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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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工作总结 篇1
一年来,区司法局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努力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案件112件,受援人数350人,“1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1254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收到当事人表扬信3封,锦旗2面。
一、完善机构,健全网络,搭建平台服务民生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一是争取领导重视。为确立法律援助工作地位,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主动向区委、政府请示汇报,以“有为争地位”,主管领导亲自抓,并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二是强化网络建设。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扩大覆盖面,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干,先后建立镇街、部门(工、青、团、妇、劳动局、老龄委、建设局、规划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15个,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76个,形成全区自上而下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西宾街道建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站,有效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实现办案质量评估。通过“三废除三建立”,较好地解决律师办理援助案件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二、注重宣传,提高认识,紧扣主题宣传民生
针对法律援助案件案源性质和对象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区报刊媒体刊发稿件宣传10余次。一是利用多种载体宣传。在区有线电视台“律师说法”栏目,将法律援助作为宣传重点,精心编辑典型案例和律师说法,利用电视传媒开展宣传。建立法制短信息平台,通过每周发送手机短信的形式,将法律带到群众身边。限塑令出台后,司法局制作5000个印有“法律援助在我身边”的环保袋免费发放,受到群众的欢迎。二是实行“送法”上门服务。在“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中,我们走进社区和农村,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为他们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散发宣传单,让社区居民深入了解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三是发挥援助站宣传作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如工会、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都利用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三八节”期间,区妇联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老龄委、工会、团委、劳动局也相继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三、简化程序,放宽标准,开辟通道实现民生
我们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突出实事惠民,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的范围,全力优化法律服务。一是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把一些引起群体上访和矛盾激化的案件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通过信访部门的衔接,及时得到法律救济,避免或者减少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对于70岁以上老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并于当日受理,提供法律援助。二是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团。为了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案件的管辖工作,我们做好与法院刑庭的'衔接,并整合资源,组建由5名执业律师参与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专门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全年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起。三是发挥律师与乡镇、村、屯结对子帮扶作用。在街道、农村设立法律服务帮扶点15个,开展法律讲座、培训6次,解答法律咨询342人次,参与农村纠纷调解86件,提供法律援助28件。四是完善公证援助措施。对孕产妇、老弱病残人员、在监收押人员,公证处实行上门服务公证制度;对在外学习、工作、经商者等急需办理公证业务的当事人,实行八小时外电话预约服务制度;强化公证规范办证程序,在公证大厅安装叫号机,语音提示设备,对重要公证事项进行录音和录像,有效便利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
四、规范流程,做好衔接,整合力量倾向民生
第一大兴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程序,减少审查环节,缩短审查时限,最大限度帮助弱势群众。一是做好法律援助与信访部门的衔接。对信访部门介绍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案件及时提供援助,对重大或群体性信访案件及时介入。几年来办理信访转办的援助案件45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重新上访。二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凡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法院直接予以司法救助。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的联络制度,明确联络员。三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的衔接。凡劳动仲裁部门给予申请人减免仲裁费用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劳动仲裁部门直接予以减免仲裁费用。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工作总结 篇2
今年以来xx司法所坚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配合扶贫工作为重点,在工作经费极度短缺、办公条件极其简陋、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克服了矛盾纠纷快速攀升、建设项目迅速增多、群众诉求期望偏高等重重困难,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群众,积极落实司法工作各项措施,围绕党委、政府扶贫开发等中心工作,突出排查解决各类矛盾纠纷,重点抓好特殊群体的帮教,为辖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稳定环境。
一、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围绕中心学理论
按规定参加镇党委、政府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认真学习《宪法》、《物权法》、《人民调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在每月中旬学习1次,全年12次以上,做好读书笔记13次,共10000字以上,写作学习心得体会文章2篇。
(二)廉政勤政为人民
今年以来司法所人员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公道正派,深入实际反复查看现场,认真收集证据,根据客观事实判定是非,从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拒绝当事人任何一方给的一切好处。
(三)规范化建设得健全
在县司法局的关心和支持下,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业务工作简介、工作宗旨、便民措施的宣传橱窗得到更新。新配备了一台办公电脑,开通了党政网,更新了刑满释放信息管理系统,更新了“大调解”信息系统,对基层信息工作全部实行电子网络化管理上报,每次上报工作信息都做到了准确及时。制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对半年工作和年终工作进行了总结。
二、普法依法治理入民心
(一)围绕中心加强宣传
一是建立健全了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全年坚持学法在6天以上,一般干部坚持学法保证了5天以上。干部学法笔记完整规范,对学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记录。二是全体干部采取统一订购和自行翻印学习资料的办法,做到了“六五”普法学习资料人均1份,全镇全年完成了“六五”普法规定的共同学法内容。三是加强普法培训,先后对镇、村、组干部等普法骨干进行了3次培训,共有14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相关人员还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组织全体镇村干部67人参加了两次普法学习宣传活动,经过精心准备,顺利通过了“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四是做好法治宣传活动。在今年3月法治宣传月和“6.25”“6.26”禁毒日和国土法宣传日活动中,共开展了两次街头宣传,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800余份,书写、悬挂法制宣传标语23幅,接受咨询人数1000余人,有20xx余名群众参与了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二)、措施落实工作有序
一是制定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完善了“六五”普法规划,按时上报了半年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二是镇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了1名xx永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xx镇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使得工作开展顺利;三是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和工作实际,开展了深化扫黑除恶,矛盾纠纷“三案”攻坚专项治理等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争地、用水等热点、难点问题,成功调解了行路村与宜宾电站的用地等一系列矛盾纠纷。四是实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镇政府实行了政府政务公开和部门政务公开制度并及时公开,每个村都实行了经常性的村务公开,认真落实了《xx省村务公开条例》,推进村务公开内容细化、形式规范化,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村务公开不全面、不真实、不及时的问题。
(三)、组织有力成效明显
xx镇xx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工作班子、职责任务、具体措施、经费保障、人大监督“六到位”。在“六五”普法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六五”普法工作有序进行。全年无重特大刑事案件、无重特大治安案件、无群性上访事件。全镇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和民主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
三、人民调解促和谐
(一)预防排查抓调处
按照“大排查、大调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下发了两个文件用以指导全镇的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纠纷案件资料的整理上报,建立了以乡镇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调委会和行业调委会为主体,的调解网络,组织了全镇调解人员参加了“六.五”普法讲师团关于矛盾纠纷调处的宣讲。采取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排查方式,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级调解组织全年受理民间纠纷110件,受案率达100%,完善了“三三”调解机制,司法所调解各类重大、疑难矛盾纠纷10起,指导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101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凡是调解成功的纠纷都得到了履行,调解成功率、履行率高,当事人认可,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通过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化解了处于萌芽状态的矛盾纠纷,防止了部分矛盾纠纷的激化。
(二)层层落实责任制
按照“一般纠纷不出村民小组,疑难纠纷不出村,重大纠纷不出镇”的原则,落实责任,限期调处,切实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对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有书面培训内容、总结和受训人员花名册,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培训率达到100%。打造调解品牌,探索建立以调解员个人姓名命名的“专门调解工作室”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不断发展,每建立一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
四、综合管理成效新
(一)材料上报及时准确
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和工作总结,全年共上报使用信息14篇、全年上报案例1件。按规定按时填报各类报表,做到了数据准确、真实、平衡。
(二)帮教矫正警民亲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库做到了清楚、明白,建立了规范化的档案、台帐,制作了帮教工作卡。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活动,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率和社区矫正人员矫正率达到100%,今年共接收判处缓刑的监外执行人员3人,加上往年未满刑期的`缓刑人员2人,共有5人在各社区接受过监外思想矫正。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条款,全面开展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解除矫正等工作,通过各级管教人员的努力,有2人在接受矫正期间表现较好,刑期已满,解除矫正,转入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目前有3人还在监管中。按时规范填写《社区矫正工作日志》,今年以来共填写200条日志。另外全镇有10余人在各监狱系统接受思想改造,上级通过司法所、各村组干部与他们的家庭建立了联系,促进悔过自新。今年以来,司法所共接收7名刑释解教人员,加上上年余下的目前共有25名刑释解教人员接受为期5年或3年的帮教,有5人已满帮教期。所有接受帮教人员在帮教期间没有违法违纪的行为发生。
(三)法律援助聚民心
在政务公开栏公示了一小时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由于目前群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还比较少,诉求又比较多而且强烈,因此需要法律援助的也很多。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援助使老人们的赡养问题得到了解决,即将离散的家庭破镜重圆,今年共接受法律援助咨询59起,超额完成了县上下达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使广大群众的诉求得到了较好的疏导解决。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工作总结 篇3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根据融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落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将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落实,年终有核查,扎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利用党支部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并完成各项学法任务要求,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能力水平。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氛围
坚持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宣传教育工作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清明祭扫活动、“9.30”公祭日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深入人心。
三、加强法律服务推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重要文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有关民生事项信息,实现“阳光政务”。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今后更多需要而且符合救助条件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开展救助,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按月兑现各种优抚补助;对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及时办理生活补助;认真审核办理部分各个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业务,不符合条件的也告知当事人;认真开展好“五关爱”、“六必访”活动;认真帮助有困难的军人或家属解决医疗保障、住房问题,对未脱贫退役军人户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在财力、技术上帮助其顺利脱贫;认真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活动,掌握退役军人的相思动态,做好思想宣传和引导,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困难;设立退役军人权力维护知询室,安排专为退役军人进行疑难解惑。
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们除了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学习外,还着重学习退役军人优抚抚恤执行依据的各类专业法律法规,还重点加强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与考核。为了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行政执法的配套制度。通过平时组织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并征求建议、意见的同时,也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通过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签订责任状,领导干部的执法理念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也得到增强,对退役军人服务水平也明显提升。
五、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局班子领导、机关各股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高度重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深刻认识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明确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的重点,以点带面,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工作的开展,健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
(三)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组织保障。深入推进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了日常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严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硬件设置配备,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工作总结 篇4
为贯彻落实市省厅《关于民生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岳阳市开展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要求,着力解决我局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省厅、市局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工作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专项整治的部署,结合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紧抓实专项整治,不断增强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决破除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吃拿卡要、不按规定收费、违规办理业务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为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整治内容
1.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方面。关于“在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中收受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问题。一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司法部、全国律协和省厅市局的规定,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评定标准,规范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县局加强指导,督促依法履职。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考核方式。依托如法网律师管理平台、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平台,推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网上考核,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实地考核+网上考核。三是加强监督,强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规范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许可、年度考核的制度,加强县局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促其自觉依法履职,廉洁奉公,发现有违纪行为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关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案件中释法说理不细,当事人不理解判决而发生信访、缠访”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以案释法制度。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按合法性、规范性、及时性原则,促进法律服务人员在法律服务过程以案释法,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增强当事人认同,促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二是健全质量临管体系。负责日常监管的要建全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和程序,加大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查力度,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和案件质量监管,促法律服务人员释法说理及时、深入、细致。三是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加强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开展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行风建设,督促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引导当事人合法表达诉求,不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缠访、闹访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规范法律服务人员和办案机关交往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提高案件的公信力、执行力。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促进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2.司法鉴定方面。在司法鉴定中吃拿卡要,与委托人存在利益往来,接受委托人或相关人员的吃请或礼金礼品;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违规乱收费;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故意做虚假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
3.公证方面。违反规定办理公证业务,与当事人存在利益往来,接收当事人吃请或礼金礼品;违规收取公证费用,不开票、少开票谋取私利,以及未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规定,即: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
4.法律援助方面。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公职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规领取办案补贴,或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5.仲裁方面。县政府将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顿。
四、方法步骤
(一)工作部署(7月10日-7月12日)。
县司法局要将省厅《关于民生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市局《岳阳市开展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和县局《xx县司法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传达到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自清自查(7月13日-7月25日)。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要认真学习省厅、市局和县局相关文件,对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自清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边查边改。
(三)组织整改(7月26日-8月5日)。县司法局要对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在自清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限期整改。
(四)监督检查(8月6日-8月11日)。省厅、市局、县局将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效果不明的,将予以通报。对在检查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惩处,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评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县司法局要认真研究,立即布置,把要求传达到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要把专项整治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内容之一,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两手抓,确保专项整治出成效。县局成立xx县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司法局主任科员胡铁章任组长,县司法局法规股、县两律师事务所和四法律服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xx县公证处、洞庭司法鉴定所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县司法局法规股。
2.统筹协调推进。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业务广,机构多,县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市司法局与县司法局上下联动,统筹协调,有序开展,按时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8月20日前县司法局要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市局。
3.建立长效机制。要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积极堵塞漏洞,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