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调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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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工作总结 篇1
人民调解员培训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深入宣传《人民调解法》,根据长顺县司法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乡人民调解工作实际,我司法所在前一阶段对全乡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的基础上,又于20xx年9月1日组织乡辖5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人民调解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人民调解法》知识培训。现将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为加强对这次培训工作的领导,研究成立了以乡主管领导为组长,司法分局副局长、长寨镇司法所所长、公证处主任为成员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认真制订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对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组织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安排。三是精心编撰《人民调解员培训资料》,培训资料不仅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的一系列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信访条例》等一些人民调解工作有必要掌握的知识。四是精心选配讲授人员。这次培训,我们选配的讲授人员中,既有身处基层人民调解岗位、公证岗位多年,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调解员”司法所长陈邦亮,又有精通各项法律法规,办案多年的资深公证处主任胡家宽,还有身处基层一线的司法助理员王树凯,他们的讲解从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入手,从身边的人和事说起,融理论知识于实践经验之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五是培训之前就尽早与乡主要负责人联系,做好培训场所落实和人员组织。六是培训经费保障充足。本次培训乡政府共投入一千余元,县司法局印发《人民调解法》20册、乡司法所印发人民调解协议标准文书140份,保证了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保证培训课时,严格培训纪律,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为达到通过《人民调解法》的培训,使全乡人民调解员的理论知识、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的目的,在培训中,严格按照《培训方案》的规定,从参加人员、培训课时、内容、纪律上都进行严格要求,确保培训不走过场、不搞以会代训。一是达到5课时,邀请乡分管领导参加,实行签到制度,考勤结果计入最终考评之中。二是授课人员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规条款与农村典型的矛盾纠纷案例有机结合起来,从人民调解基本理论知识、调解方法、策略、技巧、信访接待和调解协议的起草、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等方面进行讲授,不仅提高了大家的听课兴趣,同时也增强了大家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信心,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三是在理论培训结束时,针对所学内容进行书面考试。通过考试,优秀率达96%,及格率达100%。
三、对这次培训的总体评价
本次培训工作从20xx年5月5日开始至20xx年9月1日结束,现场参加培训的村级人民调解员24名,占全镇人民调解员的98%,参加培训的乡领导2人,县司法局7人,共计33人。从各乡镇的培训到会情况看,鼠场村、安乐村、杜鹃湖村、湾河村、立木村等大多数村对培训工作非常重视,村支书、主任能够亲自到场督促指导,落实人员人民调解员的参训率达到98%。但同时也要看到,个别村不够重视,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不到位,组织培训不得力,致使参训率较低。
总体来看,本次培训领导重视、组织到位、讲授简明易懂、学习效果明显,切实起到了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的作用。
新寨司法所
20xx年9月1日
民调工作总结 篇2
在整个东升乡范围内,东升博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个生产型的老企业比较多、不在岗人员比较多、低端劳动力从业人员比较多的企业。由于我公司拥有电焊机、铁芯厂、锅炉厂等众多生产型的传统企业,而这些企业又面临着向服务型企业转型之阵痛,因而使得本企业不在岗人员较多,需要进行人员分流、二次择业的职工较多;同时,由于我公司所处的行业比较特殊,因而使得我公司的低端劳动力从业人员比较多。由于上述种种客观因素的制约,使得在部分职工范围内存在着思想情绪波动比较大、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差,部分不在岗人员所在新工作单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保等现象,部分不在岗人员二次择业甚至多次择业都不甚理想。由于上述种种因素所致,使得我公司的民事调解、信访工作压力比较大,给我公司的民事调解、信访工作带来很大的挑战。
虽然存在上述困难,但是,由于我公司一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乡党委、乡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等一系列文件的精神,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北京市信访工作条例》、《XX年东升乡信访排查调处工作要点》等有关规定办事,从民事调解、信访工作的机制狠抓入手,落实对民事调解、信访工作的督办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以来,我公司共接待群众来访6例,通过民事调解、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等方式已处理案件6起,结案率达到100%,全公司未发生重大集体访、越级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现将我公司的XX年度民事调解、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责任意识,强化民调、信访工作的领导
我公司抓住公司党总支、各支部两级民调、信访工作责任制这一关键,层层落实责任制。首先,我公司成立了民调、信访工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主管党务的副书记任组长,由总经办主任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民调、信访工作,把民调、信访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调研解决重大民调、信访案件,对各支部实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制,明确责任。其次,我公司把民调、信访工作纳入各支部的工作考核内容,按指标完成、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创先争优”一票否决,充分调动各支部民调、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再次,实行公司班子成员每月定期值勤接待制。公司党总支根据民调、信访工作突发性的特点,对公司班子成员实行了每月定期值勤接待制,发现职工上访及时处理,决不拖延,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给上访职工一个明确的答复,限期解决,避免了矛盾的激化。最后,进一步明确了我公司各部门主管、各支部负责人岗位责任,包括处理时限要求及责任追究。XX年以来,全公司处理接待群众来访6例,未发生越级访、重大访现象。
二、落实制度约束,健全民调、信访各项工作制度,
为使民调、信访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公司在民调、信访工作制度的建立方面下了狠大功夫。一方面,我公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民调、信访接待制,民调、信访工作联络制,民调、信访岗位责任追究制,矛盾纠纷排查制等四项民调、信访工作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公司领导包案到底,各部门、各支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使民调、信访处理工作开展的更顺利,更及时。另一方面,我公司落实民调、信访档案的管理,对民调、信访案件及时登记,并对处理过程、结果进行记载,为以后的工作留下珍贵的资料。此外,在硬件建设方面,我公司做到了办公地点、人员、资金三到位,对各项工作制度已纳入规范化、系统化管理,使民调、信访工作更加规范化、系统化。
三、着力矛盾排查,建立健全民调、信访工作系统
为切实做好民调、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民调、信访矛盾不出不出公司,我公司在公司党总支、各支部两级组织设立公司专职民调、信访员和支部级联络员,建立起了上下解决。
其次,多个部门齐抓共管。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民调、信访案件,对一些职工反映比较强烈的案件,本公司就抽调各有关部门精干得力人员齐抓共管、具体调查解决。这一举措,一方面,可以显示本公司的重视程度,缓和职工情绪,另一方面,便于在较短的时间,查清事实,给职工一个明白。
再次,落实协调与监督。为确保将处理民调、信访案件的结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减少职工的'重复上访,重复调解。我公司加大民调、信访工作的协调、监督力度,本公司定期召开民事调解、信访工作调度会,对民调、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加以落实,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协商,强化民调、信访工作力度,确保案件的及时解决。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公司还将继续面对部分低端劳动力从业人员生活压力较大、思想情绪易波动、心里抗压能力较差等状况,还将继续针对部分不在岗人员生活比较困难、长期欠缴社会保险等状况,还将继续面对部分不在岗人员多次择业不甚理想,情绪易波动等状况。针对上述现实状况,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大局出发,我公司将继续着力于对民调、信访工作的领导,强化民调、信访工作工作的力度;我公司将继续着力于健全机制,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处理民调、信访案件的水平,把民调、信访案件解决在本公司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
民调工作总结 篇3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
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了解村情民意;
二是治保员和人民调节员既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的时间对本村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通过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我们掌握了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
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长松村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村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3、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向村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
二、及时向政府报告重大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自成简快速通道项目在我村动工以来,就给本村人民群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房屋因施工放炮产生裂缝问题,同时也给我村村民带来不稳定心理影响,我村及时的向政府报告此重大矛盾纠纷。
三、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
我村目前没有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2人,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安置帮教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帮教人员谈心,具体由人民调解员和帮教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帮教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20xx年长松村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长松村村民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揩的新型文明长松村而努力奋斗。
民调工作总结 篇4
二o一o年,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XX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XX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XX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xx”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