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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辅导总结

2024/12/09总结大全

老地方整理的食品安全辅导总结(精选4篇),希望这些总结范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辅导总结 篇1

为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生产,按照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太和区食品监督管理局文件精神,我科室对辖区内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以确保餐饮加工环节食品安全。

20xx年1月6日———20xx年1月10日,我科室共15人次,车辆4台次对辖区66家餐饮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食品加工过程卫生是否符合要求;食品采购有无索证、台帐记录是否齐全,餐饮具消毒及保洁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在检查中着重强调餐具清洗、消毒、保洁等必须符合餐饮业卫生规范要求。对辖区内大型餐饮单位共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10份,要求大中型餐饮单位节假日期间婚礼、寿宴菜肴应按卫生要求留样48小时,以备查验。

辖区内餐饮单位非常重视节假日期间的餐饮安全,整体卫生环境基本良好,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从业人员能做到持证上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凉菜间消毒灯老化照度下降,冰箱、冰柜内食品生熟混放,个别单位消毒柜不能正常使用,食品采购台帐登记不详细,个别单位餐具保洁柜未做到密闭,根据存在的问题,监督人员当面告知,共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2份,无证经营停业4家。

节假日期间,我科室人员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

食品安全辅导总结 篇2

一、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1、食品卫生法。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3、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

二、食堂从业人员和分餐人员的卫生要求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外购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与集体用餐的分餐工作。食堂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患有刚才说的疾病,手是否受伤,一旦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提供学生营养餐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必须配备营养师或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

5、食堂负责人、卫生管理员亦必须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6、食堂从业人员和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便后、食品加工操作前用流水彻底洗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双手还应进行消毒;工作时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留长指甲、戴戒指、涂指甲油;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食堂采购人员要注意的事项

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在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禁止向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

2、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3、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食品卫生法》第2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即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有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权利,同时也是为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的卫生应履行的义务,销售者有向购买者提供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的义务。

禁止采购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

腐败变质:一般认为腐败变质是食品经过微生物作用使食品中一种成份或多种成份发生变化,感官性状发生改变而丧失可食性的现象。这种食品一般含有大量的微生物,而且可能含有致病菌,从而易于造成食物中毒。

油脂酸败:指油脂和含油脂的食品,在贮存过程中经生物、酶、空气中的氧的作用,而发生变色、气味改变等变化,常可造成不良的生理反应或食物中毒。

霉变:指霉菌污染繁殖,有时表面可有菌丝和霉变现象,有可能产生毒素。霉变食品可造成食物中毒或死亡。

2、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

有毒、有害物质包括:

(1)、食品本身含有有害物质(如河豚鱼、毒蘑菇)。

(2)、在一定条件下产生毒素(发芽土豆产生龙葵素,死亡的鱼类产生组织胺)。

(3)、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或产生毒素物质(如葡萄球菌产生肠毒素)。

(4)、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包括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放射性污染等。

(5)、食品中过量添加X些化学物质或包装容器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迁移等原因造成食品污染。

以上食品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禁止生产、经营。

3、未经兽医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

5、标签、标识不完整的定型包装食品。定型包装食品:按一定数量、一定标志并有固定包装时构成的一些零售单位的包装食品。

6、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三、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

(一)、什么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一般认为,凡是由于食用各种“有毒食物”所引起的以急性过程为主的疾病,可以统称为“食物中毒”。

正常情况下,一般的食物并不具有毒性。食物产生了毒性并引起食物中毒往往是由于下列原因:

(1)、X些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并急剧繁殖,以致食品中存在大量活菌或产生大量毒素。(有些细菌是可以产生毒素的)。

(2)、有毒化学物质混入食品。

(3)、食品本身在一定的条件下含有有毒成分如河豚鱼、毒蘑菇。

(4)、食品贮存过程中,由于贮存不当而产生了毒素,如马钤薯发芽产生龙葵素。

(5)、X些外形与食物相似,本身含有有毒成分,被误作食物而误食,也可引起中毒。

(二)、食物中毒的特点

1、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都食用过同样的食物,发病范围局限在食用该种有毒食物的人群,未食用者不中毒,一旦停止食用这种食物,发病很快停止;

2、潜伏期短、来势凶猛,来势急剧,短时间内(几小时)可能有大量的病人同时发病;

3、所有病人有类似临床症状,即发病症状相同;

4、人与人之间不直接传染。食品从生产加工直到销售食用整个过程中有很多情况和因素可以使食品具有毒性,所以我们要了解食品整个加工过程和在加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防止食物受到污染。

(三)、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

1、报告:一旦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应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和食用具,以便查清原因。发现重大病情,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至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

2、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规定了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的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食物中毒事故的划分:按严重程度划分

(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食品安全辅导总结 篇3

按照《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我县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职能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我局切实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安排专人开展工作,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将此项工作与农牧区“五小场所整治”和“秋季学校食堂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了,进一步摸清了我县儿童食品经营者底数。

二、大力宣传,加大监管力度

我局充分利用手机报、站、电视等媒介,及时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和整顿工作的情况,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及时报道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广大食品经营者自觉落实食品安全自律制度,增强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保障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对儿童经营主体资格、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是否销售劣质食品等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检查中发现1家食品销售商户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总价值达240元,我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检查相关食品流通经营单位15家,立案1起,结案1起。

我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监管,一是督促各相关经营单位做到诚信经营,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继续提高日常监督频次,严格落实责任。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三是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密切协作,加强信息沟通。

食品安全辅导总结 篇4

为保障我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依据《xxx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单位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

(一)通过培训,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了解并熟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我单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和依法经营意识。(二)对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强化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位,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增强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三)食品安全的专业知识,包括:食品标准;食品污染及其预防控制措施;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预防;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技能;厨房、环境、设备以及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烹制过程的卫生要求;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等。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对象:我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关食品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xxx食品安全法》、《xxx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标管理规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三)培训时间全年不少于40小时。

(四)培训方式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授课,准备授课内容,发放学习资料。

(五)培训考核

每期培训结束后参加人员签字,由我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对员工进行考核并建档。

餐饮服务质量管控制度

1、餐饮服务质量管控指在找出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一定的措施,在原有基础上达到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

2、餐饮部门定期组织餐饮领班以上管理人员对餐饮服务各个环节进行服务质量检查。

3、餐饮经理应采取定期或随时抽查的方式对餐饮服务各个部门在开餐过程中的服务质量进行质量检查。

4、聘请相关专家对餐饮服务质量进行不定期暗访检查。

5、检查内容以餐厅卫生、设备保养、采购查验、台账记录、服务技能、工作态度、工作规范、服务程序、业务知识、投诉意见等为主。

6、检查方法:设计考核表格,建立考核标准,分别对餐厅主管、领班、厨师长等进行工作情况考核。

7、对检查结果进行认真记录,对有关严重违纪等事项进行公开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8、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限期改正。

9、检查者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处事公正。考核评分表由专人进行统计分析,每月一次做出考核情况分析报告,报餐饮部经理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