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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作品读后感

2024/04/19读后感

老地方整理的鲁迅作品读后感(精选18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

也不能说:鲁迅是伟大的,然而谈者太众的,以至失了新鲜感;又不能说:我这篇是不同的,我是想要说些不一样的。所以,确乎是个困难的话题。然而,一本《呐喊》,薄而沉重,中国的学生们,无论如何算是读了大半的,年来岁去,谁人读起开篇自序里的字句能不唏嘘自叹的?有多少人到中年,累了歇了,坐椅子上一声叹息,连吐落的第一口气里都有着疲惫的痕迹,于是他们能够想到的,有时候惟有鲁迅。一个民族文化的着落点,有失便就有重构,倘若说旧文化隳于五四,则新文化的构建,有一大部分乃可以说是从《呐喊》而起,这之间,有着总体与个人差异的说法,所公认的,是鲁迅作为旗手,举的标志物明白而辉煌。

在自序中,鲁迅写道:“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这是作者最初的困惑和最审慎的态度,得来的回答不够令人满意,却现实功利且无可奈何。

一个问题浮现:究竟是谁人的呐喊声?——关于呐喊者,关于呐喊本身。困惑首先在于鲁迅的身份定位:知识分子否?还是作家?抑或学界同声呼唤的启蒙者?最切实际、最大的可能是三者兼具。我们意愿读懂《呐喊》,向往理解作者,因而这是困境,也是高潮。

竹内好眼中的鲁迅,是个孤独的知识分子,之所以说“作为启蒙者的鲁迅和近似于儿童的、相信纯粹的文学的鲁迅这种二律背反同时存在的矛盾同一”,恐怕也是由于看出了鲁迅形象注定无法单一的历史文化定位。

郜元宝有言,“在现代中国,纯粹观念形态的思想很难生根,能在现代中国生根的思想必须像鲁迅的文学那样,带有个体生命的气息的',就是说,必须具有文学的形态。文学之外无思想”——能不能这样说呢?正是由于鲁迅身上既承传了古士大夫们的风骚之骨,又显露出新的社会阶层敏锐的洞察和感悟力,且兼具之前所未有的时代启蒙者的特殊方法论意义,其难得的完整性和客观性决定了他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特殊地位的。

首先,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建国前大部分的知识分子归类于资产阶级,然而作家不是,甚而有众多作家誓言与知识分子的固有身份定位决裂,如沈从文所宣称的那样。我们会发现,一旦历史政治形势与时代命运非正常的密切起来,此一现象便绝不单一。这种令人尴尬的情形似乎反映出特定历史阶段作家层与知识分子阶层的剥离,纵然作为时代丰富性的标志之一,但却造就了同时代文学最大的暗伤:斗争无所不在,且都局限于当下和表层,无法深化作品主题,亦不能超脱自身于时代之外。

就知识分子、作家以及启蒙者三个身份所涉及的范围来说,知识分子最具私人性;作家由于其作品的公众性,必须具备相当程度的大众和普世原则;而启蒙者这一身份,则反映出整个时代乃至超越时代的需要和宽泛,正如T.S.艾略特在其《传统与个人才能》中所指出的,任何一个诗人或作家必然与其整个民族的历史发生某种联系,他们一面创出新的历史份额,一面将自己添加进历史,成为整体的一环——这是作为诗人或作家的必然和超然。

作为启蒙者的作家或者说知识分子,他本身可能并不能非常清楚的反映出这一点,但他的身上定然有着集结整个时代最典型、最清晰且最能与历史相协调的样貌特质。而之于近现代的中国无可置辩的是,能够超越时代,将进步的作家身份与知识分子的传统近乎完美的结合,并创造性的赋予其难能的启蒙者角色定位的,现代作家中,只有鲁迅一人。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

读鲁迅伯伯的《社戏》,其中描写小朋友钓虾的有趣情景,记得很清楚。 机会终于来了。去年暑假,我来到了崇明。自然便想起了要去钓虾,同时也想试试鲁迅伯伯讲的那种钓虾办法灵不灵··… 我拿起一根绑有棉花的线扔到水中,站在岸边静静等着虾上钩,可过了许久还不见一只虾上钩。这时站在我身旁、与我年纪相仿的男孩正冲着我笑,我告诉他这是书中写的钓虾的办法。他笑了笑告诉我说,那是钓小白虾的,这里只有龙虾,钓龙虾自有钓龙虾的办法。

在这热情的崇明男孩指点下,我找来了木棍和铁丝,照着他的样子将铁丝弯成一个圆圈,又在圈上穿了一条,然后用线系住铁丝圈,把它吊在木棍上。这样,一副象样的钓具就做好了。 我们把这些钓钩放入水中,不到两分钟,我就迫不及待地将木棍拉上来,果然在铁圈上一只大龙虾正挥舞大钳津津有味地“品尝”着,我太高兴了,不料手一抖,那大龙虾从我眼底下溜走了,我不禁责怪自己的鲁莽。

可那小男孩安慰我说:“这东西馋得很,一会儿还会来的。”过了一会儿,我又去拉 那根木棍,这回我可小心了,慢慢地、慢慢地……果然那只龙虾和刚才一样又在品尝着它的“美餐”,还未等它全露出水面,说时迟那时快,一只大网已套住了它。就这样,不到两小时,足有三斤龙虾装满了我的网兜·。·… 钓龙虾可真有趣,从中我也悟出、一个道理,钓小自虾有钓小白虾的办法,钓龙虾有钓龙虾的办法,可不能到处乱套。那么做,其它事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3

读了,鲁迅的小说与一些散文之后,让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鲁迅是一位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的人。

从鲁迅散文中的《影的告别》中,最后一段让我记忆犹新:“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影在黑暗里,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这段话,让人心里读者好踏实,好舒服。《我的失恋》这篇是鲁迅写的一首诗,虽然不长,但却让人读起来很有味道的感觉,怪不得他是个文学家呢,不但写作能力好,连作诗能力都那么强,鲁迅先生的'这首诗是写得很有哲理的!

鲁迅之所以被人民们都称为是文学家,现在我知道是为什么了,就是因为他的智慧和才华,写作能力强,作诗能力也不是一般得好。他写作时用的技巧与方法,用得都非常完美。书中《狂人日记》这篇小说,狂人得的是“迫害狂”,听到这个名字,就已经觉得很可怕了。网上说这篇小说是一部意识性小说,有助于给我们增长知识,添加课外的科学知识。

《狗、猫、鼠》这篇小说里,写得倒是挺有趣的,“落水狗”都有。里面的猫是狗的仇猫。鲁迅先生话了一生的时间写了这么多的好文章。就算他生病了,身体特别不舒服,很难受,但他还是坚持写作,我们要学习他的这种可贵精神!哪像我们,觉得作文难写,就讨厌作文,一点多不去坚持或者稍微的努力一下。鲁迅先生也是一位思想家和革命家,他是中国革命文化的主将。毛主席指出: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国新文化的方向。我在网上偶然得一次看到:“鲁迅先生一生写作1000万字,其中著作600万字,辑校和书信400万字。鲁迅在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鲁迅先生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只要谁遇到了困难,他会马上去帮助他,会尽自己所能尽的力量去帮助那个需要帮助的人。鲁迅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人。我们一定要像鲁迅先生学习!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4

《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

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

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

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5

鲁迅, 1881年—1936 年 。他活了55岁,这个岁数在现在还算身强力壮,但鲁迅先生却在不惑之年与他密切关注的 中华人民不辞而别。临终时,他还硬撑着写日记,写出了640万字的55年的生命的诗史。

鲁迅把时间放在第一,有时间才能工作。他曾学医,希望强健人民的体质。但他后来脱掉了白大褂,拿起了尖刻的笔,写出了640万字的改变中华人民精神的文章,他认为这样才能让人民从帝国主义的 压迫中苏醒过来。

鲁迅先生的生活忙碌至极。白天来拜访他的客人络绎不绝,而每个客人都想在鲁迅先生家中多留片刻,他们总要到半夜才能离去。鲁迅刚送完客,就立马坐在桌前,继续着写那不朽的文章。

《压》、《推》、《冲》是鲁迅是讽刺外国列强而写的文章,一篇就有1000多个字,而鲁迅写作才18年,365天,只有365个晚上,就要写35万字!这是什么概念!鲁迅之所以写下如此多的`文字,难道有什么力量在帮助他?有,是时间。鲁迅抓紧时间,善挤时间,他的巨作是他一点一点从时间老人那夺回来的,他不被时间所控制,他是在控制时间,掌握时间。

鲁迅的一生是充实的,是忙碌的。他留下的文化遗产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他是一个伟人,中国的一位传奇人物!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6

鲁迅,一个伟人。我想全中国人都应该知道。今天,我读了鲁迅的一些作品集。鲁迅先生以尖锐的笔尖刻画了民国时期的背景,一个个生动的故事指责与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腐败,强烈表达出了自己内心中的不满,反抗。我想不止是鲁迅一个人的心声,恐怕是所有爱国者的共同心愿。

鲁迅的做品都含有丰富的思想,不同的人物,不同的性格特征,就含有不同的讥讽与赞扬,不同的角色,在小说中,鲁迅先生运用了各种写作手法,将人物的特点刻画的淋漓尽致。但唯一的主题便是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国家的腐败与人民的麻木,表示内心的强烈不满。得我印象最深的作品是:《阿Q正传》《狂人日记》 《药》《祝福》。

《祝福》中的主人公是祥林嫂,故事的内容主要是:祥林嫂被自己的恶婆婆和小叔子卖给了一户人家强迫结婚,生下一个孩子,名字叫阿毛,生活刚有所好转,可自己的丈夫因病无钱医治,结果病死了。不久儿子阿毛又被狼吃了,当祥林嫂找到时,五脏六腑已被狼掏得干干净净,祥林嫂几乎绝望了。当她对自己的邻居讲起时,先前别人会忍不住地叹息两声,时间久了,当祥林嫂再讲起时,别人只会把她的悲剧当做笑话来听,偶尔会讥讽几句,众人开始岐视祥林嫂,最后,祥林嫂在下着大雪的寒夜,冻死在街头。

文中主要描写了祥林嫂的遭遇,随着遭遇的发生,一件接着一件。祥林嫂,这个时期的女性代表,内心一次次地遭受打击,再与她人诉苦时,苦涩的话语与眼泪更能表现出她内心的伤感,可又有谁能理解她,帮助她!在当时社会的环境下,只有死对她是一种解脱,没有感觉,没有烦恼,没有压在心头的忧伤,对她来说,这就是幸福!可见,当时社会是多么的可怕。

鲁迅先生,令我敬佩,在如此险恶的生活环境下,他仍然能够找准自己的方向,努力前进,无奈于环境,却能够改变周围人的身心,使麻木的人民明白社会的黑暗。鲁迅学医时曾感叹道:“我虽然能医治人们身体的疾病,但我却医不好人们的思想。”从此弃医从文,开始写作,批判社会的黑暗现象。可以这样说,若不是鲁迅先生的精神支助,中国文学史上不会创造这么大的成就。鲁迅先生的革命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7

鲁迅, 1881年—1936 年 。他活了55岁,这个岁数在现在还算身强力壮,但鲁迅先生却在不惑之年与他密切关注的 中华人民不辞而别。临终时,他还硬撑着写日记,写出了640万字的55年的生命的诗史。

鲁迅把时间放在第一,有时间才能工作。他曾学医,希望强健人民的体质。但他后来脱掉了白大褂,拿起了尖刻的笔,写出了640万字的改变中华人民精神的文章,他认为这样才能让人民从帝国主义的 压迫中苏醒过来。

鲁迅先生的生活忙碌至极。白天来拜访他的客人络绎不绝,而每个客人都想在鲁迅先生家中多留片刻,他们总要到半夜才能离去。鲁迅刚送完客,就立马坐在桌前,继续着写那不朽的文章。

《压》、《推》、《冲》是鲁迅是讽刺外国列强而写的'文章,一篇就有1000多个字,而鲁迅写作才18年,365天,只有365个晚上,就要写35万字!这是什么概念!鲁迅之所以写下如此多的文字,难道有什么力量在帮助他?有,是时间。鲁迅抓紧时间,善挤时间,他的巨作是他一点一点从时间老人那夺回来的,他不被时间所控制,他是在控制时间,掌握时间。

鲁迅的一生是充实的,是忙碌的。他留下的文化遗产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他是一个伟人,中国的一位传奇人物!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8

去年出国前,接到好几家出版社约稿,都是叫我从旧文中“随便选选”,弄成一个本子,凑在某某“丛书”里。小子何德,竟蒙如此恩待,于是唯唯诺诺,马上动手。先立一个或几个主题,分若干小辑,这几篇给甲社,那几篇给乙社,五本“自选集”模样的东西顷刻告成,眼前就浮现了它们将同时推出的壮观场面,而且读者若干,稿费几何——这么一想,不免志得意满,虽然有一件似乎不太稳妥的事在脑子里一闪,也迅速掐灭了。

一年后拿到新书五本,略微一翻,才明白当初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是什么,丝毫高兴不起来了:不少文章选重复了。其实,即使为了凑字数,也无须那样猴急,抽掉几篇,厚薄也相宜了。总还是过于自爱,希望自己的大作让更多的人看到罢,但结果不仅对不起读者,也害了自己的大作。

有一位朋友,每天早上对着镜子自批脸颊四次(一边两次),这才“定定心心”开始一天的工作。我这篇文章,要谈鲁迅在1932年底编辑、次年3月由天马书店出版的《自选集》,却先说了一通自己的鸡毛蒜皮事情,倒并非受这位朋友影响,实在只是想借这机会,谈图书出版与现代文学史的一个现象。

中国现代高产作家,恐怕只有鲁迅一人自觉按照编年方式整理著作,由此避免小说、散文、杂文作品重出于不同的单行本。这是作者之福,读者之福。其他作家如周作人——更不要说当代的我辈——就很惨了,虽是“自编文集”,也缭乱不堪。笔者因为犯过这错误,所以悔愧至深。

不记得是竹内好还是木山英雄曾经说过,鲁迅一生都在撰写《鲁迅全集》,意识是说,逐年编辑自己的作品的习惯,预先确定了他写下的片言只语在未来的“全集”中的位置,而这也足以使《全集》之外任何自己或别人的选本,都无害其著作体系的完整性。

即使这样,鲁迅生前也只编了一本《自选集》,这就更要令当时和后来无数作者尤其是像我这样半吊子的鲁迅研究者惭愧得“汗不敢出”了。

讲究书的版本形式,乃一切爱书写书者的习性,但鲁迅这方面似乎特别严格。他曾经针对清修《四库全书》而反复致慨于满族统治者对汉人书籍精心的“谋杀”。对一些谋取暴利或达到别样目的的“聚珍本”、“校注本”,他不仅指出校对乃至断句上的错误,更不放过出版和编辑者随意变乱古人著作版式的漫不经心、甚或自以为高明的恶劣行为。新出版的图书天地过窄,他也极其不满,以至于上升到民族精神的高度加以深究。在《鲁迅全集》里,关于“书的还魂和再造”的现象的论述很多,但我们也注意到,鲁迅谈论版本形式往往意有他属,不同于那些喜欢炫耀见识高卓或收藏宏富的博雅之士。总的精神,无非“朴实”、“认真”四字。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在《自选集》的“序言”里说得明白,他接受邀请,编这本《自选集》,主要是同意出版者的说法,“能够节省读者的耗费”,至于“以为由作者自选,该能比别人格外知道的清楚”,他就并不赞同、而且因此感到“很难”了:“因为我向来就没有格外出力或格外偷懒的作品,所以也没有自以为格外高妙,配得上特别提拔出来的作品。没有法,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

可见鲁迅对自己的作品并无特别的轩轾,“最满意”云云,恐怕要引起误导的。鲁迅判断自己的作品的标准,并非只有一个。何况,这毕竟只是应别人之请而编的方便一般读者的权宜的集子,让人家读了有兴趣,再去看他别的著作,就够了。这可不同于他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之类的选本,要承担一种文学史的使命。至于“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这个用心确是有的,但我看也没法因此就推测鲁迅具体的意图。

作家从自己的文字中挑选若干,勒为一集,可以叫“取出”。那些没有入选的,也就是没有入选而已,至多如鲁迅所说,“竭力抽掉”罢了,但这不过是避免让它们在篇幅有限的《自选集》里出现,并没有“不甚满意”的因素,更不能说“删去”。鲁迅对自己的作品的不满是有的,但那并不是在比较自己的作品之后,满意于此,而不满于彼。否则,一本《自选集》出来之后,没有入选的所有其他作品,岂不都要有可能被读者疑心是鲁迅自己“不甚满意”、并不“最符合鲁迅精神”,因而不得不大打折扣了吗?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断乎不可。

肯定“选本”的重要性,又明白一切“选本”的局限,这才比较平实,似乎也更加“符合鲁迅精神”吧。

据此,我们大概也可以明白,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了。

周作人说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我以为,今天的读者看这本有详细校注的《鲁迅自选集》,最大的收获,恐怕还是看他怎样疯狂地改文章(手边要有别的版本进行对照)。那是在电脑发明之前、大多数人还用毛笔一笔一划写文章的时代。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9

忘记了是在几岁开始知道有鲁迅这个人物,只是随着年龄增大,也逐渐有了他的文章的接触,更知道了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人民战士。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

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

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鲁迅的小说并没有如高中课本中学的《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来的深奥。大约他出生在那个环境中,生长在那个时代吧,基本上所描写的都是穷困的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也包括自己在内。他的《呐喊》,所写的都是身边的小事,就如一篇《一件小事》一样,生活中可以说随处可见,但他却能以此小事催他自醒,增长他的勇气和希望。这样的文章不仅仅是翻阅,更给我启示。

《狂人日记》,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么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文明之际又怎么可以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情,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一本书看完,总有些个味道,这种味道又似乎只有心里知道。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0

翻阅浏览这本四五精致的作品集,把我从悲悯的观度至如梦似幻的空洞虚体中现出的狂妄肆意,抓把蛮力地擒回现实生活中的大实际和新文化,那颗疾速被暖化的寒心,甚于造诣现令今的革命主义,令其深逐地了会到老辈们在受的压抑的身负冷气的不可忍。作者鲁迅先生传承了这样一种充沛中国骨气魂魄,在多么跨步跚蹒的阻绕,大文学家力挺超艺术的感思魂儿。文本体载多密而复杂,形式自由。这是以感融文的极品杂文的基体。鲁迅先生拘谨谢绝了实至名归诺贝尔奖名号的优胜,晋同是中国最影响力的'文学盛坛引领者。白话耿怀,来自肺腑的感言堪称独特的一流。例为晦涩、讥讽、爽快、幽然、论理、议义鲁迅先风在这些文风欲例完现淋漓尽致。鲁迅文学的方标完整了真理由心生,兑现了是非对或错遵循科学骨欲。定格在生活的刻度,传扬出了人民的宝贵品格,不愧为全族人民最敬忠仰慕的战士!更代表全族人民在文化战线上向敌人冲锋陷阵的最修进、果真、坚实、热忱的空前英雄。

鲁迅以为“讽刺”是人生的真实,不化作虚有也不挥之出格,鲁迅的杂文形式夸张,背话语调语化,幽幽谈写,使之表达艺术蕴含着朴质和另类高度的思想内容;以实为基础抓住生活中的实物和背景或勾勒社会丑恶真善的新奇新闻来表述自己舒化的论点;不以为死板传教的叙述政文,堪为超化脱俗的进阶创新教育体,稍纵松伐又紧促抓凑,这就是以速服人的城灵魂的铸造根基。

夸张离不开写实,就好似牙齿离不开嘴巴,把反寻常,不合理,便可爱,甚可鄙但又不以为奇的人事物进行绘真,给文篇徒添异彩。反语表达强震的感情,振激了愤恨和恼怒,彻底揭发了掩饰下的丑陋。

自我式的比拟素有特级魅力,再加上诙谐的简语化,缭诉清馨,谈吐文风的畅欲和馥郁,寄托了悲观残暴下的哀思和缅愁。构造成了寒星冷月比例出的日月星辰,无限凄美和万化色斑。

针锋现代鲁迅的浮华,大胆地去叙文吧!

敬崇鲁迅先生笔轨,因成长在这里。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1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时间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啊!哪一个成功的人浪费过时间,都是争分夺秒的学习,

比如说我国的著名数学家阵景润在攀登数学高峰中,勤学苦练,阅读了中外的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学习,终于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这可以表明只要珍惜时间,勤学习就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说的,我自己也深受体会。我就是因为不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总是用各种说法说服自己多睡一会儿,这样就使我天天上学迟到,不仅受到老师的批评,还使我失去了许多的早读时间,清晨是一个人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这个时间我错过了,其余时间在读上5小时也比不上早读时的30分钟吧!后来我做了个试验,我在早读时认认真真的读了读书确实是比我在课余的时候记得牢,记得准。我睡觉只是一时的舒畅,而我早点读书不仅对我一生都有益,而且让我养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惯。只要我门学会利用和珍惜时间了,尽管在一小时里珍惜了一分钟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钟确实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但是10个小时那就有10分钟了,100个小时里就有100分钟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钟可以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2

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3

翻阅浏览这本四五精致的作品集,把我从悲悯的观度至如梦似幻的空洞虚体中现出的狂妄肆意,抓把蛮力地擒回现实生活中的大实际和新文化,那颗疾速被暖化的寒心,甚于造诣现令今的革命主义,令其深逐地了会到老辈们在受的压抑的身负冷气的不可忍。作者鲁迅先生传承了这样一种充沛中国骨气魂魄,在多么跨步跚蹒的阻绕,大文学家力挺超艺术的感思魂儿。文本体载多密而复杂,形式自由。这是以感融文的极品杂文的基体。鲁迅先生拘谨谢绝了实至名归诺贝尔奖名号的优胜,晋同是中国最影响力的文学盛坛引领者。白话耿怀,来自肺腑的感言堪称独特的一流。例为晦涩、讥讽、爽快、幽然、论理、议义鲁迅先风在这些文风欲例完现淋漓尽致。鲁迅文学的方标完整了真理由心生,兑现了是非对或错遵循科学骨欲。定格在生活的刻度,传扬出了人民的宝贵品格,不愧为全族人民最敬忠仰慕的战士!更代表全族人民在文化战线上向敌人冲锋陷阵的最修进、果真、坚实、热忱的空前英雄。

鲁迅以为“讽刺”是人生的真实,不化作虚有也不挥之出格,鲁迅的杂文形式夸张,背话语调语化,幽幽谈写,使之表达艺术蕴含着朴质和另类高度的思想内容;以实为基础抓住生活中的`实物和背景或勾勒社会丑恶真善的新奇新闻来表述自己舒化的论点;不以为死板传教的叙述政文,堪为超化脱俗的进阶创新教育体,稍纵松伐又紧促抓凑,这就是以速服人的城灵魂的铸造根基。

夸张离不开写实,就好似牙齿离不开嘴巴,把反寻常,不合理,便可爱,甚可鄙但又不以为奇的人事物进行绘真,给文篇徒添异彩。反语表达强震的感情,振激了愤恨和恼怒,彻底揭发了掩饰下的丑陋。

自我式的比拟素有特级魅力,再加上诙谐的简语化,缭诉清馨,谈吐文风的畅欲和馥郁,寄托了悲观残暴下的哀思和缅愁。构造成了寒星冷月比例出的日月星辰,无限凄美和万化色斑。

针锋现代鲁迅的浮华,大胆地去叙文吧!

敬崇鲁迅先生笔轨,因成长在这里。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4

从初中我们就开始学习鲁迅先生的作品,近段时间按重温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学阶段我们学过里面的《孔乙己》,《朝花夕拾》、《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篇目,当时也就为了应付学习而读一下,根本没体会到其中的含义,现在仔细一读,才知道鲁迅先生呐喊的真谛。

《呐喊》这一篇小说给我们描述了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他希望人们振作起来,希望清醒的中国人民能够唤醒麻木的其他民众,故而以呐喊为名。

《呐喊》都是以贫苦大众为主人公,而且不同的篇目树立的形象也不一样,都是当时社会中的典型,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孔乙己》一篇,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於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於匠心。特色之二在於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夥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呐喊,在这个时代,同样需要;呐喊,在这个时代,同样重要。

鲁迅先生的小说里的主人公形象在我们的社会不复存在,也让先生的遗愿得以实现。我们这一代要继续努力,更好的建设祖国,把中国变成民主富强的世界大国。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5

鲁迅的名字,是每个人都知道的。读到他第一次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也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我很少去搜索关于他的文章,并不是我不喜欢他的文字,而是我怕自己庸俗的目光看不出他写的哲学。但他的文笔,总让人感觉像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爷爷,朴实,真诚,平易近人。当我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我总是很多感慨。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的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跟那曲折的经历。回忆那些清末的生活习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有很多人说,写文章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他在现实世界受到的种种坎坷跟曲折,还要在自己的文字里,创建一个世界。《朝花夕拾》在世人的眼里它是无价的,在我心里,它就是一个曲折老人记录童年的回忆录。

黄金时代的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能给我们细细去回味。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

不一样的时代童年,一样的快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6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面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归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瞅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全部感触全部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归味,也学便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瞅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布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往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全部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全部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

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当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7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段,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精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他不但写出人物的“血肉来”,而且表现出人物“灵魂的深”。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迫害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8

鲁迅在故乡这篇文章描述了他和润图之间的一个完美的童年,这让人向往,但结局非常悲惨。两个原本有着深厚友谊的孩子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原来的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之间的友谊。

历史总是重演。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帆不是很喜欢鲁迅和润图吗?

我一直认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比大海还要深。现在看来,这只是我们年轻时的一个幻想。

张帆和我年龄差不多。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闲逛。我们很乐意一起去挖一个黄蜂窝。我们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品尝美味的桑枣,直到嘴唇和牙齿变紫。这时,我们会看着对方紫色的嘴唇笑。我们经常一起分享个人秘密。例如,他过去常告诉我他所爱的女孩的名字;喜欢”我还告诉了他我所认识的女孩的名字;比如说。目前,恐怕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孩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此刻是否还记得。我们也有小冲突,但我们在几个小时内就和好了。在这七年里,我们就像兄弟一样。他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总之,哪里有他,哪里就有我。

自从我上初中以来,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许我有自己的目标,只专注于学习,假期很少去他家。我独自一人在家看书和做作业,这逐渐疏远了他。也许我们都已经长大成人了。我们再也不会在一起了,因为这只能由孩子们来做,这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告诉对方我们的小秘密了。我们开始学会半敞开心扉来对待彼此。把秘密藏在心里会让我们感觉更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去年寒假,我只见过他一次。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像Runtu一样尊重对方。当他谈到一些学校的事情时,我只是笑了几次。那种微笑似乎完成了命令式的微笑。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我们完成了我们要说的,似乎没有什么可谈的了。自从那次会议后我就没见过他。童年的笑声消失了。我真的很想和他恢复小学时的亲密关系,但似乎一切都注定了。我和他一起走在既定的道路上。他往东走,我往西走,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如果命运可以由我自己选择,我愿意永远和他一起上小学。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结束。

我无法想象我们的关系在十年或二十年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的确,时间可以撕裂两个人之间的友谊,这是我读了《故乡》后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