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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所年度总结

2024/10/19总结范文

老地方整理的市场监管所年度总结(精选4篇),希望这些总结范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市场监管所年度总结 篇1

根据市网络市场监管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20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县20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要求,我局结合文旅行业特点,积极部署落实,自9月深入开展20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开展好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我局结合实际,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整治重点等内容,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学习,打好基础

网络监管作为一种新型监管模式,监管手段、方式、制度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与探索,相互交流。我局组织年轻干部加强学习《电子商务法》等法规和书籍。

三、加强巡查,收集线索

我局坚持线上检查巡查与线下整治同步实施、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同步推进的方式,深入整治网络文旅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打击网络文旅市场违法行动,规范网络文旅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网络文旅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对辖区内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非法电视网络进行了全面的核查清理,严厉打击旅游产品销售平台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诋毁、违规促销等部正当竞争行为;对旅行社通过网络销售的旅游项目、旅游线路产品进行集中排查,清理违法违规信息,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低价游等旅游产品。不断净化网络文旅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经检查,未发现网络违规违法行为。自9月份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检查文旅经营场所18家,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我局加强与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优势,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增强网络文旅市场监管合力,加强信息互通和执法互助,提升协同监管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规范网络文旅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网络文旅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市场监管所年度总结 篇2

自20xx年5月底正式成立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林所以来,东林市场监管所紧紧围绕市场监管所主要职责,全身心投入东林市场监管工作和镇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20xx年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东林市场监管所共核准登记177户,其中新开业登记116户,变更注销61户;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证1户,餐饮服务许可证29户,食品流通许可证51户;开展无照经营综合整治9次,检查经营户978户,责令改正98户,取缔15户;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6次、检查医疗单位8人次,药店38人次,食品生产单位12人次,餐饮单位64人次,食杂店223人次,学校企业食堂6人次,指导农村家宴12户;开展安全生产检查7次,培训企业40户,检查35户,指导改正19户;受理消费投诉6个,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万元;开展执法行动23次,立案查处8户,罚没款3万元;完成龟鳖整治、三改一拆、平安东林创建、无传销乡镇创建、个转企等镇党委政府交办核心工作5项。

二、主要做法

(一)搭建全覆盖多层次监管机制。

今年,我所在目前人员配备有限的情况下,通过以下两个方面的分管运行,实现了区域全覆盖和工作全落实,初步建立起基层市场监管所监管运行机制,整体工作有序推进。一方面是通过区域三级管理,加强整体监管强度。将整个东林镇划分为东林片、锦山片、青山片3个片区,实行a、bb、c三级监管,指定一人为片区主要负责人,开展第一级监管,另两人为片区次要负责人,开展第二级监管,所长为片区最终负责人,开展第三级监管。另一方面是通过条线三级管理,提升整体监管效率。将镇中心工作和局16条业务线分解落实到每个干部,实行a、b、cc三级落实,指定一人为工作主要负责人,开展第一级监管,所长为工作第二负责人,开展第二级监管,另两人为条线最终负责人,开展第三级监管。

(二)落实监管职能,完善基础工作

今年,我所严格按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的要求,全面承担起东林镇市场监管职责,落实市场监管所各项监管职责。一是迅速调整监管职能转变。我所主动与局各业务线对接,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邀请食品科、药械科、餐饮科、特设科等业务科室同志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实地检查,手把手传授相关业务知识,使我所工作人员迅速掌握基本监管技能。

二是迅速突破监管重点。我所根据当前社会热点和东林镇实际情况,确定无照经营、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民生民计四大工作重点,随即交叉开展无照经营综合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种设备日常整治等活动,重点整治无照经营高发的锦山片和青山片,重点治理交通要道、学校周边,重点整顿农贸市场、学校食堂、食品批发部和规模商超,重点排查涉粉涉尘企业和冶金企业生产安全。截止目前,共开展无照经营整治9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6次,开展特种设备检查7次,无照转有照62户,规范经营户58户,基础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

(三)发挥管理职能,全力介入党委政府工作

今年,我所从部门职能管理入手,积极参与东林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助推乡镇工作,为东林镇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一是职能管理到位,工作成效明显。我所根据《xx区龟鳖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的工作安排,参与养殖药品检查组和商品龟鳖检测组的联合执法、龟鳖养殖户签约付款集中攻坚行动以及后续种蛋种苗组监管,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落实专人参与工作,每周对整治工作进行任务布置,做到整治目标明确,整治计划详尽,整治工作有序,整治成效明显。截止目前,共排查药店8家,兽药店22家,饲料店25家,其他用品店5家,发现问题9家,立案查处6家,责令整改3家,种蛋种苗销售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中心工作与监管落实有机融合。在龟鳖整治中,我所将养殖药品监管拓宽成龟鳖养殖用品的监管,将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纳入整治范围,将饲料销售户纳入日常巡查范围,使得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监管工作稳步推进,有效规范农业服务经营行业。在迎接“平安吴兴”创建考核中,我所积极应对,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重点,检查学校食堂6家,学校周边食杂店23家、餐饮店5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并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在三改一拆中,我所积极配合政府,拆除无照经营场所10个,取缔无照经营户25户,将23个村的村级公路列入后续重点监管区域,严格把关路边经营主体核准,把消除违法经营与消除违法经营场所有机结合起来。在个转企、无传销乡镇创建中,我所主动分担政府责任,争当主力军,发挥自身监管优势,带动经济服务中心、派出所和各行政村一起工作,争取早日完成工作目标。

市场监管所年度总结 篇3

今年棉花市场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重点抓了市场准入、整治“打白条”和消防安全等工作。通过努力,在维护全县棉花经营秩序、保护棉农棉企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使本年度棉花收购经营工作呈现平稳态势。现就今年棉花市场运行情况及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县棉花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1、棉花总产量。20xx年,全县棉花企业共收购籽棉9.9万吨,较去年减少0.2万吨,折合皮棉3.58万吨。

2、收购加工网点。今年全县入市收购、加工的棉花企业共有41户,较去年减少13户。其中:加工企业16户,较去年减少3户;收购企业25户,较去年减少10户。收购量居前三位的企业分别是常鸿棉业、银地棉业、敦煌种业xx棉花公司。

3、资金兑付情况。20xx年向金融部门贷款的企业20户,其中:农发行4户、信用社15户、兰州银行1户,申请贷款7.98亿元,企业自筹和引进客户资金2.39亿元。截至10月30日,全县籽棉收购实付资金7.99亿元,较去年籽棉收购实付资金减少9790万元,棉农比较收益下降。

4、价格情况。由于今年棉花价格较前年、去年大幅下跌,9月27日部分企业以7.60元/公斤价格开秤收购棉花时,棉农迟迟不愿交售。10月2日,部分企业将收购价格调整至7.90元/公斤,有棉农开始售棉,但价格不稳,棉农交棉积极性仍然不高。10月5日以后,所有企业陆续将收购价格调整至8.00元/公斤,各企业门前出现交棉高峰。10月11日,部分企业将价格调整至8.20元/公斤。10月13日,收购价格达到最高8.30元/公斤。至10月17日以后,企业陆续将价格调整至7.50-8.00元/公斤。根据测算,今年全县棉花平均收购价格7.99元/公斤,较去年每公斤下降0.88元,没有出现一起“打白条”现象。价格基本走势:前低后高,涨幅不大,总体价格略高于周边县市。

5、收购入库、加工销售。经统计,自9月27日至10月29日,各企业共计收购籽棉9.9万吨,同比减少0.2万吨,各企业已加工皮棉1.1万吨。由于今年陕西、江苏、河南、河北、山东等地纺织企业客商居多,皮棉去向一是竞拍入国储;二是客商自行消化(进入自家纺织厂);三是推向市场销售。

6、质量情况。由于今年气候适宜,棉花成熟好,另外籽棉价格较去年下降,棉农不急于交售,摘花期延长,用药减少,企业谨慎观望,棉农囤棉惜售,反而遏制了掺水棉、超水棉,棉花质量较去年有所提高。

二、棉市运行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1、皮棉价格低迷,观望情绪浓厚。一是由于今年皮棉市场行情低迷,国家发改委、棉麻储备总公司先后出台国库棉抛入储价格后,企业对市场走势信心不足,迟迟不能准确定位籽棉价格;二是虽然今年气温良好,棉花喜获丰收,但受去年棉价一路飙升的影响,棉农迟迟不愿售棉。以上因素导致我县前期棉花市场企业收购谨慎、棉农囤棉惜售,观望等待氛围浓厚,棉农只交棉不算账和家中存棉过多,造成安全隐患增加,监管压力增大。

2、入市信心不足,客商进入减少。由于国家发改委从9月3日开始抛售20xx/20xx年度的储备棉,竞拍底价为18500元/吨。根据测算,对应的籽棉收购参考价约为7.59-7.73元/公斤,使得本就需求不旺的棉花市场更加信心不足。9月10日,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发布棉花临时收储价格为每吨20400元,对应的籽棉收购参考价约为8.4-8.7元/公斤,但仍不能激起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的积极性。因为国家收储新棉数量有限,如果企业以20400元/吨收储棉的价格对应收购籽棉,一旦不能入储国库,则只能以18500元/吨的价格推向市场,这样将造成每吨20xx的损失(还不算运输、库存、银行利息等费用)。另外由于我县去年棉花价格较高,进入我县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的客商(企业)多数微利或亏损,因此,造成今年进入我县的外地客商明显减少。

3、自律意识增强,经营管理规范。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棉花市场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棉花市场经营管理的通告》要求,各企业对配合搞好棉花市场管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完善和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从人员培训、设备检修、消防安全、申报验收等环节抓起,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今年参与棉花收购加工的41户企业全部手续合格,一律按要求规范操作。

4、收购资金充足,“白条”得到治理。由于今年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棉花市场管理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棉监办全力以赴,早行动、早协调,金融部门特别是发行、信用社早审批、早投放,保证了收购资金的充足到位,保证了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监管及金融部门、企业的通力协作,没有出现打“白条”收购棉花的现象。

5、监管仍需细化,企管亟待提升。虽然今年棉花市场运行整体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管理部门工作仍需超前谋划,提早进行,防止企业急于收购而相关手续不能及时办理;二是企业内部管理仍需加强,人员素质、设备操作、管理水平亟待提升。

三、监管措施及主要做法

1、各级高度重视,监管氛围浓厚。9月18日,县政府召开全县棉花市场管理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棉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9月19日—21日,由县棉监办、发改委、工商局、质监局、消防大队、安监局、人行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全县47家拟经营棉花的.企业在市场准入、消防安全、人员培训、劳务用工、资金筹措等方面进行了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执法部门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时限。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棉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棉花购销行为,确保棉花收购、加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广大棉农、棉企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由县棉监办、发改委、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县电力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棉花市场监督管理的通告》,通过电视、张贴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南岔、xx、西湖等乡镇专门召开棉花工作会或成立领导小组,就辖区内棉花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抽调乡干部进厂驻点直接监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多次深入企业进行检查,为今年棉花市场平稳运行,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严把市场准入,监管措施到位。凡是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的企业必须在开称前向县棉监办提供棉花加工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工商营业执照、计量器具检验合格证、金融部门的资金到位证明等相关手续,所有证照齐全、手续合格并经棉监办通过电视台公示后方可开称收购,对手续不全未经公示的企业坚决不准开称收购。

3、遵守诚信原则,杜绝“白条”现象。所有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的企业都能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现钱现货”的交易原则,开秤收购后每天坚持公布当日收购价格,并在结算票据上予以明确,及时完成资金结算,保证不向棉农打“白条”。

4、严控资金流量,方便棉农交棉。棉花开称收购后,发行、信用社等每天向棉监办提供当日棉花收购企业的资金余额,并经棉监办通过电视公示,对收购资金不足的企业,棉监办及时警示并责令其停止收购,严禁打“白条”收购,同时通过电视提示广大棉农关注棉企资金状况,有选择地交售棉花并当日结清棉款。

5、加强联合执法,确保消防安全。棉花开称收购后,棉监办抽调工作人员每天对企业的消防安全、收购秩序、资金兑付进行巡回检查,定期不定期地汇同消防、安监、发改、质监、工商等部门对企业进行抽查,对一些企业棉垛堆放不规范、苫盖不严、消防池罐水位不足、消防器材不齐等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落实领导指示,维护市场秩序。9月26日和10月4日,县委书记马世林两次带领相关部门领导深入棉花企业和田间地头,调研棉花市场运行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指示。9月27日全县棉花开秤收购后,棉监办全体工作人员中秋、国庆照常上班,每天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不足、手续不全的企业坚决禁止其收购棉花。棉监办主要负责人每天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当天的棉花价格、资金余额、消防安全及收购秩序情况,使领导能够了解掌握全县棉花市场运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和处理。

今年棉花市场运行,自开称以来,前期因为价格不明朗,给棉花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但在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部门及各产棉乡镇政府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全县棉花市场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市场监管所年度总结 篇4

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一个祥和的春节。按照市局《转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工商系统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大宣传、措施得力。

今年的春节,我市城区烟花爆竹实行“禁改限”的第二年,这对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特别是一年一度的春节,更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峰期,其中烟花爆竹的监管更是工商部门的重点,为了做好该项工作,我局根据泸州实际,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区、县工商局也相应地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做到了人人抓安全、层层抓落实。同时要求工商所对辖区市场落实专人负责,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杜绝履职不到位和在岗不履职的现象发生。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

一是积极配合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认真搞好宣传,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燃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

二是严格对烟花爆竹市场的市场准入,严格按照国家对烟花爆竹经营条件核发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严格前置许可。春节期间城区新办烟花爆竹营业执照的有效期与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完全一致,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烟花爆竹或超经营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直至依法取缔,予以停止经营行为。

二、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

一是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行检查规范;认真审核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资格,严格审查其前置审批程序,无安监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坚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无证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过期产品和违规进货产品和不合格产品。制定了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检查工作方案,围绕烟花爆竹集中销售摊点、燃放地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通过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严把市场销售关

我局从实际出发,将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监管责任,落实到各所片区监管人员,进行零距离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进货票证、库存数量、销售去向、商品质量证明等事项,确保烟花爆竹来源渠道清楚、产品质量有保障、销售方向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