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杂文随笔
老地方整理的朋友杂文随笔(精选9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朋友杂文随笔 篇1
人生得一知己,真是实属不易。
在大学,我认识了我的寝室长,其实她是我的学姐,而因为缘分,大一我住进了她的寝室,因此她就成了我的寝室长,从此,便以寝室长相称。
当然,现在她已经毕业了,我也大三了。她现在在深圳工作,今天晚上我用微信找她聊了一下天,她说她准备去俄罗斯。真好,她又要开始自己新的旅途了。
在我眼中,她热爱生活,充满希望,开朗阳光,热情有爱、有个性,很正能量,她的笑容是那么开心,总之,我觉得她是那么那么特别。除了她,我再也没有见过一个比她更有趣的人。
所以,当时负能量爆棚的我瞬间被她吸引,跟她在一起,我十分快乐,她就像一个移动的能量源,每跟她一起我就能汲取到满满的正能量。
在学校时,她总是起得十分早,一大早就会跑步,她喜欢跑到一身汗。白天她追求精致,吃的食物总以绿色食品为主,苹果是她必不可少的,大部分时间她都在图书馆看书。她还有一个大爱好,特别喜欢户外活动。
之前,我最喜欢和她一起徒步,去爬山,去公园,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有好多好多话和她交流,和她在一起,我从来不会感到无聊,我们聊人生、聊理想、聊运动、聊健康、聊家人、聊爱情,聊学习,聊书籍……几乎我什么都会聊,那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的思想进步得很快,我的人生似乎进入了另一种境界。
每一次和她聊天,我都乐在其中,可谓是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
来说说她的特别之处吧,在大学,女生们总是喜欢化妆,而她不化妆,她常说运动和吃水果是最好的护肤方式。
在大学,很多人过生日的方式是吃饭唱K,虽然看上去热闹,但其实最无聊。而我寝室长,最喜欢的是朋友之间拥有真正的回忆,她20岁那天,我们是好几个人一起坐在田径场,吃着零食,享受着彼此在一起的时刻。
在大学,我们很多人都是封闭在自己的小圈子里,但我寝室长总是处处能够结识新朋友,水果店的老板,旧书店的老板……她似乎总能和这样一些人打交道,所以,她的生活总是丰富多彩,她身上的生活气息也很浓,让我对她不得不佩服。
还记得,有一次我去了她家,她家是岳阳平江的,她住的那个小村子,风景秀丽,犹如世外桃源一般。我去她家的时候,她帮着爷爷奶奶在忙,晒笋子,晒衣服,洗沙发,收拾房间,菜地里摘菜……就没见她闲过,你看着她,就会觉得,简单的生活原来可以这么幸福。
她从小和爷爷奶奶一起长大,她对爷爷奶奶的爱,我都能感受得到。她十分敬重爷爷,她说爷爷一辈子在农村,但爷爷常会告诉她一些人生的道理,指引她人生的方向。她很爱她奶奶,她奶奶行动不方便,她在家就是她帮奶奶洗澡。家里的家务活她信手拈来,比起平常在家懒惰的我,连妈妈要我洗一次碗也极不情愿的我,我真的觉得自己的生活太苍白。我觉得像她这样的女孩,你只需要看着她,你就会觉得生活处处是阳光。
在她家的晚上,她带我去她旁边的邻居家坐一坐。她很爱她的家乡,爱那里的田野,爱那里的山,爱那里的水,也爱她的乡邻。试问现在还会有几个年轻人会喜欢去邻居家坐一坐,而她不一样,她一家一家都去,她会去看一看老人,关心她们最近的身体好不好,她会去问一问小孩子的学习,鼓励她们认真读书,她下次回来给她们带礼物,总之,你感觉到,她那么的与众不同,她的心中充满了爱,那些邻居们也很热心,给我们泡来茶喝,我当时就觉得,多么美好,我深深的融进了这样一种温情之中。
今天和寝室长聊了10多分钟的视频通话,视频那头的她,依然红光满面,笑容灿烂。像她这样的女孩,生活永远不会枯燥,因为她就是自己的太阳,我以拥有这样一位朋友感到无比骄傲。但同时,我想我也必须要努力,追上她的步伐,保持和她的思想同步,一起变得更好!
朋友杂文随笔 篇2
那个男人已经追了马小萌好几个月了,只是太小气了点。他们是在北大街地铁站商场的快餐店里认识的。当他端着自己的快餐盒坐到马小萌面前时,她觉得他有些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他是谁,他似乎看出了她的烦恼,坐下后,主动介绍起自己来。
他说:“我叫黄文乐,在附近的宏府大厦上班,经常在这儿看见你。”马小萌记得,那天黄文乐还挺大方,看她只喝粥,就又去前台替她叫了牛肉饭套餐,还有肉夹馍。
马小萌连忙摆手说:“我吃不了的。”
黄文乐却严肃地说:“不行!你太瘦了!”马小萌想问他,我瘦不瘦跟你有什么关系?但是看到黄文乐关心她的表情,有些霸道,不容抗拒,她觉得诧异又温暖。黄文乐看了看手表,说:“我要赶回公司去开个会,你吃吧。明天我们还在这儿见,好吗?”
马小萌甜蜜地点点头,说:“好啊。”
结果第二天让马小萌失望了。等她如约走到旁边一家餐厅,看到餐桌上点了两份冒菜,两杯冰峰,马小萌的心像被谁扯了一下,没疼,但很不是滋味。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约会吗?怎么搞的像是老夫老妻似的,这完全打破了她之前的幻想。
那顿饭马小萌吃得很不痛快,但她没表现出来,她还想给黄文乐一次机会,毕竟中午休息时间短,不适合约会,也许晚上他安排了其他的节目呢?一顿饭的工夫,她已经知道,黄文乐是月薪5000块的客户经理,算是白领了吧,在比较远的鱼化寨租了套两居室。一说到房租,他就咬牙切齿地说:“我去,地段那么差,交通那么堵,还要1800块一个月!这是什么世道。”
那是马小萌第一次在黄文乐的面前想到了“小气”两个字,用他们方言说就是“啬皮”。但很快她又安慰自己,这正是黄文乐可爱的地方,不伪装,不做作。但在接下来的相处中,这种可爱的美德,瞬间变成了缺德。
中午一起吃快餐吃冒菜马小萌没什么意见,权当拼桌了。到了晚上,黄文乐约马小萌出去,他不是带她像老年人一样逛公园,也不是去钟楼商圈附近逛街,而是像中学生一样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聊天,最小气的是,有一天晚上他们呆到11点,马小萌说:“坐公交车回家太慢了,还是打车吧。”
可黄文乐居然说:“打车要好几十呢,明天的午饭钱都出来了。”
马小萌有些不耐烦,这时候来了一辆公交车,黄文乐拉着她上车,她挣扎了两下,黄文乐手倒是快,已经把零钱塞进了投币箱,马小萌想,4块钱也不能浪费啊。一路上,黄文乐总想借机牵一下马小萌的手,但都没得逞,他大概不知道,马小萌此刻已经烦透他了。
半小时后,公交车到站,黄文乐还没来得及说再见,马小萌就气呼呼地下了车,再也没有理他。公交车上,黄文乐是唯一的乘客,这几天他总是这样,送马小萌回家后,自己坐到终点站,再走上几百米去另一个公交站坐车回家。
马小萌又多了一个烦黄文乐的理由,那就是他都把自己也变得小气了,她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半个月没打车了。以往加班晚了,马小萌都是大手一挥招一辆的士,但是最近,每当她挥起手,想到的都是将近50块钱的打车钱,硬是拖着自己沉重的步伐上了公交车。她不想承认,她有些想念黄文乐了。虽然他小气得有些不靠谱,但她记得,有一次坐公车送她回家时,他说:“自己打车回家,你累的时候靠的是脏乎乎的座椅,而我在你身边,你可以靠在我肩上嘛。”
马小萌当时只觉得是他因为没钱而对她的花言巧语,但现在,她孤零零地在这座城市移动着,累了,只能靠着公交车的车窗,冰凉又颠簸,想起黄文乐,就想到他常带她去吃的油泼面,想到他们常去吃的凉皮,还有他的肩膀,都是可以温暖她的东西。
其实没过多久,马小萌跟黄文乐就重新开始了约会。
还是在中午饭的时候,也只能在这个时候,马小萌才有机会遇见黄文乐,她仰着脖子向正在找位子的黄文乐挥手,喊道:“文乐,文乐,这里有位子。”黄文乐想了想,然后咬着嘴唇走了过来。这个动作让马小萌不太舒服,也许她对他的伤害,不止是失恋那么简单,更关乎一个男人的自尊。
黄文乐坐下后,就开始埋头吃饭,马小萌想说些什么总是插不上话,最后,她按住不断往自己嘴里扒拉米饭的黄文乐的胳膊,说:“我知道你对我心有芥蒂,但不至于连句话都不想跟我说吧。”
黄文乐咽下嘴里的饭,说:“我只是想对你说一句话,就怕你不想听。”
马小萌说:“想说什么?”
黄文乐说:“我挺想你的。”
那之后,黄文乐的话匣子便打开了:“我知道自己啬皮,所有人都说我啬皮,但我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攒钱娶媳妇儿,我希望你做我未来媳妇儿,然后我们一起再攒钱生娃、养娃。我不是没有能力带你去吃几次海鲜大餐、打车回家,我只是觉得你是一个好女孩,想在最开始就让你明白,我给你的生活,就是平平淡淡的,我们挣有数的钱,就得有数地去花。你说对吗?”
马小萌听得一愣一愣的,挑不出什么错。后来她终于给黄文乐下了一个定义,那就是,他黄文乐就是一个掉进钱眼儿里的情场半暖男!
正说着,黄文乐的同事坐在了他们身边,直接塞给黄文乐一张卡,说:“给,这是一万五千,都还了啊。”黄文乐塞进自己的兜里,摆了一个OK的手势。同事走后,马小萌诧异,这么一个铁公鸡,居然能借给别人一万五千块钱!
黄文乐说:“这有啥,当时我这个同事的奶奶生了重病,他借了几个平时关系很好的人都没借出来,到我这儿,我怎么好意思再打击他呢?”
马小萌看着黄文乐满足地吃着西红柿鸡蛋面的样子,突然很喜欢。
后来几次,他们把约会地改到了黄文乐家。黄文乐给马小萌做饭吃,但手艺确实不咋样,一顿饭竟然花了3个小时,饿得马小萌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于是,黄文乐就把饭端到了她面前喂她吃,一口米饭,一口菜,一口汤,吃着吃着,黄文乐的眼泪就下来了。黄文乐惊呆了,他说:“咋了,你哭什么呀?”
马小萌不想告诉黄文乐,在她所经历的男人中,他是最穷、最小气的,但他也是最贴心最暖的,她突然抱住黄文乐说:“我想要嫁给你。”
黄文乐往后退,佯装惊慌:“我还没准备好呢。”
马小萌问他要准备什么,黄文乐伸出手,挨个掰手指,说:“首先,要给你买一个不大点儿的钻戒呀,然后,一件还行的婚纱还是要有的吧,最后,咱得定一个差不多的饭店呀。”
马小萌不明白,怎样才算差不多,黄文乐翻着白眼,说:“怎么着也得一桌几十块钱的吧。”
马小萌立刻跳了起来,把沙发坐垫通通扔向黄文乐,说:“你这个大啬皮!小气鬼!哼!”
黄文乐温柔地把马小萌抱在怀里,说出了最动人的情话:“那我愿意为你小气一辈子。”
朋友杂文随笔 篇3
第一次看到风,是十几年前,新华书店老式的办公室里。那时书店还没被拆除,还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仿苏式建筑,层高很高,楼道以及办公室里的水泥地面被勤劳的人们拖的锃亮,泛着冰凉油润的光泽。她是报社编辑,我是写字爱好者,我们的单位相距不过小半站路,由着文字的指路牌,自然而然相遇。
我是跟着感觉走的那种人,虽然很多时候会&ldqu;走眼&ldqu;,但第一次看到风,就完全没有违和感她一身休闲装束,挎着个书包一样的大包,穿一双系带的阔头阔脑的休闲皮鞋,还戴一顶帽子。唯独那顶布帽子,让我觉得有点小小的戏剧效果,因为那毕竟不是生活里常见的元素。等熟了之后我发现帽子和披肩,是她的出行标配!看来,即使自由如风,也还是有一两样癖好是甩不掉的。倘若我会画画,我就在白纸上画一顶渔夫帽,一个花披肩,一对兰花指,还有一个花布做的大布包那就是我印象中的风。
初相识,聊的比较多的是书,彼此都很正经的,她向我借书看女人和女人的友谊,也可以从借书这件小事开始。慢慢地,开始聊一些爱写字的人,虽然都不曾谋面,但都在文字间相识,见字如面。慢慢地,放松了,胡吹乱侃起来。那时网络刚刚兴起,博客是个特别闪闪发光的高大上名词,我们聊起博客,大约就像十八世纪的人们谈论起蒸汽火车。再慢慢地,开始说人坏话了啊,对对,就是这种感觉!哦,原来你也这么想的啊!我们的友谊,携手由高冷的借书跌入尘埃中稳住脚跟。
后来,都开辟了博客,所以我们之间又有了新的称呼博友。这是比朋友更有心灵关怀的一种关系。大家每天都会&ldqu;串门,互相看看对方今天写了什么。有时手机会收到短信,只几个字我更新了。立马心领神会奔去,看完文,看图,看完图写评论,写完评论看博主怎么回复,不停刷屏,不亦乐乎。那应该是不常见面却最熟悉对方生活的亲密阶段,作为草根,我们的博客,无非是吃喝拉撒睡,丈夫小孩朋友,再深远点的,就是当天路上遇到的甲乙丙丁。风是写博客写得最勤的家伙,几乎每天都在深夜更新,我记忆里,她笔下出镜率最高的是她家门口的杏花公园,她的刀子嘴豆腐心的婆婆,她的憨厚靠谱但会为她跳小天鹅舞的当家人老牛同志,当然,最多的是她自己,她把自己的照片P好几遍之后贴上去咦,我没有说错什么吧?
不仅喜欢写字,风还喜欢拍照,有一个时期,她走哪,脖子上都吊着个小相机。有次是吃火锅,大家都等急了,抓着筷子就要扑上去,她还非要拍照,博友川宝说,再照,把你的小相机扔到火锅里面去!她吓得赶紧收起宝贝。她对她拍的照片一万个满意你看,我把你照得真好!你看,这个瞬间我抓得真不错!但,她对别人拍她的照片总能迅即找到缺点哎呀,怎么把我照这么胖!把我的白头发给照出来了!这样两相对比,真是要气死人啊。
很多时候,生活像一片被收掉的花生地,风就是那个在地里认真捡漏的人,埋头逡巡,时不时欢天喜地,从平淡无趣中,又挖出一点点好来。这种感觉里的好,哪怕就一点点,都会被她惊叹,被她放大,被她珍视,被她小心翼翼记录下来。一点落日,一点晚霞,一朵小花,一样苍蝇小馆的美食,都被她喜滋滋拍下记下,再发到博客里共分享。她就有这样的本事,被人熟视无睹的风景事物,到她这里,总像是第一次见到一样她不是地球人,她应该是来自那颗,叫做&ldqu;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的遥远星球。
她抱着她的相机,戴着她的帽子和披肩,穿梭在这城市的大街小巷,捕捉远处天空的变化和脚下微小的风景。很奇怪的是,她对物质好像从不在意,认识这么多年,我们没有一起叽叽喳喳逛过街试过衣服,我们谈书谈电影谈文字偶尔说点小坏话之外,没有谈过理财谈过房子谈过名牌,她的稿费都是经纪人老牛替她管理的,要是问她余额宝估计她会说我不认识这个人啊,她还不会网购,有次问我们要白咖啡的网址,是特地转给生活顾问老牛的啊,在这个奔忙慌乱的时代,她活得就像是个傻乎乎的旁观者,不操心,有福气。
刚认识时,我们互相喊名字,成了博友之后,就自动喊对方的ID了,她起的名字太长,叫做&ldqu;自由的风掠过麦田,大家又自动简化成一个字&ldqu;风。风昨天问,你们怎么都不上QQ群了?我说,现在大家都用微信了。她回,哦,我不会那个。
从博客,到微博,到微信,表达和交流的方式不停变迁,还不知道下一步又会变成什么,大家的大脑程序都重启好几回了,只有她还在坚持写博客,还在坚持用文字和图片表达心情。她当然是我的朋友,但我更愿意她是我的&ldqu;博友,因为,只要有她一直还在那儿写博客,我就会想起,我们大家伙曾经一起度过的那样一段疯狂拍照痛快写字的时代。
朋友杂文随笔 篇4
这么多年,《后来》这首歌,就像刘若英的一个劫。笑过、哭过、爱过,全在这首歌里。听说她又把这首歌拍成了电影,心里觉得疼。这么久了,还是放不下吗?
直到今天,这部电影的插曲流出来,看完这首歌的名字后,才终于放心了。若真放不下一个人,是逃避,是不能提,是一提心脏紧缩、满脸的泪。她不是。她已经温柔地,轻轻放下了。因为这首歌,叫《爱了很久的朋友》。
过程是爱了很久:为你妥协、改变、退让,默默付出。结局却变成了:朋友。
你的故事,也是这样吗?
后记:一直以为自己可以放下。相恋6年,分开11年,依然无法忘记。从来未再联系,而关于你得记忆,却一步一生根,我想我们存在的关系里,只是恋人,朋友这个字眼无法接受,是我过分的认真。
朋友杂文随笔 篇5
说到乞丐,大家一定都不陌生,五山的街道旁随处可见。在路上开车的时候,车窗旁也会有一些妇女背着孩子走到车窗前乞讨。但一般人看到这一现象的第一反应就是把车门锁起来。这次,我在公路上也遇到了一个背着孩子的妇女乞讨者。
这天,我和表弟正在阿姨家开心的打电脑,忽然,阿姨说老妈让我们回去。我和表弟恋恋不舍地关掉电脑,走出了家门。
我们的运气还算不错,一走出家门就招到一辆车。我们走上车去,坐了下来。一坐下来,我就开始抱怨,说老妈怎么早不叫晚不叫,偏偏在我打通天塔第十层的时候叫!明明就要赢了,龟仙人可不是很好打的.,这样一来,下一次别说要重新打龟仙人,让引路人把我送到第十层都要花掉我不少钱。就在抱怨之时,车遇到红灯,停了下来。
这时,一位妇女走了过来,她背上背着一个看似只有六岁大的小女孩,头发枯黄,乱七八糟地散落在肩上,衣着十分单薄。透过车窗,我可以看到,她两片薄薄的嘴唇一开一合,由于隔着车窗,我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
看到此情此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我是打开车窗,给她钱,那肯定会遭到阿姨的反对,更何况,我若是开了车窗,还不知道她会继续做什么。我如果不给她钱,看到她这个可怜的样子,我怎么办?我无动于衷,还是坐在座位上,没有任何动作。
她见到我们没有一丝丝愿意,就十分失望的走开了这辆车子,走向下一辆车。那辆车是一辆黑色的奥迪A8,车主一定十分有钱。A8就在我们的右边。我看过去,车主的手搭在车窗上,手上的一颗戒指闪闪发亮,还拿着一只雪茄。车主戴着墨镜,看不出他的表情,但始终没有看过那对母女俩一眼。
绿灯一亮,车开走了,留下母女俩在那边不知所措,左逃右闪的躲避车辆……
朋友杂文随笔 篇6
夜很寂静,皎洁的月光,透过玻璃窗,洒满了我的书房。习惯地打开电脑,有一条消息,是久违的小乐发来的,内容是很长的热情洋溢的祝福语,当然也包含深深的思念和牵挂。我痴痴地看着小乐的头像和短信,不知呆了多久。
遥望着天上的月亮和星星,思绪油然而起。几年前,我和小乐在同一个办公室工作。记得小乐每天第一时间把《扬子晚报》上,我喜欢的版面送到我面前;当我遇到困难时,想尽一切办法帮我解决;伤心烦恼时也常常安慰我、开导我;有时为我泡上一杯茉莉花茶,办公室里的卫生小乐也包了。渐渐地我和小乐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那时,我觉得像公主一样被小乐宠着。
由于工作小乐离开了这个城市。刚离开的时候,我很不习惯,心里总觉得空荡荡的,有时坐在办公室里一动不动地呆很长时间,仿佛魂魄已飘离体外,就连做梦都有一种失落感。虽然我和小乐保持联系,但在我心中却落下了几多牵挂和思念。特别是深夜,常常感觉有缕缕情思,淡淡的忧伤萦绕心房。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感觉虽然少了许多,但怎么也驱不散赶不走。实在抑制不住就给小乐打电话,可在电话里除了问好,其它的无从说起。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与小乐失去了联系。曾经的相识,留下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想起那些日子,我真的很感动。我们天南地北地聊了很多,聊着聊着,发现我们有很多共同点:喜欢寂静,喜欢音乐,喜欢大海,喜欢草原。不同点:是我喜欢文学,小乐喜欢书画。小乐的山水画栩栩如生,如身临其境,书法更是秀美。小乐特别喜欢楷体,他的楷书柔美、飘逸,像个少女妩媚袭人,又好像个少妇风情万种,小乐的楷书不能说是登峰造极,但可以说是到了一笔生花的境界。那时我很欣赏小乐,小乐也曾打趣地说,似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从此,生活中彼此就成了抹不去的影子。小乐还说如果可以,陪我去看蔚蓝的大海,在大海边看血红的、圆圆的太阳,从海平面一跃而起的美丽;如果可以,去看辽阔的大草原,在大草原上尽情地唱歌、打滚、狂奔、呐喊;如果可以,陪我哭陪我笑,陪我闲庭信步,陪我淡看云卷云舒,无论是柳暗花明还是荆棘丛深,都会永远陪着我。我心动我陶醉,觉得幸福溢满心底。
当我冷静下来的时候,现实是残酷的。虽然我的婚姻不是很幸福,但,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温馨的家,我只有把那份介于友情与爱情之间的情深藏。当我向小乐坦白后,小乐沉默了很久很久。清醒与冷静维系着这份深深的友情,渐渐地,彼此话也少了很多,有时候我觉得有一种窒息的感觉。也许是这种原因,小乐才离开了这个城市吧。正如你悄悄地来,又轻轻地走。我想,随着岁月的流逝,彼此就会慢慢地淡忘这段纯纯的、深深的友情。
然而,彼此终究都忘不了这份友情。事隔多年,小乐还是忍不住给我发来了信息,说对我的牵挂和思念就像一团火,常常在心中燃起。我虽然很感动,但仿佛情之深海早已平静如水,再也激不起点滴涟漪,留下的只有些许淡淡的忧伤和一份友好的情愫。我想这样也好,不至于彼此“旧情”重燃,有朝一日,小乐一转身便会发现灯火阑珊处的那个人,我也便成了小乐生命中,一个永远的知心朋友。
如今,小乐经历了冬的萧条,春的灿烂,夏的炽热,岁月的'洗礼,多年的打拼,终于收获了秋的成果。他的作品遍布全国大小网站以及杂志报刊,还成功地举办了个人书画展,我应邀去参展了。看着那些书画作品,我仿佛回到了从前,激动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眼睛还不时地模糊起来,我从心灵深处为小乐自豪,为小乐骄傲!
参展结束的第二天,小乐陪我看遍了他所在城市的最美风景。沿途小乐就像一个专业导游,我也只能当他是导游,只顾看风景和听他讲解,不敢凝视他的眼眸,生怕他的目光刺到我,或许,我的目光灼到他,我不敢想象四目相望时的情景。忽然一阵山风飘过,拂乱了我的长发,小乐随手帮我理了一下,虽然曾经的曾经已定格,但禁不住心潮浅涌,心波微漾。
友情是两座山,能遥相呼应;友情是一朵醉人的花,能芬芳美好的心灵;友情是雪中的炭,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无条件的帮助你;友情是一方的泪流在脸上,另一方的泪流在心里;友情是一杯茶,慢慢地品尝就会觉得清香;友情是彼此永远地牵挂着对方就足够;友情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幸福……当然,有一种友情,一不小心就会发展成爱情,而我和小乐只能彼此永远地牵挂着对方,只能永远徘徊在友情与爱情之间,无法超越。这种境界是酸、是甜、是苦,或许,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到。
清醒与冷静,维系着这份最真挚的情感,偶尔的短信,是我和小乐惟一的联系方式。其它的,都凝聚成了最美丽的痛。虽然我们没有任何承诺,但是,我会用一生,珍藏这份深深的友谊,纯纯的情愫直到永远;我会用一生,收藏小乐的影子伴随我直到永远;我会用一生,深藏着小乐的那份痴情直到永远。
不论怎样,感谢小乐陪我走过的美好时光。小乐说,把一生心血都倾注在书法里;把一生所爱都描摹在画笺里;把倾世之情都揉进了墨香里;没有书画人生就失去了所有意义。是啊,人生只要有遐想就好,有了奋斗目标希望就会实现。
友谊深深,友情永存。在生命的长河里,我会深藏这份深厚情谊和淡淡的忧伤,永远为小乐加油。如果小乐是一条船,我会紧盯着他的帆,直到小乐驶进一个温馨的港湾。作为朋友,唯愿小乐在书画领域,有一天能登峰造极。
朋友杂文随笔 篇7
在每个人身边,都会有很多朋友。而我身边,一直有个好朋友无时无刻都在我身边,那就是瑶瑶。
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她总是会和我一起渡过难关;在我伤心的时候,她总是第一个在我身边逗我开心;在我沮丧的时候,她安慰我,让我重拾信心;在我快要哭的时候,她总是帮我接住眼泪,还安慰我;在我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她会给我像母亲一样关心我;我考试的成绩好,她会为我喝彩;我考试成绩差,她会说些鼓励我话…
我们有好东西总是一起玩。我们一起在寂静的角落听着八音盒的曲子;总是在谁的家里帮娃娃设计发型和服装,玩得不亦乐乎。我们在草地上打着滚儿;在月圆的晚上,我们在楼顶讲着令人毛骨悚然的鬼故事等等。感谢我的好友送给我这些值得收藏,值得回忆的故事。
有一次,我考得出奇的差,比之前名次差一大截。下一节课是体育课,我一个人静静地呆在教室。晶莹的泪珠从我的脸颊上划过。晚上回家后,我还因此挨了一顿骂,她说:“别哭了,考试只是一个测验而已,不必看得太重了,我想,成功与失败对于你同样重要,让失败属于过去,胜利才属于未来。”我听了这话才抬起头来,和她一起去玩。他们像一股清爽舒心的微风,拂去我忧伤的烦恼;他们像一颗璀璨的祖母绿,闪耀在我童年的道路上:他们犹如一首动听的幻想曲,给我心灵的清洗。感谢你们,我同窗五年的朋友们,你给我带来不只是好玩的游戏,动听的曲子,还有那段回味无穷,令我终身难忘的回忆!
朋友杂文随笔 篇8
青春是人生的一段经历,友谊是一笔珍贵的财富。
人生不能没有友谊,青年不该没有朋友。
人生因有了青春,才多了一份浪漫;这世界有了友谊才会变得更加温馨。
友谊是一束鲜花,清馨芬芳,友谊是一杯美酒,愈久弥香;友谊是《高山流水》,千年不变的绝唱。
所谓好朋友,就是你祈愿得到一缕春风,却让你拥有了整个春天的绿荫;。所谓好朋友,就是茫茫飘摇千古风雨中生死相依的同路人;所谓好朋友,无言相视,会读懂彼此眸中全部的内容;所谓好朋友,同苦同甜同哀同乐。
校园是一座圣洁的大花园,我们都是匆匆过客。共为桃李,同窗几载,而后就会天各一方,那朝夕相处的感觉就会铭刻在心,永不磨灭。尽管天涯海角的同窗友人五尺素鱼传,当祝福的季节来临的时候,总会多一缕一如既往的思念与牵挂。
无论过去多少年,再过多少年,无论生在何时何处何方,我和我的同学们都会默诵曾经的“海誓山盟”。
朋友杂文随笔 篇9
都在寻找幸福,都在寻找快乐,其实幸福和快乐很简单。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一家子其乐融融,和睦相处,彼此关爱,互帮互助,身康体健。快乐是什么?快乐就是彼此包容、理解、豁达、胸怀宽广。
——题记
我的父亲母亲。
认真、严肃的父亲。
慈善、勤劳的母亲。
我、妻子和父母留个影。
侄儿、妻子和父母来一张。
偷偷闪一张。
甜蜜幸福的笑容。
侄儿、侄女和奶奶。
儿子、侄儿侄女和爷爷。
我要把月亮托在手中。
耶,包包好像没关好。
我和儿子。
阳光的两兄弟。
酷酷的侄儿。
青春洋气的侄儿侄女。
装正经的两兄弟。
小朋友蹭个影。
哥,借你的肩膀靠哈。
儿子调皮,侄女文静。
侄儿侄女来一张正照。
吃个饭都不忘了来一张的两兄弟。
团圆三兄妹。
侄儿和郑校长图书馆的故事。
哥,你的脸比我的大哦,肌肉还多且结实。
来爷爷奶奶家中中合个影。
我就看看。快乐就这么简单,幸福就是家人喜笑颜开。
家风很重要,家风对孩子的影响很大,父亲在教坛耕耘了三十多年,他把最美好的青壮年时光奉献给了教育事业,虽不敢说桃李满天下,起码还是有几千学生。父亲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对子孙的影响很大,无形中教会了子孙们凡事认真、负责的态度。母亲勤劳、善良、仁慈在潜移默化中教会了我们很多东西,这是花再多钱也学不来的,感谢父亲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