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老地方整理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精选12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
一直以来对于美国文学抱有偏见,甚至在读了这本被誉为经典的小说之后,还是难以认同因为村上大肆赞赏的菲茨杰拉德和钱德勒。
说实话,我觉得无论是美国戏剧,诗歌,还是小说,都远不及好莱坞电影的影响大,我本人就喜欢美国电影胜过他们的文学。象美国这样一个被拿破仑评价为,无称帝必要的真正的平民国度,是没有那种属于古老传统孕育下的,贵族的,文人的经典作品的。美国人从他们的英国祖先那里继承了英语民族特有的实用和经验主义思维方式,又屏弃了他们的等级意识,以一种不同于左岸布尔乔亚的打趣的老狄更斯式的对于聪明人和知识分子的不屑和日尔曼语族那种冷峻的实利的态度对待艺术。没有金字塔,没有凡尔塞,没有建筑,没有艺术,有的只是清教徒的实用和理性,仅有的几个散发着一点真正的人文精神和贵族气质的作者都不是受到广大民众欢迎的,美国是马克吐温的美国,淳朴,简单,自然,大度。
有人说过,意大利语适合歌唱,法语适合与女士谈话,德语适合严谨的科学研究,只有什么都不会的人才会去学英语。法国人是一向贬低英语的,戴高乐甚至拒绝讲英语,有个笑话说假如你掉进塞那河可以用任何语言呼救——就是不要用英语。
英语之所以被广泛使用,我想这当然要归公于大英帝国早年的无限辉煌,但是英语也的确具有印欧语系众多的语族中独特的优势。它具有日耳曼语族那种明晰与简练,语法结构也相对简单易学,是适合所有民族沟通的语言。简单,明了,实用,是英语的特色,是最适合谈生意的语言,所以它就少了拉丁语系那种热烈的感情,缺乏那种栩栩如生的吸引力,比如大仲马的天才,也不具有俄语那种繁复的语法结构塑造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凝重与托马斯曼德语的深沉,所以在阅读英语文学作品的时候,即使在莎士比亚的剧作的时候,也少有激情肆意的时刻——那点激情似乎是朱生豪先生给予的,即便在拜仑那里也能够感到一种苏格兰长老派教徒的拘谨。所以英语文学是一种本质上冷静和理性的文学,它最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以为正是那些平铺直叙的不带任何修饰的具有简洁,冷静,散文式抒情的作品。奥斯丁的'作品最能体现这种语言的规范与完美。
对于延续了这种风格的美国文学,我以为也是如此。辛克莱路易斯是第一位真正被世界承认的美国作家,他的作品就很能够体现这种所谓的美国文学的特色。美国小说具有的粗糙和乏味的特点,也是通病,我承认自己不喜欢海明威,不认为他的作品有多大的艺术价值,他更象是一个记者和冒险家,所以我总认为阅读美国的小说还不如读那些早期的讲道集,国会演讲,或者干脆看报纸和电影来的有趣。我觉得英语在美国人那里更加的平民化和商业化,用这种语言写出来的小说也更加通俗和简单。虽然这另人在很大程度上感到失望,正象斯汤达所说,对我来说,金钱不是一切,民主的味道过于苦涩。相信许多人知道伟大的盖茨比是因为那个日本人。不过笔者知道此书和作者是因为早年看过的一捕描写菲茨杰拉德生平的电影,是我很喜欢的派克和黛波拉科尔演的。所以在看了电影之后就跑到书店买了本夜色温柔,说真的看了两遍也不太懂。觉得味同嚼蜡,叙述冗长混乱,过后除了那个诗意的书名就忘了。本书不愧是作者的代表作,也是至今我读到的他写的最好的小说,因为正象他本人所说,他把自己真实的灵魂留在了作品中,即便只是这个优点,它也不会被遗忘。其实,这部小说的的经典之处一是在于其语言的简洁明快,流畅自然,宛如一篇优美的散文,很象是那个时代轻盈忧郁的狐步舞曲的风格,难得的是菲茨杰拉德身上有一种美国东部新英格兰贵族的气质,这种东部沿海老钱的一点点冷淡和南部旧家的优雅似乎冲淡了他的西部牛仔风度。在他的笔下,总是一个忧郁的理想主义者为冷酷的女人和残酷现实摧毁的故事。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
本科的时候正好同名电影上映,当时被盖茨比(小李子)的帅气和风度所吸引。英语课老师让我们做英文配音时,我还选择了盖茨比与汤姆争吵的片段。
那时候还不怎么喜欢读书,而且我觉得通过电影我已经知道了这个故事情节,感觉再读原著也没什么意思,所以看完电影并没有把原著找出来读一读。
后来在读《挪威的森林》时,男主和他的同学,最喜欢的书就是《盖茨比》,而且读过很多遍。其实村上春树本人正是如此,他对《盖茨比》的评价很高。他说如果没有与《盖茨比》相遇,他写出来的小说会与现在完全不同,或者也许什么都不写。
这让我对《盖茨比》这本书充满好奇,而且我在书店不止一次看到过《盖茨比》的不同版本在售。这是很难得的,书的销量也是一种魅力的证明。于是我开始阅读原著。
果然原著中有些细节是电影不能描述或者来不及描述的。毕竟电影时长有限,要对原著与以取舍,最终只是原著的压缩版。与看电影时的被吸引不同,此次读原著,更多的'是感动和唏嘘。
感动和唏嘘的都是同一件事,就是盖茨比对黛西的迷恋。
作者很会用对比的手法,盖茨比出场之前非常神秘,吊足胃口。出场之后又风度翩翩,与众不同。然而这些都是逢场作戏,当盖茨比真要与黛西久别重逢时,他表现得那么不安、紧张,就像他当年第一次看到黛西时一样。他忘了他现在的成功,他在黛西面前还是自卑的。他依旧渴望占有黛西,得到黛西全部的爱。
盖茨比对黛西不被时间改变的爱令人感动。但这会不会是因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就是因为当初没能得到,所以这个念头才深深扎根在盖茨比的心中?其实到最后,盖茨比心中的黛西早已经不是真正的黛西,而是盖茨比幻想出来的完美典范。
可以说是盖茨比对黛西的执念,导致他最后的死亡。而黛西,则逃离了一切,包括盖茨比毫无保留的爱。黛西是不是也在担心,自己根本没有盖茨比想象中那么好,如果离开汤姆,和盖茨比在一起,等到盖茨比对自己大失所望的时候,自己会不会一无所有。所以其实黛西的选择虽然冷酷,但也是可以理解的。
书中最后列出了盖茨比年轻时候的作息表,看得出他是非常自律、志向远大的人。自律到一定程度,就多少会有些偏执。而偏执,往往是一把双刃剑。人需要自律,但最好还是不要偏执。偏执可能会带来成就,但也会带来波折。想想乔布斯的人生,就是典型的例子。如果你不是一个风险偏好者,最好把握自律的尺度。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3
上个假期,儿子给我推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读完之后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得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弄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4
这部被如此看重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是怎样一部小说呢?从故事情节的层次说起吧。青年军官杰伊·盖茨比出生于美国中西部一个普通农家,他英俊聪明,耽于浪漫的好梦。他在南方一个大城市驻防时,和一个“大家闺秀”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出征欧洲期间,美丽风流的未婚妻却嫁给了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
盖茨比复员归国,在纽约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旧爱。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赶时髦迁居大纽约市长岛豪宅,盖茨比便在其海湾对面买下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经常举行盛大的晚会,等待机会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重温旧梦。久别重逢,黛西深为盖茨比忠贞的爱情所感动,也为他的财富动心。汤姆发现两人间的隐情后,在纽约寻衅摊牌,当众揭露盖茨比靠私酒买卖暴富。盖茨比不甘示弱,坦陈两人间五年不渝的爱情,要求黛西跟他走,黛西却拒绝和粗鄙不忠的丈夫分手。黛西驾车从纽约回家途中,心绪不宁,撞*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太太。盖茨比决心为她承担罪责。汤姆谎称驾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
“三角恋爱”的模式在中外小说史上屡见不鲜。一对热恋中的情侣,由于富有的第三者的介入而分手,结果造成悲剧,也不在少数。19世纪英国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的'杰作《呼啸山庄》就是一个例子。可是,在天才作家的笔下,一个言情小说的平常模式却被点化成一个“高贵的野蛮人”心灵承受最深刻的苦难的戏剧和景象、一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即受难”的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基本情节也属于同一个模式,菲茨杰拉德的天才却将一个并无多少罗曼蒂克色彩的“三角关系”点化成为一个独特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灵魂受难的缠绵悱恻的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5
一直以来对于美国文学抱有偏见,甚至在读了这本被誉为经典的小说之后,还是难以认同因为村上大肆赞赏的菲茨杰拉德和钱德勒。
说实话,我觉得无论是美国戏剧,诗歌,还是小说,都远不及好莱坞电影的影响大,我本人就喜欢美国电影胜过他们的文学。象美国这样一个被拿破仑评价为,无称帝必要的真正的平民国度,是没有那种属于古老传统孕育下的,贵族的,文人的经典作品的。美国人从他们的英国祖先那里继承了英语民族特有的实用和经验主义思维方式,又屏弃了他们的等级意识,以一种不同于左岸布尔乔亚的打趣的老狄更斯式的对于聪明人和知识分子的不屑和日尔曼语族那种冷峻的实利的态度对待艺术。没有金字塔,没有凡尔塞,没有建筑,没有艺术,有的只是清教徒的实用和理性,仅有的几个散发着一点真正的人文精神和贵族气质的作者都不是受到广大民众欢迎的,美国是马克吐温的美国,淳朴,简单,自然,大度。
有人说过,意大利语适合歌唱,法语适合与女士谈话,德语适合严谨的科学研究,只有什么都不会的人才会去学英语。法国人是一向贬低英语的,戴高乐甚至拒绝讲英语,有个笑话说假如你掉进塞那河可以用任何语言呼救——就是不要用英语。
英语之所以被广泛使用,我想这当然要归公于大英帝国早年的无限辉煌,但是英语也的确具有印欧语系众多的语族中独特的优势。它具有日耳曼语族那种明晰与简练,语法结构也相对简单易学,是适合所有民族沟通的语言。简单,明了,实用,是英语的特色,是最适合谈生意的语言,所以它就少了拉丁语系那种热烈的感情,缺乏那种栩栩如生的吸引力,比如大仲马的天才,也不具有俄语那种繁复的语法结构塑造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凝重与托马斯曼德语的深沉,所以在阅读英语文学作品的时候,即使在莎士比亚的剧作的时候,也少有激情肆意的时刻——那点激情似乎是朱生豪先生给予的,即便在拜仑那里也能够感到一种苏格兰长老派教徒的拘谨。所以英语文学是一种本质上冷静和理性的文学,它最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以为正是那些平铺直叙的不带任何修饰的具有简洁,冷静,散文式抒情的作品。奥斯丁的作品最能体现这种语言的规范与完美。
对于延续了这种风格的美国文学,我以为也是如此。辛克莱路易斯是第一位真正被世界承认的美国作家,他的作品就很能够体现这种所谓的美国文学的特色。美国小说具有的粗糙和乏味的特点,也是通病,我承认自己不喜欢海明威,不认为他的作品有多大的艺术价值,他更象是一个记者和冒险家,所以我总认为阅读美国的小说还不如读那些早期的讲道集,国会演讲,或者干脆看报纸和电影来的有趣。我觉得英语在美国人那里更加的平民化和商业化,用这种语言写出来的小说也更加通俗和简单。虽然这另人在很大程度上感到失望,正象斯汤达所说,对我来说,金钱不是一切,民主的味道过于苦涩。相信许多人知道伟大的盖茨比是因为那个日本人。不过笔者知道此书和作者是因为早年看过的一捕描写菲茨杰拉德生平的电影,是我很喜欢的派克和黛波拉科尔演的。所以在看了电影之后就跑到书店买了本夜色温柔,说真的看了两遍也不太懂。觉得味同嚼蜡,叙述冗长混乱,过后除了那个诗意的书名就忘了。本书不愧是作者的代表作,也是至今我读到的他写的最好的小说,因为正象他本人所说,他把自己真实的灵魂留在了作品中,即便只是这个优点,它也不会被遗忘。其实,这部小说的的经典之处一是在于其语言的简洁明快,流畅自然,宛如一篇优美的散文,很象是那个时代轻盈忧郁的'狐步舞曲的风格,难得的是菲茨杰拉德身上有一种美国东部新英格兰贵族的气质,这种东部沿海老钱的一点点冷淡和南部旧家的优雅似乎冲淡了他的西部牛仔风度。在他的笔下,总是一个忧郁的理想主义者为冷酷的女人和残酷现实摧毁的故事。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6
只读了译文,后面的英文原版没读,最大的感受就是翻译的好短,400多页的.短篇小说。我觉得盖茨比没有多么了不起,只不过是被别人利用做了一颗棋子,同时活在自己编织的鸳鸯蝴蝶梦里面,然后意外为保护心爱的女子当了一次勇士,最后被误杀染红了泳池。简而言之,悲剧且充满戏剧性的一生。
一般来说,故事的女主角都是美丽大方、善良且有爱心,不过在这里倒翻了船,这个叫黛西的女人也美,很多男子被她倾倒,但是我觉得她却是个红颜祸水,太懂得趋利避害,也太懂得算计。她应该很清楚丈夫汤姆·布坎南的情妇是哪一位,我甚至觉得她是故意开车撞死丈夫的情妇,因为她算准了那个对她年年不忘的男人——盖茨比会替她顶罪。这个女人太爱自己,舍不得让自己受一丝丝苦难,所以她斡旋于两个男人之间,伪装出自己温婉端庄。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我觉得黛西和汤姆真的很般配,都是自私自利、吹嘘炫耀的人。
盖茨比,有点虚伪,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成功人士,夜夜宴请名流、成功人士,最后让自己都差点信了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自出生时便有了主角光环,一直都活在上流圈中。灯红酒绿,但他仍然孤独寂寞,因为在河畔的另一边,他过分执着地等待一个不肯回头的佳人归来。他被误杀后,甚至都极少有人来给他送葬,尘嚣寂寥、落日余晖,他来时一人,终了亦是一人,自己编织的梦网,自己堕落的深渊,也怪不得谁。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7
在纸上胡乱写画,写作没有头绪,很多立意也没有可以延伸拓展的点,思维混乱且知识点匮乏。所以决定写下近些天读书的感想,静下来想一想,坚持读书,运动可能是我比较自豪的事情了。
前两天又把《了不起的盖茨比》看了一遍,之前一直认为盖茨比能在喧嚣浮华的资本主义世界里,还能保持对黛西的爱,他很了不起。
再次阅读后,对几个点印象极为深刻,盖茨比每年都会让人从大西洋彼岸运来很多衣服,丝绸,法兰绒。黛西来到盖茨比的城堡,盖茨比说“是她让这一切都熠熠生辉,不是吗”?盖茨比开始疯狂的把这些衣服扔给她。丢衣服这个片段,好像在发泄说,你看,这不是你向往的嘛,这些全部都是为你准备的!现在我终于可以正式追求你了,现在我终于可以站在你面前了。傻子一样的盖茨比,已经过去五年了,在盖茨比眼中这个已为人妻的露西依旧是自己年少一无所有时那个纯真发光的美丽星辰。
逝去的五年在黛西口中呼之欲出,但是最后,却换来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衣服”。也许黛西五年前爱过他,现在她只是想拥有金钱,地位,名誉,且想被爱,最后在名誉地位和危机面前她就出卖了他的`爱甚至命。
有人说盖茨比执着于幻灭的美好,才一步步走向毁灭,恰好相反,而是成功后依旧赤诚,相信爱情。
像书中说的那样”如果打算爱一个人,你要想清楚,是否愿意为了她,放弃如上帝般自由的心灵,从此心甘情愿有了羁绊。”当盖茨比转过头询问他的朋友尼克“是她让这一切都熠熠生辉,不是吗?”尼克没说话,在这里我想说,是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8
在20世纪的美国,一个偶然的机会,到纽约学生意的尼克与靠非法买卖发横财的盖茨比成为了邻居。盖茨比原名盖茨,原先是个穷中尉,年轻时与尼克的远房表妹黛茜热恋,然而美丽的黛茜却由于利欲熏心嫁给了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但是仅有物质的生活使黛茜变得空虚、无趣,而且她的婚后生活也并与如意。发财后的盖茨比想尽一切办法引起黛茜的注意: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他经常在家举办大型豪华聚会,他挥金如土……尼克被他的痴情所感动,为盖茨比与黛茜牵线搭桥,黛茜仿佛也有想与盖茨比破镜重圆的意思。然而黛茜已不再是盖茨比想象中的纯情女孩,盖茨比虽然旧梦破碎但他还想再做挣扎。一次黛茜在心烦意乱的状态下开车,轧死了她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责任,但黛茜已于汤姆密谋。在汤姆的挑拨与诬蔑下,致使其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最后,在盖茨比的葬礼上,他以前宴请的朋友无一到场,只有他多年未联系的老父亲与邻居尼克。而黛茜和汤姆已在旅行的路上。
菲茨杰拉德是美国二十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本书表现了“美国梦”的幻灭。这似乎是个忧伤的寓言,看完我想了很久。真的存在过盖茨比这么一个人吗?他不仅有可悲的爱情,而且根本没有真诚的朋友。他对爱情的追求,使他失去了生命。他认为最纯洁的女孩自私地背叛了他,他的梦也就此破灭。我觉得他更可悲的在于他没有享受真正的友谊。他宴请过许许多多的人,那些人平时在宴会上也会与他称兄道弟,女性也喜欢和他套近乎。而在他的葬礼上,负责葬礼的人想电话联系他的朋友来参加葬礼,却都推脱,找借口说有事、没空等。到最后参加葬礼的只有他多年未联系的老父亲与邻居。是盖茨比做人失败吗?不,是那些盖茨比身边的人太过势力,只是利用他而已。看完这本书也让我重新开始审视人性。本书书名是了不起的盖茨比,那么盖茨比到底了不起在哪里?我认为他了不起在一直追求自己的梦想,虽然他明知那些是极其空虚的。再仔细品读一遍本书的最后一句: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退,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这本书可以让我们从中了解一些不能从生活中感知的无奈,美国梦的破灭也会使我们警醒。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9
“那就戴上金帽子,如果可以打动她。倘若你能跳得高,也请为她跳起来直到她大声喊:“亲爱的爱人,戴着金帽子、跳得高高的爱人,我一定要拥有你!”
当我翻开这本书的首页,这段话就清晰的印在那里,散发着厚重的历史气息。透过它,我好似就看到了那插着红色的羽毛的,闪着耀眼的光的,高高的金帽子。而这顶帽子的主人,这位身价上亿的贵族,更像是沙场上的一名战士。他上蹿下跳,像是将士正骑在战马上准备出征。而他周围,有着一个又一个装束和他相似的人们,谁又知道他们是否是真的贵族。他们怀着崇拜的眼神看着这位宫殿似的庄园的主人在台上夸张的表演。他们认真的看着这场戏剧,没人听清楚他说了些什么,也没人知道他在表演些什么。他们就像是忠实的狗,待主人表演完后便疯了似的拍掌叫好。
没有人注意到,当这位主人表演结束后,脸上忽地闪过一丝欣喜的神情。当然也更没有人发现,他在表演的时候不停的向着一位有着金色短发,忧伤红唇,慵懒目光的年轻迷人的女子投去目光。这位女子倾身向前,眼睛里闪着光,宛如在唱歌一样。她看起来同平常不一样,变得朝气蓬勃了起来,不知道是被派对的气氛感染了还是怎么的。她嘴唇微张,似乎是要大声喊出些什么文字。
那是一个纸醉金迷的时代。那是1922年的夏天。
《了不起的盖茨比》讲述了一个夏天优美而悲伤的故事。那是一个爵士时代的夏天。爵士时代,用菲茨杰拉德自己的话来说,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了,经济大萧条还没有到来,传统的清教徒道德已经土崩瓦解,享乐主义开始大行其道。
黛西,她是“美国梦”的象征,是 “爵士时代”“镀金女郎”的典型代表。她是叙述者尼克的表妹,汤姆布坎南的妻子,盖茨比的情人。她白衣飘飘,妩媚动人,如同一个降落到凡间的圣洁天使,那些军营里帅气潇洒的军官被她迷的神魂颠倒,尤其是盖茨比。但是另一方面,她轻浮放荡,金钱至上,如同恶魔一般,给盖茨比一个虚无缥缈的幻境,也正是她的这种双重形象让盖茨比迷失方向,沉浸在自己幻想编织的美梦中。他误把黛西当成是他的仙女公主,每天神志不清,想念着他的女王。黛西发展成这样的双重形象,一重大原因是她的家庭出生,黛西出生在美国南部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的一个有钱人家庭。优越的家庭条件使她从小就养尊处优,追求浪漫,爱出风头。她年轻时是路易斯维尔所有姑娘中最春风得意的一位,她身着一袭白裙,常常去勾引军营里英俊有气度的年轻军官。盖茨比就是这些年轻军官中的一个,他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深深地吸引着黛西。然而却因贫穷而被黛西无情地抛弃。在盖茨比离开黛西去前线后,黛西的生活变得更加空虚无聊,她频频出席社交舞会,每天玩到黎明才会回家,生活极其的颓废和糜烂。这时,她遇到了年轻富有的汤姆布坎南,便被他的财富和地位所吸引,迅速忘掉盖茨比与其成婚,过上了上层社会的生活。但是汤姆粗俗,野蛮,凶狠,险恶,与一位有夫之妇公开同居,让黛西无比愤恨。但是她为了财富和地位,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和汤姆过下去,直到与盖茨比重逢。事实上,她只是盖茨比虚构的纯真世界的女主角,她只是一个用纯真美丽外表包裹下的贪图享乐、追求纸醉金迷生活的.“镀金女郎”。她不具备那种为了爱情而做出巨大牺牲的高尚品质。她的一切出发点就是金钱、地位和名誉。正如尼克所说,“黛西坚信自己的终身大事必须与金钱及真实的东西联系在一起,而且要伸手可及,触摸得到。”因此,黛西的这种金钱至上,自私的品质注定了她不可能与盖茨比风雨同舟,携手共济。
而盖茨比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一股清流,虽然他非常富有,但他像一个绅士,一个高雅大方的上层人士。虽然他的生活也很奢靡,但是,相比于汤姆和黛西,盖茨比要高尚许多。至少他相比于汤姆,整体的仪态,语言,都要更接近上层人士,而汤姆,只是凭着物质上的富有,将自己打扮成名流,但精神上却很空虚。汤姆傲慢无礼,出言不逊,就像个孩子一样幼稚无知。而盖茨比则彬彬有礼,大方有度。最让我感到佩服的是他一直靠着脑中塑造着自己理想中的自己生活的,一切都照着理想中的样子来学习、训练、生活。他虽然出身卑微,但有野心,他最让我感动的,是他父亲在他小时候看的一本书中发现的他写给自己的一日作息安排以及个人决心。他是一个有目标,有追求的人,他上进,靠自己的力量创造财富,这是在那个时代甚至是现在,都是非常难得的事情。但是最让人感到讽刺的是,盖茨比最后下葬时,孑然一身。这反映出当时这些名流丑陋的嘴脸。上流社会,眼里只有金钱,权利,却没有人性,没有情义。这是最为讽刺的一点。但是,作为对比,出身卑微的盖茨比,就算是挤进上层了,却依旧保持着自己的梦想,品质,他虽然有了钱,全身上下却丝毫没有半点钱的铜臭味,他仪态彬彬,气质优雅,他才像是一个真正的名流。盖茨比,是了不起的。
在这个虚情假意,纸醉金迷的世界中,金钱,名誉,地位,容颜,或许占了一大部分。而不拥有这些东西的人,比如我自己,就只有靠着像盖茨比一样的努力,或者是像叙述者尼克一样的率真来挽回一些靠新鲜感和好奇心来接触我的人们。
最后,我想以这部电影中一首由我最喜欢的一位歌手所唱的插曲的歌词来作为结尾。
目睹世界,历经沧桑;金迷纸醉,靡靡奢华;仲夏夜茫,七月未央。你我年少轻狂,不惧岁月漫长。纵情时光,华灯初上。你我嬉戏疯狂,童稚之心难藏。当我韶华逝去,容颜不再,你是否爱我如初,任地老天荒?当我一无所有,遍体鳞伤,你是否爱我如初,任地老天荒?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0
最初,我以为《了不起的盖茨比》讲的是比尔盖茨的故事,当初买这本书也是出于想更多的了解比尔盖茨,没想到《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美国当代小说,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闹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不管是不是讲比尔盖茨的,总归说是一部名著,可是自我只看了此书前五十页之后,再也无法读下去,真不明白这书怎样获得那么高的赞誉直到前些天,我看过同名电影之后,我的想法才得以改变。我喜欢电影里那道绿光,因为那道绿光,我又拿起原著重新读开,期望这次能有不一样第一次读的'感受!
捧着书,读了一周,最终读完,最大的感觉就是电影版拍的十分好,忠于原著,如果不是先看过电影,我必须无法坚持下去读完这本书。
看了别人对此书的读后感,有高度有深度,我什么也写不出来。只是对盖茨比惋惜,为了一个不值得的拜金女葬送自我的生命!对上流社会有了一点了解,没人性,自私,傲慢,冷漠,那样一个世界,那样一群人,真是让人心寒!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1925年所写的一部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小说的背景被设定在现代化的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内,经过卡拉韦的叙述展开。《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1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小说通过主人翁盖茨比个人的爱情悲剧揭露了“美国梦”的本质以及 20 世纪 20 年代美国的社会现实。在反映与突出这一社会现象的过程中,菲茨杰拉德运用了大量的颜色象征,其中,绿色以及“一盏绿灯”贯穿全文,在重大情节转折点上都有所着墨,作者巧妙的将这些绿色以其特有的象征意义与小说中的'人物,情节及环境结合起来,形成了一种新的,独特的象征意义,不仅突出、深化了小说主题,更是让小说充溢着一种朦胧而梦幻的颜色意象,从而使小说能以一种引人入胜的传奇色彩,完成了对美国梦以及当时美国社会的实质的揭露与批判。
不论是在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中,绿色都是春天的颜色,象征着信心,生机与希望。在小说中,绿色贯穿始终,与盖茨比短暂的一生紧密联系,象征着其从开始的理想与希望,到对梦想的竭力追求,直至最终的梦破人亡。绿色第一次出现是在盖茨比17 岁时,那时的盖茨比年轻而富有朝气,对未来充满希望,坚信着只要努力奋斗就能飞黄腾达的美国梦。当时的盖茨比身着一件“破旧的绿运动衫”在田间劳作,这时的绿让人感到充满生机与信心十足,这种绿色象征着盖茨比对未来的希望与信心。而另外一个与盖茨比乃至整个主题密切相关的绿色,是一盏绿色的灯,而这盏在黛西家码头的灯俨然代替着黛西,是盖茨比长期遥望与仰慕的对象,也是其毕生的追求与梦想。而这盏通宵不灭的灯指引着盖茨比竭尽全力的去追寻,这绿灯是他的希望。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这“绿灯”始终是“遥远”而“微弱”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象征着盖茨比梦想的“遥远”与“微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