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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的散文读后感

2024/01/01好文章

老地方整理的汪曾祺的散文读后感(精选7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汪曾祺的散文读后感 篇1

昆明的雨,我经历过很多,可是,以它为题的文章我只见过汪曾祺的这一篇。此前,我和许多昆明人一样,对昆明的雨怀有一种矛盾的心态:当雨无雨之时,盼它;可浸淫太久,又烦它。反倒不如汪曾祺这位外乡人那样,对它一往情深。

1939年,汪曾祺考入西南联大中文系,跟着沈从文先生弄文学,在昆明一呆就是七年。可能是地域的差异和心境的不同罢,他对昆明很有好感。在他眼里,昆明的雨季明亮、丰满,带着浓浓的绿色,很舒服,不使人厌烦,还不时地引发出淡淡的乡愁。不过,让他如此动情的应该是昆明春夏两季的雨。如果雨也有品位高下的话,那么它们称得上是雨中极品。大晴天的,常常不知从哪里飘来几团云彩,把太阳的脸一遮,你刚觉得后背阵阵清凉,说不定雨珠子跟着就落了下来。有两次,我站在南屏街的这边,望着雨水哗哗的淋洒在街对面的房子和梧桐树上,一时间都有些恍惚,分不清自己究竟是置身梦里还是梦外。那情景让人无法忘怀。小时候若遇到这样的雨,左邻右舍的女孩子们总会窜出家门,在雨中边蹦边嚷:“又出太阳又下雨,青蛙出来讲道理。栽黄秧,吃白米……”疯上好一阵子。可惜那些词我没能够记全。两年前我曾遇到过其中的一位,问及那支歌谣,她竟然忘得比我还彻底,殊觉可惜。

到了秋冬两季,昆明的雨就会显现出它性格的另一面,让你有些消受不了。有时候,疾风暴雨骤然而降,风横雨狂,低洼之处顿成汪洋,一些街道水深及膝,连单车都骑不了。每年的这时节,总有几棵挺拔茂盛的银桦树被风连根刮倒,躺在路边为自己的张扬悔恨不已。记得小时候盘龙江也常在这个季节发大水,人们沿着河岸垒起一两米高的沙袋防洪。印象中水位最高的时候,水面与南太桥下的拱顶之间只有一臂左右的距离。河水夹着泥沙像一条黄龙,气凶凶地穿过城区直奔滇池而去。有几个胆大的弄潮儿从南太桥北端的护栏上一个猛子扎下去,众人心头一紧,可没过多久,他们就被激流卷着从桥下不及半米的空隙中冲到了桥的另一头。也许汪曾祺没有遇到这样的雨天,所以,在他的记忆中只留下了缅桂花的幽香、火炭梅的妖艳和对干巴菌的回味。

《昆明的雨》末尾一段,写他游莲花池遇雨,在附近一家小酒店内“浊酒一杯天过午”的情景,读之如画,最是动人,让我心里软软的,有点酸。因为我曾经好几次路过莲花池,车窗外熙熙攘攘,只见店铺不见池,真担心莲花池也像火炭梅那样,只剩下一个鲜为人知的`名词。

汪曾祺作品的特点,是既像散文又像小说,界限不甚分明,正如昆明的季节,不温不火,随意平和;此外,他不事雕琢,没有辞藻的堆积和肤浅低俗的时髦。读他的文章,仿佛在听一位长者茶余话旧,和风细雨,水波不兴,然而于平淡冲和之中蕴含真情,极具张力,有点普洱茶的品性:甘滑淳厚,日久愈香,回味悠长。前人有言:书不可不读,亦不可尽读。汪曾祺的文章也一样,不必尽读。但对昆明人而言,他那几篇昆明忆旧的文章却值得一读。

汪曾祺的散文读后感 篇2

近日读到汪曾祺先生的一篇写景散文《昆明的雨》,大概是感兴趣于他所描写的也是我正身处其中的城市吧,所以就多读了几遍。

文章以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的画开篇,视角新颖,不落俗套,以素朴的寥寥数笔便清晰地勾画出了昆明雨季的形象:明亮、丰满、浓绿,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使人气闷。接着作者写昆明雨季中的菌子、杨梅、缅桂花,其中写到“最多,也最便宜的牛肝菌”,提到“格调比牛肝菌高”的青头菌,介绍到“菌中之王”鸡枞“中吃不中看”的干巴菌和“中看不中吃”鸡油菌。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一点都不酸!昆明的缅桂是大树!作者不直接写雨,看似与雨无关,实是与此作衬托,将昆明的雨季立体、现实地展示在读者面前,我也能从字里行间读出作者作为一个外乡人在发现昆明雨季特点时满心的惊奇、欣喜与自豪。篇末作者引用典故,直抒胸臆,深化了意境。“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

一整篇看下来,自己只感到赏心悦目,但也有些感慨。即使一些老昆明人的生活习俗,如“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在当今这个日新月异、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被逐渐淘汰,但例如莲花池、“香得像兰花”的缅桂花等自然景观还是被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如果你愿意让你的节奏慢下来,如果你有一颗善于发现美的心,你会发现身边的现实世界很美,而不是经过别人的提醒,哪怕是名家的提醒,自己就是自己的精神导师!不要让自己忙碌的脚步,遮住了双眼,更不要荒芜了自己的内心!

汪曾祺的散文读后感 篇3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

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不知道,作者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写的,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有什么联系——那是一个旧时女孩闺房的东西啊,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小姑姑又是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而就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看似闲适恬淡中包孕着一种文化、一份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汪曾祺的散文读后感 篇4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

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的散文读后感 篇5

冬姑娘踏着轻盈的步伐,慢慢地回家了。春姑娘来了,她正在为大地纺织鹅黄淡淡的春装。瞧呀,小草偷偷地萌芽破土,柳树渐渐地抖开丝絮......

冬姑娘踏着轻盈的`步伐,慢慢地回家了。春姑娘来了,她正在为大地纺织鹅黄淡淡的春装。瞧呀,小草偷偷地萌芽破土,柳树渐渐地抖开丝絮,白杨大方地舒展新叶,杏花也开出洁白和粉红的大花团。慢慢地,慢慢地,施家岙也变得越来越美了。

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我们来到了开满梅花的施家岙。

一走进施家岙,满树的梅花扑入大家的眼帘。梅花的枝干真是千恣百态:有的像蜿蜒盘旋的龙,有的像美人舒展肩膀,还有的像形态万千珊瑚。那一棵棵梅花树像一个个站岗放哨的土兵挺立在施家岙。风一吹,无数片雪白的梅花花瓣纷纷落下来,好似一位美丽的公主撒着一片片晶莹剔透的雪花。

不知不觉,我走到了苍岩江边。

我看见过波澜壮观的大海,玩赏过美丽无比的西湖,去从没看见过苍岩江这样的水。苍岩江的水真清啊,清得好似一面清澈的镜子;苍岩江的水真绿呀;绿得仿佛这是一块无瑕的翡翠;苍岩江的水真静呀;静得让你听不出任何流动声。欣赏着这么美丽如画的苍岩江,我不禁深深地陶醉了。

啊,美丽的施家岙,你是那么得可爱,那么得绚烂。我爱你。

汪曾祺的散文读后感 篇6

每个人都要吃饭,天经地义。就算不是天经地义,不吃肚子也不愿意。可以吃的饭多了去,不说西餐,只说本土的:米饭、饺子、面条、馄饨,粗着数,细着算,手指头绝对不够使。

不管是北方的饺子也好,南方的米饭也罢,总归是要填饱肚子。这是最基本的,也是人吃饭的最初目的。就像我们的老祖宗,种植、采集、捕猎,圈养,合了归齐,就是为了那张嘴。到了现在,都21世纪了,人类还是改不了吃饭的毛病。饭还是要吃的,只是不再用笨法子了,换了新法子,要工作,挣money,而且还要琢磨着吃饱了饭,物质生活是满足了,还要享受精神世界。

这精神世界还真不好说呢,因为它不像吃饭那么重要。但是如果压根没有它的话,这个饭还真是不怎么好吃(看,人类从单纯的吃饭到要好吃了,这该是多大的进步啊)。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实在是波澜壮阔,这人类的精神世界当然也跟着发展了不少。在我看来,它主要也就是艺术和文学。

艺术分音乐和绘画。相对于吃饭来说,音乐就是喝水,自然简单,不可或却。人生下来,会说话。就会唱歌,从远古开始。先是吼,吼着叫着就会唱了,就有音符、有古琴、就有了音乐,人们唱着跳着、载歌载舞,别说,还真少不了,不喝水哪成啊。

绘画呢,在我看来,就是色彩鲜艳的各种水果(不然,为什么学画的总爱用水果画静物呢,呵呵,看来英雄所见略同了),水果颜色鲜艳、看着养眼、吃着还香甜可口。您看,你吃饱了,喝足了,再来一个饭后水果,那水平整得,一下子就到小康了。

说起文学嘛,种类多了,小说,诗歌,散文,杂文,呵呵,大餐这才开始呢。

小说就是口味纯正的一碗肉,喜欢吃肉的人很多,我也是其中之一。或红烧,或清炖,或糖醋,肉的滋味,怕是尝了以后谁也难以舍弃。又是品种各异,猪,牛,羊,鱼,据说,四条腿的除了板凳人类都敢拿来吃的。就像小说,不管哪种,只要你入口,那种醇香,那种浓厚,让你沉浸其中,欲罢不能。一路跟着走下去,和故事里的主人公一起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不知不觉就迷上了这样的滋味,不小心您就吃成了一个大胖子了。

杂文是一盘菜,比起小说来,实在不够纯正,可倒是什么材料都有。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肉虽然好吃,菜也不能少是吧?况且,菜的种类可比肉还多,吃腻了大鱼大肉,来一盘小葱拌豆腐,或者一盘西芹百合,煞是清爽。即使是一碟子茴香豆,咱也能下酒的不是?何况,您高兴了,尽可以把什么粉条、海带、黄花、土豆,一锅给烩了。这是咱的自由,想嘛说嘛,不用忌口的,忒自由,忒开心。尖酸刻薄是咱的专利,磨牙斗嘴是咱的爱好,保不齐,咱再整一个深刻一点的,就超越了鲁迅他老人家,那还真是说不定呢。

散文是一道茶,适合于午后,临窗而坐,看外面淅沥的小雨,打了芭蕉。屋内,淡香袅袅,有如水的音乐缓缓滑过。捧一杯沸水香茗,轻啜浅饮:龙井、碧螺春、铁观音甚至茉莉、菊花、玫瑰,无不入茶。素衣女子,纤手轻握,微启朱唇,娓娓诉说:或清丽脱俗,或荡气回肠,或家长里短,或天马行空。字里行间,随意游走。饮罢,唇齿留香,敢情要比吃口香糖的效果还要好上许多。

诗歌嘛,明明就是一杯酒了。相比其他种类来说,吃肉的多,吃菜的多,喝茶的也不少。可是酒呢,有人滴酒不沾,有人嗜酒如命。这样的反差,决定了诗歌的命运。也许是日日捧在心尖也爱不够的一朵鲜花,也许是墙角路边不屑一顾、任人践踏的一株野草。喜欢它的人,恨不得天天饮、餐餐饮、一杯杯的饮、一碗碗的饮、一坛坛的饮。有人喜欢白酒,绵香醇厚;有人喜欢红酒,甘甜可口;也有人就喜欢整点啤的,您能说不是酒吗?您能说人家写的就不是诗吗?“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李白是诗仙,也是酒仙,且不管他饮的是什么酒,有好诗、好歌,也酒不醉人人自醉了。

本人喜欢唱歌,但是不喜欢喝水;喜欢吃水果,倒是也喜欢绘画;喜欢吃肉,也喜欢吃菜;茶嘛,只是茉莉、菊花一类的花茶,小女子性情,养颜嘛。对于酒,最爱极品干红,一人独斟,或二人对饮,即使没有烛光,没有玫瑰,微香入口,那也是微醺了。

汪曾祺的散文读后感 篇7

读冯骥才的《花的勇气》这篇文章之后,我对人生有了新的感悟:生命中最重要的是勇敢地面对一切风风雨雨,无论你遇到什么挫折,只要有勇气,就会有希望。

回想作者初次看到的只是绿色连着绿色的维也纳,显得非常单调。“没有花的绿地是寂寞的!下次再来,非躲开四月不可!”作者为眼前看到的景色而感到失望。同行的小吕听到这番话,把他带到一片非常开阔的草地上,让他扒开草好好看看,此时作者又非常吃惊,因为他看到的是青草下面藏着密密的小花,它们纯洁、娇孝鲜亮,只比青草矮几厘米,好象只要一使劲,就会齐刷刷地冒出来。

看到这里,我已经被触动了。因为这些花儿不是为外面的风吹雨打而胆怯,而是被草压在下面。但是终有一天顽强的花儿会冲出草丛,特别引人注目。

时间过得飞快,作者马上就要离开维也纳去意大利了,但还未看到这些花儿从草丛中冒出来,此时作者又感到非常遗憾。没想到,就在作者走的那天,外面蒙蒙细雨把车窗遮得像拉了一道纱帘。隔着车窗,看不清外面,但窗外的颜色明显变了:一片绿色的维也纳此刻变得五彩缤纷,白色、黄色、紫色,在车窗上流动。作者下了车,看到了一片花的原野,这正是前几天那片千万朵花儿藏身的草地。这景色与前几天的相比,简直是改天换地。此刻作者心中感慨万千。

小小的花儿居然有如此的气魄,使作者心头怦然一震,让他明白了生命的意义是勇气。

花都有这样的勇气,何况是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