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站年终工作总结
老地方整理的公益站年终工作总结(精选4篇),希望这些总结范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益站年终工作总结 篇1
金华市婺城区彩虹公益服务中心成立于20xx年9月5日,本着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以“敬老、爱幼、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为宗旨,服务范围是:助老、助残、助学、环保、社区服务。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和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
彩虹公益党支部,流动党员11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20xx年婺城区助残优秀志愿者,金华市优秀志愿者,浙江省优秀志愿者。
20xx年参加浙江省儿童妇女基金会、阿里巴巴的“焕新乐园”项目,结对40户低保户儿童家庭;参加腾讯99公益公募:1浙江省儿童妇女基金会的彩虹扶禾行动;2无锡灵山慈善基金会的保护婺城水源;3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无忧计划守护童年;4深圳市爱幼未来慈善基金会的心智障碍保障行动。金华市社工示范基地。彩虹无忧计划,入围20xx年金华市社区公益创投项目。
公益站年终工作总结 篇2
关于报送浦江县公益林建设管理20xx年度工作总结的报告浦林〔xx〕5号根据浙林生函〔xx〕8号《关于认真做好公益林建设管理xx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对照《xx年度浙江省公益林建设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浙林造〔xx〕45号)内容,现将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生态公益林面积落实及分布情况
浦江县经省政府批准公布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面积为470366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46.7%。470366亩生态公益林中有国家级公益林36618亩,省级433748亩。生态公益林主要分布在浦阳江、壶源江及其支流的源头及两岸;省级风景区仙华山;高速公路、20省道、03省道、47省道及铁路两侧;通济桥、金坑岭、仙华等中型水库的四周;大畈、檀溪等乡镇500亩以上连片阔叶林区域及杭坪、浦南、虞宅等饮用水源保护区。
2、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根据《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财农字[xx]552号)、浙财农字[xx]39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拨付xx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农字[xx]52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今年提高到每亩25元。我县作为省次重点扶持地区,省级以上财政解决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60%,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40%计8.4元/亩(今年25元/亩中,第二次提高的4元/亩全部由省财政解决,其余21元/亩由省、县财政共同解决)需要县财政配套解决。从xx年起,我县需要县财政配套的40%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全部在财政预算中解决,能够随时申报及时下拨使用。
3、护林员的聘用情况
全县目前由177名专职护林员和223名兼职护林员组成的强有力的森保队伍,使重点公益林内森林火灾、病虫害发生率大大降低,无重大盗滥伐林木、重大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
二、20xx年主要工作
1、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为实现对县域内生态公益林资源、资金、管护、档案等变化的及时统计、分析、发布和管理;为建成市级、省级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建好我县公益林信息系统管理队伍,我局认真开展了浦江县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今年通过了省级验收。
2、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矢量数据库上报工作
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国家级公益林建设规模(浙政办发[xx]107号),以公益林区划界定时划定的界线为依据,完成了浦江县国家级公益林小班界线的核对工作。运用浦江县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在电子底图上制作完成浦江县国家级公益林矢量数据库和分布图并按规定上报省林业生态中心。
3、公益林调整工作
今年,根据《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因香榧产业发展需要、桐坞岭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垃圾车辆维修保养中心建设项目需要、城北拆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等要求将其调整为商品林的情况进行了核实,经县政府同意上报调整,浙江省林业厅下发了浙公益林调[xx]第16号《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审核意见书》、浙公益林调[xx]第27号《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审核意见书》,金华市林业局下发金林函[xx]2号《关于同意调整浦江县仙华街道里七村省级公益林的函》、金林函[xx]3号《关于同意调整浦江县大畈乡建光村省级公益林的函》分别将1030亩、139亩、5亩、15亩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调整商品林。现已根据“占一补一”的原则将1189亩商品林调入为重点生态公益林。
4、补偿资金发放工作
今年用于公益林建设资金为25元/亩,共计为1175.915万元,其中发放损失性补偿资金987.7686万元。损失性补偿资金中到国有单位17.1969万元;到集体单位777.268万元;到农户193.3037万元。生态公益林按权属统计共涉及1个国有林场、14个乡镇(街道)的236个行政村、4个乡林场、6433户。
5、建成生态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
今年我县在去年建成290103亩的基础上累计建成生态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304752亩,完成任务数的101.58%。其中阔叶林122702亩,占总数的40.26%;针阔混交林42520亩,占总数的13.96%;松木林120654亩,占总数的39.59%;杉木林11334亩,占总数的3.72%;竹林7542亩,占总数的2.47%。
6、生态公益林政策性投保工作
今年由浦江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站统一对我县470366亩生态公益林进行投保,总保险金额为14110.98万元,总保险费21.1665万元,保险期12个月,自20xx年06月26日零时起至xx年06月25日二十四时止。今年9月,我局为177位专职护林员投保了每人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7、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核对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核对工作的通知》(浙林造[xx]105号)的精神,我局组织力量,按照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区划的区划要求,对我县36618亩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进行了保护等级的核对。
我县36618亩国家级公益林只有一个生态区位,都区划为国防林,保护等级属于三级,具体小班保护等级区划情况,已按要求输入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8、公益林宣传牌的维护修理工作
我局十分重视生态公益林建设宣传,对杭金衢高速公路黄宅出口、20省道杭口岭山洞口、通往西部山区公路边通济桥水库处树立的3块5xx15米大型宣传牌及其它116块中小型宣传标牌进行维护和修缮,确保直观宣传生态公益林建设效果。
9、强化了对专(兼)职护林员的日常管护
一是分两批对专(兼)职护林员进行了短期培训,以提高他们的职责意识和管护水平,二是重要时段实施督查,查是否在位,查是否记录完备,三是完善对专(兼)职护林员的考核机制,做到考核与报酬挂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乡财政拨付损失性补偿资金不及时
经营单位的损失性补偿资金拨到乡镇财政后,个别经营单位认为资金放在乡镇户头和自己户头没有分别,没有及时去办手续把补偿资金划入经营单位户头。
2、档案管理尚欠规范
由于档案管理业务不精,加上设备配置不全,致使档案内容不够齐全和规范、更新不够及时,如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经营单位数据;公益林管护组织数据;相关文档、图片、影像资料还不完善。
3、20xx年度公共管护支出项目还没有完场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安排的浦江县护林员gps定位巡查考勤系统建设还没有完成。
4、护林员队伍结构不合理
全县目前由177名专职护林员和223名兼职护林员组成的护林队伍,人数偏多,分布和结构不够合理,不符合《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1、建立生态公益林县级监测体系
根据《浙江省生态监测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省厅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计划开展浦江县公益林县级监测体系项目建设。
我县有公益林面积470366亩,小班4982个,按《规程》需设置监测小班115个,建立监测网络。通过对样地进行土壤状况、生物多样性、林分质量、物种保存状况、森林环境以及森林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等内容的调查,掌握公益林生态建设状况、森林灾害状况、森林数量质量状况,从而综合评估建设区的生态状况与效益,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县公益林建设与效益公报。
2、建立护林员gps定位巡查考勤系统
通过该系统建立能改变对护林员监管难以到位、上岗率低等问题,强化了对护林员野外作业的实时、动态管理和考核,能有效提高护林员出勤率,确保管护工作落到实处,是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进一步拓展和完善。
3、完善公益林小班地籍信息系统
目前,我县公益林小班地籍信息系统的有关数据还没有收集完整,我们将加紧采集和完善,通过该系统实现生态公益林管护措施落实情况、资金发放与使用情况、林地资源变化情况、建设成效等情况动态的、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实现生态公益林档案管理信息化、现代化,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4、重新组建护林员队伍
按照《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设定护林员的人数、管护面积、护林工资等等,在xx年4月30号护林合同到期时重新组建护林员队伍,达到人员精干、职责明确、成效显著。
5、对已经批准林地征占用的建设项目进行公益林调整
按照《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已经批准林地征占用的建设项目因客观原因而未进行公益林调整的林地进行公益林调整。
6、开展公益林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
全县森林林分平均郁闭度还不高,树种比较单一,全县的森林生态系统尚处于较脆弱阶段,森林的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生态平衡、优化环境、减少污染、防震减灾的生态效能远未发挥。
因此,从总体上看,必须要对我县的生态公益林在一定时期内实行严格的封禁措施,以尽快提高林分质量。同时,要着眼于森林可持续经营利用,着眼于提高生态质量和功能,着眼于增强山区林农致富能力,确立以封育为主、结合改造方式,遵循森林自然演替规律,采用人工造林、补植造林、抚育改造等多种形式,安排专项资金实施阔叶林发展工程、森林抚育工程、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和珍贵树种发展工程,逐步把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成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生态、社会效益长期稳定的森林生态体系,提高林分质量,增强生态功能,确保全县生态公益林如期建成。
要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的可持续经营及合理利用模式,以保护为基础,在保护基础上搞好生态建设,在生态建设中合理利用森林的各项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产业功能,达到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共赢互补。
7、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对新招聘调整到位的专(兼)职护林员将组织专业培训。
undefined
公益站年终工作总结 篇3
关于报送浦江县公益林建设管理20xx年度工作总结的报告浦林〔xx〕5号根据浙林生函〔xx〕8号《关于认真做好公益林建设管理xx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对照《xx年度浙江省公益林建设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浙林造〔xx〕45号)内容,现将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生态公益林面积落实及分布情况
浦江县经省政府批准公布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面积为470366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46.7%。470366亩生态公益林中有国家级公益林36618亩,省级433748亩。生态公益林主要分布在浦阳江、壶源江及其支流的源头及两岸;省级风景区仙华山;高速公路、20省道、03省道、47省道及铁路两侧;通济桥、金坑岭、仙华等中型水库的四周;大畈、檀溪等乡镇500亩以上连片阔叶林区域及杭坪、浦南、虞宅等饮用水源保护区。
2、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根据《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财农字[xx]552号)、浙财农字[xx]39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拨付xx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农字[xx]52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今年提高到每亩25元。我县作为省次重点扶持地区,省级以上财政解决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60%,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40%计8.4元/亩(今年25元/亩中,第二次提高的4元/亩全部由省财政解决,其余21元/亩由省、县财政共同解决)需要县财政配套解决。从xx年起,我县需要县财政配套的40%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全部在财政预算中解决,能够随时申报及时下拨使用。
3、护林员的聘用情况
全县目前由177名专职护林员和223名兼职护林员组成的强有力的森保队伍,使重点公益林内森林火灾、病虫害发生率大大降低,无重大盗滥伐林木、重大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
二、20xx年主要工作
1、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为实现对县域内生态公益林资源、资金、管护、档案等变化的及时统计、分析、发布和管理;为建成市级、省级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建好我县公益林信息系统管理队伍,我局认真开展了浦江县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今年通过了省级验收。
2、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矢量数据库上报工作
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国家级公益林建设规模(浙政办发[xx]107号),以公益林区划界定时划定的界线为依据,完成了浦江县国家级公益林小班界线的核对工作。运用浦江县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在电子底图上制作完成浦江县国家级公益林矢量数据库和分布图并按规定上报省林业生态中心。
3、公益林调整工作
今年,根据《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因香榧产业发展需要、桐坞岭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垃圾车辆维修保养中心建设项目需要、城北拆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等要求将其调整为商品林的情况进行了核实,经县政府同意上报调整,浙江省林业厅下发了浙公益林调[xx]第16号《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审核意见书》、浙公益林调[xx]第27号《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审核意见书》,金华市林业局下发金林函[xx]2号《关于同意调整浦江县仙华街道里七村省级公益林的函》、金林函[xx]3号《关于同意调整浦江县大畈乡建光村省级公益林的函》分别将1030亩、139亩、5亩、15亩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调整商品林。现已根据“占一补一”的原则将1189亩商品林调入为重点生态公益林。
4、补偿资金发放工作
今年用于公益林建设资金为25元/亩,共计为1175.915万元,其中发放损失性补偿资金987.7686万元。损失性补偿资金中到国有单位17.1969万元;到集体单位777.268万元;到农户193.3037万元。生态公益林按权属统计共涉及1个国有林场、14个乡镇(街道)的236个行政村、4个乡林场、6433户。
5、建成生态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
今年我县在去年建成290103亩的基础上累计建成生态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304752亩,完成任务数的101.58%。其中阔叶林122702亩,占总数的40.26%;针阔混交林42520亩,占总数的13.96%;松木林120654亩,占总数的39.59%;杉木林11334亩,占总数的3.72%;竹林7542亩,占总数的.2.47%。
6、生态公益林政策性投保工作
今年由浦江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站统一对我县470366亩生态公益林进行投保,总保险金额为14110.98万元,总保险费21.1665万元,保险期12个月,自20xx年06月26日零时起至xx年06月25日二十四时止。今年9月,我局为177位专职护林员投保了每人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7、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核对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核对工作的通知》(浙林造[xx]105号)的精神,我局组织力量,按照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区划的区划要求,对我县36618亩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进行了保护等级的核对。
我县36618亩国家级公益林只有一个生态区位,都区划为国防林,保护等级属于三级,具体小班保护等级区划情况,已按要求输入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8、公益林宣传牌的维护修理工作
我局十分重视生态公益林建设宣传,对杭金衢高速公路黄宅出口、20省道杭口岭山洞口、通往西部山区公路边通济桥水库处树立的3块5xx15米大型宣传牌及其它116块中小型宣传标牌进行维护和修缮,确保直观宣传生态公益林建设效果。
9、强化了对专(兼)职护林员的日常管护
一是分两批对专(兼)职护林员进行了短期培训,以提高他们的职责意识和管护水平,二是重要时段实施督查,查是否在位,查是否记录完备,三是完善对专(兼)职护林员的考核机制,做到考核与报酬挂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乡财政拨付损失性补偿资金不及时
经营单位的损失性补偿资金拨到乡镇财政后,个别经营单位认为资金放在乡镇户头和自己户头没有分别,没有及时去办手续把补偿资金划入经营单位户头。
2、档案管理尚欠规范
由于档案管理业务不精,加上设备配置不全,致使档案内容不够齐全和规范、更新不够及时,如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经营单位数据;公益林管护组织数据;相关文档、图片、影像资料还不完善。
3、20xx年度公共管护支出项目还没有完场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安排的浦江县护林员gps定位巡查考勤系统建设还没有完成。
4、护林员队伍结构不合理
全县目前由177名专职护林员和223名兼职护林员组成的护林队伍,人数偏多,分布和结构不够合理,不符合《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1、建立生态公益林县级监测体系
根据《浙江省生态监测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省厅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计划开展浦江县公益林县级监测体系项目建设。
我县有公益林面积470366亩,小班4982个,按《规程》需设置监测小班115个,建立监测网络。通过对样地进行土壤状况、生物多样性、林分质量、物种保存状况、森林环境以及森林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等内容的调查,掌握公益林生态建设状况、森林灾害状况、森林数量质量状况,从而综合评估建设区的生态状况与效益,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县公益林建设与效益公报。
2、建立护林员gps定位巡查考勤系统
通过该系统建立能改变对护林员监管难以到位、上岗率低等问题,强化了对护林员野外作业的实时、动态管理和考核,能有效提高护林员出勤率,确保管护工作落到实处,是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进一步拓展和完善。
3、完善公益林小班地籍信息系统
目前,我县公益林小班地籍信息系统的有关数据还没有收集完整,我们将加紧采集和完善,通过该系统实现生态公益林管护措施落实情况、资金发放与使用情况、林地资源变化情况、建设成效等情况动态的、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实现生态公益林档案管理信息化、现代化,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4、重新组建护林员队伍
按照《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设定护林员的人数、管护面积、护林工资等等,在xx年4月30号护林合同到期时重新组建护林员队伍,达到人员精干、职责明确、成效显著。
5、对已经批准林地征占用的建设项目进行公益林调整
按照《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已经批准林地征占用的建设项目因客观原因而未进行公益林调整的林地进行公益林调整。
6、开展公益林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
全县森林林分平均郁闭度还不高,树种比较单一,全县的森林生态系统尚处于较脆弱阶段,森林的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生态平衡、优化环境、减少污染、防震减灾的生态效能远未发挥。
因此,从总体上看,必须要对我县的生态公益林在一定时期内实行严格的封禁措施,以尽快提高林分质量。同时,要着眼于森林可持续经营利用,着眼于提高生态质量和功能,着眼于增强山区林农致富能力,确立以封育为主、结合改造方式,遵循森林自然演替规律,采用人工造林、补植造林、抚育改造等多种形式,安排专项资金实施阔叶林发展工程、森林抚育工程、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和珍贵树种发展工程,逐步把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成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生态、社会效益长期稳定的森林生态体系,提高林分质量,增强生态功能,确保全县生态公益林如期建成。
要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的可持续经营及合理利用模式,以保护为基础,在保护基础上搞好生态建设,在生态建设中合理利用森林的各项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产业功能,达到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共赢互补。
7、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对新招聘调整到位的专(兼)职护林员将组织专业培训。
公益站年终工作总结 篇4
金华市婺城区彩虹公益服务中心成立于20xx年9月5日,本着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以“敬老、爱幼、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为宗旨,服务范围是:助老、助残、助学、环保、社区服务。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和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
彩虹公益党支部,流动党员11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20xx年婺城区助残优秀志愿者,金华市优秀志愿者,浙江省优秀志愿者。
20xx年参加浙江省儿童妇女基金会、阿里巴巴的“焕新乐园”项目,结对40户低保户儿童家庭;参加腾讯99公益公募:1浙江省儿童妇女基金会的彩虹扶禾行动;2无锡灵山慈善基金会的保护婺城水源;3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无忧计划守护童年;4深圳市爱幼未来慈善基金会的心智障碍保障行动。金华市社工示范基地。彩虹无忧计划,入围20xx年金华市社区公益创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