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欠薪年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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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欠薪年度总结 篇1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
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
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根治欠薪年度总结 篇2
根据《关于全面深入开展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单位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1、我局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出租、处置、报废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2、财务收支实行一签三审制度审批制度。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1人,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记账,经费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会计、出纳严格依照钱账分管的内控原则开展日常工作。
二、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会规章制度,采用复式记帐法按月具实、合法进行会计帐务外理,未发生滞留、挪用专项资现象,日常业务收入无坐支、私设小金库和虚列支出等行为。
三、银行帐号开设和管理情况
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了基本账户一个账户。严格杜绝“小金库”及“账外账”等违规行为,不存在私开账户情况。
(一)财务审批。一般行政经费开支由办公室提出使用意见,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超过五千元的开支由相应股室提出使用意见,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其他人不得干预财务工作,不准指使财会人员支取现金、支票及购物。
(二)局办公经费、专项经费由财务室统一管理。
(三)票据报销。所有行政经费支出报销凭据采用税务机关统一发票,单据签报手续要注明经费开支用途,并由财会人员审核,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和局长批准后方可报销。票据要真实准确。
(四)现金管理。现金库存要控制限额,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各股室收缴的各种费用,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非税发票,收据存根要及时交财会保存备查,严禁丢失或擅自销毁。
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室要定期向局长汇报各项经费来源和支出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确保财产安全。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土地发开,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支付。上报补助资料真实,既不存在虚报冒领、恶意套取,也不存在滞留、挤占、挪用情况。
五、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设立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等内部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并及时和会计对账,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严格管理资产,未发现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较好,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通过自查,我局在20xx年至今没有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等情况。
根治欠薪年度总结 篇3
当前,在城镇化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农民工群体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城市融入等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市住建局积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工资拖欠和纠纷事件,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已有根本性好转,但逐步呈现多样性特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去年来我市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基本情况
我市累计施工面积17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新开工面积48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企业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不利情况下,去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工地农民工上访事件103件,同比下降38%,涉及民工1812人,同比下降7%,工资金额889万元,同比下降50%;“中秋”、“国庆”等节日实现零上访,春节期间也仅有零星上访事件,改变了以往重大节日堵门、堵路、堵政府的局面;拖欠行为已大幅减少。
由于对施工企业采取了有效的制约措施,施工单位也从根本上提高了重视程度,当前单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已越来越少,但却呈现多样性的特点。经整理分析,去年以来的103件农民工上访事件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1.因建设业主工程款不到位等原因引发拖欠的18起,占比17%;
2.施工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队因订立协议不明确,在工程后期发生结算纠纷的30起,占比29%;
3.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借口,实为向建设业主催要工程款的17起,占比17%;
4.由于施工企业管理漏洞,致使小包工头携款逃逸,农民工工资无处着落的5起,占比5%;
5.小包工头和农民工以欺骗方式,虚假签发结算单子,联合向政府部门施压进行恶意讨薪的9起,占比9%;
6.其他因素事件24起,占比23%。
由于对政府项目早作打算,并积极和施工企业沟通,去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并未发生较大规模的集访事件。而一些私营投资建设项目由于片面压低工程造价,共出现5起农民工反复上访事件:
1.太仓市山海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太仓鸿润漂染有限公司车间(新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集访。
2.太仓市傅氏机械有限公司车间(港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工资纠纷。
3.江苏弘盛建筑公司承建的苏州钢领置业有限公司厂房(港区),因甲方资金投入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集访。
4.由太仓世豪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江苏通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中高档住宅项目江南水郡(璜泾镇),因甲方资金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连续上访讨薪。
5.太仓恒升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镇安息堂工程,因企业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连续上访事件。
目前上述事件已经多次协调处理得以解决,未造成恶劣影响。
二、当前的`主要措施和手段
去年以来,我局在成立“局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工资告知牌”、“工资发放计酬手册”和“工资预留户管理办法”三项制度,构建劳资管理员网络,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等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了预留户资金使用。共收缴农民工工资预留户资金8107万元,动用资金170万元,有效解决了因建设方资金紧张造成的工资延迟发放问题。
二是加强了部门联动调处。加强了与区、镇的联动配合,共同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农民工上访事件,合力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了节前隐患排查。在元旦、春节等节前提前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质安监大检查抽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提前进行支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至农民工手中。四是加强了拖欠责任追究。对发生农民工较大规模集访、缠访的企业通过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通报、招投标限制和清退等制约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的举措和建议
1、合力加大对恶意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
农民工工资纠纷涉及到住建、人社、公安、信访、总工会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重点突出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前的清欠检查,把拖欠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小包工头逃逸、向政府部门施压逼讨工程款和恶意欺诈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利用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严厉限制措施,发生恶劣事件的坚决清退出本地建筑市场。
2.全面加强对区镇“bt”项目的监控把关。
当前区、镇按“bt”模式操作的建设项目较多,此类项目工程量大、资金要求高,有的建设单位因资金不足拖欠工程款并波及农民工工资。因此需对其进行严格管控,全面执行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联席会议确定按“bt”模式操作方可进行,并从批文立项、二证一书、施工许可证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在施工企业选择上,应充分挑选技术水平高、社会信誉好、资金实力强、有较高资质的企业。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跟踪监督,一旦遇到资金压力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3.逐步试点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当前,南京、常熟等城市已在省内率先开展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我市也可逐步试点推广该项工作,通过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企业按时支付工资,并避免分包企业截留农民工工资,同时有效解决发生纠纷后农民工“举证难”的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从根本上破解农民工工资纠纷难题。
根治欠薪年度总结 篇4
随着20xx年春节临近,工程建设领域将迎来工程款结算高峰期,欠薪问题也将进入高发期。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自来桥镇把根治欠薪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近日,自来桥镇召开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工作会议,成立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人社所。镇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督办,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来落实。
二深入开展欠薪隐患排查。由联系村班子成员牵头,对本村境内各类欠薪隐患进行全方位排查,重点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投资工程以及招商引资等用工企业,形成欠薪问题台账,汇总至镇领导小组。坚持“边排查边宣传”的方式,并对各用工企业印发并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引导督促用工企业依法依规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依法依规查处欠薪行为。针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抽调镇人社所、综治办、派出所等相关单位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依据《劳动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集中力量对排查出的`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工程项目工资支付进度、用工数量、建设方施工方单位联系人等信息台账,认真梳理汇总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问题隐患。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及时上报主管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