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工作总结
老地方整理的电气火灾工作总结(精选4篇),希望这些总结范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气火灾工作总结 篇1
为确保文物消防安全,及时排查文物火灾事故发生的各种隐患,防患于未然。根据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近期我局暗访抽查文物消防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
经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县辖区内共有不可移动文物点92处,其中古遗址22处、古墓葬3处、古建筑4处、石窟寺及石刻1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0处。共有文物保护单位11个,均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文物消防安全排查情况
此次消防安全排查工作,我局抽掉了3名具有消防安全排查经验的同志组成检查小组,对我县1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处古建筑的.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消防安全安全意识淡薄。
2、文物建筑未按规定敷设电路,存在私拉乱接,线路老化和无绝缘防护等问题。
3、部分文物单位内或周边存在堆放可燃物品现象。
4、一些文物建筑内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
三、采取的整改措施
1、针对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检查小组现场给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讲解了消防知识,并发放消防安全知识手册。
2、对文物建筑中存在违规用电和堆放可燃物品情况的,限期整改,我局定期复查。
3、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的重新配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对文物消防工作常抓不懈,确实将隐患整改到位,落实责任,配置设施,全面提高文物消防能力,确保文物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电气火灾工作总结 篇2
根据县安委会《XX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金安〔20xx〕08号)要求,XX县文广新局高度重视文化企业事业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XX为组长的县文广新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二、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员参与。领导组采取多种方式,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与县消防大队共同举办全县文化系统消防知识培训班,并进行现场演练,达到很好效果。充分发挥文广系统优势,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三、狠抓治理落实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各部门职责,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重点整治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排查整改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文物古建筑单位重点加强电气火灾防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严格火灾巡查制度,做好每日防火巡查记录,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重点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纳入文化市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经营业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四、整治成效显著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20余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促使企业 单位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通过这次用电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电气火灾工作总结 篇3
为落实县教委制定了《xx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校在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充分学校文件后,认真拟定计划,结合学校事情情况,积极开展本项工作,县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本项工作中,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火灾隐患减少“存量”不添“新量”,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建设“平安荣昌”管线自己的力量。
二、主要目标
1、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及各种存档材料。
2、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宣传率达到100%。
3、学校建立“两公示、一监督”制度。
4、对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四个确保”的目标:确保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有减少。确保学校师生消防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有增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有落实。确保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提升。
三、专项整治的时间及步骤
自县教委文件下发以来,我校就积极动员师生,以极大的.热情投入本项工作中。从20xx年5月4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专项整治分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4日—15日)。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进行安排布置。同时要结合学校实际,结合新《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按照“全力整治,有患必除”的原则,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迅速展开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16日—7月31日)。学校按照整治范围、围绕整治重点,集中组织开展了全面的“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特别是对学校教学楼、学校图书阅览室、教师寝室等重要部位的排查,并认真填写《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存档备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11月30日)。学校要以建国xx周年大型庆典活动前后为重点整治时段,围绕工作目标和重点整治内容,对排查出的消防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31日)。学校要认真总结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以促进更完善的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
四、专项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学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学校成立了以曾焕胜为组长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把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了分级管理、分片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岗双责”制和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学校紧紧围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制定了宣传提纲,采取黑板报、警示标语等多种宣传途径,强化消防安全文化建设,结合新《消防法》,对广大师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消防疏散实战演练等活动,营造起了“人人重视消防安全,人人参与隐患排查”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
(三)加强隐患排查,切实消除整改。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检查。
1、所有场所均经消防安全检查验收合格。
2、学校无重大火灾隐患。
3、消防设施完备好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锁闭、堵塞、占用,并指定了专人负责。
4、学校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开展了应急实战演练。
5、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尤其是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等室内悬挂物的阻燃性,经检查均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四)整治重点
学校教学楼、图书阅览室、教师寝室等人员聚集场所。
(五)学校认真总结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以促进建立更完善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电气火灾工作总结 篇4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销售、储存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1.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2.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3.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1.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村居、企业为基本单位,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3.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对相关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此次综合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区、村等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由各单位负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书面上报综合整治办公室备案。
(三)建章立制阶段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按照综合整治的相关要求,组织人力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提高对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切实做好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二)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深查、细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教育。要让群众充分认识电气火灾隐患的危险性、隐蔽性,使辖区群众自觉投入到电气隐患的自查工作中去,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