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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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1
申请人:王XX,女,1976年8月20日出生,汉族,XX市XX区XX厂职工,住XXXX市XXXX区XXXX街道XX楼XX单元XX号,电话: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市XXXX厂
地址:XXXX市XX区XX街道XX号
法定代表人:郑XX 职务:厂长
电话:XXXXXXXX 邮编:XXXXXX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李XX诉被申请人XXXXXX厂工伤索赔一案,贵院于XXXX年XX月XX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XXXX】XX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并于XXXX年XX月XX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XX市XX厂在本判决生效后XX日内赔偿给XX工伤期间工资、医药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等共计XXXX万元。可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XXXX年XX月XX日以前归还的XXXX万元,至今分文未付,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付给限定期间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便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XX年XX月XX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2
申请人:x,男,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址广西x号。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广西南宁市xx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
法定代表人:xx,总经理。联系电话:。
申请内容: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人民币xxx元整。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逾期付款利息¥元(自xx年x月x日至判决生效之日xx年x月x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3、依法强制被申请人给付迟延履行利息¥元(自xx年x月x日起暂算至xx年x月x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申请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市民一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20xx年x月x日经南宁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现业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于20xx年x月x日作出(20xx)南市民一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为终审判决,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内容的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既得利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南宁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3
申请人: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X族,X省X县人,住XX。
被申请人: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X族,X省X县人,住XX。
申请执行依据:(20XX)XX初字第X号判决书。
请求执行事项:
要求强制被申请人履行(20XX)XX初字第X号判决书的判项,向申请人支付X款人民币XX元及诉讼费XX元、保全费、鉴定费XX元。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纠纷一案,业经XXX人民法院作出(20XX)XX初字第X号X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己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至今拒不履行判决向申请人支付XX款。因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上述款项。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曰
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4
申请人:xx男,1966年4月16日出生,住址xx,公民身份号码x,电话x
被申请人:x有限公司。住所:xx。法定代表人:x
申请事项:
请求被申请人执行(20x)洪劳人仲裁字第x号裁决书,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xx元人民币,协助申请人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武汉市洪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xx年x月x日作出xx号裁决书,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x元人民币,并协助申请人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现该裁决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裁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裁决。
此致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
20xx年9月1
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5
申请人: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x
职务:
住所地:xxx市xxx街xx号
被申请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x
职务:
住所地:xxx市xxx街xx号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xxxx民初字( )第xx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搬家腾地的义务,将其所使用的`x街xx号房屋xx间腾空交申请人拆除。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系经x区房地产管理局批准的拆迁人,在xxx居住区范围内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拆工作。被申请人在与申请人达成拆迁协议书后又反悔,拒绝履行拆迁协议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请区人民法院处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xxxx民初字( )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在该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履行搬家腾地的义务,将其所使用的xx街号房屋xx间交申请人拆除,迁至申请人为其安置的大街xx号进行经营。判决作出后,被申请人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其义务,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被申请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房地产开发公司
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