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老地方 > 总结 > 总结大全 > 正文

低保个人年度总结

2024/10/05总结大全

老地方整理的低保个人年度总结(精选4篇),希望这些总结范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低保个人年度总结 篇1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市民政局修订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新的《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已于20xx年3月25日通过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并由市政府第120号令下达。从7月1日起,该办法将在全市实施,民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由个人总结。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经验交流,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新方法的相关精神和规定,我们在上周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培训班的基础上举办了培训班。参加本次培训班的是基层生活津贴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是地区生活津贴工作一线的同志,你为地区扶贫工作做出了贡献,这里我首先代表地区民政局告诉你努力工作,感谢你多年来为生活津贴工作的努力和努力。

根据培训时间表的安排,我们邀请民政局救灾救济部主任指导新生活津贴方法的具体条款。同时,培训课程还将组织您进行专题讨论,并对新的申请审批程序进行培训。《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法规。了解政策法规的内容非常重要。因此,本次培训的每一个环节都非常重要。在培训过程中,我们应该集思广益,提出更合理的建议。希望通过这次培训,我们能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建立依法行政和保障的理念,进一步加深对政策的全面理解和把握,确保下一步生活津贴工作的顺利发展。

让我谈谈两个问题。

一、简单回顾前期我区低保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配套项目,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是改革和完善传统民政救济制度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救助制度的合法化、标准化和整体救助水平的不断提高。可以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最后一个安全”的建立。

自1996年7月起,我区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1998年起,实行城乡联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区的低保工作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低保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把城乡社会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各街道对生活津贴工作有明确的指导思想,投资大,具体措施扎实,确保了全区生活津贴工作的安全有序发展。

各级党委和政府也把建立和完善基层生活津贴工作机构作为一项基本工作。自20xx年以来,我区城市街道和社区分别建立了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室),并配备专人从事扶贫工作,使我区的生活津贴工作得到掌握、管理和做。

通过各级的努力,近年来,我区不断规范生活津贴工作程序,简化工作环节,在政府事务开放、规范经营、依法行政、动态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基本实现了全面保障。全区城市生活津贴对象从1998年148人增加到20xx年6月4209人(目前,由于各村经济水平高、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区农村生活津贴数量不低于我区农村生活津贴标准人均140元),月保障金支出也从20xx年12月的27万元增加到20xx年6月的65.06万元,城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目前,我区城市生活津贴和农村生活津贴标准分别为260元/月和140元/月。城市人均月差额为153元,均超过全省平均标准。同时,随着生活津贴对象的援助逐渐从单一的基本生活援助发展到基本生活、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等综合援助,生活津贴对象通过各种特殊援助和临时援助措施获得的好处大大提高了基本生活水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通知》于20xx年公布实施,主要涉及医疗、住房、水、电、气(燃料)、有线电视收视费、普通公交月票、学杂费等。

当然,在面对成就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我们地区的生活津贴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生活津贴动态管理的难度,许多生活津贴对象缺乏积极的精神状态,现阶段的扶贫措施不能满足困难群体的.需求,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和解决。

二、从政治高度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是新历史时期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规,对全区未来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具有积极具体的指导意义。一般来说,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方法在两个方面取得了突破:

一是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新办法统一了全区城乡居民低保制度。

其次,新办法对低保工作中普遍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原则性解决方案,提高了可操作性。

各街道和社区要认真落实《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一步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巩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成果。对于下一步工作,我想提出六个要求。

(一)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增强工作责任感

生活津贴工作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宗旨的具体表现,是坚持党为公、执政为人民的重要措施,也是民政工作服务全局的重要切入点之一。低保工作不仅是以前的,现在的,也是民政工作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组成部分。街道、社区扶贫工作人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市第十届党代会提出的“切实关注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解困”的宗旨,突出“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二)树立“依法保障、依法管理”的工作理念

“依法保障和管理”要求我们严格掌握工作中的政策界限,按照新生活津贴措施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依法保障和管理”还要求我们有效地保护生活津贴,保护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做好动态管理。

“依法保障、依法管理”要求我们在现阶段重点学习、理解和宣传《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并以新的生活保障方式指导未来的具体工作。

好好学习,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新的生活津贴方法的相关规定,详细了解生活津贴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掌握新生活津贴方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培训课程只是每个人学习政策的一部分,更需要每个人在工作中进行更详细、更深入的学习。

理解好,要求大家分析具体问题,理解具体工作中的政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具体工作,妥善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宣传良好,要求大家集中宣传与分散相结合,通过社区日报、宣传窗口、黑板日报等宣传媒体,做好新的生活津贴宣传方式,让群众了解新政策,熟悉工作程序。

(三)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

虽然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困难群众的整体生活水平仍然不高,大多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仍然生活困难。希望大家在政策的具体把握中充分体现人性化原则,设身处地考虑困难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当及时纳入生活津贴范围,有效解决生活困难;对有特殊困难但不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困难群众,应当通过临时救济、慈善救助等方式妥善解决。对真正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做好疏导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四)加强标准化管理,探索创新管理方法

加强标准化管理对确保生活津贴工作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本实现生活津贴后,将标准化、科学的管理提上生活津贴工作议程。

前一阶段,各街道结合实际,在规范管理程序、加强动态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多次探索和尝试,如部分社区实施生活津贴听证会制度,扩大社区群众参与生活津贴工作;各街道加强生活津贴社会化,逐步建立生活津贴参与社会福利劳动制度。这些做法促进了我区应保尽保的实现,加快了低保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提高了我区低保管理水平。

年初,民政部长李学举对民政工作提出了“努力增强社会开放,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的要求。下一阶段,要注重完成“三度”要求,不断创新分类保险、收入验证、动态管理、公益劳动等方面,以规范管理、建立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开放、公平、公正为生活津贴工作的重点。规范经营程序,对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资金分配有明确要求;积极推进分类保险,根据生活津贴科学分类;鼓励生活津贴参与社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将生活津贴对象的公益劳动融入社区服务;提高生活津贴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

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和扶贫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贫困群体的良好氛围,使社会各界成为政府救助的有力补充。

低保个人年度总结 篇2

20xx年,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要求及全省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复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20xx年度乐山市城乡低保复查复核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查的目的意义、复查复核时间、对象和内容、复查复核方法步骤及要求。统一制发了《乐山市城乡低保宣传资料》、《乐山市××区(市、县)城市(农村)低保取消或减少低保金对象花名册》、《20xx年统一组织城市(农村)低保复查情况统计表》、《乐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核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要求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搞好培训,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也高度重视此次低保普查工作,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做到人力、财力集中,重点突出,措施落实。

二、广泛宣传,规范程序。

为深入开展低保普查工作,各区(市、县)利用广播、报刊、社区(村)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普查意义和程序。通过宣传,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同时,在普查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专门落实人员走村入户,采取查、看、听等方式对低保户情况进行逐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在村(居)公示栏进行重新公示,群众无异议的重新填写《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对评议有异义的由乡镇(街道)评审小组再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通过政策宣传和程序的规范,为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培训,典型引路。

今年4月,我市专门召开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用三个月时间对我市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普查。9月上旬,根据全省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再一次对全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通过总结4-6月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推广市中区、马边县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区(市、县)民政分管局长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区(市、县)也相应召开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村(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会,对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普查内容、

工作程序和低保工作政策再一次进行了认真培训。通过培训和市中区、马边县的'经验引路,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为保质保量完成城乡低保普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加强监督,保证质量。

为保证普查质量,市和各区(市、县)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督查组采取抽查方式对普查程序是否规范、档案管理是否完毕等进行检查,对普查工作不到位的,指导限期整改。有力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普查工作不走过场,保证了普查工作质量。

五、工作成效

通过城乡低保普查,我市城乡低保的保障对象情况更加准确,操作程序更加规范,真正做到了政策透明,群众满意,为打造我市“阳光低保”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素质。通过城乡低保开展普查的政策、操作流程等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同时,及时开展经验交流,发现问题及时指

导整改,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各地通过严格、规范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等程序,使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通过加大政策宣传,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知晓率和监督力度大大提高,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城乡低保工作水平。

(三)建立了规范的城乡低保台帐。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对确定的享受对象分别填入《农村低保台卡》、《城市低保台卡》,做到了低保数据与计财实际发放数据完全一致。

(四)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城乡低保分别按照《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进行了一户一表一袋的归档管理。

(五)切实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截止11月,据统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198户,262人,金额33588元;评审取消5742户,61420人,金额686523元;评审减少668户,1346人,金额57213元;评审增加5263户,6753人,金额316419元;复查新增4755户,6192人,金额379143元。城市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复查过程中:自动放弃672户1050人,金额120122元;评审取消2998户5595

人、金额663387元;评审减少741户1064人、金额84515元;评审增加6032户9174人、金额351094元;复核时新增489户610人、101021元。

涌兴镇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普查的工作总结

自9月底以来,我镇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队伍,扎扎实实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现普查工作已圆满结束。在此,特将我镇开展城乡普查工作的情况小结于后:

一、基本情况

涌兴镇地处渠县北部,辖18个行政村1个社区102个村民小组3个居民小组。全镇总人口46935人,其中农业人口42651人,非农业人口3744人。目前,全镇已享受农村低保542户1322人,城镇低保156户212人。这次普查中享受农村低保的按规定予以取消60人,享受城镇低保的按规定予以取消4人。

二、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

继省、市、县提出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要求后,我镇迅速成立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王正礼任组长、镇武装部长兼副镇长、分管领导何明远为副镇长,镇党政办主任徐长政、财政所所长张晓明、纪委委员及监察室主任任健康、民政办公室主任胡凤英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由胡凤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了由镇民政办、纪委、党政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的普查工作组。领导小组依据

低保个人年度总结 篇3

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市民政局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行了修订,新的《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已经20xx年3月25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由市政府第120号令布,7月1日起该办法将在全市实行,民政低保工作个人总结。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经验交流,使大家更好地理解、掌握新办法的有关精神和规定,我们在上星期全市低保培训班的基础上,举办了这次培训班。参加这次培训班的都是基层低保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都是工作在全区低保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你们为我区的扶贫帮困工作做出了贡献,在此我首先代表区民政局向大家道一声辛苦,感谢大家多年来为低保工作付出的辛勤和努力。

根据培训日程的安排,我们请到了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给大家就低保新办法的具体条款作辅导,同时培训班还将组织大家进行专题讨论,并将新的申请审批程序进行培训。《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是一个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理解好政策法规的内容非常关键,所以说,这次培训的每一个环节都很重要,大家在培训过程中要集思广益,多提合理化建议。希望通过这次培训,大家能够进一步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进一步确立依法行政、依法保障的理念,进一步加深对政策的全面理解、把握,确保下一步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面我讲二个问题。

一、简单回顾前阶段我区低保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的配套工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同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是改革和完善民政传统救济制度的重大举措,有助于救助制度走向法制化、规范化,有助于整体救助水平的不断提高。可以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最后一道安”的确立。

我区自1996年7月起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8年开始,又实行城乡联动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几年来,我区的低保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低保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切实将城乡社会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各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低保工作指导思想明确,投入力度大,具体措施实,确保了全区低保工作稳妥、有序地开展。

各级党委、政府还把基层低保工作机构的建立与健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自20xx年起,我区城区街道和社区分别建立了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从事扶贫帮困工作,使得我区的低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通过各级的努力,几年来,我区不断规范低保工作程序,简化工作环节,在政务公开、规范操作、依法行政、动态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区城镇低保对象由1998年的148人,增加到了20xx年6月的4209人(目前我区农村低保人数因各村经济水平较高,城市化进程加快等原因,没有低于我区农村低保标准人均140元的),月保障金支出也已由20xx年12月份的27万元,增加至20xx年6月份的65.06万元,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目前,我区城镇低保、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260元/月人和140元/月人,城镇人均月补差金额153元,都超过了全省平均标准。同时,随着对低保对象的救助由单一的基本生活救助逐步发展为基本生活、就业、就医、教育、住房等综合性救助,低保对象通过各项专项救助和临时性帮困救助措施而得到的实惠大大提高了基本生活水平。20xx年公布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惠扶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了8个方面的优惠扶助措施,主要涉及医疗、住房、用水、用电、用气(燃料)、有线电视收视费、普通公交月票、学杂费等方面。

当然在面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的低保工作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低保动态管理的难度有所加大、不少低保对象缺乏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现阶段的扶贫措施还不能满足困难群体的帮困需求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加以探索、解决。

二、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出台的一部重要的低保政策法规,对全区今后的低保工作具有积极的、具体的指导意义。总的来说,低保新办法参二个方面有所突破:

首先,新办法以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统一了全区的城乡居民低保制度。

其次,新办法对低保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原则性的解决办法,可操作性增强。

各街道、社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加以认真地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低保工作,巩固低保应保尽保的工作成果。对下步工作,我想提六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工作责任感

低保工作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表现,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也是民政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之一。低保工作不仅以前是,现在是,在将来很长的一段时期内还将是民政工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街道、社区扶贫帮困工作人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切实关注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突出“为民”原则,带着对困难群众的的.深厚感情和责任感,做好低保工作,及时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

(二)树立“依法保障、依法管理”的工作理念

“依法保障、依法管理”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按照低保新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操作。“依法保障、依法管理”也要求我们切实做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补尽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同时搞好动态管理。

“依法保障、依法管理”要求我们在现阶段着重学习好、理解好宣传好《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用低保新办法指导今后的具体工作。

学习好,要求大家认认真真地学习低保新办法以的有关规定,对低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程序等进行细细体会,掌握低保新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这次培训班仅是大家学习政策的一部分,更多的需要大家在工作中进行更细致、更深入的学习。

理解好,要求大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具体的工作中带着问题理解政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政策更好地为具体工作服务,妥善地解决好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宣传好,要求大家集中宣传与分散相结合,通过社区报、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各种宣传媒介,做好低保新办法的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新政策,熟悉工作程序。

(三)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

虽然我区的低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力地保障,但大家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困难群众的总体生活水平还是不高,大多数申请低保的群众,他们的生活还是比较困难的。希望大家在政策的具体掌握中要充分体现人性化原则,设身处地考虑困难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及时地、一个不漏地纳入到低保范围之中,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对有特殊困难又不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困难群众,要通过临时救济、慈善救助等途径予以妥善解决。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既要坚持原则,同时又要做好疏导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四)加强规范管理,探索、创新管理办法

加强规范管理对于确保低保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之后,我们要把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到低保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

前一阶段,各街道结合实际,在规范管理程序、加强动态管理等方面做了不少探索和尝试,如部分社区实行低保的听证会制度,扩大社区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各街道加大了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力度;并逐步建立起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制度。这些做法推动了我区应保尽保的实现,加快了低保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提高了我区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年初,民政部李学举部长对民政工作提出了“努力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的要求。下一阶段,我们要注重结全“三度”要求,在分类施保、收入核实、动态管理、公益劳动等方面不断创新,把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和确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作为低保工作的重点。要规范操作程序,对低保申请、审批、资金发放等每一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要求;要积极推进分类施保,根据低保对象的情况进行科学分类;要鼓励低保对象参与居住地社区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将低保对象的公益劳动融入社区服务之中;要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

我们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和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贫困群体的良好氛围,使社会各界成为政府救助工作的有力补充。

低保个人年度总结 篇4

各位领导、各位常委:

为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力打造和谐织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城乡低保工作这项“民心工程”做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居民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范围,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均有被纳入保障范围的权利。

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基本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的基本宗旨的体现,是政府基本责任的体现,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社会的稳定,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全县城乡低保基本情况

我县城市低保工作始于1998年,通过努力,各项制度建设已日趋完善,低保标准经过四次提标,已从1998年的7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元,低保对象从1998年的213户273人增至20xx年的4367户,8562人。20xx年一月至3月发放低保金360.5万元。低保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织金的建设。

我县农村低保工作于20xx年开始实施,几年来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资金管理逐步规范,法规和制度日趋健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管理体制初步确立,运行机制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初步落实,救助体系逐步形成。为了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强力打造“阳光低保”,充分发挥“最后一道安全网”的兜底作用。我县20xx年12月12日组织召开20xx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全面铺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物价、统计等部门测算并请示县政府,我县农低保标准暂定为1100元,既是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110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群众,均可纳入保障范围。现在,农村低保对象由20xx年的57234户118000人增加到现在的84399户174769人,20xx年第一季

度已按照20xx年保障人数发放农村低保金1711万元,第二季度将按照调整规范后重新录入的台帐实行差额补助发放低保金。

三、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县领导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城乡低保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力度,我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民政局下属副科级二级局社会救助局,全面负责城乡低保工作,并新增了7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招聘2名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全县32个乡(镇)共招聘64人。为解决基层农村低保工作入户调查交通不便的困难,我县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全县32个乡(镇)配备了低保专用摩托车,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为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狠抓宣传工作、监督工作,确保实现“阳光低保”。

为了切实保障民生,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低保,我县高度重视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工作。20xx年初,县民政局投入资金在县主要交通干道制作了2块大型低保宣传标语,全县各乡(镇)也制作了相应的宣传标语,同时县民政局还将低保政

策印制成低保知识宣传手册发放给群众。在刚刚结束的20xx年农村低保调整规范工作中,全县各村通过召开群众会、印发宣传单、公开信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当前的低保政策。通过宣传,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低保政策的了解进一步提高,对申请低保的程序进一步了解,加强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到新政策家喻户晓。

(三)健全制度、强化培训、规范操作程序

制度健全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为规范操作,专门制订了《织金县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织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织金县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流程》等,规范了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为确保低保工作操作更加规范。继县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培训抽调工作人员后,各乡(镇)再次组织试点工作中抽调的业务人员对本乡(镇)参加农村低保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了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为低保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四)督促到位、确保公正

督促到位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确保公正的首要条件,为此,县政府高度重视督查工作,专门成立了五个农村低保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对当前各乡(镇)

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3次以上跟踪督查。通过督查将各乡(镇)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及时将督查结果上报县政府进行通报。对做得好的乡镇,推广其好方法和好经验,对做得不好的部分乡(镇),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定期检查其整改情况。

(五)强化资金管理

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确定的保障对象家庭贫困程度,以货币形式由乡(镇)财政、社会事务办公室按月(城低保)、按季度(农低保)组织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信用社存折(卡)兑付。对部分老弱病残等无法自行领取低保金和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特殊低保对象,可经本人委托由他人代领,但必须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委托证明。城乡低保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迟拨、缓拨、截留、挤占和挪用。低保资金设置城乡低保资金支出专户,实行单独核算和管理。及时将已发放的低保资金向当地纪检、审计机关通报,积极配合他们对低保资金的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六)实行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我县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审核一次,对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我们将视为特殊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