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热爱生命》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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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
生命是美好的,纵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故事的主人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尽管他们输掉了本钱,这次的本钱。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生命的价值快乐和幸福,同时,生命也因为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价值。生活中的挫折与困难不是不幸,是调味品。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调味品才有滋有味,也许放的全部是辣酱、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适合不同的人。即使再愚笨,再蠢,活着也有希望,即使再贫穷,努力也会使生活好起来;即使你是盲人,有一丝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么也做不了,愚笨要乐观,贫困要坚强,失明也要快乐,推开心中那道阻碍,你就是胜利者。现在,住在这里的我们多么快乐多么幸福!
贫困山区的孩子想读书还没得读,我们却不努力,他们睡什么,枕什么,坐什么,读什么?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么想呢?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他吃的是生鱼,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没有,什么都没有,他有的仅仅是那条衰弱的命,常的是无尽苦。他这样,胜利了。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2
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淘金者在返回美国的途中跨越一条小河时扭伤了脚腕,他在伙伴比尔无情地抛弃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出路。脚伤让他的身体非常困难,更可怕的是难以忍受的饥饿。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这只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他战胜了这只令他作呕的病狼,咬死它并喝掉它的血。最终,他获救了。读完这本书,我被书中的淘金人在自然困境中所展示的顽强的生存意志和惊人的生命力所感动。
淘金人活下来了,到底是什么让他活下来的呢?是他对生的渴望和对生命的不放弃。让我感受到生命的伟大。人生路上有鲜花和掌声,也有荆棘和挫折。你能勇敢的面对就能战胜一切困难了。我是一个小学生,我在学习上常常被一些难题所吓倒。碰到难题时,我自己不动脑筋往往是去问爸爸妈妈,也经常遭到爸爸妈妈的批评。我现在想想学习成绩上不去的原因是缺乏对困难意志力。读了《热爱生命》后,淘金人顽强的毅立激励着我,我以后遇到任何困难都要勇敢面对,决不放弃克服一切困难,成为胜利者。
让我们拥抱生命,热爱生命吧!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3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都能见到书。书,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书,它能陶冶人的情操;书,它给人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书像一盏永不熄灭的明灯,在远处召唤你,牵引你,让你在知识的海洋里随心所欲地畅游,让你在智慧的天空中尽情地欢笑,叫你去品味真正的人生……
然而,在这被书包围的大千世界里,我就是一个快乐的读书人,我常常会对引人入胜的书籍爱不释卷,以致废寝忘食……曾记得,我看了一本来自于朋友的《热爱生命》,厚厚的'一本书,图文并茂,非常吸引人。我好奇地翻了一下,一发不可收拾,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一行又一行,一页接一页,越看越想看,看了上面,就急于想知道下面发生的故事,有时甚至看到深夜才停止。睡梦中,我还在为“小雪虎”(故事中的主人公)担心,生怕它出什么意外。“不要啊!”我惊叫起来,满头大汗地从睡梦中醒来,我梦见了“雪虎”被大山猫吃了,妈妈听到叫声,走进书房,打开电灯,问了究竟,说:“你看书也太痴迷了吧!快睡吧!”我是真的被书里的故事吸引住了,同龄人中,有许多人都是为读书而读书,完全没有把自己融入书中,更谈不上与书同呼吸了,此时的读书人,能像我一样体会到读书的快乐吗?
一个懂得生活的人,一个懂得享受的人,都尽情地与书——-这样一位朋友“交谈”。其实,读一本好书是一种享受,它往往比哪些神话、传奇更富有脚踏实地的感觉。让我们与书为伴,为生活增添一份温暖阳光,渡过快乐一生。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4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的宝贵之处正在于此。生命既是脆弱的,也是坚强的;既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希望,值得我们用心审视与感悟。
读了《热爱生命》一文后,文中主人公的光辉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他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惫,然而他生命决不肯死,他才仍然要吃沼泽地上的浆果、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坚强的意志和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他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闪烁起来了。
命运有时是非常残酷的,只有永不言弃的人才能战胜厄运。例如,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宾逊漂流记》中,主人公鲁宾逊因乘船遭遇暴风失事,漂流到荒岛,没有人居住,到处是乱石野草。鲁宾逊孤独无助,面临的是严酷的生存问题。要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需要怎样的意志和创造力啊!然而,鲁宾逊凭着顽强的意志找到了水源。在有树荫的地方盖起了住所来防范野兽,解决了生存的问题。同时,又把捕到的山羊畜养起来,解决了食物问题。凭着这份坚强,他在这个岛上生活了20年,这说明人的生命意志是十分顽强的,只要不放弃,就有可能战胜一切。
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由于一场高烧差点丧命,虽然幸免于难,却留下了后遗症——她看不见,也听不见。当时她仅19个月大。面对这样的打击,海伦并不轻易认输,她开始用感官来了解这个世界,凭着顽强的'精神她7岁时就发明了60多种手势。后来,又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大学。创作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来鼓励残疾人群,她对生命的热爱,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使她被授予美国公民最高荣誉——总统自由勋章。
蜘蛛织网,历经八次而最终成功,风吹破了,再结,雨淋坏了,再来……小小的生命竟有如此顽强的意志!看,爬山虎虽屡遭挫折仍然奋力攀登,顽强生存。热爱生命,让我们再次回味书中的经典:“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闪烁起来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像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去。”
朋友们,当生命的意志如此顽强,你还会虚掷生命吗?让我们热爱生命,善待生命,共同点亮永不熄灭的生命火花!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5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打动物的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野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6
现如今,人们做任何事前都会考虑:做这件事有什么用?对我有什么帮助和意义等来决定自己是否动身前往、出发。固然,三思而后行是好的,但未免有些过于功利性,只追求作用本身。想到政治老师曾说他有学生到高中还入党、入团,原因竟是父母认为找工作更好找;甚至会有人问,入团、入党到底有什么用?这都是具有明显功利性的行为。入团、入党难道不是种骄傲吗?作为中国人,这种荣誉感不应该更强吗?为什么究其作用不松手?
很明显,人们害怕做了某些事却失败,担心自己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最后却无功。而这,归根结底,都是害怕付出没有回报、努力没有收获,纠结于付出的结果。然而,很多人就是在你思考这事的作用大与否时,别人已经加紧脚步出发了,而此时,就比别人慢了一拍。有时候,成功与否,就在一念之间。你越纠结于能够得到多少,对事情的付出就越吝啬和斤斤计较,以致于以为自已付出了很多,最后却一无所获。
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但实际却并不如此,有时候付出不一定有回报,但付出与回报一定正相关。没有扎实的根基,坚持不懈的努力,何来收获?既然选择某条路,做出了某个选择,就不要功利性地思考是否一定成功,就像正如那句话所说:“无法达到的目标才是我的目标。",“既然选择了诗和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对待梦想也是如此,不要去想未来是美好或是挫折,你只管付出,时间会给你最好的解答。一位作者曾说:“没有人会因为追求梦想而受伤,因为梦想散发光芒,当你执着于追求梦想,整个世界都会来帮助你,又谈何受伤?”尽管这掺有美好幻想,但执着的力量的确不可估量,足以让你忽略回报的大小,甚至投身于其中,谈何功利?心中只剩诗和远方,每一个脚步坚定而有力,这是梦想的力量。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7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一点食物也没有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读了上面这个故事,我们都深深地被淘金者那种热爱生命、不向命运屈服所感动。是啊,要想使自己的人生散发出耀眼的光芒,就必须要经受住磨难的考验。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8
从来没有如此痴迷疯狂地爱上一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并没有觉得乏味或厌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仿佛自己也来到那个情景,随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难过而难过,度过一幕幕难忘的镜头……他是一位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这个几乎要与死神见面的人,却仗着求生的欲望,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过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脚下,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是什么使他战胜死亡?是求生的欲望使他行进,是对生命的热爱使他突破奇迹,是对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时显得十分脆弱,不堪一击;但有时却那么伟大,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生命是天地创造的奇迹,有的人生命重于泰山,有的人生命却轻于鸿毛。生命重于泰山,是因为这个人看重生命,热爱生命;
生命轻于鸿毛,是缘于此人轻生,对生死不屑一顾,俗话说“将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伟大无畏,百折不屈,顶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里,便是厌倦生命,甚至厌恶生命的代名词。不过千万要记住,热爱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维护生命,“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个追求,目标,这才是热爱生命的定义。本书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发扬。一个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伤痛、绝望、恐惧并存的情况下超越自己,该用什么样赞颂的字眼来形容了呢?此时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生命的态度。让我们真诚地敬佩他,并记住他!生命如此可贵,同时又是如此短暂,只有对自己一分一秒的负责,才能对得起自己的生命,对得起自己。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9
“热爱生命”讲的是一个由理智支配生命延续的故事:人生活着并经历着痛苦,痛苦往往不可预知地夺取人的生命。如果比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的境遇还要凄惨百倍,这个人会命运如何呢?“热爱生命”里他的灵魂与身体虽然在共同前进或者说共同爬行,但却是分离的,只凭一根游丝连结在一起。他的身体极度虚弱,但已经不会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觉得饥饿。一想到食物,他反而会觉得恶心,现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事实上,感觉和热情早已离他而去,他已经不会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经都已经昏睡过去了。然而,体内的生命力在驱使他前进——虽然已经筋疲力尽,但是生命仍不愿离去。最终,他的的确确活了下来。
“投宿”这个故事中,医生肯定地说道,“一旦暴露于野外,一个人便会大口喘气,这样他就将冰霜吸进了肺里。他的肺会因此而变得冰冷,边缘组织会被冻伤。坏死的组织结痂脱落,他便会频频干咳,来年夏天就会死于肺炎,而他自己还对此感到莫名其妙。”这个故事不但让读者体味生命的意义,还学得了医学常识。
“意外”这个故事中有这么一句话——有那么一部分人适于生存,可以摆脱原有习惯的束缚,不断地对自己的生活加以调整。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世界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只有不断创新,勇于创新的人才能适应社会,才能带领社会不断发展。
在舍与得之中,生命追寻的不仅仅是安享,更是共同担当的历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做事情,也总是在不停地选择着,无论他所做的行为影响如何,这都是一个舍与得的过程。“义犬沃尔夫”在舍与得之中依然选择了它的老主人,一个会让它有“干不完的活儿,还有饥饿,还有霜冻,以及其他各种各样不幸的事——”的克朗代克人。
“幻日追踪”这个故事里夕特卡·查理为了每月挣七百五十美元,陪着主人走在历尽艰辛的旅程中。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一个大智慧,一种强光把一切照得亮堂堂的,我一下子把一切都看清楚了,明白了一个人活着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得到一种幸福,这种幸福没有人可以给予、没有人可以拿来买卖,这种幸福超过世上所有金钱的价值。
“一块牛排” 故事中的汤姆·金现在是个老家伙了,他感到这个世界对老家伙一点儿也不友善。他现在除了下点儿苦力外,什么也不会,而他的塌鼻梁和肿耳朵使得他连找这种苦力活儿也相当困难。自己当初要是学了一门手艺该多好啊!从长远来看,有一门手艺在身是会好一些的。从没有人这样建议过他,然而他也明白,即便有人这样向他建议,从内心深处他也不愿意听从的。
汤姆·金回想起年轻的时候,“那时日子可真好过:大把大把的钞票——剧烈而又光荣的拳赛——休赛的时候就四处游荡——还有一大群阿谀之徒跟在身后。人们都喜欢拍他的肩膀,和他握手,……那时的时光可真是爽啊!”现实中,多数人又何尝不像汤姆·金一样,正如颜真卿的古诗《劝学》里所讲——“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为赶路者干杯”的故事中的是这样描述那个警察的:可他那个种族的人生性坚毅、倔强,除非在路上累得垮下来,他肯定会按照预先设定的速度前进,不会停下的。“强者的力量”故事中这样描述团结就是力量——可住在陆脊那边‘大山谷’的那些‘吃肉的’却很抱团儿,他们一同打猎,一同捕鱼,一同战斗。那十个“吃肉的”,每个人都有十个人的力量,因为他们把大家的力量积聚在了一起,十个人打起仗来一条心。我们这边有三十户人家,六十个男人,可我们却只有一个人的力量,因为每人都是在独自战斗。
“生命法则”故事告诉我们:我就像是去年的一片残叶,只是轻轻地挂在枝干上,只消第一缕微风,便会飘然而落。树木生长、嫩柳吐翠发芽、黄叶飘落——这一过程已道尽了生命的整个历程。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0
生命是美好的,纵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
故事的主人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尽管他们输掉了本钱,这次赌博的本钱。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生命的价值快乐和幸福,同时,生命也因为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价值。生活中的挫折与困难不是不幸,是调味品。
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调味品才有滋有味,也许放的全部是辣酱、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适合不同的人。即使再愚笨,再蠢,活着也有希望,即使再贫穷,努力也会使生活好起来;即使你是盲人,有一丝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么也做不了,愚笨要乐观,贫困要坚强,失明也要快乐,推开心中那道阻碍,你就是胜利者。现在,住在这里的我们多么快乐多么幸福!贫困山区的孩子想读书还没得读,我们却不努力,他们睡什么,枕什么,坐什么,读什么?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么想呢?
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他吃的是生鱼,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没有,什么都没有,他有的仅仅是那条衰弱的命,常的是无尽苦。他这样,胜利了。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1
当泪滴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时,激荡起的是一阵阵来自与心谷的震撼。书里的淘金者面对困难时的勇气彻底征服了我的心灵,在生与死的屏幕上播放了一场场意念与意念的拼搏,生命与生命的撕杀。摄人心魄的旋律激昂地诉说了生命的原则,生命的起点。
文章主要描写了一个淘金者的逃亡生涯。在我们眼中无数次放映了他与野兽的'殊死搏斗,与死亡的盘旋。紧张汇粹着感动一点一点的侵入心脾。在文章波澜的音乐中展现得是人与自然的较量,人性与野性的角逐,面临死亡下得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得挣扎,极限状态下得自我挑战。皎洁的月儿在黑夜中耀眼地展示自己的华贵,在娇艳起舞的同时也在书面上洒下斑斑澜澜的光,宁静,越发的让故事变得凄凉。慢慢闭上眼睛,用灵魂感知淘金者那复杂的思绪在脑海里交错的无奈,明明已经失去信心的躯壳,生命却坚强得另人惊讶。睁开眼,
我明白了:在生命的扉页上我们不能做懦夫!
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也需要这种力量来激励我们的学业、事业。
在电视中,我们能够看到成龙的潇洒动作,但谁知道在这辉煌的背后又隐藏着多少辛酸与苦涩?在成龙刚刚步入影视界时,只试演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而这也是他跋涉一千多家公司所得来的报偿。可正因为这个小角色,让成龙一步步迈向成功。
这就是生命的强悍,你赋予它很少,他却带给你很多;这就是生命的不屈,你嫁予它一份坚强,它回还给你更多希望;这就是生命的力量,你赐予它的光芒,而最后它将把你自己照亮。
不仅是成龙,霍金的顽强也同样令人感怀。尽管他快与死神会面,但是只要留存一丝信念,他都会去奋斗。然而最后他能够用坚强书写一篇篇属于自己的华章。完美仅存于想象之中,我们注定在尘土中呼吸,世界本就有着罪恶和劣迹,努力、坚强才是唯一途径。很多人在试着诠释“奇迹”的意思,“奇迹”其实换一个代表词就是“生命”。它能够繁衍信心供你活下去,它也能燃烧希望,给你足够的动力。它更能飞翔梦想,放飞属于自己的美丽。
为生命加得色彩永远不会腐败。人必须对生命有憧憬和希望,人不可能一生下来就直奔死亡,如果生命都没有意义,那生与死又有什么两样?
生命不是为死亡奠定基础。我们要学会为生命生存!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2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途中越过一条河时不小心扭伤了脚腕,他的伙伴一比尔无情地抛弃了他,他独自在荒原上找寻出路。脚伤让他走路非常困难,更为可怕的是饥饿。在无奈中,他将自己淘来的沙全平均分成两份,将其中一份藏好,自己带着另外一份继续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发现了一只受伤的松鸡,他忍着剧烈地脚痛拼命地去追赶那只松鸡,结果迷路了。此时的他消耗掉了太多的体力,因而他选择把剩下的沙分成了两份,然而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直接撒在了地上。没过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非常虚弱时,他遇到了一只病狼。他发现这只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最终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
读完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生命的珍贵,文章主人公对生命的热爱也同样使我感触颇深。
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热爱生命的人。 ”
那么,那些放弃自己生命的人呢?因为一些小事,就轻言放弃生命的人呢?他们实在是太可笑了。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是生命了。有了生命,就才有可能拥有一切。
现在的年轻人养成了吸烟、酗酒、、吸毒陋习,摧残自己的生命,使自己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在我们的语文书上有这样一句话:“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不放弃自己,就是热爱生命。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3
从来没有如此痴迷疯狂地爱上一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并没有觉得乏味或厌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仿佛自己也来到那个情景,随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难过而难过,度过一幕幕难忘的镜头……
他是一位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这个几乎要与死神见面的人,却仗着求生的欲望,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过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脚下,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是什么使他战胜死亡?是求生的欲望使他行进,是对生命的热爱使他突破奇迹,是对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时显得十分脆弱,不堪一击;但有时却那么伟大,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
生命是天地创造的奇迹,有的人生命重于泰山,有的人生命却轻于鸿毛。生命重于泰山,是因为这个人看重生命,热爱生命;生命轻于鸿毛,是缘于此人轻生,对生死不屑一顾,俗话说“将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伟大无畏,百折不屈,顶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里,便是厌倦生命,甚至厌恶生命的代名词。不过千万要记住,热爱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维护生命,“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个追求,目标,这才是热爱生命的定义。
本书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发扬。一个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伤痛、绝望、恐惧并存的情况下超越自己,该用什么样赞颂的字眼来形容了呢?此时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生命的态度。让我们真诚地敬佩他,并记住他!
生命如此可贵,同时又是如此短暂,只有对自己一分一秒的负责,才能对得起自己的生命,对得起自己。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4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而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只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的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种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美国精神,是坚持的人,是不到最后不服输的人。就像《士兵突击》里钢七连连长所说的那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一样,不抛弃声明,不放弃生命,和自然搏斗,只要有一线的希望,就要去拼一拼,这样才会赢!
读《热爱生命》有感 篇15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一点食物也没有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读了上面这个故事,我们都深深地被淘金者那种热爱生命、不向命运屈服所感动。是啊,要想使自己的人生散发出耀眼的光芒,就必须要经受住磨难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