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老地方整理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精选4篇),希望这些总结范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以来,县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西委发〔20xx〕24号》和《XX县人民政府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现行林业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年度依法治县建设工作方案,落实了相关人员,现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简要小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基础进一步夯实
认真抓实法制机构建设,成立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专门的人员和科室主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形成依法治县办牵头,其他相关科室和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覆盖到全行业,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机制,完善了宣传教育内容和重点,通过展板、QQ信息平台等载体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在会前学法、平时执法普法中认真落实和,监督相关科室法治政府建设。
二、认真查找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全面高效地开展依法治林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全面高效地开展依法治林工作,做到积极主动受理,依法快速处理。
三、严格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确保行业依法执法
(一)严把立案关。所有林业行政处罚,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凡发现或接到举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代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在林业行政处罚范围内的行政案件,一律移交其他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二)严把取证关。对已立案的案件要及时调查取证,认真制作相关笔录,做到调查事实清楚,收取证据真实科学规范,使其能真正成为行政处罚的有力依据,确保案件能成功查处。(三)严把案件审核审批关。对立案、检查、辨认(指认)、先行登记保存、封存(查封)、扣押、鉴定(检测、评估)、听证、处罚等环节,必须严格程序,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四)严把案件处理关。案件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需听证的案件必须按规定启动听证程序。对重大问题和事项以及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应征求相关业务科(股)及其分管领导的意见,并采取局长办公会等集体议案制,由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案件处理合法。(五)严把罚款收缴关。罚没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罚没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不得坐支、截留挪用或拖欠不交。对逾期不按规定缴纳林业行政罚款的违法行为人,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六)严把信息公开关。对处理完毕的林业行政案件要实行一案一档,整理成卷宗存档。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经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办案办理单位落实专人,把案件办理的有关事项在林业政务信息平台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通过努力,目前我局依法治县工作已形成正规化,制度化,做到事前指导,事中监督,提前制止,切实减少涉林违法行为发生,为建设“美丽XX”做出新的贡献。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以来,县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西委发〔20xx〕24号》和《XX县人民政府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现行林业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年度依法治县建设工作方案,落实了相关人员,现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简要小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基础进一步夯实
认真抓实法制机构建设,成立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专门的人员和科室主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形成依法治县办牵头,其他相关科室和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覆盖到全行业,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机制,完善了宣传教育内容和重点,通过展板、QQ信息平台等载体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在会前学法、平时执法普法中认真落实和,监督相关科室法治政府建设。
二、认真查找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全面高效地开展依法治林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全面高效地开展依法治林工作,做到积极主动受理,依法快速处理。
三、严格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确保行业依法执法
(一)严把立案关。所有林业行政处罚,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凡发现或接到举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代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在林业行政处罚范围内的行政案件,一律移交其他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二)严把取证关。对已立案的案件要及时调查取证,认真制作相关笔录,做到调查事实清楚,收取证据真实科学规范,使其能真正成为行政处罚的有力依据,确保案件能成功查处。(三)严把案件审核审批关。对立案、检查、辨认(指认)、先行登记保存、封存(查封)、扣押、鉴定(检测、评估)、听证、处罚等环节,必须严格程序,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四)严把案件处理关。案件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需听证的案件必须按规定启动听证程序。对重大问题和事项以及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应征求相关业务科(股)及其分管领导的意见,并采取局长办公会等集体议案制,由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案件处理合法。(五)严把罚款收缴关。罚没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罚没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不得坐支、截留挪用或拖欠不交。对逾期不按规定缴纳林业行政罚款的违法行为人,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六)严把信息公开关。对处理完毕的林业行政案件要实行一案一档,整理成卷宗存档。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经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办案办理单位落实专人,把案件办理的有关事项在林业政务信息平台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通过努力,目前我局依法治县工作已形成正规化,制度化,做到事前指导,事中监督,提前制止,切实减少涉林违法行为发生,为建设“美丽XX”做出新的贡献。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篇3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3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xx〕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二、加强内部管理,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 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加强普法学法,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四、加强执法检查,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篇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3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xx〕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二、加强内部管理,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 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加强普法学法,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四、加强执法检查,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