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专员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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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专员年终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度招投标工作在园区管委会、京泰路街道办事处领导下,在市、区招投标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招投标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海陵工业园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定》、《海陵工业园区工程招投标补充规定》的文件精神,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监督与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廉政建设,维护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截止12月20日,园区、街道通过招投标的基础设施、标准厂房、绿化等建设工程累计1.7亿元。现将园区、街道20xx年度招投标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招投标工作的机构机制,责任明确。
(一)、园区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健全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
(二)、明确招投标程序。由分管经济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议方案,提交园区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建不建”的问题;再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投标方案,按规定程序实施招投标,解决“由谁建”的问题;最后由分管建设的副主任总负责人,规划建设部专人挂靠,协调具体程序性问题和现场管理。
(三)、建立信誉、业绩评估制度。招投标工作实行事前和事后评估,园区纪工委、监察室、招标办参照园区编制的《施工企业、中介机构单位信誉档案》,对投标单位的业绩、资质等方面进行事前评1估,杜绝不合格单位入围,目前,已有2家施工单位、1家监理单位、1家预算编制被列入黑名单,不得投标、参加中介服务。
二、建立和完善了招投标工作的各项制度。
园区近几年来陆续出台了《海陵工业园区招投标暂行办法》、《海陵工业园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定》、《海陵工业园区招投标补充规定》、《海陵工业园区关于对参建单位绩效实行定期评估的试行办法》、《海陵工业园区行政村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定》(讨论稿)等相关规定。其中,要求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园区招标办负责实施,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市、区招投标中心负责实施,并对招投标方式、程序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对于一些中介服务机构的确定,园区制订了预先约定,园区纪工委、监察室、招标办、规划建设部门共同参加,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
三、严把关键环节。
园区50万元以下自行招标的`工程通过报刊、网络、函件等形式发布招标公告,由纪工委、监察室、招标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对投标单位报送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书、法人委托书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等原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投标的入围单位。对投标单位数量、标书是否规范有效、项目经理人的资质、保证金是否交纳、报价是否真实有效以,察看是否存在串标和围标的现象。中标单位确定后,必须按照园区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交纳施工保证金、廉政保证金,招投标文件和书面合同交园区档案室、监察室备案保管,并对合同的生效及中标单位的履约过程进一步监督。对于一些重点项目,如拆迁安置区、投资比较大的市政项目,我们邀请纪工委、区检察院的领导至工程现场指导工作,宣传预防职务犯罪及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知识。
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经过几年来的实践,应该说是步入了正轨,越来越规范化了,所取得的成效也是明显的。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树立了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投标的意识,园区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比例明显提高,招投标工作中能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最大限度遏制不规范行为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更重要的是实行招投标的项目不同程度地节省了园区建设投资,从而降低了建设成本,提高了项目的经济效益。但是,目前在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值得我们思考,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投标人串通抬高标价。这是目前招投标中比较普遍的不正常现象,时常会出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的情况,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大家轮流中标、分“猪头肉”的现象,或借机抬高标价,损害投资人的利益,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削弱、限制了正当的竞争,使招投标流于形式。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配合园区纪工委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鼓励群众特别是建筑企业对招投标工程中的违法操作进行举报,对“陪标”、“串标”的单位实施严惩;同时,扩大招投标信息公开渠道,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来参加招投标。
二、虚假中标违规分包。这也是目前招投标中存在的不正常现象,有些施工单位本不具备要求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却利用一些手段获取资格或打着别人的牌子中标后,马上倒手转包,或是未经招标人同意将工程分包出去,甚至还会再转手,再分包,这种以工程牟利的行为,使工程每倒手一次,实际用于该项目的资金就会减少一次,而且几经换手后,招标单位对真正施工单位的资信和能力已失去有效的监控,使工程项目的质量得不到应有保证。
三、中介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些中介代理机构违规操作,帮助招标人从中运作、泄露内幕消息和利用自身熟悉法律、业务、人头的便利,既“吃”招标人,又“吃”投标人的问题。针对这些对代理机构逐一调查摸底,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推行招标代理信用管理制度、签订行业公约,加大违规行为曝光力度等,进一步规范约束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招投标工作,为园区、街道最大限度地节约投资资金。按照园区街道统一部署,紧扣区域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主旋律,依托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不断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强化自身的管理,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培养综合协调能力。
二、强化招投标过程监管。继续加强与园区纪工委、监察室、规划建设部门合作,共同参与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中国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标后检查力度,随着招投标体系日趋完善,但招投标事后检查监督工作成为薄弱环节,围标串标、挂靠投标、租借资质投标、违法分包、转包等不法行为,很多只能在事后检查监督、回顾中才能发现。为此,园区招投标办要协调和组织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招投标检查工作,对园区与中标单位合同签订情况以及履行投标承诺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价。
四、加大在建工程的巡查力度。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大检查,由招投标牵头组织,综合运用行业监管、纪检监察、审计、检察等职能,形成合力,对中标单位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大检查,确保工程保质保量,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勤政廉政。其次,建立项目跟踪解剖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和政府投资的重特大项目跟踪解剖、调研分析。通过采取定期巡查和跟踪解剖相结合的方式,使工作重心向标后监管延伸。
五、加强档案管理。中标单位确定后,必须按照园区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交纳履约保证金、廉政保证金,有关招投标的一系列文件和书面合同交园区档案室、监察室备案保管。
投标专员年终工作总结 篇2
北京XX项目已于8月30日完成投标工作任务。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是最终还是在大家的共同拼搏奋斗中圆满完成。此次投标模式为较为新颖的电子化投标,为便于今后更快捷操作类似电子标,规避废标风险,现对电子标投标工作进行总结。具体如下:
一、心得及存在问题
本次投标最大的心得体会就是:未雨绸缪,一切要走在前面。因为有了先前几个项目的经验教训,本次投标从年前就开始对其电子投标进行了充分了解及准备,所以除去电子标不稳定因素较多这个不可控因素外,所有工作都提前做到位。包括两个投标制作软件的熟练操作、签字盖章的方式及出现问题的解决方式等,也正是因为这种超前思维,提前把工作做到位,偶遇突发状况也可做到临危不乱。如投标工作截止日前一晚,因为做标软件问题需要用另一个做标软件重新制作文件时,我迅速的在3小时内将新文件制作完毕。并在完成自身工作同时,积极协助了其他同事的工作,为顺利完成此次投标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此次投标的问题有两个,第一就是精力分配问题。众所周知,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只有将充足的精力投入到投标中,才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此次投标最后一天报价部分和其他协助标段上传问题,因为最后需要反复导入上传,导致精力不足,险些造成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第二就是文件、资料的备份。通过以上类似问题,深感投标资料备份的重要性。
二、改进措施
精力分配问题解决方法就是,部门整体分工要明确,并合理发挥个人优势,团结协作,提高整体合力。不能只是一人超前思维,赶超时间,还要互相提醒,互相多交流,多沟通,将各项工作提前准备好,达到整个团队的提升。备份的问题就是将所有做标文件及时备份到移动硬盘,随做随存,投标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三、建议
因为电子标的特殊性和不稳定性,电子标每台电脑,每个人制作时或多或少都会碰到大大小小的问题,而且问题可能各不相同,所以我建议以后做电子标时,即使是辅标,也要提前安装相应的投标软件,并及时熟悉使用方法,多尝试、多操作。即使后期再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凭借先前的经验集思广益,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投标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另外,大家有问题一定及时解决,及时询问代理、软件公司及同事,不然问题堆积的越来越多,最终可能导致无法预测的严重后果。
投标专员年终工作总结 篇3
围标也称为串通招标投标,它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围标是不成熟的招投标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近年来,xx发展较快,各项技改、扩建项目增多,拆旧的工作量较大,这就给在招投标的工作中产生围标的现象带来可能。虽然企业在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和规范拆旧招投标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实际拆旧招投标工作中依然出现围标的苗头,这些苗头的出现,严重干扰和损害了企业正常的拆旧招投标工作和利益,必须坚决制止和加强防范。
招标投标是国际通用的、比较成熟的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对于健全市场竞争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xx公司不断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规范招投标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一些参与投标的单位还仍在招标投标中违规操作,互相串通,存在不规范竞争和运作的问题,xx公司的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正在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改进和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有效开展招标投标工作提供规章制度上的保证。
围标的表现形式
1.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进行串通,实施排挤竞争对手进行公平竞争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招标主办人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换报价;招标主办人向投标者泄漏标底;投标者与招标者商定,在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主办人额外补偿;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
2.投标者之间进行串通。主要表现形式有: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投标者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他们各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不正当竞争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达到谋取利益的目的。
围标现象产生的后果
1.扰乱了企业拆旧工作秩序。逃避企业相关部门的监管,易滋生腐败现象。在拆旧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通过采用围标手段来中标,这种方式与其它的恶意压价,通过行贿等手段中标的不法行为相比而言,围标更加难以被人觉察,更具有隐蔽性。有时,即便是被人发现,招标人和招投标管理部门也找不到有效制裁其作弊行为的办法。
2.围标直接伤害了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围标现象实质上就是拆旧企业之间竞争异常激烈造成的一种无序、恶意竞争的行为,必然会使中标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操纵在少数几家企业手中。而使有优势有实力中标的潜在中标人被挡在了门外。不仅严重影响到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伤害大多数投标人的利益,还会破坏招标(或主办部门)的正常管理和诚信环境。
3.严重损害了招标企业的利益。围标常常会导致中标价大大低于合理的预估价格范围,从而损害了招标企业的利益。因为参与围标的企业一般会有某种形式的利益分成,这就会使他们操纵的报价超出了合理价格范围。
产生围标现象的原因
拆旧行业现行准入机制不明确,国家对实施拆旧行为的单位资质没有统一规定,增加了招标过程中对投标人资质筛选的难度,特别是在中小项目中,无法合理界定准入规则,给某些不规范投标人提供了参加投标机会,为围标现象出现提供了条件。
1.招投标制度不尽完善。从环境上看,虽然xx公司的招投标管理体系日益完善,陆续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仍存在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下不断出现新问题的情况,使违规行为有机可乘。如:对投标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罚金数额较小,其违规的成本远小于所得,难以有效遏制少数参与投标企业的投机心理。又如:处罚对象从规定上分析应是所有参与串通投标的单位,但是如果串通不成一般是不会受到处罚的。发现串通投标的单位中了标,有关部门在处理时一般往往只是针对中标者,而对其它参与串通的单位一般不予制裁或无依据进行处罚。
2.部分拆旧企业诚信度较低。围标是一种目光短浅,投机取巧的不良行为,其根源就在于当前拆旧行业里的诚信缺失。作为围标的行为主体的拆旧企业多是内部管理落后,注重的是短期行为而不是长期效益,而且由于xx一般都采用估算总包的方式进行拆旧,拆旧的成本及收益都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从短期效益着眼,加上部分企业诚信缺失,出现不讲职业道德,违规的现象也就屡见不鲜了。
3.招标方案实施存在漏洞。评标环节把关不严,导致串标现象的产生。当前,参加投标的单位大多在同一个行业同一个地方从业多年,在多年的从业期间,彼此还存在或多或少的某种关联,业务配合密切,人员相互熟悉,如果想要串通投标,操作起来十分方便。
预防拆旧工作中“围标”现象发生的措施
1.健全配套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围标等现象的发生。作为纪检监察和主办部门应该加大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拿出定量、定性指标,使那些围标的投标企业付出巨大的行为成本,并使行为成本远远高于其风险收益,从而对围标者形成威慑。另外,还应建立公示制度,使失信者记入不良行为档案,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并取消其3-5年(或永久)进入企业招投标资格。
2.事先预评估,推行最高价评标法。“围标”的核心是中标价,因此采用最高评标价的方法是防止围标的最直接方法。事先可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对需拆除的工程量和产生的获利情况进行预评估,制定出一个合理的价位,把不合理投标低报价拒之门外,它抓住了招标的本质,实现保护参与投标企业合理利润的目的。
3.加大招投标过程的监管力度。首先,应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其次,各有关部门应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招标监管工作。一是要重点审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公正性,尽最大可能对个环节进行量化,监督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是否违法违规操作。二是加强工程项目中标后期的监管,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要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发现有挂靠围标现象的要及时按章处理。三是主办方和评标人员应提高自身业务能力,预防措施要有针对性,严格堵塞招标环节中的漏洞。
4.优化招标环境。扩大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层次和范围,适当延长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时间,最大限度地降低准入门槛。力争使更多潜在投标企业参与竞争。投标企业较少时(尤其刚好为三家),招标单位应主动邀请信誉好、有资质而没有报名的企业参加投标,以确保形成有效竞争。投标企业不足三家的应及时予以废标,防止招标代理机构或投标企业找人陪标。
5.完善招标程序,做好招投标的保密工作。我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单位不得向他人透漏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者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因此,要强化参与制定预先评估的专业人员的保密意识、忠诚企业意识教育,制定相应的保密奖惩制度。采取通知拆旧企业竞标人员到场集中,关闭其通讯工具,现场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分别到现场进行勘查和投标企业对投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进行答疑,然后参与投标单位根据勘查的情况立即写出投标价。
近年来,xx公司在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厂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招投标文件审核、合同的评审、签订、执行实施全过程管理,在交易活动初期构筑起一道“防火墙”,对交易潜在风险进行预警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进行化解,监控合同履行过程,及时进行查错纠偏。总结近年招标工作经验和不足,针对以往拆旧工程及废旧物资出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围标、串标的现象,采取“掺沙子”策略,采取临时通知其它单位参加竞标,变更竞价方式等方法,尽可能规避恶意的围标、串标,以保证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投标专员年终工作总结 篇4
根据xx工程需开工建设的申请,依据《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制度》(xxxx[20xx]8号)文件为指导,以xxx在集团煤炭企业观摩交流会讲话中强调的业务“公开透明”、“杜绝黑箱操作”为原则,为保证整个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以及开评标流程规范化,招标委员会从成立招标委员会到完善制度表单,对此次会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筹划和安排。现将整个招投标过程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招投标委员会、下发招标文件
1、成立招投标委员会。根据《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文件要求,工程管理部拟定了招标委员会组成的申请报告,在经集团领导批示后,于8月初分别通知集团相关部门及领导(包括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工程管理部、工程预算部、采购供应部、财务部、法务部、董事长办公室、集团领导),组成了招投标委员会。
2、审查投标单位资格,下发招标文件。首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工程管理部对被邀请投标单位资格进行了预审,最终确定了三个符合工程要求的投标单位,并发放了施工图纸。其次,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工程管理部编制了《招标文件》,于8月5日组织投标单位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于8月6日组织召开答疑会,并下发了《招标文件》,8月8日根据招标委员会意见编制、下发了《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各投标单位于8月9日提交了《投标文件》,并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二、完善招投标体系,规范招投标流程。
为切实做好本次招投标工作,规范化招投标流程,工程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审定了相关制度和一整套表单,包括《评标原则与方法》、《投标单位信息表》、《投标单位承诺表》、《投标单位报价单》、《拟定中标单位汇总表》及《议标记录》、《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并审定了《开标会议议程》、《开标会议纪律》及《开标会议议程》ppt演示文稿,为开标会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三、召开开标评标会
工程管理部协调招标委员会意见,将招标会议时间确定为20xx年8月12日9:30,地点为xxx会议室,并根据集团制度规定,从招标委员会成员中抽调9人组成了评标委员,总裁办1人为监标人。
会上,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对工程质量、工期、秋收期间正常施工做出了承诺。在议标过程中,委员会评审组逐个对投标单位进行了评审,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后在清单计价的基础上均进行了大幅度的.让利。评审组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企业资质、履约能力、价格、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质量、安全、企业信誉、市场行为等因素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对预中标单位进行了匿名投票,最终确定了两个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
根据集团管理制度规定,工程管理部将综合评估结果报请集团分管工程建设管理的领导和董事局确定中标单位。
四、小结
本次招投标是自《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下发以来,首次进行的工程招投标,尚存在专业人员不足等问题需完善。根据招投标委员会的意见,我们要汲取经验,总结不足,认真学习相关法规,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尽快将整个招投标管理体系健全起来,为以后招投标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