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部门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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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部门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1
为做好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及《**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年度安全生产无事故。
我站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 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
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 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镇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烟花爆竹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年的春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组织公安和工商部门参加。
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联合执法,年内将组织公安、质监、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县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镇实际,今年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门面进行4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全年共开展四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累计排查隐患94家,隐患149条,已整改149条全部整改到位。累计投入资金4.12万元。
五、 加强经营业主的业务知识培训。
今年我站组织全镇的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参加市级举办的烟花爆竹知识培训,增加业主的安全意识,掌握防止烟花爆竹发生安全事故的技能。
六、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县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开展答题竞赛等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应急部门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2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爆炸案件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与县局的统一部署,我所于20xx年12月3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深研慎密部署
接到县局下发文件后我所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向镇党委、政府作了汇报,并由分管安全副镇长组织,联同安监站、统计办于20xx年1月1日召开了“xxx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工作会议”,会议中结合辖区实际对此项工作的开展作了详细的部署。
二、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良好氛围
为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所共印发烟花爆竹安全宣传资料800余份,制作宣传标语两副,并利用赶集日人流较大的特点,分发到群众手中,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做好铺垫,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查处力度 消除潜在隐患
为使此次专项工作取得实效,我所联同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进行了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通过排查发现,辖区内共有
大、小烟花爆竹销售点7家,均设在集镇区域,检查中发现,大多数烟花爆竹销售点均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做好销售、库存等,部分烟花爆竹销售点,玻璃专柜破裂以及警示标语不全,已当场要求勒令整改,未发现其他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大力的净化了辖区内烟花爆竹行业秩序,并有效的监督、促使各业主规范营业,防止因烟花爆竹隐患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二○XX年二月二十四日
应急部门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3
按照《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天安办〔20xx〕4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彭市镇实际,彭市镇于11月30日至12月3日,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镇领导高度重视
一是镇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镇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同时要求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相互联动,相互配合。
二是镇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专班会议,按照市安委办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分析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
三是镇政府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检查,11月30日至12月3日,分管安全负责人亲自带队,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参加,进行地毯式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可能存在隐患之处。
二、镇政府加强了宣传教育力度
针对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各销售点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
三、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3天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各村整治打击。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经管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进行了训诫教育,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及时整改并办证。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整治,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通过专项整治,消除了部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对我镇共计54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商进行突击检查,其中市安监局办证43家,正在办证或没有办证11家,发现的问题有:
1、部分商户烟花爆竹存放存在安全隐患;
2、发现依旧存在“三合一”场所;
3、有些商户负责人对烟花爆竹安全意识不强;
4、有的商户冒用他人的销售许可证进行烟花爆竹经营。
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工作专班已经逐一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期限内再次暗访,已达到整治行动的目的,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烟花爆竹经营氛围,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应急部门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4
为确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 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 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xx乡安全生产良好态势。xx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乡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xx乡定期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两区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情况,此次春节前共对辖区内5家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进行2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累计排查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全部整改到位。检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五、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两区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