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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的作文

2023/12/24好文章

老地方整理的散文的作文(精选9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散文的作文 篇1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有人喜欢万物复苏的春天,有人喜欢丰收的秋天,还有的人喜欢大雪纷飞的冬天,但我喜欢热闹的夏天,尤其在那初夏时节——

我在果园里尝到初夏。走进果园,成群的桑葚迎面而来,摘下一个黑得发乌的桑葚,咬一口,紫色的汁液顺着喉咙流下,一直流到了心窝,也甜到了心窝。

我在树林里听到初夏。走进树林,一阵“布谷、布谷”的叫声由远到近传来,是谁在鸣叫?原来是布谷鸟呀。它的叫声好像在对我们说:“春已归去,夏已到来!春已归去,夏已到来……”

我在水中摸到初夏,初夏时节,跳入水中,一阵阵凉意袭来,可以让你短时间忘记一切。放眼望去,水上挤满了人,有的在打水仗,有的在游泳,还有的在比谁游得快……

朋友,就像布谷鸟说的一样,春已归去,夏已到来!让我们一起遇见初夏,感受初夏吧!

散文的作文 篇2

柳,乃春的使者,她来告诉我们:春来了!万事准备!

有这么一句诗:“有意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这无疑是真的!牡丹虽美、茉莉虽香,可都离不开园丁的精心培养。而我们的柳树,它不需要种子,只要把枝条插土里,就算无人管理,它会沐浴着阳光,允吸着雨露茁壮而默默地成长着,就只这一点,已体现柳的坚韧不拔,已体现柳的刚,已让我对柳产生一种无畏的敬意!但不止--每当秋冬之交,寒风袭来,草木皆枯,那些看上去比柳树坚实、粗壮的树木,也经不起严寒的考验,乖乖地卸下了葱茏的装束,落个枝枯叶凋的下场。倒是一向被人视为纤弱的柳树,在风刀霜剑中奋力支撑着。它虽比不上经冬不凋的松柏,仍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与西北风搏斗着。

在阳春二三月,柳便展现出她的风姿,害羞又大方地告诉人们,春来了。

柳树千丝万缕,与苍松翠柏刚劲、挺拔的风格迥然不同。柳树的皮呈灰色,它的干弯曲地向上生长,枝条显得分外绿。柳树和风简直是天生一对.在风的吹动下,柳枝徐徐飘荡,为风伴舞;平淡的湖面,在柳枝的倒影的映衬下,增加了无限风致,似乎也“摇摇欲坠”,跟着起舞了!柳摆动着她那婀娜的身姿,那“头发”随着风儿的戏耍,也不时的飘动,好美好柔!

再看冬去春来的时节,那些早早落叶的树木迟迟还没有发芽,柳树却在寒冬的余威下首先苏醒了。它使劲儿地伸伸腰儿,吮吸着温润的空气,抖擞精神,像归队的勇士一样,昂首挺胸。它望着脚下清清的塘水,迎着凛冽的寒风,率先吐翠,披上了娇黄嫩绿的新装,遥盼着燕子的归来。这时,抬眼望去,纤细的枝条上,一个个嫩芽,像缀着玉翠,悄悄地给人间带来了春的消息。这情景仿佛是一首动人心弦的歌,是一首表达美好信念的歌,是一首生命的歌,是一首迎春的交响曲!

柳树默默地生长着,它来提醒我们,但它也有自己的理想。它会想在这个美好的春天时焕发光彩,而我们呢?我们何不也趁着这美好的春天焕发我们自己的光彩呢?

散文的作文 篇3

这个春天

人们多么期盼播洒阳光

但上帝不懂浪漫柔情

总把阳光拉的太长

其实除了阳光

人们也需要一些雨的柔香

久旱的农民

手捧粉齑的焦土

两眼失去了光芒

任泪水流淌

却湿润不了这泥土的芬芳 悲伤

让这春光变得苍白语殇

一场雨,破天荒

下得缠缠绵绵 迷迷茫茫

让农人们燃起了希望

落到瓦房

红红的房脊像新娘飘扬的衣裳

落到树林

绿绿的枝叶宛如小姑娘泛起羞涩的脸庞

落到山岗

小草似水流淌欢快地奔向前方

落到河面

柔波扬帆荡起欢乐的歌唱

小雨来的正是时候

它悄悄地来到了农人的身旁

顽皮地钻进农人的耳膛

温声细语 如诉衷肠

它轻轻打湿了农人的脸庞

泪水和雨水流进嘴里

一场琼浆 多么清爽

它缓缓地流进了农人的心房

一阵温凉 沁润希望

小雨啊,来的正是时候!

散文的作文 篇4

旺财在一个多月大就开始流浪。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之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摇摇晃晃去街角撒尿,在这里碰见同样摇摇晃晃来撒尿的路人甲,他喝高了。

那时旺财应该很可爱,像个毛绒球。

路人甲蹲下来,摸摸他的头,他说,小家伙,无家可归了吧,跟我走吧。

就这样,一个小毛绒球和一个醉鬼,在午夜空旷的大街上,摇晃着迤逦而去。

后来路人甲成了旺财的主人。再后来路人甲在一个遥远的山坡上开了一家客栈。

生活过的貌似很悠闲。

旺财每天就是在门口晒晒太阳,无聊时就向行色匆匆的路人挑衅一下,向同·性的流浪狗示.威和向异性的流浪狗打呼哨。然后就得意洋洋的去吃饭。

有主人的狗无疑是幸福的。比如它把过路的小孩、小姑娘吓的四处逃窜,追着过路的瘦弱小狗打架并将其咬成重伤........造成的后果都由路人甲负责,由他来赔偿人家的损失,因为他是它的主人。

当然旺财也是有责任的:保护路人甲的财产,也就是防贼。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保护。有一天半夜,旺财曾看见过一个小偷悄悄溜进门去,当时它睡意正浓,懒得理他。不一会就听见里面有撕打声。再一会就见那个被扒光衣服的小偷,垂头丧气骂骂咧咧的走了。第二天就见路人甲得潇洒的穿着小偷的衣物闲逛去了。

旺财明白了主人为什么到了晚上也不把那个“欢迎光临”的牌子收起来:白天欢迎客人,晚上欢迎小偷。

所以说旺财真是懒得管闲事。

这种生活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吧。不过吃饭是个大问题,吃不饱啊。

路人甲基本是每天喝稀饭就咸菜,客栈生意冷清。这可苦了旺财了,它的祖上可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有时不得不咂品舌头回忆肉的味道。

这一天,路人甲哼着小曲回来了,两手鬼鬼祟祟的藏在身后。一看就有古怪。

果然,这个家伙呵斥旺财站在门外,不准进屋。然后放桌上半根火腿肠,一个咸鸭蛋。旺财的眼睛顿时就红了,那是肉啊!

路人甲看来是准备喝个小酒,就在他转身去拿酒瓶的一瞬间,旺财果断出击,用三分之一秒窜到桌上,用三分之一秒吞下火腿肠和咸鸭蛋,用三分之一秒窜回到门外。

整个过程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也就是一秒钟。

等到路人甲呐喊着挥舞着菜刀冲出来时,旺财正躺在太阳下回味火腿肠和咸鸭蛋混合后的滋味,一种近似于烤鸭的味道。

路人甲不死心,掰开旺财的嘴看,除了獠牙,什么都没啦。

旺财顺便打了个哈欠,在路人甲的愤恨声中,在浓浓的烤鸭味里,在暖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睡醒一觉睁开眼时,发现路人甲还在盯着它看。那眼神让它有点发毛了。

路人甲把旺财拎起来掂了掂,又捏了捏它那骨瘦如材的后腿,意味深长、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就进屋去了。

旺财毛骨悚然。它知道,一个没人管着的男人,不让他吃肉和不让他泡妞是多么困难。他们为此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旺财溜进屋看他在干嘛。

路人甲翻箱倒柜找东西,最后拿出一本书来,《狗肉的烹饪方法》!!!

旺财连夜逃窜。

它知道山坡下面的小溪边住着一个小妞。

当夜月黑风高,旺财潜入她的院子里,挑了她家最大最肥的那只鸡,一口就咬死了。叼起来就跑,为了避免那个妞拿刀追赶,它还特意学了两声狼嚎。

果然,那个妞本来已经点着灯了,听到狼嚎,一下又吹灭了。

一遛小跑回到客栈(旺财不会背叛主人的),把鸡放在路人甲面前,他很满意,连夜就给炖了。

看着路人甲心满意足的啃着鸡脖子,旺财就想:如果不给他弄这只鸡来,他现在啃的会不会是我的脖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那个住在小溪边的妞就来敲门了。

旺财和路人甲都想,这回坏事了。

那个妞进来后很激动,她说,咱这里有狼你知道吗?昨晚还跑我家去了呢,可吓死我了,我家那只芦花老母鸡都给偷走了,多好的一只鸡啊,每天下一个蛋,从没间断过......说着她就抹起眼泪来了。

旺财和路人甲面面相觑,难道这个妞是外星生物吗?或者她惯用脚丫思考问题,就比如现在,她只要看看这满地的芦花鸡毛和满桌子的鸡骨头,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么回事。可是她宁愿相信那个自己想好了的,确认了的,装在脑子里现成的狼偷鸡的结论。

既然这样,路人甲就笑眯眯的踩在芦花鸡毛上,坐在满是鸡骨头的桌子旁边,和那个丢了芦花鸡的妞讨论关于狼偷吃鸡的问题。

旺财于是也放心的啃着鸡骨头打瞌睡,它觉得这个妞傻的不忍直视。

但是事实是,这个世界上女人最不可理解,如果这个女人看起来还很傻,又长的比较漂亮,那她将天下无敌。

旺财睡醒一觉后发现了这一点。那个妞笑盈盈的听着路人甲讲狼的故事,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也许她认为房间里有个男人和一条凶巴巴的狗,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而那个男人在那个妞告辞的时候,竟然不能站起来送别了:他被自己讲的故事吓的腿都软了,脸色苍白,两股战战。

路人甲和这个妞后来发生了很多离奇的故事,离奇到旺财一听就打瞌睡。

再后来,妞的家人找到了她,她要嫁人了,就很少上来玩了。

山坡上的客栈,小溪边的木屋,像两个城堡。各人有各人的秘密,对峙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这种局面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好象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又好象从上一刻才开始。反正现在是这样。

这世上有世外桃源吗?路人甲觉得那个春天的午后,他站在山坡上看到一身火一样红装的妞身后跟着一个晃晃荡荡的大黑狗,徜徉在斑斓的花海里有点像。

妞第二天就嫁人了。那天没有一点点的风。

天上孤伶伶的几朵云彩,云彩的边缘是白色的,中间却是黑色的。它们停在天上,没了风,它们就没了方向。

旺财抬头看看云彩,低头看看山坡下远远的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那是来接那个妞的花车。

它回头看主人。

路人甲坐在门前仰望高山。这样看山看的久了会觉得山正在慢慢朝头顶压过来。

路人甲见旺财在看他,就说,看什么看,我又没有林肯车。

旺财继续看他。路人甲说,我总不能把她背上来吧。

旺财还在看他。路人甲若有所思,要不用咱的独轮车把她推上来?

旺财就闭上眼睛打瞌睡了。

这个睡不醒的家伙。路人甲骂道,转头望向山坡下的木屋。

远远的,那个妞穿着洁白的婚纱踏进车门,不知道她是否回头看了这里一下。但是路人甲能清楚的看自己的眼睛里有两颗小星星,闪了一下。

还是没有一点点的风。白云,大山,丛林,都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大家似乎都在等待有什么事情发生,又都茫然不知道在等什么,因为它们都不知道谁是主角。

旺财知道谁是主角。但谁让他是路人甲呢,一闪而过的镜头里,还能期望他怎么样呢。

旺财和路人甲并肩坐在山坡上,看那个妞出嫁。

那个妞不错,旺财是有点喜欢她的。

但是对路人甲的事旺财还是选择不去管。因为他清楚自己要失去什么。

对遥不可系的梦想,最好不要去想它。比如说吃肉,虽然旺财很想吃肉,但是如果没有钱,就不要去想它,因为想也没用,不会改变吃不上肉的事实。

但是他们有无边无际的自由。

这自由来源于不去试图抓住什么,就不会被什么带走。

谁能说清这样对不对呢?反正旺财觉得这种感觉很不错。所以它第一个原谅了路人甲的无动于衷。

林肯绝尘而去。

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往那个遥远的滚滚红尘。

连背影都没了,还看什么?

这时路人甲说了一句让旺财很费解的话:我也许这辈子也做不出那么漂亮的车。

路人甲显得有点伤心。不知道是为那个漂亮的林肯还是那个丑陋的独轮车。

晚上路人甲在山坡上燃起一堆雄雄的篝火。他不能用烟花来祝福那个遥远城市里的妞,不知是不是为了显得浪漫一点,但是旺财觉得路人甲是因为买不起那些烧钱的玩意。

那个妞的命不错,一天都没有风,预示她一生都没有风波,平安幸福。

路人甲在火光里喝着一瓶二锅头。

看着他这样难过,旺财真想冲进火里,烤熟了给他下酒。但是旺财没这样做。

路人甲一无所有了,还不能让他养只狗吗?

所有的他都可以放弃。

但那根本就不是放弃,是他从来就没拥有过。

路人甲也许是个没有梦想的人,甚至连梦都不想做的人。

但旺财觉得他很善良。

路人甲终于喝醉了,偎在火边沉沉睡去,像个婴儿一样。

他终于可以安静的睡着了,也许还做了个离奇的梦,在梦里挖空心思打造一辆漂亮的独轮车。

但愿他的独轮车完工的时候,那个妞没有被林肯接走。

这时候山上传来了狼的嚎叫声,真的有狼来了。

透过山林甚至能看到点点绿光,旺财觉得那真漂亮。

旺财趴在在路人甲的身边,在此起彼伏的狼嚎中睡着了。

梦境里旺财觉得自己也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荒漠的狼,咬着冷冷的牙,奔向那个美丽的草原。

散文的作文 篇5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读《培根随笔》有感。

散文的作文 篇6

时间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它就像我们捧起的水,不知不觉在手中流逝。把握住了时间就把握住了机会,也就是把握住了成功。

大家可能知道一个老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美国军人,退役之后,觉得自己老了,没有更多的时间了,所以抓紧时间创业。他选择快餐业,开店、管理、用人、选择食材、经营,每一件事他都抓紧时间进行。在他不懈地努力下,终于获得了成功。这番大业便是“肯德基”,这个跨国公司,举世瞩目。

这个老人获得成功,因为他珍惜了时间。他剩下的时间虽然不多,但是他充分利用好自己的时间,每一分、每一秒都不浪费,向着自己的事业努力前进。别人聊天的时候,他在工作,别人散步的时候他在工作,别人旅游的时候他在工作……可以说,他的事业就是在珍惜时间中成功的。如果他不珍惜时间,每天无所事事,那他只能是一个普通老人。

大都知道林清玄吧,他写过《和时间赛跑》。他确实和时间赛跑,珍惜时间,努力奋斗,最后获得了成功,成为现代著名作家。和时间赛跑,这句话说得多好啊!珍惜时间,一切都抢到时间的前面,尽快做好每一件事情,这就是和时间赛跑。

司马迁是一个大名鼎鼎的历史人物,他著作了一部历史性著作《史记》。他被汉武帝羞辱,受了宫刑。出狱之后,他更加珍惜时间,夜以继日地写《史记》,最后,终于把这部历史著作写成了。他的成功也是珍惜时间的结果。

鲁迅曾经说:“我不是什么天才,只是我把吃面包的时间用在了读书上。”确实,鲁迅就是一个珍惜时间的人。他时时刻刻都在抓紧时间看书、写作,读了大量的书籍,学习了丰富的知识,写出了大量的作品。鲁迅的成功,可以说是珍惜时间的结果。

我们正在学习时期,有的同学说时间总是不够用,反省一下自己,我们做到了珍惜时间了吗?上课的时候是不是有溜号的时候呢?做作业的时候,是不是做些别的事呢?放学的时候,是不是对路边的事情驻足观望呢?回家之后是不是偷偷地玩电脑了呢?我们做到了和时间赛跑了吗?做到了像肯德基、林清玄、鲁迅、司马迁这些人那样珍惜时间了吗?反省之后,我们会说,不是时间不够用,是我们没珍惜时间。我们应该珍惜时间,学会和时间赛跑,珍惜分分秒秒,那样我们学习才能取得更大成绩。

让我们珍惜时间吧,只有珍惜时间,才能取得进步,最终获得成功!

散文的作文 篇7

在所有的动物里,最得人类青睐的,是狗和猫。这两种动物的智商和性情,与人最为接近。其中,狗更接近人性中执着的一面,猫则更接近人性中跳脱的一面。

猫是一种天生懂得获取幸福的动物,我们无法像猫那样活得悠然自得,但也可以窥探一下猫的哲学。

猫的第一哲学,是集卖萌与性感于一身的外形。猫像一件流动的艺术品,一举一动都传递着曼妙、轻盈、流畅、敏锐与神秘。许多与美有关的领域都从猫的身上吸取灵感,我们不能否认经常会因为一个人的脸蛋和肉体而“恰好”爱上对方。我们也不能否认,猫是幸运的物种,许多人是因为猫个性鲜明的外形而爱它们爱得入迷。

猫的第二哲学是慵懒。猫的一天,平均要睡16个小时,而且猫总是擅长找一个最舒服的地方,随时蜷起来打个盹。夏天,猫会找到一个通风的阴凉之地;冬天,猫会找到火炉边或者你的大腿上;如果是在户外,猫就会懒洋洋地躺在金色阳光的地盘里,随着阳光的移动而挪动身体。

当我们见到一只猫时,它常常在酣然睡梦中,外面的世界与它无关。倒是可能有这样的情况:你在旁边看着它,过了一会儿,它把身体蜷得更紧一些,发出嘟哝声,大约就是类似第欧根尼的不满:“走开,别挡住我的阳光!”

猫只有十几年的寿命,可从来不为自己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睡梦中而焦虑。不像人类,人总是觉得时间不够花,恨不得发明出能够替代睡觉的灵丹妙药来。猫也永远不会失眠,它们无限接纳并享受这一嗜睡的天赋,从不妄自菲薄。

时间嘛,就是用来浪费在睡觉上的——这就是猫的理念,并丝毫不掩饰它们在对待时间上的贵族态度。就算天塌下来,它们也不会成为工作和忙碌的奴隶。

与慵懒相对的,却是猫旺盛的好奇心,这是猫的第三哲学。猫是极其专注的,在睡眠上如此,在醒着的时候也是如此。贪睡时,雷打不动;睡饱之后,一蝶一球一针一线,空气里飞舞的灰尘,都会成为它穷追不舍的对象。作为一只猫,天生敏捷的活动能力可以带它去很多奇险的地方,以满足它的好奇心,当然它也有高估自己能力的时候,以至于也会落入到举步维艰或从高空惨跌的困境。但下一次,猫还是会跃跃欲试,或许它的祖先确实教过它“猫有九条命”的常识。

与好奇心相连的,是猫常被人诟病的残忍本性。猫喜欢玩弄活物,即使不饿,也要折腾许久,直到“玩具”不再动弹。猫不是人,没有人强调的慈悲之心,它保持着完全中立的,甚至是残酷的好奇心,就像那些传说中的科学怪人,兴致勃勃地从荒野偷来死尸,进行各种解剖研究,全然不顾他人的鄙夷和惊讶。

猫还是少有的独居动物,这是它的第四个生存哲学。孤独对许多动物而言,就同饥饿、寒冷、疾病一样,是完全无法忍受的东西。为了避免孤独,人可以付出很高的代价,做出许多不明智的事情来。而猫却可以和孤独平静地相处,甚至享受独自的时空。对猫而言,众乐乐不如独乐乐。

这种独来独往,有一种清高在里面,猫才不管“抱团取暖”、“一个好汉三个帮”、“猫多好办事”、“整合猫脉资源”这些道理,却深得“他人即地狱”之精髓,无论你是恐吓还是谄媚,猫大多都只是轻轻地“喵”一声,转过身去,继续在窗台上看它的流云。只有在它喜欢你的时候(即使对同一个人,这种时候也不是常常会有),它才愿意与你互动一下。

猫是与生俱来的自我主义者,没有什么高于它自己。猫从来没有被真正驯养过,它没有“主人”的概念,即便你们天天在一个屋檐下,你为它喂粮铲屎,在它眼里,也不过是“这家伙还算一个不错的小伙伴哟”。

尽管猫是这样独立冷清,它也有柔软与撒娇的撒手锏。猫的肢体是如此柔韧,很少有其他动物能比得上它们。猫是天生的舞蹈家和瑜伽师,喜欢随意而优雅地伸展或弯曲它们的身体。只是一个不经意的伸懒腰,也能让人心生爱怜。

更不要说猫是多么擅长表达需求与依赖。它会用暖和柔美的小身体紧紧贴住你,缠着你。有意思的是,猫整体的独立性为这份偶尔的缠绵增添了无比的诱惑力。它像人一样喜欢床,特别是冷天,在你上床的时候,它也会跳上来,枕在你的胳膊上或头发上,发出无比幸福的咕噜声。它的幸福是如此真挚,以至于你心甘情愿当它的人肉枕头,一动不动,只为了感受这暖暖的宁静的惬意。

猫撒娇,不会让你感觉它是在索取什么东西,而是让你体会到彻底的治愈和甜蜜,这就是猫的天才。

如果你仔细观察一只猫,你会发现,它永远遵从“活在当下”的原则。猫没有太多记忆的负担,也没有太多期望的负担,它总能随遇而安,找到自己能接受的方式生存下去。

猫不依恋过去,也不恐惧未来。家猫不会讨好主人,它不怕主人因此而嫌弃它、抛弃它,它似乎从来不为未来担忧。一只宠物猫即使有一天流落街头,也绝不会为命运的落差而伤心落魄,不会苦苦地怀念着过去的旧时光,它很快就会恢复猎手的本性,成为一只大展身手的流浪猫。

散文的作文 篇8

小时候,我就喜欢看书,不仅是我,还有哥哥和三个妹妹,我们都是书虫,哥哥如今是个记者兼编辑,三个妹妹也各有所成。我们今天能过上比较优越幸福的`日子,都得益于父母的教诲!更得益于父亲的书!

我曾经读过许多书,也背诵过许多优美的名言名句,如陶渊明的‘’不戚戚于贫贱,不及汲于富贵‘’,王勃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苏轼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还有许多忘了作者的,比如“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我最喜欢的诗还是杜甫的《琵琶行》和《长恨歌》最喜欢的小说是三言两拍

读这些东西,常常能感受到无以言说的曼妙之内,常常惊叹,作者怎么能写的那么美,达到忘我的境地!这是不读书或者读书少的人所感受不到的幸福!

记得有一次,在读者文摘上读到一篇周国平的散文诗《邂逅》,我一下陶醉了,我真的是叹服了,躺在床上反复听作者的朗诵,真的是简直是人间仙乐,于是我当即决定背下来!十分钟时间,我熟练的背下来那首诗!那时我已经三十多岁,却有如此的闲情逸致!我自己都感到惊讶!也许这就是散文诗的魅力,思想上得到一种共鸣的艺术感染力吧!那种幸福是发自内心的愉悦!不喜欢读书的人是体验不到的!

感谢父母,我很荣幸生长在书香门第!读了许许多多别人家不曾有的藏书!感谢父母不仅给了我强健的体魄,还给了我一颗爱读书的丰盈的灵魂!我的活泼向上的性格,敏感细腻温柔的心,无不得益于我的优秀有卓越远见的父母!

散文的作文 篇9

人生因何而惑?人生因何而扰?看天上繁星点点,数不尽悠悠情怀。

红尘有爱,多少牵挂在心头。人间有情,多少感动留心底。为情伤,为爱痛,那一份痴迷可歌可泣。山河沦陷,国破家亡,便有了“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的苦闷。今生无悔,此情不移,便有那“为尹消得人憔悴,衣带惭宽终不悔”的忧怨。亲人离逝,朋友远去,便有了“鸿雁在云鱼在水,惆怅此情难寄”的感叹。其实每个人心中何尝没有伤痛,为情困,为爱扰,却又在这种困惑中突破心灵的桎梏,人生历练的是心灵感悟,何妨洒脱一点,看云淡风轻,不带走一丝云彩。

人生苦短,谁不爱荣华富贵?谁不贪安逸享乐?古往今来,真能做到荣辱不惊、威武不屈、富贵不移的又有几人?世人皆为功名利禄所累,宦海沉浮、商场搏奕,多少辛酸终不悔。看别人仕途通达,每每感叹:“命运为何如此不公?”,看别人名车豪宅,每每叹息:“我为什么总是穷爸爸?”。佛说“四大皆空”也许我们做不到,但偶而放松一下心灵,让疲惫的自已放飞一下,困惑时走一走天涯海角。烦闷时登一登万里长城,“茑飞戾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事务者,窥谷忘返。”,江山如画,何妨做一回看画的人。

何为永恒,莫过于生死,何为伤痛,莫过于离愁。漫漫人生,多少生死离愁能勘破?从懂事开始,亲眼目睹一个又一个亲人从我们身边离去,无论走得是否安详。无论走得是否洒脱,留给我们的都是铭心的伤痛。“庭轩寂寞近清明,残花中酒,又是去年病。”,“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生活总在不经意间流逝,即使是看多了生离死别,却依旧恐惧着生命的衰老,那句“年轻真好”羡煞了多少青春时光。其实生命犹如天上的繁星,不是每一颗星星都在永恒闪亮,每天总有流星陨落,又何况人生呢?看过电影《坦达尼克号》,记得一名名言:“享受生活中的每一天。”,不妨活得洒脱一些,生命中便有感动常在。

一念生,万水千山,一念灭,沧海桑田。红尘滚滚,纷纷扰扰,多少爱恨情仇、多少功名利禄、多少生死离愁滋生着无数的困惑。让我们打开心灵的枷锁,试着去寻那一份洒脱,不管人生的成就如何,不管人生的失落如何,总要让自已的生命充满亮丽的光彩,不为过去掉泪,努力地活出自已的生命。

学会洒脱,需要一份明悟。佛说:“从哪里来,还到哪里去。”,我们每个人都是单数,来时是,去时也是,带不走一丝留恋。懂得放下、学会取舍,无论是爱恨情愁,无论是功名利禄,终究随风而去。“我心本无物,何处染尘埃。”,有此明悟,怎不洒脱?

学会洒脱,需要一份骄傲。鲁迅先生说:“人不能有傲气,但要有傲骨。”,看不惯阿谀奉承,不妨与明月作伴,见不得谄富骄贪,不如与青山为伍。“清风明月本无价,近水遥山皆有情。”这一份洒脱怎不骄傲!

学会洒脱,需要一份勇气。无论生活多少坎坷,无论生活多少磨难,都要有一往无前的勇气。“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芒鞋竹杖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不畏权贵、不贪财富,有了这份勇气,生活才能称得上洒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