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感觉的故事
关于感觉的故事(精选11篇)
夏日晨跑
文/茹丽菲
我6点起床,趁孩子们还在梦中,洗漱完毕,戴上耳机,出发,跑步去。
我的目标是跑过两个村庄,来回20分钟。新鲜的空气,满眼的绿色,轻快的步子,美妙的音乐,眼前时不时飞来几只觅食的小鸟,乡村的晨跑生活好不惬意!我刚跑起来感觉特别有劲,如一只出笼的小鸟,飞向大自然的怀抱,我不禁高呼:大地,我来了;夏天,我来了;自由,我来了!
我轻轻松松就跑到了目的地,感觉还没有出汗,一看时间,已过了12分钟,才知道自己跑得太慢了。不好!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跑回家,不然孩子醒来没人照看,自己的目标也完不成。
由于匆忙,低垂的女贞叶子扫了我的眼睛,疼得我睁不开眼。我揉揉眼睛继续前进,没有因此放慢步子。渐渐地,我感觉小腿有点儿沉,有点儿酸,额头渗出密密的汗珠。坚持,坚持,再坚持!我在心里默念着。眼前又飞来几只觅食的小鸟,好像在为我助威呐喊:加油、加油!我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像运动员一样向终点冲刺。跑到家门口,我已经大汗淋漓,看一眼时间,19分30秒,比计划早30秒。我慌忙进屋,孩子们还在酣睡。
第一次晨跑,一切都在计划中。
你爱的,只是我爱你的感觉
他跟她在一起三年,她精心呵护着他的一切,甚至每天他的牙膏都是她为他挤好,皮鞋必定是她晚上帮他擦好,只有一点,她几乎从不下厨,即便是下厨也是从超市买速冻食品,吃起来索然无味。于是,渐渐地他练就了一手好的厨艺,因为他看到她吃自己做的菜,一副享受的表情,他就觉得很幸福。
后来为了有更好的发展,他开始了拼命地打拼,然而,每当他一身疲惫地回来,等待他的永远是一碗白米粥。看着她纯净的眼睛,到嘴边的话,他又咽了下去。
终于有一天,他的母亲要来看他们,其实是看她这个准儿媳,指明了要吃一顿她做的饭。她请求他:你能不能留下来,帮我做这顿饭?
他低下头,公司有个重要的合同,假如顺利签订了,他们就可以有自己的小窝了。其实,他的皮包里已经装着新房的钥匙,他是想给她一个长大的机会,然后他的母亲才能放心地把自己交给她。他是家里的独子,他必须要让母亲知道,他娶了一个爱他的女人,即便不善厨艺,也愿意为他做饭。
他看到她眼里一闪而过的失望与破碎的惊慌,终于狠下心走了出去。
然而,等他下班回来,看到的却是冰锅冷灶,还有母亲阴沉的脸。她看到他回来,迎上去说,亲爱的,你先洗洗,我们出去吃饭,我已经订好座位了。
他强忍着不满,沉默着走进卫生间,很长时间没有出来。他心里既愤怒又委屈,平时都是他做给她吃,今天母亲来了,哪怕她只表现一下,也应该亲自去做呀,这也好让他对母亲有个交代。
果然,饭桌上母亲态度鲜明地表示对她的不满,他在一旁如坐针毡,抬眼看她,却发现她一脸坦然地将那盘最咸的咸菜吃了个精光。
母亲终于忍不住了,将筷子一扔,拂袖而去。他脸色尴尬,追了出去。
在他甩上门的瞬间,她趴在桌上,瘦削的肩膀剧烈地抖动。
他们终于还是分手了。但是,他再没有遇到像她那样对自己好的女子,他心里明白,她的那些好,宠坏了自己,让别的女人再难入他的眼。
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头,他们就那样猝不及防地再度相遇了。在咖啡厅里,他意外地发现,她居然一脸淡然地喝那种苦涩的黑咖啡,如同无味的白开水。
一瞬间,一道电光石火在他脑袋里炸开,他颤抖着问她:你没有味觉?
她一愣,手里的咖啡荡出来。你终于发现了?
他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手心却被一件硬物硌得生疼,低头一看,是一枚刺眼的钻戒戴在她手上。
他的心开始痛,想到那些曾经的日子。那时他们才从学校毕业,没有任何积蓄。冬夜里,她总是等他熟睡后,起身洗他的衣服,然后在炉子上慢慢地烘干。一双手长满了丑陋的冻疮,让她难受得龇牙咧嘴。他想起,他做的第一顿饭,她吃得一脸平静。
而整整三年,他却对她的种种异常,视而不见,连她没有味觉,都不知道。他却因为,她没有单独为母亲做一顿饭而放弃了她。
她告诉他,现在的他,在遇到她的第一个月,就发现她的味觉不正常,于是她放心地告诉他,自己在8岁那年,生过一场大病。
他虚弱地说,我也是爱你的。
她对他笑笑,不,你爱的,只是我爱你的感觉。爱一个人,必定有着贴肤的温暖与疼痛,而你,竟然感觉不到。
他们在最近的时候,本该心无间隙的时候,也是咫尺天涯的距离。所幸,她醒悟得还不晚,还有机会去寻找自己的那一份贴心的暖。
买鞋
文/周毖
二十几岁的时候,把容貌看得格外重要,千方百计地弥补自己个子矮小的不足。什么样的高跟鞋都可以为我所用。1995年流行白色薄底的细高跟“巴巴拉”,乳白色的鞋面,鞋头微尖,浅口,跟底只胡豆般大小。就是这样的一双鞋,可以支撑起整个身体,配以不同的裙、裤,给我自信。每天昂首挺胸地“笃笃笃”经过半条街到学校,再“笃笃笃”经过半条街回到家里。当时卖价95元,相当于现在的三四百元,这都没有关系,关键是它时髦,还可以把腿拉长。一时间很多人跟潮,凡爱美且手头比较宽裕的年轻人,都跑到开江城里买一双武装自己的行头。
那时候年轻,身体的忍耐力很强。何况爱美之心又成为强大的内驱力,时时占据着最高点。细高跟造成的脚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有一个周末的晚上,我和新婚的先生到舞厅跳舞。的确,一双合适又漂亮的鞋给了我持久的舞动激情,每一曲都不停歇,每一曲都与不同的舞伴尽情旋舞,直到夜深曲终人散。在昏黄的路灯光下,我们手挽手走在回家的路上,方感觉到脚掌疼痛难忍。于是趁街上人影稀少,耍赖让老公背了一截,随后下地坚持走几步,这样走走停停,疼痛感仍丝毫不减,最后索性脱下皮鞋提在手中,赤脚走在大街上,完全置形象于不顾,一心只为解放那饱受苦难的双脚。1999年流行厚底粗跟的高跟鞋。这种鞋因为前掌几乎与后跟做得一样平,所以不但可以把人垫高,而且不累脚。可鞋底与鞋跟连通一气,粗壮厚实,如筑炮台,实在貌似“脚大江山稳”的特质。而且脚穿此鞋,掌不接地,如踩云端,若遇石子泥丸,一不小心就崴了脚。我当时不管三七二十一也照穿不误。幸好那年月流行穿长裙,夏天,我到成都买了一双黑色炮台底高跟鞋,一条白色落地长裙,顿时掩盖了大鞋的粗蛮之气,再辅以两条细辫,一顶草编帽,整个人显得高挑清秀,颇有田园风格,一时成为校园里瞩目的焦点。有跟风者,立马穿厚底鞋,着长衣裙。那一段时间,心中好生得意,领导了一次时装新潮流嘛!
三十五岁以后,率性买鞋的冲动逐渐减弱,鞋子的高度降低了,所买之鞋细跟的较多,因为我个人以为还是细点的鞋跟秀气些,更适合我这种娇小玲珑的身材。四十岁以后把舒适度放在了第一位,鞋面要软,鞋跟要粗,且仅限5厘米左右。尽管有了准确的定位,但几年下来,仍然很少买到一双真正适合自己的鞋。
四十岁之后的三四年间,我家附近相继开业了三家鞋店。皮鞋、运动鞋、板鞋、布鞋样样齐全。茶余饭后,到各个鞋店随便走走,算是消化运动,一不小心,提回一双。天长日久,我的鞋垒成了一座小山。那双民族风的短筒靴,是我等了半年才买回的。冬月上架,粗细适中的鞋跟前端紧贴一片钛合金,从侧面看去呈r状,显得华丽又不失秀雅。筒口镶以金银水钻三圈,腿肚子方向下垂两根镀金链,链头上吊着两颗水滴状的小坠。这双鞋放在鞋店最显眼的位置,在柔和束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高贵尊荣。我被她与众不同的外貌迷住了,从架上取下来,端详,触摸,感觉皮料也不错,顿时动了心,一看标签,时价758元,几番问询,要打到我能接受的折扣得等到换季的时候,而且到时不一定有我穿得的尺码。于是我隔三差五地去看看,幸运的是,我终于如愿以偿。穿了不久,感觉此鞋还是大了点,鞋跟高了点,并不特别舒服,原来,她的外形一时蒙蔽了我的眼睛,以至于试穿的时候严重弱化了脚的感受。这样的错误我是屡犯不止。那双墨绿的,是鞋店搞活动的时候买的,因为那位比较讲究的店员自己买了一双,我私下猜度那鞋质量肯定好得很,价格又比平时便宜很多,毫不犹豫地买了一双,结果穿在脚上不出三天,一走一脱跟。那双米黄的,是一家专卖店清仓时买的,当时穿起来非常舒服,一点也没有累脚的感觉,后来感觉质量确实好,但鞋跟还是超过了我能忍耐的极限,一年难得穿上一回。那双白色的凉拖鞋是碰巧穿了白裙子去店里耍,无意间试穿,发现特别般配买下的。那双黑纱的凉拖鞋,是穿了黑底赭黄的竹叶花真丝衫试穿时觉得特般配买的。事后方觉得鞋子不是想象的那么舒服,而且所配衣服相当有限。那双棕色的……如此种种,过后方知的心情常而有之。这让我想起“买椟还珠”的故事来,那个郑国人不也是因为被盒子的漂亮迷了眼而把贵重的珠子舍弃了吗?这个取舍不当的典故被人们取笑了千年,但我们面对取舍时,同样是如此糊涂。
人生路上,我们在做很多事时,往往被眼前的某种现象迷糊了心智,而忽略了内心真实的追求,所以我们的言行始终离心灵的初衷有一定的距离,常常旁逸斜出。买一双适合自己的鞋有那么难吗?不,你只要冷静地问清楚自己内心本真的需求,并严格督促自己去执行,就会买到满意的鞋。
恋上一种感觉,绝望
文/雨茹
一个偶然的机会,在虚幻的世界里,认识了他!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他的一切的一切,她都无从知道。她知道的只是,他是一个QQ,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符号而已。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就悄悄地挂上QQ,等待他的QQ头像亮起来。如果,他的QQ头像亮了,她就会感到心里,有种无法言喻的欣喜,那种感觉,常常会让她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她常常试探着敲一些祝福的文字给他!虽然,他很少回复。但是,她就这样的坚持着!直到有一天,他感觉到了她的存在!回复一些,嗯,啊这类的文字。但她的心里依旧感到快乐。
这样的日子,悄悄地过了两年,她习惯了默默的关注着他,他的一言一行,都将她的心牵动着!她知道自己喜欢上了他,喜欢上了一个虚幻世界里的符号。喜欢上了一种聊天的感觉。她不敢说,她怕说了,他就不理她了。她就这样小心的呵护着她的暗恋!
直到有一天,他欣喜地敲了一些文字,告诉她,他的媳妇怎么怎么样?她的心一下子掉在了地上。她无法掩饰她的哀伤,泪水从脸上无声地滑落。她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自己喜欢了他这么久,终于,可以结束了。她平静地坐在电脑桌前,敲了很多祝福的话,给他!告诉他,老婆是娶来疼的,要用心疼的!一定要幸福!
从那天开始,她消失了,她的QQ头像再也没有亮过。直到有一天,他的QQ号,忽然,敲来了很多莫名奇妙的话,说喜欢她,只是,自己无法拥有她的爱!
她以为是他的婚姻出了问题,她劝他好好跟爱人相处!对方要求要见她!她去了,没想到见到的是他的妹妹!
他走了,在她的爱里,幸福的走了,只是,怕她伤心,才告诉她,自己结婚了。她本以为虚幻的网络世界里,没有真情!却没有想到自己遇到了!却无法拥有!
从此,她再也不上网!怕会再恋上一种感觉,绝望!
停电
文/郭德诚
我这人懒散惯了,遇事疲沓,拖得厉害。比如,买了本新书,翻了两页,便放在了书柜里,何时再看,自己也不知道。已“入吾彀中矣”,急之何来,又跑不了。有了,心里感觉就很有底。当有人议论起这本书的思想、观念或观点时,我便以“噢,是它,我也有”。一带而过。至于,这本书具体说的啥,怎么说的?并不清楚。不少书,就这样,一直都是“新书”。
我家的冰箱,用法和书柜基本一样。买时,首先考虑的就是储存空间。三开门,大冰箱,去一次超市,回来堆满,顶好些天。看着满满当当的冰箱,就有一种“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的感觉。一切现成,心里稳稳的,底气很足。
冰箱,总是塞得满满的,往里面翻,就很麻烦。做饭,一般都是拿到啥做啥,反正都是精挑细选过的,且都是爱吃的,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何妨?吃啥都是吃,吃啥都一样。时间一长,渐渐也就养成了习惯,也没感觉有啥不妥。
那天,小区贴出了停电通知,老线路改造,停电三天。三天,有些东西可能会捂坏,只好把冰箱掏空,分类整理一下。这一翻腾,竟发现有好几样东西,早已过了保质期,其中最夸张的,是冷冻室角落处,有两包羊肉卷,出厂日期竟是一年前的!不用说,这是一年前吃火锅剩下的。细看,除了颜色暗一点外,其他,与刚买的也别无二致。尤其是那包装,还新鲜如初。如果不细看出厂日期,说是刚买的,也没人会怀疑。但我知道,它虽说“看上去很美”,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内容,早已陈腐变质。现在,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只是感觉像新的一样而已。如果误食,估计也许不会拉肚子,但是,它潜藏的严重后果,就不得而知了。
好好的东西非得放坏,这在我,也不是头一次了,这是咋回事呢?是舍不得吃吗?不是。真是忘了。那怎么就忘呢,是很忙吗?也不是,是习惯使然。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习惯呢?是心态造成的。“有了,心里就感觉有‘底’”,就像那位刻舟求剑的人,剑掉在水里,只在掉剑处的船边刻个记号,便啥都有了。管它船行千里、万里,我有记号在,何惧之有?全不念时间越长,窟窿越大,哪还有什么底呀。
想到此,我抬头看看书柜,心想,这,是不是也得来“停一次电”了,那可是精神食粮呀。
把你轻轻写在这里
文/初秋黑白剪影
今晚在班里预习完英语课后,感到很困,就趴在桌子上睡了会,谁知道就睡了半个小时而且睡得很深,最后被冻醒了,草草收拾课本便回到宿舍。开学至今,感觉都在拍电影,每天都有不同的事情发生。大学难道就是这么丰富多彩么?这么令人向往么?这就是另一个天堂、为什么我感觉好累的呢?
回到宿舍后,感觉自己身体不是很舒服,估计是有点着凉了。就准备吃点药,也不知道吃什么,电话打不通想问问来着的,后来想想你说过吃点头孢吧,就吃了点、在床上休息了一会感觉不是很舒服,就起来舒舒心。
对于这个大学,你我都是个过客。对于那些关心我的人,我只能说我太对不起他们了。我伤了他们的期望,是很悲惨的那种,那种感觉很不是舒服。对不起……
这几天你不是很好,亲爱的你这几天很无聊,我真的不知如何。反正你要相信,这个世界上值得你爱的人很多很多,比我好的人多了去了,但是你要知道,我是哪个最爱你的那一个。年龄上我是小的了,可能你觉得我什么都不懂得样子。其实,你不知道,不是我不懂很多,而是我没有那个power、我也有辛酸苦楚,不说罢了。我也有执念不放,不说罢了。我也有千回百转,不说罢了。我不是装傻卖乖,不说罢了。不是我未看见,
不是我没想,不是我不懂得,只是不说罢了。我知道,要爱就要好好地爱。你就是forever。坠在你身边。
最近我的头发有点白了,皮肤也黑了许多。每天靠着意志力坚持、一旦松懈就感觉无比的累。你知道我是个很阳光,很快乐的人,做一个快乐的人,一定要快乐,不快乐也要制造快乐,笑容不一定能使世界绽放,
却可放松紧绷的胸膛,开心,就笑,让大家都感染到,悲伤,就哭,美容,倾诉,然后一切归零,爽朗,对内心卑微的自己笑笑,汲取安慰和力量,信赖,神清气爽,然后可以轻舞飞扬,生活,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所以,你要保持开心哦,天天开心。
不是矫情,也不是太过于无聊之事想把自己晾了,最近潮湿了,晒晒太阳,我很想你,很想和你在一起,很真实,很深刻,因为有你,我认真过,我改变过,我努力过,我悲伤过……我傻,为你傻;我痛,为你痛;你是我一种惯性的回忆……我不想再为过去而挣扎,我不想再为过去而努力,我不想再为思念而牵挂,可这些都只是不想,因为有你,我让自己成熟了很多,不管怎么样,都要为你,为未来,加油。
过去,你有你的美好回忆那些都是让你无法忘记,也有些自己很是难过的映像。亲爱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真正可以对另一个人的伤痛感同身受。你万箭穿心,你痛不欲生,也仅仅是你一个人的事,别人也许会同情,也许会嗟叹,但永远不会清楚你伤口究竟溃烂到何种境地。所以有些事情过去就过去,记住有个爱你的人永远是你一生的幸福。
你可以沉默不语,不管我的着急;你可以不回信息,不顾我的焦虑;你可以将我的关心,说成让你烦躁的原因;这些都没有关系这只是你的潜意识失去了,当你需要我的时候我就在这里,依然对你微笑,依然爱你。不是不怕烦,累。要知道,有些人一旦松开就不会有了。我很不喜欢这话:假如你想要一件东西,就放它走。它若能回来找你,就永远属于你;它若不回来,那根本就不是你的。既然这样何必呢?
2012,即将过半。和我在一起你有很大的委屈,但是我会让你开心,别的什么不会,在国旗下说的话我会永远记住。一个人会落泪,是因为痛;一个人之所以痛,是因为在乎;一个人之所以在乎,是因为有感觉;一个人之所以有感觉,仅因为你是一个人!所以,你有感觉、在乎、痛过、落泪了,说明你是完整不能再完整的一个人。难过的时候,原谅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人而已,没有必要把自己看的这么坚不可摧。该哭就哭,该笑就笑,男儿有泪不轻弹。看是什么时候的了。
如果我不在乎你,我不会再为你笑;不会变得这么脆弱;不会在意你做的每件事;不会静静的想着你发呆;不会记住你说的每句话;不会为你心痛;不会自己一人珍惜与你在一起的时刻;不会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起不会这么轻易的让痛苦折磨自己;不会为了无关重要的小细节跟你争执;这一切只因为我在乎你。
不早了,你刚刚登了我qq哦,是吧?没什么,我很好,别为担心哦。今天的陌生,是未来的熟悉。
让我对你说一句:爱你,就是在漫长的时光里和她一起成长,在人生最后的岁月一同凋零。
无法消逝的感觉
文/梦蓝如烟
清晨诗蓝批上睡袍,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的那两棵小树出神。窗外的两棵小树已长满了绿叶,被大雨洗刷过的叶子更加青绿。记得前阵子这些叶子还稀稀疏疏,只是小小的嫩绿着。是啊,是过了有些时侯了,不觉得春天又过去了,已进入初夏。她又有多长时间没见到他了。又快三个月了,诗蓝轻叹着。他说一年可以见好几面,但在她看来真的好难。
最近不知怎么的,时常莫名奇妙的一阵心跳,甚至心跳后一阵难忍的心痛。有时侯夜里这样的感觉时她还期望是心灵感应,于是她打开QQ,期望看到他上线,却每次都让她失望。她有时侯真怪老天爷为何这么折磨她,她这一生好像没做过亏心事,没有对不起谁,老天为什么要这么惩罚她。这年应是她流过最多眼泪的一年,昨夜听窗外大雨下了一夜,心莫名的难受,眼泪刷刷地流下,她将自已捂在被子里,借着考车失败的难过将这两个月郁积在心里的委屈通通随泪而去。他一定不知道自从那夜后,她心里原来的两个自我,一个被他替换了。记得她曾问过他是否有在身边的感觉,没想到现在是她一直有了他在身边的感觉。每天心里的她都会跟他对话,一天也没少过。所以每每两三个月对她来说真的好长。
他一定不知道,他的吻是毒药,自从相遇时的那一吻,让她迷恋上了他的吻。也只有他的吻是解药,也只有他的拥抱,能让她的心感到温暖。那夜她喝醉了酒,她的身体像被抽空所有暖气,感到从未有过的冷意。她不由自主的恳求他的拥抱,否则她即会变成雪人。他的拥抱,她的心一下子就回暖了。之后他拿来一堆的被子衣服盖上她身上,但却感觉一点用都没有,还是异常的冰冷。她借着酒性,鼓起勇气将她的唇覆上他的,而他回吻她后,即刻悬着的心一下子就落下了,平静了……
每次见完他之后,都有几天心是平静的。之后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的等待,她的心又悬到半空。快一年了,她一直过着等待期待渴望的日子,而心里的最初的那种感觉却一天也没削落过,反倒加剧。
说来也奇怪,每次她想知道他在忙什么时,总是会在公交车里的移动电视,或当地新闻网里看到跟他有关的讯息,似乎老天爷又眷念她的痴情,帮她捎点消息让她不要胡思乱想。她应该还要感谢老天爷让她有了这样的遇见,让她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尝尽了爱情的五味,读懂了爱情歌曲里及散文里爱的感受。
有人说:爱情就像是在大街上找人:按《圣经》所说,人原本是一体(亚当),共同是一坨肉,后来这坨肉分裂为男人和女人(亚当的肋骨造了夏娃)。意识到分裂给人带来孤独,痛苦和不安全感,人渴望重新合一。于是,所谓“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女人的一半是男人。”意味着每一个男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女人是为他而来的,女人同样如此。于是从踏上这个世界开始,男人和女人便开始了相互寻找。但他们对着对方只有朦胧而模糊的印象或直观,并不准确地知道对方是谁。同时由于人和人之间在外貌,气质等方面有相似之处,而人则把这些相似抽象化成各种类型,忽略了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一个人和另一个人根本不是一回事。这样某个男人或女人可能认为自已找到了自已的另一半。但是他们不明白,自已可能只是找到了那种子类型中的某一个,而并不是自已真正的那一个。而只有遇到了才知道:这就像在大街上找人,有可能找错人。而自已现在应该就是真正找到了一坨肉的另一半,但被世俗,道德,仁义纠缠着,是否就此放弃,从此一生麻木……
两次到厦门,感觉大不同。
文/李桂媛
那个瘦小的老人走了,像一片枯叶,自然地从树上飘落下来。也许是她太过于普通,普通得甚至连村里的人都记不得她叫什么名字。她和我是一个村子里的,大伙都叫她根子娘。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亲戚的葬礼上。那是秋天的一个上午,天很蓝,有风吹过,河边的芦苇哗啦啦地响,几个跟随到墓地的和尚唱着只有他们懂的经文。按当地的风俗习惯,老去的人坟头上要撒好多钱和小馒头,以免去这个老人生前的一些业债。钱刚刚从指定的人手里撒下,看热闹的人群中就跑出一个瘦小枯干的老妇人。她个子不高,脸很黑,满脸的皱纹,虽旧却干净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像穿在骨头架上。瞧瞧,哪家有这样的事,都少不了她。“一把年纪了,也不嫌丢人,死人的钱也捡,几辈子没有见过钱一样,不就是几个‘钢崩’?也给儿孙丢脸!”鄙视的目光齐唰唰地朝她射过去。“根子娘,这还有一个。”一个中年男人,用脚点着土上的一块钱,面带嘲讽地叫着。她的脸上有一丝兴奋,旁人的指指点点,仿佛与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她只顾乐呵呵地去捡那钱。我也不解,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也是从那时起,我知道了她叫根子娘。
说起根子,村里没有人不知道。他是个小包工头,富着哩,哪里就少这几个钱呢。根子也气,说如果再去捡这些东西回来,就不认这个娘。她笑呵呵地对儿子说:“扔了那么多钱在那里,可惜呢。好好的馒头扔在野地里,更是浪费。那年闹饥荒,若要是有这样一个馒头,你外婆也不至于饿死呀!”“总是提那几百年前的事,现在谁没有吃的?”往往这个时候,根子就要跟上去顶几句。还扔下狠话,要是再捡,就不认她这个娘,真是丢死人了。可根子娘我行我素,照捡不误,而根子也真的就断了与她的来往。
捡着捡着,光阴就过去了。这一年,根子承包的工地赔了钱。儿子上大学的钱,他一分钱也拿不出来。根子娘这时病了,而且很重。她让人把根子叫了去,用干瘪且爆着青筋的手艰难指了指地上的一个木箱,示意根子打开。所有在屋子里的人都惊呆了:满满一箱子的“钢崩”。根子慢慢地数啊数,足足五万块。不光儿子上大专三年学费足够,还缓解了他的经济危机。
这个捡了一辈子“钢崩”的老妇人走了。留下一张五万块的存折,还有这一箱她在人们鄙视的眼神中捡来的“钢崩”。后来,人们慢慢懂了:她捡的,不光是钱,更多的是人生的思索!
那种感觉叫作痛
文/乐仙
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雪纷飞让我心碎却不堪憔悴,淡淡的云淡淡的梦,淡淡的晨晨昏昏淡淡的雨,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
揭开那层薄薄的纱,映入眼帘的是早已落满尘埃的破碎不堪的琉璃心。此刻的心早已成为一片片,一块块,一寸寸的碎沫,是谁砸碎了它?轻拂去心上的尘埃,依旧明净、亮丽,只是它已成为不完整的碎片了。洁白的帕子,包裹了红色的破碎的琉璃心,罩上了黑纱。或许这样,它就不会痛了吧!
琉璃做的心是如此的坚硬,不信你摸摸?它是那么的纯洁清丽。然而它坚硬的不堪一击,纯洁的死心踏地,清丽的支离破碎。透明的心是单纯的、是幽静的、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曾经固执的认为,喜欢的人或喜欢的物,只要喜欢,就可以用真心感动她(它)。可是,实践证明我错了,错得一塌糊涂,错得一败涂地。因为希望成为期望,期望成为失望,失望则变成绝望~~~~世界上最大的破绽是绝望,世界上最大的无知则是自欺欺人。
曾经有一个快乐,知足,热情的男孩,有疼他的妈妈,爱他的爸爸。他认为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男孩,他的父母爱他、宠他、关心他、呵护他,因此他选择了被爱。
可当十八岁的花季到来的时候,悸动的心早已开始跳动。当然,心中也藏起一个秘密,日记本中也开始多了一个名字。欣赏她,赞美她,平静的心开始跳动着不同的乐符。同时,心中有了一方值得自己留恋的净土,在歌声中感受她存在的气息,回忆她留在唇边的笑,寻找那份心跳的感觉。与此同时,他选择了去爱。
可是当用自己的真心去全心全意的爱时,却遭到了亲人和朋友的责骂与反对,但还是执着的去爱着她,追求自己的幸福,没有料想到的结局终于发生了。他拥有很多朋友。倾心的、知心的、热情的、友好的,相处的十分融洽。男孩是那么的相信他们,那么的关心他们,可是因为一些事,他们最终离开了男孩身边,可是男孩得到了什么?他不知道!兄弟朋友,散了。他只有把所有的希望与快乐都寄托在女孩的身上,从此把悲伤藏在心里不让她看见。
可是好景不长,女孩向那个男孩提出了分手,没有预料的甜蜜与幸福,只换来了无尽的痛苦和难以触摸的心痛。寒夜独步街头冷风侵身的孤独与无助,午夜梦醒泪湿枕巾的凄惶酸楚,所有这一切,男孩都深深的藏着,只为见她时,仍是满脸笑容。无忧的他,只为给女孩略带忧伤的心增添一丝温馨。
男孩开始变得麻木了,因为他爱的太深了,然而痛的也太深。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她,可是女孩没有珍惜,反而伤了他的心。于是男孩哭了,男孩流泪了,伤心至极而绝望的泪水,慢慢地开始亲手埋藏自己那唯一的爱,把它尘封在自己心底最深处的某个深渊。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疯狂的跳进深渊,妄图去寻找那份爱的痕迹,哪怕一丝丝一点点,可结果却跟以往一样的一无所获,只留下自己独自缩在黑暗的角落孤独的喝着那一瓶瓶的酒,孤独的流着伤心的泪水。男孩是因为痴心,爱极而痴,痴极而痛,痛极而死。他曾经试图给她想要的一切,曾试图为她而死,可是最终的爱让他心灰意冷,再也没有能力去爱任何女孩了,从此,男孩用黑色和冷漠包装了自己。
选择被爱,早已负债累累,而男孩却背不起这个沉重的包袱。因为被爱是一种不可替代的负债。选择去爱,早已遍体鳞伤,心痛的不能呼吸。因为去爱是一种折磨人的累。
剑不伤人情伤人,为伊消的人憔悴。
在爱情,友情,亲情的演绎中,我们早已负债累累,遍体鳞伤。浮花退尽,人比烟花寂寞。
原来,那种感觉叫作——痛。
爱并痛着。
死水不复
文/DL亭烟
当时间以手表,钟摆来告诉我它溜走的那么快时,我却在迷茫的过着它。现在酒杯里的空气和液体告诉我,醉了就是虚度了它,醒着你也是在虚度它。它一瞬间可以造就几个伟人,也可以一瞬间毁了千万个普通人,它不是核弹,它是时间。是我们早就了它,但却要它来毁掉我们。
有时候,昨天,未来,它都在。我真想把它践踏在我脚下,然后压扁灌入酒瓶让它袖珍让它停止。我想我喝醉了。
当醒来时,听到的不是悦耳的声音,而是一些撕心裂肺的声音。
今天又去世了一个人。我看见他那皮肤拉拢在一起,头发白了一塌糊涂,和他那张遗照有种天鹅遇上癞蛤蟆的感觉。他们烧了香,念了一些喃喃,点燃了鞭炮。一张裹尸布,一个人,一个担架,一个熔炉。火花在里面燃烧,灵魂在烟囱上逃向了天堂里。在这里他不是唯一 ,我在这里看见很多灯灭了。有时候也会看见自己那盏。
我把盒子给了他的妻子,她妻子哭红的眼珠,血丝可见。我也只是送了句节哀顺变。安慰的话在这个时候是多余的了,根本没有作用。但人们总是把这些当成口头禅,不过说的好听顺耳罢了。
我的白天时间,我的时间就是送走灵魂,我不管他们去向何处或者有没有灵魂。我的白天时间就是穿着工作服,拉着担架,把担架的灵魂推进熔炉里净化,躯壳留着人间。还记得第一天进来这里工作,恐惧倒没有,就是好奇。可是当那冷的脸,冰的身躯遇上那火热的熔炉还有那哭哭啼啼的眼睛时。我恐惧了,但自我安慰就很快平复了。人总会把死的感觉避讳去,逃避去,因为怕失去。我想的是有一天也许我也要被推了进去了,不知道会不会疼呢。也许有灵魂那该多好,有灵魂就有记忆,那就等于还是另一种活着。
慢慢地当职业习惯了,也就麻木了,那一双双真情或假意的泪珠甚至可以分别出来,那一次次送走也变得像生产线的机器人一样。
有次凌晨我忽然傻傻的跑到墓地上面喝酒,和一个不认识的灵魂的墓碑聊起了天。喝醉了,就在墓地里睡了,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晚上睡得很踏实。以后就习惯性的去墓地喝酒了。
做了一年后,家人劝我不要做了,毕竟难以启齿的工作。我告诉他们我已经习惯了,我想继续做下去,他们也就没有再反对。
我觉得在这里好像永远不会事业,我是个习惯乐于稳定的人。有时候想自己有个家,每次当对相亲的人说,我是火葬场工作的,对方不是不喜欢就是父母反对。有时候就是这样,每个时代都有不合群的事和被人忌讳的职业。有时候心烦就去墓地里把酒杯里的液体和空气灌入身躯里,用来麻醉大脑,达到逃避的墓地。每次从墓地醒来,总感觉孤零零的,或许以后我也是这里的一块墓碑吧。不知道会不会有人陪我喝酒呢?
那年夏天我认识了她,她是那种皮肤很白,基本不用化妆都很可爱漂亮的女人,笑起来很纯很真实。看她总喜欢穿着帆布鞋,牛仔裤,格子衬衫。刚开始我还以为她是高中生。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看上我,我们糊里糊涂的交往上了,没有轰轰烈烈的爱,也没有那些电影,零食,衣服,人民币堆出来的浪漫。我告诉她我在这样的地方工作时 ,她笑着说那哪有什么,你又不偷不抢。
我和她最刺激的事就是约她在墓地里喝酒,她竟然答应了。她是那种很随心的女人,我们一起聊天,然后依偎的睡着了。
有时她会做一些饭菜带给我,我总笑着和她说不要经常来,会晦气的。她说要是晦气我就一辈子赖上你了。有天她来这里送饭忽然问我,假如她死了是不是也是这样被推进去,然后一撮灰出来的。我顿时哽咽了。她笑了笑,敲了一下我的头,对我说干嘛那么难过我们还有时间呢。我想或许时间眨眼就过了,总是时间把我们带来把我们带去。
有天我把最亲爱的人推了进去,我没有哽咽没有哭,我低声问她,要是疼就告诉我,我把你拉起来。我看着那张熟悉的脸,那张会笑的脸,不过已经是过去了。我摸着她的手,忽然觉得她的手那么冰冷,冷到了我的心底。我一直拉着她的手,我看着她,亲了她冰冷的唇,我愚蠢的想把我的唇温蔓延给她。她一动不动,我想她的灵魂就在我身边吧。我抱起了她,忽然觉得她那么的重,我几乎迈不开步,我多希望时间被袖珍起来,多想把时间泡到酒里,让它喝醉了然后把时间倒退到我和她活泼的时候。我把她抱到熔炉面前的柜子里,放了那冰冷的身体。面前的火变得那么黑暗。最后我再次低下头问她,如果热如果疼你就起来吧好不好。眼眶里的泪水控制不住流过我的皮肤,我合上柜门,多想她起来叫我一声。我合上了柜,推了进去。我连忙跑到后面的窗口,我看着她身体被火包裹着,我想她应该很温暖的。她的灵魂是不是跑了,顺着烟囱跑了。我拿着盒子,把躯壳装好了。她走了,认真的走开我的世界。那天晚上她在医院告诉我,要我亲手推她进去,不要我哭。当她闭眼时,我忽然明白痛苦竟然会催生潺潺的泪水,我失控的呼喊着她的名字,摇摆着她的身体,我希望她睁眼看看我的无助。时间给予了她病痛,还把她夺走了。我恨时间,很它的存心不良。
我把盒子里的她系上蝴蝶结,她说她小时候最喜欢蝴蝶结了。我帮自己和她买了很小的墓地,她说喜欢狭小的两人空间,何况死了也用不了那么大位置。我亲手把她放在左边,她坐车总喜欢挑左边的有窗户的座位。
我每天都去陪她聊天,有时候也和她喝酒。摸着我们两个人墓碑感觉很踏实,我对她说我很快就可以给你戴蝴蝶结了。
直到现在我感觉不行了,心脏感觉快停了,我能想象被推进去的感觉,能想象和她在盒子里相会的感觉。
时间里有很多空间,很多故事,很多未来或过去。
中秋节,我的心有点乱
今日月圆。
夜空又有了家的感觉,被金色的柔光包笼着。
月亮又大又圆,有点像昨天吃的月饼。
一切是那么地和谐。走在街上,看到拖家带口的人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涌出街头渗透在各个角落。
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又来临了,感觉这些节日总是来得太快,好似一眨眼间就又迎来了一轮新的圆月。不是我生活的节拍太慢,而是感觉我还有好多事情没来得及做完。中秋这个佳节,自古就被很多文人墨客吟颂或抒发情怀,但我似乎感觉不到我到底还有多少情怀存在?
无论什么节日,对于我来说都会一样的过去,和平常没什么两样。我一个人,在晚上九点多出去随便买了点水果,便乘队部的越野车直奔石油一大队值班了。本来打算要回去的,可是一个好同事的孩子刚好有病,我只好替她去值班。石油一大队地处偏僻地带,浑厚的黄土层层叠叠绕出一些奇形怪状的图形,这些自然景观在平时是一道风景线,可是在今晚充满亲情味的中秋,它给我的感觉除了荒凉就是寂寞,每一道所呈现的似乎就是石油人的沧桑,石油人的悲凉。
去单位以后,我首先给值班的石油“精英”们一人发了一个水果,然后给家里拨了电话。妈妈正在煎鱼,听到油锅响的声音,我竟然感觉肚子有点空,我想念爸妈,更想念妈妈做饭的味道。
坐在值班室里,偶尔听见远处农人们的喝酒声,猜拳声,跟前是枯燥的抽油机的伴奏声。同事们一改往日嬉皮的面孔,一个个面对皎洁的月光沉思寡言,他们都默默地翻阅着自己的手机,享受着片刻的宁静。我亦无意识地摸出手机,上面有很多是好朋友们的中秋祝福短信,有一条短信只短短地十个字:不管月圆月缺,想你依然。这是一个远方女朋友的短信,她的文字在此时此竟然打乱了我的心扉……
中秋节,我是不应该想起他的,可是思绪偏偏又飞向了他,不管月圆月缺。其实,在这个充满亲情味的中秋,我更应该想我的家人,想妈妈煎鱼的味道,想孩子们甜甜的微笑,可是这些亲情的画面此时在我脑海里却有点远,而想他却是那样的近……在这个静静的夜晚,我用一颗月亮般的心,遥寄我的一缕相思,尽管有些淡淡的清怨。
心灵有点冲动,很想发信息祝福他,可是想想自己这个无知的举动,情绪还是被我一点点地控制了。那刻,我感觉自己神经很乱,都不知孰重孰轻。
我们很长时间没联系了,即使在网上也是互相隐藏着自己,我对他突然地不理不睬真的有点伤心,难道这几年的感情说不见就不见了吗?或许他是为我好,为了不影响我们互相的家,可是我们就这样不说一句话就再见了吗?我坐在椅子上,用笔画了许多许多的“为什么”,我知道这几个凌乱的文字夹杂着无尽的思念,我的疯狂情绪像野草一样在我心里乱长,它占据着我的每一个细胞,让我心乱而不能言爱。
感情的宣泄,经常是留给自己看,而今晚,在这个皎洁的月光下,我把疯狂释放出来,哪管它修饰与否。一个人不寂寞,想一个人才寂寞,中秋节,我的心有点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