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年度安全生产总结
老地方整理的市场监督管理年度安全生产总结(精选4篇),希望这些总结范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市场监督管理年度安全生产总结 篇1
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在紧锣密鼓的迎接20xx的工作中,还应回首过往,总结经验,为的是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少走弯路。现将20xx销售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如下:
一:工作过程中要端正态度。
无论是整车发货的大客户,还是买几棵的月季爱好者,我们都要耐心,热情的接待与沟通,用我们的经验和所学的知识为他们答疑解惑,满足他们对月季的需求,达到他们满意,从而来积累我们的客户资源。
二:吃苦耐劳,不指责,不抱怨。
我们在发货过程中,会有一系列的问题,困难需要我们一个人去面对,去处理。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努力,不吃苦,天上不会掉馅饼。工作过程,遇到的困难,挫折,只要我们肯动脑,肯积极去应对,方法总是会有,不能凡事都指望同事,指望领导。
三:要有团队意识,团结才是力量。工作过程中,我们要时刻记得我们是一个整体。面对客户时,我们团结协作,默契配合,尽我们最大努力促成业务成交。面对园区,我们在与园区沟通,合作的过程中,时刻记得我们是整体,提高自身形象素质维护公司团队荣誉,以后与园区能更好合作,尽量避免我们工作过程中不必要的麻烦。
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多深入园区,了解市场;加强业务方面的学习,多了解业务知识。对于老客户,要经常保持联系。可以经常发些信息问候一下,为的是让老客户需要月季的时候第一时间能联系到我们,还为的是能从老客户那里获得更多的客户信息。开拓新客户,首先对于公司转过的的客户信息应及时沟通,及时跟进,了解客户需求,做好准备工作。
五:自信,自信不是骄傲,不是浮躁,更不是有一点成绩就目中无人,自信是谈判过程中的沉着,是处变不惊。与客户谈判过程中要有底气,心中不慌,才能稳住气场,从容不迫。高中的时候学过,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激流三千里。对于客户出的难题,相信自己能解决,平心静气,才能快速有效的处理;对于发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相信自己的能力,才不至于焦头烂额,手忙脚乱。
通过总结,也发现了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容易感情用事,导致不能冷静思考;遇事不够果敢,错失了一些成交的良机;对市场动向敏锐度不够,价格方面掌握的不准确。对于以上不足,以后的日子我会尽快改正,在这里要谢谢各位同事的配合和领导的包容与指点。
回首20xx年,感谢领导提供这么好的生活工作环境,让我们在工作过程中锻炼自己,成就自我。20xx年,在领导的指引下,在同事的帮助下和战略合作伙伴的默契配合下,业务能力在逐步提升。20xx,希望我们在领导的带领下,在市场的激流中,砥砺前行,超越自我,提高自己的业务量,创造更多的效益,在上行的市场中稳扎稳打,激流勇进。
市场监督管理年度安全生产总结 篇2
20xx年,我参加了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有幸成为了瑶海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的一员。几个月以来,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刚步入市场监管行业的新人,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台已发生转变,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三、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作为执法办案人员需要负责处理各种文件,另外作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四、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不管是在办公室值班,还是在外出办案,不管在不久前的跨区打传行动,还是刚刚结束的冬雪行动,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基础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在过去的20xx年里,我通过实践学到了许多有关市场监管的相关知识,通过不断的学习逐步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水平。但是作为新人,我深深知道,自己经验还是相对欠缺的,需要不断的学习和磨练。因此,在新的一年里,我将再接再厉,奋发图强,努力做一名让党放心、领导认可、同事信任、群众满意的合格的市场卫士!
市场监督管理年度安全生产总结 篇3
20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泸州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开拓创新,更新监管理念,市场监管工作有力提升,整体推进,亮点纷呈,为泸州经济发展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出积极贡献,得到省局、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现将全年工作总结于后:
一、创卫保金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国卫金牌的工作决策和部署,牵头开展市场环境治理工作,全系统工商干部职工,勇挑重担、敢当主力,顾全大局、甘当苦力,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市集贸市场的市场秩序和环境卫生得到显著改善,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集贸市场做到了科学规划,规范管理。
(一)三个强化,组织到位
一是强化领导。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治理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与国卫迎复审工作相结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深化市场环境治理工作。继续由党政一把手任指挥长,进一步完善了机构设置,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办公,并调整充实了指挥部成员。全市工商系统从市局、区县局到基层工商所实行三级联动,基层工商所对辖区市场实行网格化监管,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强化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今年我局制定和完善了《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包保联系市场责任制的通知》等12个工作方案,为扎实开展市场环境治理行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强化宣传。全市工商系统依托市场为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网页、简报、宣传车、发放资料、宣传栏、标语、制作音像短片等宣传手段,扎实开展“七进”活动、“除陋习,树新风”文明卫生评议活动和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在我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开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题栏目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同时,我局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形成了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和广泛参与治理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两个重点,措施到位
一是以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为重点,全力治理市场卫生秩序。辖区工商所与市场开办者签定责任书,明确市场开办者在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中,对市场物业管理、商品质量、交易秩序和消费者投诉等承担相应的第一责任。并指导市场业主与经营户签定责任书,落实五包责任制。同时,配合商务部门积极督促市场业主做好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完善市场硬件设施;督促市场业主加强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善病媒生物防制措施,确保市场环境清洁、卫生。
二是以市场监管执法为重点,全力治理市场经营秩序。继续在各市场实行定人、定岗、定职,将责任具体到人,采取“5+2”的错时工作制和延时工作制等举措,坚持做到市场不散、人员不撤,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和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治理乱摆摊点、乱搭乱建设设施、占道经营等不法行为,在市场内严格实行划行归市、划线定位,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及时查处市场内无证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市场良好经营秩序。
(三)四项机制,保障到位
一是完善领导捆绑机制。在继续推行市局领导及所分管科室负责人对口联系各县区工商局的同时,采取市局机关包保联系市场的方式,实行与所联系单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国卫迎复审工作“捆绑”考核,承担连带责任。
二是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列入经费预算,不断增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投入。我局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已投入200余万元开展市场环境治理工作。
三是落实统筹协调机制。正确处理好牵头与各司其职的关系,掌握工作的进度、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协同作战,形成整治合力。今年我局向市政府书面报告7次,向相关部门函告9次,各区县局也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去文去函。
(四)四个提升,成效明显次,清理违规经营行为34628起,取缔无照经营户3196户,规范亮照经营22852户,规范乱摆乱放摊点81956处,取缔冒口经营18917户,清除市场内“牛皮癣”7373处,清除卫生死角4555处,督促市场业主清运垃圾9500吨,拆除违章搭建棚架4206平方米,撤除违章雨棚3131平方米,协助市场业主除“四害”533场次,督促市场业主投放灭鼠。
二是市场卫生环境有效提升。全市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得到彻底改观,做到:市场内雨棚、店招统一制作,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车辆划线停放,市场内无占道经营和摊外摊现象,卫生死角、“四害”孳生得到有效治理,市场环境清洁、卫生,市场管理实现“六归”、“五进”、“四上”,卫生管理制度健全。
三是市场经营秩序有力提升。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市场经营秩序取得了新进展。市场内外的经营户都做到了证照齐全、100%亮证亮照经营;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适时开展蔬菜农药检测工作,食品经营户100%建立进销台账、100%无“三无”、过期、变质食品;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得到了有效规范,市场内无牛皮癣广告。
四是市场的满意度显著提升。现在只要走进城区农贸市场,就能听到市民这样的感慨:农贸市场比以往整洁了,秩序也井然有序了,现在去农贸市场购物有种去超市的感觉。市民对农贸市场的现状是拍手称赞,连声叫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对城区农贸市场的市场秩序和环境卫生多次予以批示表扬。市委朱以庄书记在市工商局《勇挑重担敢当主力顾全大局甘当苦力——泸州市工商局国卫迎复审阶段性工作汇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市工商局班子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带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工作,特别是在这次创卫过程中,克服困难,迎难而上,为我市的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做出很大贡献,受到全市人民的肯定。希望继续努力,进一步规范管好市场,为泸州的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刘国强市长6月6日批示:“市工商局在全市农贸市场改造和创卫迎复审工作中敢当主力,甘当苦力,功不可没,感谢工商系统的职工,并希进一步发扬‘工商两力’精神,为泸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省工商局主要领导也在全省工商系统深入推进市场环境治理工作视频会上对泸州局的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组织完成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研发推广应用
今年5月以来,泸州市工商局结合实际,自行研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20xx年8月,系统正式研发成功并投入试运行,完成了信息化在基层市场巡查管理工作中的一次探索和创新,实现了全局基层市场监管效能质的飞跃。
㈠积极创新,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运行,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筹全市工商系统市场监管系统的管理,研究确定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完成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研发、实施工作,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升级、完善,以及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
㈡试点先行,升级完善系统。确定古蔺县工商局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为试点单位,局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多次深入古蔺县指导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试点工作,实地论证该系统的创新性、优越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经过反复测试和试点运行,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已正式投入运行,能有效监管全县市场主体。
㈢现场演示,推广应用系统。9月29日,泸州市工商系统市场监管软件应用现场会在古蔺县工商局召开。通过现场讲解和操作演示,与会人员对该软件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会议对在全市推广应用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做了安排部署,要求20xx年初在全市工商系统全面推广应用。
三、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全面完成
无法核准认定,已核准认定市场115个。在核准认定的115个市场中,农副产品综合市场66个,消费品综合市场38个,工业品市场7个,生产资料综合市场4个。市场信用类别分别为a类市场72个、b类市场18个、c类市场24个、d类市场1个,分别占62.61%、15.65%、20.87%、0.87%,已通过核准认定的市场占市场总数的70.98%。
四、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全面启动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是工商部门市场监管手段转变一次飞跃,我局高度重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深入学习,准确把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实质内涵。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各个环节的落实,确保机构设置,监管人员配备,监管技术设备,监管经费保障,监管内部协调到位。三是加强培训,全面掌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参加省局组织的培训后,我们迅速对各区县局相关人员培训,区县局又组织工商所进行培训,全市系统上下相关人员快速掌握了网络监管知识。四是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网络商品交易关系到广大网络消费者、经营者切身利益,我们采取召开座谈会,通过媒体,悬挂标语等形式向社
五、强化措施,农资市场监管成效显著
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㈠完善制度,采取“五严”措施。
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㈡强化监管,确保实效。
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确保农资市场的有序竞争。
㈢工作扎实,成效明显。
六、其它各类市场监管成效明显
在抓好重点工作的同时,我们统筹兼顾,扎实开展了农资、成品油、农产品、粮食、生猪、品牌汽车、烟花爆竹、旅游等市场专项整治。各类市场监管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市场监督管理年度安全生产总结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xx〕70号),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的要求,今年品牌汽车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明确了工商部门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
按照川工商办(20xx)91号文件要求,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是我市工商系统监管汽车市场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品牌汽车销售监管方式方法和措施,企业科和市场科工作相互配合,完善相关工作,建立全市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监管档案和备案制度。
二、建立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制度
1、品牌汽车经销商新申报汽车品牌销售,应凭汽车供应商授权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表》,市局核实审批后报省局备案。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由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并建档。品牌汽车经销商持备案公布文件等相关手续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局企业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其经营范围。凡未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的品牌汽车经销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
2、新申办品牌汽车经销的企业,应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汽车供应商申请该品牌汽车销售授权,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到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和建档,并到企业所在工商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3、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凭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备案表》,市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4、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文件要求,“对经营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的企业,不实行备案制度。”对此类企业和新办企业的设立,汽车经销企业应向市工商局市场科提交《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建档登记表》,并按照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定为“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
三、强化职能,加强品牌汽车市场监管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和《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科今年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清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50家,检查中发现xx华盛、泸县徐氏、xx建业、xx安迪四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已注销,有三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纳溪金牛、xx长福、叙永福盛经营货车,没有经销九座以下的乘用车,xx川南汽贸有限公司改行没有从事汽车销售。现从事品牌汽车销售的42家经销企业来看:xx达昌、xx上海大众、xx宏源、xx松明、xx都惠、xx昕达、xx百通7家汽车4s店没有违规经销汽车,对21家未按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限期1个月改正。积极与xx市车管所沟通,对不符合品牌汽车经销资格的经销企业,车管所不颁发汽车临时牌照,督促对已取得“某某汽车品牌”的经销企业在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上增加“某某汽车品牌”,通过检查督促,我市品牌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得到规范。
四、主要存在的问题
1、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42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有就有22家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具备经销九座以下乘用车资格。
2、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在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资格后,没有及时在营业执照上变更经营范围。
3、企业登记人员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xx富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xx钰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所在地工商机关违规为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作了变更登记。依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汽车销售商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经营活动,其中不超过九座的乘用车品牌经销商的经营范围,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取得”。
4、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xx刘氏、兴泰、林盛、国龙、三益、协力等公司存在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主要原因是所在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造成的;还有部分企业“一照”多处经营地点。
5、对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非法人分支机构,没有按照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的要求办理。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具有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由拟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州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