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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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篇1
自我市被确定为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试点单位以来,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省民政厅、宁波市民政局的直接指导下,从去年 8月份开始,全市近500名普查人员齐心协力,用5个月时间,对区域范围内的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补充、更新、完善,基本摸清了全市30年地名变化情况,建立完善了地名数据库,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陆域面积1361平方公里,辖5个街道、15个镇。根据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3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6〕189号)文件要求,我们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开展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共采集十一大类60个子类的地名信息15153条,其中陆地水系名称1085条,陆地地形名称248条,行政区域名称21条,群众自治组织名称374条,非行政区域名称26条,居民点名称2232个,交通运输设施名称6152条,水利、电力设施名称300条,纪念地、旅游景点名称380条,建筑物名称92条,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名称3211条,历史地名1031条。标绘1:1万纸质地图60幅,测量地名经纬度5000多条,地名标准化处理283个,设置重要地名标志39块,制作地名标志登记表618份,采集地名多媒体信息950多条,新增国家地名数据库地名信息7430条,修改整饰了国家地名数据库矢量地图,生成地名成果图表14182份(幅),较好地完成了试点任务。
二、工作情况
(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市民政局、地名办根据要求和本市实际,精心拟订实施方案。市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地名普查工作,去年8月9日,袁金祥副市长专门听取汇报,20日提交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5日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成立慈溪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二个文件。26日召开了第二次全市地名普查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财政、国土、建设、交通、统计、工商、水利、文广、农业等17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为普查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指派联络员,负责相关行业地名信息资料的提供。
普查前期,做到了组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设备、资料六个方面落实。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和招聘10人组建市普查办公室;落实普查所需经费117万元;安排5间办公用房;购置电脑、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办公桌椅、文件柜等设备;收集各类志书、图册、档案等200多册,收集部门掌握的行业地名信息资料约2.5万条次。各镇(街道)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选派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担任具体业务负责人,配置了必要的技术业务人员,据统计,各镇(街道)共聘用经验丰富的普查业务人员71人,实地调查人员422人,间接参与到普查工作的人员超过1000人。
(二) 注重培训,强化指导,因地制宜采集地名信息资料。注重业务培训,力求科学规范。分三个层面,对普查人员进行培训,首先对市地名普查办的技术人员进行普查工作规程、数据库安装、资料采集、地图标绘方法等为期一周的培训。其次召开第二次全市地名普查业务培训会议,对地名普查业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专业培训。三是由各镇、街道组织对镇、村普查人员进行动员培训,市地名普查办的派员指导授课,共举办13期次,400余人参加了培训。及时提供指导和帮助。普查办分5个组分片对应指导,深入镇、村,及时解决在普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收集的资料通过U盘下发各地作为参考资料,制作样表以供借鉴。树立样板,重点指导龙山镇、宗汉街道开展普查;典型引路,分东、西二片分别召开现场交流推进会,交流经验做法,督促推进普查工作,为确保普查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以镇(街道)为基本普查单位,具体负责采集本行政区域的地名信息资料,填写“二表”即《地名目录》和《地名登记表》,标绘1:1万地形图。因地制宜,采用不同方式开展普查。一是以村为责任单位开展普查。普查资料下发至各村,由各村落实人员填报登记表,镇、街道审核、汇总。如宗汉街道、横河镇;二是以镇(街道)为主,村(社区)配合开展普查。镇(街道)抽调力量组成工作班子,填写登记表,标绘地形图,然后深入村(社区),由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员现场进行核对、补充。如崇寿镇、庵东镇;三是镇、村分工合作,共同完成。镇负责跨村道路、河流、镇级层面的地名调查和地形图的标绘;村负责本区域内其它地名的调查。如坎墩街道、观海卫镇等。普查人员普遍做到“一查二看三问”,查找资料,实地察看,访问座谈,努力提高地名普查的数量和质量。横河镇建立了QQ群,方便交流工作;掌起镇聘请专业人员标绘地图,确保地图的标绘质量。
(三) 层层审核,考证录入,尽力保证地名普查数据质量。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分四个层面对地名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把关。第一层面在调查登记时每一地名信息资料都有登记人、审核人。第二层面由镇(街道)组织熟悉当地情况的同志对本辖区普查人员填报的地名调查登记资料进行审核并且分类汇总。第三层面由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地名调查登记资料进行核实和确认。第四层面由市普查办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市地名调查登记资料进行核对,确认合格后录入数据库。若出现不同志书、调查与志书记载不一致的,都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在汇总资料的同时,对有地无名、有名无地、一地多名、多地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等情况进行标准化处理。由各镇(街道)分别梳理核对,提出地名命名更名预案,由当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统一汇总上报。从普查资料看,桥梁名称重名较多,新建、延伸道路无名情况较多。个别镇因行政区划调整,出现本行政区域内道路的重名。普查办根据国家、省、宁波市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按地名命名、更名权限和程序,进行审定和标准化处理。对第一次地名普查遗漏的、已约定俗成的老地名直接确认。对有地无名的及时命名,如坎墩街道召开座谈会对工业园区新建道路进行命名。重名的情况较复杂,须慎重对待,能改则改,一时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暂缓处理。
(四) 设立标志,整理资料,着力制作地名普查成果。对重要地名,增设地名标志。沿329国道、中横线的行政村增设指示牌,骨干一类河流与中横线交叉处设立标志牌。此项工作得到了慈溪市交通局路政大队的配合和支持,共同实地踏勘,定点定位定样式。新设村指示牌24块,河流地名标志15块。整理资料,制作成果。对各地采集来的`调查登记表、工作草图和照片、音像等多媒体信息进行检查、整理、编撰,处理为标准内容,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委托宁波国土测绘院转绘1:1万纸质地形图,修改整饰1:1万矢量地图,利用GPS技术方式和图解法测量地名经纬度。完成地名普查数据的图库匹配,生成地名成果图表15024张。根据《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档案管理规定》,在市档案局的指导下,做好地名普查成果的立卷归档,可建立文书档案15卷,地名成果档案15213册,特种载体档案2盘。
三、工作特色
作为试点单位,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我们努力克服困难,认真细致地拟订各项方案,增加了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并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普查中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政府组织实施与技术外协相结合。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层层布置落实,提高了普查的公信力,便于采集地名信息资料。涉及地图标绘、经纬度测量、矢量地图修改整饰等专业技术上的工作,由宁波国土测绘院派员共同完成,确保地名普查数据的质量。二是以块为主,条块相结合。以镇、街道为基本普查单位,具体负责采集本行政区域的地名信息资料。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17个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相关地名信息资料的提供和各地上报的有关行业地名普查登记资料的审核确认工作。召开联络员会议,交流进展情况,讨论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推进工作落实。二者相结合,减少了地名普查的遗漏,保证了地名普查的数量。三是传统方法与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考虑到地名普查员老同志居多,采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容易得到理解和支持。设计印刷3.2万份《地名目录》和《地名登记表》,《第二次全市地名普查操作手册》500册,发放给每一位普查员。分级分批对普查业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制作各类地名的登记表样表,为普查人员实际操作提供借鉴。编印工作简报6期,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召开阶段工作汇报交流会议,交流各地普查工作经验和做法。这些传统的普查方式方法,为普查人员在短时间内熟练掌握普查技能创造条件,大大提高普查效率。同时,在数据采集和成果应用上尽可能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用GPS定位系统测量经纬度,建立完善地名数据库,开发地名信息管理系统。利用QQ群与省、宁波市、镇保持经常联系,便于信息交流和疑难解答,保证了普查的进度和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补充完善地名普查档案资料,着力做好地名普查的成果利用开发,巩固成果,深化内涵,推动我市地名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篇2
自我市被确定为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试点单位以来,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省民政厅、宁波市民政局的直接指导下,从去年8月份开始,全市近500名普查人员齐心协力,用5个月时间,对区域范围内的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补充、更新、完善,基本摸清了全市30年地名变化情况,建立完善了地名数据库,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全市陆域面积1361平方公里,辖5个街道、15个镇。
根据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XX〕83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XX〕189号)文件要求,我们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开展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共采集十一大类60个子类的地名信息15153条,其中陆地水系名称1085条,陆地地形名称248条,行政区域名称21条,群众自治组织名称374条,非行政区域名称26条,居民点名称2232个,交通运输设施名称6152条,水利、电力设施名称300条,纪念地、旅游景点名称380条,建筑物名称92条,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名称3211条,历史地名1031条。标绘1:1万纸质地图60幅,测量地名经纬度5000多条,地名标准化处理283个,设置重要地名标志39块,制作地名标志登记表618份,采集地名多媒体信息950多条,新增国家地名数据库地名信息7430条,修改整饰了国家地名数据库矢量地图,生成地名成果图表14182份(幅),较好地完成了试点任务。
二、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市民政局、地名办根据要求和本市实际,精心拟订实施方案。市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地名普查工作,去年8月9日,袁金祥副市长专门听取汇报,20日提交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5日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成立慈溪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二个文件。26日召开了第二次全市地名普查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财政、国土、建设、交通、统计、工商、水利、文广、农业等17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为普查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指派联络员,负责相关行业地名信息资料的提供。普查前期,做到了组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设备、资料六个方面落实。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和招聘10人组建市普查办公室;落实普查所需经费117万元;安排5间办公用房;购置电脑、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办公桌椅、文件柜等设备;收集各类志书、图册、档案等200多册,收集部门掌握的行业地名信息资料约2.5万条次。各镇(街道)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选派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担任具体业务负责人,配置了必要的技术业务人员,据统计,各镇(街道)共聘用经验丰富的普查业务人员71人,实地调查人员422人,间接参与到普查工作的人员超过1000人。
(二)注重培训,强化指导,因地制宜采集地名信息资料。注重业务培训,力求科学规范。分三个层面,对普查人员进行培训,首先对市地名普查办的技术人员进行普查工作规程、数据库安装、资料采集、地图标绘方法等为期一周的培训。其次召开第二次全市地名普查业务培训会议,对地名普查业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专业培训。三是由各镇、街道组织对镇、村普查人员进行动员培训,市地名普查办的派员指导授课,共举办13期次,400余人参加了培训。及时提供指导和帮助。普查办分5个组分片对应指导,深入镇、村,及时解决在普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收集的资料通过u盘下发各地作为参考资料,制作样表以供借鉴。树立样板,重点指导龙山镇、宗汉街道开展普查;典型引路,分东、西二片分别召开现场交流推进会,交流经验做法,督促推进普查工作,为确保普查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篇3
2016年,根据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州高度重视地名普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在实践中加强学习,在工作中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地名普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了《恩施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普查的目标任务、范围、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实施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成立了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发改等22个部门组成的恩施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形成了机构健全、目标明确、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召开全州地名普查推进会了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召开后,及时对县市地名普查工作启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开展和完成好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以此为契机提高我州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全州经济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注重培训,强化指导。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各类地名普查培训班,州及各县市民政局分管领导、科(股)长及地名普查办业务骨干均参加省厅培训2次以上。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分期分批的原则,对全州地名普查机构人员及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进行了1次以上的系统培训,提高了地名普查工作人员掌握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能力。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组织各县市地名普查办主任及业务骨干33人到武汉市江夏区观摩学习地名普查工作,为全州地名普查工作不走弯路、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以“开展地名普查,弘扬地名文化”为主题,开展了广泛深入、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街头标语横幅、LED屏、宣传海报和宣传画、地名标志牌等扩大宣传效应,提高群众的关注度和支持率。整个活动共制作展板24块,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80余人次。利用村(居)务公开墙(栏)进行宣传,集中制作了一批宣传标语发放给成员单位和乡镇,做到每个社区宣传栏都有地名普查的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开设“地名普查”专栏(专题),及时发布地名普查信息和各类地名小知识。利用微信微博进行宣传,增强与网友之间的互动,解答社会关注问题。
(四)经费落实,保障有力。本着节约、高效、实用的原则,落实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2016年度工作经费和2017年度预算经费。普查准备阶段,做到了组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设备、资料六个方面落实。
二、做法与经验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是关键。全州各级地名普查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地名普查工作,将其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国情普查的战略工程,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民心工程,提上重要日程。在组建普查机构,配备人员,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方面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同时全州各级民政部门很好地发挥了牵头作用,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建立完善联络员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切实履行地名普查办公室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主体职责。
(二)广泛宣传,大力造势是前提。地名普查涉及全州国土范围,关系千家万户,需要社会的广泛支持。我州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宣传片、宣传栏、海报、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地名普查工作。同时,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地名普查,为普查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篇4
根据省厅工作部署,我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从今年5月份开始启动,至xx月底数据汇总,历时半年,涉及市及所辖7个县(市、区),90个乡镇和街道,282个部门、单位。通过内外作业、专家认证、走访座谈,逐级审核把关,共调查、收集地名信息xx个大类、68个子类30058条,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为全面推进扬州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机制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迅速启动地名普查工作,2009年5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明确了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经费保障。2009年6月19日市政府、市地名委员会联合召开了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会议,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王玉新亲自与会作动员部署,要求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协调工作,迅速启动地名普查工作。同时,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第二次地名普查的根本目的、具体范围、组织实施、基本方
法和相关要求。会议以后,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地名普查组织领导机构,以政府名义召开动员大会,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动员、亲自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规定地名普查具体时限和操作流程。同时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相应建立了工作班子,指定专人负责普查工作。宝应县、高邮市不等不靠,率先启动。宝应县常务副县长王友芳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到乡镇督查地名普查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宝应县地名普查工作的开展。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等到扎实推进。
(二)组织业务培训,规范操作要求
鉴于地名普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系统性较强的工作,第一次地名普查至今已间隔30年,地名发生很大的变化,而此次普查人员基本上从来没有搞过也没有接触过地名普查工作。一方面,我们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支持,在全市地名普查工作会议期间,邀请省厅区划地名处原副处长薛光到扬州授课,具体指导地名普查和数据录入工作。会后市地名办组织全市地名工作者和地名普查联络员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培训人员通过培训了解地名、认识地名、熟悉地名,准确把握地名普查的基本工作方法和各项技术指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普查成果准确无误、符合规范。随后,各辖县(市、区)也都相继组织了专门的地名普查培训班,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480人次参加了培训,培养了一批地名普查骨干,提高了全市地名普查的工作质量。另一方面,市地名办主
任、市民政局副局长王振祥多次带领地名办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实地指导,了解普查情况,掌握普查进度,对普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确保了地名普查的深入开展。同时,我们采取典型引路的办法,以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效果。8月中旬,市民政局在宝应县民政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汇报座谈会,认真分析地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地名普查中出现的难题,指导各地做到规范运作,做到全市统一普查口径,统一普查表式,统一普查要求,力求地名普查规范、便于操作。
(三)强化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这次地名普查采取自下而上、以块为主、条块配合、逐级审核上报的方法进行,工作涉及面广、信息量大,仅靠民政部门难以完成。我们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工作思路,加强部门配合,强化责任意识,根据职能划分,明确宣传、财政、水利、建设、交通、人事等24部门和镇(街道)、村(居)委会各自职责分工。民政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沟通,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和分解目标任务。市水利局专门下发通知对本系统地名普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从专业角度对水系地名普查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市建设局、交通局对358条主要公路、车站、港口、码头进行清理、核实、登记,并就相关交叉登记内容进行
了积极的协调;市编制办完成了25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普查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地名普查工作的整体推进。为加强地名普查工作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研究解决难题,达到资源共享、密切协作的目的。市地名委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要求地名普查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明确相关职能处室具体负责,并确定1名干部作为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向地名办公室提供本单位有关地名普查的'信息资料,对需要请示的问题,由地名办公室协调解决。市地名办公室先后3次召开联络员会议,定期交流普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分析地名普查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会商并提出解决方案,积极推广相关工作经验和做法,确保地名普查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努力形成了全市地名普查全局一盘棋的工作氛围。
(四)严格督查验收,确保资料及时归档
我们对第二次地名普查信息采取验收合格上报制。镇、街对村居验收,县(市、区)对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验收,市直部门对条口验收,市对辖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验收。一级对一级验收,一级对一级负责,验收合格,方可汇总,形成文本资料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为确保地名普查质量,仪征市政府要求乡镇政府对市政府负责的要求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对村上报的资料要求乡镇认真审核并加盖政府印章、政府分管领导签字方可上报的要求,使仪征市地名普查基础资料完整,信息量大,保证地名普查的质量。根据《地名档案管理办法》,按照一名一卷、一地一档的原则,在原
有地名档案的基础上,按现有的新地名类别名称调整老地名类别名称,充实老地名类别内容,增加新地名类别,解决了新旧地名资料统一归档的问题。对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采集的地名信息,进行新旧地名资料比照和核对,确保地名普查资料的准确详实、无重复。仪征市民政局严把审查验收关,调查登记严谨细致、电子数据信息全,质量标准高;邗江区地处市郊结合部,地名调整变化大,工作精益求精,毫不懈怠,严格把握各项技术指标,确保信息准确和地图标绘质量。据统计全市共收集地名普查信息xx个大类68个子类30058个信息(其中扬州市268个,广陵区1367个,维扬区1009个,邗江区4803个,宝应5997个,高邮5901个,江都6154个,仪征4559个;行政区域99个,非行政区域71个,群众自治组织1520个,居民点16856个,交通运输6553个,水利、电力、通信958个,纪念地与旅游景点282个,建筑物171个,单位2590个,陆地水系957个,陆地地形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