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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消杀方案

2025/02/28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防疫消杀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疫消杀方案 篇1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物业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无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委托其他管理人的物业小区可参照本技术指南执行。

2基本要求

2.1组织建设

2.1.1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应根据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原则,按照属地政府疫情防控的要求开展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疫情防范宣传。

2.1.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负责。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完善组织架构及明确各项职责;

2)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推动部署落实;

3)及时传达国家和地方疫情信息和落实物业小区疫情防控要求;

4)负责所管物业服务项目疫情防控的物资供应、经费筹措及相关统筹协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按规定向企业注册地的政府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2.1.3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应根据物业服务项目的特点设立疫情防控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任组长,客户服务、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主管任副组长。疫情防控工作组应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落实和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方案,落实信息报告、工作例会、工作台账等工作措施;

2)协助街道(乡镇)、社区(村)实施本项目疫情防控的宣传、预防、控制、记录等工作;

3)按规定向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和项目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本项目疫情防控情况;

4)认真做好物业小区基础服务,加大对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设备的巡查,确保正常运行;

5)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2.1.4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的指导下发动物业小区住户建立联防联控工作组、志愿者队伍,积极主动接受、配合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救援、心理援助、信息宣传等防疫工作措施。

2.1.5物业服务企业接到政府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指令后,应将物业小区参与防控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等上报给街道(乡镇)、社区(村),以便统一调配防疫物资。

2.2人员组织和培训

2.2.1应依据疫情情况调整各岗位人员上下班时间,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并向住户公布值班和服务电话。建立机动保障队伍,以备项目应急调配。

2.2.2应组织开展针对疫情防控知识的员工培训活动,保证在岗员工熟知防疫知识和技巧,培训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发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途径和防护方法;

3)卫生消毒作业方法;

4)通风作业方法;

5)减少人员聚集方法;

6)办公室、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等防护作业方法;

7)洗手及口罩佩戴的操作规范。

2.2.3应做好员工情绪疏导,多关心一线员工工作和生活,及时解决实际困难,给予员工更多的指导和鼓励,引导员工坚守岗位。

2.2.4员工在岗期间应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员工每日接受上、下班各一次体温测试,填写体温登记表,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好自我管理。

2.2.5对非在岗员工,应随时掌握具体动向和身体状况。

2.2.6可组建物业服务企业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2.7可表彰、奖励在疫情防控战役中表现优秀的人员。

2.3物资准备

2.3.1疫情防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

1)包括含氯消毒剂、75%酒精、免洗手消毒剂等基本消毒药品;

2)包括口罩、隔离服、手套、护目镜等防护器具;

3)测温设备、喷洒器具防控器具。

2.3.2防护物资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2.3.3防护物资短缺时,应立即向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反馈并寻求指导协助。当不能立即解决问题时,应采取简易方法暂时应急,并向属地政府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

3人员防护和返岗管理

3.1个人防护要求

3.1.1低风险地区的岗位防护

在没有出现疫情(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物业小区,与住户接触频繁的客户服务、秩序维护、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等岗位人员,应佩戴口罩;环卫设施消毒剂喷洒岗位应佩戴普通护目镜和口罩。

3.1.2中风险地区的岗位防护

出现疫情(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物业小区的门岗值守、环境卫生、设备维护、客户服务等岗位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含)以上等级的口罩,与接触人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环境卫生设施消毒剂喷洒的岗位人员还应佩戴护目镜;清理运输废弃防护用品的岗位人员,应配置一次性防护服和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

3.1.3高风险地区的岗位防护

按照中风险地区的岗位防护开展工作,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家庭开展终末消毒的相关人员,应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要求执行。

3.1.4低风险地区的'政府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以及有关部门要求佩戴口罩的,应按照《关于印发和》(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要求科学佩戴口罩;中、高风险地区应按照《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33号)要求科学佩戴口罩。

3.1.5有条件的地区,物业服务企业应推进物业小区员工接种新冠疫苗。

3.2人员返岗要求

3.2.1对于部分处于轮休期的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应严格执行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关于人员流动的相关要求,严禁企业强制性要求员工从外地返岗。

3.2.2对于身处疫情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地区的员工,返岗前应出示八闽健康码,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返岗。

3.2.3对于身处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风险地区的员工,返岗前应严格实施居家隔离14天,确认身体健康后方可返岗。

3.2.4对于身处疫情风险等级为高风险地区的员工,应严格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岗。

3.2.5对于返岗员工,应提醒员工做好防护,减少公共交通出行,加强员工体温检查等必要的预防措施。

3.2.6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交通车的,应做好员工登车前的体温测量工作,对超过额定体温的应拒绝其登车并立即报告。

4现场管理

4.1场所设置

4.1.1应在物业小区出入口设置排查点,并配置红外体温测量仪器(设备),有条件的可设置临时观察点(观察室)。

4.1.2物业服务中心前台、门岗处等直接与住户接触的岗位,应配备酒精消毒液或免洗手消毒剂。

4.1.3应在物业小区出入口、物业服务中心或接待区张贴疫情防范、佩戴口罩等要求和方法,中、高风险地区物业服务中心或接待区的接待椅摆放位置,应离物业服务企业员工1.5米,并在地面标出安全线,做好温馨提示。有条件的,可在物业小区出入口增设洗手处。

4.1.4中、高风险地区应在物业小区出入口空旷、通风处设置快递、外卖以及其他货物临时存放点,存放点应防雨防晒,保持空气流通。

4.1.5备有医用酒精等易燃物资的,应单独在高防火等级的区域隔离存放,独立配置消防器材,设置防火警示标识。

4.2疫情宣传引导

4.2.1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在物业小区出入口、公告栏、宣传栏、电梯轿厢、楼宇间以及楼道等方式张贴疫情防控知识和宣传海报,并可通过短信、微信(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广播、喇叭、电子显示屏、线上直播、视频会议等形式和载体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向住户宣传疫情防控要求,发动物业小区住户、员工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4.2.2物业小区及周边发生疫情后,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协助社区(村)和有关部门及时向住户通报疫情和下一步防控要求。

4.2.3使用扩音设备宣传时,应选择适宜的音量和时段,避免干扰住户的正常生活与工作。

4.2.4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关注物业小区舆情动态,保护住户隐私,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舆论氛围。

4.2.5与物业小区住户建立网络沟通渠道,及时通报物业小区疫情防控情况,关注住户身体状况,并提供相应服务。

4.3人员和车辆出入管控

4.3.1低风险地区应在物业小区醒目位置张贴八闽健康码应用指南,引导来访者出示健康码。

4.3.2中、高风险地区应在物业小区出入口实行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制度,住户出行和返回时,物业服务企业应检测体温并登记备查;对外地返回物业小区人员和来访人员,应做好姓名、体温、联系方式、是否来自疫情地区或近期接触疫情地区人员、到访住址、进出时间等基本信息登记。

4.3.4发现中、高风险人员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向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并做好人员隔离管理。

4.3.5应严格物业小区流动人员管控追踪,加强巡查,配合街道(乡镇)、社区(村)做好人员排查、筛查工作。

4.4封闭管理

属地政府要求物业小区封闭管理时,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如下临时措施:

4.4.1出入口应设置防控卡点,每个物业小区保留1个人行出入口和1个机动车出入口。

4.4.2每个卡点应配备2个电子测温设备和1只水银温度计,并在防控卡点实行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制度,物业小区住户出行和返回时,物业服务企业应检测体温并登记备查。

4.4.3除封闭管理期间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允许通行的人员、车辆除外,严禁本物业小区外的人员、车辆进出小区。来访人员体温超过37.3℃的,对来访人员实施劝返,对物业小区常驻人员劝其回家进行自我隔离观察,及时向社区(村)居委会报告,并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4.4.4应对配送邮件、快递、外卖的人员加强检查,在配送人员配戴口罩做好防护,穿着单位工作装、出示工号,体温检测合格并经登记后,准予配送人员将邮件、快件、物品投递到智能快递箱(柜)或临时储物箱(柜),实施“无接触投递”。

4.4.5物业小区住户需外出工作的,应按防疫要求出具单位证明。

4.4.6物业小区实行住户定期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的外出管理办法,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启动生活物资代购预案。

4.4.7物业服务企业可引导住户利用线上APP、微信公众号、第三方购物平台系统采购生活物资。

4.5人员密集场所管控

4.5.1在疫情没有完全结束期间,引导住户少聚集、不扎堆、避免人群聚集活动,自觉遵守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尽量不前往人员聚焦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

4.5.2中、高风险地区,应关闭会所、户外运动场所、健身房、儿童(老人)活动场所、棋牌室等室内外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劝阻、劝导住户特别是老人在公共区域的一切聚集活动。

4.5.3遇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应配合政府引导住户、员工留在当地过节,非必要不出境、不出省、不出市,减少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

4.5.4中、高风险地区,物业小区应停止所有的装修施工活动(疫情防控需要的情形除外)。

4.6办公室、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管控

4.6.1中、高风险地区的物业小区停用人事考勤指纹设备。

4.6.2保持办公室、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环境清洁、通风,做好清洁消毒。

4.6.3加强宿舍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尽量动员不外出,可采取外出登记管理制度。

4.6.4可通过采取减少桌椅摆放、间隔1米、错位就餐等措施,加大就餐者之间的距离,实行分批次就餐。中、高风险地区应采取盒饭分餐制,员工返回各自办公室及工位就餐。

4.6.5加强循环使用餐具的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

4.7居家隔离管控

4.7.1在政府部门确定的隔离区域张贴温馨提示。

4.7.2加大被隔离人员所涉相关区域的消毒浓度(1000-2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和消毒频次。

4.7.3被隔离人员如有需要,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可在能力范围内协助相关部门或提供相应帮助。

4.7.4提示居家隔离人员及家属应按要求将居家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投放至定点垃圾桶,并协助相关部门将垃圾按规定进行统一处理。

4.8快递投递管控

物业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对于未设快递投递箱(柜)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小区门口或入口处指定快递暂存区域,禁止快递、外卖配送人员进入物业小区,并协助做好快递、物品暂存区域管理。

5环境卫生管理

5.1清洁消毒

5.1.1应配合属地政府及相关机构对物业小区内疫点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2015)、《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5953-2011)等规定开展消毒。

5.1.2应建立物业小区清洁消毒制度,做好防疫消杀记录。

5.1.3针对消毒对象和消毒现场不同,应合理选择消毒剂。

5.1.4果皮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应每天用水清洗一次,采用有效氯浓度为1000-2000mg/L的消毒液进行消毒。

5.1.5垃圾清运每次作业完成后,用水将手推车、垃圾运输车等环卫工具冲洗一次,再用有效氯浓度为1000-2000mg/L的消毒液对环卫工具喷洒消毒一次。

5.1.6垃圾转运站每次作业完成后,用水全面冲洗一次,再用有效氯浓度为1000-2000mg/L的消毒液对墙面、地面、站台、压缩装置、周围环境喷洒消毒一次,喷药量为200-300mL/平方米。

5.1.7经常触摸的公共设备设施应采用75%的乙醇消毒液或有效氯浓度为250-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中、高风险地区每日应不少于2次,低风险地区每周至少消毒1-2次;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等经常接触部位,中、高风险地区每日消毒应当不少于3次,低风险地区每周至少消毒1-2次。需擦拭消毒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1)厢式电梯的地面、侧壁等电梯设施;

2)门禁系统面板;

3)公共座椅、健身器材、儿童娱乐设施等休闲运动设施;

4)快递柜、报刊箱、显示屏、宣传栏、衣物回收箱、意见箱等公共设施;

5)电脑键盘、鼠标、电话、传真机、复印机按键、桌椅、空调等办公设施设备。

5.1.8对经常出入的公共场所应采用有效氯浓度250-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喷雾消毒,中、高风险地区每日应不少于2次,低风险地区每周至少消毒1-2次。必要时可增加消毒频次。需消毒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

1)大堂、消防通道、走廊、楼梯、电梯;

2)停车场、户外娱乐场所;

3)垃圾存放点;

4)快递、外卖临时存放点;

5)办公室及日常接待区域;

6)公共卫生间;

7)其他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区域(消防水泵房、自来水机房、直饮水机房、监控室、电梯机房、设备层、通讯机房等)。

5.1.9排水沟每周至少消毒1-2次,用有效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进行喷洒。

5.1.10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曾接触的设备和涉足场所、隔离观察点、隔离区、居民出入口排查点应加强消毒,可采用有效氯浓度为10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

5.1.11电梯轿厢环境、入户大堂、楼梯间的消杀作业宜采用拖拭的方式进行;电梯内外按钮可采用覆膜方式进行保护,并定期更换;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电梯按键专用纸。

5.1.12引导居民进行居家消毒。应做到:

1)家用餐具应煮沸或高温消毒;

2)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桌椅、玩具等应进行清洁处理,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卫生间地面、墙面、洗手池、便池等每天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5.2垃圾及废弃物分类处理

5.2.1应规范处理物业小区内的垃圾、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做到分类处理。

5.2.2对果皮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应每天清理、收集垃圾。对垃圾量大的收集点,要随满随清。

5.2.3应配合环卫部门设置专用口罩、手套废弃收集桶,套袋加盖,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住户定点投放。

5.2.4对于废弃口罩、手套等一次性医用物品应在消毒后密封,丢弃至专用的垃圾桶内。

5.2.5垃圾应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由专人定时封闭清运至桶车对接点或垃圾定点处置场所,运送时应注意垃圾分类并做好个人防护。

5.2.6垃圾筒应保持清洁,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垃圾点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

5.3通风管理

5.3.1应引导住户经常开窗通风,采用自然通风,保持空气流动。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5.3.2住宅楼层通道设置有通风窗的,应处于开启状态。

5.3.3应做好电梯、楼梯、公共卫生间、停车场等密闭场所的通风,每日通风应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

5.3.4应当保证厢式电梯的排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

5.3.5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并关闭空调加湿功能,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进风口清洁、出风口通畅。

5.3.6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当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5.4公用卫生间管理

5.4.1加强空气流通。确保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效果。

5.4.2每日随时进行卫生清洁,保持地面、墙壁清洁,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积累。

5.4.3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公共台面、洗手池、门把手和卫生洁具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6疫情上报、处置和解除

6.1疫情上报

6.1.1应按照相关部门要求上报物业小区疫情的基本情况以及相应的处置措施。

6.1.2应通过公告栏、广播、喇叭、电子显示屏、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线上直播、视频会议等方式向所在物业小区居民发布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如疫情防控要求、活动区域消毒等相关信息。

6.1.3应积极引导发热患者去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登记信息。

6.1.4应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发现近14天从有出现本地病例的国内城市入(返)闽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引导人员接受健康管理;发现被政府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应及时向就近的疫情定点救治医院和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

6.2疫情处置

6.2.1发现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并按相关部门要求配合工作。

6.2.2应协助做好隔离、送医工作,立即通知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周围住户,加强自我防控。

6.2.3应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所在单元或者楼栋进行全面消毒。

6.2.4应在疾病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出入路径及所到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彻底消毒。

6.2.5应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对物业小区与疑似和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开展排查、隔离。

6.2.6属地政府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整栋楼、单元采取封闭措施的物业小区,应协助相关部门、单位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按要求停止电梯自动运行,协助做好该楼栋、单元居民的生活物资配送、人员巡查、生活垃圾上门收取等服务工作,禁止来访人员和车辆进入;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不得通过公共网络传播影像、图文资料。

6.2.7应协助和配合街道(乡镇)、社区(村)及属地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发生疫情的物业小区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6.3疫情解除

疫情解除按照属地政府统一部署执行。

本技术指南涉及到专业术语的定义按照国家、省有关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有关文件执行;本技术指南发布后,相关行政部门若有新要求,按其要求执行。

防疫消杀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激活应急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山东省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第九版)》《山东省本土疫情处置方案(第五版)等文件要求,现对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调整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防治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重点是落实外防输入,严防“四个源头”,抓好监测预警,做强“三个探头”。按照“快速反应、分级分区、科学处置、集中收治、分类救治”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医院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四)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确保院内不发生聚集性疫情暴发流行;不发生医务人员群体性感染事件;不发生因救治不力导致患者非正常死亡;防止因境外输入型病例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确诊病例院感防控不力和救治不当导致疫情扩散蔓延。

三、组织管理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调整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医院成立应急工作医疗专家组,负责参与医疗救治与防控工作。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明院长

副组长:彭翠珍医疗科主任

成员:崔永工会主席

毕方贵公共卫生科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对防控方案、措施的落实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提高医院医务人员认识做好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准备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敏感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翠珍任办公室主任,处理相关病例筛查、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准备工作。加强发热门(急)诊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医院多学科做好病例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疑似患者、临床诊断或确诊患者,做好多学科会诊、重症患者救治及网络直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流感防治工作防控方案的组织、落实、督导及检查。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救治专家组

组长:彭翠珍医疗科主任

副组长:郭晓敏医务科副主任

成员:

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疑似或确诊病例会诊、排查、转诊等,指导临床对疑似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医院感染的预防控制及相关知识的培训等工作。服从领导小组调遣,参加专家会诊,指导医疗救治与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及督导消毒、隔离和防护等物资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四、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五、应急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预检分诊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强化首诊负责制,所有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一律到发热门诊(哨点诊室)进行就诊排查。

(二)按要求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对医院发热门诊设置进行规范落实。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做好患者接诊及隔离观察工作。切实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度,严格筛查病例,发现符合观察病例时,当及时采取就地隔离措施,进行单间隔离,并立即报告医务科及医院感染管理科,经医院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按程序报告。疫情地区入(返)就诊人员有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全部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落实闭环管理。院内其他临床各诊室需保证长期配备数量充足的、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三)规范核酸检测流程和要求

对7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与省外人员有接触史的,一律进行1次核酸检测。根据山东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9版的通知》要求,进入我院就诊人员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取代此前需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的要求。院内发热哨点诊室、标本采样等岗位的工作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五)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

六、防护要求

1、发现观察病例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的原则,采取飞沫预防+接触预防相结合,在各环节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及消毒隔离工作,各参加接诊医生及其他参加诊疗的医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患者检查涉及到的放射等医技科室或其他辅助科室医务人员应做好相应防护工作,并对诊疗过程可能暴露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根据级别选择防护用品。

(1)一级防护:适用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与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医务人员;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服、隔离衣(预检分诊必要时隔离衣),必要时戴一次性乳胶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2)二级防护:适用于医务人员从事与疑似或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的诊疗活动;穿戴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雾型)、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3)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疑似或确诊患者实施产生气溶胶操作者,如吸痰、呼吸道采样、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有可能发生患者呼吸道分泌物、体内物质的喷射或飞溅的工作时;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3、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4、医务人员在诊疗操作结束后,应及时离开隔离区,并规范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掌握防护用品选择的指征及使用方法,并能正确且熟练地穿脱防护用品,脱去手套、隔离衣等防护用品后立即手卫生。

七、消毒消杀

(一)物体表面的消毒: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高频接触卫生表面,如床栏、床边桌、呼叫按钮、监护仪、微泵、门把手、计算机等物体表面、转运车辆、担架等运输工具(使用完之后立即消毒)首选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不耐腐蚀的使用2%双链季铵盐或75%的乙醇擦拭消毒(两遍)。遇污染随时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清除污染物,然后常规消毒。清理的污染物可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也可排入有消毒装置的污水系统。

(二)地面的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清除污染物后消毒。无明显污染物时可用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每天1~2次。遇污染随时消毒。

(三)复用物品如诊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物品实行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按照“特殊病原体”中“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双层密闭运送至有资质的消毒供应中心处理,并做好“特殊病原体”标记。病人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送洗衣房进行清洗、消毒,棉絮等送有资质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处理,均应做好“特殊病原体”标记。

(四)空气消毒:房间、转运车辆或其他密闭场所的空气终末消毒,结合医院实际规范落实。

(五)医疗废物的管理:患者所有的废弃物应当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严格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管理,要求双层封扎、标识清楚、密闭转运。

八、疫情报告

经医院救治小组考虑为新冠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时,首诊医生立即进行传染病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协助完成其他工作。

防疫消杀方案 篇3

一、消毒原则

1.消毒范围和对象。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包括政府大楼、政府服务大厅、派出所、干部职工宿舍楼道、街道集中场所、集贸市场、食用菌园区、各村居办公楼及村组集中场地、镇卫生院、重点居家隔离对象的生活区域、生态移民搬迁点、易地扶贫搬迁点、公共卫生厕所、垃圾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畜禽养殖场所等公共区域)所有物体表面开展预防性消毒;不推荐场所内部环境空气采用化学方法进行预防性消毒。

2.消毒方法的选择。针对消毒对象和消毒现场的.不同,选择合适的化学消毒剂,建议选用含氯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物体表面在清洁的前提下,以喷洒和擦拭为主,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使用含氯消毒剂作用到规定时间后必须通风且清水清洗干净。

二、个人防护要求

预防性消毒工作人员必须采取正确的防护措施,强化工作人员手部清洗等消毒意识。

三、消毒内容

1.镇村管所负责对政府大楼、政府服务大厅、镇派出所、干部职工宿舍、政府食堂、街道集中场所、集贸市场、生态移民搬迁点、易地扶贫搬迁点、公共卫生厕所、垃圾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范围内的消毒工作,每日定时消毒。

2.各村负责所在村办公楼、交通卡点、集中村寨、公共区域范围内的消毒工作,每日定时消毒。

3.镇卫生院负责对各村重点居家隔离对象的生活区域及镇卫生院大楼范围内的消毒工作,每日定时消毒。

4.食用菌园区合作社负责对食用菌园区的消毒工作,每日定时消毒。

5.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所范围的消毒工作,每日定时消毒。

四、注意事项

1.针对不同消毒场所,应按照上述使用浓度、作用时间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

2.消毒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消毒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消毒物品造成损坏。

3.所使用消毒剂应有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正规产品,应在有效期内。

4.其他人群密集场所及临时性大型室内活动场所消毒方法参考上述要求。

防疫消杀方案 篇4

为做好我镇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建消杀专班

在包鸾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包鸾镇新冠肺炎疫情消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波、政法书记、副镇长

成员:余明普、应急办负责人

秦柯包鸾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长

刘鹏包鸾镇派出所民警

朱文锦包鸾镇派出所民警

刘灿财政办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新冠肺炎疫情消杀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沟通协调。

二、组建消杀队伍

队长:余明普

队员:各村综合治理专干

消杀队职责:由消杀工作队做好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住所的消毒工作。加强全镇消杀工作技术指导,加强相关人员消毒培训,确保现场消毒人员能够正确进行个人防护、消毒剂配置、手卫生,规范开展消毒工作。负责对疫点疫区的`终末消毒。

三、明确主体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空间、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疫情防控消毒处置工作。

防疫消杀方案 篇5

为打好疫情阻击战,全面做好全镇疫情期间消毒消杀工作,经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周武清(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曾贵(党委副书记、城区片片长)

郑燕清(党委副书记)

叶辉(人大主席、景区片片长)

杨唯(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丹(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园区片片长)

汤无名(副镇长)

徐凡(市管局河口分局局长)

郑志勇(市管局郊区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汤无名同志兼任主任,负责协调全镇范围内消毒消杀工作。

二、环境消毒消杀

(一)消毒消杀范围

1、重点区域

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汽车站、学校(幼儿园)以及工业园区、县行政中心区域等公共场所、主次干道、无物业小区、城中村、环卫场所、有物业小区的室外公共场所、电梯间、楼梯间、地下停车场等。

2、一般区域

全镇62个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管控区卡口,各行政村、居委会公共场所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中小型超市、药店、银行、宾馆、个体经商户等。

(二)任务分工

1、重点区域

河口镇及县行政中心周边区域:江西劲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河口镇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汽车站、学校(幼儿园)、城中村、社区居委员会办公场所以及工业园区、县行政中心区域等公共场所的消毒消杀工作,由河口镇负责对接落实,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督导。

河口镇及县行政中心公共区域:县城管局负责主次干道、无物业小区、城中村、环卫场所等的消毒消杀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有物业小区的室外公共场所、电梯间、楼梯间、地下停车场等的消毒消杀工作。

2、一般区域

(1)其他各行政村、居委会公共场所由各村(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镇直各单位办公场所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片片长负责安排落实,城区片由曾贵负责、景区片由叶辉负责、园区片由黄丹负责;管控区卡口由所在村(居)负责消毒消杀工作。

(2)中小型超市、药店、宾馆、个体经商户等由经营者自行开展公共区域消毒消杀工作,由市管分局负责对接落实。

三、工作要求

1、全镇疫情期间消毒消杀工作每天进行一次,各责任单位和江西劲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必须按照任务分工,对全镇疫情期间环境消毒消杀工作做到全覆盖,保证消毒消杀范围和效果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并建立工作台账。

2、江西劲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自行做好工作人员的.闭环管理,所有消毒消杀工作人员务必做好自身防护,消毒消杀作业时佩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消毒消杀后及时清洗手脸,确保自身健康平安。

3、对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将由镇纪委严肃追责问责。

防疫消杀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四早”原则,全面夯实“五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发热门哨点诊设置管理、严肃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全力保障群众健康。

二、工作重点

(一)预检分诊

1、预检分诊设置预检分诊台设在医院大厅门口,出入口独立分开。配齐防护物品。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掌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熟悉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信息。

2、工作流程

(1)预检分诊处实行24小时值班,双人双岗制。

(2)工作人员一级防护上岗。

(3)对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进行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查看是否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询问流行病学史接触史和新冠肺炎十大症状)。

(4)对发热患者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登记本》、《基层医疗机构预检分诊信息监测表》。对可疑患者的陪诊人员信息也应登记。凡是具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患者告知先行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就诊。

(5)对预检出的发热病人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哨点诊室,做好交接。做好终末消毒并记录。

(6)做好终末消毒并记录。

(二)发热哨点诊室

1、发热哨点诊室设置设置在单独区域,三区两通道。配备诊疗台、诊疗椅、检查床、电脑(医生工作站)、打印机、电话等办公室设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一次性压舌板、二级防护用品、医疗废弃物桶、紫外线灯、消毒喷雾器、快速手消毒等诊疗、检查、防护设备设施以及应急抢救药品和设备等。

2、工作流程

(1)发热哨点诊室工作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

(2)对发热病人复测体温2次,做好发热病人信息登记,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指导病人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2小时内追踪患者去向。

(3)需留观者,做好留观登记,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解除留观。一旦接到核酸检测阳性结果,立即就地静止隔离,立即报告医院疫情防控小组。

(4)做好终末消毒并记录,规范处理医疗废物。

(三)严格门诊管理

1、在门诊走廊设置候诊区域,避免患者发生聚集。

2、就诊患者全程佩戴口罩

3、实行一人一诊一室

4、保持一米线距离

5、重点科室:实行二次预检分诊

6、做好科室消毒,并记录,规范处理医疗废物。

(四)病区管理

1、住院病人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院。

2、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严禁探视。

3、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凭陪护证出入病区。每天对陪护人员侧体温2次,做好记录。

4、向患者宣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

5、病区设缓冲病房,设有独立卫生间

6、病人出院做好终末消毒。

(五)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1、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

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4天至少有一次核酸结果,保证检测率100%

2、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患者)

(1)发热门诊(哨点)就诊人员、住院患者中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

(2)住院患者。

①普通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入院前48小时内(或急

诊患者入院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②其他长期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住院期间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

4、核酸检测阳性结果报告

第一时间通知本人就地静止隔离,对相关人员进行管控,立即报告医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六)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

1、接种前:预检分诊后,填写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2、接种中:三查七对一验证

3、接种后:留观30分钟

4、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录入

5、疑似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检测报告及调查诊断与鉴定,疑似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救治。

(七)防护物资储备采购并储备不少于三个月满负荷工作状态下的疫情防控物资。建立物资台账,分类分批存放,遵循近效期优先发放使用原则。

(八)隔离消毒技术与医疗废物处理

1、防护用品的使用

2、常用消毒剂的配制使用

3、紫外线灯的使用

4、医疗废物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院长是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我院应急预案和常态化防控方案。扎实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做到人员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切实保障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提高认识号召医务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松劲心态,加强重点环节管理,持续抓紧抓实常态化防控工作。

(四)加强培训演练学习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技能演练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