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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者初中随笔

2023/12/16好文章

老地方整理的朗读者初中随笔(精选7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朗读者初中随笔 篇1

《朗读者》第一次的遇见,遇见第一次的朗读者。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深铭者,非汝又孰。生命的历程中,我已遇见过今后都不可再会遇见的人。无论我是否还记得他们,无论他们是否还记得我。

“生命原本闷有意义,在于你赋予它怎样的价值”。第一次的'遇见,最初给人的印象对以后的交际总是有影响的,不过是看何人何事,影响深浅罢了。亦如,他说你任何为人称道的美丽,不及他第一次遇见你。

人言,杏花,烟雨,江南。终不及,骏马,秋风,塞北。在那里,长河落日,大漠孤烟,遇见一位早已不记得我的老者。

“人生,缘始于‘遇见’,情长于‘陪伴’”。

那是陪伴我的认识很多的,不知何时,它们随着时光的流逝也慢慢消失,我向来是不畏惧这样的陪伴逐渐少些的,但倘使要次次都发生在我的身上,那不免会有些落寞了。

爱到最美是陪伴。却惜,无人会守一人爱到最美,由于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常伴你一生。那样,便有告别一词了。

有人说,这一次的告别,是为了下一次的重逢。这话不错,告别时的气氛大都凄凉,“别时茫茫江浸月”算是应验。

这是告别,亦作离别。更有甚者,唤于诀别。

已从书中看惯太多的生死,从未亲生经历的我对这些早已冷漠,知道爷爷的离开,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那年我九岁。往后每个大雪纷飞的日子,再无他撑伞待我放学的身影。

他生前我从未意识到珍惜,每日都烦于他的唠叨。我不知那时他的身体早已垮下,却依旧坚强的站在我们面前,甚至穿着那件已经很多年的白袄在凛冽的冬夜寒风中去给别人家看门。长歌当哭,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在天之灵”,那自然能得到最大的宽慰。

因此当真正碰到一个生命中彼此将至关重要的人,从你的第一次遇见他开始,你所做的,就是珍惜他。

世人皆爱,你认真的样子。

无人陪伴的日子,我会勇敢。所谓勇气我学得来,但不知是用来做积极的事或反之。回首已走过的漫漫人生,最后悔的是用不该有的勇气做一些无意义的事,也是没有鼓起勇气去做一些所谓大事。

敦煌莫高窟一词第一次为我所见,是在几年前的小学课本上,所谓伟大的祖先创造出的这样美丽的名字,着实悦耳。此建筑更是名不虚传。将这一历史名迹保存并传承下来的,任谁也不会想到是一位现已过花甲之年的老人,她叫樊锦胜。一眼望去,看得出他是常常微笑着的,态度很温和。正是这位和蔼的老人,传承这一古迹背后的勇气,可想而知。

在没有遇到更大的灾难之前,你不会意识到现在的生活是有多么美好。秋爸爸和秋妈妈这对高素质的人才夫妻。拥有了一对对可爱的双胞胎---秋歌秋语。如若没有查出双儿都患有自闭症。他们一家人的生活该有多么美好。然而灾祸毕竟已至,所做的就只有勇于面对。他们做到了,即使秋歌又被查出了白血病。这依旧没有打倒这个坚强的家庭。所幸他们终于挺了过去。秋爸说,“眼泪是没有用的,他不能解决问题”。因此我们所做的,只有勇于面对。无论这困难有多强大,只要过得去,你就是成功者。

航海家翟墨是我最佩服的一个。他忘却生命去完成一个本能不用的冒险,而仅仅是出于爱好。我不知道他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才做了这样一个决定。假如说这一点不重要,那么面对海上的风浪,用针线亲手缝上自己受伤的脚底板。任是我平生遇到过的何人何事,不及如此。

我目睹山区的环境,是始于儿时了。那时有一个转到我们这边学校的同窗。他的老家便在山区。我看过他居住的已经不能称之为“房子”的照片。已与背后的大山融为一体,让人分辨不出。但那里的人艰苦朴实,那里的孩子单纯善良,他向我讲的家乡趣事,倒是引起我对那种生活的无限向往。任何提起所谓山区生活,多不免带有一种瞧不起的心态作祟。孩子们的心中印象于支教的老师们,是何等的伟大。江一燕作为一位家喻户晓的影视明星,却放下架子去支教。这会让人对她刮目相看。于她自身在期间享受到的快乐,自然也是不可言说。倘要寻求这对于将来的意义。大者对国家,小者对孩子,意义就在此吧。

倦鸟归林,落叶归根,鱼翔浅底。我们最终,都会回到最初的地方。每个人的小家都是幸福,无论破败,无论贫寒,我们都爱它。

愈是长大,“想家”一词就愈会体现于人心中。它所展现的,也不仅为一个字面上的文字。

大家即国家,每个人都是他的儿女。无论我们最终怎样,都还在这个大家庭。家中陈设或繁华,或朴素,我们都深爱它,由于它是家。

家中的温暖,存在于泛黄的烛光,破裂的墙壁,存在于清晨射在门前落花的第一缕阳光。

有如王耀庆朗读中少年Pi一样漂流的想法,他的家早已存在与野外。能无拘无束,任凭狂风暴雨,只由于是在家中而无所顾虑。

有如作家梁晓声一样贫寒家境,在生活中的一切细节能体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我却在破旧的房子中拥有一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家庭。

想意无论至今以后我飞离你多远,亦终会在垂死暮年,任何人再回到你身边。

朗读者初中随笔 篇2

在老师的强烈要求下,我迫于无奈地观看了一档我毫无兴趣的节目——《朗读者》。

作为一个宁可躺着无所事事,也绝不愿意在课外手沾书籍的“厌学者”,我本实在不懂得,一档只有朗读的节目,会有什么精彩的看点,哪些地方,会惹人眼球。而当我真正走入它的时候,毫不夸张的说,我彻底被它吸引了。

正是朗读者,将书籍的底蕴与魅力放在了一个聚光点上,让那些书籍中难以言会的一切都像蜡烛般在骤时间明亮起来。本期朗读者来请来了一位我十分喜爱的明星嘉宾。TFBOYS-王源。作为一个年少成名的高一学生,年纪轻轻便走出了世界,享受舞台的灯光和无数粉丝的追捧。这又是多少少男少女梦寐以求而不能及的呢。然而节目中的他却表明,一切的一切,都绝不是这样。一个人的能力与名声越大,他所承受光鲜的同时,也决然少不了质疑和否定。一个16岁正值意气风发的少年,却承受着同龄人绝不能及的关注,也许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并非是一件十全十美的好事。那些不堪入目的文字和那些刺人入骨的言语,无异于是一座山的压力。然而他,16岁的王源,并没有泄气或停滞不前。面对那些糟心的种种,他选择了坦然。正如他的朗读里:这世上大多数人都清楚别人该怎么过活,而对自己却一无所知。在他去联合国发言时,他看见自己座位前的名牌上竖立着“China”,脸上露出阳光般的笑容。那种真实,灿烂,洒在了每个人的心里。在这个和我同龄的人气偶像身上,在他的朗读里,在他温柔灵动的声音中,我看到了他一颗红彤彤,赤裸裸的心。那种能让冰雪融化的力量。

或许这就是朗读者的魅力,在朗读里,温柔而又透彻的剖析每一个我们所熟识的明星,或者说是偶像。在某些灵魂清澈的池里,他们或许和我们一样,并不由于自己备受瞩目,而忘记了生活,在他们身上,依然能透过《朗读者》,找到人性的光辉,拾取我们都不舍得丢弃的最初的美好。

朗读者初中随笔 篇3

漫步在树荫下,蓦然回首,只见桂花飘零,枯叶飘落。

“飘零”,真是一个很唯美的词。一如破碎的邮票一角,残缺的玻璃瓶。纵不能承载你给家人的祝福,或是你内心的祈祷期盼。她美丽依旧,曾寄托着你稚嫩的幻想,迷离的深思。

我爱看飘零的雪,飘零的雨,飘零的雾。只爱风过的一刹那,雪飞,雨斜,雾散;风逝,复又回归原轨,鲜有人记得他曾破碎飘零。就残缺吧,那浅浅的一角淡淡的一抹,遗留下回忆,刹那,却唯美。

月季注定没有玫瑰受人珍惜,因为它一年四季季季存在于人们的视线,因为存在,所以忽视。虞是玫瑰,娇艳但带刺;虞是烟花,美丽却短暂;虞是水果,鲜嫩却不易保存;虞还是唯美的逗号,是不圆的圆。曾经的她,稚嫩娇羞,只那纯真的一隅,追随项羽,一歌一剑笑看苍天。甜蜜过,只伴项羽膝下;痛心过,只为项羽之操劳;释怀过,如此惠质心兰的女子,岂不知项羽有不可抛弃的责任?那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是他一部分的生命。抹去这一部分,他不再是项羽,不再是她心中的他。

完美的蜕变,她一变而为庄严稳重的魅力女人。她柔似水,只为洗涤项羽的疲惫;她又烈如火,才会在乌江江畔结束自己生命。

她是爱项羽的吧,爱得太过伟大,包容了他一切的一切。乌江一舞,在项羽眼中是倾城的吧,可惜美得太过耀眼,天妒,红颜殇。

乌江为其沉默,呜咽着吞噬两岸的沙,似一遍一遍诉说着自己的悔恨——为何阻挠了项羽的军队?让世间一朵美丽的奇葩凋零?

其实,我们该赞乌江的:它诠释了虞姬的爱,保留了虞姬的爱,让爱在最炫最美的一刻定格。

风,逝已;泪,逝已;美人,逝已。漫漫乌江,陇上一层缥缈的情,迷离沉重的爱。

虞姬,是无悔的吧,不求常伴左右,只要曾经拥有。飘零又何妨?那是美到极致的一种表现,没有如花般的盛开,吐露芬芳,哪来飘零后点点余香?

飘零,唯美。

朗读者初中随笔 篇4

“前进的路是危险,少不了困难和恐惧,但那又怎样,只要努力去面对就会成功。”一言激励着我的前行;一行为我指定方向,虽然坎坷,却总关情。

假日,阳光普照,天气良好,我在家中看书。我的好朋友贞突然来访,邀我去爬山。开始我就拒绝了,可是拗不过她,只好去了。

当我和她来到一座“高”山(其实不是很高,是因为内心的恐惧而觉得高)时,我惊呆了,“这山太‘高’,太危险了,可以不爬吗?要爬你爬吧,我在这等你。”我胆怯的说。

“不行,要爬就一起爬,我一个人爬还叫你干嘛。”她严声呵斥到。

“我恐高,我怕。”我找理由推辞着。

“这有什么好怕的,来吧,不用怕,有我在呢,再说,你爬山对你身体好,也可以亲近自然,来吧。”

“我……我……。怕。”我刚说完,贞也不管我在怎么说,直接把我拉到山边让我爬,我只好一点一点的爬。

她在前面指引我,在前面把树枝,杂草弄开好让我爬,我便一直顺道一直爬。

爬到一半时,我停下来休息,不禁意间,看到下面,心扑通扑通只跳,充满了恐惧。我惊空的对贞说:“我……我……我可以不爬了吗?这太危险了。”

“我们要爬上去,然后从那边小路下去,现在下去不好会摔的,而且为什么要放弃。”“我怕,我想下去。”这时的我像受了惊吓的兔子一样缩着身子,一直发抖。“不爬上去,你怎么下去呀。”她说,“赶紧爬吧。”

我现在处在进退两难之间,时间慢慢过去,内心的恐惧让我心跳加快,难以平静。贞早已到了山下。“你还不准备下来吗?这样下去你会体力不足的。”

“都怪你,让我爬山……”我开始责怪她,但她没有生气,而是一直平复我的心情指导着我。“前进的路是危险,少不了困难和恐惧,但那又怎样,只要努力去面对就会成功,加油,相信自己。”对啊,路虽难,只要克服困难就行了。我开始在她的指导下爬山,虽然有些恐惧,害怕,但我在她的鼓励和指导下成功爬完了全程。到了山下,我高兴的和她拥抱在一起,一直感谢着她……。

朋友的一言一行虽然普通,平淡但总是在无形中给我们力量,给我们信心,一言一行虽然不起眼却总关情。

朗读者初中随笔 篇5

寂寞的童年,没有想象中的蓝天、白云与碧海,没有梦幻中的绿草、卵石与小鱼,但那一本本美丽而神奇的课外书,却让我的生活变得美不胜收。

我学习语文的动力来自爸爸,准确地说是来自爸爸的一个故事。记得爸爸与我讲的第一个故事就是“从前有

座山??”刚开始时还听得津津有味,重复几遍后,就发现了玄机。我要求爸爸讲一讲其他的故事,爸爸不说话,神秘地走到那典雅的书橱前说:看书吧,书里有看不完的故事。这就是我学习的最初动力。

带着疑问与好奇的心理,我翻开了书橱里那些有着精美插图的童话书。起初,我看到的是书里可爱的白雪公主和小矮人,是书里漂亮的美人鱼与滑稽的小丑,不到几天工夫,幼稚的童心被彻底征服,我如同一个饥饿的人闻到了面包的香味,仿佛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在推着我走进那美妙的世界。后来,我走进了一座座金碧辉煌的宫殿,我畅游了让人心生遐想的海底世界和茫茫无际的宇宙空间。书本里的一切,都是那么新奇美妙。

进入中学后,一本本精美的书籍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朋友,成了我学习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精神动力。在一篇篇满含思想的文字里,我读懂了余秋雨的惆怅;在一个个曲折的情节中,我读懂了张爱玲的痛苦;在一幅幅诗意的画面里,我读懂了池莉的清新。在那里,我遇到了给予我生命力量的史铁生,衰败的地坛之中透露的那些新绿,不仅激起了他生存的希望,也给了我信心与信念。在那里,我遇到了驰骋球场的贝克汉姆,顽强的拼搏不仅让他撑起了一片属于自己的蓝天,也教会了我奋斗,让我不再是一个对着霞光幻想的人。

一本本精彩的课外书,让我品味到了不同于课堂的味道,它们在我心中升起了一轮全新的太阳,这是一轮催我奋进、促我进步的太阳。感谢你噢,可爱的课外书!有了你,我的生活将永远充满着动力,永远充满着激情。

朗读者初中随笔 篇6

记得小学时候,会有那种让你描写一件物品或者一种小动物的作文,我会在这样的文字中,这样描写我养过的猫,“三角形的耳朵,圆圆的脑袋,一对大大地眼睛,瞳孔总是在忽大忽小,那长长地胡须,不是在装饰,而是可以在钻过洞的时候测量是否能让身子顺利通过,黑白相间的皮毛。。。”诸如此类此类。小时候喜欢猫就跟长大了会喜欢女人一样,来得自然和猛烈,一种发自本能的感觉,甚至还波及到一些狗狗,鸡呀,鹅呀,马呀。好吧,这种喜欢,覆盖了绝大部分的动物。有人说喜欢动物的人,本性都是善良的,我觉得还应该再加上温柔比较贴切。

我拥有的第一只猫咪,是爸爸的一个工友家里,猫妈妈生了一窝小猫,他们要把猫宝宝送给一些爱猫的人家养活,因为毕竟某个家庭有一只猫的话就够折腾了。于是,我在一个放学回家开门的瞬间,就看见了这样一只小精灵,在沙发上睡觉。我当时认识的猫的种类,一共是两种,一种是狸猫,毛色是那种灰黑相间的很均匀的。另一种是花猫,是黄色或者黑色夹杂着白色分布的。这是一只花猫,是那种近于棕色的黄和白色相间的颜色,还刚刚断奶,蜷缩在那里,甚至还有一点发抖,一副楚楚可怜的睡相。猫的睡姿实际上比任何一个好动的成年人的睡姿都要丰富,但是如果她感觉到冷,那么她得睡姿一定如下:头尾相环,尾巴微微盖住鼻子和一小部分脸。这样一个小生灵,用她全部的生命,陪伴了我一段天真烂漫和些许忧伤的童年时光。

那时候爸爸是在一个私人的船厂工作,只有父子两个人,为了省钱,也为了方便工作,就住在这工作时的院子里。这样的环境,其实是有利于猫咪的生活的。我最近在街上看见一只商店把猫栓在窗栏上,那么养活,我觉得那样的生活,是猫的悲哀,也是我的。当时住的地方,离海的距离,或者说离海水的距离,如果是按涨潮后的算,就是你现在站起来,往前走10步的距离。而周围都是那种丘陵地形,所以这种环境,美化一点的说法,就是依山傍海。

猫的生长速度,几乎是肉眼可见的,刚开始我是用手捧着的,不到三个礼拜,就得换抱着的。她小的时候,不敢离家很远去玩,每天的活动是,70%以上的时间在睡觉,剩下的时间昏昏欲睡。睡觉的时候,是那种你怎么拨弄她都醒不了的,你捏住她得鼻子,她会打喷嚏,或者张开嘴呼吸,你把她抱过来和你一起睡,她就昏睡着让你抱来抱去,但绝不肯醒来。凡事都有意外,就像有些女孩对意中人的幻想是要多么多么负责,多么多么有才,真的出现一个感觉对的人,原先设想的一切规则都可以不要了。猫也有睡觉时候的克星,就是吃的,怎么形容呢,嗯,差不多是这个感觉,如果你把一条鱼拿过来,她反应的那种速度,嗯,就像此时你坐在那里,专心的想事情,却没有发现有个人悄悄到你身边,用一根针狠戳了你大腿一下。嗯嗯,这样她就醒了。

真正让我知道她长大了,是有一次,她又在院子里玩,这次却不是和毛线,羽毛球之类的玩,是一只活物。那竟然是一只大概有她五分之一身长的老鼠。看到自己的猫咪可以捉老鼠,仿佛也分享了她的成就和喜悦。第一次捉到老鼠,大概和人类赚了第一份工资,拥有着同样的兴奋。她在院子里,足足折腾了大半天,直到连我都没有看下去的耐心了。我晚一点从屋子里出去的时候,她已经把老鼠咬死了,但是却没有吃。后来,我知道她只是靠本能会捉老鼠和一些鸟类,却没有吃下去的打算。

估计大多数人都知道猫胆子很小。听说过一件最残忍的事,就是在猫的尾巴上系一挂鞭炮,然后放掉,可以活活把猫的胆吓破,死掉。(诅咒这么做过的人下辈子投胎为猫,享受一次这样的待遇)。确实,猫的胆子很小,她们只在自己熟悉的领地里活动,害怕一切大的声响,害怕陌生人,害怕突然地惊吓,还,害怕洗澡,嗯嗯,这就造成了我的困扰,因为我总是想把她收拾得干干净净,香喷喷的,就需要给她洗澡。但是猫太害怕水了,如果给一只猫洗澡,就像要把一个人扔到火坑里那种挣扎程度,小的时候还好,但是大了,洗一次的话,手和胳膊都会伤痕累累,而且猫永远不理解为什么要给她洗澡。可能在她看来,她完全可以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猫吃完东西或者没事的时候都会清理自己,各种舔自己的皮毛,舔不到的脸上,会把爪子舔湿,然后再当毛巾那么把脸擦干净。

我会比较喜欢会撒娇的女生,偶尔提一点不切实际的要求,不一定能办得到,但想想都会温馨那种感觉。有很多时候,我觉得像猫一样的女孩就是我想要的。猫咪会撒娇,会任性,会在你抚摸她的时候,“呼噜呼噜”得表示她很舒服,会在请求你做什么的时候,用整个身体蹭你,从她的小脑袋,到尾巴的末梢。会在感谢你的时候,用舌头舔你的手或者脸,会在生气的时候走到一边,离你远远的。会在你忙一件什么事,而不去陪她的时候,顽皮得跳到你的面前,阻挡你手里正在做的事。

猫咪长大了,活动范围也会大很多,出去的时间也会变长,甚至一天只回来一小会。但是有一次她回来的时候,走路姿势明显不正常,在她回自己窝里的时候,才发现她后腿外侧一点点,有一片毛都光了,还有一个很深的伤口,那种看起来就很疼得伤口,仿佛也疼在了我的心上。我想她是和别的猫打架了,爸爸也看见了,他翻了一些去痛片,碾成粉,用纸给她敷上,果然让她得状态好多了。后来我给她换了几次药,伤慢慢好起来了,后面几次给她换药,她已经能理解我在做什么了,会舔我的手表式感谢。

有一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猫咪的脾气变得暴躁了,还把窝挪到一个角落里。她不让人碰她,也不出去玩了,然后,等到她得肚子鼓起来,才知道我的猫咪要当猫妈妈了。“猫三狗四”,就是说猫生猫宝宝要三个月,但是初为猫母的她,明显不知所错,生产的两只猫宝宝都是死胎。后来的第二次,生育,就顺利多了,她会帮猫宝宝咬断脐带,还会帮猫宝宝把身上舔干。猫宝宝还很小的时候,猫妈妈就开始叼着它们的小脑袋到处晃悠,教它们做这个做那个,一开始连我都不允许接近猫宝宝,但经不住我软磨硬泡,后来她就懒得管了。那一段时间俨然享受起一个慈母的角色来。小猫咪,开始会互相嬉戏打闹的时候,猫妈妈还抓类似于蜻蜓,小虫子,甚至还抓过一只老鼠给猫宝宝们玩。在猫宝宝长得稍大一点的时候,就像她当初被送到这个家,我们不得己把猫宝宝都送了出去。是在趁她不在的时候。人往往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何况猫咪。

其实,把猫宝宝送走这么悲伤的事情,我没有多写,只是想顺理成章的转入这最后一段。她的最后一刻是自己孤单的度过的。任何猫如果有机会都不会死在自己的家里,动物都能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大限。我发现她的尸体,是离家不远的一个木板后面。一天没有回来,我出去找她,发现在一块木板后面,露出了一截她昔日柔软光滑的尾巴。我很害怕尸体,不光是人的,一切动物的,包括可以吃的鱼,或者小一点的昆虫的尸体,我都无法去碰。我一下难以相信,她这么突兀的死掉了,“死”真是一个离那时候的我很遥远的东西,就好像,爸爸讲的会打白骨精的孙悟空那么远,但是一下,一只从出生,到消逝都在我眼皮底下的生灵,就只剩这么一具已经发硬的尸体了。我就那么蹲在那个地方,看着她,却因为害怕尸体不敢碰她。一直蹲在那,不之所错,天底下没有一个人可以帮到我,很无助,很清晰地记得那是一种把心揪到一起的疼痛。我在想,从来没有兄弟姐妹的我,一直没有妈妈陪着的我,谁能安慰到我。头一次那么清晰得感受到伤心和无助。一直以来,我都特别感激能给我心里带来温暖感觉的人,很久以来,我锻炼自己要无比坚强和自信,但是,有时候那突然地默契和理解就像一根救命稻草。我祝愿每一个曾经走进我的心里,最终选择离开的人,就像当初那一具冰冷的尸体,是无法掌控的美,但是我却希望这种美能永远美下去。

朗读者初中随笔 篇7

春天的新芽是人们眼中报春使者,因为它给人一种大地苏醒,万物复苏的感觉;夏日的苍绿惹人喜爱,因为它给人以生机勃勃的感觉;秋天的金黄令人向往,因为它代表丰收的喜悦;冬天的飞雪引人遐思,因为它纯洁美丽,冬天的雪花就是我的最爱,说不上为什么,可能是由于女孩子天生的浪漫,我不可自拔地爱上了那种飘逸。

冬慢慢向我们走来了,它用自己的宠儿——雪,表示对人类的喜爱。雪有时像个温温尔雅的文静女孩,纷纷扬扬,饱含深情地扑入大地妈妈的温暖怀抱;它有时又像调皮的疯狂女孩,一刻也不愿闲着,所以它漫天飞舞,飞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飞呀,飞呀,终于飞累了,才不情愿飞向大地,自己化成了水,却滋润了大地。

这时的雪像梨花,像柳絮,纷纷扬扬;似窗花,似星星,似仙女,千姿百态。它好轻,好柔,落在你脸上,身上,忽然吓你一跳,不禁打个冷颤。小雪花都呈六角形,玲珑剔透,好像是冬姑娘用她那双灵巧的手精心剪出来的窗花,赠给人间。

雪花飞舞起来,好像仙女撒下的.无数碎玉纷飞,又像百花圣母撒下的洁白小花,它在空中飘舞着,追逐着,像一朵朵精巧的白菊。

教室的前面,一棵棵塔松上挂满了白茸茸的雪。微风吹过,树枝一颤一颤的,仿佛向我们点头问好。操场上清朝遗留下来龙风旗杆,也被银装素裹,宽阔的操场上像铺上了一个奇大无比的“席梦思”,白而轻软,我多想睡一觉啊!

下课了,全校的学生倾巢而出,包括最文静,最内向的学生。低年级的同学在地上蹦呀,跳呀,忘记了严寒。大家把雪捏成雪球,在一起追逐打雪仗。我的脸对着天,张着嘴,想尝尝雪的甜美味道。

我爱雪,不仅爱它绮丽的外表,更爱它深厚的内涵。我想,那洁净的雪一定知道飘落在这个世界的命运,但它还是勇敢地落向大地,浇灌过冬的麦苗,不惜把自己的娇躯化为一汪清水,它是无私的。

冬天,冷的面孔,热的胸膛。春的美好,夏的堂皇,秋的富饶,全部温藏在冬的底层。当她把这一切奉献给人们的时候,自己却悄悄的退了。冬天啊!只有给予,没有索取,不求赞颂,淡泊名利。

雪,你外在的素雅与内在的高洁,无一不给人美的享受,无穷的回味和思索。

我不做淑女了,要向全世界,全人类喊一声:“雪,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