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人员三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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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人员三年工作总结 篇1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我村所针对卫生监督执法是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高度统一的特点,着重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日常分工和计划。
(二)加强学习。强化监督人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水平。定期组织监督成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并相互讨论研究监督工作开展。
(三)加强管理。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每季度开展卫生监督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上报并处理。定期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等工作进行巡查,对发现问题隐患进行下达整改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指导幼儿园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幼儿健康教育。
(四)组织协调村民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体检,及时跟踪村民健康状况。
二、存在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过去的卫生监督工作,因经验不足,理论水平薄弱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作的开展。今后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们将严格要求执行卫生监督的职责和制度,强化能力建设,加强执法力度,继续做好常规卫生监督工作。使监督员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克服和改进不足,提升我村卫生监督工作服务水平。
卫生监督人员三年工作总结 篇2
今年以来,我所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大力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防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正轨。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内部管理,建章立制,促进效能建设
今年初,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订了《防市卫生监督所综合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保证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结制、否定事项报备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政务公开制;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得到群众的好评。
二、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今年以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先后选派12人(次)参加自治区级举办的培训班。单位也举办了4次业务培训,其中一次还聘请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专家到所对全市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今年单位参加业务培训的人员共108人次,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为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配合专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设咨询点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行动”、“禁止散装白酒生产销售”等专项宣传活动。3月中旬,结合“非典”和禽流感防控工作,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宣传,出动宣传车3辆次;4月上旬,出动宣传车到防城区、港口区部分乡镇开展《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安全行动宣传;4月25—30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悬挂横幅标语23条,出动宣传车4辆次,咨询活动1天;5月下旬开展禁止散装白酒上市销售宣传,出动宣传车2辆次,挂横幅1条。
为配合各项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先后向防城日报社投稿三次,利用市电视台《今晚播报》宣传13次,广西人民广播电台1次(10分钟)。通过大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知识,更好地配合我们的监督执法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业务工作
(一)卫生行政许可
7月1日《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为了作好实施前准备工作,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5月份,全所业务人员认真开展学习《行政许可法》活动,了解《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本级卫生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事项报备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一年来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严格把好准入关,逐步提高准入条件,使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今年共受理卫生许可1809件(其中食品卫生许可1492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17件),审批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1492家(其中防城区957家,港口区535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17家(其中防城区204家,港口区113家)。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为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防控工作,今年2月份,在卫生局组织下,对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全市共检查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4个、疾控(防疫)机构3个,县级以上医院10家,乡镇卫生院9家,村卫生所及个体诊所13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还配合自治区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三)食品卫生监督执法
1、基本情况:我市市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135户(防城区3038户、港口区1097户),其中生产加工企业114户(港口区33户、防城区81户);食品批发零售企业1954户(港口区410户、防城区1544户);餐饮业1353户(港口区371户、防城区982户);集体(学校)食堂60户(港口区22户、防城区38户);食品摊贩524户(港口区228户、防城区296户);其他130户(港口区34户、防城区96户);全年监督户数为11239户,户平均监督频次2.72,监督覆盖率为100%。培训从业人员2834人,“五病”调离181人。
2、食品专项培训工作:3月份,举办了一期白酒生产业主培训班,有47家酒厂业主参加,主要培训白酒生产的卫生规范,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6月28日、29举办各学校分管食堂的校长、卫生管理人员等80多人及中档以上餐饮业负责人41人培训班,举办了两期学校食堂和培训班,学习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7月份对市辖区4家月饼馅料厂和51家糕点厂的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等70多人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全年参加食品卫生专项培训共238人。
3、2-3月份对市辖区54所学校(含托儿所)学生食堂及校周围边食品摊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的食堂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取缔一批校园周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摊点。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要求各学校利用署假期间对食堂进行合理整改和布局,9月份(即开学第二天开始)分成二个卫生检查组对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经检查多数学校虽然有所整改,但仍存在很多隐患(均以经费紧张为由只作简单调整)。
4、为了规范我市的白酒生产经营秩序,预防假酒中毒。针对防城区白酒生产经营不规范状况,对白酒生产厂家进行整改,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从6月1日起禁止散装白酒在城区上市。共整改白酒生产厂家15家,取缔4家,已取得阶段性效果。
5、加强中秋月饼、糕点的卫生监督:为提高我市糕点、中秋月饼生产加工厂家卫生和产品质量,深入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监督、审查、抽检等,保证月饼、糕点生产卫生质量,今年未接到有关月饼质量问题投诉电话。
6、做好重大会议、接待的卫生监督工作:今年共参加政府重大会议、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监督7次。针对各种接待不同特点,先前制订可行卫生监督方案,指导接待宾馆(饭店)做好接待前各项工作,强调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按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保证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安全。
7、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各类食品检查工作,实行索证和台帐登记造册制度,配合工商部门取缔4家用工业松香拔鸭毛的加工点,禁止“三无”、“三精水”食品生产销售。加强对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8、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自治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今年我市开始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该项工作分阶段进行,首先从54家学校食堂和41家中档以上餐饮业开始,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逐步转变食堂和中高档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饮食卫生安全水平。
9、食品卫生监测抽检情况:
全年共抽检各类食品403份,合格353份,合格率为87.6%,其中植物油134份,合格134份,合格率为100%,肉及其制品26份,合格21份,合格率为80.8%,糕点类137份,合格102份,合格率为74.5%,水产品4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100%,乳及其制品7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85.7%,冷冻食品13份,合格10份,合格率为76.9%,酒类11份,合格9份,合格率为81.8%,食糖3份,合格3份,合格率100%,皮蛋9份,合格9份,合格率100%,干(湿)米粉17份、腐竹9份均未检出吊白块和保险粉,酱油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添加剂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其他食品21份,合格17份,合格率80.9%。
10、食品卫生执法情况:一年来共对市辖区536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和限期整改;对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罚款8500元;取缔非法生产、加工点6家;收缴一批无生产厂家、厂址和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约60公斤,折合人民币700多元。
(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
对市辖区612户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港口区224户,防城区388户),其中旅馆业103户(港口区32户、防城区71户),文化娱乐场所142户(港口45户、防城97户),理发美发339户(港口133户、防城206户),游泳池1户(防城),体育馆1户(防城),图书、美术、博览馆3户,商场、书店7户(港口4户、防城3户),医院候诊室10家(港口2家、防城8家),公共工具、候车室6家(港口3家、防城3家)。全年经常性巡回监督1314次,监督覆盖率为100%,平均监督2.15户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72家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同时责令限期改正,并对1家理发室进行立案查处,现仍在调查取证中。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市辖区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其中市、区级水厂3家、乡镇级供水单位16家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对部分供水单位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监测,共抽检18份,合格17份。
(六)化妆品卫生监督
对市辖区内1家化妆品生产单位和53家化妆品经销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未发现假劣化妆品在市场上销售,在日常监督同时,指导各经营单位索取相关证件建档备案。
(七)积极做好碘盐的监督监测工作
为确保我市市民吃上合格的碘盐,杜绝劣质私盐在市场上流通销售,与盐业部门联合行动,对各碘盐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同时不定期对盐业公司生产厂进行抽查检测,预防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八)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今年3月份举办了一期有职业病危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参加人员37人,大大提高了他们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意识。今年共有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单位91家,职业危害场所基本上悬挂警示标志牌(160块)。同时还对36家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向他们宣传健康维权行动内容。全年监督检查全市放射源使用和贮存单位7家,医用x光电离辐射单位10家,均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
(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卫生局主持下认真开展工作,拟订了《防市医疗安全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为了做好专项整治前的宣传,于6月上旬举办市辖区个体医疗诊所业主学习班,参加学习60人,召开一次有85人参加的无证行医执业人员会议,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使他们认识到无证行医属违法行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87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46家(次)(其中市直及港口区35家、防城区32家、东兴市54家、上思县25家),无执业证46家,查处违法医疗机构57家,其中取缔非法行医11家,立案处罚49家,罚款3万元,收缴非法所得15.80元,药品和器械一批(价值约合人民币2万多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个体医疗市场。
卫生监督人员三年工作总结 篇3
一、饲养场监管情况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每一名负责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员,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规范畜禽养殖、防疫档案,家畜耳标佩戴符合要求。监管人员每周至少到场巡查监管两次,并根据养殖种类、数量及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管,加强指导。养殖场所用兽药必须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的产品,严格控制停药时间,避免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等现象的发生;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完善记录档案,规范生产行为,依法生产经营;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做到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疫体系健全化、免疫程序标准化、监管机制规范化、检疫监督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有成效。
二、产地检疫情况
产地检疫是检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产地检疫工作,对饲养动物实施出栏检疫申报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户口档案。同时要求经营、屠宰加工单位(个人)凭证收购,凭证屠宰,持证上市。动物检疫员做到到场到户实施检疫,一畜一证,一批(次)禽一证,在检疫中对运载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对检疫合格动物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对发现的病害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畜禽不出场(户),不进入流通环节。为提高检疫质量,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畜禽产地检疫操作规程,经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凭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场屠宰和流通环节,全市规模化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
三、屠宰场检疫监管情况
为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卫生,我们强化了屠宰检疫工作,对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肉鸡屠宰企业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规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保证病害产品不出场、不进入市场流通,对检疫合格的产品要加盖验讫印章和加贴验讫标志,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达100%。同时做好出入厂登记制度,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四、票证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使全市证章标志管理走向规范。二是按计划订购及发放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全市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及发放制度。三是规范填写使用证章标志。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领取和登记制度,设定专人、专库、专帐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在使用各种证、章、标志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和使用了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四是认真回收,严格销毁证章标志。认真按上级要求,落实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回收和销毁制度,把回收登记使用过的检疫证明存根,在限期内统一保存,并按规定严格审核定期销毁。
五、跨省调运动物及产品情况
一是严格偶蹄动物的调运管理和移动控制,确保调入和调出安全。二是加强跨省种用、乳用动物的监管,对调入动物登记造册,做好跟踪检测,一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三是做好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重点做好进京入沪企业监督管理,按照北京上海两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对备案企业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问题。
六、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落实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二是推行动物防疫责任书管理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三是建立养殖环节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监管措施不落实,发现情况不报告,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卫生监督人员三年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到10月31日止,卫生监督科的工作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量化分级制度管理工作、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医疗机构和传染病卫生监督、放射诊疗卫生监督、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等已按计划基本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学校卫生、放射诊疗等已完成监督复盖率,完成了相关卫生监测任务,职业卫生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也按要求开展了卫生监督工作。
一、培训工作
1、组织了公共场所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共培训了2期163人,会上重点培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公共场所量化管理制度,对今后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到各个乡镇组织医疗机构的个体诊所负责人和乡村医生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共22期846人,重点组织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及《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对依法行医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3、组织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打击“两非”行为的业务培训,共15人参加培训。
4、对全县的经营性集中式供水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61人进行培训,主要组织学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会上强调了有关事项,要求保证供水的卫生与安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
5、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负责人和助理监督员业务培训,共培训3期221人次,重点培训助理监督员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消毒卫生监督、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卫生监督等协管服务工作技能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以及相关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通过培训,使助理监督员尽快熟悉监督技能,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有效解决基层卫生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逐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工作新体系,切实增强卫生监督服务能力。
二、卫生监督工作
1、公共场所卫生。我县共有公共场所566家,其中住宿业231家、美容美发业268家、其他行业(饭馆、酒吧、咖啡店、茶庄、商场和影剧院等)67家,有从业人员1220人。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公共场所及经营性生活饮用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和督促换发卫生许可证工作,发放卫生许可证166家,从业人员1220人,共体检1220人,体检培训率100%,未检出“五病”人员。完成每年至少2次以上监督的复盖率,对公共场所监督566家进行卫生监督,监督2625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管理,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标准和要求,在2011年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已对住宿业和美容美发业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率达100%,并且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具、用品的消毒,逐步切入通、排风卫生等工作难点,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和技术指导水平,规范了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改善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使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消毒、微小气候的卫生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部分的单位增设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部分旅店业委托有资质的洗消单位进行被褥洗涤消毒工作,旅店业、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
2、放射卫生。我县辖区内使用放射装置的放射诊断单位27家,其中二级医院3家、镇(乡)卫生院1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农场医院1家、私立医院3家、个体诊所3家;有屏片X射线摄像机26台、荧光屏透视机3台、透视机1台、计算机X射线摄像(CR)4台、数字X射线摄像(DR)4台、CT机4台;放射治疗仪(电子加速器)1台、模拟定位机1台,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碘131)单位1个。全县放射工作人员90人。按照南宁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的精神,依照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放射诊疗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主是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防护情况,检查了《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查了解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等。检查结果已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22家,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碘131)单位1家也取得了许可证,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的11家单位原因是人员资质未达到规定的要求。总放射诊疗工作人员90人,放射工作人员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的有71人,未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19人。20xx年没有开展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放射诊疗医疗机构均建有健康监护档案。一些医疗单位较注重对设备老化的更新,撤换了屏片X射线摄像机,添置了计算机X射线摄像(CR或DR)设备,提高诊疗质量和防护能力。
我县的放射诊疗单位,基本建立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发放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配备防护用品,在危害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在去年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和工作场所的电离辐射剂量水平监测的基础上,加强放射诊疗的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
3、生活饮用水及消毒产品卫生。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市卫生局的《通知》要求,20xx年我县纳入全区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饮用水污染造成人体健康危害的事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按文件要求设置了监测点,每一个季度进行一次水质监督监测,结果上报区卫生监督所。在日常监督中重点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自建水厂的卫生许可证、水源防护、管理制度、设施运转、工作档案、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等情况,以及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末梢水及二次供水水质。
全县有集中式供水单位37家,其中市政水厂3家、乡镇水厂14家、学校自备水厂20家,对37家经营性集中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单位181户次,;我县使用集中式供水的人口数约72万。37家集中式供水单位有30家办理生活饮用水供水卫生许可证,从事供管水从业人员共96人,都已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37家供水单位中,3家以江河水为水源(经营性),2家以泉水为水源(经营性),其余32家以地下深层水为水源;3家以江河水为水源的供水单位全都有沉清、过滤、消毒设施和水质检验室,其余34家供水单位中有15家(经营性,包括2家以泉水为水源的供水单位)安装自动加氯消毒设施;20家学校自备供水单位有19家都没有沉清、过滤、消毒设施和水质检验室,其中15家建设有储水池。所有供水单位水源选址在规定的距离内无污染源,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学校自备水的单位基本上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有消毒设施的供水单位其消毒运转基本正常,水源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纳入全区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11家,其中市政供水3家,二次供水3家,农村学校自备水源5家,共进行了22份水样检测。20xx年按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同时进行了水样快速测定,结果全部合格。
生活涉水产品2家,主要产品为不锈钢水塔,已取得自治区卫生厅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从业人员8人,其中6人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消毒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抽检工作中,共出动车辆6台次,出动监督员25人次。共检查3家生活用纸生产厂家,B级的餐饮业5家,酒吧、OK厅4家,大型超市4家,公共食(饮)集中消毒单位4家,对销售或使用一次性使用及纸(面)巾、消毒产品进行重点监督检检,包括检查外观是否良好,包装上是否注明产品名称、厂址、规格、卫生许可证号、卫生许可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是否有适应症,有无宣传疗效和医疗术语,是否有夸大宣传等及检查索证情况(被检查的单位是否向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索取一次性使用及纸(面)巾、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以及正规检验单位出具的消毒产品检测报告。在监督检查生产单位过程中发现,有2家生产厂家取得了卫生许可证,1家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检查4家公共食(饮)集中消毒单位,发现这4家单位均在卫生监督所备案,并且这些公共食(饮)集中消毒单位建立有实验室,建立有各种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餐饮具消毒工艺流程合理,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包装设备,有相应通风、防尘、防鼠、防蚊蝇等设施,餐饮具独立包装标注符合有关要求的规定。
4、医疗机构监管和打击非法行医情况:20xx年以来我们以开展了以取缔无证行医点,查处违法行医机构,曝光典型案件为主要工作目标的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通过一年来的专项整治,规范了医疗行业秩序,个体诊所村卫生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范围经营现象得到了纠正,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出动车辆25台次,共检查医疗机构425家,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6起,无证行医3家,取缔3家,没收器械3件,药品3箱,罚款约9000元。我们将在近期对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没收的过期作废药品进行公开销毁。
打击非法采供血情况:为了加强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血安全,我所对全县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未发现我县有私自采供血现象,所有临床用血均由县医院供血中心提供。现场检查10家,合格10家。
投诉举报情况:我县设立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举报电话,20xx年共接到举报电话5起,均及时进行了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社会反响大的举报案件,我们采取反复调查、核实,多方走访询问的方式,多方面收集证据,对一经核实的案件,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赢得了群众对卫生执法部门的信任,进而使非法行医活动没有立足之地,达到了净化医疗市场的目的。
5、学校卫生监督情况:从今年组织的两次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中,我所共出动车辆40台次,出动监督员160人次。按照检查方案对全县的62所中小学校、中心校检查两次,其中中等教育44所,小学18所。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检查了62所学校及幼儿园,使用自来水的有58所,其余使用市政(乡镇)集中式供水,使用自备水源学校20所,管供水人员38人已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制定有供管水卫生管理制度的学校20所,占被使用自备水源学校的100%;有消毒设备的学校4所;对蓄水池进行定期清洗消毒的学校20所;清洗消毒水池有记录的学校20所;安装使用的直饮水机的学校有15所,各种型号设备及部分供水管网已取得卫生部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及批件索证备案。
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检查44所中学及中职技校及,有校医室的学校有13所,占中学学校数的29.5%,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4所,无校医室的学校40所,大多数小学及幼儿园无校医室;学校制订有传染病防治预案的44所,有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的学校44所;校医室有专门的传染病疫情登记的学校8所,占有校医室学校的61.5%;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的学校43所,占被检查学校总数的97.7%。
学校宿舍及教室卫生情况:学校教室、宿舍和阅览室通风较好,教室、阅览室基本上都安装有电风扇等通风设施,采光、照明尚可,学生宿舍有消毒记录的12所,大部分学校无宿舍消毒记录。
6、职业卫生: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共出动人员12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多份,对提高职业人群的职业预防意识起了很大的作用。
7、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20xx年全县启动并推进了卫生协管工作,我所协助县卫生局在各乡镇成立了卫生监督协管站,并按要求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能力,同时,有计划地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帮助其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掌握工作规范和服务技能,落实工作责任,完成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任务,按规定对卫生协管站进行考核。
三、卫生监测
1、生活饮用水,全县共监测63份水样品,其中市政和乡镇集中经营式供水单位供水48份、学校自建水厂15份,合格57份,不合格6份,合格率90.5%。不合格水样其中3份为自备水,3份为乡镇水厂。不合格原因,为微生物指标超过国家标准或余氯低过国家标准。
2、放射诊疗个人剂量计监测:我县一直以来开展个人剂量计监测,计每年监测四次,共28个单位90人,检测360项次,检测项目为热释光外照射剂量,20xx年前三个季度监测结果均小于规定的限定剂量当量。
3、消毒产品,共监测3个餐饮具消毒中心产品360份样品,结果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四、行政处罚
对1家自备生活饮用单位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进行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罚款4900元人民币,对10家医疗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警告、责令改正并罚款,处罚人民币40500元,对其中2家无证行医单位实施取缔、1家违法较重的单位实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上所有的处罚,被处罚单位和个人均履行了被处罚款项,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五、经验与体会
1、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完成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
2、加强政治思想素质教育,加强行风建设,制订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掌握基本资料、相关法律法规是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根本措施和基本要求。
3、目的明确,重点确定,加强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做好卫生监督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及各类事故发生的有力保证。
4、要通过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增强自身能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依法进行卫生监督监测,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努力争取各级领导部门的重视及支持,加强卫生监督监测,提高监督对象的法制观念,确保人发群众身体健康。
六、建议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认真学习相关等法律法规条文,坚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卫生监督监测管理工作。
2、加大对监督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3、立足于现实,放眼于未来发展,在目前卫生监督体制尚未稳定的情况下,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监测制度,规范工作方法、程序,使我们的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新的贡献。
4、加大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目前一线卫生监督员只有6人,负责全县2000多个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机构监管、传染病监管、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卫生、职业卫生、打击“两非”行为等工作,以及卫生行政许可审查,人员少、监管面广、工作量大,难以应对日益繁重的业务,希望加大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