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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检验员年终总结

2024/12/17工作总结

老地方整理的粮油检验员年终总结(精选4篇),希望这些总结范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粮油检验员年终总结 篇1

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粮食质量保障工作,维护粮食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机益,根据xx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市粮发电[XX]17号)、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XX]20号)、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XX]21号)文件精神,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规赋予粮食局的职能职责。结合实际,xx区粮食局于9月10日至30日,由购销流通科组织,检查组一行四人,对xx区辖区内的xx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军粮代供站、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xx区源达粮食商场、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洒渔中学食堂、粮食市场、乐居中学食堂、粮食市场、苏家院中学、粮食市场进行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城区商品粮的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xx区源达粮食商场、食用油批发门市、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油进行检查,一看qs标识、二看生产合格证、三看出厂时间、四看保质期、五看进货检验单、六看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通过“六看”所经营的粮食都有qs标识、生产合格证、出厂时间,没有超过保质期,未发现陈化粮。

(二)加工大米的监督检查。

目前,xx区区域内只有两家大米加工企业,即xx中南米厂、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检查组通过对xx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车间的原粮、成品粮进行检查,原粮籼稻附有xx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报告,该批粮食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属非陈化粮(宜存)。加工出来的大米品质好附有xx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属合格产品。

(三)农村粮食市场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粮食市场、乐居粮食市场、苏家院粮食市场上市的大米、玉米及小杂粮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陈化变质的粮食。

(四)学校食堂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中学食堂、乐居中学食堂、苏家院中学食堂用的大米、面粉、油脂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变质的粮食和油脂,所检查的粮油都在保质期内,有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有售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

二、检查结果。

通过对上述大米加工企业、商品粮批发市场、粮油经营大户的检查,共计检查粮油1186吨,建立有完善的粮食经营台账,所检查稻谷、大米、面粉、油脂符合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标准,没有发现陈化变质、霉烂腐败、有毒有害等不合格粮食,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油。

粮油检验员年终总结 篇2

粮食中心及时召开相关会议,由分管领导带队,按照时间安排对辖区内各类粮食经营主体进行了一次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部门联系,摸清基本情况

我们主动加强与工商部门联系,摸清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粮食经营户整体情况,经过摸排,全县有各类粮食经营企业5户,均已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收购个体工商户60家,只有少数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这次检查主要是重点针对尚未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收购个体工商户。

二、领导重视,认真部署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县粮食中心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由于这次专项检查正逢早稻收购和重新换发、认定《粮食收购许可证》期间,工作繁杂特殊,为此,及时召开了班子碰头会,对检查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成立了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赖礼三任组长,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县2013年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措施。同时及时开展专项检查,8月期间,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和粮食收购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其是否及时换发新证,是否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有无证收购的现象。

三、坚持宣传政策与检查服务并重,树立粮食部门的干部良好形象

我们坚持宣传政策与检查并重,印制粮食收购许可政策宣传资料,逐户发至粮食经营者手中,动员督促他们及时申办粮食收购许可证,做到持证合法经营。通过督促检查,工作效果明显,有25家个体工商户已到粮食部门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其余对象也在陆续申办,有望在8月底前实现粮食个体工商户收购资格办证全覆盖。同时我们本着检查与服务并重的原则,指导粮食经营者掌握办证要领和节点,正确建立和报送粮食经营台帐数据,切实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塑造了粮食部门干部良好形象。

粮油检验员年终总结 篇3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粮监督[20xx]66号)和省、州、县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州商粮监督[20xx]44号)的部署。于4月1日进行全面的粮食库存检查活动。通过努力,我县的粮食库存检查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准备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现将我县的粮食库存检查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购销公司是我县唯一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辖6个粮油购销分公司。现有库存粮食1458吨,其中代中央储备粮兴义直属库储备粮1377吨,企业自有商品粮81吨,其中中晚籼稻65吨,大米16吨。分别储存在城关粮站点的`2号、5仓、3号仓和冗渡粮站的点1仓四栋仓库。

二、精心准备、周密部署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在我县的粮食库存检查自查工作中,各尽其责,组织统计、会计和保管员等相关人员布置粮食库存检查的具体工作,及时进行自查工作,力争做到“库贷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要求。

1、认真学习、学习精神。为了更好地搞好这次全县粮食库存检查自查工作,3月底组织统计、会计和保管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自训。深刻领会了这次粮食库存检查的意义,掌握了查库的要求、步骤和方法,为顺利地开展这次全县粮食库存检查自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投入资金按要求配置了特大容器、衡器、仪器等器材。

2、核对库存、规范账务。4月1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现有粮食库存进行了自查前的帐帐核对、帐实核对,库贷核对,做到规范化管理,并对粮面进行形态整理。

三、自查情况

4月1日,我们对县购销公司的库存粮食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1、实物检查情况

县购销公司储粮仓库3栋、粮食1458吨,其中代中央储备粮兴义直属库储备粮1377吨,企业自有商品粮81吨,其中中晚籼稻65吨,大米16吨。分别储存在城关粮站点的2号仓、5号仓、3号仓和冗渡粮站的点1号仓四栋仓库。其中:城关2号仓保管帐165吨为中央储备粮,中晚籼稻,20xx年入库,实地测量计算数为163吨,差数2吨,差率0.7%,水份13.0%;城关5号仓保管帐787吨为中央储备粮,中晚籼稻,20xx年入库,实地测量计算数为790吨,差数3吨,差率-0.5%,水份13.0%;城关3-1号仓保管帐58吨为企业商品粮,中晚籼稻,20xx年入库,实地测量计算数为57吨,差数1吨,差率0.7%,水份13.0%;城关3-2号仓保管帐16吨为各乡镇救济粮大米16吨。冗渡1-1号仓保管帐267吨为中央储备粮,中晚籼稻,20xx年入库,实地测量计算数为265吨,差数2吨,差率0.8%,水份13.0%;冗渡1-2号仓保管帐158吨为中央储备粮,中晚籼稻,20年入库,实地测量计算数为157吨,差数1吨,差率0.7%,水份13.0%;冗渡1-3号仓保管帐7吨为企业商品粮,中晚籼稻,20xx年入库,实地测量计算数为7吨,水份13.0%;通过实地测量检查4栋仓库的粮食测量误差率均在规定误差范围3%以内,属帐实相符。

2、账务检查情况

经查截至4月1日,公司统计帐、会计帐、保管帐粮食库存账面数均为1458吨,其中代中央储备粮1377吨,企业自有商品粮81吨,其中中晚籼稻65吨,大米16吨,与检查日实物库存完全一致。

四、自查结论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认为我县的粮食库存管理及相关工作基本符合上级的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粮食库存数真实,账实、账账相符。

2、储备粮管理规范,保管任务完成较好。

3、库存粮食粮情稳定,质量完好,安全。

4、企业无银行贷款扶持,自有商品粮经营量小,粮食库存少,建议为企业协调银行与企业之间关系,使企业的主营业务运转起来。

5、企业无县级粮食储备,建议增加县级粮食储备任务。

粮油检验员年终总结 篇4

按照市农粮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要求,粮食中心及时召开相关会议,组织抽调人员,由分管领导带队,按照时间安排对县内从事早稻收购的各类粮食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摸清基本情况

全县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8户,其中:地方国有粮食企业2户,中央粮食企业1户,私营加工企业3户,个体工商户3家,50吨以下粮食工商户近60户,这次检查主要是针对已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的各类粮食经营主体。

二、开展监督检查

粮食中心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召开了班子碰头会,对检查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成立了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三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20xx年8月30日-9月1日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精干力量对中储粮直属库、县粮食收储公司、县粮食加工厂和3家私营加工企业和部份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全面检查,主要检查粮食经营主体执行早稻收购政策和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滤布检查采取看、问、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查阅了被检单位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检查结果满意

通过对相关粮食经营主体的'全面检查,结果表明总体情况是好的。

一是贯彻落实了粮食收购政策。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主体都具备收购资格,执行粮食收购质量标准,及时支付粮款,各企业早稻实际收购价格均高于国家制定的最低收购价格,不存在违背粮食收购政策的现象;

二是建立了粮食经营台帐。各粮食经营企业台帐记录规范,数字真实、准确,与统计报表数字一致,且保存时间均在规定年限以上;

三是执行了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各粮食经营企业能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粮食流通中心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不存在虚报、瞒报、漏报、拒报、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私营粮食加工企业统计台帐未设置原始记录,我们对其发出整改通知书1份,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四、规范文明执法

我们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检查,制定了早稻收购检查工作方案,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做到亮证检查,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并以“干部作风”整治活动为契机,把这次专项检查作为服务企业的平台,做到检查和服务并重,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完善粮食经营台帐等内业资料,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树立粮食部门干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