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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小狗的文章

2023/01/07好文章

描写小狗的文章(精选15篇)

那是爱的泪

泪水,有着感情,喜悦,悲伤,激动……我仍记得那一次……

记得那一天,妈妈从早到晚都是在唠叨我,不是这,就是那,我听得都不耐烦了,便扔下一句“我出去玩。”来到了小区里散步。走着走着,我发现原来郁闷的心,已经舒服许多了。这时,我被前面的一幕吸引住了,不禁停下了脚步。因为在那前面,正有一只大狗与一只小狗,虽然它们都被主人用绳子牵着,但是,也阻挡不了我那怕狗的心理。这时,它们主人的身边来了一个人,他或许是狗的主人的朋友吧,他那朋友不知对他说了些什么,便伸手要去摸摸狗。那只大狗正在绕着他的朋友嗅来嗅去,狗的主人的朋友也一边躲着。“坐下!”我隐隐约约地听到了那位叔叔对那只大狗发出的命令,只见那只狗乖乖地原地就坐。叔叔的朋友想把小狗抱起来玩玩,可是,当他的手刚摸到小狗的狗毛时,大狗便对叔叔的朋友吠起来,吓得他马上缩手。我这才时发现,原来,小狗是大狗的孩子。大狗一直都紧紧地盯着叔叔的朋友,从它那目光里,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我马上飞奔回家,一进门就投入了妈妈的怀里。妈妈搂着我,说:“妈妈不再这样唠叨了……”“不,妈妈,是我不对,您是为我好的……”我的泪水马上涌了出来,妈妈的眼角也湿湿的,泪水滴在了我的脖子上,凉凉的,却有着爱的味道。

天下有哪个妈妈是不爱自己的孩子?又有哪个妈妈不愿自己的孩子好?妈妈的唠叨就是爱,妈妈用着最平凡的方式来爱着我们。

“世上只有妈妈好……”在那一个小小的动作上,在那一句短短的问候里,在那一个小小的行动中……而那次,妈妈的爱藏在了唠叨里,而它又成了泪水,流入了我的心田。那是,爱的泪。

小狗蹦蹦

文/杨天宇

姥爷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小小的个头,活蹦乱跳的,所以我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蹦蹦。

蹦蹦一身黄白相间的毛,长长的,远远看着,像一头威武的小狮子。它还有一双大大的、明亮的眼睛,给人一种非常友好的感觉。蹦蹦今年已经九岁了,是我最忠诚的朋友。

每次回乡下老家,蹦蹦老远就从家里跑过来,扑到我的腿上,好像在说:“小主人,你终于回来了,我可想你了。”于是,我就高兴地带它出去玩,看着它在野地里滚来滚去,到处撒欢。虽然它身上沾满了黄土,但我也不觉得它脏。如果有别人家的狗冲我发凶,蹦蹦就会挺身而出,甚至会跟那条狗来一场激烈的大战,直到把那条狗赶离我的身边为止。看到它这么勇敢地保护我,我心里非常感动。

后来,姥爷生病了,蹦蹦一动不动地卧在病床边,不管大家怎么叫它,它也不离开。姥爷去世那天,它默默地看着我们,眼中分明含着泪水,看着它悲伤的样子,我心里更加难受了。

姥爷去世后,蹦蹦只好被寄养在别人家里,我好长时间都没有见到它了,真想回去好好陪它玩一玩,让它不再那么孤单。

流浪的小狗

文/吴凯诗

我曾在马路上救过一只流浪的小狗,并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还和它有一段亲密而动人的感情。

我和它相遇约在三年前,那时是过年期间,天气很冷很冷,但人们的热情似乎非常高。

然而,我的热情也覆盖了冷冷的天气。我们全家来到森林公园玩,森林公园的门口堆满了人,人山人海,热闹非凡,到处都是吵闹声。但人流中,我听到了一声声哭声,似乎在唱着悲伤之歌。

我和妈妈顺着声音来到了一个黑暗的角落里,看见了一只小狗。我不知道它为什么在这,我心中冒出了许多个也许。我听着它的哭声,猛然觉得世界好黑暗。在热情的人流中,却没有一个人发现它。

从此,我有了个形影不离的朋友。因为它那时眼睛很小,叫起来不像“汪汪”而像“咪咪”,所以它有了个叫咪咪的名字。

它很乖,从不会打闹和乱叫。但它对我很好。无论是在几十万公里都好,只要我叫一声咪咪,它立刻出现在我面前。咪咪身上从不会脏,它不会出去滚一堆沙回来。但它也很让人伤脑筋,常常会一整天不回家,让大家担心。但它总是令人喜欢:客人来了,先是咪咪去迎接;邻居家小孩哭了,咪咪把他逗笑;在人哭时,它会轻声安慰……我还偷偷和它睡过觉!记得有一次,我和它在洗澡,把一盆水泼了个没,那一次,是最美好的时光!

好花难栽,好景不长。美好的时光只过了三年。咪咪生下了一堆小狗,便离开了人世。这些小狗和咪咪小时候一样的样子,但没有一个可以代替我对咪咪的位置。我顿时哑口无言,伤心极了。最后,父母把咪咪埋在了山上,后来,咪咪生下的小狗送回了老家,小狗渐渐长大,又卖给了养狗的人。再也不会有人记得一只曾经懂人性,活泼可爱,活蹦乱跳的小狗了。

所以,我拼命地把咪咪的故事写下,让未来的我不要忘记咪咪……

因为,我爱它!

追风的舞曲

文/522734708

我不怎么做梦,少数几次所做的恶梦,是有一只紫髯巨麒麟追我。我不停地跑,风声也咆哮,然后我跑到直喘气,跑了几千米。最后我停下来,那只狗也停下来。它的眼睛凝神着我,我看见它摔倒在地,随后体积变小,成了一只小狗。

我疲倦地坐在地上,突然听到周围有婴儿的啼声。那啼声好些熟悉,如一把利箭深深刺进我的心里。猛一转身,就有一道巨大的光束向我眼中斜刺进来。

我揉了揉眼睛,见窗外太阳升上九层轻云放出幽幽的光彩。我匆匆穿衣,脑中已是充满了对今早电影的幻想--《龙门客栈X版》啊,怎能错过!开始叠被子时,恍惚中听到一连串的铃铛声,腰一挺起,便有一个铃铛掉了下来。也没时间去捡,就匆匆跑到洗手间去洗脸刷牙。

可是,我每走一步,总觉脚步声有重复,但向四周张望时却又没什么人。当我走到洗手间时感到头有些发麻,难道感冒了?当我拿起牙杯时惊异地发现身体虚脱手也无力。然后我无意识地看向镜子,一对血红大眼竟正对着我……

来不及尖叫,手脚早已慌乱,手中的牙杯摔落,我看见碎片四处飞散,然而碎裂声却噼噼啪啪乱响,一声接着一声,一首接着一声,此起彼伏,雄壮凄苦的死亡交响乐奏起!

我凝神着那双眼,下意识地用手去抚摸,也没为什么,只觉得它很亲切。就这样,互相看着对方,就这样,几分钟,然后它不见了。或许,这是我的幻想;又或许,恐怕那是另一个自己……

时间就像异次元,时间中的时间,现实中的现实,空间中的空间。本就是虚无,来去很匆匆。我们就生活在这样一种虚无中。刚刚我还在洗手间,现在已在电影院了。瞬息的变化,真让人叹息。

现在,心中的激动就和屏幕一起数倒计时吧!

突然,我的耳边传来一连串的铃铛声。嘀铃嘀铃铃,我的视线也随之越来越模糊。仿佛是一声铃声,又仿佛是一声号召,仿佛周围的事物都在上升,又仿佛我的头被一种无名的力量按了下去,按到地下,直按到深渊。周围的一切都是黑暗一片。只有我面前的爆米花还发着微弱的光。我看到一对血红大眼在那包装纸上缓缓出现,呲牙咧嘴,怒目而视。

我拿起一块爆米花。吃吧,很好吃的。然而它又消失了。

几年前,你不也是这样,这么挑食……

回到家后躺在沙发上,觉得特别发困。迷迷糊糊中我听到了婴儿的啼声,于是我睁开眼将我的小狗抱起,将这曾在激流中死咬住我,死于车祸的小狗抱起。我看着怀中的小狗渐渐入睡,听着它发出咕噜噜的声响。真不知道它是否还会回来,我的心也紧缩成一团。

一切结束都是开始,一切都未完待续。

“你以为这是梦吗?”

忽然间风云变色,狂风乱卷,飞沙走石。我一抬头,一道巨大的光束瞬间罩住了我的身体。

“是谁在讲话?请站出来。”

回顾怀中时,狗已不见。随后光柱显示是四年前。

四年前,我有一只狗……小狗调皮我打骂它……小狗嬉皮笑脸谄媚时我对它说:“要心平气和神态自若风度翩翩……当我骑自行车撞出栏杆摔进激流时,小狗奋不顾身跳进河流中……咬住我衣袖……死死不放……

”我一直都存在着,只是时间无法将我带出虚无。很感谢你创造了我,让我有这样一段过去。“

”是啊!曾有这样一段过去……“

小狗的逝去

文/紫玲珑

今天下午去接小语放学,回来的路上从垂柳路向南拐到地下道口时,车速很缓慢,我跟在外车道。前方近涵洞不远处,车辆好象要避让什么,都小心翼翼地绕道。女儿眼尖,大喊:“一个小狗。”从车窗望去,一只小黄狗侧躺在地上,好象被车撞了,但没有一辆车停下。女儿说:“妈妈,妈妈,救救小狗吧!”由于我在外车道,而小狗处于内车道护栏处,我没有停下,快速从那通过。女儿一直在说,“妈妈,妈妈,你为什么不停车呀,你为什么不救救它呀!说不定它还活着呢!”当时我看到小狗时也是心里一紧,有一种非常难受的感觉。离现场越远,好象一根绳子牵扯着,牵得心肠阵阵作痛,一路上我的心莫名的低落悲怆。看着女儿泫然欲泣的神情,苦苦哀求我的样子,我的心里也戚戚然。快到北环时,我猛得一打车头,一个180度的转弯,掉头返回。女儿惊喜万分,“妈妈,妈妈,快点快点,说不定小狗还有救。为什么撞它的人都不救它呀?”女儿眼睛发红,声音哽咽。其实我的回头不光是为了女儿,也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安慰。

回到现场,我打开双闪停稳,女儿快速跨过护栏进入对方车道,毫不犹豫地将小狗抱在怀中。由于天正在下雨,小狗的一侧已是泥迹斑斑,女儿将它小心放在怀中,毫不在意她一直珍惜的阿迪达斯的运动服早已蹭上了泥泞。是一只很漂亮的小黄狗,小狗的眼睛流着血,身上到没有什么损伤,嘴张着,大口喘着气,胸口微微跳动,腿直直地向前伸着。我打开百度导航,搜寻到最近的宠物医院,在离现场3.9公里的翠竹街与石楠路附近。一路飞驰,女儿一边观察着小狗,一边不停地催促我快点快点。小狗的状况越来越不好,每次喘气的间隔越来越大,头开始向后仰,嘴角有鲜血溢出,眼角的血沾湿了眼周的毛,看起来触目惊心。好不容易到了宠物医院,女儿飞奔进去,几秒钟后一个女医生跟着跑了出来,打开后车门,女医生摸了摸小狗,告诉我们,虽然身体还温热,但心脏已经没有跳动了,估计是内脏破裂,内出血造成的。女儿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我的鼻子也是一酸,泪水从眼中夺眶而出。女儿躲在一边,喃喃地说:为什么他们不救它,为什么不救它?从现场到医院中间用了十几分钟,就这样一个小生命彻底地离去了!它是那么可怜地躺在地上,没有半分生气,眼睛还睁得大大的,仿佛在问苍天为什么?!

女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觉得狗狗好可怜!我对她说,生命是脆弱的,很容易受到伤害,有时候会因为天灾人祸,一瞬间就会消失!生命是宝贵的,但正是由于它的珍贵,我们更应当好好的对待生命!人的一生也有很多遗憾,所以我们惟有分分秒秒地把握,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命,不光是为了自己,还为了身边所有爱你的亲人们!所以给自己微笑,给身边的人温暖,拥有所有能够拥有的,珍惜所有应该珍惜的!

我们找到了一处花园,那里树木青翠,芦苇葳蕤,柳叶萋萋,鲜花芬芳。我们将它埋在了一棵枝叶茂密的绿树之下,在这样清静幽雅环境地陪伴下祈祷它一路走好,快乐地升入天堂,愿下辈子投生个好人家!阿弥陀佛!

有时候,这个世界很大很大,大到我们一辈子都没有机会遇见。

有时候,这个世界又很小很小,小到一抬头就看见了你的笑脸。

所以

遇见时,请一定要感激;

相处时,请一定要珍惜;

转身时,请一定要优雅;

挥别时,请一定要微笑;

因为一转身,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再相见了!

遇见你

文/beng-擦擦

绿柳随初秋清凉的风浮动它柔软的发梢,和着半透明的云,随心所欲的奏响了和铉。阳光一改缄默,透过树荫,丝丝缕缕都在哼唱明媚。如果我今天遇见你,我会把这首动人的歌介绍给你。幻想提拉米苏一样甜蜜的笑容绽放在你英俊的眉宇里。

小狗的项圈上有想念的字样,梅花脚印绕过草地上的毛毛虫,绕过树荫下走来走去的小鸟,绕过塑料翻斗车和西瓜模样的气球,穿过人群,乘着午后的欢声笑语,准确无误的奔向你。如果我今天可以与你交谈,我期待你摸着小狗的额头问我它为什么认识你,那样我就有机会告诉你,你就像一枚优雅的钻石,不需要自我介绍,就已经落在了所有人的眼睛里。寻寻觅觅,念念不忘。

柳叶想顺着流水去看远方的风景,和空中的七星瓢虫擦肩而过,落在水面击起一层浅浅的涟漪。我用帆布鞋与树上的蝉鸣配合,踏出轻快的节拍。如果此时你与我并肩而行,我会把自己的真诚放到你面前,告诉你,刚刚的节拍是我遇见你的心跳。高低起落,怕你听见,又怕你听不见。

把心情放在小蝴蝶斑斓的翅膀上,随着它去浅蓝色的湖面照镜子,把眼神中的喜悦印在花朵的倒影中,和另一只小阿飞许下约定。如果你今天对我微笑,我会捧着一整个夏日的芬芳,提起我长长的裙摆,旁若无人的绕着你翩然起舞,把我心中溢满的幸福毫不掩饰的表达给你。

会讲故事的树和巢里的雏鸟轻声的说着有关于溪水的童话,等雏鸟长大了,就可以衔回小溪边碧玉一样漂亮的石头,放在大树的脚下。而此时的我正把感动绣进红色的绸缎中,在大树憨厚的腰身上系一个大大的蝴蝶结。如果我今天可以拉你的手,我会带你去森林中,一厢情愿的把这一天一地的温馨作为礼物送给你。

如果今天你有事没能出现,那么我会在夕阳中跟大家开个小会。跟柳树,云朵,阳光,跟小蝴蝶,毛虫,小狗,跟飞鸟跟七星瓢虫约好,今天看星空的时候就要定好闹钟。明天相同地点,我们大家准时等待你的到来。

你明天有时间吗?

三只狗

文/闲人闲梦

我家有三只狗暂且称他们为大狗半大狗和小狗吧。

一只活泼的有点过分,他大概是想用狗狗的方式来表达他的热情。围着你转、拱你,把两只爪子搭在你的干净的裤子上。好嘛,这下你不高兴了,它仍不知悔改的讨好你。突然想到,这是谄媚么,或许连它自己都不会觉察到。这是一只半大的狗,所以呢他已经具备了欺负弱小的能力了。争食的时候,他一直扮演者掠夺者的角色,那只小狗是他欺侮的对象,可能吧他也曾被这样征服过。弱小的事物常常会引起人们的保护欲,这样一来半大狗似乎更加可恶了。免不了被0.0。

大狗似乎就顺眼多了,看家护院,尽职尽责。用我们话来讲就是有丰富的社会经验。他表达善意的举动就比较gentleman了。亲昵的蹭你的腿,轻声地叫唤着。让你感到亲近,丝毫都不粗鲁。它会守着你,这时候你可以帮他梳理毛发。它享受的眯着眼,尾巴也不会闲着,温驯地摇着,表示感谢。它不仅对主人有礼貌,对其他两个狗狗也很客气,至少不会当着主人的面来显示他老大的地位。虽然可以看出那两个倒霉的家伙有点怕它。

还有一只小家伙,一个新成员。在它身上我没有看到那种初生狗犊不怕虎。也许是生来安静,但更可能的是被那两个老江湖教育好了。将来有一天小狗也会像大狗一样识趣,人们都会待见这样的。但不能排除意外,它会离家出走,流浪,用自己的牙齿与利爪去争取些什么。待定,还不能看出小狗有什么样的潜力。

生活中遇到这些的家伙,好好相处吧……

我的一天

文/莫平凡

一天,天气很好,晴空万里无云,太阳高高地挂在天空上,金黄色的阳光撒下来,大地穿上了黄色的衣裳。

阳光下,我和妈妈走进花鸟市场。市场很热闹,到处摆满了鲜花和小动物。我和妈妈来到卖小动物的地方,那里有一只小狗,特别可爱,于是我就想买回家。

小狗全身雪白的毛,两只闪闪发光的眼睛,一对尖尖的耳朵,一条大尾巴。那条大尾巴摆动起来,更加可爱。

妈妈见我喜欢这只小狗,她也逗起小狗来,小狗很有意思,大声地叫着,拼命地摇尾巴。妈妈摸了它一下,它便不叫了,把头抬起来,望着我和妈妈。

妈妈笑了。她帮我买下了这只小狗。

我抱着小狗高高兴兴地回家了。这一天,真快乐。

弱者的美丽

文/王胜华

一个极寒的冬天早晨,雾气弥漫的街道传来清洁工清扫落叶和垃圾的声音,声音传来的那个方向,一只小狗身后拖着车一样的东西,艰难地跟在清洁工身后上坡、下坎……

莫非是清洁工用小狗来架车拖垃圾?这也太残忍了吧!亏她想得出来、做得出来!

我有些反感,有些好奇,走近那个清洁工和她的狗,却让我的心疼痛了起来。

这是一只完全残废了的小狗,干枯的双腿和扭曲的后半身被捆绑在用钢筋焊接起来的轮椅之上,由于只能靠前腿来长久地牵引和支撑,小狗的前腿特别的粗壮。不管是异性表示友好跑来舔舔它的嘴,还是同性在它面前呲牙咧齿地表示愤怒和鄙夷,它的眼神里都透出一种淡定,一种无谓。

“这狗,怎么了?”

“被出租车扎的。”听出我的关切之音,清洁工附在我耳边小声说。

那天早晨,小狗往常一样跟着主人来扫街,一张急着抢客、载客、赚钱的出租车急驰过来,从小狗身上就直扎了过去,血,就像倒墨汁一样从小狗身下淌了出来。连续的痛叫声中,小狗用两只前脚艰难地撑起正在流血正在瘫痪已经不听使唤的后半身,两眼惊恐地看着从自己身上流出来的热血慢慢地浸泡着自己的身子,茫然地望着这条熟悉的街道。茫然和惊恐的眼神透出这样一种信息:从今往后,我不再是一只健全美丽逗人喜欢的狗狗了,主人会不会不管我,甚至将我遗弃?

活着,生命还有意义?路途还有鲜花?时运还有掌声?

不就是一条狗么?都成这样了,还企望什么意义?还奢求什么鲜花?还蒙昧什么掌声?

毕竟,与横冲直撞的出租车司机相比,清洁工太弱小了。看着满脸胡茬无动于衷地坐在生命血泊之上的那个人,清洁工想上去理论,但她没有理论;准确的说,她不敢去理论。她怕突然有一天,这样的血也从自己的身体里流出来,这样的厄运也降临到自己的身上……待出租车离开,清洁工脱下洁白的衬衫兜裹着小狗,默默地抱着它回家。像在筲箕里压豆腐,殷热的血即刻渍透了衬衫,一滴一滴地从清洁工的身前溅落下来,接着在她身后的路上打印出一串长长的红色省略号。省略号的一头连接着清洁工的家,一头连接着她负责清扫的那条街……半个多月后,清洁工找来四只轴承滑轮,用钢筋焊接了一张特制的轮椅,将小狗瘫痪了的后半身和蔫瘪了的两只后腿绑在轮椅之上,一次一次地教小狗拖着轮椅练习爬行。

不弃不离,无数次的失败之后,小狗终于能够拖着沉甸甸的轮椅滑行了,小狗和她的主人终于又能不离不弃地来扫街了。

不知什么缘由,每一次路遇,我都要对这一生命奇迹长久地驻足,长久地瞩目,甚至心生敬仰。以及说是对狗的敬仰,不如说是对人的敬仰、对弱小生命的敬畏。我敬畏一切弱小而坚强的生命,我更敬仰支撑这生命的力量。这力量是无形的,像催开荷花的那一池柔水,像温暖身上的那一层薄棉,像暖心窝子的那一声慰藉,无形而柔软,却是生命可以托付的脊梁。

我的目光常常停留在那个清洁工和她的狗身上,感情常常倾向于那些弱小无助的生命,我偏执地认为:那些弱小的生命曾经美丽,或即将变得美丽。

也许生活在弱小的时间越久,空间就越小的原因,弱小的生命重重叠叠反反复复地来到我的面前:我常常看见蝴蝶或蜜蜂被从蛛网里解救,我常常看见落渠的狗被营救上岸,我常常看见冻在路上的蜜蜂被捧在手心里哈醒,我常常看见那些乞讨的碗碟里堆满碎币……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美,但我却深深相信:弱小的生命比起强大的生命更能展现出生命的本质与美丽,那些刚从生命颠峰骤然滑落的生命,那些刚以蹒跚走来的脚步,甚至那些已经凋零成敝了的花……我无缘它们美丽时的美丽,也许我也无缘它们即将的美丽,但它们今天在我面前落魄了,狼狈了,甚至即将逝去,而蓦然间,上苍就将这落魄这狼狈降临到我眼前,让我无法回避地撞上了。

无可回避地撞上生命在我面前骤然滑落,我怎不黯然泪下?

也许是自己正处于弱小生命里的弱小心态,但我却那么相信:文学是弱者的文学;文学的美,其实就是弱者的美:我认为窦娥因冤而美丽,黛玉因病孱而美丽,一百单八将因各有冤情而美丽,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因遇到无奈而美丽;同样,我也认为孔子因不能士而美丽,屈原因不被赏识而美丽,唐人张继因名落孙山而美丽,陶渊明因不为五斗米折腰而美丽,曹雪芹因没有酒钱而美丽;同样的同样,我还认为语言因文学而美丽,意境因诗而美丽,情节因跌宕而美丽,人物因波折而美丽。生活中,这样的美丽无处不在:维纳斯因断臂而美丽,张海迪因轮椅而美丽,吴斌因雷锋而美丽……一句话,文学因生活中的弱小而更加美丽。

我始终认为:这是滋生弱小生命的厚土,这是孳生爱心的国度,这是以爱心来衡量美质的国家,爱的高度就是美的高度。

我这样偏执于弱小:因为,并非所有的弱小都能美丽。

雪儿

文/于小燕

邻居小赵有一只狗,名字叫雪儿,因为它对小赵的忠心耿耿和不离不弃在我们这儿很有名。

小赵不爱狗,从来没想过要养狗,可是有一天清晨,刚打开门,他就看见有一只雪白的小狗卧在他门口的道崖边。他就没理睬,和妻子上农场去了。到了农场,小狗也跟到了农场。中午他们下班,赶头他们回来,小狗早在门上朝着他们迎上来摇着尾巴呢。

小赵便叹息着又微笑着说:“没治,给上点儿吃的吧。”他上有老父老母,下有儿子女儿,自己和妻子又收入有限,实在不愿多一张嘴。喂过便连吓带真打的要撵走狗儿,谁知,怎么也撵不走,旋撵旋回来了。他就没辙了。不管他给不给吃的,这小狗似乎就认上他了。他上农场,小狗跟他上农场;他卖菜,赶头他到了市场,小狗也到了市场。他把车子停下,小狗就卧在车边或者车底下。因为不爱,所以他也就不管。菜卖完,他就只管自己回来了。让他惊叹的是,他开着车回来了,小狗自己也回来了。您想,路上那么多的车,小狗又这么小,那么短的腿腿!日子长了,小赵不由得也心生爱怜了。慢慢,也就三天一顿两天一顿的喂开了,并给小狗起了一个漂亮的名字——雪儿。走哪里也常常回头看看它,有了骨头丢给它。

对于雪儿,一开始我们都感觉很新奇,觉得有点儿匪夷所思。因为雪儿并不是小赵养的狗,虽然不知道它来自哪里,但大家都知道,一开始,他跟小赵一点儿瓜葛都没有!当它出现在这个队里的时候,它就卧在小赵门上,小赵一家不管它,还是别人一直喂它呢。可它就认小赵一家,这不能不说是个奇事!有几个爱狗的人都吃了醋呢。他们气愤小赵的不对狗好,经常特意的喂雪儿。他们嫌小赵的不顾雪儿的安全,让雪儿在公路上穿行。怪小赵不让雪儿进门,雪儿一直睡在门外面。可他们没办法,小赵不听他们的,雪儿又只认小赵。这真是一桩奇事,简直就是电视剧里才有的情节,尽管我们不相信,可它就这么真实的在我们面前发生了。并且天天冲击着我们的眼球。我们的小狗,忙的时候走哪里都不带,闲了或抱在怀里,或牵在手里,或载在车里,从来不敢让它上公路,不敢让它一个人走远,它喜欢吃什么,就给它吃什么。它们在雪儿面前,就像家养的小雀,弱弱的。雪儿则不然,它生气的时候拿眼一射、一声低低的怒吼,就令同类生畏。它跟在电动车后面风驰电骋的样子,简直像一只奔跑的猎豹,身上闪现着一种野性的光芒。一路上穿行过的村子,都知道有这么一只狗儿。大家因为心里是那么的欣赏雪儿、敬佩雪儿的忠心不移,雪儿的名声也就出去了。雪儿和小赵一家成了我们这里一道亮丽的风景。不管是小赵夫妻,还是他们的儿子女儿,不管春夏秋冬,刮风下雨,只要外出,雪儿就在车前或者车后相随着。夜晚,雪儿尽职尽责的为他们守着门。他们在农场里做事的时候,雪儿悠然的卧在离他们十几米远的地方,让人生叹!

安安来了

文/曹文通

安安是条狗。一只白色雌性比熊犬。

它的原籍是老婆的堂姐家。那天去堂姐家吃酒,看到一条白色的小狗拴在房檐下,旁边有一个水龙头不断的滴着水,那时狗狗的地盘都是湿湿的。

从小我就非常喜欢狗狗,见到狗就想找机会逗一下。

我问了狗狗的名字叫丑丑。于是就近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柔声叫着丑丑并将腿伸到它面前,释放着我的友爱。狗狗比想象的还要友好,它不像其它同类,见到生人就恶声恶气狂吠猛扑,仿佛遇到前世仇家。丑丑用前爪触摸我的鞋和腿,嘴里同时响着欢悦的哼哼声,将湿湿的脚印叠印在我的鞋上和裤腿上。

在我和小狗亲近的时候,堂姐夫当着众亲戚的面,大声宣布:哪个想养狗狗,就把丑丑拉去养。

堂姐的女儿刚生了小孩,一家人都担心宠物会给婴孩染上意想不到的病菌。再如何宠的物也没有小孩的健康重要,所以决定忍痛将丑丑割舍送人。

我听了心里一动。

从小到大,我养过好几只狗。退休回家后早就想再养一只。但我的姐姐们很反对。她们说狗狗在屋里乱拉屎尿,又会在屋里到处掉毛极难收拾,很脏。毕竟几姊妹退休后经常相聚,带着狗狗串门,让她们觉得卫生安全受到威胁,再加上现在的宠物狗小气,动不动就生病,据说狗医院比人医院还宰人。而且,现在住楼房不像从前的平房,狗狗能自由自在乱跑乱屙。还有,养了狗还得照顾它吃喝,操心它冷热,自己不吃也得为它张罗,最重要的是狗通人性,养久了,会有深厚感情,伤亡病痛都会牵动真情,若有三长两短,感情上是不是就会遭受打击?记得小时候我喂的一只小狗,把大姐的尼龙袜咬破了,大姐把那狗打得惨叫,年幼的我只能同小狗相拥而泣,后来城市不准喂狗,只得把狗送到乡下亲戚家,那种生离死别的痛楚至今记忆犹新。

诸多因素,所以迟迟没有下决心养狗。

儿子却十分支持我养狗,给他列举的那些麻烦,在他看来都不是多大事。他说现在养狗并不会操心它的吃喝拉撒,吃的有狗粮,洗澡有热水器,出门可以关进狗笼。

老婆也很喜欢狗,我们探讨过养狗的事,可她担心养狗后家里充满动物的骚味。

过了一阵,当堂姐夫再次说出希望有人领养丑丑时,我便与老婆商量,决定把丑丑带回家。

于是我便详细询问了一些关于狗狗的事。

堂姐夫说,丑丑是比熊犬,已两岁多,是花了一千多元钱买回的,又说不要给它吃肉和咸的东西,不然会掉毛,每天抓两把狗粮就行了……

我说,一会带走,会不会家里小孩又哭又闹不让带呢?因为联想到自己儿时的经历,大凡养狗的家庭都是小孩比大人与狗狗感情更深。

旁边一位亲戚指着堂姐夫说,他就是当家的,你把狗拉去杀了炖汤喝都没人敢说。

有的亲戚出于好心,劝我不要把狗带回家。他们说,丑丑是在这平房长大的,到了楼房,拉屎拉尿的问题不好解决;还有从小养成的习惯,现在成年了怕是不好纠正;还说上个月有个亲戚拿去养了不到一个月,又把它还回来了。

我说养只狗不是很大的问题,只要真心喜欢狗就会养得好。他们就笑我,说看你牵去能养多久,说不定哪天又送回来了。

我说肯定不会的。

丑丑就这样跟我们走了,成了我们家的一员。我们给它重新取名安安。平平安安,安安稳稳,安安静静,安安逸逸。

跟安安相处几天,其实真的没那么麻烦。

每天早晚带到楼下去拉屎拉尿,然后抓两把狗粮在狗碗里。其他的事不需要特别费心,前天出去和朋友聚,我把安安关进卫生间,把水和狗粮都准备好,我很晚回家,估计它会在卫生间拉得遍地开花。当我回家打开卫生间的门,它一见到我,立刻兴奋异常。尾巴快速摇摆,小脑袋不顾一切在我的脚上腿上乱拱,嘴里同时欢快地哼哼着,那种久别重逢般的亲热让人感动。

卫生间的地上没有屎尿,只有一盒抽纸被扯了一地。我出门前把那些放在低处的毛巾抹布之类收走了的,我知道它有可能会拿这些东西撒气,但忘记收走抽纸,这是我的疏忽。

狗狗是群居的动物,害怕孤独,需要有人陪伴。我在家里每走一步,它都会跟着,是怕我又把它独自留在家里,我去厨房做事,它就会在厨房门口躺着。总之,我要在它的视线之内。

昨天我下楼拿快递。因为下雨,我不想它跟我同去,免得回来又要给它洗脚。可要是强行把它留在屋里,又担心它因生气在屋里乱撕乱咬。所以,我想悄悄下楼。那时,它在沙发前睡觉,我赤脚轻轻走到门口才穿上拖鞋,可我开门时它还是醒了,立即起身跟过来。于是,我只好装着不会出门一样,坐回电脑前,但我把门留着,免得一会开门让它发现。等它又躺下后,我再次赤脚向门口走去。自认为没有半点响声,可还是被它发觉了。

它那么灵敏的听觉,我只有认了,最终还是带着它一起下楼。虽然我认输,但却很开心,仿佛回到童年,和它玩了一场捉猫猫的游戏。

它就像一个跟屁虫,但并不觉得是一种拖累。

只有你真正喜欢狗狗,才会从中体会到那些乐趣。

小狗

文/时光留声

以前买过一只小狗,养了两个月不到。以前谈过不少恋爱,最长的到现在已经四年。

那是一只很普通的小狗,除了年幼给予它的可爱之外它真的没有什么特别——没有昂贵的身份,没有高贵的血统,没有特别乖巧的性格。家里并不喜欢养狗,可是因为她的坚持,她喜欢,所以买回来了。年少的时候经常做出一些举动,决定要做的事就毫不犹豫, 从不听取任何意见,从不顾虑身边的人的感受,只要看到对方脸上如阳光绽放的笑容,那就是幸福。

原以为寂寞只会是成年人的事。原来孩子也会。但是孩子的寂寞也许要单纯得多,因为需要他们去顾虑的事情还少。 年少的时候真的容易寂寞。身于人群中却没法找到回应的那颗孤独之心,茫然四顾却无法找到可以依靠的力量,寂寞油然而生,那时候无所适从,心情沮丧,拼命找些什么消遣来排遣寂寞,玩闹,通宵,联系很多的人,一个月发几百上千条短信……后来发现这些都没有用,喧哗过后还是剩下自己,最后还是寂寞相随。如同影子,又如同蚀心洌骨。 想摆脱它却不得。后来却习惯了它。孤独有什么不好?没有人会管你什么时候上线,没有人会限制你哪个时间里必须去做什么,不会因为任何人而中止你正打算去做的事情,也不会因为要迁就别人的步伐而忘了自己的立场……寂寞有什么不好?安静地看书,发呆,玩想玩的东西,写下想写的文字,享受一段音乐……如果不能摆脱,为什么不利用它?

当你学会掌控寂寞,应对孤独而不是被它们打倒时,你才真正地向长大又迈进了一步。

并不是号召别人过单身的生活,只是,可不可以不要把寂寞挂在嘴边,那不能使你更有魅力,那只是你没有长大的证明。

小狗多宝的田园范

文/吉豆日光

我家多宝,年龄五岁,品种不详,模样憨厚,特长是卖萌。

不要以为多宝在乡村,它就特土,它就不受宠爱。总是有人向我爸妈取经,多宝是怎么养的?他们很直白地称赞多宝看上去非常有气质。父母听了就笑,什么气质?咱家的多宝那是不挑食长得帅好不好?

多宝视世间所有能吃的东西为美味。地里的花生好了,卤一盆,给多宝捧一把,它连壳带粒儿一块儿吃;分给多宝半个香瓜,它呱唧呱唧宛如在享受甜点。最好玩的是,家里大年猪的有机营养餐,多宝也要分享。多宝闻着热气腾腾的玉米糁,开始摇尾巴流口水,老妈笑着舀了一勺放到多宝的碗里,多宝奔过去,用一种胡吃海喝的方式吃出了幸福样儿,表达出对生活和美食的最高崇敬。

多宝的帅,是五谷杂粮调理出来的。这让人不得不承认,在狗狗界,一个广义的美食家,才能修炼出强大的精气神。如果你觉得自己身体不够风调雨顺,那就跟多宝学学吧。

多宝气场彪悍。只要它一出场,周围各种飞禽走兽避而远之。有一次,一群不知底细的小母鸡,大摇大摆地在我家稻场上走秀,觊觎那一地黄灿灿的玉米粒。多宝看见了,仰天长吠,腾空而起,奋起直追,那可是熊的模样、豹的速度。娇滴滴的小母鸡们没见过这阵势,咯咯咯尖叫着,疯狂逃窜,结果有一只脚底打滑,扑扇着翅膀掉进了小池塘里。这幕经典的速度与激情,引来无数围观群众,大家都纷纷褒奖多宝的英勇,多宝的信仰代表主人的信仰,那就是:颗粒归仓。

多宝在外威风凛凛,声名远播,但是在自家人面前,那却是一朵开到了尘埃里的花。

爸妈闲时,会进城来看我,每次多宝都恭送他们到路边等车,等他们上了车它才恋恋不舍地回去。我们每次回去看爸妈,多宝也是会到路边迎接。虽然它不会说话,但是眼睛里的激动和依恋,我能看懂。它能感受到我们归来的那个日子爸妈心情的喜悦,它也明白爸妈站在门口眺望是为了什么。接到我们后,多宝会高兴地摇着尾巴,亲昵地蹭我们的腿,舔我们的手心。这样热情可爱的多宝,让我的孩子总是觉得特别的新奇开心。他多次要求,把多宝带到城里陪我们一段时间。“爸爸,我们每天给它洗澡,喂它最好吃的狗粮,给它买小梳子理毛,好不好?”

我总是笑着不答应。因为我没法跟这么小的孩子解释,让在广袤田园尽情撒欢的多宝,跻身于最狭窄的公寓房,呼吸城市里的空气,无异于禁锢了它的自由。不接地气的多宝,就是给它最香的骨头,给它最有趣的玩具,也比不上一勺玉米渣和一群小母鸡来得让多宝开心。

多宝是一个乡间的追风少年,它可不屑于一切制造出来的城市味道,带它来一趟,肯定不会是它的芳香之旅。

多宝有份气质男的清高。周围所有的小狗,它都不理睬,但是大伯家的小白来我家串门,却是畅行无阻。小白是一只白色的小狗,很秀气,总也长不大。它的饲养方式和多宝完全不同,大伯退休在家,实在是闲得慌,把小白当成了波斯猫,每天钓鱼给小白吃,喝牛奶也习惯性地留下半盒倒给小白。人家小白就连饭碗也是大伯用合金钢材亲手打造,其牢固程度,真是饭碗恒久远,一个永流传,怕是小白八辈子的后代都用不坏。

多宝喜欢小白来,但是小白来了,它又闹别扭,一会儿和小白亲昵无比,耳鬓厮磨,一会儿又和它打打闹闹。这个家伙,太不懂得表达了,有一次竟然还把小白打伤了,然后好多天,它都闷闷不乐的。老妈和大伯母在院子里聊天时,它和小白各自待在主人的脚边,望着彼此,那一眼里情意荡漾又欲说还休。

我坚定地认为,狗狗也是会自己掌控命运的。就像多宝,它若不是美食家,它就不会那么帅;它若不是那么帅,它就不会风驰电掣;它若不风驰电掣,它就不会那么孤独;它若不孤独,它就不会眼里只有小白。当然,这些都不是我们爱它的真正理由。我们爱多宝,是因为多宝作为一只小狗,以最美好的忠诚和对生活的无限热情,很努力地成为了我们的亲人。

孩子的心

文/余英国

这阵子,一只流浪的小黄狗出现在我家单元楼前。或许是受到了邻居的善待,小狗见人很亲,经常尾随,甚至还抬起爪子抱腿。它根本不管这样的方式,是否为所有人所接受。

流浪狗的出现,有人欢喜有人烦。欢喜的人中,包括我的大女。正值高三的她,每天下自习回到家都很晚。每次走到楼道口,大女都要逗逗小狗,甚至还为此耽搁几分钟,常常需要我催促再三,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这种场面,让我想起了大女还小的时候,发生的类似一幕。

大女从小就喜欢宠物。很多年里,她一直念叨着,希望能够拥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家住六楼,面积不大,女儿的心愿注定不能满足。

多年前的一个周六,我所在的家属院内跟这阵子一样,也来了一只流浪狗。见到大女归来,一路跟上了楼。

小家伙估计饿坏了,进屋后不停地找东西吃。我辛苦炒出来的一盘小鱼,鱼头全部被大女剔出,让小狗饱餐了一顿。午饭后,小狗竟然还趴在我家阳台上要午休。大女拿出一个旧的棉垫,为小狗临时造了一个窝。但它在我家只能作短暂停留,下午,爱人千般说服后,在大女不舍的眼神中,将小狗送到了楼下。

大女跟着一路小跑,在楼前的竹林内,为小狗再次造了一个窝。当晚,下起了雨,大女不由得又想起了那只小狗。直奔下楼,再回来时却神情沮丧。“狗狗不见了,我楼前楼后地找了一圈,也没见到它的影子,雨下得这么大,它会淋湿的……”

一整晚,大女都在念叨着小狗:会不会淋雨,会不会饿了,会不会很冷……继而,又怪起了妻子:都是你狠心,为什么不能收留它呢?我好喜欢它,好想和它做朋友!

一连几天,大女都在念叨着这只再也没有出现的小狗。她和它萍水相逢,唯一给她留下的,是不舍,是遗憾……

面对大人的坚持,大女别无他法。妻子告诉我,这么多年,大女一直都盼望能有个很好的玩伴。在当时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里,大女其实很孤单。上不完的补习班,望女成凤的隐形压力,让她正在快速告别欢乐的童年,加速奔向未不可知的成人世界。

缘于生长的环境,我一直无法想象,我会对一只小狗,倾注如女儿那般的情感。我认为,在大女那般年龄,学习知识是件极端重要的事情。我对她最大的期盼就是,能够很好的学习,养成很好的习惯,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这方面我关注的多一些,而大女的孤单、爱好,在我看来,可以忽略不计。

和大女相处的这么多年,我常常犯主观主义,武断地以我的标准,扭转她的所思所想所喜所爱。大女喜欢画画,尤其喜欢漫画书。随着进入初中,她一度视为

“命根子”的漫画类杂志,全部束之高阁。有一天,我和爱人整理家什,在没有征求大女意见的情况下,一股脑将漫画类杂志卖个一干二净。

大女什么都没说,依然一如既往地学习、做题,显得非常平静。我觉得,慢慢长大的她,是可以不在乎这些的。但大女悄悄跟妻子说的一番话,再次否定了我的判断。

大女觉得,这些漫画类杂志卖掉并没什么可惜,只是里面有几本精华本,画工上乘,绘画者皆为大家,线条优美,是难得的好东西。这些精华本是她辛辛苦苦“淘来”的,现在骤然失去,让她格外惋惜。

妻子跟我转述的时候,我的心猛然间有些抽紧。我视之为玩物丧志的这些杂志,对大女来说,却是她童年中难忘的一段记忆,也是学习的另一种途径。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我看来还是孩子的大女,竟然对漫画的理解那么深刻和理性。而我毫不可惜清除它们的一个真正原因,竟是妨碍孩子的健康成长。

那一刻,想起了大女曾愤怒之下说出的几句话:你老是让我看经典看课本,见不得我看一点别的东西。我也有自己的爱好和喜欢,你不要老是用自己的标准,去要求我。你太自以为是了……

往事历历,浮上心头,竟让我好几天辗转反侧。和大女相处的种种,使我逐渐动摇当初的自以为是,得出了一个让我有些沮丧的结论:我这个父亲,其实真的不理解孩子的心——孩子的心,是玻璃心,纯净、善良,可以装下很多美好。而我那颗成人的心,经历社会和时间的磨洗,已经标准化、程序化、世故化。

过往岁月里,当两颗心相撞时,大女选择的多是服从,是让我满意。当下面临高考,成绩不尽如人意的她,依然如同过往那般,被我们施加压力,不时被我们唠叨。偶有反抗,都被无情地镇压。这么多年过去了,很多局面,其实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私下想来,这何尝又是我真正所愿呢?如果不是有着很多无奈,我惟愿保存完好的,恰是孩子那颗晶莹剔透的心。在时间行进的未来,我希望能说服自己:学会理解她、呵护她,让童心停留在孩子那里,能够久些、更久些!

但,这或许依然只是个奢望!

走失的狗最可爱

那个人一直也对你很好,但你还没有爱上他。你自觉以你这样的条件,可以找到更好的。

然而,有一天,他跟别人恋爱了,你竟然觉得心酸。不但心酸,更糟的是你发现自己其实是爱他的。

你对他的恋人妒忌的要死了,你想他回到你身边,但有希望保持自己的尊严。他现在愈是快乐,你便愈痛苦。原来,你爱他已经很深了。

你爱他并不是你自己以为的那么深,你只是没有你自己所以为的那么有自信。

有些女孩子知道旧情人谈恋爱以后,整个人会很失落。明明是自己提出分手的,却为什么还是有酸溜溜的感觉呢?原来,放走的蝴蝶是最美丽的。

舍弃的东西是最有价值的。走失的小狗是最可爱的。我有一只走失的小狗,直至今天,我还是觉得她聪明伶俐,活泼又可爱。而事实上,我只是大概记得她的模样。

你的仰慕者移情别恋了,你就当他是你养的小狗走失了吧。他的好处,就是他走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