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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散文随笔

2024/01/02好文章

老地方整理的忘不了散文随笔(精选9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忘不了散文随笔 篇1

或许,在下一个十字路口我会迷失方向;或许,在人海茫茫我忘记了你的脸庞;或许,在你的记忆里,我只是一个淡淡的背影;或许,我们并不是对方谁的谁。但在那炎炎夏日,你的一抹浅笑,成了我唯一的清凉……

忘不了,你的一抹浅笑。或许是上天弄人,或许是机缘巧合,或许是命中注定,注定我们的相遇,虽然在彼此的记忆里都已将对方早已忘却,这次的想起只是或许,但这是我记忆中的彩卷。虽然,下一秒我们注定无缘,但在那时,我们至少擦肩而过,至少相视而去,至少,让我看到了你嘴角的一抹浅笑……

上天注定要让我们在这里相遇,在这里分离,在这里迷失自己。我们的相遇,是感谢这无谓的注定,还是抱怨这烦人的分离?依稀记得以前在我无措时,那一抹浅笑总是自己最大的动力,让我相信自己,那嘴角微微的扬起,形成美丽的弧度,似乎在我的记忆里,只有你的笑容,你说,你要将美丽的自己印进我的脑海里,你说,我们将会永远永远是不分离的好朋友,你说,会和我做出同样的选择……

或许,现在,我们彼此都念着对方,也许,后来,那个光鲜照人的你,在跟我做着同样幼稚的游戏,那我是不是要开心,我的存在,至少还影响了你的生活,呵,旧事重提的时候已是朝花夕拾,埋在心里的时间久了,也总是欲说还休……

我们在一起,听着我们都一样,然后自恋的模仿,还记得,我们那美好的以前……

总有股感情,在心里埋的时间久了,不知道他是重要了,还是早已被遗忘,全然不知……

情感,总是会在某种程度上限制语言的表达,犹如此刻的,突然想起,我亦不知道如何去开始……

或许,是我的表达如此的片面;或许,是我的言语苦涩干枯;或许,是我的“突然想起”微不足道;或许,是我对你的情感在你认为如此的浮夸;或许,或许……或许,内心的沉淀终能换开一日的爆发……

也许,记忆中的彼此都在慢慢变淡,变得已无法用素描勾勒出彼此的轮廓,也许,记忆中的你我都在逐渐离去,但是,我还是有了现在的“突然想起”……

在属于你的记忆沙滩逐渐退潮时,你殊不知那些美丽的贝壳是你,是你对我那一抹浅笑。

忘不了散文随笔 篇2

20xx年12月24曰,一个下雪天,一个小女孩诞生在了这个世界上。你当时欣喜若狂,抱着那那个小小的婴儿,你当时意识到,你当父亲了,你要一生爱护她,把她当作你的命,不,.比你的命还重要。

女孩儿三四岁时时常被人欺负,但是她却从不跟你说,她害怕你不知为什么,从心底害怕,但心底不想接近.你,你知道了。好似有一盆冰水浇的下来,从头凉.到了脚。

女孩儿五岁时十分爱臭美,一天净摆弄着蝴蝶结和发夹对着镜子,摆着各种造型,有一天她问你她漂亮吗,但是你却说一天不好好写字,照什么镜子,你的一句话把女孩儿气坏了,整整两天没理你,尽管你是口是心非。

女孩儿七岁那年,因为近视了,你.第一次把.她巴掌打过去,女孩儿放声大哭,原本白嫩的小脸上出现了红色的痕迹,你心疼了,小心地摸着她.的脸,但是女孩儿拍下了你的手,第一次说她讨厌你。

与丛此以后你和女孩儿的关系,愈来愈差,甚至女孩儿到了不想见你的地步,你在的时候她几乎不下楼,下楼,两个人也是沉默着。女孩儿11岁,第一次考了80分以下,你没有骂她,而是拉起女孩儿的手,和她第一次玩,已经布满灰尘的遥控飞机那天你对女孩儿说飞机也有飞不起来的时候,更何况你飞了四年。女孩儿笑了,你和女孩儿的关系有所缓和,从那时,你知道给予女孩儿的最好的东西不是最贵的物品,而是你对她的关心。

当然,那个女孩儿就是我,那个你是我的父亲,我自然是不会忘记你,当然也不会忘记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爸爸。

忘不了散文随笔 篇3

无法忘怀,那一眼失落

难以挽留,失去的悲伤

有些事失去了就难以挽回了,

还记得那是在深圳的时候,那还是在深圳国美电器的那个地方。

换记得 你当时失落的表情,那哀怨的神色,

看着你失望的表情,看着你无助的脸上留下伤心的泪痕,

我却是多么的手无足措。

你的泪,那是我无能为力的显现,

幸福的生活难以企及,快乐的日子无法实现。

看着你失落的的眼神,我放佛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我真的很心痛, 我也不想这样的,

我也希望能够为你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亲爱的,我会努力的

因为我不是一个人,我还有你,我的妻子

我希望用完的努力来换取你长久的陪伴

忘不了散文随笔 篇4

前几天,我参加了第六届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虽说通过种种挑战,闯入半决赛令我激动不已,但最令我难忘的,还是她!初赛那天早晨,各位选手都在利用最后的一点儿时间紧张地准备着,就连我这位“老手”也不例外。可当我走进考场时,却发现有一个五岁左右的小女孩,她两只胖乎乎的小手紧紧抓着靠背椅,嘴里好象念着什么,两只羊角辫跟着一晃一晃的,她大概只是在上幼儿园。我心想:这个教室是我们小学组同学们严肃的考场,怎么能让这么小的孩子到考场上来胡闹呢?那可不行,我可得去把她赶出去!于是,我就朝她走去。可走近一看:啊?她胸前怎么也戴着一块参赛证,难道她也是我们小学组的竞争对手吗?哈哈!太可笑了!我心中轻蔑地对她笑笑。又想:我这次比赛一定会进入复赛的,难道我还比不过一个小孩吗?比赛很快就要开始了,不一会儿就轮到那位小女孩了,我真为她捍了一把汗,可是她却显出一付很沉着的样子,不慌不忙地走上了演讲台。

这时,我被她那口流利的英语、可爱的动作、滑稽的样子惊呆了,脸上也感到一阵红一阵白的:我真后悔当时真不应该早早就下评论!她虽然小但并不见得她知道的也比我们少,她虽然身高只到我的腰部,可是英语水平并不我们差,真不该以年龄大小论水平!初赛后,她的模样、她的口语,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当我顺利通过初赛进入复赛,再次比赛时,我居然挺想她的。果然我又碰见了她!只见她急忙跑到我身边拉拉我的手,甜甜地说:“小姐姐,上次你演讲得真好!你讲的故事真有趣,我讨厌那个邻居,她竟然要把Tom的生日礼物,漂亮的大鼓给割破!”我半张着口,又被她惊呆了!按道理说像她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词汇量不会那么大的,可她却把整个英语故事都听懂了。

就连我―――一个上五年级的小学生在背这篇英语小短文时,也有好多单词不会念呢!她真令我佩服,也使我感惭愧极了,她知道的比我多还那么谦虚,而我,知道了一点就以为会比别人强好多,还那么骄傲自满,看不起别人,真不应该啊!我真希望在半决赛的场上,仍旧可以看到她那充满信心的小脸,真希望她再次给我们带来精彩的表现。这次参赛,最让我难忘的就是她――聪明可爱的小女孩!是她,让我懂得了许多许多,是她,让我真正懂得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她会激励我在英语学习中不断努力!我怎能忘记她!

忘不了散文随笔 篇5

提到“家风”问题,我时常会想到父亲曾经常提到的一句话“忠厚传家久,读书继世长”。的确,这句话字字珠玑,是中国人千百年来智慧的总结。哪怕到了今天,其真理性任不过时。如果我们去研读西方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就会发现,这些理论观点与这句话的理论完全吻合。古往今来,从文人墨客到达官显贵的持家以及教育子女的理念上也能找到这句话的佐证。忠厚人家,书香门第,总是孕育美好人才的摇篮。

家风即家教,晚清名臣曾国藩一生奉行主张凡事要勤俭,不可为官自傲。他修身律己,礼治为先,以忠谋政,在官场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持家教子方面,曾国藩主张勤俭持家,努力治学,睦邻友好,读书明理。他在家书中希望后代兢兢业业,努力治学。他常对子女说,门第太盛则会出事端,主张不把财产留给子孙,子孙不肖留亦无用,子孙图强,也不愁没饭吃,这就是他所谓的盈虚消长的道理。

中国自古就有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之说,而真正能够实现者却寥若晨星,曾国藩就是为数不多的实现者之一。他的功业无人可以效仿,他的着作和思想同样影响深远、泽被后人。

我们也许没有曾国藩远见卓识的思想,但是作为父母首先要以身作则,给孩子呈现出自己如何遵守规则,而不是强迫孩子执行规则。通过合理的方式让孩子看到规则美,心悦诚服地接收。想让孩子成为德才兼备的人,父母首先自己要成为这样的人。

记得父亲生前做事严谨,对待病人细致入微,对待家人和蔼可亲,每天无论工作多么繁忙,他总是利用夜晚,挑灯学习,钻研自己的专业知识。父亲刻苦学习,踏实做人的家风好似“春雨润物”沁润进了我的生命。它鞭策着我,激励着我,无论走到哪里,都是这个态度。在工作中总是看到别人的长处,虚心学习。而妈妈善良勤俭,忠厚持家的理念,也让我受益匪浅。良好的家风不仅影响了我们这一代人,同时也在我们的孩子身上得到了传承。

国家主席说:“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

优良的家风,不仅是对家庭的贡献,也是对人类的贡献。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好的社会风气是好的家风组成的。中华儿女内心深处无不有着浓厚的家国情怀,诗礼传家、耕读传家、精忠报国等家风代代相传,融入了每个人的血脉。如果我们每个家庭都能按照国家主席所说:“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那么无数家庭的好家风,会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程度、道德水准,同时也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社会更加和谐,正所谓“天下兴亡,家风有责”。

忘不了散文随笔 篇6

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路灯。到了晚上,路灯是必不可少的东西。

路灯是时代的“见证人”,它站在每个转折的路口,看人们一次次做出正确的选择。路灯是黑夜中的“先锋”,没有夺目的装饰,没有繁华的形状设计,它就如一个个朴素的城市工作者,永远在背后默默地付出。

人们骂它,它一声不吭,表扬它,它也是一声不吭。只是默默地为我们驱散前途的黑暗,照亮前行的路。

有些不懂事小孩子在路灯杆上画画,而且画得乱七八糟,还有些人在路灯杆上贴小广告,它也没有责备人们,而是继续忍受着人们对它的折磨。

假如换做是人的话,一定很难接受吧!有些脾气暴躁的,可能还会打人,骂人,根本不会像路灯那样无私奉献。路灯给了人们很多好处,却不求一点儿回报。路灯虽然外表朴素、简单,但是它很有用。

环卫工人也是一样,他们为城市清理垃圾,有些人可能会嫌他们脏和臭,可是总有些人会为他们递上一杯水,因为他们也很辛苦。他们为城市清理了垃圾,让城市变得干干净净,也不求一点回报!

所以不要只看外表,不要以为脏和臭的人就没有好处,我们城市的垃圾都是那些外表脏和臭的人给清理掉的,路灯也是如此!

忘不了散文随笔 篇7

今天是情人节,哥哥突然提出去卖花,一大早我们便赶到了芳草园去批发玫瑰。

花批发好了,我们被分为2组向东方红广场出发,在一个十字路口,我们开始卖花了。我见一对恋人搂着走了过来,于是我拿着花跑了过去,堆着笑脸问:“叔叔,买枝花吧!”可是,当我说完后,他们头也不回就走了,第一次的失败,让我少了一些自信。可是后来,我一次又一次地问别人,可得来的都是不理人。就在这时,一个新疆人走了过来,他问我一枝花多少钱。我高兴了,于是说:“5元一枝。”他朝我笑笑,我朝他笑笑,就在这时,他给了我10元钱,拿了两枝花走了。当时的我高兴极了。这时我充满了自信。

于是,我又开始了问,可是跟当初一样,那些人都不把我放在眼里,有的还说:“你烦不烦呀!”我和那几个走了两三个小时了,脚也酸了,于是在一家饭馆,找上哥哥吃了一顿饭。下午,就更惨了,一枝花也没卖出去,原本还能卖出5枝的,可有的嫌花不好,有的嫌花没叶子,所以不要了。在卖花的过程中还闹出了不少笑话,如:一个姐姐让不是情人的男人买花,结果那男的说:“我对面那一对才是情人呢!”闹得我们哈哈大笑。

一天过去了,我们一共赚了28元,扣去一枝2元钱的价格,我们共赚了10元钱。到现在我终于知道了,爸、妈的汗水风前赚来的钱,不容易呀!

忘不了散文随笔 篇8

我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分别是在刘邦小学、安国中学、湖西中学和徐州师范大学度过的;如果没有学校生活,也许我将顺其自然地成为农民或外来务工人员,当然,农民也有企业家,外来务工人员也能衣锦还乡,但毕竟凤毛麟角。有人说“知识改变命运”,我想说“学校改变人生”;似乎只有学校才是广大农民子弟最好的`跳板,是以怀念我的母校。

一、刘邦小学

刘邦小学坐落在刘邦大队的中心,所占土地是华洼村后队的,故厕所的大粪归华洼村后队村民所有。在当时,大粪是上等的有机肥料,这也算是对后队村民的一种回报。

刘邦小学大门西有一条南北路,贯穿刘邦大队;南北路分别连接华洼、六楼,在两个村长在分别向右延伸一条路,连接刘邦、苏庄,四个村庄呈“Z”字型,刘邦小学就在Z字型的中间。

刘邦小学的学生都是本大队的,教师也是本大队的,其中华洼村有教师4人,刘邦教师2人,刘楼、苏庄教师各一人。

刘邦小学的大门原本是一对大铁门,栅栏型的,后被不义之徒盗走,于是用砖石堵上,在原大门的南旁建一小门,门框、门扇皆为实木,为防风吹雨打,上建一亭,和普通农户家的大门相仿——再也不怕偷了。

那时还是五年制,每个年级只有一个班。不知是师资差还是家长不重视学习,每年升学考试后总有留级的,我们在一起玩大的小伙伴很多都留过级,个别读的还是“双学位”:一年级读两年,二年级读两年……五年级也是两年,小学一共上了十年。每个村上都有抱窝的“老母鸡”,一年级上个两三年的很多,大概和没上过幼儿园或学前班有关。幸运的是我上过一年幼儿园(那时不叫幼儿园,称之为“育红班”),小学是一路绿灯,虽然成绩都是六七十分,很少超过八十,毕竟没留过级,在小伙伴们中间也是“鹤立鸡群”了。小学同村的同班同学中,三分之一小学一毕业就“家里蹲”了;三分之二读完初中就打工了;我是我们村同班同学中唯一一个上到高中、大学的人。

小学的生活不丰富但也不紧张,音体美课似乎没有上过,假期作业从没做完过,寒假、暑假当然是玩,秋假、麦忙假想做也没时间做,刨花生、掰棒子、割麦子,“放屁也顶风”,小学生几乎要参与整个劳动过程,除非上面有五六个姐姐的宝贝疙瘩。

小学时代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作业没做完,忐忑不安地去上学,没料到老师们早把布置作业时说的“如果完不成作业将如何如何”的话“忘了”,老师家的农活已经让他精疲力尽了,设身处地地考虑一下,作业就免了吧。

除了“护校”,小学时代没有什么有意义的事情了。

令人不解的是,学校里的东西经常会少,最离谱的是学校大铁门竟然在一夜之间蒸发了。于是学校决定成立“护校队”,由五年级的男生组成,一组六七个人,晚上住在学校一间办公室里,值班两周。那时很羡慕值班的学生,据说能干点“坏事”,值班的时候随手牵羊,偷点东西烧了吃或煮了吃,有人甚至捉到过野鸭,因为学校四周都是庄稼地。

好不容上了五年级,总于轮到值班了,我们都从家里背了被子,拿了“武器”,决心与想象中的敌人英勇斗争。吃过晚饭,便一家一家的串门,把值班的同学邀齐,手里拿着“武器”——多是木棒,说说笑笑地向学校进军,如果是瓜果飘香的季节,少不了尝尝鲜。

几个人睡在一张大床上,还是很有新鲜感的,吃也吃了,喝也喝了,就胡侃,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夜里不敢出去小便,幸亏屋里有一大堆煤,就地解决,不知办公室用煤烧开水时有没有怪味。

“护校”最大的优点就是早上是到校最早的!这也是值得炫耀的事情之一,如果夜里能听到点什么“动静”,第二天更能吸引羡慕的眼光。

由于,撤并学校,母校消失了,然一些记忆历久弥新。

二、安国中学

整个初中我是在安国中学度过的。

天不冷不热地时候,我们每天回家吃饭。每人一辆自行车,来回一趟十余里,穿街走巷,呼朋引伴;从学校回家的路有三条:一条沿河穿过灌英村,是直线,路途最短,但路窄且泥泞;一条往北穿过安国街往西过龙河公路,再穿过一大片庄稼地,过苏庄、刘楼;一条往南穿过左尧、丁庄,过龙河公路,然后穿过一片庄稼地。几年下来,每个人骑自行车的水平都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天冷的时候,我们便在学校“搭伙”。伙食很简单,早上稀饭、馒头和咸菜;中午不外是萝卜、白菜,外加几片肥猪肉;晚上是咸汤和馒头。然而就是这样的饭食仍然吃不饱,每顿就四两馒头,也不知水分多大,反正吃不饱,往往加二两才能不饿。没有开水喝,那蒸馒头的大锅里永远有一层钙化的白如雪的碱,蒸馏水永远是鹅黄色,伙夫说“这水不能喝”!但不见他们烧一锅能喝的水。

有时放学就能吃上热乎饭;有时菜好了,馒头不熟;或馒头快吃完了菜还在锅里,也不知那些伙夫都在忙什么,据说经常喝酒、打牌,不知不觉忘了时间点。由于管理混乱,伙夫傲的像大爷,老师也得怯他们三分,否则打菜、拿馒头时就会立马吃亏;当然,有些学生是乡里领导的孩子,伙夫们总是笑眯眯地。

后来,好不容易买了一个锅炉,有专人负责烧开水,但是锅炉房门口的茶水缸里,经常有学校附近几个庄的混混往里丢石子、吐唾沫,没人敢喝。

也许就是从那个时候,我吃厌了萝卜、白菜,喝烦了咸汤,一直到现在,才摆脱了对萝卜、白菜、咸汤的偏见,逐渐发现原来是美食的东西,都毁在学校食堂手里!

三、湖西中学

高中三年是在湖西中学度过的,同学友情比较深厚,现在联系密切的多是那时的同学。

高中的回忆很可怜,三点一线的生活很枯燥,学校的食堂永远是鸡肋——比外面的饭菜便宜,但难吃的要命;睡眠不足,每天的数学、物理、化学课我都昏昏欲睡,后来选了文科,数学考试永远不及格。教数学的魏老师多次找我谈话,意思是其他科目再好,只要数学不好,考大学的希望不大。我也很苦恼,每天拿出大部分时间学数学,遗憾的是学不会啊!

我的睡眠不好,一点动静就难以入睡。但是十几人的宿舍里总有早起晚睡的同学,所以每天在教室里,除了上课,下课的时间我几乎都是趴在桌子上小憩。到了高三下学期,我和同学卢大根作了一个疯狂的举动,在外面租房子住,大概是每月40元的房租;我们住二楼,有电没水,一楼是理发店;但是睡眠好了起来。

大学毕业之后,又回到了湖西中学;工作近九年,而后离开,很多人和事在记忆里,杂乱无章,待日后在整理吧。

四、徐州师范大学

当我充满憧憬地来到大学,是在经历了高三地狱般的磨练之后,第一感觉就是:“大学就是大学,真大啊!”

从学校大门到宿舍楼,要经过高高的钟楼,右手是图书馆,左手是小广场,还有一条小河;走上一段斜坡,是操场,尽管是最原始的泥土操场,也真大啊,简直比我们的高中校园还要大;接着是一段人工河,河上有两座桥,那桥要比我们村后的桥壮观多了,桥上还有路灯,走在上面看看河两岸粗壮茂密的柳树,一度让我想到了徐志摩的康桥;然后是食堂,二楼竟然是舞厅,中学时谁在食堂吃过饭啊,要么是打了饭蹲在地上解决,要么是回教室;再经过篮球场,才走到宿舍,光宿舍楼就两大排,一派是女生宿舍楼,一排是男生宿舍楼……

似乎,大学一切都很美好。

然而,遗憾接踵而至。

军训只有两周,听说是一个月的;真枪实弹地打靶也取消了,也许当初就没有,教官只是象征性地说了一下真枪实弹很危险,一次一个女生差点伤了人,鬼知道是那个年代的事情了。

原以为中文系的课很浪漫,讲课的教授不是作家就是诗人,至少著作等身。遗憾的是,一直到毕业,我专业课的老师最高级别的是副教授,不是咱看不起副教授,只是委屈,因为我的老师们有讲师有副教授就是没有教授,他们年纪都不小了,因为评不上教授,牢骚满腹,是带着情绪讲课的,当然影响我听课的情绪。

一门古代汉语课,只两本书,换了两位老师。第一位老师是位刚毕业的博士生,也不年轻了,但是课上的很不好,只教了两个月就另谋高就;接他的是一位干瘦的老头,自己编了一本书,还没有正式出版,让我们每人买了一本,就讲上面的,水平倒比前一位高多了,但是心思不在课堂上而是学术上,整天想着把他那本不厚的书正式出版,据说只差最后一个环节了。

讲现代文学史的,先是一位美女,大概是讲师吧,一上课就讲故事,不记得讲的什么了,总之和教材有点远,后来也调走了;接她课的是位副教授,男的,很是愤世厌俗,说走的美女是他师妹。一位同学评价他,说他就是一个文艺流氓,上课只听着美女看。据说也小有名气,在圈子里,只是走出圈子,就没有几个人知道他了,于是他很不平。他也让我们买书,一个宿舍买一本他推荐的书,大概是他朋友写的小说,然后让我们写书评。

只有写作老师和高中老师很像,认真的讲课,然后批改作业,把我们写的好的作文当场朗诵、点评。教给我们写作的技巧,现在都忘了,只记得他略带幽默的表情。

专业课令我失望至极,公共课、选修课就甭提了!

尽管我几乎没有逃过课,但是我不得不说:大学四年,我最失败的就是认真上课和考英语四级了!因为我曾经幻想,上课认真听,学到真本事,何必考前抱佛脚,拿不拿奖学金是次要的,尽管奖金很诱人;四级是必过的,关系到学位证书,但因为英语先天不足,听力是一句听不懂,干脆只做阅读理解,考了三次才过关。于是我很多时间就浪费在听课和学英语了!

不是上课的时间,我就在图书馆。看文学书、看历史书、看政治书。刚开始我是整天在文学类图书室看书的,后来人满为患,我便转移到政史类,有段时间就是拿起书来就看,雄心勃勃地要一本本的看下去。

四年后,我逃也似的离开大学。四年前上大学时带的箱子是姐姐上中专用的行李箱,当时还觉得很时尚,四年后,提着大红的行李箱,第一个离开宿舍,义无反顾地走向回家的路,没有一点留恋和不舍,反而有点迫不及待。

大学,原本就是一场梦,一场无关青春、无关爱情、无关痛痒的梦。我只是在应该做梦的年龄,在大学里做了一场梦。

忘不了散文随笔 篇9

我不爱烈日炎炎的夏天,也不爱橙黄橘绿的秋天,更不爱寒风交加的冬天,我最爱生机勃勃的春天。

瞧啊,春姑娘带着生命与希望,步伐轻盈地来了。她带着和煦的阳光,温馨的春风,复苏的生灵,穿过平原,飞过河流,千里迢迢地赶来了,她给大地带来了蓬勃的生机。

我爱春天,因为春天是阳光明媚的季节。当和煦的阳光撒向大地时,老人便坐在躺椅上晒太阳;妇女趁着大好时光洗衣晾被;孩子们在公园里放风筝。她给大地带来了蓬勃的生机。

我爱春天,因为春天是生机勃勃的季节。桃树、李树、杏树,你争我斗,竞相开放。桃花粉的像霞,梨花白的像雪,杜鹃花红的像火……春天你是生命的创造者。

我爱春天,因为春天是充满活力的季节。可爱的小燕子在电线上跳来跳去,演奏着第一首春天的曲子,活泼的小鱼在水中自由自在的玩耍着,美丽的蝴蝶在花丛中转来转去……春天你是生命的耕耘者。

我爱春天,因为春阳赋予我们无限希望,春风捎给我们缕缕温暖,春雷赐予我们无穷力量。

春天,我爱你。爱你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