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生的故事
关于一生的故事(精选11篇)
一只戒指轮廓着女孩一生的梦
文/临紫殷
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相恋了,后来大学毕业,男孩在这座城市找到了工作,待遇也不错,女孩后来也选择了在这座城市里打拼,这都只为了自己爱的那个人。女孩有殷实的家庭背景,可是她却在自己爱的那个男孩隐藏了自己的背景,因为她知道他的心上一直放不下那些自卑。
曾经,男孩领了第一笔工资,乐滋滋地去买了一只戒指,以至于后面的一个月都靠干粮撑着,情人节那天,男孩给了女孩好多惊喜,他看着女孩常挂在脸上的笑,在心里暗暗知足了,甚至还在想,如果她愿意,真想照顾她一辈子。女孩心里也溢满了幸福,她知道,她已经收获了爱情的幸福,在她心里是非他不嫁,在这个特殊的情人节晚上,他们都想着对方带给自己的幸福。
渐渐男孩凭着自己的能力,升为经理了,每天忙忙碌碌的,很少有空陪着自己的女朋友,但是他也没有忽略过她,因为不知在什么时候,他爱她爱得无可救药了。随着男孩的存款的增加,男孩为了女孩买了一套房子,里面的布置都是女孩曾经想过的那个家,男孩不知道在她心里,家的布置是那么的简单,当他带女孩来看的时候女孩惊呆了,她转过身紧紧的拥着他,泪水沾湿了他的肩,他清楚的听着她颤抖地说着:“谢谢你,亲爱的,和你在一起,我每天都好开心。”男孩没说话,只是静静地回拥着女孩……
终于有一天,男孩带女孩回家让妈给瞧瞧,***妈在城外的一个村子里住的,男孩看着妈妈看着自己爱的那个她满是满足的眼神,心里也乐得开花,后来他就主动去洗碗,让妈和她能够好好地谈谈,还时不透着厨房的窗户看向厅内,男孩想着:这两个都是他一辈子最爱的两个女人。想着想着也是满满的幸福。
不知不觉就迎来了初冬,女孩静静地站在树下等着他的出现,一阵风吹来让女孩没来由地觉得冷,今天晚上她决定向男孩坦诚自己的家庭,让他更多地了解自己,甚至还想着待男孩休假的时候带他回家让爸妈也瞧瞧……男孩准时地出现在女孩面前,女孩望着他少了往日的活力,他的下巴还有着些微的胡茬,她知道平时他最爱干净的了,男孩倏地紧紧拥着她,女孩奇怪地问怎么了,男孩缓缓地说着:“对不起,我们分手吧!”女孩心里却很平静,但还是少不了那份失落,她不闹也没哭,因为她曾经说过如果哪一天自己最爱的人跟自己说分手了,她不会赖着,人,都有种无奈,心里知道他还是爱着自己就行了……“今晚让我给你惊喜吧,最后的一晚就让我给你幸福吧。”女孩轻轻说着,她知道他一定会答应自己。在那天晚上,他们都毫无顾虑地给对方快乐……
几天后,女孩回到男孩为自己买的房子,曾经在这里,女孩幻想着有一天男孩能亲自为自己戴上戒指,在她心里:戒指是女人一生最幸福的时刻的见证,可现在却没有机会了,她苦笑着到房间收拾东西,突然看到了书案上的那本笔记本,那是男孩忙的时候会把自己想对女孩说的都记录下来,她端着本子,在书桌前的椅子坐下,她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更新了,自从那晚,自己也没看过这本子,她看看那日期是今天早上的,男孩的字在她看来都是很漂亮的,她还曾经对他说:要是哪天你有话想对我说,说不出口没关系,你就写在上面就行了。
当她看到了这一页的时候,她已经泪如雨下了,她看到了男孩的无奈地割舍,她也知道了男孩分手的原因,她知道正是自己与男孩妈妈的那番对话会毁了他们的爱情,她原本只是想坦诚自己的家庭,这时候,她知道除了男孩会自卑,她的妈妈也自卑……她找到男孩曾经为自己买的戒指紧握在手里就跑了出去,她想去找他,搭着计程车的时候她又流泪了,因为她知道他是在乎自己爱自己的……
突然“轰”的一声响起,仿佛世界在这一刻都停止了,女孩倒在血泊中,耳边却嗡嗡地听见计程车司机躲避的那辆货车司机的呼救声,她摊开藏手心里的戒指,都染上了自己的血,这一刻她似乎回味了她一生中的所有快乐,仿佛就藏在那只戒指上,原本她以为藏在戒指上的只是她一生的梦,可都被他一点一点地变成现实。
这一天男孩一生中最爱的两个女人都离他而去,一个是母亲,一个是心中最爱的妻子。也许他永远也忘不了母亲倒在手术台上的那种悔恨的眼神……
一生爱意千寻瀑
文/纳兰泽芸
他一生痴爱着她,为了她,他一生未娶,独守孤寂。爱上她的时候,她已嫁作人妇,他内心的苦痛难以言喻,但是为了尊敬自己的内心最爱,他终生以最高理智驾驭自己的感情,用常人难以想象的承受力默默挚爱她一生。
一生之中,他固执地追随着她,她到哪里,他跟到哪里,毗邻而居,以礼相待。不能爱她,但他的视野里不能没有她。
也许,现在已经没有人相信柏拉图了,但是柏拉图说过,理性,是灵魂中最高贵的因素。
他,就是金岳霖,北京大学哲学系创始人,着名哲学家、作家、学者。
她,就是林徽因,清华大学建筑系教授,建筑学家,新月派着名诗人,人民英雄纪念碑设计者之一。
林徽因一生中,被三位男子深爱过。但这三位男子中,最令世人感动的还是金岳霖。
三位男子中,其中一位就是着名诗人,北大中文系教授徐志摩。徐志摩在伦敦留学期间认识了才貌俱备的林徽因而产生慕恋之心,最终失意,而后又恋上陆小曼。
另一位是梁思成,清华大学建筑系创始人,建筑学家,作家,梁启超长子,他是林徽因真正的丈夫。林徽因51岁因病逝世后,梁思成再娶了自己的学生。
而这三位中,独独金岳霖终生未娶,为林徽因长相守望。因此,虽然他并未能够与林徽因一起青丝到白头,但是,惟有他,令无数人为之感动。
作为对一名女子痴情终生的男子,金岳霖自身亦极其优秀,他19岁时毕业于清华大学,后留学美英及欧州诸国近10年,主攻经济学和哲学,回国后执教于清华与北大,并成为北大哲学系创始人。
因长期留学海外,他一口流利英语,生活相当西化,身高一米八几,仪表堂堂,潇洒儒雅,这样的男子,自然会引来异性的爱慕。
然而,当他真的爱上才貌俱备兼人品优秀的林徽因后,他是取次花丛懒回顾,所有的异性都黯然失色,在他心里,她已是无可替代。
人非草木。当一位如此优秀的男人真诚地爱着自己,林徽因被感动了,她陷入了矛盾与痛苦之中。
她与丈夫梁思成同是高级知识分子,彼此都非常尊重和坦诚,她没有隐匿自己的内心,她把梁思成当作一位兄长向他倾诉,告诉他自己非常苦闷,不知如何是好,因为她同时爱上了两个人。
梁思成在听到妻子的诉说后,感到呼吸困难,心里很痛,但他毕竟修养极深,他懂得尊重妻子,同时感谢妻子对自己的信任。
一夜无眠的辗转后,他强忍内心酸痛告诉妻子:我想了一夜,我该怎么办?我问自己,徽因到底是跟我在一起幸福还是和老金在一起幸福?我把我们三人反复放在天平上衡量,尽管我在建筑及文学艺术等方面有一定修养,但是缺少老金那哲学家的头脑,我认为自己不如老金。你虽然是我妻子,但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选择了老金,我祝你们幸福。
说完,他与林徽因都流泪了。
当金岳霖知道了这些后,对林徽因说,看来思成是真正爱你的,我不能去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应该退出。
从此,他们都不再提及此事。
梁思成知道,金岳霖身为中国哲学界第一人,同时又是一位逻辑学家,他具备强大的理智、清醒的头脑和高尚的人品,而林徽因也是个真诚的人。此后的几十年中,金岳霖将对林徽因那无法表白、无奈而沉痛的爱藏于心底,一生都与梁思成夫妇保持着良好的关系,甚至林梁二人有时吵架也是他去劝解。
后来的人生中,林徽因的家走到哪里,他就把家安在哪里,这种良好关系持续到梁林的后代,他们的两个孩子将金岳霖称做“金爸”,在梁思成林徽因都过世以后,耄耋之年的金岳霖就与林徽因的儿子住在一起。
爱一个人,就会关注他(她)的一切。
金岳霖一直关注着林徽因的写作。几十年过去,已是龙钟沧桑、记忆衰退的金岳霖还清楚地背得出林徽因的诗作。
有学生拿着编辑好的林徽因诗集样书给他过目,他默默地长久摩挲着,学生问是否能为诗集写点文字,他许久未说一句话,当此间,老人心中定是惊涛骇浪,往事翻卷如云。
良久,他清晰地说,我所有的话,都应该亲口跟她说,可是,我不能说。可惜,我没有机会同她自己说这种话了。
然后,闭了眼,垂了头,脑海里映现的是她轻柔的笑。
1955年,年仅51岁的林徽因因病玉殒,追悼会那天,金岳霖的泪水始终没有停过——深爱一生的女子,从此走入了另一个世界,与他隔了遥远的银河。她生之时,他有爱不能说,而今她殁之时,他依然是有爱无处诉说。
林徽因走后30年的漫长光阴,金岳霖依然守着对心中女子的念想,孑然而过,时不时去给她扫扫墓。暮年之时的一天,他忽然请众多朋友去饭店吃饭,疑惑的众人来到饭店,老人才深情地说:今天是徽因生日。
座中众朋皆泣下。
1984年末,金岳霖走完了89岁的生命历程,追随他挚爱的徽因去了——他们同眠于北京八宝山,只隔咫尺之遥。他终于又可以与深爱的林徽因毗邻而居了。30年前,在林徽因追悼会上,他满含泪水为她写挽联,30年后,他终于可以笑着牵住她的手。
30年前,他含着泪水写的那幅挽联是: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
只因,她曾经写过一首诗,诗名是——《你是人间四月天》: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
是燕在梁间呢喃。
你是爱、是暖、是希望,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一生战友情
文/张帮俊
下班的时候,我接到了父亲打来的电话,我问父亲什么事?他说:“你赵叔来了,一起来吃个饭。”我二话没说,答应着。
赵叔是父亲的老战友,自从和父亲一起退伍后,二十多年来,一直有联系。每次,父亲回老家都会抽空去看看他,过年时,打个电话问声好。家里有什么事,只要父亲说一声,赵叔无论多忙,都会前来帮忙。
回到父亲家,见屋里坐了好几个中年人,赵叔我认识,还有几位叔叔很陌生。赵叔笑着对我说:“东子,给你介绍一下,这几位都是我和你父亲的战友,他们是从很远的地方赶来,当年,我们是一个班的,快叫叔叔。”我忙打招呼。其中一位叔叔说:“你就是小东子吧!想当年,我还抱过你,时间过得真快,长这么大了!成家了吧?”我笑着点头忙端茶倒水。
父亲是一个不太爱说话的人,可是,每当有战友来时,父亲就神采奕奕,话也就多了起来。父亲在厨房里热火朝天地忙着,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满面笑容。很快菜烧好了,几位战友落座,酒杯满上酒,父亲端起酒杯说:“各位老战友,今天很高兴你们来家做客,咱们今天喝个痛快,一醉方休。”赵叔笑着说:“老张,这么多年了,还没改你那直来直去的脾气,战友们!今天不说别的,就聊咱们在一起当兵的事儿。”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趁着兴致,我就问赵叔:“赵叔,听我爸说,你们在一起还抱头痛哭过?”几位叔叔一听,都笑着说:“是有这么回事,还是赵叔说吧。”赵叔喝口酒说:“那会儿,刚到部队,一下子还未完全适应部队的生活,又赶上新年了,却不能回家,都是十八九岁的孩子,难免会格外想家。越想越难过,弄到最后,我和你父亲抱头痛哭,其他几个人也被我们的情绪所传染,也哭起了鼻子。”父亲听了,也笑着说:“主要是当兵离家太远,实际上我还是蛮坚强的。”此话一说,几位叔叔都笑了:“得了吧!那个时候,就属你最爱哭鼻子!”
宴席即将结束时,赵叔也端起酒杯说:“老战友们!希望大家把身体保养好了,有时间,我组织大家一起回咱老兵的第二故乡看一看。”临走之时,父亲与每一个战友拥抱握手,相互祝福,那场面真的挺感人。赵叔他们的车远去了,父亲却一直站在屋前挥着手。我很羡慕,父亲与老战友们之间的那种深厚战友情,是那样弥足珍贵。
如果你问一位曾经当过兵的人,军旅生活中最难忘的是什么,十有八九他会回答“最是难忘战友情”。战友情,深情又悠长。
你是我一生追逐的痛
文/停留
深夜
又是一个深夜,细数灯下如飞蛾般的白雪,心里也就有了一种感觉,爱走一路,丢一路,终究一无所有。
不知道自己已经在多少个这样的夜里独自徘徊,想着心事,想着关于自己的故事……
他这样徘徊,茫然所失地徘徊在那个女孩儿家门口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了。他不想就这样放弃,同时也感觉到了自己有多傻。他只想弄明白一个问题,为了这个问题,他一直坚持走到现在。十年过去了,雪每年都下。
下雪了,雪花飘啊飘,落在脸上,凝成了泪,顺着脸颊滑下,伴着抽动的嘴角,在脸上划出了一个小弧线,溜进了嘴里,那个弧线,就像十年前的吻,凉丝丝的……
那些年,他们在一起快乐地看书,学习。他们一直有一种默契,这种默契用不着猜测和牵强,完全是一种无意识的,自然的。就像眼前,他们都相信校园里那棵百年榕树,有事总爱来到它的脚下走走。走在它的下面,就像被一位慈祥的老人庇护着。在它身上你能看到过去岁月的沧桑,还能让你感受到当下的温馨,浪漫。
他们在一起十多年了,不知什么原因,就在他们准备考大学的那一年,女孩失踪了。他怎么也找不到她,突然之间他想起了那棵百年榕树。树旁,风中,一颗石子的下面压着一封瑟瑟发抖的信:“你要保重,我会在榕树下等你,”字,写的很潦草,可以看出当时她离开时该有多么地匆忙。字,有大有小,可以感觉到当时她狂乱的心跳。
他考上了大学,却丢了那个女孩。他上学的地方很冷,每年同样也要下雪,因为女孩喜欢雪,所以他也就喜欢上了雪。雪很干净,就像少女的心一样纯洁。
四年大学,每年的寒假他都会为女孩带回一瓶纯洁的雪。可四年了,他们始终没有见面,他只好把雪深埋于他们相约的地方。心里祈祷着:“暂时寄存于此吧!希望它能让我们的爱情长青。”这些年,恐怕雪早已化成了回忆输送到榕树的枝枝叶叶。
大学毕业,他被分配回母校任教。五年过去了,他依然忘不了那个女孩,也因此错过了一段段恋情,他没有后悔,在他心里,一个人,一段情,就已经够了,满了。
他就这样徘徊着,像一个陀螺,永远找不出冲出去的那个切点。一年,两年,三年,他就不信等不来她的出现。
又一个五年,女孩终于出现了,他站在胡同口远远地看着她。妙漫火辣的身材,宛如风中玫瑰,不知廉耻的风,蹿梭于裙摆之间,占尽了便宜。
十年不见,四目相对,两行清泪,十年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可,那浅浅的拥抱,似乎预示着什么?
他们来到榕树下,散了一地的记忆,拾起,却已没有了爱的激情。
浇灌一棵爱情之树,也许只需要,阳光,空气和水就可以了。但要培养一段感情,恐怕只有这些东西是不行的。
有一年,情人节,满大街飘着花香,女孩坐在公园石凳上,闭着眼睛等待着属于自己的玫瑰花。一阵花香飘来,女孩急忙睁开眼,竟看见他手里奇迹般地捧着一堆,还带有泥土味道的鲜花,里面什么花都有,非常漂亮,就是没有玫瑰,女孩嗅着花香,眼睛却一刻也没有离开卖花姑娘手里的玫瑰。
有一年,炎热的夏季,知了被晒得拼命地叫着,好像马上就要送了命一样。女孩撒娇地要吃一根哈根达斯,可他只给女孩买了一根五毛钱的冰棍,女孩苦涩地一笑说:“还是这个解渴防暑。”
有一年,一天晚上,下了夜自习,突然下起了大雨,他俩眼看着同学们陆陆续续被接走,只剩下了最后一个女生。他俩泛起了愁,怎么办呢?雨越下越大,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这时突然来了一辆车,车里跳下来一个小伙子,女生被接走了。他俩互相看了看,女孩两手一摊,肩一耸,摇摇头,作出一个很无奈的样子,然后钻进了他用衣服撑起的小帐篷,消失在了雨中,从此女孩落下了一个毛病,一下雨就咳嗽。
有一年,雪花飘着,天,格外地冷,他俩走在大街上,相拥着也感觉不到一点温暖。这时旁边走过一个女人。穿着一身皮草的女人,她漂亮极了,宛如雪中一朵怒放的梅花。雪花飘啊飘,总也进不了她的身,女孩看呆了,为了那个女人,更为了女人身上那件神奇的衣服。女孩使劲裹了裹自己那件半旧的棉袄,回头又看了看那个女人,继续走着。
……
这些事情都是后来他慢慢想起来的。这些年女孩去了哪里已不再重要,那浅浅的拥抱似乎诠释了一切。
你是我一生追逐的痛,痛在自己当时没有及时发现你的心意。痛在这个社会怎么这么物质呢?爱情也已变的五颜六色。痛在自己又是那么固执的一个人,总也走不出你的影子。
初恋:什么叫一生的随影和印记
昨夜从梦中惊醒。
那梦不是恶梦,不是险梦。让我心惊的,不是妖魔鬼怪,不是刀光剑影;让我心惊的,是梦中你的一封厚厚的信,厚到足有六、七页纸。那信折叠着,我能真切地看到那上头的折痕。
那情形是那样的真实清晰,我能闻到那信纸的味道,甚至从那信纸上的味道闻到你身上的味道。 那上头的笔迹,还和三十年前你的笔迹一样,潇洒而刚劲。
信中你告诉了我你这三十年是怎么过来的;你告诉了我你这辈子最大最长的恨和痛。那痛那恨陪着你在无边无际的、孤独的大洋上漂泊世界。
信中的诉说化为你深沉忧伤的声音,震撼在我的耳际。我惊醒了。
惊醒过来的那一刻,我仿佛感到天涯那一端的你魂魄的抖动。
我坐了起来,月光如水。我的灵魂也开始抖动;它抖动着回到故乡和童年,那条小巷,那个转口处,你我初次相遇见……
唱音机里传出来古老纯朴的双重唱:九九那个艳阳天哟,十八岁的哥哥坐河边……
三十年过去了,你趟过四海之水,我走过千山之路。那梦,穿越人世一切纷繁,一切困顿,甚至,一切虚情假意,依然晶莹剔透,清晰如昨。
这是我第二次这样从有你的悠梦中惊醒。我的心,茫茫怅然,悠悠阵痛。
这个梦,和梦中你的如海情切肤痛,突然使我感到我所写过的一切文字,全然是那样的浅薄,无关痛痒;我所自认真实深刻的许多体验,顿时变成有如海市蜃楼般的虚幻。
这就是一生的随影和印记。随影和印记,它不是下意识,它不是想当然,它更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它甚至也不仅仅是难忘。一生的印记和随影,它是你生命中必不可少,举足轻重的那一部份。它已经是那样自然地和你的生命融为一体,以致于隐蔽,隐蔽到你自己平时没有觉察。
但是它,它一直都在那里,那样执着,那样内在,那样爱意绵长,深情款款。
一生的印迹,它是意淫不出来的,它根植于真实深厚的青春岁月和土壤,那眼神的流光,触动的敏感……一生的印记,它的天然属性,是纯洁无瑕,滴尘不染。
夜色茫茫,万籁清静,我为你向上苍祈祷祝福;我为你,深深感谢上苍。
两地书,一生情
文/韩德琼
1983年,当兵第三年,我回乡探亲,经人牵线,我和当乡村小学教师的妻子相识。
通过一段时间的书信交流,我坚定了对她的爱慕;她也表示愿将自己的终身献给新一代最可爱的人!那时候没有手机、电子邮箱、微信、QQ,也不知从哪儿来的精力和时间,我们每周都有书信来往,鸿雁传情。在正常情况下,往返一封信得8到10天,但有时一星期会收到两三封。
“离别的泪珠还未抹去,心已憧憬着重逢的喜悦。”这是我第二次探亲归队后,未婚妻信中的诗句。“在我矜持腼腆的外表下,还有一颗充满炽热感情的心,我愿用火热的激情去温暖你,你也会用多情的双手为我拔去思念的白发。”这是我澎湃的心声。
当然,情书除了写有亲热的言语,写的更多的还是事业、理想和工作。记得有一次,未婚妻写信告知她所教的班级在全乡33个学校会考中,取得了语文、数学双第一的好成绩,受到表扬,我不失时机地在这段话下面加注:“谁英雄谁好汉,立足本职比比看。”并将原信寄回。她看了非常激动,决心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教学工作中去。
最有趣的是,我在阅读来信中若发现错别字或者句子不通顺,都会在下面打个三角符号,然后将正确的书写在空白处。不是我卖能,这是她的要求,她怕自己误人子弟。就是现在每逢打趣,妻子还总是说:“说起来我是老师,可在你面前我还是学生。”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1985年百万大裁军,我也忍痛摘下领章、帽徽,挥泪告别军营,退伍返乡了。我们结婚后,我到了洛阳保安公司,妻子依然在老家任教。
又是一个“十四年抗战”,写信又成了习惯,信的数量也在增加。
正因为两地书信的来往,结婚30年来,我们夫妻没有红过脸、吵过架,自然也没有发生过张嘴骂人、动手打架的事。一双儿女均大学毕业,儿子已成家添丁,女儿刚从部队退伍回来,一家人其乐融融。
前一段时间,我们将近200封书信,以结婚为界整理装订成两个分册,珍藏起来。每逢闲暇,拿出欣赏,别有一番情趣。
追逐那一生的痛
文/陈姓名人
深夜又是一个深夜,细数灯下如白雪般的飞蛾,心里也就有了一种感觉,爱走一路,丢一路,不知道自己以经在多少个这样的夜里独自徘徊,想着心事,想着关于自己年轻时的故事……
我很幸运,每年到最冷和最热的时候,总在休假中。很有规律的工作时间,近乎到机械化,事业一直伴随着我度过三十年的光阴,弹指一挥,曾经的清澈和单纯,在经历了风风雨雨之后,多了沧桑,也多了些淡然。也正是这样机械化的时间,才让我有了这晚饭后惬意甜睡的小光阴。于是,留一些遐想给自己,任思绪漫步在无边的文字里……
每写到一段文字,便湿了眼眸。我习惯用自己的生活方式,别人的妖媚和奢华,我并不稀憾。但依然无法阻止我对她深深的思念。我总是不间断的梦到她,总梦到小时一起的那段时光,总梦到她那双不曾沾染烟火的眼眸;我总能在任何时候想起她对我说过的每句话,想起她为我唱过的每一首歌……”清简的几行字符,有种热情暧意钻入骨髓,到底怎样的爱可以承受这样一份深情?“最想念一个人的时候,一定是无意间想起。比如闻到一种旧日的味道,比如听到一首旧日的老歌。”总不自觉放下工作,凝视远望,你的容颜在薄雾里时隐时现,像极了今日的天气,刚才还是阳光温暖,顷刻间却不见了踪迹。想起我指尖下跌跌荡荡的无数篇章,也许不够华美,但字字句句倾尽一纸柔情。只是或许我已经习惯了这份柔情,亦觉得全然没有了往昔的新鲜。 喜欢不喧嚣,不热闹。经常一个人,一杯茶,看着阳光从天空悠然泄下……
办公室 花盆里的那颗金钱树,绽放着时光的碧绿,缕缕闲散的光,从窗棂间轻轻地折身进来,小心翼翼地照到我的办公桌前,生怕惊扰了谁似的……就这样,静享一个人的小空间。晨起,漫步在厂门口,不时的有人大包小包从我身边匆匆而过。年味愈过,有回来的人,也有回去的人,他们终于停止了休假,老老实实回到工作中,似乎这一刻等待了许久。看着他们匆忙的脚步渐行渐近,是呵,年以经过了,又是开始工作的时候了。
突然觉得,人生很多时候是需要假期的,留一些时间和精力给自己,才会让以后的工作生活更加完美。爱也许也是这样,当你远远地仰望,留一些间隙给彼此,芳华才不会老去;或者适时地给他一些假期,等他风景都看够,或许留住的还是最美的那一处。这里才是爱情的标本,依然伤感却无痕。 很多时候,我不是不懂得爱的距离。只是有些感情一旦走深了,就像陷进了淤泥,拔也拔不出来。曾几何时,我情愿等你,那怕等的再晚。可今天却只是为了能够,看见你过得幸福,快乐,开心,平安;这才是我渴望看到的。我是你眼中一朵青莲,那怕只是瞬息间,也会甘愿以最美的姿态绽放。我何尝不懂的,最美的爱是欲说还休。可很多时候,我苛刻的言语遮盖着我温软的心。我懂了,我的爱太过执着,烦了,也伤了。留有间隙,或许才能让爱美的极致。就像这午后的阳光,淡淡的,暖暖的,不浓烈,不耀眼,适合这个季节。我不是画家,更不是雕塑家,只渴望一起在容颜老去的时候,还能够坐在庭院的长凳上,让你头靠着我的肩膀,抚摸着你的白发,像以前一样,好好的帮你梳个靓装,然后依然乐意做你的“小百灵鸟”,对你说着永远也说不完的故事,留一些间隙给爱吧!让我们的青春不再因为时间而荒废,让我们的理解守成一句彼此的诺言。今日的小私光阴里,我会把爱读到更远……
回望那些年,我们在一起快乐地看书,学习,一起玩耍,一起对抗你哥,总会偷偷的帮着你,护着你。我们一直有一种默契,这种默契用不着猜测和牵强,完全是一种无意识的,自然的。就像眼前,我们都相信你围里那棵百年榕树,有事总爱来到它的脚下走走。走在它的下面,就像被一位慈祥的老人庇护着。在它身上你能看到过去岁月的沧桑,还能让你感受到当下的温馨,浪漫。我们来到榕树下,散了一地的记忆,拾起,却没有爱的激情。或许当时还小,什么都不懂,浇灌一棵爱情之树,也许只需要,阳光,空气和水就可以了。但要培养一段感情,恐怕只有这些东西是不够的……
这些事情都是后来慢慢想起来的。在那里已不再重要,那浅浅的拥抱似乎诠释了一切。你是我一生追逐的痛,痛在自己当时没有及时发现你的心意,总是爱充英雄,惜面子。痛在当时那个社会太单纯,而不是现在这么物质,痛在爱情已变的五颜六色,无法追回。痛在自己又是那么固执的一个人,总也走不出你的影子,一切以过去,就像这个年假一样,始终都要结束,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还是要工作。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誓言。可惜当初并没有做到,也知道,这一辈子,不只对不起她,也对不起那曾经错过的爱。时间会改变一切,包括我们的容颜,包括我们的体态。等我们老了,阳光依旧会暖暖的照在树杈上,那时的我们是否能安详地坐在树下聆听花开的声音。
等我们老了,世界会比现在美丽许多,走在年轻时我们曾经奔波过的路上,望着我们用汗水建筑过的城市。也许,那时在心头涌起的不仅是一种自豪,而更多的是欣慰和畅然。
等我们老了,孩子们都已经长大,我们的心态也会不在年轻。沐浴在阳光下,我们可以静静的在时光的隧道里漫游,那时的你,心中掠过的不知是那个熟悉的身影,不知是那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等我们老的时候,我们关注的已不再是人,而是自然。到那时,我们所有的爱,所有的情感,都会溶入到对大自然的无限崇尚之中。只有那时,才会有心境,才会有时间,静静地体味大自然的美与和谐。
等我们老的时候,回想起以前的每一个酸甜苦辣的瞬间,都会淡然的回首一笑。多少的楼台烟雨,多少的辛酸无奈,都会在这回首一笑中随风而逝。
2013.2.26.
一声先生一生念
文/李梅
“再调皮把你们送到学校,让先生管管去。”当我们一群七八岁还未入学的孩子,在村里横冲直撞,踢死蛤蟆弄死猴时,村里王大爷如是说。
“先生,散学了?”当村里的何老师放学走在路上时,乡亲总是这样热情地向他发出问候。
“真是好孩子,看,学校的先生教得多好。”当我帮一位拉车的老大娘推车时,她向我道谢时感叹地说。
“哟,先生回来了。”当我毕业,站上讲台,周末回家时,邻居用戏谑中带着亲切的语气和我打招呼。
“先生”是乡亲对老师的尊称,这是两个让他们仰望的字,它代表着渊博、崇高,它是标杆,也是准则,更是敬仰与向往。乡亲将这份尊师的传统深深地烙进了我的心上,融进血液里。带着这份虔诚,多年后,我脱去学生装,拿起粉笔,成了一位站在讲台上的“先生”。
黑板、讲台、教室是我的一亩三分地,在这片土地上,我辛勤耕耘,在一块块心田上,种下信念、坚韧与理想,十多年来,从不敢有半点懈怠,因为怕愧对乡亲口中的那句“先生”。
不知何时,“先生”这个词渐渐地再也听不到了,不知是它主动退隐了,还是被人遗忘了。总之,我有很多年再也没有听到有人用它来称呼老师了。每当在古书上看到这两个字时,心里的遗憾就如早春细细的嫩草,蓬蓬勃勃,但在它们还未燎原之前,被我做成了标本,封存在了记忆里。
九月来了,新学期也来了,生活状态一下子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学生报名登记,完成各种表格,制定班规,整治纪律。什么叫焦头烂额?做一次刚开学时的班主任工作你就知道了。忙了一上午,一口水都没顾得喝。如果假期生活是你在微风吹拂的夜里看荷塘月色,开学后,就是跳进了沸腾的油锅。谁说只有学生才有开学综合症?
回到办公室已是十二点十分了,到了饭点,我却一点胃口也没有,一个人呆呆地坐在椅子上,一个字也不想说。我是进入职业倦怠期了吗?
正发呆,忽听门口传来一声:“先生,问一下,七(2)班在哪?”我循声望去,只见一位老人满脸笑容地站在门前,身后跟着一个小男孩。“先生”二字如平地一声惊雷,震醒了我的记忆,遥远的亲切的画面呼啸而来,灰扑扑的心境如入春风,顿时叶长花开。
我将老人和学生带到七(2)班门口,下楼向食堂走去。差点失去了的责任感、使命感又回到我的肩上,笼罩一身的疲惫依旧存在,但不会再有泰山压顶的抱怨与悲哀,而这一切都因为那句“先生”。
先生,先生……一声声呼唤从故纸堆里走来,从故乡出来,从记忆中走来,它依旧是渊博、崇高的代名词,被张口叫出来时依然熠熠生辉,并未因岁月的堆叠而蒙半点灰尘。
每每想起它,我都怦然一动,内心溢满虔诚,希望多年以后还能听到有人叫我一句“先生”。
携带一生的童年
文/林中红花
童年的日子是苦的,但孩子们并不太能理解大人们的苦楚,总能想方设法从苦中找到乐趣来,所以我们常常是快乐的!我们犹如一只只小鸟,每天里自由的飞来飞去,要么是寻食,更多的是玩耍!真到长大时,回忆那童年,苦已是乐了!
小时候最快乐的是过年。
大年除夕,姊妹几个坐在灶火旁,有的拉风箱,有的添柴,看着忙碌的母亲往锅里倒油,放面片,捞出油炸的面食,然后你尝一个我尝一个,笑声一串一串的,很甜很甜。临睡觉前,那更是我们开心的时刻:兄妹几个坐在暖烘烘的火炕上,看着母亲打开箱子,取出一件件新衣服,这个是你的那个是我的,我们几个争着试穿着,你拥我挤,热闹极了!接着,大家都不睡觉,穿好新衣服坐在炕头围一圈,吃着那又香又脆的包谷花,戏着闹着等待新年的到来!母亲常常又讲起那狼婆婆的故事,兄妹几个学着狼婆婆的样子,你吓着我我吓着你,打闹成一团。大年初一早上,噼噼啪啪响完炮,跑到各自的伙伴家,一家一家,看看你穿着什么我穿着什么,但绝对没有攀比之心,然后一群群地跑到村外场地上,玩耍起来。
大冬天有一风景特有趣:那就是,村里每年里都来嘣爆米花的。
从吃过早饭开始,我们便排了长长的队伍,一家一家,一锅一锅地等着,那时,嘣爆米花的常是一个人,我们便有幸给他拉风箱,或者转动爆米花机,等到那时间一到,叫嚷着,快让开快让开,嘣啦嘣啦,我们便躲得远远的,捂着耳朵,有个别胆子大的靠的比较近,只听到砰的一声,我们便跑着到处捡着包谷花,捡着吃着笑着闹着,一直到黑夜。天很黑很冷,我们围着那嘣爆米花机,心里暖和的笑个不停!
每年的夏天,又是一番快乐!
夏天,那可是大人们最忙碌的季节。大人们忙得不可开交,割麦子,拉麦子,套着老黄牛拉着碌凑碾过,在大自然的吹风下或者架起一台电风扇扬出麦粒来。大人们常常将将碾过的麦秸秆推成堆, 我们便在那麦秸堆旁,钻来藏去你呼我喊狼来了找到你啦玩的不亦乐乎。
暑假期间,我们排着长长的队伍挨家挨户的给大人们唱歌跳舞,谁不参加便不到他家去。对于表演好的,主人家会给我们分一小块用玉米面烙的圆馍馍,嚼上一口,甜甜的,可过瘾呢!我那时常常唱的是<我爱北京天安门>__--其中有;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伟大领袖毛主席,指引我们向前进;跳的舞蹈是<我是公社小社员>,自己是一边唱一边跳。常常我也得到一小块玉米馍馍。
还有春夏之交的夜晚,我们小伙伴们聚集在一起,打趔子,翻跟头,倒立着身子练习着往前走,往往评比着看谁表现的最好。而伙伴们的赞赏,成了我们每天继续练习努力锻炼的动力。大凡平时见到耍杂技的动作,我们都尝试着,练习着,你教我学的嬉闹着。
更有趣的是暑假中的雨过天晴!
看到天不下雨了,我们便三五成群的拿个小盆或者小碗,到村子外的小路边,或者旧老的坟地边,剥开那又高又臭的野草,找那一片一片的地软,{它是一种菌类植物,可食用}黑黑的,软软的,有铜钱大的,有指甲盖大的,一个一个捡起来,放到小盆小碗里。忙活着一上午,拿回家来。母亲是洗了又洗,淘了又淘,将我们捡的地软作为调料品下到饭里,可好吃了,如果捡到的多,母亲就会做成包子的馅,更好吃呢!
常常忆起童年的事,常常又问着自己为什么老想童年的事?想罢,人之初性本善,一个人无论怎么不乐,一见到孩子,看到孩子那单纯幼稚真诚的笑脸,一下子心情会开心许多!想起自己童年的往事,想起孩提时那苦中寻乐的本事,我们还有什么想不开的事呢!
这一生,有妻足矣
文/张朝林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话一点都不假。三八节那天,我正要给妻子发红包时手机响起来了,是妻子打来的,一听,说是她摔跤了,伤了左脚,在儿子的陪伴下正赶去医院。我急忙向领导请假,打车匆匆往市中心医院赶去。
在等候拍片的走廊道里,我见到了妻子和儿子,看着妻子肿得馒头似的脚背,我好心疼。妻子看出我的难过便说,小伤,吃点消炎活血化淤的药就行了。我说,脚是立地之本,万万不可小视,听医生的。
拍片,等片,会诊。
医生说,初步看伤了左脚三个指头,或许是四个指头,建议转到高新骨科院治疗。妻子节俭惯了,怕花钱,就给医生说,能不能开点药在家治疗?看着妻子的脚背越来越肿,我对儿子说:“叫车,转院。”
在骨科医院,我们楼上楼下地推着妻子做各种各样的检查,最后的结果是左脚四个指头骨折,大拇指最为严重,需要手术治疗。
妻子问主治医师,治疗需要多少钱?医生说,至少三万元。她的眉头顿时皱成个疙瘩。我说,你心疼钱,我和儿子心疼你,只要你好,啥都好了。妻子听了乐了,不料这一笑,敷着冰袋的左脚也动了,疼得她直咧嘴,儿子赶忙扶正冰袋。
中国的女性,从妻子到母亲、从母亲到婆婆,忙忙碌碌的一生,为丈夫、孩子、家庭无私奉献。这是中国女性的伟大所在,我的妻子也不例外。妻子是供销社退休的职工,在供销合作社时,她是优秀营业员,多次受到汉滨区供销社的表彰奖励。合作社大集体解散后,她承包一个门市部,更是没日没夜地工作,晚上十点才下班,后半夜还要起来去几十公里外的城里进货,那时我和儿子还在睡梦中。用妻子话说,她们进货,远看像个逃难的,近看像个讨饭的。为了这个家,妻子付出了太多,拥有这样的妻子,是我的福份。
推她进入手术室的那一刻,我握紧她的手说:“不怕,打个盹就过去了。”妻子点了点头。
熬骨头汤、送饭、端水、倒尿盆……晚上我趴在妻子的病床边陪她,妻子执意让我和她挤在一起休息。我没同意,生怕撞到她受伤的脚。最后妻子生气了,我只好上床,身子侧着躺一边。迷迷糊糊中,被细细碎碎的声音弄醒,我睁眼一看,是妻子在给我盖被子,她一动脚就疼,在微弱的灯光下,我看到她疼得直吸气。
看到这幕,我的眼睛湿润了。这一生,有妻足矣!
二哥
文/王华松
最近,听朋友介绍,听一首名叫《唯有兄弟》的歌,成为了我打发闲暇的全部。庞龙这首歌,节奏很慢,很真情,略显沧桑。是的,“想起你我的兄弟,翻开心底铁打的回忆,摊开掌心血脉里找你,不知不觉泪在滴;我想你,我的兄弟,岁月洗过不锈的过去,站在原地一夜夜等你,无声无息你在我心里。”
我这里说的兄弟,是我的二哥。如今,他已从当年的年方二十,进入了奔五的年龄。那时候家里很穷,我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黔江中学。尽管吃饭问题可以通过乡粮站将粮食给学校,但一个月再怎么节约也要30块钱的菜钱:时蔬2角,豆腐3角,猪肉1块。30块,对于现在的孩子来说,估计能在学校吃三餐饭吧。但在那时,我们过的就是这样的日子,看年看月打份猪肉。关键的问题,也就是问题的关键,就这30块,也来得那么不易,让我至今难以忘怀。
因为这30块,几乎全靠二哥去挣。
二哥也没读多少书,在水田戴帽初中混毕业,没学到啥子东西。唯一有的,是一副好身板。拿到入学通知书的那天,二哥特别高兴,说咱们兄弟中终于有一个要混出人样来。“钱你莫焦,你用那点怎么也给你搞起。”当时父亲母亲也很欣喜,一是有个有了盼头的儿子,二是还有一个那么愿意为兄弟付出的儿子。尽管我们四兄妹慢慢长大成人便几乎耗尽了父母大半生的精力,但排行老四的我得到了这张百年学府的录取通知书,还是给了他们无限的美好愿望。
父母年老体弱,给我找钱的任务落到了二哥的肩上。后来才知道,二哥之所以一开始就那么信誓旦旦,是因为他早已为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后山离家四里的一个私人煤窑里当挖煤工。二哥清早出门种地,九点左右回家吃饭,然后就去煤窑上班。直到下午六点左右下班,“地下工作”整整一天,是不吃任何东西的,甚至连水都没得喝。这是因为由于工资有别,当时煤窑工人分两类:一类叫“啄匠(挖煤工)”,一类叫“拖班(运煤工)”。因为前者工资相对稳定,所以二哥当了“啄匠”。
二哥最兴奋的事,莫过于我放假回家。我会用节约下来的块把两块钱,带10来个大馒头回家,这馒头,在当年我们家,也是稀罕物。当然二哥不是因为我带了馒头回去而高兴,而是他觉得又可以和兄弟聚聚,问问学习,之后喝点包谷烧睡觉,他就觉得心满意足。有时周末我回家时,二哥还没有下班,我就会去接他。因为那时的煤不像现在这么俏,随时出现滞销,老板就会把实物抵为工资,由工人担回作为家用。
因为煤窑离我家门前的机耕道,有3000米左右的崎岖山路。于是我也带了一副小箩筐,准备为二哥分担点。但每次他都不肯,说一个读书人哪担得起这东西。于是他就会用铲子在他的大箩筐里拍了又拍,压了又压,最后箩筐上面加个“帽儿头”把近一担200斤的煤炭挑回家。崎岖小路,乱石错落。二哥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哪怕二哥年轻力壮,但步履也依然有些艰难。二哥的背影,也这样一次又一次,重复、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之中。
二哥的心情,我理解。他是看我羸弱,怕承受不住重压。这份兄弟情谊,在当时我跟随二哥一路回家的路途中,被我当成美味佳肴,慢慢咀嚼,继而成为我一路成长的高能营养。
二哥有时用心良苦。
记得有一次,中午下课吃午饭时,老远我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一辆全新的自行车上,还戴个劣质墨镜。当我走近他时,他一下子从自行车上跳下来,把一个月的生活费给我。尽管二哥当时看起来很帅,很高兴,但我注意到了他那一双手:由于长年在煤窑里,皮肤早已成为了松树皮。20岁左右的年纪,这哪里应该是他的双手的模样呢?以至于很多年后我提起这个事情,二哥才终于说了实话:他不想让我看到他疲惫的样子,因为只有这样,或许我才会没有心理压力,好好读书。
其实,二哥,你应该知道,兄弟早已读懂了你。
如今,20年的时间,瞬间即逝。习惯于勤扒苦做的二哥,没有出门打工,也没有新的出路,就在老家种地。20年了,二哥和我,依然是那样的情同手足,一直相连。时逢周末或每到过节,我的电话都会响起,而且一定是二哥打来的,叫我们一家大小回去吃饭。而每次我们回去,二哥也会非常高兴,似乎,他就觉得兄弟成为了他一生中一个重要的寄托。我甚至可以假想,在没有打电话时,二哥也可能在农活之余,自然不自然地站在村口,盼望着兄弟一家的突然出现。
其实,二哥,你应该知道,兄弟早已读懂了你。
“一生都多少失意,一生有多少得意,一生有多少不易,一生有多少知己,嗨 唯有兄弟;嗨 一生在一起,嗨 唯有兄弟,嗨 一生在一起……”如今,二哥渐渐老去,而我也已从当年的年少轻狂,步入了而立之年。是的,很苦,很累,但却始终没有忘记二哥与我,那份兄弟情谊。或许,这将是我一生,上帝赐予的最为珍贵的礼物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