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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政个人工作总结

2024/06/29总结范文

老地方整理的交通运政个人工作总结(精选4篇),希望这些总结范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通运政个人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春运工作中,客运管理处紧紧围绕优质、高效、安全、畅通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优质服务,快捷方便”工作方针,牢固树立行业安全、文明意识,保证出租汽车以安全、优质的服务投入营运,为我市市民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出租汽车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为把工作落实到实处,我处结合出租汽车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出租汽车行业春运工作实施方案,先后下发《关于做好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春运期间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出租汽车行业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职责和纪律,使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纪律明确,并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人人有指标。我处于元月十五日召开出租汽车行业春运工作准备会,对春运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号召全市出租汽车企业、从业人员积极动员起来,确保安全、有序、优质、高效地完成20xx年春运工作任务,让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二、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安全教育

客运管理处在春运工作中要求各出租汽车公司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用更高的标准、更完善的机制严格营运管理,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各出租汽车公司经理应加强对春节期间安全营运工作的领导,各经营单位要立即成立相应的.春运领导机构,制定措施,由企业一把手亲

自抓,全面落实安全保障各项措施,做到组织严密、责任到位,实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要求各公司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1、由于冬季时间跨度大,昼短夜长,天冷雾大,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易发期,各公司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特点,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

2、要求各公司要立即召开安全营运会议,组织驾驶员学习,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文明行车,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和无证经营行为的发生;

3、要求各公司开展安全营运大检查,严格检查重要部位、重大隐患的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车辆的制动、灯光等重要设施,应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其安全系统的正常运转。

4、要求各出租汽车公司要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力度,从严管理,要从源头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把握好开局,给全年安全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抓好规范服务、维护行业形象

春运期间,在确保安全运送旅客的同时,出租汽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文明行车、规范服务。各公司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对驾驶员应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车容车貌整洁,着装干净,车内物品摆放规范,车内及驾驶员个人卫生状况良好;二是要带证营运,礼貌待客,文明服务,使用普通话,用好“文明用语五句话”;三是严格打表计费,针对往年春节期间的投诉受理情况,禁止擅自定价、绕道、拒载、强迫组合乘客等违章现象,特别是春节期间擅自调价现象各出租汽车公司要高度重视,严加教育、管理,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春运期间,我处稽查队共规范出租汽车400余台次,有效的规范了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秩序。

四、积极维护行业稳定

春运期间要求各出租汽车公司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加强管理。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开展普法教育,强化业务培训,严格执行服务规范,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维护行业稳定。各出租汽车公司应根据有关行业管理规章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服务质量标准、规范,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方便信息上传下达,及时掌握出租汽车驾驶员思想动态,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各项运营保障工作。目前行业情况良好,未出现不稳定因素。

五、积极受理咨询投诉,接受群众监督

春运期间,我处投诉科“客运服务110”继续坚持24小时值班受理咨询投诉。自春运开始以来,共接到投诉电话400余起,其中寻物电话320起,好人好事165起,帮助乘客找回失物如手机、小灵通等14余件,现金20xx余元,纠正收费40余起,有效投诉解决率达到100%,有效地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市民群众的称赞。

交通运政个人工作总结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改善襄阳旅游对外形象,全面提升游客满意度,把襄阳打造成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重要节点城市和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名城,逐步把文化旅游产业培育成新的支柱产业,根据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襄阳市旅游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全市旅游环境专项治理的总体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治理工作成效及具体做法

我局旅游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自3月初启动以来,共抽调专业检查人员10余人,组成3个专班,出动检查60余人次,对隆中、米公祠等10余处旅游景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治,纠正不正当价格行为2起,指导景区规范价格行为10余次,景区价格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旅客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领导重视,强化责任抓落实

自2月24日全市旅游环境专项治理会议后,根据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我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将会议精神向相关科室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传达,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旅游环境专项治理,是市委、市政府立足当前我市旅游业发展实际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施旅游业“二次创业”的具体行动,相关科室、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发挥物价部门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襄阳市旅游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领导,责任到人。成立由局长周海涛为组长,副局长李风暴、黄俊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环境价格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分工,局服务价格科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襄城、樊城分局负责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专班专人主抓,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抓落实

按照《襄阳市旅游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于3月6日印发了《襄阳市物价局旅游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襄价服字[20xx]39号),制定了工作路线图,对专项治理实行项目化、路径化管理。《方案》确定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阶段的实施步骤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在工作路线图中,明确了从3月到9月分阶段的工作任务、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为全面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多措并举,积极行动抓落实

一是明确检查重点。在检查内容上,重点查处和纠正不明码标价、不全面填写商品标价签,及时查处价格虚高、以次充优、短斤少两等价格违法行为;在检查对象上,重点对游客量较大的隆中、黄家湾、米公祠等10余处旅游景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重要巡查和重点检查;二是开展集中整治。从3月到9月,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持续不断的专项价格检查。7月份重点开展了“明码标价整治月”活动,对景点景区周边经营场所发放了《关于辖区经营者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的提醒告诫函》,并现场纠正经营者不规范标价行为,指导其按照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及时调整。对未达到明码标价规定要求的经营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8月份积极配合旅游等相关部门对隆中景区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开展了两次大型活动,对20余家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了规范;三是强化节日巡查。在重大节假日前,对各景区、景点实行政策提醒告诫制度,向景区景点周边经营场所发放《关于辖区经营者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的提醒告诫函》,强化事前监管。在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由分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景区景点看公示、查标价、访游客、管行为,同时,安排干部值班值守,全天候受理处置群众包括旅游价格在内的各种价格投诉,确保节日市场价格行为的平稳有序。对市区唐城、九天娘娘洞、紫微园等在建景点,提前介入,搞好价格服务,向其宣传旅游行业价格管理政策,提出收费公示要求,促进其价格行为的规范;四是加强落实群众举报投诉。按照处理价格举报“三速”工作法,认真办理群众的价格举报投诉。3月份以来,共办理了群众关于旅游景点的举报投诉10余起,如群众举报某景点停车场收费不规范,价格执法人员到场后当即责令经营者公示收费标准,改正违规行为。又如,游客在一景点外的超市购买农夫山泉矿泉水时,经营者要价2.5元一瓶,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在举报到物价部门后,我们立即派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对经营者不合理定价行为进行了批评,责令其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合理制定放开商品价格,确保游客的知情权。在告知游客处理结果时,他表示:“没想到物价部门能够这么快及时进行处理这样的小事,我非常满意”。

二、下一步打算

由于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旅游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实效,主要体现在:一是景区周边价格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随意涨价、欺诈游客的现象无一发生;二是明码标价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景区门票价格公示、相关商品及服务价格明码标价政策得到落实,标价率有了新的提高;三是游客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节假日门票降价优惠政策的落实,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和肯定,减少了游客门票的支出,为游客带来了实实在在实惠。

从对各景区的检查情况看,市区各景区景点价格执行情况总体上比较规范,基本上能够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收费公示落实较好,都按规定样式制作张贴了门票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及价格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景区景点周边经营也比较规范,没有随意涨价、欺诈游客的现象,相关商品及服务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政策,标价率有了新的提高,不存在价格虚高、以次充好、短斤少量等价格违法行为。

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基本结束,但对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好旅游环境价格监管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使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做到全覆盖,巩固旅游环境专项整治效果,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理,使各景区景点及周边价格环境得到更进一步的净化,确保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交通运政个人工作总结 篇3

春运工作共40天。春运期间,本分局根据州运管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发挥道路运输管理职能作用,统筹安排人员,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基本实现了“以客为主、客货兼顾、安全有序、方便快捷”和旅客购票方便、车辆发班正点、出行快捷安全的工作目标。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我县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分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各运输企业、汽车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春运日常工作,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为加强春运期间的宣传工作,我分局在车站、各公路路口张贴各种春运工作标语10余副;1月24日至26日,运管、交警、安监等部门联合召开春运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县春运工作。运管、交警人员还联合深入企业开展春运安全检查3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加强市场调查,确保春运期间运力。

本分局严格按州运管发《关于认真做好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春运工作的补充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运输组织,科学合理安排运力,及时了解和掌握客源的流量、流时,组织多班、双班运输,确保节日期间旅客出行方便快捷,物资运输安全畅通。具体做到:一是在充分考虑春运期间各种因素造成的客运流量、流向、流时的变化,客运站对原客运车辆的发车间隔进行了调整,合理调配运力,以提高运输效率;二是增开售票窗口,延长服务时间,客运预售票提前到3天;四是加强春运加班、包车牌的管理,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五是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坚决杜绝私涨票价的违法行为。运管人员24小时驻站值班,对客运车辆、驾驶员、旅客提供咨询服务,纠正客运车辆违章行为,及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春运期间,运政执法人员始终坚守值班岗位、文明执法,赢得了广大司乘人员的好评。

正值春运高峰期,我省内大部分地区普降大雪,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畅通,本分局紧急部署,及时启动了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取消了春节假期,全体运政人员投入抗雪灾、保畅通工作中。及时启动了防滑抢险预案,组织人员上路查看路面积雪以及车辆防滑设备,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加强与气象部门以及宕昌、武都、岷县、合作、兰州等运管部门和车站的联系,准确掌握天气以及道路通行情况,在车站售票大厅公布路况和气象信息,提醒广大旅客和司乘人员,严格执行车辆出站安全告诫制度,使汽车驾驶员保持高度警惕,安全行车,确保乘客安全。强化车站源头安全监管,向客运站增派运政驻站人员,每天5:30,两名运政人员在车站值班,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及时掌握运输市场动态,适时增派加班车,疏运滞留的旅客,同时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坚决杜绝客车超速、超载等违法现象发生,确保了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

春运期间共投入营运客车828辆次,安全运送旅客4488人次,完成客运周转量99.84万人/公里。

交通运政个人工作总结 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改善襄阳旅游对外形象,全面提升游客满意度,把襄阳打造成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重要节点城市和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名城,逐步把文化旅游产业培育成新的支柱产业,根据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襄阳市旅游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全市旅游环境专项治理的总体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治理工作成效及具体做法

我局旅游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自3月初启动以来,共抽调专业检查人员10余人,组成3个专班,出动检查60余人次,对隆中、米公祠等10余处旅游景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治,纠正不正当价格行为2起,指导景区规范价格行为10余次,景区价格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旅客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领导重视,强化责任抓落实

自2月24日全市旅游环境专项治理会议后,根据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我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将会议精神向相关科室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传达,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旅游环境专项治理,是市委、市政府立足当前我市旅游业发展实际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施旅游业“二次创业”的具体行动,相关科室、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发挥物价部门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襄阳市旅游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领导,责任到人。成立由局长周海涛为组长,副局长李风暴、黄俊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环境价格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分工,局服务价格科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襄城、樊城分局负责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专班专人主抓,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抓落实

按照《襄阳市旅游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于3月6日印发了《襄阳市物价局旅游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襄价服字[2014]39号),制定了工作路线图,对专项治理实行项目化、路径化管理。《方案》确定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阶段的实施步骤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在工作路线图中,明确了从3月到9月分阶段的工作任务、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为全面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多措并举,积极行动抓落实

一是明确检查重点。在检查内容上,重点查处和纠正不明码标价、不全面填写商品标价签,及时查处价格虚高、以次充优、短斤少两等价格违法行为;在检查对象上,重点对游客量较大的隆中、黄家湾、米公祠等10余处旅游景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重要巡查和重点检查;二是开展集中整治。从 3月到9月,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持续不断的专项价格检查。7月份重点开展了“明码标价整治月”活动,对景点景区周边经营场所发放了《关于辖区经营者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的提醒告诫函》,并现场纠正经营者不规范标价行为,指导其按照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及时调整。对未达到明码标价规定要求的经营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8月份积极配合旅游等相关部门对隆中景区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开展了两次大型活动,对20余家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了规范;三是强化节日巡查。在重大节假日前,对各景区、景点实行政策提醒告诫制度,向景区景点周边经营场所发放《关于辖区经营者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的提醒告诫函》,强化事前监管。在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由分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景区景点看公示、查标价、访游客、管行为,同时,安排干部值班值守,全天候受理处置群众包括旅游价格在内的各种价格投诉,确保节日市场价格行为的平稳有序。对市区唐城、九天娘娘洞、紫微园等在建景点,提前介入,搞好价格服务,向其宣传旅游行业价格管理政策,提出收费公示要求,促进其价格行为的规范;四是加强落实群众举报投诉。按照处理价格举报“三速”工作法,认真办理群众的价格举报投诉。3月份以来,共办理了群众关于旅游景点的举报投诉10余起,如群众举报某景点停车场收费不规范,价格执法人员到场后当即责令经营者公示收费标准,改正违规行为。又如,游客在一景点外的超市购买农夫山泉矿泉水时,经营者要价2.5元一瓶,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在举报到物价部门后,我们立即派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对经营者不合理定价行为进行了批评,责令其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合理制定放开商品价格,确保游客的知情权。在告知游客处理结果时,他表示:“没想到物价部门能够这么快及时进行处理这样的小事,我非常满意”。

二、下一步打算

由于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旅游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实效,主要体现在:一是景区周边价格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随意涨价、欺诈游客的现象无一发生;二是明码标价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景区门票价格公示、相关商品及服务价格明码标价政策得到落实,标价率有了新的提高;三是游客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节假日门票降价优惠政策的'落实,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和肯定,减少了游客门票的支出,为游客带来了实实在在实惠。

从对各景区的检查情况看,市区各景区景点价格执行情况总体上比较规范,基本上能够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收费公示落实较好,都按规定样式制作张贴了门票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及价格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景区景点周边经营也比较规范,没有随意涨价、欺诈游客的现象,相关商品及服务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政策,标价率有了新的提高,不存在价格虚高、以次充好、短斤少量等价格违法行为。

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基本结束,但对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好旅游环境价格监管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使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做到全覆盖,巩固旅游环境专项整治效果,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理,使各景区景点及周边价格环境得到更进一步的净化,确保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