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老地方 > 短文 > 好文章 > 正文

家的味道的随笔作文

2023/11/26好文章

老地方整理的家的味道的随笔作文(精选7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家的味道的随笔作文 篇1

我一直觉得生活是苦的,觉得幸福,是因为人们懂得苦中作乐。

对于独生子女的家庭,生活条件相对优越一点,但是其中的孤单,我也不能尽然体会。但是,对于孩子多的家庭的困窘,我却深有感悟。

我一直未隐瞒,我家是国家计划的反面教材,严重超生。我排行老三,上有两位姐姐,下有一个妹妹和两个弟弟。二十几年前,我降生了,那时还没有弟弟妹妹。

农村家庭,父母没有勇气和能力在上世纪80年代下海或者出门打拼,而且在小山村里守着那几亩黄土,日出而作,日落而归。

当时的家庭是那么庞大,有爷爷奶奶,有大伯和大伯娘,还有堂哥堂姐。还有爸爸妈妈姐姐们,以及即将到来的妹妹和弟弟们。

我们住在由一个门进去的瓦房村落小寨里,有两层楼的祠堂,有长长的巷子,两边是规整的单房间。巷子的末角,就是我家的厨房,静静地蹲坐在院子的一角。

爸妈管理家里的农田,农田种着稻谷,玉米,花生,甘蔗,还有各类蔬菜瓜果。奶奶会尽力帮忙,还负责早餐烹煮,家里猪圈里的猪,也是依仗奶奶。爷爷,嗯,负责放牛,还有晚饭。

小时候,我特别爱吃番薯。那时没有紫薯、红心番薯等那么多种类,就是一种紫红色外衣,蒸熟后里面是淡青色又像淡黄色的番薯。番薯秋收后,屯在家里床底下(没有地方放),等里面的淀粉酝酿成糖分,挑出来洗干净,锅里一蒸,香甜可口。这是我每天醒来必做的事情,必吃的食物。后来,姐姐说从我会吃东西起,到六七岁,早上都要拿个筛子装着番薯坐在门槛上吃,还跟姑姑的女儿——比我小几个月的表妹抢着吃。

那时候,二姐还在外公家,小姨子们也还没出嫁,舅舅也还没结婚,二姐在那里跟同年龄的堂舅舅们玩。

我觉得,小时候的我才是一个吃货,长大了,却挑食了。

小时候的家,没有辣条,没有娃哈哈,也没有优乐美和奥利奥,只有各种农产品和野生水果。地里的青瓜清脆香甜,树上的果子红硕飘香,还有爷爷放牛时从山里摘回来的金娘子。清澈见底的溪流里,我们会拿简陋的破渔网捞灵巧的小鱼小虾。奶奶腌制的酸菜和豆角、竹笋,可以喝好几碗白米粥。把捞回来的小鱼虾洗干净,然后从梁底藏的菜坛子挖半碟子的豆角和芋杆干,放锅里拿猪油爆炒,放些小辣椒,又是家里堂兄弟姐妹的美味佳肴。自家养的鸡和鸭,逢年过节宰杀一两只,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围着吃饭,总是执行“光盘”行动。

我小时候特别爱吃鸭肉,对带着血红色的鸡肉避而远之。但是,对鸡鸭的钟爱,仅限脖子部分,情有独钟。童年记忆里有鸡腿鸭腿吃的经历,屈指可数。现在可以自己买想吃的鸡腿,却没有了小时候几个兄弟姐妹们抢的乐趣。

我一直不怕吃肥肉,觉得一块肉类的菜。可以够我送一大碗饭。

小时候,爸爸会一个星期买半斤左右的猪肉,但是不多,还是肥肉的偏多。刚开始有记忆里,是爷爷负责做晚饭。我觉得爷爷是美食家,做的饭饱满有嚼劲,蒸的水蛋总是香嫩可口,还有辣辣的调酱。最爱的,就是他做的蒸辣椒,伴着嫩嫩的、切成均匀小段的姜茎叶,配上豆豉,简直是大爱的美食。

老屋前面有个三亩大的池塘,活水,有源源不断冒水的泉眼无数。池塘边有青翠的竹林,还有冬瓜棚,还有高大的石榴树,高大的甘蔗林。池塘中央有芦苇,茂盛得可爱。

清晨,放开笼子,鸭子左右摇摆地穿过巷子,出了门口看到池塘,就展翅扑棱飞向池塘。傍晚,他们会成群结队回家。

池塘边和芦苇丛,就是我们这些小孩觅食的好去处。甘蔗林里,竹子根部,还有池塘芦苇丛,就是鸭子或者野鸭和一些鸟类下蛋的好去处。在池塘边的还好,直接去捡,也不分彼此,捡回去分。在芦苇丛的,我们就把芭蕉树干绑一起,扔水中,拿根竹竿撑着去丛中捡蛋。一不小心,还会落水。

池塘边的石榴树很高,不知道长了多少年,树根已经蔓延半个池塘。石榴成熟。我们小孩就爬上去摘,下面的人就把衣角张开,接上面扔下的果子。有时候树上的人站不稳,直接从高高的树上摔下来,半个身子扎进池塘的淤泥里。哈哈,脏兮兮地挣扎起来,等着被大人责骂。

池塘边长着茂盛的水草,一路向水塘中央扩展,草根在水下蔓延。大伯会把枯萎的竹竿带着枝丫扔进水里,水中的青螺顺着枝条网上爬。那时,最美的美食就是嘬青螺。顺着枝干,拿个水桶,挑大个的青螺捡,顺着水草根摸,一抓一把。

每年中秋节前夕,大伯会把鱼塘的水放掉三分之二,然后吆喝上强壮青年,撒开渔网,把池塘的鱼捞到旁边的小溪,留着中秋早晨卖。鱼不用拿去哪里的市场,在池塘放水打捞的时候,岸边已经聚集了十里乡亲等待买鱼。一般,大伯会把一部分卖出去,留一部分在中秋节当日才卖出去。

把鱼捞完后,就会把池塘的水放干,彼时已是月出东山之上。月光映着淤泥,泛着清幽的光。照着月色,淤泥上突出一个个蠕动的东西,背后留下长长的尾巴。那,就是青螺。这时候,我们几个姐妹就拿出桶,挽起裤脚和衣袖,迎着月光把青螺一个一个装进桶里,甚至是直接捧进去。拿回去的`螺子,清洗了表层的泥土,放上清水,加把盐巴,让它吐出新泥,把螺尾巴一夹,放上酒和紫须丝、酱油爆炒,然后在庭院摆上桌凳,一家子看月亮,嘬螺子,吃月饼,聊着天,其乐融融。

家的味道的随笔作文 篇2

自文字里走出来后,关掉电脑的音乐和所有页面,竭力的想拽回思绪。欲把网络中的自己,拽回到现实中。

现实生活记录,最近很少提及了,非我所愿。因随笔记录生活点滴的习惯已经很多年,不想为了网文,而搁浅了现实。

冬日天寒,小小的家里,暖气供应的温度很高,燥热得让人总想推窗,让冷风袭面而来。

上周,刚刚返乡看望过爸妈的,可这周,胖子又开始怂恿我回家。从市区到老家,路程近百余里,他那股邪风犯起来,一踩油门就走人,为的啥,说是就为了回老家吃顿晚饭。

上周返乡,胖子是高歌一曲“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这周回家,他说:天冷了,不能让咱妈出去买菜了,咱这次去,把家里冰箱的食物全部填满了。

就这样,昨天裳小主儿又架不住胖子的软磨,如土匪下山般的抢了一车食物,直奔老家。

老屋,炊烟,透过窗明几净,是爸妈慈祥的笑容。这就是无论身居何处,都让我们牵念的家。

老妈说:娘家是闺女的懒窝儿。每每回家,妈第一句话就说:脱鞋上炕,土炕上暖和着呢,什么也不用你做。

家中土炕的温度,适中,远比城市中暖气的温度舒服很多。老公坐在炕沿儿,我伏在他的后背上,背背驼驼,来回晃悠着。

老妈嗔怪道:你都那么大年纪了,孩子也不小了,一点儿正经样儿都没有。

是呵,只要回到家里,我不仅喜欢腻着胖子,更喜欢和爸妈撒娇,仿佛是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一般。

赖于温暖的土炕上,我开始戏腻老爸。一遍一遍,拉长音的喊:爸……

老爸相当溺爱,我每喊一声,他都会应声一次。喊了十多声后,把胖子喊急了,朝老爸说:爸,您别理她,她又抽风了,走,咱爷俩去下棋。

黄昏时,屋顶上炊烟袅动,大锅特有的饭菜香,飘满了老屋,这就是家的味道,久久,长长。爸妈给我的是大家,老公给我的是小家,我在家的味道中,幸福着,享有着,知足着。

家的味道的随笔作文 篇3

前几日,大嫂从广州回来给我带来一款橘黄色的小西装,她说,这款西装是我的侄女精心给我挑选的,认为我穿起来一定很好看。其实,我一直喜欢黑颜色的服装,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黑颜色都是我穿衣的主色调。我家衣柜里黑裙子、黑上衣、黑西装、黑风衣、黑羽绒大衣,每个季节我都喜欢挑一款黑色的服装穿在我的身上,我认为这样能穿出我的气质。

我看看侄女给我买来的上衣,说:我不要,你们的心情我领了,把它送给别人吧。大嫂说:你看看,这款衣服是你侄女的心意,她给你买的,怎么能随便送人呢?况且,这款衣服是按照你的身材去买的,是M号1.60的,也只有你这样的身材能穿。你试一试吧,一定很好看!你要相信你侄女的眼光。

我把小西装拿过来左看看、右看看,是天平鸟牌子的,标价598元,心想:这回我侄女真大方,舍得买这么贵的衣服送给小姑,虽然有点不太喜欢这种颜色的,但心中一直感激着她们。

我把身上的衣服脱掉,换上黑颜色的加长打底褂,在穿上厚一点的丝袜,脚配黑色短靴,哈,还真是好看!之后,我又把黑色打底褂脱掉,再换上短一些的打底褂,下面穿一款黑颜色皮裙子,黑丝袜,再换上黑长靴,我在衣柜镜子前照了又照,感觉整个人都精神了许多。我老公说:还拿劲不要呢,你那幸福的脸已经告诉我们了。

说起幸福,中央电视台在两节期间,举办了一个大型公益问卷:你幸福吗?访者渗透到各个领域,有工人农民、有学生干部,有老人孩子,大部分的回答虽不一样,但幸福的感觉溢于言表。

我认为,幸福,就是赐人玫瑰,手留余香的快乐与满足!

前几年,大哥的儿子外出留学德国需要很多钱,加上大哥在县城开了两个服装店,由于生意不景气,两个服装店的租金每年十多万,一年算下来赚的全都跟房租跑了,在那样艰难的情况下,我家大嫂娘家姊妹八个没有一个出来帮他们的,要知道,大嫂的几个妹妹哪个都很有钱,她的大姐在县城繁华地段光是门面房就有几处,全部租出去了,一年的租金也有几十万,还有她的五妹子、小妹子,做着生意,县城合肥都有房子。而在我家大哥大嫂最困难的时候,她们看都不看他们一眼,她家大姐还给大哥说:两腿都不随了,还留什么学?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与老公商议决定帮大哥的忙,因为我们是工薪阶层,工资也只能够日常花销,于是,我们东拼西凑给大哥借来了十多万。今年,我家侄子毕业了,现在就职于德国一家汽车公司,工资很高,那天,侄子给我打来电话,说谈对象了,是无锡的女孩,也在德国留学,春节回来看我们。看着大嫂那幸福的表情,我欣慰地笑了。

人们常说:在富贵的时候给他酒喝,不如在最困难的时候拉他一把。朋友,是这样;姊妹更要这样!

身穿侄女给我买的小西装,相像着侄子春节回来的情形,此时,幸福的味道溢满我的全身……

家的味道的随笔作文 篇4

一直相信有些遇见是命中注定,就像茫茫人海中,我们互不相识。为什么我们能相遇、相知、相爱,也许一个转身,错过了就是一辈子。但是若干年后我们却相遇在人海,这是明明之中也已注定,此生我们还有未了结的心愿,而彼此的那份牵挂,让我们相遇在这里。

有些人转瞬便消失在各自的生命里,有些人却能深深烙进心底。时光匆匆,岁月一直静静地向前流淌着,生命里的那些人来了又走了,有多少人能陪着自己一直走下去呢。

不必去追寻答案,唯有珍惜眼前的时刻,珍惜这些有你们相伴的日子。

时常想起这句话,有缘的人,总是在花好月圆的时刻相遇,在对的时间里明白应该明白的事,不多也不少,不早也不迟。

生命中有很多特定的刹那都像一首美丽的诗,没有起始,没有终结,没留时间给遗憾。若不是终点,请微笑一直向前。

因此,那挑选出来的一刹那就特别清新而淡远,特别苦涩而悠然。

要好好感谢生命中的缘分,让我遇见你们。生命太短,光影匆匆,流连依旧,总以为在四级的轮回中,弥渡人生的,不再是离情,不再是忧伤,或许在你我的心间,曾经为着一段甜蜜的爱恋浅浅地吟唱。或许记忆太深刻,纵使没有可以把握的,在能够想起的快乐里,也就只有你。

一直以来就喜欢南方的冬天,因为即便是冬天,南方的城市依旧温暖,一棵棵开满了花的树伫立在路旁巷道里,整条小巷被满地的落花堆满,目尽之处皆是花瓣,满目怡然。

说不上来为什么,总是对这些自然的风景有一股莫名的'亲近感。

看着这些纯粹的风景,心情会很平静,那些美丽在于它们的无暇与天然,就如同生命中那些最美丽的相遇。

其实,生活可以很简单,看看那些没有看过的风景,走一走那些没有走过的路,在美丽的山水面前,做一个容易满足的人。相遇是缘。只要我们曾经拥有过,温馨的往昔都会留存在记忆中,即使有一天,不再相聚,也无怨无悔。

多少年之后再回首,你会感触,曾经的相遇相聚,在你的记忆中虽已不再清晰如昨日,却时时被清幽的花香唤起,被纷飞的细雨淋湿,被徐徐的清风牵动,仿佛是午夜那首悠扬的乐曲,依然是我们最熟悉的旋律。很喜欢这四个字:相依相伴。

其实,我们这一生,总会遇到几个相知的人陪伴自己,有些人来的早,有些人来得晚。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但是你的未来我会与你并肩……薄伽丘说:“没有来世,幸福就在人间。”所以,去珍惜你所拥有的相遇吧!去善待你的朋友,善待你自己,并且善待生活。只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上苍让我们在人生的盛宴中相遇,珍惜每一次的相遇、相聚,你会发现,生活回报给你的会很多。

感谢生命中的那些遇见,感谢那些一直陪伴我的朋友。我很珍惜有你们的日子,是你们陪着我成长,陪着我一路向前……

记忆的双手总是拾取那明媚的忧伤。时间是一列永不停歇的火车,承载着我们赏阅走过的每一个风景。在时光流走的隙缝里,我一直在回忆,回忆着那些流年里傲然盛开的美丽。

曾经的爱太美丽,情太缠绵,意太深浓,恋太真诚,思太悠长。而生活里的满载而归,不是得到了多少想要的,是增添了许多快乐与不快乐的。遇到一个想厮守的人就拾一份平淡,融一份坦然,贵一份独具,守一份偕老,留一份美丽给明天。

家的味道的随笔作文 篇5

工作一直忙忙碌碌,忽略了时间,也忽略了匆匆交替变幻的四季,蓦然间的停歇,才发现已是晚秋,满目凋零,凄黄遍野,我本不想如此形容我最爱的秋,但时下的心情也应了此景。

国庆期间,带着爱人回了趟大屯,来到了儿时最爱去的铁路运河畔,希望在这里寻觅记忆中那份独爱的秋色。

在城市里工作的人们,恐怕已找寻不到多少秋的印记了,林立的建筑物将秋阻隔于城市外郊野之间,却怎么也叩不开城市的大门,人们匆匆忙碌着,忘记了秋的颜色、秋的味道,而唯有在此,铁路河畔的这片杨树林中,你方能尽情感受刘禹锡那首“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的秋意情怀。

四季中,我独爱秋,不仅因为我生于秋,我所经历的人生大事记也多发于秋,秋对我而言是收获,是守望。秋色在我眼中,也是胜过春朝的。我喜欢秋高气爽的凉意,他能让经历了炎炎夏季的人们沉下燥热的心,冷静思考;我喜欢秋水共长天一色的阔气,他能让世俗的人们敞开胸怀,拥抱自我;我更喜欢“稻花乡里说丰年”的秋收意境,他能积蓄人们来年的精气神儿。是的,秋就在眼前,也还在我的心中。

牵着爱人的手,我们共同欣赏这树林里的秋色,远处是装满童年记忆的沛屯小站,近处是一汪秋水波光粼粼,岸边几颗不知谁人种下的枫树已映红池水,芦草苇叶也染黄了视野,一片片杨树的叶子随风莎莎而落,落在脚下,此时,踏叶寻秋也不失为一种意境。爱人告诉我,再过不了多久,这里的叶子或许就掉完了,我们此时来也正赶巧。这时我才意识到,秋色如此匆匆,恍然间,已立冬多时。我有些后悔,之前没能抽出时间,带上相机,记录这美轮美奂的秋色,我甚至因为自己的心情而否定了我所钟爱的秋色,此刻,他再也不是满目凋零,凄黄遍野,对于他的爱回归到了最初。我疯狂的按下相机快门,我生怕这份秋色从我的视野中消失,那将是再等一年......

秋色匆匆,何不在景盛之时用心享受,现代都市生活节奏如此的快,快过这匆匆的秋色,我们在你追我赶的都市生活中遗忘了身边的美丽,当回神过来,那份美丽已悄悄溜走,空悲叹,却也无济于事了!生活中也有太多如此的秋色,我们不曾留意,因为我们只专注于眼前,却不知,抬起头,就可以看见一片蔚蓝的天!守住你的秋色,莫让秋色岁岁年年匆匆而过......

家的味道的随笔作文 篇6

作为传承了数千年的节日,端午节始终具有其独特的魅力。与其他传统节日相比,端午节有着其丰富的文化内涵:根植于民间,根植于古老的民族传统,并融入了民族的血液。这便是端午的味道,一种散发着亘古的芬芳,影响了无数炎黄子孙的味道。

端午节的由来,要追溯到两千多年前战国时期的屈原。屈原因受小人的讥谤而不得重用,终于不堪世风浑浊,投江而死。人们以端午节纪念屈原时,就注定了这种清白、廉洁的品格将被人们铭记,也为端午注入了一种沁人心脾的味道。

沿着历史的轨迹,追寻屈原的品格,并体味到端午真正味道的人不胜枚举。

东晋著名田园诗人陶渊明,因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做了几年小官便归隐山林,整日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怡然生活;诗人于谦也曾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千古佳句;一代清官海瑞则更是两袖清风、廉洁正直的官员的`典范。

正是由于这种品格生生不息地流淌在世世代代华夏儿女的心中,才使端午节流传至今。

然而,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忽视了端午本来的味道,廉洁之人、清正之人越来越少,端午也已成为一种形式,这也许有违屈原的初衷吧?而这也正是国人的悲哀。

端午的味道,是中华传统文明的味道,是清正的社会风气的味道,是有助于一个民族发展的味道。

希望能品尝到端午味道的不只是我们中的一部分,而是全体中国人!

家的味道的随笔作文 篇7

一直认为,围上丝巾的女人是温柔的,哪怕,她本身不是温柔的。

走在街上,我爱欣赏那些围丝巾的女人,高的,矮的,胖的,瘦的,时髦的,不时髦的,走路的,骑车的,看她们或垂下丝巾的俩端任风吹飘飘,或紧裹着脖子一圈圈缠绕着。常常看着看着,心无端地也跟着温柔起来,仿佛我此时也围上了一条丝巾,尽管,我很少围丝巾。

在我看来,丝巾的作用已经胜过女人们所钟爱的衣服,虽然,丝巾只是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而已,但却明显的喧宾夺主了,女人的神韵、气质、味道,在围上丝巾的那一刻就全出来了,哪怕,那些不围丝巾也美丽的女人,在我认为,围上丝巾后的她们,才是真正的美丽。

作家三毛的文字、性格都是我所喜爱的,就连她的照片也是我所欣赏的,我欣赏她质朴、纯净带着光泽的眼神,欣赏她随意却极具个性的装扮,欣赏她万水千山走遍后留在照片里的背景,然而我最喜爱的,就是她将丝巾随意搭在肩头的那张,照片中,她双手交叉在唇边,脸上绽开灿烂的笑犹如情窦初开的小女生那般羞涩、可爱、纯真、烂漫,还有温柔,十足的女人味仿佛能溢出照片来,难怪乎,历经人生沧海桑田的三毛,文字还保存着那份灵动、纯净之美。

在电影《幸福的黄丝巾》里,主人公出狱后不知家人能否接纳他,在给爱人的信上约定,如果在家门口的橡树上看见绑着黄丝巾,就表示家人在爱着他、接纳他,他就回家,如果没有,他便随着车子而去。当他靠近家门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望向窗外时,他看见的是橡树上挂着的无数条的黄丝巾在随风飘动。一条条黄丝巾,就是妻子一颗颗温柔、宽容的心,使迷途的羔羊返回了温暖的家园。

伊丽莎白·泰勒说:“不系丝巾的女人是最没有前途的女人。”看来,钟爱丝巾的非我一个,但偏爱丝巾的好莱坞大明星伊丽莎白·泰勒此话说的却一点也不温柔,大概是爱丝巾之深便就恨那些不系丝巾的女人之切了吧。相比之下,另一位好莱坞明星奥黛莉·郝本说的就温柔多了:“当我戴上丝巾的时候,我从没有那样明确地感受到我是一个女人,美丽的女人。”我相信,当她说这话的时候,她一定是温柔的,美丽的。因为,虽然我极少围丝巾,但一旦围上的时候,我的感受和她是一样的,尽管她是明星,我是凡人,但都是女人。

甚至我认为,秋冬季节的寒冷就是为女人的丝巾而准备的,看似轻飘飘的丝巾,被女人们随意的一围,既暖身又暖心,热乎乎的,便捂出一个个千娇百媚的美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