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检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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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检察工作总结 篇1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践行法治思想,筑牢法治政府根基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抓好“关键少数”的法治教育,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会前学法制度,20XX年以来,仅局务会就先后8次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2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抓法治建设意识和水平。
二是扎实推进年度学法考法。通过积极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为每名同志购买《民法典100问》,加强法治教育,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精心抓好20XX年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工作,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学习法律知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局127名干部职工参加年度的学法考法,学时完成率和参考率、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依法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将疫情防控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细,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常态长效,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机关
一是依法依章履行部门职责。依法履行乡村振兴部门职能职责,有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严格执行《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要求,将原省扶贫开发局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划转到水利厅。针对机构调整、任务转段,新进系统人员多、政策规定不熟的实际,20XX年7月上旬,集中一周时间,举办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习培训研讨班,组织系统干部以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有效衔接政策为主要内容,着力提升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能力。20XX年以来,全省乡村振兴系统依法依规狠抓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脱贫人口稳定增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帮扶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资产管理等工作,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将制定安排重大资金和实施重大政策等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自觉遵循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坚持对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文件、局机关相关合同等开展合法性审查。同时,及时高效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工作。20XX年以来,先后对6份政策文件、22份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6件,办理行政复议相关事项14件,移交移民行政诉讼7件。
三是全面构建衔接政策体系。及时跟踪国家及有关部委政策出台情况,主动协调省直相关行业部门加快制定配套政策,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优化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结合四川实际构建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37”政策体系。
(三)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建设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编纂依法扶贫依法治贫典型案例集,大力交流推广依法治贫、依法扶贫的好经验好做法。紧密结合法治乡村建设、“送法进彝乡”等,在政务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平台上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组织市、县乡村振兴系统及时启动宣法、释法、讲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普法宣传。
二是抓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为全局干部职工购买发放文本和解读本。同时,积极配合省人大加快制定我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XX年11月25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我局正组织各地学习宣传《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为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依法推进决策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发布信息,提升公开实效。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实施主体、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办理流程等事项,公开权力“家底”,接受群众监督。围绕热点、难点和焦点工作,网站发布信息6907条、解读政策信息62条、编发《乡村振兴周周见》电子刊物20期、编发简报24期。
四是司法救助助力有效衔接。及时会同检察机关制定《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试行)》,对脱贫不稳定户、监测户等困难群体加大司法援助力度,最大限度解决农村困难群体当事人的困难。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虽然我局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少数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的内容不系统不广泛,主动性还不足,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还不够强。
三、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切实当好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对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局机关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明确年度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牵头处室积极负责,各处(室、委)、中心积极参与,共同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四川省人民政府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推进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持续建设法治机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大力营造法治氛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四、下步工作打算
20XX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工作,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法律进机关”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学法,健全常态化学法制度,继续用好学法考法平台和会前学法、专题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全年局机关开展集中学法不少于6次。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工作,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学法用法意识,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内部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落实备案管理和定期清理制度。及时办理涉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件。
(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将普法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学习宣传贯彻涉农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乡村振兴检察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之年,也是产业振兴的关键之年。上半年,市公安局驻花亭桥工作队严格按照局党委及各级领导的指示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总结如下
一、宣传党的富民政策
一开年,驻村工作队在深刻领会各级领导指示精神的前提下,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到了脱贫户家中。在田间地头,在房间床头,向脱贫户宣传党的好政策,了解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鼓励群众勤劳致富,还就今年的“十件实事”计划征求群众的意见,恰到好处地让群众有了暖心,勤劳致富有了信心。
二、排查返贫问题
花亭桥村有脱贫户115户,467人。边缘易致贫户1户,突发严重困难户1户。按照上级指示,四月份,驻村工作队分成两个工作小组逐组、逐户上门排查返贫问题,及时掌握了相关信息,对所有脱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帮扶,做到了因人、因户施策,及时止损,防止出现了返贫问题。突发困难户10组村民贺柄华,因脑梗住院,在深圳打工的妻子不得不辞工回家照顾,一家5口人的生活出现困难。驻村工作队在入户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向镇、村领导反映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多次慰问,鼓励其提高生活信心。在驻村工作队的全力呼吁和帮助下,贺柄华家两次落实解决了三个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大儿子也在市内找到了满意的工作。四月份,驻村工作队还按照要求,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大排查活动。重点关注了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以及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综合分析了了其家庭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状况等因素,建立了排查台账,两批三次共入户排查40余人、户。过程中都因人因户施策开展帮扶工作,解决了一些倾向性问题。
三、制定“十件实事”计划
20xx年的“十件实事”计划是按照上级要求,在充分征求群众及村”两委”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涵盖农业产业振兴、村级基础建设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三大类的十个方面。旨在提高村级产能后劲,完善村级公路和灌水设施建设和完善文化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随着一系列项目的竣工,村民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有了很大的提升。上半年,驻村工作队还督促完工了20xx年的“十件实事”,协助拨付了项目建设资金19万元。4组启闭机闸,14组程家门前塘清淤护砌,12组宋家烟火塘清淤护砌及16组件事娱乐场地建设等一系列项目通过了相关检查验收。20xx年的“十件实事”也正在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四、推动产业振兴
为加快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深入花亭桥村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今年六月初,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范小亮等主要领导专程到花亭村调研产业振兴项目建设,同村干部一起座谈,共谋村级经济发展蓝图,对花亭桥村高标准茶叶加工厂项目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现场拟定为茶叶加工厂项目解决配套资金25万元。目前,该项目的土地平整、晒场拓宽己开始动工。村级产业振兴项目建设正稳步推进中。
五、落实相关政策
今年年初,市公安局在自身工作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着力安排慰问物资和村级产业振兴项目资金。年关,局党委几次通知帮扶干部入户问寒问暖,传递党和政府的一片爱心。驻村工作队时刻不忘初心使命与群众打成一片,在脱贫户的产业补贴、入学、就医及各项政策的落实上取到了关键作用。四组程建阶在外打工多年,家中无房可居,驻村工作队向局党委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协助解决建房资金12万余元。二月份,程建阶可心的住房终于完工了。以上的工作如果说是成绩的话倒不如是我们应尽的职责。
下一步我们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积极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各级领导的指示开展工作,为防止出现返贫问题,为建设一个文明、富裕、美丽的花亭桥贡献出我们的最大力量。
乡村振兴检察工作总结 篇3
根据7.28会议要求,现将我院实施乡村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和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年初,院党组认真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文件及讲话精神,通过学习,使广大干警深刻认识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新部署、总抓手。实施乡村振兴对于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积极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强化涉农检察工作,是一项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
二、勇于担当,狠抓工作责任落实,确保按期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
院党组根据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及时研究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忠良任组长,副检察长李晓齐、马宏斌、徐正海任副组长,第一、二、三检察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第二检察部,马宏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提升实效,切实做到检察工作与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同向合拍、同频共振,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显著的成效,为全县各阶段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实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贡献检察力量。
三、积极投身乡村治理,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
1、扎实开展扶贫工作。我院立足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积极投身精准扶贫攻坚战,努力落实各项扶贫任务,深入开展各项扶贫工作。今年上半年,继续分派三名院领导分别担任八松乡塔庄等三个村的包抓村大组长,抽调4名同志到八松乡烈洼等四个村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全院干警与帮扶村群众结对开展帮扶工作,广大干警积极走访调查,准确掌握帮扶对象情况,通过帮扶慰问、法制宣传和履行检察职能、司法救助等方式,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增强帮扶的实效性。累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8次,排查化解邻里纠纷12件,开展村道、农村院落和房前屋后环境卫生集中治理活动21次,营造了干净、整洁、文明的乡村人居环境。
2、突出惩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我院积极投身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集中整治行动,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案件、重点地区,通过切实履行追诉、监督、审查等职能,严惩涉农资金管理、征地拆迁、农村扶贫等领域职务犯罪,严厉打击侵犯农民群众利益的“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确保扶贫政策、惠民举措落地落实,确保人民群众正当权益不受非法侵害。截至目前,我院审查起诉扶贫领域犯罪案件14件17人,有力的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和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3、强化农村弱势群体司法保护。我院支持农村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对劳动争议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追索人身损害赔偿金、工伤赔偿等案件支持起诉,推动形成和亲睦邻、尊老爱幼的文明风尚。严厉打击拐卖等危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人身安全的犯罪,依法打击遗弃被扶养人、虐待家庭成员等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人员、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推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处于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今年上半年,我院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帮助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8万元;开展校园法治宣讲活动2次,发放材料1000多份;抽调12名干警深入帮扶村疫情防控和动员群众接受疫苗接种活动3次;驻村帮扶干警在驻村工作中调处老人抚养纠纷4次;支持农民工起诉2件。
4、全力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我院围绕康乐绿水青山和旅游资源开发,办案人员多次深入国土、环保、水务等职能部门,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打好“蓝天保卫战”和全省检察机关文物保护专项等活动,第一时间掌握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上半年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支持起诉(追索劳动报酬)15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民事公益诉讼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办理行政诉讼4件。
5、全力强化产权保护和营商环境优化。上半年,我院集中开展了检察官“千人进万企”活动,了解和掌握全县各类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和农村个体经营户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法对涉及产权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履行检察服务,注重优化营商环境治理。上半年,共办理涉企案件1件,走访民企43家;在审查办理涉企和企业主案件时,注重强化产权保护和营商环境优化,对1名涉案企业主综合考虑案件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基本情况,依法作出做出不起诉决定,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6、参与基层治理,为推进乡村基层法治建设提供助力。积极参与城乡结合部等治安复杂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社区矫正、强制医疗监督工作力度,推动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上半年,我院将123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全部纳入矫正范围;5月,我院监所部门配合司法局开展了一次联合走访、回访活动。公诉科在办案中,依照“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审查办理认罪认罚案件98件,达成刑事和解4件,依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工作中服务手段滞后,服务途径和办法不足,服务质效与日益蓬勃发展的乡村振兴形势要求尚有差距。
2、服务乡村振兴大局能力与地方党委的期望和要求尚有差距。在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中服务群众的能力不足,在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大局中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在检察监督服务工作中锐意进取意识不足、调查研究不够,检察服务大局能力和水平与地方党委期望和要求尚有差距。这些问题和不足,迫切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认真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从大局出发,把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治理作为长期的重大工作任务抓紧抓好,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确保各项检察服务保障措施落到实处,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治理提供高层次和高水平的检察保障。
2、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开展乡村振兴专题调研,及时了解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牢牢把握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动权,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农村了解农民的司法需求,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司法服务。加强涉农案件分析研究,总结特点规律,形成专门型办案思路,提出完善乡村治理的对策建议。
3、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健全与公安、交通、农产品检验检疫、农业、林业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多部门联动、同向发力、优势互补。完善与法院、公安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定期会商研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型法律问题、类型化案件办理问题和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尺度。加强捕诉衔接、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切实形成办案合力。
4、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台、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有关“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或者专项工作开展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广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及时报道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为实现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宣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举措和成效,积极传播检察机关服务工作的“好声音”和“法治正能量”。
5、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针对目前涉农检察人才相对缺乏的现象,建立定期学习和培训制度,通过学习考察、专项培训、开展涉农检察相关问题讲座,创新培养一批专门人才,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司法需求。注重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建设,派驻检察干警到农村工作,增进对农村、农民的感情,强化检察队伍的农村工作能力。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
乡村振兴检察工作总结 篇4
根据7.28会议要求,现将我院实施乡村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和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年初,院党组认真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文件及讲话精神,通过学习,使广大干警深刻认识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新部署、总抓手。实施乡村振兴对于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积极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强化涉农检察工作,是一项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
二、勇于担当,狠抓工作责任落实,确保按期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
院党组根据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及时研究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忠良任组长,副检察长李晓齐、马宏斌、徐正海任副组长,第一、二、三检察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第二检察部,马宏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提升实效,切实做到检察工作与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同向合拍、同频共振,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显著的成效,为全县各阶段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实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贡献检察力量。
三、积极投身乡村治理,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
1、扎实开展扶贫工作。我院立足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积极投身精准扶贫攻坚战,努力落实各项扶贫任务,深入开展各项扶贫工作。今年上半年,继续分派三名院领导分别担任八松乡塔庄等三个村的包抓村大组长,抽调4名同志到八松乡烈洼等四个村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全院干警与帮扶村群众结对开展帮扶工作,广大干警积极走访调查,准确掌握帮扶对象情况,通过帮扶慰问、法制宣传和履行检察职能、司法救助等方式,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增强帮扶的实效性。累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8次,排查化解邻里纠纷12件,开展村道、农村院落和房前屋后环境卫生集中治理活动21次,营造了干净、整洁、文明的乡村人居环境。
2、突出惩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我院积极投身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集中整治行动,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案件、重点地区,通过切实履行追诉、监督、审查等职能,严惩涉农资金管理、征地拆迁、农村扶贫等领域职务犯罪,严厉打击侵犯农民群众利益的“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确保扶贫政策、惠民举措落地落实,确保人民群众正当权益不受非法侵害。截至目前,我院审查起诉扶贫领域犯罪案件14件17人,有力的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和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3、强化农村弱势群体司法保护。我院支持农村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对劳动争议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追索人身损害赔偿金、工伤赔偿等案件支持起诉,推动形成和亲睦邻、尊老爱幼的文明风尚。严厉打击拐卖等危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人身安全的犯罪,依法打击遗弃被扶养人、虐待家庭成员等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人员、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推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处于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今年上半年,我院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帮助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8万元;开展校园法治宣讲活动2次,发放材料1000多份;抽调12名干警深入帮扶村疫情防控和动员群众接受疫苗接种活动3次;驻村帮扶干警在驻村工作中调处老人抚养纠纷4次;支持农民工起诉2件。
4、全力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我院围绕康乐绿水青山和旅游资源开发,办案人员多次深入国土、环保、水务等职能部门,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打好“蓝天保卫战”和全省检察机关文物保护专项等活动,第一时间掌握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上半年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支持起诉(追索劳动报酬)15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民事公益诉讼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办理行政诉讼4件。
5、全力强化产权保护和营商环境优化。上半年,我院集中开展了检察官“千人进万企”活动,了解和掌握全县各类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和农村个体经营户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法对涉及产权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履行检察服务,注重优化营商环境治理。上半年,共办理涉企案件1件,走访民企43家;在审查办理涉企和企业主案件时,注重强化产权保护和营商环境优化,对1名涉案企业主综合考虑案件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基本情况,依法作出做出不起诉决定,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6、参与基层治理,为推进乡村基层法治建设提供助力。积极参与城乡结合部等治安复杂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社区矫正、强制医疗监督工作力度,推动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上半年,我院将123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全部纳入矫正范围;5月,我院监所部门配合司法局开展了一次联合走访、回访活动。公诉科在办案中,依照“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审查办理认罪认罚案件98件,达成刑事和解4件,依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工作中服务手段滞后,服务途径和办法不足,服务质效与日益蓬勃发展的乡村振兴形势要求尚有差距。
2、服务乡村振兴大局能力与地方党委的期望和要求尚有差距。在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中服务群众的能力不足,在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大局中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在检察监督服务工作中锐意进取意识不足、调查研究不够,检察服务大局能力和水平与地方党委期望和要求尚有差距。这些问题和不足,迫切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认真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从大局出发,把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治理作为长期的重大工作任务抓紧抓好,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确保各项检察服务保障措施落到实处,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治理提供高层次和高水平的检察保障。
2、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开展乡村振兴专题调研,及时了解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牢牢把握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动权,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农村了解农民的司法需求,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司法服务。加强涉农案件分析研究,总结特点规律,形成专门型办案思路,提出完善乡村治理的对策建议。
3、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健全与公安、交通、农产品检验检疫、农业、林业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多部门联动、同向发力、优势互补。完善与法院、公安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定期会商研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型法律问题、类型化案件办理问题和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尺度。加强捕诉衔接、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切实形成办案合力。
4、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台、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有关“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或者专项工作开展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广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及时报道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为实现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宣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举措和成效,积极传播检察机关服务工作的“好声音”和“法治正能量”。
5、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针对目前涉农检察人才相对缺乏的现象,建立定期学习和培训制度,通过学习考察、专项培训、开展涉农检察相关问题讲座,创新培养一批专门人才,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司法需求。注重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建设,派驻检察干警到农村工作,增进对农村、农民的感情,强化检察队伍的农村工作能力。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