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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杂文随笔

2023/11/21好文章

老地方整理的传说杂文随笔(精选7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传说杂文随笔 篇1

“有两件事物,我越是思考,越是觉得神奇,心中也越是充满敬畏,那就是我头顶上的星空与心中的道德准则。”虽说这句话是康德的一种哲学思辨,但不可否认的是,人性和宇宙,对于我们来说同样充满巨大的吸引力。

恰逢今年高考的全国三卷,选择了刘慈欣的《微纪元》(节选)作为文学类文本阅读。在此之上,也向各位考生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看待科学与幻想的关系?

科学是被现代的人们所信奉的准则,如今人类所取得的成就离不开科学的发展。因此,作为人类社会最坚定的一块基石,科学往往也能引起人类丰富的幻想。正如同20世纪所设想的人工智能,亦或者是Virtual Reality和Augmented Reality,甚至是是赛博朋克,都体现出了人类对科技的幻想。

然而,在这条道路上,人类依旧在摸石过河,在磕磕碰碰中寻求世界的真理。正如同量子论的提出对传统物理产生了巨大冲击一样,科学是踏着一条荆棘之路逐渐发展到今天的。科学在前进的道路上,容不得千分之一的误差。但是科幻是可以的,相比起严肃而谨慎的科学,科幻便显得“不负责任”了许多。

科幻处于科学与文学之间,既具有科学的严谨性,同时也包含了文学具有深刻内涵的特点。

我想,如果人们喜欢科幻,原因之一就在于,它能够让人从一个更高的角度上来认识人类。

很惭愧的是,直到今天我才把《星际穿越》看完。就像《降临》一样,这部科幻电影同老派的科幻电影有些许不同。举个简单的例子,比起《E.T》、《第九区》这种很硬核(个人观点)的科幻,《星际穿越》、《降临》更具有文艺气息一些。比起展示纯粹的幻想,后者似乎更倾向于以科学现实为一个基础,以在这个层面上展开有关于人性、伦理、道德、知识等等层面上的探讨为主。而这也是我认为,科幻作品所应该起到的作用之一。

如果把人类给放在整个宇宙中,那么国界、人种、性别的界限都会被无限地缩小。在宇宙这个尺度范围之下,人类是作为一个种族而存在的。就像是星际里的人族,人类只有团结起来作为一个统一的个体,才能在黑暗的宇宙中生存并斗争下去。因此,在阅读科幻作品的时候,很难感受到人与人个体之间的各种差异。在科幻作品中人物的个性之下,作为观者的我们所感受到的,往往是人类这一族群的高尚与恶劣。因此,在这个时候,我们不仅仅会站在人类的角度上来认识人类,有时还会站在更高的维度上来认识人类。

然而科幻作品,很多时候都会抱有一种“末日心态”。这也不能否认,在人类清楚地意识到地球的资源之匮乏之后,这种担忧便不可阻挡地表现了出来——人类如何生存?是移民,改造,侵略,还是进化?科幻在这一基础上似乎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许多的科幻作品,都若有若无地为人类指明了一条可能的道路。就好像人工智能被提出并成功运用于现在的生活,科幻作品中的许多新奇的概念,往往会在将来的某个时刻变为现实。由此看来,不管是《星际穿越》中人类成功地跃迁到第五维,还是《降临》中高维度文字的使用,这种幻想,也不是没有存在的可能。

如果有一天,地球即将毁灭,我们是应该逃离,还是选择改变?

太阳系很大,但银河系更大;银河系很大,但在银河系之外还有千千万万个星系和星系群。在我们的宇宙之外,甚至还会存在另一个宇宙。光年的尺度已经是如此遥远,以至于我们在夏日的夜晚所看到的某颗星星,在几百万光年以外早已毁灭。以至于我们打开收音机,也能听到宇宙初诞时的噪音。

在我看来,科学家一直都是一个很浪漫的职业。他们工作从来不是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他们的眼光,早已放在了几十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之后。在他们的眼里,他们的工作,是为了人类。

科学本就是一种幻想。把飞机放在汉朝,便是神话;把重工业机器放在古希腊,便是传说。从阿基米德开始,从艾萨克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开始,世界的神话便向人类逐渐揭开了它的面纱。幻想不再是幻想,宇宙的真理逐渐被阐明。正如同叙事诗中所描述的一般,现在人类所致力的事业,说不定正是几万年以后一个伟大传说的开端。

传说杂文随笔 篇2

关于老汗王的传说我见过也听过好几个版本,但大体相当,查阅史书和满清的正史读物均无记载。小时候常听三奶讲老汗王的故事,什么大青二青啦,什么大黄狗还有乌鸦啦。这些都是老百姓口头传说,满族故事汇编里倒是有这个故事的。中国历朝历代都有那些无厘头的故事用以欺骗老百姓,鼓动人心树立威信制造與论,以达到“君权神授”,“真命天子”的目地。如陈胜吴广的”鱼腹藏书,篝火狐鸣“。红巾军的“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等等。

老汗王(努尔哈赤)生于1559年,10岁时其母喜塔纳刺氏病故,其父又取后母纳刺氏为妻。这纳刺氏对努尔哈赤一点也不好,非打即骂,逼努尔哈赤上山挖参,采野果子等,什么活都让努尔哈赤干。15岁时被后母赶出了家门,努尔哈赤同弟弟来到了姥爷家里。姥爷叫王杲,这王杲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不服明朝管制,后来被明朝辽东总兵李成粱杀害。因努尔哈赤年纪还小,人又聪明伶俐,被李成粱留做亲兵。以上这些史书是有记载的,绝不是杜撰。

话说那位30年不理朝政的明万历皇帝一心想长生不老。有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身穿龙袍脚踏七星的人从北面进入皇宫来到万历床前说万历睡了他的床,醒来后万历有些纳闷便找大臣们圆梦。大臣们说这可是一个不祥之兆,有人要夺权啊!脚踏七星是脚底下有七个红痦子之人,北面进黄宫就是此人在北方。万历吃吓不小,忙叫辽东总兵李成粱速速查办,李成粱接到此令岂敢怠慢火速安排人查找。

李成粱有一小妾唤做梨花,见李成粱忙于公务多日才回家,便千娇百媚地侍候李成粱。在给李成粱洗脚时告知说你脚底有三个黑痦子,这李成粱很是得意,说我就是靠这三个痦子才当上了大官的。梨花说这算啥,我家小罕子(即努尔哈赤)脚下有七颗红色似北斗七星的痦子呢!李成粱一听蹦了起来,水盆子也踢翻了,吓了梨花一大跳。李成粱便把皇上交待的事说与了梨花。当时梨花没有做声,第二天变悄悄告诉了小罕子,让小罕子赶紧逃跑。努尔哈赤一听这话也是吓的不轻,赶紧收拾东西偷了李成粱的那匹日跑一千里的大青马,那匹日跑八百里的二青没在,带着大黄狗慌慌张张地向长白山方向跑去。

第二天李成粱发现努尔哈赤跑了,知道是梨花告的`密,就把梨花赤身裸体的吊到院子的大柳树上活活打死了。后来满族人还有一个民俗就是每年的黄米成熟时,就在门前插上柳条枝祭祀佛头妈妈梨花。因梨花是赤身裸体死的所以要夕祭,还要背光。我还记得老辈人常说:“前不栽杨,后不栽柳”。满族人家的门前是要栽柳树的,杨树只能栽在房后。打死梨花后李成粱就派兵去追努尔哈赤。努尔哈赤骑着大青马跑到东边东边有追兵,跑到西边西边有追兵。努尔哈赤看到满山遍野都是追兵,就藏到一片大草甸子里了。这时的大青马也累死了,努尔哈赤也是跑的太累了,大青马倒了努尔哈赤也跟着晕了过去。追兵一看这大草甸子无边无际,没办法去找就放火烧,只见浓烟滚滚,火光四起。这时一直跟随努尔哈赤的大黄狗,赶紧拽主人的衣袖,可主人还是昏睡不醒。大黄狗急中生智跑到附近的大水泡子沾了一身水就往主人身上和四周的草上淋,一次、二次……,大黄狗就累死了。这时努尔哈赤醒了,一看身边的大黄狗和自己身上全是湿的再看看身边湿漉漉的草丛,还有四周都是烧焦的杂草,知道是大黄狗救了自己。努尔哈赤热泪横流刚要掩埋大黄狗,又听到追兵的喊杀声,努尔哈赤起身就想跑。这时天空中飞来一大群乌鸦都落到了努尔哈赤的身上,努尔哈赤就势趴下了。又有一大群乌鸦飞来把努尔哈赤盖了个严严实实,乌鸦还装作啄食状。远处的追兵一看一群乌鸦在啄食,都以为努尔哈赤死了,回去报告李成粱说大火烧死了努尔哈赤,连骨头都叫乌鸦吃没了。

努尔哈赤躲过这一劫难后隐姓埋名,苦连武功,广交朋友。直到25岁因舅舅造反,连其父、祖一起被李成粱杀害。努尔哈赤便以十三副遗甲,七大恨起兵,最后夺取了大明江山。

因为大黄狗和乌鸦救了努尔哈赤的命,所以满族人一直不吃狗肉。我的父辈以上是绝不吃狗肉的,到了我们这一辈就往掉了祖先的习俗和教诲什么顾忌也没了。以前我们满族人家的院子里都立有一个索罗杆子(就是木杆子),上面有一个小盒子,里面放些五谷,是给飞过乌鸦吃的。前些年我到新宾满族自治县的响水河子还能看到有的人家院子里还有索罗杆子呢。我看过一些有关满族的书籍,都没有黄狗和乌鸦救主一说。如郑天庭的《探微集》,蔡东潘的《清史演义》,沈阳满联编撰的《满族家谱》。满学专家闫崇年,还有纪连海讲的,写的我也看了一些。其实满族人不吃狗肉是因为满族先祖的生活是以农耕渔猎为主,狗在日常生活中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满族人是出于对狗的感激形成了不吃狗肉的习俗。后人就和民间传说搭上界了,就演化成了黄狗救主。

传说杂文随笔 篇3

暑假里的一天,妈妈说要带我去游乐园玩,我高兴地得一蹦三尺高,因为对于去游乐园,我早就迫不及待了呢!

刚来到了游乐园大门口,我就如同闪电般地冲了进去。哇!里面的游乐项目可真多啊!有惊险的蹦极、有可怕的鬼屋,还有最刺激的过山车!

我壮了壮胆子,去买了过山车的票。刚买完,耳边就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叫喊声,可把我给吓坏了,真想逃之夭夭!可是,老妈叫住了我:“王奕祺,别想跑,既然买了票就要勇敢面对!”我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轮到我了,我心惊胆战地上了车。可怕的时候到了——随着过山车慢吞吞地爬上高顶,我低头往下一看,下面可是万丈深渊啊!我吓了一大跳!“早知道就不玩这个项目了。"我颤颤微微地说。突然,“嗖”的一声,过山车如同火箭一般的冲了下去,我的'心怦怦直跳,紧紧地闭上了眼睛,嘴里不停喊道:“啊——救命啊——"我吓得魂飞魄散。过了好一会儿,过山车终于慢慢停了下来,但我的脚已经软到不行了,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站都站不稳了。

那一次,真的好刺激!直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传说杂文随笔 篇4

犠罱一段时间,不管是网上媒体还是娱乐杂志,关于《失恋33天》这部电影的宣传活动都做得铺天盖地。寝室有一酷爱电视电影的女同学,强力给我们推荐这部据说火的不得了的片子。抱着忐忑又期待的心情和朋友买了电影票,却在看完电影后觉得心灰意冷,这据说极好看的电影无疑是一盆冷水,狠狠地浇灭了我心中的那点希冀。

影片以若干对男女分手的镜头为切入点,女主角黄小仙和自己相恋多年男友分手的特写场景为起点展开故事叙述。有受到当代所有青年男女唾弃但同时又津津乐道的狗血情节,独立骄傲的女主角黄小仙被自己的闺蜜撬了墙角,相恋5年的男友背着自己跟第三者兼闺蜜勾搭成奸,自己却还傻乎乎的不知所云,真是做到了男友出墙,周围的人彼此心照不宣,却只瞒着可怜的女主角。但是,水落总会石出,当真相来临,即算是久经历练的“白骨精”,到此时也被弄得方寸大乱。

就在黄小仙伤心痛苦之际,男同事王小贱以一个王子的姿态出现,彻底拯救了落难公主之余,还狠狠地教训了那个不知好歹的劈腿前男友。在同学的婚宴上,王小贱凭借自己的高超演技和无比厚实地脸皮当众给了陆然(黄小仙的前男友)一记响亮的耳光。王小贱做到了,虽然不择手段,但结果是一样的。看着陆然离开的'背影,我不知道当时的黄小仙是什么感受,相恋数载,曾今爱的那么浓,现在,恨得那么深。终究他们就只能以这种决绝的姿态走出彼此的生命,当年相知相守,转眼即成空。

不要在寂寞的时候说爱我,因为你的爱太温暖,而我的寂寞太阴寒。

女性的感情是最为敏感脆弱的,黄小仙的失恋让她的情感世界一度陷入崩溃,而此时王小贱的出现无疑是一根救命稻草。他在黄小仙最失意落寞的时间点出现,迅速取代了陆然的位置,支撑起黄小仙已近崩塌地感情世界。33天,大约一个月的时间,从失恋到再恋,从痛苦到甜蜜,黄小仙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我并不是否认他们的感情,黄小仙和王小贱都是性情中人,他们就好像真实中的我们。其实,我们的所有感情都是真诚的,只是我们的感情太多变,频繁的让人们已经分不出真假。

媒体的播报,大家的赞同与热捧,宣传的是一部电影,同时也是这个时代的文化符号。

我们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生活,什么都是讲究速率的,连爱情,都是按天数来算。33天,黄小仙和男友分手,和王小贱相恋。这样的爱情,就像是去饭店点菜般的快捷有效。我对朋友戏称,这黄小仙要是搁在古代,是不是就要拉去浸猪笼啊。朋友莞尔,一笑置之。的确,在现在的社会里,爱情就像是吃饭睡觉一样,成了生活的必需品。青年男女们整天忙着工作,忙着谈情说爱,唱着缠绵的小情歌,游走在每座城市的大街小巷。

我们在这个时代生活,充斥着五彩的霓虹灯,互联网,和八卦娱乐。一切都像游戏,大家都在游戏。都市人的感情都变得淡漠了,他们有爱有恨,也敢爱敢恨。只是他们恨的时间很短,爱的时间,更短。

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里都有无数的黄小仙和王小贱,他们快速的啃食着爱情的甘甜,来填补自己内心的空虚寂寞。王小贱与黄小仙是这个时代的缩影,关于爱情的缩影,但是我自己也不确定,这到底能不能称之为爱情。

也许,正如影片宣传海报上的那句标语:爱,请疯狂;不爱,请坚强。但是,大多数人都是选择疯狂而非坚强,因为原本,这就是一个疯狂的世界。

传说杂文随笔 篇5

20xx年1月30日,回家一周后两度希望破灭的疯狂,这个世界冷冷的,然而这次和外面纷飞的雪花毫无关系。长时间里的原地徘徊后唯一学会的东西:医学里Ca再没有“钙”如此美妙而单纯的解释,不过至少它比“癌”这个等同于死神的字眼好听的多。

然而,最出乎意料的是一向最感性的人却表现出反常的镇定,即使那个最坚强的人早已潸然泪下。被称作杀手的这个病魔看过面前上演的'太多一文不值的善意谎言,变得麻木不仁,无知电影情节般的谎言却仍恬不知耻的上演,自欺也欺人。我相信她比任何人清楚自己剩下的时间,只是不愿意戳穿这场看似笨拙的精心谋划。从来不明白什么是我的职业病,现在貌似心如明镜。习惯了CTRL Z的程序员,往往自以为很多事都能够撤销,拼命的戳着键盘,然而在机械键盘回应的嗒嗒声中,我听到的满是职业的嘲讽。或许吧,误解了成长,自以为是强盗一般将成长与成熟画上了一个并不相称的等号,这个长的和独木桥一般的等号,一边俩连着自己,另一边是无知。所谓砥风沐雨的那些成熟,只是为自己的冷血与噬性觅求了一个不能诠释的华丽借口,却又暴露的如此赤裸,这个时候我才渐渐明晰,生活就像是一个慢慢受锤的过程,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一天天消失,最后就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她一遍遍翻阅旧时的照片,这些早被岁月染黄的岁月,她嚷嚷着要翻新,我以为她是在翻新自己的回忆,其实我很想告诉她,照片这东西不过生命的碎壳;她又开始喋喋不休的唠叨那些她曾经讲过千万遍的老套故事,我以为她怕她忘了,便拿出手机录着,多年后放给她听,也放给自己;她对这个世界上她最放不下的人讲了很多事,这里面很多是关于她走后,这时候她会重复,她说如果,她撒谎,眼睛是她心灵的窗户,她说这话的时候眼里满是坚定。

我记性很不好,我会忘掉事实,还好,每天妈妈那双通红双眼里那些一文不值的眼泪都承载着敲碎幻想的重量。那些所谓的对世界的美好憧憬就像再也掀不起过往的余温。她说她已经走过了五个本命年了,这第六个怕是不能和我们一起走完了,看着她凹凸不平脸上挤出来勉强的笑,这么多天来我终于忍不住跑出去,所谓的铁马将军也会哽咽如孩提。她丝毫不避讳,就像反倒在为我们做心理准备。七十二年,她说她累了一辈子,想休息了,等过一段时间就好好休息。她说今年不出去了,就在家里好好休息,和那个呆了半生,互相折磨到白头的人,半生的时间,他学会了啰嗦,她学会了忍让。她一说话,总有些回忆止不住往外翻,一阵喧嚣过后是希望破灭的声音。

这过后,生活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只是买菜会拿出手机关注一些从没关注过的菜的药效;会去关注一些莫名其妙的公众号和博客,我的生活貌似有了第二种颜色——白色;她吃药的时候我会偷偷的撕掉药上的标签,然后贴上另一个……我冷冷的,和这个世界一样……

大手再也握不住小手

只愿解开你心结,唱一曲旧辞新调,普天下所有的水都在你眼中荡开,死了,就像水消失在消失在水中。睡了,就像你刚刚说的:晚安,为了明天更美的谎言。

传说杂文随笔 篇6

在别人做梦的季节,我告别了校园,离开了那个繁华喧嚣的城市,来到了这个山穷水瘦的地方。

大片大片灰色的泥土,梳理了我原本天真烂漫的梦幻。我将青春的驿动,锁进一方黑黑的田畦,不再憧憬潮涨潮落的那种壮阔,不再羡慕撒哈拉沙漠的那份浪漫。

穿过季节的风雪,我们踏入了春天。在那个播种的季节里,我看到了草长莺飞,看到了桃红柳绿,看到了乡民们将泥土犁了又种,种了又犁。

每天,我也踩着乡村的钟声,默默耕耘着一方黑色的泥土。那是一方怎样的泥土?淡淡地散发出些许粉笔的馨香,屹立在岁月里,凝成一座真理和信念的碑石。

每天,我翻弄着泥土,将一个个充满神秘的向往,埋在里面,然后不安地立在一帝国,扯开嘶哑的喉咙,呼唤着春风。

我想起了晋公子重耳逃亡的故事,当老农捧上一块泥土时,旁边的狐偃认为这是上苍的恩赐。如今,我也得到了上苍馈赠予我的一块土地,使我的青春得以尽情的挥洒。

我看过河床里游动的丝草,看过峭壁上蔓延的苔藓,看过罅隙里成长的参天大树,于是知道:有泥土的地方就有希望。

土地不会辜负任何一个辛劳的农夫。乡村的那一方沃土,也一定能满载笑和希望。

乡村,那一方沃土。

传说杂文随笔 篇7

乞讨者,昔日屡见不鲜,见而不怪。因为生活温饱的缘故。如今见而生厌,屡见屡怪。因为文明程度提升的缘故。

过去乞讨者,名副其实,生活贫穷所至,生存欲望所迫。各地均有乞讨者,衣衫肮脏破烂,眉不清目不秀,蓬头乱发,人见人知,无人不晓。且乞讨者的身世皆一清二楚。当时的乞讨者仅是讨点吃喝,大都是年老体弱者,没有要求,无论馒头面粉,不分黑白,给了就走。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的变革,思想的`转变,乞讨者的形式日益更新,与时俱进。年轻人一时间成了主力,形成了气候。乞讨者居然提要求,要白饭、白面、白馒头,量须一斤以上,少了很难打发,难以应对。若家里是妇女和老人,乞讨者会变得猖狂起来,随便拿家里东西部的不让,很是怕人。后来,乞讨者讨足食物后,拒绝接受食物,既然索要香烟,乞讨者一时升级了,有级别和等级了,街头巷尾常出现口叼香烟的乞讨者,很是滑稽,十分惹人心烦。

现在顽固守旧的乞讨者已换代更新。不在讨要食物等类的东西,省去繁琐的环节,直接索要现金。花样形式创乞讨者历史先河,世无先例。常是找来一帮小孩和残疾人,做出惨状,一副可怜兮兮样,以情动人讨要现金,随处可见。一日出门散步,刚落座广场休闲,倏然冒出一小孩,跪着抱住双腿祈求关照,无奈给了一元打发,还未缓过神来,又冒出一帮小孩,个个身手讨关照,不理,又生一计,团团将你包围,拉着你的衣襟不放,尴尬之余,逐个发一元,才打发走人。更恼人的是残疾小孩与日俱增,个个奇形怪状,生怕不怪不奇引不起路人的注意,瘸腿、缺腿少胳膊,还有小儿麻痹症的,应有尽有,生怕不齐全,甚是残忍,不晓得幕后老板安的什么心,更不晓得他们的心是否是红色,是否在跳动。

一日,在报纸看到一揭发乞讨者内幕的信息,说一失足老人在某大城市城郊做专业乞讨者,每天的收入不菲,每每黄昏掌灯时分,残老的儿子便驱车前来接应,讨到的零钱可用麻袋装运,其数量令人不寒而栗,每年的收入均在十多万元,俨然是阔老板,没有丁点像行乞的。真会生财致富,真会改革创新,且效果明显。看后令人哭笑不得。近日国家专门出台查禁儿童行乞法令,不知能否查禁,但愿禁后能止,让城市美起来,靓起来,好让市民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