展目标和学科教育目标相结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采用观察、记录、访谈、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等性质的评价方式对其进行评价。各学科根据本学科特点,结合基础性发展目标在学科中的体现,制定具体的评价内容以及指标体系。
(1)、日常观察
课堂教学观察:学生课堂学习行为观察是评价学生学习过程的重要方法。学生的课堂表现要通过学生回答问题的频率,学生的思维品质,学生的探究行为,学生在小组合作中的表现,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性积极性等因素来进行综合评价。可以在学生自评、互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
活动观察:校内外活动观察,要通过学生参加的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包括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描述、活动成果、学生的感悟和反思等。
特长表现:包括学科获奖记录或证明、亲手制作的作品(如航模、车摸、陶艺、电脑制作等)或小发明成果、艺术性活动记录或奖励证书。
(2)、成长记录:
成长记录是形成性评价的重要方式,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成长记录要收集能够反映是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信息等。
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更典型、客观、真实,尽可能的展现自己的学习成果与进步历史。
期中期末组织成长记录的交流展示。并将成长记录纳入期末终结性评价内容。对成长记录的评定应注重学生的进步和所付出的努力可,明确改进的方向。通过对成长记录的回顾比较,使学生学会反思,了解自己的进步,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明确进一步发展的目标,逐步发展自省的意识和能力。
五、评价的主体
评价主体包括学生本人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和家长评价四个方面。
学生自评和互评:
一是由学生本人对自己的综合素质及行为写出自我评语;
二是自己或同学综合素质的两个方面以及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评出分项等级。
教师评价:
一是由班主任给每个学生综合素质的两个方面评出分项等级,并给每个学生写出综合性评语,重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二是各学科教师根据本学科所制定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及学科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对每个学生基础性发展达成及学生学业水平进行评价,给出相应的等级,并对学生学科的发展态势进行描述,写出激励性的评语。
家长评价:
一是对自己子女的综合素质写出鉴定性评语;
二是对自己子女综合素质的两个方面以及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一些方面评出分项等级。
(四)、评价结果的呈现
评价结果包括等级或评语
评语包括:
1、家长评语。
2、教师、班主任评语。
等级包括:
1、分项等级。即根据评价内容所列的要素和关键表现,通过整体判断对两个方面以及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给予一个等级。
2、综合等级。即把分项等级和分主体等级综合,作为综合素质或学业水平的最后等级。以上等级均为四等,以A(优秀)、B(良好)、C(及格)、D(待及)呈现。
(五)、综合素质报告单
学生综合素质与学业水平报告单由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表、学科学业水平评价表,包括多主体评价和教师综合评语构成。将期末考试与学生的日常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从几个方面来反映学生取得的进步和成就,报告学生的学习态度、情感与学习习惯方面的情况。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我们将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充分发挥评估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成为学校教育发展的提高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校的素质教育。
二、评价的原则
(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心、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鉴赏能力。
(二)要将评估的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估机制的促进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使评估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评估内容要多元化。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估,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的培养和价值观的审视。
(四)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学校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又可用于学生的自我评价与自我测评,有利于学生在全面发展过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评估过程中,既可以单一指标的评估,又可以综合评价,从而达到全面评估的目的,使评估的过程成为指导的过程,学生实践的过程,使学生朝着指向目标的努力过程。
三、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一)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支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这三方面的评定,参照《x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的“检测内容”所列的具体指标。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例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小学生质量综合的实施是一次通过建立一整套比较科学、全面的评价标准体系和评价方法,促进小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改革的实施。正确地实施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有利于干部教师更新观念,有利于学校、家庭、社会等教育的结合,有利于小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是由应试教育向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需要,是全面提高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
二、综合质量评价的具体措施:
(一)思想品德评价与教育活动相结合
教育活动是学校实施教育的重要载体。它贯穿于学校育人活动始终。思想品德评价必须与教育活动相结合。
1、思想品德评价标准是开展教育活动的依据。
(1)要为学习贯彻《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礼仪常规》、《校规》、《校训》等教育活动相结合。
(2)要与传统节日相结合,如:三月五日“学雷锋”,三月八日“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进行兴趣特长关心集体的教育)“七一”党的生日(进行热爱党、尊敬国旗,热爱祖国教育)等。
(3)要与学校的各项传统教育活动相结合。如:“五自教育”、“争做先进集体教育”、“小能手展示教育”等。
(4)与主题班队会相结合,针对班级品德发展的弱项精心设计活动,把握学生思想动态,使之向着评价目标发展。
2、操作方法:
首先复习评价方法,接着可让教师引导学生简单议论,近期学校中班级所开展的活动,进行评价标准相对照工作,进行自我教育,自我评价,最后集中进行小组、集体评价。在教师、同学、家长,本人的综合评价中,得出全面、客观的结果,为每个学生指出努力方向,从而提高评价实效。
(二)如何开展知识能力评价
1、知识能力评价做好几个结合
(1)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总结性评价相结合。
A:诊断性评价,指开学初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运用多种形式对学生上一学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地全面了解,进行情况分析,指出主要成绩和不足,把分析结果反馈给学生,让学生了解自己知识能力掌握的现状,并对自己制定小目标,师生共同的增设学习质量而努力。
B形成性评价是指任课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在教学计划、方案实施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学习状况的评价,其目的就是及时反馈信息,以便及时强化、调节、矫正,使计划和方案不断得到完善达到预期目标。
C总结性是指教学活动进行到一定阶段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全面分析。检查教学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的程度,并对评价对象做出鉴定性评价,以确定学生成绩和发展水平。
2、一般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
(1)教师安排:学科评价工作要有一定顺序,要依据学生的年级特点由浅入深,由粗到细,由表到里,从能够接受到乐于接受,到主动参评。
(2)学科评价的一般性要求做到一般的处理,充分发挥学生自评的优势,对于重点的评价要做到重点带一般的作用,重点评价的内容是随学生学习情况的变化,教学内容的变化,及学校教学重点的转移而变化。
(3)对于学科重点评价的内容教师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明确,操作内容具体,贴近学生生活实际,树立实现目标的信心,明确努力方向全面提高学生学习成绩。
3、学生评价和广大教师参与相结合
实施学生知识能力评价所有的任课教师都是组织者和实施者,每位教师都担负着全面育人的任务。共同完成对学生知识能力评价的任务。
(1)广大任课教师要重视学生知识能力的形成性评价,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同时,抓好“两头”的学生,并以“点”来推动“面”的工作。
(2)在学科评价中广大教师要注意收集信息,积累资料,使学科评价更有实效性。
(3)形成评价网络,调整评价方案,对重点评价项目和一般评价项目的`确定,集中评价的时间、频率、随机调整评价方案。
(4)各任课教师可适当调整教师的记分办法,使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相结合,并与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学习方法结合起来。
4、知识能力评价和考试内容方法改革相结合。
对学生知识技能方面的评价,从学习习惯,平时学习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的相互关系中反映学生知识能力的全貌。从而做出客观的切合实际的判断,真正促进学生发展与进步。
考试改革中需注意的问题
(1)在内容上:既要考察知识,又要考查多种能力,对学生既要考查在考卷上能够反映出来的质量,也要考查试卷上难以考查的质量(如:朗读、演讲、动手操作、创作等多种能力)。
(2)在方法上:既要重视期末成绩,又要重视平时学习成绩,改变一张试卷定学生优劣的现象。
(3)与教学改革同步:在学习活动中,既要重视智力因素的发展,又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发展。将学习习惯,上课听讲,发言等学习习惯的表现纳入对学生知识能力的评价之中,真正地做到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全面评价,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篇5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市教体局和学区的要求,我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注重过程培养和过程评价,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二、评价目的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方案》,强化素质教育,把小学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反映小学学生的发展状况,改变以考试分数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做法,坚决克服唯分数论的顽瘴痼疾。
3、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建立健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4、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面向全体师生、家长和社会进一步倡导素质教育,宣传基础教育课改实验,促进全社会教育观念的更新。
三、评价原则
1、服务育人原则。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发展的正向激励和引导作用,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育人工作实现有机结合,发挥评价对小学学校育人工作的统领和服务作用。引导学生关注个人成长过程,不断发现、发展自己的潜能优势,不断进步。
2、民主公开原则。坚持“谁了解、谁评价”“谁评价、谁负责”,保证评价主体在充分了解每一位被评价对象的基础上开展评价工作。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保障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保障学生、家长知情权。
3、简便易行原则。在保证评价内容全面的基础上,提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和核心素养提升的关键要素,制定要素评价标准,进行重点评价。进一步优化评价流程,改进评价方式方法,借助信息化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评价负担,提高可操作性。
四、评价主体
包括学生本人、本班同学、本班任课教师、班主任、家长。
五、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五个方面进行。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行为习惯等思想素质与品德发展方面的表现。
其中德育教育包括: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品德教育,课程教育等。参与少先队队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
开设的课程包括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少先队课程等。
节日类课程包括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等。节庆日:劳动节、建军节、建党节、国庆节、植树节等。纪念日:国家公祭日、学雷锋日、母亲节等。主题教育日:禁毒日、安全教育日、入队仪式。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节会课程知识的掌握、应用(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学习行为、学习方法、深层次思维)及获得的标志性成果等。重点是参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修习情况,包括学习品质、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经历等。
开设的课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综合实践、音乐、体育、美术、传统文化、安全教育、环境教育。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安全素质等。重点是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和成果,以及健康生活养成方式、人际交往、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相关技能等。
开设的课程包括体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节会主要指学校每学期组织的运动会、体育节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和艺术素养,参加艺术类活动的经历和标志性成果等。
开设的课程包括音乐、美术、书法。
主要指学校每学期组织的艺术节、文艺汇演等。 5、创新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学校生活(课程教育、节会活动、2+1+X教育中X:三项劳动技能教育)和社会生活中劳动实践、动手操作、体验经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重点是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修习情况、生活技能、研学旅行、考察探究、职业体验、设计制作、军训等实践活动的经历、培养的能力。探索建立劳动教育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加强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的评价。
开设的课程包括信息技术、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
三项劳动技能主要是根据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掌握的劳动技能。节会主要指学校每学期组织的科技节、植树节、劳动节以及各类主题实践活动等。
六、评价方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包括主观评价、客观评价和底线评价。七、评价的具体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积分核算实行百分制,主观性评价10%(10分),客观性评价90%(90分),底线评价实行一票否决。
(一)主观评价10分
主观评价采用评语、量表两种评价方式。 1、评语评价
主要指学生本人以及教师、家长等对学生成长情况进行描述。评语评价在每学期末进行,反映学生一学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评语评价不计入学生的评价成绩。评价流程一般包括:
(1)自我评价。在教师和家长的指导下,学生用写实性语言陈述、记录本人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并以典型事例支撑。一二年级可由学生叙述家长代为填写,其他年级学生自己填写(见附件4和寿光市小学学生健康成长档案)
(2)同学评价。教师组织学生采取小组评价的形式,依据学生在班级中的日常表现,经过充分讨论,用正向语言对学生五个维度的主要优点、努力方向等进行描述。本评价主要由小组长填写。一二年级不填写。(同学评价表见附件4和寿光市小学学生健康成长档案)
(3)教师评价。学生成长导师或班主任在全面了解学生成长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分析记录学生发展的信息,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和个性特点,并指出努力和改进方向。教师评价要以平等、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的成长,真实反映学生的变化;
要突出正面引导,鼓励学生不断进步。本评语由班主任进行撰写。(见附件4和寿光市小学学生健康成长档案)
(4)家长评价。家长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根据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现以及成长变化情况撰写评语。家长评语主要用于引导家长更深入参与学生成长,并为教师指导学生成长提供参考依据。学校要在家长撰写评语方面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家长评价表见附件4和寿光市小学学生健康成长档案)
2、主观性量表评价
(1)学校制定的评价量表,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五个纬度。(主观评价量表见附件5和寿光市小学学生健康成长档案)
(2)量表评价采用小组互评、教师评价和班主任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学生主观评价量表的具体指标通过学生的具体行为表现来呈现。每学期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前后完成。评价量表由学校统一制定,填写到学校制定的电子表格中,统一组织学生、教师通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表格来完成。其中教师评价中的道德品质由道德与法治教师、班主任填写;学业水平由全部考试科目教师填写;身心健康和艺术素养部分由音体美心理健康老师填写;创新实践由信息技术教师、实践课教师、劳动课教师、科学教师填写。五个维度,一二年级无小组评价,其他年级小组进行评价。
量表评价结果=小组互评(占20%)+教师评级(占30%)+班主任评价(占50%)
(二)客观评价(90分)
主要围绕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对学生参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修习情况,以及参加各级、各类节会活动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等可测量、可量化的内容进行评价。每一项评价内容对学生的参与情况及参与质量两个方面均进行评价;评价结果采用学分制呈现,并确保必要的区分度。客观评价主要包括写实性记录评价、测试成绩和标志性成果三部分。
记分办法:写实性记录占比16%,测试成绩占比44%,标志性成果占比30%。
写实性记录评价主体:学生本人和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组长测试成绩评价主体:班主任、各任科教师标志性成果统计责任主体:各班班主任1、思想品德
采用写实性记录评价(8分)和标志性成果评价(10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1)写实性记录评价
写实性记录主要记录学生在思想品德方面的日常表现(参照第五部分评价内容中的思想品德部分),各班要根据学校制定的《写实性记录评价内容标准》(见附件6)制定本班的写实性记录记分细则。写实性记录由组长和班主任填写,班内设置专用周积笑脸榜,小组长根据笑脸的获得,填写在周记录表中。由本组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长每周进行签字确认,每月一统计,然后留档保存,期中和期末进行两次汇总,由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签字公示后,班主任将成绩填写到学校电子统计表中。(写实性记录周表、月汇总表、学期汇总表见附件7)
(2)标志性成果评价
标志性成果根据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进行认定(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见附件8),由班主任进行汇总,·依据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证明、各种表彰文件等为准。班主任每学期末将标志性成果放到学生成长档案中存档。
(3)评价人员职责
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长记录日常写实性记录并签字确认。
班主任负责调度学生的写实性记录及周记录、月统计和学期汇总评价工作。
2、学业水平
采用写实性记录(5分)、测试成绩(8分)和标志性成果(5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1)写实性记录
(2)写实性记录主要记录学生在学业水平方面的日常表现(参照第五部分评价内容中的学业水平部分),各班要根据学校制定的《写实性记录评价内容标准》(见附件6)制定本班的写实性记录记分细则。写实性记录由组长和班主任填写,班内设置专用周积笑脸榜,小组长根据每个笑脸的获得,填写在周记录表中。由本组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长每周进行签字确认,每月一统计,然后留档保存,期中和期末进行两次汇总,由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签字公示后,班主任将成绩填写到学校电子统计表中。(写实性记录周表、月汇总表、学期汇总表见附件7)
(2)测试成绩
主要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随期中和期末测试一起)的测试成绩。其中国家和地方课程以市教科研中心组织的期末检测成绩为准,地方课程(包括环境教育、传统文化)由本学科任科教师自主命题进行检测。
测试成绩由班主任根据期末成绩将学生各科成绩按照A(15%)、B(20%)、C(30%)、D(20%))、E(15%)五个等级计入客观性评价中。(测试成绩汇总公示表见附件9)
(3)标志性成果
标志性成果根据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进行认定(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见附件8),由班主任进行汇总,依据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
荣誉证书、成果证明、各种表彰文件等为准。班主任每学期末将标志性成果放到学生成长档案中存档。
(4)评价人员职责
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长记录日常写实性记录并签字确认。
教导处及传统文化、环境教育任课老师负责提供本学科的测试成绩。
班主任负责调度学生的写实性记录及周记录、月统计和学期汇总评价工作。
3、身心健康
采用写实性记录(1分)、测试成绩(12分)和标志性成果(5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1)写实性记录
主要记录学生在身心健康方面的日常表现(参照第五部分评价内容中的身心健康部分),各班要根据学校制定的《写实性记录评价内容标准》(见附件6)制定本班的写实性记录记分细则。写实性记录由组长和班主任填写,班内设置专用周积笑脸榜,小组长根据每个笑脸的获得,填写在周记录表中。由本组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长每周进行签字确认,每月一统计,然后留档保存,期中和期末进行两次汇总,由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签字公示后,班主任将成绩填写到学校电子统计表中。(写实性记录周表、月汇总表、学期汇总表见附件7)
测试成绩
包括学校每学期组织的学生体质测试结果(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占40%)。体育考试考试成绩(占20%)、健康教育(心理健康)考试成绩(占20%)、安全教育测试成绩(占20%)。学生体质测试、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由本学科老师自主命题完成测试。若因特殊原因教体局或者学区未组织体育考试,将该纬度所占分值并入学校组织学生体质测试。
测试成绩由体育老师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完成对学生的测试,根据学生个人测试成绩(百分制)填入学生的评价量表中。测试成绩表交班主任。最后由班主任统一上交。(测试成绩汇总公示表见附件9)
(3)标志性成果
标志性成果根据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进行认定(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见附件8),由班主任进行汇总,依据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证明、各种表彰文件等为准。班主任每学期末将标志性成果放到学生成长档案中。
(4)评价人员职责
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长记录日常写实性记录并签字确认。
教导处及体育、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任课老师负责提供本科目的测试成绩。
班主任负责调度学生的写实性记录及周记录、月统计和学期汇总评价工作。
4、艺术素养
采用写实性记录(1分)、测试成绩(12分)和标志性成果(5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1)写实性记录
主要记录学生在艺术素养纬度的日常表现(参照第五部分评价内容中的艺术素养部分),各班要根据学校制定的《写实性记录评价内容标准》(见附件6)制定本班的写实性记录记分细则。写实性记录由组长和班主任填写,班内设置专用周积笑脸榜,小组长根据每个笑脸的获得,填写在周记录表中。由本组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长每周进行签字确认,每月一统计,然后留档保存,期中和期末进行两次汇总,由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签字公示后,班主任将成绩填写到学校电子统计表中。(写实性记录周表、月汇总表、学期汇总表见附件7)
测试成绩
主要包括音乐、美术考试成绩和音乐、美术(含书法)技能测试成绩。音乐、美术(含书法)技能测试成绩由各任课老师统一组织命题测试后提供。
艺术素养成绩=音乐(占50%)+美术(占50%)。
音乐成绩=音乐检测成绩(50%)+音乐技能成绩(50%);
美术成绩=美术检测成绩(50%)+美术技能成绩(30%)+书法技能成绩(20%)。
若因特殊原因未组织音乐和美术考试,则将该纬度所占分值并入学校组织学生技能测试。
测试成绩由相关老师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完成对学生的测试,将本科测试成绩上报给班主任,班主任将各科成绩相加得出总分,填写到评价量表中。(测试成绩汇总公示表见附件9)
(3)标志性成果
标志性成果根据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进行认定(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见附件8),由班主任进行汇总,依据学生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证明、各种表彰文件等为准。班主任每学期末将标志性成果放入学生成长档案中。
(4)评价人员职责
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长记录日常写实性记录并签字确认。
教导处及音乐、美术和书法任课老师负责提供本科目的测试成绩。
班主任负责调度学生的`写实性记录及周记录、月统计和学期汇总评价工作。
5、创新实践
采用写实性记录(1分)、测试成绩(12分)、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标志性成果(5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1)写实性记录
主要记录学生在创新实践纬度的日常表现(参照第五部分评价内容中的创新实践部分),各班要根据学校制定的《写实性记录评价内容标准》(见附件6)制定本班的写实性记录记分细则。写实性记录由组长和班主任填写,班内设置专用周积笑脸榜,小组长根据每个笑脸的获得,填写在周记录表中。由本组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长每周进行签字确认,每月一统计,然后留档保存,期中和期末进行两次汇总,由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签字公示后,班主任将成绩填写到学校电子统计表中。(写实性记录周表、月汇总表、学期汇总表见附件7)
八、评价结果的汇总呈现及使用
1、学期综合素质等级的认定办法。
每学期末,通过电子表格计分表将学生的主观评价、客观评价等各项成绩进行汇总,得出本学期该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各等级比例实行总量控制,其中A(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30%,B(良好)等级比例不超过50%,其余为C(合格)等级,严格控制D(待合格)等级人数,D等级评定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票否决制度,除严重违纪学生(触犯学校规定底线标准)外一般不予评定。
2、毕业综合素质等级的等级认定办法。
(1)毕业综合素质等级的等级计算公式。
N=Yn1*5%+Yn2*5%+En1*5%+En2*5%+San1*5%+San2*5%+Sin1*10%+Sin2*10%+Wn1*10%+Wn2*10%+Ln1*15%+Ln2*15% N代表毕业综合素质等级,n1、n2分别代表上、下两个学期的等级,Y、E、Sa、Si、W、L分别代表一、二、三、四、五、六,六个年级。
(2)毕业综合素质等级比例的确定。
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规定,在评价时各等级比例实行总量控制,A(优秀)等级比例30%,B(良好)等级比例50%,其余为C(合格)等级,D(待合格)等级评定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票否决制度,除严重违纪学生(触犯学校规定底线标准)外一般不予评定。
(3)综合性评语。
除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外,班主任老师还要依据学期评价结果、综合荣誉等,给毕业生撰写毕业评语。对学生在校六年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整体描述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4)毕业综合素质等级的确认、审核、公示、上报。 ①结果汇总。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员通过电子表格汇总表对学生小学阶段各学期的评价等级进行汇总、确定等级。学生12个“学期评价”结果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2分,根据一年级按10%,二年级按10%,三年级按10%,四年级按20%,五年级按20%,六年级按30%的原则,计算出毕业总分值,确定出学生的毕业等级。
②公示、确认结果。将评价认定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在班级、校内以及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认单》上签字。班级认定小组填写《班级综合素质评价确认单》。
③班级认定小组进行复审。公示期间,学生和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书面向班级评价小组提出申请,班级评价小组核实后进行复议,并将相关确认单、复议情况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
④学校复审。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核《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认单》、《班级综合素质评价确认单》;填写《小学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对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认定情况、复议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对审核结果有变动的进行重新公示。
⑤公布确认结果。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文件形式公布已经确认的评价认定结果,打印汇总表。
⑥审核上报。将审核后的认定结果确认单、汇总表进行胶装后上报教育学区。
3、结果使用。
1、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册和学生成长档案袋,记录册和档案袋。
学生成长记录册主要记录学生基本信息、写实记录、评语、评价结果等;写实记录主要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客观记录能集中反映自身综合素质发展过程与结果的关键事件和重要活动,包括时间、地点、事件始末、事件内容或活动过程、感悟等。学校、教师要充分利用学生成长记录册,通过组织学生展示交流,反思总结,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充分发挥评价过程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健康、多样发展。
学生成长档案袋用于存放学生成长记录册、典型材料、标志性成果等。典型材料包括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研究性学习报告、活动作品以及各类标志性成果等。
2、作为家长把握学生发展情况的依据。
学校每学期末向每名学生、家长提供《寿光市小学学生健康成长档案》,内容包含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五个纬度的发展情况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3、为初中学校提供参考。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毕业评价等级为就读的初中学校提供参考依据,有利于在初中阶段教师发现孩子身上的闪光点和不足,对学生进行专项训练,减少磨合时间,做到因材施教。
九、特殊学生管理
残疾学生:某一维度无法评价时,持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该维度直接评价为B等。
转学学生:从转学日起开始参加本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原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带入到现学校,根据情况折合积分。两者结合,作为该生的评价成绩。原学校无综合素质评价,则根据该生在现学校的具体时间段内的成绩的平均成绩作为缺失部分的成绩计分。
休复学学生:根据学生休学前后两个阶段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成绩确定。
十、评价保障
1、档案留存。
为体现评价过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给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积累第一手资料,给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每月、每学期、每一次评定结束后都将相关资料存入档案中并安排专人专橱进行保管。
2、运行机制。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总体决策与监督者。评价委员会由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教师、学生、家委会成员和社会人士组成,全面负责学生素质评价工作,审议通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组织实施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班级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班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认定解决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建立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的奖励机制。
学期末,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奖励机制,对A等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4、建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和审批制度。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经校务委员会、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教工代表会和家长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学区审批后实施。
5、建立公示和申诉举报制度。
学校除了每学期末向学生和家长公示评定结果外,还要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细则、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成办法以及组成人员名单、各班评价小组的组成办法以及组成人员名单,确保知晓率为百分之百,以便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进行监督。
6、建立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与学校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学校评价委员会与班级评价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建立个人(包括学生)诚信记录档案。学校对教师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学生。对违反诚信制度,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以及重视不够操作不规范等违规违纪问题,按照上级相关制度和学校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7、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管。
我校加强对教师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监管。加强师生诚信教育,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
每年新学期第一周对教师、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培训,着重加强班主任对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注意事项进行培训。切实让教师与学生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及评价办法做到熟知。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篇6
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XX〕26号)、《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xx〕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突出评价的激励与导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励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进步,使评价过程成为发现和发展学生潜能、了解学生发展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过程。
(二)科学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学生自评、互评为主,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使评价过程可信、评价结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对学生发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做到阶段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
二、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基础性发展目标。
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附件1)执行。具体的评价标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