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1
为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质量,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将创建工作延伸到农户家庭,实施科学创评,推进农村创建手段创新和引领能力提升,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按照省通知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将在全市深化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着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以星级文明户创建为抓手,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解决农村突出问题为重点,创新基层创建理念和手段,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有力有序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从“评选制”向“认领制”转变,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起,利用2年时间,在全市推行星级文明户“认领制”。通过认领星级文明户,进一步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提升农民群众文明素养,培育乡村文明风尚。
20xx年:县级以上的文明村镇率先实施,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
20xx年: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推开。
三、方法步骤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按照县(市、区)、乡(镇)的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实施中要做到“五到户三上墙”(即:宣传发动、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五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基本方法步骤:
1.成立组织。乡(镇)、村都要成立“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宣委和文化站的负责同志参与,主要职责是推进全乡镇创建工作,为各村提供支持和服务,督促指导各村开展工作。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
2.制定标准。各村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十星级文明户”具体名称、内容和标准,及认领活动开展步骤及奖惩措施,经党员、村民代表广泛讨论后张榜公布。星级文明户内容标准可参考《星级文明户参考内容和标准》(附件)落实或拓展内容,力求突出引领性和刚性约束。每年可根据达标情况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内容标准进行修定,不断提升创建标准。
3.宣传动员。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动员部署“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向农户发放和张贴认领活动宣传页、明白卡和创建标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氛围,引导农户积极参与认领。
4.认领承诺。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依据《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设计制作《星级文明户创建自评表》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承诺书》,组织农户认领、登记、签订承诺书,并指导帮助农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努力提升、实现星级达标要求。农户自评达标后填写《自评表》,向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5.验收挂牌。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提出申请的农户集中组织验收,根据农户提交的《自评表》逐星逐项审定,对达标的农户现场确认,对未达标的提出努力方向和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农户申请下季度再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确定星级等次。每季度验收获得1—8星的,村张榜公示,如有异议进行复审,无异议的.由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星级文明户”挂牌。村拟评定为9—10星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到村实地复核验收,并报县区文明办备案,由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在村张榜公布、组织挂牌。集中挂牌可举办有仪式感的挂牌仪式,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6.常态长效。各县区、乡镇、村要加大对星级文明户的动态管理,采取有效的指导监督手段,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各县区、乡镇制定动态管理办法,适情科学施策,管用易操作。二是实行党员、村组干部家庭要带头认领,为群众做好表率。三是实行党员和村组干部分片包户,对分包户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帮助提升。三是建立档案跟踪管理,定期记录每户的平时表现和群众反映,作为年度复查定星的依据。四是市、县区文明办制定奖励保障办法,做好指导和典型经验推广;乡镇、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会同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等做好日常督导、引导,开展群众评议,逐户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村民委员会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讲评会或动员会,引导农户认清形势任务,补齐短板弱项,指导帮助按时完成认领承诺。
7.兑现奖惩。各乡镇、村每年要对星级文明户实施一次全面复查,依据复查情况给予增星或减星,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减星或取消星级文明户资格。对取消资格的实行摘牌处理,并张榜公布,不再享受星级文明户待遇;对保星争星成功的张榜公布予以表彰。积极探索“星级文明户”积分管理机制,将文明积分与村集体收益分配、各项优待、惠农惠民政策、“爱心超市”和“道德银行”兑奖等捆绑融合,加大奖惩权重,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不断提升素养。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出台奖励和资金支持办法,推动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促进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带动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情况将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测评及全市“五强”村评选。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高度,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研究。各县区文明委要将其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安排部署;各级文明办要做好活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导指导;各乡镇、村要组织成立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按照节点,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2.广泛宣传,组织群众参与。各乡镇、村要充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使认领创建活动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和奖励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群众创建热情和参与的积极性。各新闻媒体和县级融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活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鲜活经验和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群众认“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党员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村组干部的家庭要带头认领、做好表率,主动承担创建分包到户任务,配合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解决村镇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创建活动和提升文明素养统筹好融合好,真正地改变陈规陋习,养成良好习惯,提振村民精神面貌。
4.示范推动,深化拓展认领创建。坚持示范带动、逐步推进、全面推广。各县区要确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示范乡镇、示范村,要优先在省级以上文明村镇中示范开展,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以示范村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认领活动深化拓展。浚县、淇县至少选择3个示范乡镇30个示范村,淇滨区至少选择2个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其他城区至少选择1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年底前实现全市县区级以上文明村镇全面推广。
5.因地制宜,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各县区在推进认领创建活动中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要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注重活动针对性、有效性、引领性和可操作性,精心制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防止“只挂牌,不认评”等走过场做法,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群众乐于参与、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得到提升的目的。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xx省印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广泛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指导意见》,充分挖掘和提升“十星级文明户”这一深受群众欢迎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传统载体的时代价值。“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是xx省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形式,全省将以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5%以上为目标,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邻里和睦星”创建评选星级文明户,家家参评,户户挂牌(不论星多星少)。
二、创建标准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发表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不满言论,不做有损国家、集体和民族尊严的事。积极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诚实守信,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无拖欠他人财物不按时归还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不伪造、使用虚假证明等个人信息。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増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越级上访。
4、兴业致富星:勤俭持家、辛勤劳动,靠聪明才智创造幸福生活:科学种田,发展调整种植结构,有致富经验,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本村平均水平;积极帮助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5、孝老爱亲星:重视家庭美德建设,关心和尊敬老人,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与家中老人和陸相处;夫妻相互尊重,齐心协力,精心养儿育女,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治、亲密,不重男轻女,保证子女适龄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6、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帮忙:与乡邻友善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7、环保卫生星:全力融入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当中,积极参加“农村清洁家园行动”、“美丽庭院”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丢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保持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树立节能环保意识追求绿色消费,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产生活习惯。
9、移风易俗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村规民约,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讲究科学,破除迷信,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10、邻里和睦星:邻里之间互谅、互让、互帮,互相尊重各自的生产生活习惯及生活方式;无邻里纠纷和吵架斗殴现象;不搞宗族派别,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不挑拨邻里关系,不搬弄是非;礼貌待人,对人热情、友善、好客,有良好口碑。
三、工作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要按照宣传发动——农户报星——小组评星——代表定星——公布授牌——表彰奖励——资料存档的程序进行,创建评选过程要坚持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原则,按照程序每年度对农户进行重新星级评定,确定星级等次。对不符合某项标准的应摘除对应星级,以激发群众创星争星的积极性,提高创建水平。
1、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村民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专题会议,强调“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学习评选标准,讨论酝酿;向村民发放“文明村”创建活动宣传资料,说明工作步骤,评选方法以及奖惩办法,使农户主动参与活动。
2、农户报星。各户针对自身情况,对照评选标准,陈述应得几颗星,得星的原因,不能评星的原因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3、小组评星。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对村民自我申报的得星情况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面对面地评判各户的得星情况,然后上报村民代表评审小组审核。
4、代表定星。组织村民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各村民小组会议的推荐情况,逐户逐星进行认真审查,最终确定出各户实际应得星量。
5、公布授牌。村两委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集中区,将各户得星情况张榜公布,并印发简报,通知到各户。公示期满后,村委会召开大会,对各户公开慎重授牌。
6、表影奖励。对于荣获十星的农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群众会上交流心得体会,让大家学先进、赶先进:八星至九星的农户不奖不惩,并自行制定整改方案,逾期不
整改或是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在大会上说明情况;七星以下的农户村委会组织专班帮扶,帮助制定整改方案,各户按村委会制定的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并定期组织专人进行帮扶,对于年底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将在村自己制定的用人、惠民政第等方面予以约束。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为抓手,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进一步引导广大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着力提高农民的文明道德意识、科学文化素质,为加快城乡协调发展、建设“高特美强”新固镇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标准
1.卫生星。房前屋后室内整洁有序,家庭成员讲卫生、爱清洁。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搭建、乱堆放和乱倒垃圾。
2.法纪星:遵法守法意识强烈,积极参与普法宣教,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助人星:认真学习,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助人为乐工作,帮助他人,快乐自已,亲友和邻居开展互助活动。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不参与非理性民间金融活动;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侈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民间呈会有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使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倣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绿化、美化,营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三、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对象为全乡农户。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板参与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评选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村(居)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居)民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乡镇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乡党委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乡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乡和村(居)领导小组做好整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资料,并纳入文明创建档案管理。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20日一9月30日)
制定“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栏、LED显示屏载体,深入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互评推荐(10月1日-10月30日)
以户为单位,对照“十星”内容和评选标准,进行自查整改,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在自评基础上,以村(居)为单位开展互评,按照不低于村(居)总户数5%的比例推荐上报到各村(居)集中审定。
第三阶段:集中评选(11月1日-11月20日)
以村(居)为单位,组成评选审定“十星级文明户”领导小组,根据村(居)推荐上报情况,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各户星级进行审议,按照本辖区总户数5%的比例审定,并予以张榜公示。各村(居)在审定基础上,确定10-20户较为突出的对象,推荐上报乡党委。
第四阶段:授牌表彰(20xx年11月底)
乡党委根据各村(居)推荐上报情况,集中审核后颁发“十星级文明户”标识牌,并组织领导小组,到各村(居)授牌。对各村(居)推荐上报的突出对象,予以统一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日程,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等重要职责,整合资源,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群众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创建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主动性。要大力宣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奥论环境。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樹窗、LED显示屏、广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内容标准、奖励措施等,及时发布道德红榜,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3.确保实效。要科学有序地推进“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要因地制宜,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各村(居)要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新港镇村庄整治工作进程,倡导纯朴民风,培育新型农民,建设和谐新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村广大农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广大农民树立发展意识、创业意识、守法意识、环境意识和奉献精神,为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精神动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评选范围
在我村生产生活的农村常住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与评选活动。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确定我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为:热爱祖国星、遵纪守法星、创业致富星、义务风格星、科技兴农星、计划生育星、移风易俗星、重视教育星、团结和睦星、环境卫生星(“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附后)。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村评审小组的指导下,由各村(居)党组织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具体方法:制定评选条件——申报——互评——审议确定。各农户按照标准,条件达到几颗就申报几颗星,村(组)根据申报,进行公开民主评星,评星在审定后报新港镇党委,达不到遵纪守法星、计划生育星均实行一票否决,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评选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步,宣传动员和家庭申报(xxxx年3月15日至3月31日)。首先进行评选试点。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组织群众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评选标准,发放宣传材料、审批表,使群众深刻了解争创“十星级文明户”的标准和意义。在此基础上广泛动员广大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标准开展自评,然后将审批表报到村民小组。
第二步,群众评议(xxxx年4月1日至4月15日)。在自评申报基础上,由村民小组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的意见,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步,村两委审核(xxxx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公示期结束后,村民小组的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由村两委审核把关,建立档案,报镇党委批准。
第四步,授星挂牌(xxxx年5月1日至5月15日)。镇审核评议结束后,要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一律挂在门楣上。各村对5星级以下户不挂牌,对满“十星”户进行表彰。
第五步,总结表彰(xxxx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在评选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自查评估,写出工作总结,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向镇文明委推荐3户事迹突出的“十星级文明户”。对特别优秀的“十星级户”在县内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授予“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称号,并适时召开会议总结表彰。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将此项工作纳入村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健全机构。“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实行村申报、镇核准、县备案的办法进行。村建立“十星级文明户”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宣传、评选和审议工作。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5
为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切实改善村居环境、提升村民素质,按照区文明办《市区开展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繁荣农村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巩固和提升我区省级文明区建设水平,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谱写新时代“美丽、幸福家园”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目标
通过在农村家庭中开展生态文明星、致富文明星、诚信文明星、文化文明星、孝老文明星等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在生态、致富、诚信、文化、孝老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的星级文明户,引导我乡农民群众自觉适应新时代、树立文明新风尚,切实提升农民文明素质,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三、评选程序
1.动员发动。以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群众动员大会,印发“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村两委”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各村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村两委”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
5.公示授牌。“村两委”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正式确认。“村两委”组织召开群众大会举行授牌仪式。星级牌由区文明办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大门旁,便于群众比学。
6.资料存档。“村两委”建立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档立卷,并将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党委和区文明办备案。
四、评选标准
评选星级文明户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及公民道德规范,居住环境卫生整洁,家庭成员有较好的卫生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村民群众一致公认。每个农户可依据自家实际,在同一届评选中参评多个星级。
1.“生态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公益、爱护公物、主动参加村屯环境整治,无焚烧秸杆等污染环境行为,自觉收集家中垃圾,无乱扔乱倒现象,做好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无损坏生态环境行为。
2.“致富文明星”创建标准:主动发展经济,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带头参加助学、济困、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带领周围群众共同致富,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全村中等以上水平。
3.“诚信文明星”创建标准: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及无银行违约借贷的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文化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组织、积极参与带领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在文化活动上有一技之长,为方便群众提供活动场所或娱乐设施,文化服务群众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孝老文明星”创建标准:模范践行家庭美德,长期悉心照料老人,使他们安享晚年,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及邪教活动等丑恶现象的;家庭有不赡养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在信贷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有力抓手,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指标。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要把评选星级文明户工作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乡党委、乡政府担负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等职责,推动全乡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扎实开展。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借助乡村广告栏、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等的宣传报道,形成以星为荣,营造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各村要依据区文明办、乡党委、乡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村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切实可行的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计划。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科学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领导一拍脑门就定星的情况发生,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先进,选树草根模范,引领文明风尚,提升乡风文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20xx年度“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二、创建标准
根据要求,“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1、道徳星: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尊重民族习俗,倡导文明新风;邻里团结,和睦相处。
2、法纪星: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无乱占耕地,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计生星: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违规违纪生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生工作,帮助亲友和邻居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修浪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做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录化、美化,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三、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组织实施,镇党委、政府考核表彰,每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村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镇党委、政府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各村要认真整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资料,并纳入文明创建档案管理。
四、工作措施
1.奖励措施。“十星级文明户”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且有资格申请评选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县文明委命名表彰,连续两次被评为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农户,可申请评选温州市“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市文明委命名表彰。
2.考核措施。镇党委、政府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作为村文明考核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村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3.监督措施。各村要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查指导,采取听、查、看、问和走访群众的`方法,对创评活动进行督导,确保创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4.管理措施。各村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机制,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强的,进行大力宣传;对创建严重滑坡的,视情况予以撇销荣誉。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因此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把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讲求实效。在评星中不搞平均主义和名额分配,严格把关,评出高质量的星级文明户。
5、要做好创建活动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创建活动中典型,并加以宣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