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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2024/04/12读后感

老地方整理的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精选14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1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真想回到他们拉琴要饭的时候,给他们点牛肉罐头,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园里玩耍,让阿炯不再觉得孤单;还想和他们一起去听老人讲故事……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2

去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我们一起走,迪克》,我被书中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之间的纯洁的爱深深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狗和一个人发生的故事。一条被猎户遗失的丑狗——迪克,渴望得到新主人。一位盲童——阿炯,从小失去母爱,他和迪克结成伙伴,并相依为命。他带着迪克一起寻找那份遗失的母爱。迪克用自己的身体,为小主人遮风挡雨,为能有钱给小主人看病,它甘愿当人家练武术的活靶子。当阿炯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后,他却选择放弃母爱,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纯正的爱深深地感动了!最让我感动和钦佩的是阿炯最后的举动。其实,他只要继续管阿妈叫阿姨,不久他就会成为正式演员,一辈子做城里人了,但是他选择了至纯的爱,选择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也想有一条像迪克那样的狗,也想经历那些事,但我更加地珍惜父母对我的爱!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3

坚强是一种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坚持斗争,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从小失去母亲、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个是可怜的独耳丑狗迪克,它外貌丑、心灵美,也很勇敢。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里闹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妈,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发生了许多让人感动的事。到了昆明后,因为找不到阿妈,阿炯与迪克只好饥一顿饱一顿地在街头卖艺。最后,他找到了阿妈,却说不出话来,结果让人很感动。

我真是无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妈与他分别了七年,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无法做到。阿炯因为悲伤,眼睛也哭瞎了,又没有妈妈,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再说那个时代与现在完全不一样。今天,万里无云的晴空,到处能听到鸟的歌声,美妙极了!但那时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丑,一人一狗相依为命。

我真想回到他们拉琴要饭的时候,给他们点牛肉罐头,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我还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园里玩耍,让阿炯不再觉得孤单;还想和他们一起去听老人讲故事……

科学在发展,科技在进步,知识也越来越丰富。大家可以想像现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调、电扇、电视,可有人还不知足,当时没有这些东西是怎么过的?我认为金钱的攀比是无用的,才华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睛,让自己从书的世界“飞”了回来。

书,可以带给我快乐,也可以带给我知识,还可以带给我感动,还可以……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4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民警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了,因为没钱,迪克只好流浪街头卖艺,赚来的钱就买点东西吃,晚上就睡在桥洞里。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迪克很机警、很可靠、很忠诚、还很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是它有着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只因为在它绝望的.时候,阿炯收留了它,迪克便不顾一切的报答他,永远的保护他,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让我们学会知恩图报,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最后我要感谢作者,让我在童年读到这么优秀的作品,我喜欢你——《我们一起走,迪克》。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5

读完了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后,我由此产生了许多真实的感受。迪克和主人,一人一狗之间居然有如此深厚的情谊。我不得不说这情谊,比天高,比地厚,比海深比花美。我为导盲犬迪克对小主人的忠诚而感动,我也为小主人阿炯坚苦朴素的精神而感动。

先说“丑”狗迪克。其实它并不是很丑,它丑,只是丑在外表而已。内心美,才是它的特点。它,为主人讨钱,为主人壮胆,保护主人……哪一样不是可贵的?这些令人赞叹的举动,哪一样不是出自内心的?没有。当然,不止这些事令你惊讶。再说一个:迪克为主人挣医药费,宁愿被打得自己遍体鳞伤!这,实在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再说阿炯,迪克的小主人。从小父母离婚,他和爸爸在一起住。总是受继母的欺负。于是,小小的他有了同情心,和师父一起学艺。但是……师父也走向了天堂……只剩下他和迪克。……总之他善良、活泼、十分有耐心,对迪克也很好。一次,宋叔叔认为小狗迪克是疯狗要宰了它。他没有静坐别处,没有哇啦哇啦一个劲地哭,而是拖住宋叔叔的腿,说:“不,我不要迪克死!不要!宋叔叔求你了。它不是疯狗!”从这可以看出,阿炯多么有情有义!

这一人一狗,从未对对方有半点私心,也从未有过抛弃对方的想法。他们和谐的精神如同一朵荷花开在生命的池塘里。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6

去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我们一起走,迪克》,我被书中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之间的纯洁的爱深深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狗和一个人发生的故事。一条被猎户遗失的丑狗——迪克,渴望得到新主人。一位盲童——阿炯,从小失去母爱,他和迪克结成伙伴,并相依为命。他带着迪克一起寻找那份遗失的母爱。迪克用自己的身体,为小主人遮风挡雨,为能有钱给小主人看病,它甘愿当人家练武术的活靶子。当阿炯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后,他却选择放弃母爱,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纯正的爱深深地感动了!最让我感动和钦佩的是阿炯最后的举动。其实,他只要继续管阿妈叫阿姨,不久他就会成为正式演员,一辈子做城里人了,但是他选择了至纯的爱,选择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也想有一条像迪克那样的狗,也想经历那些事,但我更加地珍惜父母对我的爱!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7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真正看懂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我体会到了,一种悠扬的快感和一种沁凉的悲感共同交织在我的心中。

那个感觉令人心潮澎涌,那个感觉令人思绪纷繁。一本书一页纸,倾注着太多太多的真情,倾注了太多太多的心血,那一个个小精灵般的方块字中,透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画面,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这本书写的并不华丽,却很朴实。充满了真情实感。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令人冲动的,吸引读书者的片段,看了这些,没人不会情不自禁的向下翻。

读完第一个故事,我仿佛置身狗窝,眼睁睁看着丑狗被主人带走,扔掉。还有钱老瞎和小盲人,我深深的被老盲人折服了,他让小盲人躲开,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树,自己却葬身火海。

再看丑狗惹祸时,为了不让小主人挨打宁愿被发现,还有小盲人和丑狗去找阿妈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过雪山,乞讨、还当练拳的工具,这是多么忠心和勇敢,这是多么有血有肉啊!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盲人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是好的,却最人深思,我知道了,动物是重情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8

每当我看见床边的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总会情不自禁地翻开几页看一看,并想着迪克和它的主人阿炯会过得怎么样?有没有看到迪克的忠心……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风雨如晦的夜晚,一只才出生三个月的丑狗被人遗弃了,这只小狗艰难地生存了下去。在一次偶然的事情中,它成了一个盲少年的狗,盲少年阿炯便给它起名叫迪克。半年后,阿炯忍受不了继母胖菊的“善待”,和迪克去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在死林里,迪克因为看见它的妻子红娜想咬杀自己的主人阿炯,一不小心失手咬死了红娜。之后,在几个好心人的帮助下,阿炯和迪克来到了昆明,可是却没找到阿妈。阿炯和迪克只好在街头乞讨。后来,小主人阿炯生病了,他的亲生母亲将他接回家里,并想不动声色地把他送回他的爸爸身边。迪克为帮主人筹齐药费,甘愿成为练武人的拳靶子。结果,阿炯母亲的老公老宋觉得阿炯是个人才,让他成为演员。因为迪克太丑,老宋便找了个白狮狗代替它。最后,迪克也忍受不了假迪克的奚落,咬断了假迪克的前腿。老宋让几个人过一天就把真迪克杀了炖汤喝。阿炯也知道了原来“好阿姨”就是阿妈。他当天晚上便离开了阿妈,救出了迪克,拿起胡琴,向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

读完后,我感慨万分,迪克那种忠贞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当人的双目失明后,他便只能用他的心去看世界,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的确,心看见的世界才是最美丽的世界。为什么只有盲少年阿炯才能“看”得见外表丑陋迪克的内在美和外表可爱的白狮狗中内在丑?因为他不是“看”它们的外表,而是感受它们的内心。

其实,我也犯过只看外表不感受内心的荒唐事。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内在美才是最美丽的!

感谢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这么多。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9

去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我们一起走,迪克》,我被书中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之间的纯洁的爱深深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狗和一个人发生的故事。一条被猎户遗失的丑狗——迪克,渴望得到新主人。一位盲童——阿炯,从小失去母爱,他和迪克结成伙伴,并相依为命。他带着迪克一起寻找那份遗失的母爱。迪克用自己的身体,为小主人遮风挡雨,为能有钱给小主人看病,它甘愿当人家练武术的活靶子。当阿炯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后,他却选择放弃母爱,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纯正的爱深深地感动了!最让我感动和钦佩的是阿炯最后的举动。其实,他只要继续管阿妈叫阿姨,不久他就会成为正式演员,一辈子做城里人了,但是他选择了至纯的爱,选择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也想有一条像迪克那样的狗,也想经历那些事,但我更加地珍惜父母对我的爱!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10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感到人与狗也是的真情的,迪克宁愿把自已的爱人红娜咬死,也不愿让小主人阿炯受伤。为了给阿炯治病,自已去当别人的练功稻草人,身上一块块的伤口。

迪克是一个从小出身天就被人抛弃的一条猎狗,当它在丛林中看到一条猎狗捉到一条猎物,主人非常高兴,就轻轻抚摸它的背。它看到了非常嫉恨。它渴望有一位欣赏和理解自已的主人,能有间遮风挡雨的狗棚,能有一日三餐温热的狗食。它废尽了心思让别人收留它,可是,因为它长得太丑了,别人都把它当成了狼了。直到它遇到了阿炯它的命运改变了。

它和阿炯每天都在客栈拉琴生存,直到有一天,客栈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不能在那里拉琴了。迪克为了阿炯把客栈弄得乱七八糟,闯下了大祸。而在无奈的情况下,他们离家出走,去昆明找他的妈妈

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迪克是一个忠心的狗,而阿炯是一个非常爱狗的人。

我建议大家要读一下这本书,非常有趣。

谢谢大家!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11

他在追寻,却又害怕光明,他不想借过,只能回眸人群。

他长得极丑,但对主人很忠一。记得那一次,他流浪在街头,依旧人人喊打,但是当他在遇见了他——盲人阿炯,便将他视为主人。他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在帮主人寻找生母时与一只名叫红娜的“狗”擦出了幸福火花,不久红娜便怀了孕,当迪克一行人雪山前进是却无意中发现红娜是一只人类驯养的豺,红娜正企图咬死盲人阿炯,他不得已咬死了红娜,危险关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主人。

还有那个雨雪滂沱的日子里,他为了给发烧的主人买药,不惜用身体给别人当活靶子,他浑身是血鼻青脸肿,四肢已支撑不住千疮百孔的身体,好几次要倒下。

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成就,却事不如意。阿炯打算用二胡演奏出他们不凡的经历,可以亮相就使观众大惊失色。于是表演团就用一只高价买来的狗代替迪克。迪克被铁链束缚住了,在死亡的边缘挣扎。

最后盲人阿炯放弃了一切地位,和同生死的迪克一起走了。

我仿佛看见,在大海的衬映下他们衣袂飘飘,迪克显得那么美,大海的涟漪上泛来阵阵的月光,海风流淌在耳畔。他们沐浴在月光下微笑,流浪狗不再流浪,少年不再轻狂。

故事已经结尾,但我的心还随着一起一伏,动物的感情远远超出了人类,只是他们不会表达,往往在人生经历中有许多的不如意,避开荆棘,就会让你知道下次的路线,躲开栉风沐雨,从坎坷中爬出,在深渊中眺望。只要随着阳光,随着启明星,彼岸还会远吗?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12

寒假里,我曾阅读过许多书籍,也曾为书中的人物喜怒哀乐过。而《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深有感触。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一本文学小说,讲述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迪克的丑狗。因为他的丑陋,狗妈不愿意给他喂奶;主人而将他弃之荒野;顽劣的孩子惨死人道的使用暴力;人们更是接受不了想象与现实的反差……没有人懂迪克,他学会了坚毅与勇敢,他不需要自由。直至她遇见了他——盲孩子阿炯。他懂迪克,迪克义无反顾的跟着他,为他做任何事情。相依为命中,迪克和阿炯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整体,上演了一出如泣如诉的人生序曲。

阅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迪克是一只苦命狗,被人嫌弃、差点饿死、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肯收留他的小主人——阿炯,却因为干错事而被迫和小主人来到丽江,进入了盘龙歌舞团却险些被人杀死。

迪克是一只苦命的狗,但是他有相依为命的小主人阿炯,有着一颗热血的心,有着一颗忠诚的心。迪克,甚至拥有比我们这些人还要美好的心灵。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13

读完了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后,我由此产生了许多真实的感受。迪克和主人,一人一狗之间居然有如此深厚的情谊。我不得不说这情谊,比天高,比地厚,比海深比花美。我为导盲犬迪克对小主人的忠诚而感动,我也为小主人阿炯坚苦朴素的精神而感动。

先说“丑”狗迪克。其实它并不是很丑,它丑,只是丑在外表而已。内心美,才是它的特点。它,为主人讨钱,为主人壮胆,保护主人……哪一样不是可贵的?这些令人赞叹的举动,哪一样不是出自内心的?没有。当然,不止这些事令你惊讶。再说一个:迪克为主人挣医药费,宁愿被打得自己遍体鳞伤!这,实在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再说阿炯,迪克的小主人。从小父母离婚,他和爸爸在一起住。总是受继母的欺负。于是,小小的他有了同情心,和师父一起学艺。但是……师父也走向了天堂……只剩下他和迪克。……总之他善良、活泼、十分有耐心,对迪克也很好。一次,宋叔叔认为小狗迪克是疯狗要宰了它。他没有静坐别处,没有哇啦哇啦一个劲地哭,而是拖住宋叔叔的腿,说:“不,我不要迪克死!不要!宋叔叔求你了。它不是疯狗!”从这可以看出,阿炯多么有情有义!

这一人一狗,从未对对方有半点私心,也从未有过抛弃对方的想法。他们和谐的精神如同一朵荷花开在生命的池塘里。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篇14

他在追寻,却又害怕光明,他不想借过,只能回眸人群。

他长得极丑,但对主人很忠一。记得那一次,他流浪在街头,依旧人人喊打,但是当他在遇见了他——盲人阿炯,便将他视为主人。他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在帮主人寻找生母时与一只名叫红娜的“狗”擦出了幸福火花,不久红娜便怀了孕,当迪克一行人雪山前进是却无意中发现红娜是一只人类驯养的豺,红娜正企图咬死盲人阿炯,他不得已咬死了红娜,危险关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主人。

还有那个雨雪滂沱的日子里,他为了给发烧的主人买药,不惜用身体给别人当活靶子,他浑身是血鼻青脸肿,四肢已支撑不住千疮百孔的身体,好几次要倒下。

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成就,却事不如意。阿炯打算用二胡演奏出他们不凡的经历,可以亮相就使观众大惊失色。于是表演团就用一只高价买来的狗代替迪克。迪克被铁链束缚住了,在死亡的边缘挣扎。

最后盲人阿炯放弃了一切地位,和同生死的迪克一起走了。

我仿佛看见,在大海的衬映下他们衣袂飘飘,迪克显得那么美,大海的涟漪上泛来阵阵的月光,海风流淌在耳畔。他们沐浴在月光下微笑,流浪狗不再流浪,少年不再轻狂。

故事已经结尾,但我的心还随着一起一伏,动物的感情远远超出了人类,只是他们不会表达,往往在人生经历中有许多的不如意,避开荆棘,就会让你知道下次的路线,躲开栉风沐雨,从坎坷中爬出,在深渊中眺望。只要随着阳光,随着启明星,彼岸还会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