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读后感
老地方整理的初中的读后感(精选16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初中的读后感 篇1
这个寒假我读了《史记》。
这是一本能丰富头脑,补充知识的神奇的书。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初中的读后感 篇2
《白蝴蝶》是我最喜欢的文章,它讲述了这样一个动人的故事:一次,作者到乡下去,半路上遇到了一场大雨,这时,一位身着白裙的少女走过来,撑开温馨的小伞,把作者带到一幢楼房下避雨……这很像影视中的镜头,少女的纯美、高尚与无私,像一只白蝴蝶刻在我脑海里,久久不能忘记。合上书,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邻居“长叔叔”。
“长叔叔”是我们小伙伴们的共同称呼,本姓张,快到三十岁了,因为无论我们有什么样的问题,他总是能帮我们解决。不但如此,大人们的事情他也能管,我们小区常有的人家门锁坏了,门铃不响了,只要找到他,大都很快就能修理好。时间一久,我们几个小伙伴一合计,“张”就变成“长”了,特长的`长,长工的长!
“长叔叔”的好,在我们小区是出了名的。帮忙充煤气接小孩是经常事,虽然家里还有点穷,但他做好事经常分文不收,时间长了形成了一句口头禅:小事情小事情!
去年夏天,和我们一起玩耍的毛毛突然几近晕迷,他家又没人,我们慌乱成一团,长叔叔知道后,二话没说背上他就跑到我们小区门口的医院,毛毛得救了,可是我们的“长叔叔”却在一边脸色刷白,上气不接下气,好久,缓过神来才想起给毛毛爸爸打电话:毛毛中暑了……毛毛家人千恩万谢,“长叔叔”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属于他的经典口头蝉:小事情小事情!
后来,我们才听大人们议论:长叔叔的心脏有点问题,至今还没有对象……
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长叔叔快乐地向我们挥手,身边,还有美丽的白蝴蝶……
初中的读后感 篇3
《项链》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一部短篇小说,女主人公是马蒂尔德是一个被资产阶级虚荣心所腐蚀的人,虚荣心作祟导致了她悲剧的一生。人生如戏,也许不经意的选择会让你付出惨痛的代价。
马蒂尔德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她为了去参加一场晚会,特地从自己的好朋友福蕾斯捷夫那里借了一条精美而又昂贵的项链。果然她在晚会上成了全场的焦点,赢得了所有人的目光。那时的她如同珍珠一样光彩夺目,晚会结束以后,噩耗也随之降临——她戴在脖子上的项链不见了。但是她并没有将这个事实告诉她朋友,而是选择买一条一模一样真正的项链还给她的朋友,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一条项链,使得她过着窘迫的生活,使她变成一个厌恶的粗壮的妇女,项链的价格远远超出了她的生活水平。窘迫的生活持续了十年,十年后再次遇到她的朋友,却得知哪一条是假项链。
十年光阴换取一晚的焦点,若不是她的虚荣心作祟,她会为了一时的满足而却付出十年的光阴吗?若不是虚荣心,也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如果她在弄丢项链之后,选择告诉她的朋友,是不是她不用用十年光阴的还债呢?谁也说不清楚,因为没有如果,这是她的选择,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下去!
虽然结局是一个悲剧,但马蒂尔德却是取于承担,在当今社会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呢?
面对繁华的世界,我们面临许多选择,一个选择也许能够决定我们的一生。在困难面前,若选择奋起的人他就会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若选择一蹶不振,那么就注定是一个失败者。
我们不能选择我们出生和环境,但我们却能选择自己的将来和改变自己。别因环境和出生而怨天尤人,我们可以选择改变自己。
初中的读后感 篇4
全知道爷爷慈祥地说,“到那里用我们的身体去帮人们拿东西,做好事,完成我们的事业。继续往前走,便来到了第三幢楼前,这儿的绿化带别有一番风味,“瞧。”妹妹听了,很快就有了答案,她回答说:“还是十条鱼;你真的不愿再夏夜我们一起数星星直到天亮了吗。
读了狼图腾,我觉得人类根本不算什么,和狼比起来渺小的.像细菌。商战中谁不是勾心斗角,损人利己;仕途之路谁敢保证自己光明磊落;为了工作加薪,哪个不是大包小包的送礼,为了自己的利益,谁光明正大的靠本事去争取?狼那么有个性,有骨气,有团体精神,快死的狼宁可自杀也不送与人之手;瘸狼捕食还没有独吞过呢;只要有野心决心信心,狼才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战机。
和狼比起来,人的原始形态和狐狸尾巴全部原形毕露。如今打着口号植树造林,防止沙漠化,大多数说说而已,纸上谈兵。谁都知道大西北沙漠连篇得和内地一个省那么大,有多少人扎根边疆,决心改造边疆,吃苦受罪,献其一生?与煮熟的青蛙一样死于安乐。草原赖子洞数不胜数,又深又长,夏季繁殖可达到一成十,十成百,一个赖子一个洞,千个万个草原岂不是遭殃了,所以狼就奉腾格里之命,替天行道铲除赖子,控制动物增减,对草原可是尽职尽忠,功莫大焉。狼对周围的东西十分好奇,恶劣的环境中它们仍是成群结队,大难不死。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旱灾大白灾,加上狼的高悬赏金诱惑猎人去围剿,狼能不死就说明它对人还留了一手,通有本事着呢。
合上书,眼前又一次浮现种种画面,人类真的可以从狼身上学到很多东西!
初中的读后感 篇5
不得不说,《傅雷家书》无疑是一部极亲切、极写实的作品,无论是作为一名读者,还是对当时的傅雷一家来说,很享受其中的温馨。
品读完全部的家书,无论对谁来说,傅先生是一位十分负责,有自省能力的父亲。信中细腻入微、诚心诚意的文笔,无不充满着对孩子的爱。从开始的致歉,到后来的嘘寒问暖,他随着孩子的长大,自己也不断的改变着,这是十分难得的。你很难在一位不惑之年的老者笔下看到这些。也许是失去了,才最终大彻大悟,体验过放手,才真正的放手。
父亲在自省的同时,更多的,是给予了尊重。孩子远走高飞了,心里,说不出的难过。但我们从信中却见不到任何约束,更多的是建议,更像一位朋友,这点也无不令我佩服。在这位父亲的信中,有一句令人难以忘怀,他说,人是感情动物,展示了父亲感性的一面,人就是这样的,生而为人,我们为作文/什么特殊于其他生物?就在于我们有更多的.情感。无论痛苦、快乐,这都是我们一份难能可贵的经历。为什么总那么理性呢?享受这些独特的情感,将人生变得多彩些,才不负此生!
在这些信中,看的是父亲,也不少见母亲的笔影。在文中,我发现母亲对于一些事,往往更为理性,她在文中说过:“多用理智,少用感情。”其实两者并不冲突,因为有父亲的感性,有母亲的理性才能造就出在这个社会上,能够立足,亦能享受生活的人。这也就是父母能带给孩子的引导与爱了。在一封封的信中,我们不乏能看出父母的关心,往往很多封的信,才能换得孩子的一件,可能是父母写多了,或是孩子写少了。
但无论如何,我很欣赏傅先生说的一句,“不能用忙字推托。”还是回到上文,人生中分秒都是一种享受,我们不要只在乎自己的快感,世上的人情事故还有很多,别荒废了。
初中的读后感 篇6
随着冰心奶奶描述的故事,我仿佛进入了情节中,随着蜿蜒的小路,我已来到了那棵大树旁。只见一个身着破旧衣裤的小女孩,走进她窄小的屋子。只见她重病的妈妈,只见冰心奶奶在问候她们。这个小姑娘的年夜饭是红薯稀饭(这红薯稀饭对于我们现在的孩子来说是不值得一提的)。这时,小姑娘随手做了一个用桔皮做成的灯,这豆大的烛光映着桔红色的桔皮,灯光微弱但又明亮……
她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母亲卧床有病,家境异常贫寒,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没有吓倒她。大年三十那一天,小姑娘的爸爸给共产党送信去了,她留在家中陪伴着自己的妈妈,支撑起家庭生活,给妈妈带来了快乐与安慰。
我从情节里走出来,已是感慨万分了。
除夕之夜,本应该是幸福的,美好的。可是那些旧社会穷苦人家的孩子——《小桔灯》中的小姑娘,却只能在悲凉中度过,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在冬天那刺骨的寒风中,在破旧的家里艰难地生活着。童年,本应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我生活在充满着阳光,充满着温暖的新中国。我的童年生活和那位小姑娘相比,真是天差地别!在家中爸爸妈妈把我当掌上明珠;爷爷奶奶更对我关怀备至……我的童年,是五色缤纷的。春天,千姿百态的花朵陪伴我一起成长;夏天,花花绿绿的裙子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秋天,甘甜润喉的水果给我解除干渴;冬天,各种保暖衣物给我驱寒取暖……
夜,越来越深了。我躺在床上,彻夜难眠,同样的年龄,不同的命运,更激起了我对新制度的热爱,对我自己现有的幸福童年的无比珍惜。
初中的读后感 篇7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过去,过不去”。它的故事情节虽然没有非常刺激,但却给了我很深的启示,令我难忘。
这本书里述说有一对朋友,一个努力工作,另一个却很懒散。有一次努力工作的朋友成了大事业,可是一不小心却失败了。懒散的朋友看见了,嘲笑他说:“你努力了半天,后来还不是什么也没有。”他不服气的回答:“谁说我什么也没有,我还有过去。”
这篇故事当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当然就是那位努力工作的朋友。因为他在失意时,还锲而不舍的加倍努力,受到朋友的'冷嘲热讽,也没有生气,心胸宽广,并同时提醒他那一个懒散的朋友。他的态度是所有天下的人都应该学习的,反观那个懒散的朋友也太不应该了,自己不努力也就算了,还在朋友遇到困难时落井下石讥笑他。既然是朋友,就要多鼓励他才对,像这种人,我才懒得理他呢!幸好他交到像努力的朋友这种人,要不然换成是我呀,就跟他翻脸了。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凡事只要用心去做,百分之百能成功,还有万一不小心失败时,也不要放弃,继续努力,俗话说:“失败为成功之母呀!”同时也不要因为受到一点点的嘲笑就火冒三丈,要做一个到处都受到家欢迎的人,心胸就要宽大,也要向那位努力的朋友看齐,更要能够忍受他人的批评与嘲笑。
初中的读后感 篇8
《青铜葵花》是一本充满爱的好书,书中介绍了青铜和葵花这两个懂事的孩子,让我们感受到了兄妹之间爱的力量。
这本书主要讲了青铜和葵花因为一个特别的机缘从而成了兄妹,青铜和葵花尽管没有血缘关系,却成了世界上最好的兄妹,他们一家虽然很穷,但他们互相帮助,互相安慰,挺过了许多难关,可葵花最终还是被接回城里。青铜十分伤心,在大草垛上坐了几天几夜,最后他把思念化成力量,喊出了葵花的名字。
这本书极为感动,最令我感动的是哥哥青铜对妹妹葵花的那份爱。在闹蝗灾的时候,青铜一家历尽磨难,原本就不富裕的家一下子变得更穷了,一家人整天吃不饱,饭都是一粒一粒数着放进锅的甚至有一次,葵花饿到在了家门口,青铜立即表现出哥哥应有的做法:他要去捉野鸭给妹妹和家人补补身子,抓野鸭可不容易,需要费很大的`力气,何况青铜已经几天没吃什么东西了,早就没了力气,但他没有退缩,他心里装的都是家人和妹妹,于是,他蹲在岸边,等待时机网一只野鸭,可等了好几个小时都没有捉到,还差点饿倒在地上,换作别人早就放弃了,可青铜与众不同,他一定要捉到野鸭,好像他生来就是为家人活的,他是那么懂事,那么孝顺呀!终于,机会来了,所有的野鸭都有把头埋入水中捕食,这使青铜顺利捕到了野鸭,他把野鸭下了锅,做了汤,但他自已没有喝,不是他不爱喝,而是舍不得喝,自己仿佛已经不重要了,亲人在他心里才是最重要的,他帮妹妹盛了一碗又一碗,而自己却一口也没动。
青铜是那么伟大,他做到了一个哥哥该尽责任,他是一位好哥哥,他给妹妹诠释了自己所有的爱。也许未来的道路还遥远,以后的生活还迷茫,但只要有真爱,就一定能收获真正的幸福和快乐。
初中的读后感 篇9
《意林》这本书是讲了许多感人的事情,其中包括《请允许我不爱秋天与冬天》这篇文章,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懂了珍惜母爱,也懂了孩子对母亲的爱,是世界上最好的爱。
星期一,是紧张而又兴奋的,因为教课竞赛开始了,有各学校的领导做评委,还有教育界的专家到场。老师正准备去教室,美术老师却闯了进来,她告诉老师,市里举行儿童绘画大赛,主题是“我最爱的人”,孩子们画的都很认真,可是绘画天分颇高的“我却”却捣乱把自己的妈妈画成了老巫婆。老师看到画后,很吃惊:画上的妈妈没有一点儿美感可言,眼睛很古怪,一只画成了一团浑浊的雾,另一只眼睛眼角有泪滴下来,手则用了怪诞的'紫黑色。读到这里,我心里充满了疑问,不过好奇心驱使我看了下去。
我们上的是一节口语交际课,题目是《我爱四季》。面对众多陌生的老师,孩子们紧张的成了小木头,课堂的气氛像是被冰镇过,老师微笑着启发着我们。狐朋忽然,一直沉默着的“我”举起了手,“我”的声音很小却很清晰:“老师,我不爱秋天与冬天可以吗”?几乎每个人都转过头来看着我。这时,我的同桌站了起来:“她是怪人,他不爱秋天与冬天,连自己的妈妈都不爱”。“我爱我的妈妈”我反驳说。“我的妈妈是清洁工,秋天,落叶扫也扫不尽,妈妈累的气管炎都犯了”。我的声音在发抖,“冬天一下雪,我与妈妈半夜就得起来扫雪,妈妈的手都生了冻疮,经常流血。妈妈的右眼生了白内障,什么都看见,左眼老是流泪,晚上她流着泪给我织毛衣,给爸爸煎药。我爱妈妈的手,是这双手养活了我们全家”。说完后,我看到了许多人都举起了右手,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
读完后,我泪流满面,母亲,我爱你,孩子对母亲的爱,又何尝不是世界上最好的爱?
初中的读后感 篇10
我很喜欢看写动物的书。如姜戎的《小狼小狼》、椋鸠十的《穿过大街的松鼠》、如沈石溪的《最后一头战象》、《狼王梦》等。
其中最喜欢的动物的书还是沈石溪写的,他的笔下仿佛只有动物的舞台。他的作品里的动物都勇敢、忠诚、坚韧、智慧……我读四年级的时候第一次读沈石溪的动物书,现在快读六年级,还是喜欢他的书,在这个暑假里,我又一次拿起二年前看过的书《红奶羊》。
森林里有一对恩爱的狼夫妻,母狼因分娩不顺在难产中不幸去世,丢下还在吃奶的小狼崽——黑球。为了救活尚存一息的黑球,公狼爸爸想尽办法捉到一只刚刚生育过的奶水充足的红奶羊,让这只红奶羊代替母狼哺育自己的后代。红奶羊与狼群是天敌,但是为了使自己生存下去,寻机逃脱,她还是虚情假意的周旋在狼窝中,后来公狼爸爸为了保护黑球不被猎人捕杀,舍身引开猎人,不幸被猎人枪杀,留下天性善良的红奶羊仍然还在哺育天敌的的狼崽……事情转机是,天性凶残的黑球并没有忘恩负义,黑球长大后屡次三翻为了保护养母的生命舍已救人,忘我付出,第一次是在他尚未成年的时候,一只凶猛的豹子要吃掉善良的红奶羊,但是被少年的黑球击败并落下悬崖。。。。。那一次红奶羊为自己羞愧,因为就在黑球救她的前一刻,她还在想如何把睡在她怀中充分信任她的的这个小天敌推下山峰去,红奶羊后来终于在黑球成年后与其分手,回到了自己的羊群中,令她失望的是,她苦心培养的儿子,她深深爱戴的丈夫,居然都在至亲的亲人有难的.危急时刻,弃她而去,她伤心欲绝,而此时,那个一直以为已经离她远去的黑球却又出现在她的面前,原来,吃他们的是黑球的夫人黄球,已经饿了几天几夜的黑球,认出眼前养母时,立即与夫人意见不统一撕打一起,扭成一块,宁可背判爱情,也不愿伤害养母。这种情义岂是我等人类能做的?
黑球,这那里是头狼呢,分明是一名有情有义的,铁骨铮铮的汉子。沈石溪,你的作品,总是让我喜欢之至,你的书,总是让我欲罢不能。
初中的读后感 篇11
我读了这么多书,最喜欢的还是《福尔摩斯》。可能是被福尔摩斯勇于探索的精神吸引着我,或许,我羡慕华生和福尔摩斯之间坚不可摧的友谊,也可能是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让我一直对它保持着新鲜感,百看不厌。
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红发会”。原因的话,就因为,结局对我来说有点出乎意料吧。让我在看时大叫“想不透啊想不透”,看完了以后却又大叫“好简单好简单”这样的'。
“红发会”是福尔摩斯处理过的经典案件之一。
某日,一头火红色头发的威尔逊先生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向从未见过面的威尔逊发表了自己的观察论:“您干过体力活,吸鼻烟,是‘共济会’成员,去过中国,最近一段时间在搞写作。”威尔逊听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将自己的信息说的这么清楚,自然大吃一惊。事实上,法尔莫斯只是利用了一些小细节。例如,威尔逊的右手比左手大得多,肯定干过体力活;衣服上的别针表明他是“共济会”的成员;右手袖口有一块很干净,是刚打的补丁,表明最近写字比较多,把衣服磨破了;而威尔逊左手上的鱼,当时只有在中国才能刺。
这位威尔逊先生是一个的老板。最近对一个叫”红发会“的组织着了迷。据说这个组织是又一个红头发的有钱人创建的,这个组织只招募红头发的会员。当时他们的招募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被店里伙计文森特极力劝说而来的威尔逊没有了信心。可是,却被一眼相中了。奇怪的不只这一点,他们雇人来,不是作别的,而是抄书,只需在每天早上10点至下午2点到办公室抄写4个小时的《大英百科全书》,每周就可以得到4磅的收入,这笔收入对于威尔逊来说可是个不小的诱惑。就在威尔逊来找福尔摩斯的这天早上,红发会突然消失了,威尔逊为此来请他帮自己找回这份吃香的工作。听完威尔逊的说辞,福尔摩斯意识到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
初中的读后感 篇12
《边城》营造了一个使人难忘的美丽世界: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宽约二十米却清澈透明的小溪。但书中的人物,却比这美景更令人难忘。
《边城》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虽然以悲剧收场,我却喜欢书中的每一个淳朴善良的人物:
翠翠的爷爷。当了一辈子的船夫,却从没有收人家一分钱。这要是换到现在来看的话,我们有可能会觉得这样的人不存在,不过,在书中,老船夫的形象却十分真实。他淳朴的形象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的每一个带着一点儿“傻气”的行为,使人发笑——端午节时,为了坚守岗位,将翠翠一个人扔在了城里头;将自己的烧酒分给别人喝……我在觉得好笑之余,也对他更加喜爱,喜爱他淳朴善良的心。这也许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
文中淡化了钱的意义。即便是最有钱的顺顺,也是十分慷慨。可见,文中的边城是一个重义轻利的地方,没有一股浓厚的商业气息,使人觉得轻松。随着金钱的淡化,全书的主题也更加突出。全书中的淳朴的人情给人留下的印象也更深。于是,一个个鲜明可爱的'人物形象便留在了我的大脑里:热诚质朴的杨马兵,豪爽大度的顺顺……他们都是美好道德品质的象征,都体现了理想人生的内涵。
大老和二老的兄弟情义也让我觉得很感动。当二老向大老说出自己的心事之后,兄弟两人并没有反目成仇,而是通过“公平竞争”来分出胜负。这也体现了书中的人物淳朴的特点。
故事虽最终以悲剧结尾,却留给了人们遐想的空间“也许明天就回来!”读到这一句话,令我无尽感慨。我不禁为作者巧妙的构思所折服,只一句话,就让故事的结局使人容易接受了许多。这样一个结尾,让人意犹未尽。
读边城,是一种享受。边城里的文字处处是鲜活的,处处是淳朴善良的风味人情,却每每读起,都会不由自主地忧伤,为主人公的命运,也为淳朴善良的人情的消逝而忧伤。在现在这个被钢筋水泥包围的城市里,还有多少拥有这样的品质的人呢?
初中的读后感 篇13
《项链》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一部短篇小说,女主人公是马蒂尔德是一个被资产阶级虚荣心所腐蚀的人,虚荣心作祟导致了她悲剧的一生。人生如戏,也许不经意的选择会让你付出惨痛的代价。
马蒂尔德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她为了去参加一场晚会,特地从自己的好朋友福蕾斯捷夫那里借了一条精美而又昂贵的项链。果然她在晚会上成了全场的焦点,赢得了所有人的目光。那时的她如同珍珠一样光彩夺目,晚会结束以后,噩耗也随之降临——她戴在脖子上的项链不见了。但是她并没有将这个事实告诉她朋友,而是选择买一条一模一样真正的项链还给她的朋友,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一条项链,使得她过着窘迫的生活,使她变成一个厌恶的.粗壮的妇女,项链的价格远远超出了她的生活水平。窘迫的生活持续了十年,十年后再次遇到她的朋友,却得知哪一条是假项链。
十年光阴换取一晚的焦点,若不是她的虚荣心作祟,她会为了一时的满足而却付出十年的光阴吗?若不是虚荣心,也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如果她在弄丢项链之后,选择告诉她的朋友,是不是她不用用十年光阴的还债呢?谁也说不清楚,因为没有如果,这是她的选择,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下去!
虽然结局是一个悲剧,但马蒂尔德却是取于承担,在当今社会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呢?
面对繁华的世界,我们面临许多选择,一个选择也许能够决定我们的一生。在困难面前,若选择奋起的人他就会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若选择一蹶不振,那么就注定是一个失败者。
我们不能选择我们出生和环境,但我们却能选择自己的将来和改变自己。别因环境和出生而怨天尤人,我们可以选择改变自己。
初中的读后感 篇14
《项链》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一部短篇小说,女主人公是马蒂尔德是一个被资产阶级虚荣心所腐蚀的人,虚荣心作祟导致了她悲剧的一生。人生如戏,也许不经意的选择会让你付出惨痛的代价。
马蒂尔德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她为了去参加一场晚会,特地从自己的好朋友福蕾斯捷夫那里借了一条精美而又昂贵的项链。果然她在晚会上成了全场的焦点,赢得了所有人的目光。那时的'她如同珍珠一样光彩夺目,晚会结束以后,噩耗也随之降临——她戴在脖子上的项链不见了。但是她并没有将这个事实告诉她朋友,而是选择买一条一模一样真正的项链还给她的朋友,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一条项链,使得她过着窘迫的生活,使她变成一个厌恶的粗壮的妇女,项链的价格远远超出了她的生活水平。窘迫的生活持续了十年,十年后再次遇到她的朋友,却得知哪一条是假项链。
十年光阴换取一晚的焦点,若不是她的虚荣心作祟,她会为了一时的满足而却付出十年的光阴吗?若不是虚荣心,也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如果她在弄丢项链之后,选择告诉她的朋友,是不是她不用用十年光阴的还债呢?谁也说不清楚,因为没有如果,这是她的选择,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下去!
虽然结局是一个悲剧,但马蒂尔德却是取于承担,在当今社会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呢?
面对繁华的世界,我们面临许多选择,一个选择也许能够决定我们的一生。在困难面前,若选择奋起的人他就会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若选择一蹶不振,那么就注定是一个失败者。
我们不能选择我们出生和环境,但我们却能选择自己的将来和改变自己。别因环境和出生而怨天尤人,我们可以选择改变自己。
初中的读后感 篇15
草房子,这是一本曹文轩写的书。我认为她很好看。
这本书写了一个名叫桑桑的男孩油麻地小学的六年生活中的种种故事和经历。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
“他朝天空望去,天空干净得如水洗刷过一般。月亮像是静止的,又像是飘动的……月光下,桑桑远远地看到了蒋一轮和白雀。蒋一轮倚在一棵树上,用的.还是那个最优美的姿势。白雀却是坐在那儿。白雀并没有看着蒋一轮,用双手托着下巴,微微仰着头,朝天空望着。月亮照得芦花的顶端银泽闪闪,仿佛把蒋一轮与白雀温柔地围在了一个梦幻的世界里。”这一句相当好,我也想写得这么好,这么生动。
总让我难过的是最后一篇“药寮”中桑桑告别草房子的一句话“那是一九六二年八月的一个上午,秋风乍起,暑气已去,十四岁的男孩桑桑,登上了油麻地小学那一片草房子中间最高一幢的房顶。他坐在屋脊上,油麻地小学第一次一下子就全都扑进了他的眼底。秋天的白云,温柔如絮,悠悠远去,梧桐的枯叶,正在秋风里忽闪忽闪地飘落。这个男孩桑桑,忽然地觉得自己想哭,于是就小声地呜咽起来。明天一大早,一只大木船,在油麻地还未醒来时,就将载着他和他的家,远远地离开这里——他将永远地告别与他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曹文轩他把这画面写活了,我仿佛就是桑桑本人,正准备告别生活了六年的草房子很难过。
我认为这本书有好多好词好句好段,我真希望都能用起来让我的作文变得更好。
初中的读后感 篇16
她和小偷坦诚交往,听他讲自己的故事,与他一起读了《我们去看海》。
在开学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看了一本必读的书——《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这本主要讲了作者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一些事。儿时的作者林海音(别名林含英)是那么淘气,那么天真,那么善良,那么爱学习,那么爱不懂就问。我从林海音身上学到了:要不懂就问。
有一次,我在电脑里看到了有一个人放了一把火把森林的树烧了一大片。我就问爸爸:“什么不怕火烧?爸爸说:“水和火两个你猜谁厉害?”“火”“错,水火不相容。”有一次我拿一盆水去浇烧水的火,爸爸立刻过来问我干嘛。我说:“看看水厉害还是火历害?爸爸听了哈哈大笑。
读了《城南旧事》我懂得了不懂就要问。
本书的主人公林英子,是一个生活在20世纪,20年代老北京城的七岁小女孩。是一个善良、天真、机智、富有同情心、还有点狡黠的孩子。
小英子是善良的。她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而害怕她,反而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并用她自己的方式让秀贞和妞相认,还偷了妈妈的金镯子给她做盘缠。体现了她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小英子是天真的.。她和小偷坦诚交往,听他讲自己的故事,与他一起读了《我们去看海》。
小英子又是机智、狡黠的。小英子在秀贞那里染了指甲,回家后遭到了盘问,她机智地回答说是“思康三婶”给我染的,妈不晓得这位“三婶”是谁,只好作罢。兰姨娘引起了父亲的暧昧情意,母亲的地位岌岌可危。于是“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的做了一会儿月下老人,为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小英子爸爸因肺病去世了,小英子的童年也从此结束了。
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小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这种种的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