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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2024/07/16工作总结

老地方整理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精选4篇),希望这些总结范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1

为推动上海银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诚信的金融环境,配合全市开展 “和谐金融 诚信服务”上海银行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周活动,根据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以及分行办公室的有关要求,我行于2013年3月15日在全市各区县百家支行网点广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当日尽管寒风凛冽,但是我行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感染着过往的每个客户群众,积极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我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树立行业服务典范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我行始终“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为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从客户角度出发,想客户所想,全辖百家网点共同参与,积极投入活动,通过宣传单页的发放和现场设摊接受客户咨询,取得了良好的活动效果。活动开展情况如下:

一、 我行五家网点参与全市同业百家网点设摊宣传活动

我行卢湾打浦路支行、徐汇大木桥路支行、浦东联洋支行、分行营业部大众客户服务团队、南京西路支行作为五家重点网点,参与全市百家网点设摊宣传活动。各活动单位在收到相关通知后非常重视,按照活动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安排工作人员,准备齐全各种宣传资料。

3月15日上午9:30-11:30,我行五家重点网点选择网点门口或者人流量更集中地露天广场,设立了户外“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台”,树立“和谐金融、诚信服务”的易拉宝宣传板,同时摆放了涉及电讯诈骗风险防范、银行卡、理财产品等多方面的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解答客户疑问,接受客户投诉和建议。

活动现场除了“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卡”、“个人理财”金融知识折页,各网点还准备了防范电信诈骗知识折页、卡片、宣传海报,货币反假知识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等。卢湾斜土路支行、徐汇大木桥路支行等网点周边是居民区,中老年居民居多,且为网点的主要客户群。鉴于许多中老年客户对各种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法不太警觉,同时又对各种产品的概念模糊,所以在具体介绍宣传内容时,我行员工着重介绍了宣传折页里的内容外,还提醒客户仔细阅读、平时多注意了解相关知识。分行营业部、静安南京西路支行和浦东连阳支行因地处闹市,均选择了人流量较大的'商区或网点周边,接受过往客户的现场咨询和解答,效果显著。个别顾客拿出自己收到的不明诈骗短信询问,我行员工立即提示客户坚决不能相信,不能转账到所谓“安全帐户”,提示之余更为其准备宣传资料以供学习了解,并提示客户要在日常生活中多学习多了解多多防范。

二、我行百家网点参与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

我行全辖近百家网点也同样通过走马灯、宣传单页和网点宣传点的设立,向客户进行金融风险防范、账户安全、货币反假等知识的宣传。南汇等部分支行更是结合“三进”活动,通过走进居民社区、商圈、小微企业,向广大群众客户宣传现代金融知识,普及金融产品、服务、法律,运用生动的案例,讲解等形式加强居民反电信诈骗等犯罪的警惕性。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精美有益的宣传单页发放都让客户在活动现场深深感受到了我行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拉近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巩固我行百年品牌。

经过一天的活动宣传,我行共向客户发放“个人理财”、“金融风险防范”、“银行卡”以及我行反假币、防诈骗等宣传资料共计1.5万余份、接待客户人次超5000人次,收集服务满意度调研问卷800余份,并且将生活必备的金融知识、金融技能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传授给消费者,全面展现了中国银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后续,我行将贯彻长效机制,持续加强此方面的相关知识普及,不断提高我行服务水平和质量,真正使我行业务、服务更贴近客户、符合客户需求,以实际行动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和谐金融消费环境的构建贡献力量!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2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各项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全面展示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自治区工商局提前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是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工商局将联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银川市光明广场设立自治区活动主会场,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与宁夏电视台联合举办“3·15”晚会,展示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解读20xx年十大投诉热点、曝光重点行业消费黑幕、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召开“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围绕“如何推动消费品质升级”“如何让消费引领美好生活”等议题开展座谈讨论,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xx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通讯运营企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解读《“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创建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辟专题宣传栏目,解读法律法规,展示工作成果,普及维权知识,发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与消费警示。在自治区工商局站开设“3·15”纪念宣传专题和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发布专栏,编印家用电器、家用汽车、餐饮、住宿、公共服务等方面消费维权教育资料,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二是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投诉举报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矛盾突出的,引导帮助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重点关注生活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消费者的`投诉,在调解处理的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帮扶救助;对因消费者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难以实现诉求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问题,防止采取极端行为。

三是加强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加强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媒体曝光、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消费环境。坚持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提高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水平,维护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3

一、“3.15”客服活动开展情况

3.15前期,xx分公司及各地机构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纷纷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客户服务宣传活动。xx分公司客服部在3.15前期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做好3.15应急预案要求的通知》,要求城区和县区单位重点排查潜在诉求案件及理赔案件,坚决落实及时清理工作;加强对投诉事件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与监督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快速反应,及时上报协调妥善处理;要求各单位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密切关注潜在突发事件的动态,积极应对客户提出的一切问题,做好热情高效客户服务工作。期间xx分公司联合业务渠道部门进行了深入的 “国寿永相伴,服务到永远”等宣传服务活动。

xx分公司在3.15当天积极响应当地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组织的保险宣传活动,成立以分公司总经理室为责任人的领导小组,业管中心客服、销售渠道、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活动执行小组有效宣传了公司服务承诺,现场分别用展板展示了公司强大的品牌魅力,优质的服务理念以及诚信为本的'价值导向,并向参与其中的消费者进行了有关保险知识的普及,当天xx副总经理和行业协会李秘书长等相关领导对参与活动的消费者进行了保险知识的调查和咨询解答,本次3.15客户服务活动切实深入保险消费者群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活动中通过工作人员的讲解更加深入客户内心,服务主要侧重贴心、快捷、简易,更具人性化,适合不同阶段的现代人服务需求。活动中,从客户会心满意的笑容上足以看出保险行业的形象正在逐渐得到改善,尽管每一步的迈出都是那么的艰辛,但“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望将不仅仅是保险行业人的愿望,更是每一个保险消费者与从业人员永远的追求。

二、客户服务满意度调查实施情况总结

本次3.15期间,xx分公司客服部共接待客户咨询36人,调查中显示对销售人员的满意度为98%,拨打过公司统一服务热线的客户占比为71%,对公司客服电话服务满意度为85%。调查期间办理过保全的占比为64%,服务满意度为85%;办理过理赔业务的占比为8%,服务满意度为90%。 客户共提出4条实务建议:一是希望公司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上能讲清产品的利弊;二是退费时希望时效能够再快一些;三是咨询电话能够容易打一些和咨询时服务人员的语速可以稍微慢一点。

三、具体改进措施

(一)针对客户反馈销售前端讲解不清或是对所购产品特性不明确的问题:xx分公司客服部联合业务渠道部门已进行了业务员前置培训,利用每周三次例会的时间有针对性的进行产品特性、投保规则、条款责任等方面进行阶段性的培训,同时广泛收集业务前线反馈的有关产品与销售的实际问题,通过多方沟通与反复研究后给予切实可行的答复,确保业务开展畅通、合规;

(二)针对电话咨询服务方面反馈的问题,分公司客服部将全力做好公司附加值服务的宣导,计划从公司内部与销售前端有机结合,通过业务员例会深入贯彻宣导公司短信服务与信函服务的具体内容,深化服务内涵,同时针对人工电话咨询方面的问题进行积极反馈,促使总部加强电话服务人员的培训。

(三)针对业务流程中相关优化问题,分公司客服部将会把客户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分类总结,包括投诉处理制度、保全业务规范、理赔相关索赔材料、电话回访规范要求等,通过广泛参考同行业保险公司的经验逐步完善针对性的优化建议,适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提交总公司相关部室,以期在未来的制度修订中予以采纳更新。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4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为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xx年“新消法、新权利、新责任”这一主题,大学东路司法所在万达广场开展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活动。

今年是第2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与民生”成为今年的主题,针对此主题,本次法制宣传活动的目的是: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结合这一主题,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与消费安全意识,还现场向辖区群众讲解关于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后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的知识。同时我司法所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为群众的困难提供解决方法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等,内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侵权法》等,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细心、贴心的法律服务获得了辖区广大群众的好评。

本次消费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的同时,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