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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2024/09/18总结范文

老地方整理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精选4篇),希望这些总结范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篇1

国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共同议论的话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从家庭、学校、社会以及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作了全面的规定,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走上了一个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作为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作为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导,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儿童青少年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内容的认识和了解,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xx社区服务中心社工于2022年5月x日下午在社区内开展了呵护成长?“未”你而来--xx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活动吸引了xx余名儿童青少年及父母参与。

宣传活动设置了“社工咨询区”“开心互动区”及“未保项目宣传区”。活动伊始,负责“社工咨询区”的社工借助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折页对活动内容和社工服务进行了讲解和介绍,并引导儿童青少年认识社工,了解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内容。其次社工引导参与者积极参与了“开心问答”“掌上明珠”等趣味互动环节。这两环节均将未保活动内容及社工知识融入其中,让参与者在享受体验乐趣的同时又了解到未保活动的知识,达到宣传的目的。最后,社工引导活动参与者填写《参加者意见表》,收集参与者的.需求,为下一步的服务提供依据。

本次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了社区内儿童青少年的积极参与。部分参与者给予活动形式及社工好评,同时也希望以后有更多社工服务进入到社区中来。下一步社工会尽可能吸引社区更多公益资源共同开展未保活动,共同呵护社区儿童青少年的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篇3

通过学习未成年爱护法,使我深深的生疏到,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将来和期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制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训练最重要的任务是培育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敬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章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一名合格的老师,对待同学要以诚相见,以情换心,真心实意地训练,挂念他们,才能真正扣动同学的心弦。同时,要留意发觉同学的闪光点,准时表扬。当我们在处理有缺点的同学时,有时应扪心自问:使用的方法是否妥当?他们承受得了吗?有时还应依据同学的心情作必要的劝说解释,使之心悦诚服。用“爱”消退师生之间的情感障碍,用“信任”填补师生的心理鸿沟,用“期盼”激出同学的才智和潜力,培育同学自信念,使他们迈好人生中关键的一步。他们心灵深处美的东西是通过曲折的甚至是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只有敬重,关怀才能渐渐扭正其歪曲的心理,进而使其扬长避短,立志成才。面对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未成人爱护工作的对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人爱护事业尚缺乏高效、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准时有效的解决途径。一方面,在未成年人群体中,消灭了脱离稳定社会组织、游离于社会边缘的群体。即使是正常接受学校训练的未成年人,由于休息日、节假日的增多,也有更多的时间脱离学校的管理;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爱护工作失去了单位这一传统的依托,必需查找新的组织形式。社区虽然日益成为代表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场所,但我国社区进展相对滞后,还不能有效担当从政府、企业中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学问的园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训练。但是,学校还必需更留意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养训练,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行偏废。棍棒训练与言教身教的.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子经典。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害人权,子女可以将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还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对待伴侣一样,公平对待子女,通过沟通思想,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临下,施以压服。身教比言教更显效果。假如做家长的成天围着麻将转,而要求子女安心写作业;夫妻若成天为鸡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让子女不受干扰吗?家长如虐待父母,对父母不孝,却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凡此种种不良的身教,都将影响子女的道德素养培育。老师也是一样,老师若平常口出脏话,或衣衫不整、任凭打骂同学,对同学的一生都影响重大,不但对同学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害了同学的权利。

总之,通过学习使我生疏到,要训练好孩子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老师对同学爱之深,求之切,要求严格又要循循善诱。要使同学从心理上接受训练,就应敬重他们的自尊心,使他们保持一种安定安静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总结 篇4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9月22日,秦安县公证处在秦安县第三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进校园知识讲座活动,全校1600多名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中,秦安县公证处负责人解析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规定,以“宣讲+互动”的形式向全校师生宣讲了未成年人的定义、未成年人的权益、义务、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犯后应当如何保护以及教育机构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特殊责任规定等内容。

通过讲座,让全体师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更深更广的认识,了解了未成年人应当享有什么合法权益,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遇到侵害后如何保护自己等。讲座结束后,宣讲团队为全校学生发放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宣传资料。通过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不仅提高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学生们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更有助于培养其良好的法治观念,让未成年人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祖国花蕾”,也营造了保护、关心、关爱青少年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