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的抒情散文
老地方整理的老舍的抒情散文(精选7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老舍的抒情散文 篇1
一向讨厌母鸡。不知怎样受了一点惊恐。听吧,它由前院嘎嘎到后院,由后院再嘎嘎到前院,没结没完,而并没有什么理由;讨厌!有的时候,它不这样乱叫,可是细声细气的,有什么心事似的,颤颤微微的,顺着墙根,或沿着田坝,那么扯长了声如怨如诉,使人心中立刻结起个小疙疸来。
它永远不反抗公鸡。可是,有时候却欺侮那最忠厚的鸭子。更可恶的是它遇到另一只母鸡的时候,它会下毒手,乘其不备,狠狠的咬一口,咬下一撮儿毛来。
到下蛋的时候,它差不多是发了狂,恨不能使全世界都知道它这点成绩;就是聋子也会被它吵得受不下去。
可是,现在我改变了心思,我看见一只孵出一群小雏鸡的母亲。
不论是在院里,还是在院外,它总是挺着脖儿,表示出世界上并没有可怕的东西。一个鸟儿飞过,或是什么东西响了一声,它立刻警戒起来,歪着头儿听;挺着身儿预备作战;看看前,看看后,咕咕的警告鸡雏要马上集合到它身边来!
当它发现了一点可吃的东西,它咕咕的紧叫,啄一啄那个东西,马上便放下,教它的儿女吃。结果,每一只鸡雏的肚子都圆圆的下垂,象刚装了一两个汤圆儿似的,它自己却削瘦了许多。假若有别的大鸡来抢贪,它一定出击,把它们赶出老远,连大公鸡也怕它三分。
它教给鸡雏们啄食,掘地,用土洗澡;一天教多少多少次。它还半蹲着——我想这是相当劳累的——教它们挤在它的翅下、胸下,得一点温暖。它若伏在地上,鸡雏们有的便爬在它的背上,啄它的头或别的地方,它一声也不哼。
在夜间若有什么动静,它便放声啼叫,顶尖锐、顶凄惨,使任何贪睡的人也得起来看看,是不是有了黄鼠狼。
它负责、慈爱、勇敢、辛苦,因为它有了一群鸡雏。它伟大,因为它是鸡母亲。一个母亲必定就是一位英雄。
我不敢再讨厌母鸡了。
老舍的抒情散文 篇2
设若有人问我:什么是诗?,我知道我是回答不出的。把诗放在一旁,而论诗人,犹之不讲英雄事业,而论英雄其人,虽为二事,但密切相关,而且也许能说得更热闹一些,故论诗人。
好象记得古人说过,诗人是中了魔的人。什么魔?什么是魔?我都不晓得。由我的揣猜大概有两点可注意的:(一)诗人在举动上是有异于常人的,最容易看到的是诗人囚首垢面,有的爱花或爱猫狗如命,有的登高长啸,有的海畔行吟,有的老在闹恋爱或失恋,有的挥金如土,有的狂醉悲歌……在常人的眼中,这些行动都是有失正统的,故每每呼诗人为怪人、为狂士、为败家子。可是,这些狂士(或什么什么怪物)却能写出标准公民与正人君子所不能写的诗歌。怪物也许倾家败产,冻饿而死,但是他的诗歌永远存在,为国家民族的珍宝。这是怎一回事呢?
一位英国的作家仿佛这样说过:写家应该是有女性的人。这句话对不对?我不敢说。我只能猜到,也许本着这位写家自己的经验,他希望写家们要心细如发,象女人们那样一精一细。我之所以这样猜想者,也许表示了我自己也愿写家们对事物的观察特别详密。诗人的心细,只是诗人应具备的条件之一。不过,仅就这一个条件来说,也许就大有出入,不可不辨。诗人要怎样的心细呢?是不是象看财奴一样,到临死的时候还不放心床畔的油灯是点着一根灯草呢,还是两根?多费一根灯草,足使看财奴伤心落泪,不算奇怪。假若一个诗人也这样办呢?呵,我想天下大概没有这样的诗人!一个人的才力是长于此,则短于彼的。一手打着算盘,一手写着诗,大概是不可能。诗人——也许因为体质的与众人不同,也许因天才与常人有异,也许因为所注意的不是油盐酱醋之类的东西——总有所长,也有所短,有的地方极注意,有的地方极不注意。有人说,诗人是长着四只眼的,所以他能把一团飞絮看成了老翁,能在一粒砂中看见个世界。
至于这种眼睛能否辨别钞票的真假,便没有听见说过了。他的眼要看真理,要看山川之美;他的心要世界进步,要人人幸福。他的居心与圣哲相同,恐怕就不屑于,或来不及,再管衣衫的`破烂,或见人必须作揖问好了。所以他被称为狂士、为疯子。这狂士对那些小小的举动可以因无关宏旨而忽略,叫大事可就一点也不放松,在别人正兴高采烈,歌舞升平的时节,他会极不得人心的来警告大家。人家笑得正欢,他会痛哭流涕。及至社会上真有了祸患,他会以身谏,他投水,他殉难!正如他平日的那些小举动被视为疯狂,他的这种舍身救世的大节也还是被认为疯狂的表现而结果。即使他没有舍身全节的机会,他也会因不为五斗米而折腰,或不肯赞谀什么权要,而死于贫困。他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些诗。诗,救不了他的饥寒,却使整个的民族有些永远不灭的光荣。诗人以饥寒为苦么?那倒也未必,他是中了魔的人!
说不定,我们也许能发现一个诗人,他既爱财如命,也还能写出诗来。这就可以提出第(二)来了:诗人在创作的时候确实有点发狂的样子。所谓灵感者也许就是中魔的意思吧。看,当诗人中了魔,(或者有了灵感),他或碰倒醋瓮,或绕床疾走,或到庙门口去试试应当用“推”还是“敲”,或喝上斗酒,真是天翻地覆。他喝茶也吟,睡眠也唱,能够几天几夜,忘寝废食。这时候,他把全部一精一力全拿出来,每一道神经都在颤动。他忘了钱——假使他平日爱钱。忘了饮食、忘了一切,而把意识中,连下意识中的那最崇高的、最善美的,都拿了出来!把最好的字,最悦耳的音,都配备上去。假使他平日爱钱,到这时节便顾不得钱了!在这时候而有人跟他来算账,他的诗兴便立刻消逝,没法挽回。当作诗的时候,诗人能把他最喜爱的东西推到一边去,什么贵重的东西也比不上诗。诗是他自己的,别的都是外来之物。诗人与看财奴势不两立,至于忘了洗脸,或忘了应酬,就更在情理中了。所以,诗人在平时就有点象疯子;在他作诗的时候,即使平日不疯,也必变成疯子——最快活、最苦痛、最天真、最崇高、最可爱,最伟大的疯子!
皮毛的去学诗人的囚首垢面,或破鞋敝衣,是容易的,没什么意义的。要成为诗人须中魔啊。要掉了头,牺牲了命,而必求真理至善之阐明,与美丽幸福之揭示,才是诗人啊。眼光如豆,心小如鼠,算了吧,你将永远是向诗人投掷石头的,还要作诗么?
——写于诗人节
老舍的抒情散文 篇3
一直相信,生命在边走边悟中圆满,人生的最美,便是来自心灵深处的通透与清欢。
优越,不在于外表;不在于才华,而在于内心的安定祥和;在于内心的慈悲宽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与活法,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与其试图去改变别人,不如首先改变自己。不苛求任何人,也不强求任何事,学最好的别人,做最好的自己。
岁月的长河之中,人的本身只是一粒小小的微尘,因为接受了自然的各种馈赠,才得以伸展,强壮。所以,在入世的最初就当怀有一颗寻常心,且时刻要学会懂得如何去感恩。每一天都学会让身心明朗,尽以极致的沐浴着阳光,是为了更好的温暖自己,只有自身优雅了,才会有最好的状态去成就事物的完美。
其实,简单的性情里,大可不必奢求生活有多富贵,只将虚妄解析,幻做充实与快乐结伴,无论是阅读一页诗心,或是浏览一朵芳菲,那都是岁月里恬淡的欢喜,有着最静寂的美。生命,也会因为有了这些细微的融入,才会分外亮丽。
幸福,源自与内心的一种感觉,从来不是因为你拥有的多少。而是,与已拥有中,是否感知到了快乐,感知到了丰盈而满足。那些寻常的,撷手可得的温暖中散发的光艳灼灼之美好。其实,最好的人一直都在身边,最好的温暖一直都在心里。有人牵念就是幸福,被人挂怀就是温暖。爱是相互的,给与的同时也在收获着。以一份灿烂明媚的心看待周围一切,摒弃无谓的`揣度,带着友善的笑容面对所有,学会在尘世里,做那最幸福的自己。
想来,那些经年的词章,终会丰盈了岁月的平平仄仄,厚重了生命的章节。一只清淡的笔,不再书写沧桑的印记,只将爱与时光相融,阳光便也会溢满心海。最美的人生莫过于如此吧,在光阴的凝聚里,用平和的眼神审视着流年走过的悲喜。或许,尚有某些痕迹,早已不似曾经那般的清晰,然而温暖,因为有了宽容与宁静的重叠,会将情意一直的留在心底。
要记住,人生,无论是顺境或逆境都无需在意,只要将每一分的热忱都投入到生命里,相信,那些叠加的美好都会璀璨成一个个光阴的故事。
其实,红尘路上行走,谁会没有悲喜,最美的是经历清霜疏雨后的莞尔。让阳光的心态明媚着心里的情意,唯有这样充满敬重的行走,才会是光阴里无比的从容。
也许,生活并非都是想象的那般清宁静好,也会有挫折,只要努力应对,不回避,不推卸,一直相信,生活给你撒下一片阴霾,就会在不远处还你一缕阳光。就让我们在尘世里,做那个最好的自己,微笑着读取善暖,真诚的回赠美好,将每一步,都走的波澜不惊,用阳光的心态,迎接每一个朝阳的到来。
老舍的抒情散文 篇4
在流逝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哭过,流下下的泪水不代表我们软弱。青春的道路上,我们挥洒泪水,不断前进。
青春路上,学友情使我泪眼婆娑
风儿,轻轻的拂来,悄悄的溜走,你亦如风一样,走进了我的生活。
那时候的我们,形影不离,无话不谈,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可你却告诉我你要离开。我并没有多说什么,也没有挽留,我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而你却是最懂我的人。你离开那天,我拉着你的手陪着你在学校里走了一圈,你要走了,我的泪水再也抑制不住了,从脸颊缓缓滑落。你在我耳边轻轻说道:“以后照顾好自己,我有时间就会回来看你,我们依旧是最好的朋友,不管我在哪。”眼里满含泪水,向你道别。
青春路上,师生情使我热泪盈眶
不知不觉,自己长大了,没有了以前的调皮,自己变成熟、变稳重了。听朋友说您病了,您一直是我最敬爱的老师,我们也许久没有见面了,也应该去看望您。走进医院,看到您苍老了许多,头上多了许多苍苍白发。左手吊着点滴,右手拿着笔在批改作业,您依旧那么负责。我摇了摇头,轻轻走到您的床前,说:“老师,病了就好好休息,不要再批改作业了,累了不值呀!”然后轻轻拿开作业本,坐到您的床前。似乎看到了您的眼中有了晶莹的泪珠。您说:“孩子,你怎么来了?”看着您布满皱纹的脸,握着您苍老的手,心中荡起了一层层波澜,回答道:“老师,您真的很负责了,何必这么辛苦呀,累坏了自己真的不值得啊!”说罢,我的裤子上已经湿了一小块了。您抚摸着我的头说:“孩子,你长大了,不需要老师担心了。”您用手轻轻拭去了我的泪水……
青春路上,父母情使我潸然泪下
那天,被爸爸呵斥了一顿,或许是逆反心理在作祟,一气之下冲出了家,天空中下起了大雨,似乎是感觉到了我的一丝悲凉。我躲在离家不远的小巷子里,回想起了以前与家人相处的一幕幕。忽然听到有人在叫:“女儿,快回来啊,是你爸爸不好,快回来吧!”这声音如此熟悉,渐渐的在不远处浮现了妈妈的身影,两行热泪已流出了眼眶,我让妈妈担心了,我冲进雨中,叫住了妈妈,妈妈把我紧紧抱住说:“回来了就好,和妈妈一起回去跟爸爸道个歉,爸爸不会在意的。”我点点头,挥洒了自己的泪水。
回忆青春岁月,我流下了许许多多的泪水,每一次流下的泪,不代表我不坚强。这些泪水给我的青春增添了一丝色彩。青春道路上,正因为这些泪水让我成长,让我坚强;让我懂得珍惜,懂得体谅,懂得关爱。
青春不怕哭泣!
老舍的抒情散文 篇5
快乐是自己的事情,只要愿意,你可以随时调换手中的遥控器,将心灵的视窗调整到快乐频道.
快乐是自己的事情,只要你愿意 微笑的后面蕴涵的是坚实,无可比拟的力量境由心生,境随心转.
吃不到的葡萄就把它看成是酸的,不仅可以把自己的心情调节到快乐的频位上,还可以解决很多现实问题.
要记住:不能容忍不完美,只会给你的人生带来痛苦而已.
现在的已在你手中,只要看护得好就不会丢失,缺乏的对于你来说却始终是一个模糊不清的谜,能否得到,怎样获得或获得多少都是未知数.所以与其对缺乏的艾艾怨怨,不如乐视囊中所有.
每件事情都有它的优点和缺点,当你遇到不好的部分时,先学会思考,如何在这里学习和成长才是最重要的."牢骚太盛防断肠".
为别人会做而自己不会做的事自卑,不如想想你会做哪些别人做不到的事.
看得开,想不透,做不到,是我们的通病.我们容易将别人的事看得如水中倒影般清澈,而一旦涉及到自己,就会有老眼昏花之态.只要能活着看到日月星辰,就不要烦恼.
原谅别人,是对自己的最好方式.因为释放了自己,才能有健康自由的心态.
人生许多的苦恼都是从"知道"而来,人间许多事情,在你"不知道的时候,便没有所谓的痛苦".不该看到的事,不该听到的话,不该了解的机密最好别去查问---不知是福.
有时候人必须接受无可奈何的命运安排.
满足不在多加燃料,而在于减少火苗,不在于积累财富,而在于减少欲念.放下贪欲,追求平实简朴的生活,是获得快乐的最简单方法.
老舍的抒情散文 篇6
那座山,高高大大的,从儿时一直陪伴着我,山的高大,山的巍峨给了我无尽的安全感,山上有郁郁葱葱的橡树林,成片的榛柴林和各种低矮的灌木,林间充满着无数珍贵野生药材和蘑菇,一年四季我都会攀登那座山。
春草萌发的日子里,我会去山坡上,采摘刚刚开花的毛骨朵儿花,那是春天开始的标志,第一个开花的植物,至今不知道学名,蓝紫色毛茸茸的一朵一朵,分散开在山野,尤其是发现第一朵时兴奋的心情,似乎找到了久违的春天,如果还有机会回老家,一定在她开放时拍下来,看图识花即可知道,如今方言的毛骨朵儿一直在我的记忆中。带着毛茸茸的花骨朵,小心翼翼的下山,希望她可以不要那么快蔫了,心会疼的,可偏偏抑制不住内心的诱惑非要采摘下来,那是儿时的爱啊!
儿时的喜欢就是爱,长大了就知道不同了,喜欢就想摘下来,爱就是想给她浇水,看着她成长开花结果,如此深奥的不同怎么可能在儿时分辨呢!有些心心念念的事物一旦拥有了,难道真的会珍惜珍爱着吗?所以一直喜欢一句话,许多看似拥有的其实未必真的拥有,那些看似离去的其实也未必真的离开,就像儿时山坡上的毛骨朵儿花,四十多个春秋,她依然在我的内心开放着,有朝一日再相遇,也一定是初见时那般美好,甚至那种情感会比初见时更加浓烈,因为增加了思念和牵挂的岁月,她在我的内心印迹更深了。
郁郁葱葱的盛夏,经历了半个月的阴雨日子,我会去山林采摘黄花蘑和鸡腿菇,我们叫她大腿蘑,黄花蘑像个金黄色的小喇叭,特别漂亮,价钱昂贵。那时根本舍不得吃,黄花蘑都生长在很高的山上,穿山越岭的收获,还没欣赏够,就趁着新鲜卖给蘑菇贩子,后来条件好了,再也不卖了,自己品尝,炒着吃味道好香好香!大腿蘑也是都卖了,因为家里连搭配的肉都没有,最好吃的就是炸蘑菇酱了,不需要肉,入口时那种软滑嫩的感觉,真是无法形容,最主要的是太稀少了,每走几千步能碰到一片那是多么幸运的事,所以野生蘑菇的出口价格更高了。采蘑菇的感觉特别好,小到七八岁的孩童,大到古稀之年的老翁,走过漫长的进山路,只要头一扎进不见天日的树林,心便无比轻松,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黄花儿、大腿儿”,身边的蜘蛛网、小飞虫、大如坟墓的蚂蚁堆全部略过,根本无暇顾及,等到回家时,看到满桶的蚂蚁、蜘蛛、在蘑菇丛中穿梭才感觉有点害怕。这时候真正演绎了什么叫胆大,什么叫专注。有时候会看见白毛毛的狼粪,一堆一堆的,但为了黄花,也必须去石崖那边,避开山洞,现在回想,那些采蘑菇挖药根儿的日子,真的很清苦,但却很满足,一天的穿山越岭换来几十元的收入就会内心乐开了花儿。
因为那时的内心没有什么遥不可及的欲望,有的只是农家的田园四季牧歌,有一条白面袋拆洗做的白衣服参加儿童节也和乡里的小朋友心情一样快乐,漫山遍野的寻着宝,无欲无求,内心自由。
硕果累累的金秋,依旧挺进山林,采摘榛子,上班后大型超市看到有售美国大榛子,买回来一尝,那味道和儿时的榛子很相似,只是榛子仁儿大很多。记得第一次去山里采榛子的画面,那是和舅妈一家坐着四轮拖拉机去大兴安岭,那时应该上小学,一路颠簸终于到了目的地,舅妈照理先下车做一个叩拜山神爷的礼仪,然后叮嘱我们不准坐树墩,要尊重山神爷,那时感觉很好笑,内心不理解淳朴的村里人对大山的敬畏,更不懂什么叫天人合一,山水自然,和谐共生是什么概念,就学着舅妈的样子叩头,然后就出发寻找成片的榛柴林,没多久,在眼前展现了,是大人们先看到的,因为榛柴秧太高了,我们小孩子根本就够不到,但也得跟着穿山林,只能进到榛柴林底部找蘑菇和大人撸掉的榛子。一天下来没见太阳,但心里暖暖的,磕着采摘的榛子,那酸涩的榛子皮味儿在嘴里久久不肯散去,倒也很解渴的。榛子采摘回去要晒干再拔出榛子蛋儿,晒干依旧卖给二道贩子,换来收入交学费和补贴家。
一年复一年,靠山吃山的日子给普通老百姓带来了无尽的满足。日久年长不但对大山产生了依赖也增加了对大山的情感,无论走出去多远离开多久,都走不出心中的那座大山!那种对大山的热爱和追求会陪伴终生!
白雪皑皑的冬日,我继续穿入山林,目的只有一个,找到冻卷曲了叶子的冻青花,后来知道她叫杜鹃,我家房后的大山山洞附近有一片杜娟林,每年十冬腊月,我都去采摘一把,插在爸爸喝剩下的二锅头空瓶子里,放满水,把这希望之花搁置在向阳的土窗台边,等待着她的叶子伸展并开出粉色的香喷喷的花朵,大概过年前后它就真的开花了。顽强的生命力啊!我已经残忍的将她从母体折断,可她依然努力适应着自己仅有的生存环境,按部就班的完成生命的过程,开至荼蘼。
后来我走出了大山,那座山成了我记忆中永不磨灭的风景,因为攀登她的记忆永远停留在了8周岁那年,爸爸赶着白马车,穿山越岭把我送到了遥远的另一个盟市借读,幸好是姥姥家,那天是黄昏,西斜的太阳不那么热烈,爸爸牵着白马车消失在夕阳里,我家就在姥姥家的西面,穿过姥姥家的西山,就可以看到我儿时攀登的大山,那一刻我流泪了,在姥姥家的西房山,目送爸爸和白马车很久很久,我明白以后回家的日子以年计算了,过年时爸爸才能穿山越岭的来接我,还不能让姥姥知道我是多么想家啊!那时的我,常常一个人放学后去西山看夕阳,坐在西山顶,看夕阳里爸爸和大山的身影,那画面永远凝固在温暖的暮色中!
如今我在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定居了,那座山和父亲的背影永远的凝固在夕阳里,凝固在每一天的暮色中,给我力量,给我温暖。生命真的很脆弱,没办法因为舍不得,因为爱不够而永恒,那座山依然巍然挺立在老家的土地上,然而父亲却长眠在山的对面,我曾经借读时的村庄,遗憾和泪水永远伴着我,每每想起都会溢满脸庞!
我爱的家乡,我爱的大山,我爱的父亲,永远是我的希望和曙光!
老舍的抒情散文 篇7
假如我们未曾相遇,岸的这边是我,岸的那边是你,凭高远眺也不见对方的影,看见了也是陌生,甚至擦肩而过,你是你,我还是我,只因无缘,只因眼中眉间那个人还没有出现,只因冥冥中的赏花人还在岸的那边痴痴的等,忘我的等。只因前世之约,为了那一言之盟,为了不失去你,不想失去朝思暮想的你,一直等下去,直到你飞舞蹁跹来到我的身边,十指相扣,深情相拥,诉说衷肠。
假如我们未曾相遇,茫茫人海,浮世漂泊中的你我,这份相遇的美好不知道要我等到天荒地老,还是等到我霜染白头,我懂得,温柔莞尔的你不会那么残忍,无视我的真情,在我骀背鹤发前你还未曾出现,未曾相遇。只因为这份美好的相遇是你我早已在忘川河边许下的诺言,假如你不曾饮下孟婆汤,假如你我记得我们曾经走过长满青苔的青石板路,身后留下的足迹就是你我在三生石上印下的平平仄仄的字迹,留下这份美好的承诺,只为今世的相遇。
韶光荏苒,我也曾在茫茫网海苦苦寻觅,一幕幕人流如织,奔走于无限空间,浩瀚的网海中寻觅。终于,与隔屏相望的你,相遇在这美好的年代,暗自庆幸。
桐华说,世上有许多种遇见,最美好的,莫过于在我最美的年华里与你相遇,时光在每一秒的`绽放与流动中变得珍贵而隽永。
我知道,我努力没有浪费,找到了心底最为妥帖的你,虽然没有在我最美的年代遇见你,我知道即使我栉风沐雨,额头添皱,你亦不会嫌弃,只因为你苦苦等了很久,很久。此时此刻的我,亦悟懂了人生,悟懂了这份暖意,悟懂了两个至冷之人滔滔不绝的话语是为什么,悟懂了感恩,悟懂了珍惜,悟懂了这份心有灵犀一定是前世的相约,纵然千山万水,也阻隔不了你我的相遇。
此刻,夏雨如注,凉风习习,不禁一个寒颤,难道上天已懂了我的心意,想把这不可一世的酷暑赶至天涯,想让蕙质兰心的你携着雨丝蹁跹而至。促膝而谈,谈一场花飞花落,谈到日落西山亦不觉得久长。
假如我们未曾相遇,相信那么多的美言佳句从此绝断,也相信古人留于我们后世那些朗朗上口、动人心魄的诗篇也都是在美好的相遇后才作出的。若不遇佳人、知己,我相信这世上不会有这样或那样迷人的故事,婉约的小诗。
浮尘往事
如一程程山水
擦肩而过
留下的
身后青石板路留下的串串足迹
如平仄之间填满的宋词
茫茫人海中
相遇你的惊鸿一瞥
便是一生的永恒
那是我送你的
尘封已久
多年爱情诗篇
假如我们未曾相遇,怎么能体会到两颗孤寂的心激烈的碰撞,撞出灿烂的火花,暖了两个冰凉的心。我相信,梁祝这场神奇之恋之所以感天动地,是两颗孤寂之人,一见倾心、惺惺相惜,纵使千般苦万般难,今生今世,心依然与对方系在一起,分不开,隔不断。
假如我们未曾相遇,我相信你一定会沿着我们前世约定好的小路踱步,寻找我,我并不害怕你会找不到我,只因我的声音,我的影子,我的气息,还有我手臂上唯一的红痣,那就是在前世你咬破纤纤柔荑,不顾疼痛,滴落在我手臂上留下的印记,我相信你全然知晓,深深的印在你的心里,脑里,不管我多么轻轻的脚步,也躲不开你犀利、焦急、渴望的眼神,相信这一刻相遇始终会到来。
假如我们未曾相遇,我同样也会彳亍徘徊,痴痴的等你,静静的等你到来,我相信这一瞬的相遇一定是这一世的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