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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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篇1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紧迫性,既保障好农民的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坚持遏制乱象,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劣占地建房行为,切实加强领导,全力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7月3日、7月13日中央、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7月22日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公告、宣传基本农田“五不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个一律”等相关规定,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乱占耕地建房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二)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大力宣传各类有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
(三)加强对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宣传方式
(一)媒体宣传
1.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借助电视媒体、广播等媒体播放宣传内容,展示整治过程、整治成果的专题、专刊,动态报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典型案例。
2.县级通报。通过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查通报,召开会议,大力宣传整治过程的做法、措施。
(二)社会宣传
1.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更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栏,利用滚动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相关宣传内容。
2.各乡镇(街道)的主干道、重要节点、户外广场等场所设置宣传标识、标语,张贴户外宣传海报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3.各乡镇(街道)利用赶集日设立咨询台和展示宣传展板,发放有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内容的.资料。
4.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挥基层干部作用,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小册,利用橱窗、黑板报、宣传墙、宣传栏等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三)文化宣传
开展文艺进社区(下村)活动。组织辖区各类文艺团队,创作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为主题的文艺节目进行演出宣传。
(四)教育宣传
1.在全县中小学宣传有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内容,播放宣传短片;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报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2.在学校开展挑战基本农田“五不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十个一律”背诵等活动,扩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的覆盖面。
四、宣传报送流程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宣传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反馈、及时制止,构成违建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把当月开展工作情况制作台账,汇总后于每个月28号前将工作情况上报黎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准确掌握和分析研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组织专门人员来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认真策划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的职能和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宣传计划,精心策划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的宣传工作。
(三)积极协调配合。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本部门、本辖区工作领域范围乱占耕地建房的有关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相互沟通联系、做到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保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四)周密考虑部署。
1、集中力量对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清理,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占地性质、占地人群等情况分类施策,既要保障好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恶意占地等行为。
2、要认真总结大棚房整治、违建别墅整治经验教训,健全预防预警、综合整治等长效机制,抓住问题根本,实施长期监管,为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3、要加强政策研究,深入学习有关政策要求,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工作指导,吃透摸准工作方向,研究出台相关工作流程步骤,实行疏堵结合,为顺利开展整治、宣传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扎实的行动确保党中央、省、州、县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五)增强宣传效果。
要做好宣传发动,加强思想工作预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推进,重点向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教育,教育农村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的关系、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决不允许任何个人和单位乱占滥用耕地。
(六)加强宣传保障。
该项宣传工作尤为重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好落实,在宣传工作中确保做到“三保障”交通工具有保障、宣传经费有保障、工作专班有保障。
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宜居与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在全镇辖区范围内开展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旨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巩固全镇私搭乱建集中清理整治成果,营造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管理有序的居住环境。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旧州镇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整治工作,现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征拆办,何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人员由相关股室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拆除工作的综合协调、文稿起草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务。
(一)窗体顶端
(一)工作宣传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按照动态宣传和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车载播放、悬挂条幅、召开院坝会等多种形式,有步骤、有重点、有层次地向辖区内居民宣传法律法规和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针对个别村(居)私搭乱建的多发形势,将派专人驻点进行宣传,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群众对清理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时间要求:20xx年6月1-长期坚持
(二)摸底排查组
窗体底端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照清理整治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现象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积极受理广大群众投诉举报,对存在私搭乱建的农户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自行拆除。
时间要求:20xx年6月1-7月30日
窗体底端
(三)私搭乱建整治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根据第一阶段摸底排查的情况,制定详细的集中清理整治计划,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镇区及公路消防车辆通行、影响建筑物使用安全和存在疫情传播隐患的私搭乱建,作为前期清理整治重点,在每个村(居)选择3-5个私搭乱建严重的住宅作为突破口,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清理拆除,将整治工作全面推开。对已拆除的私搭乱建,要及时进行销号。对拆除后的'空地,要及时恢复耕地或进行绿化、硬化。
时间要求:20xx年7月30日-11月30日
(四)土地复垦整治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拆除建筑后,指导农户处理好建筑垃圾,并协调上级部门对恢复整治后的土地进行复垦验收。
时间要求:20xx年12月1日-12月30日
(五)综合维稳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对拆除工作过程中不配合的农户,进行依法处置,并做好维稳解释工作。
(六)工作督查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对私搭乱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一是保障开展私搭乱建工作开展所需要的配套资金及物资。二是保障私搭乱建工作开展过程中人员调配。三是保障工作开展所需的车辆。
(八)验收评估、总结组
窗体顶端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对照存量私搭乱建管理台账,对已整治农户进行验收检查,并将清理整治成果报镇党委,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在全镇公示,切实做到整治清理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长效巩固一片。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职责,营造氛围
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整治活动的重要意意义,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以有效运转的管理模式,大力宣传有关违法建设行为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强化工作职责,努力营造宣传氛围,全面开展好整治活动。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我镇的决策部署上来,层层分解工作任务,不断部门联动,不断树立大局观念,团结协作,努力配合,全镇一盘棋的开展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各股室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强烈推进整治的确深入开展。镇级督查小组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河南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工作要求,根据河南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植树造林问题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全省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推动20xx年以来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结合淮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xxx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保护耕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要求,对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进行整治整改。
(二)坚持维护合法权益。严禁拖欠农村土地流转租金和损害农民利益,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经济纠纷,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
(三)坚持依法分类处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整改处置存量问题,从严查处新增问题。
(四)坚持合理把控节奏。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积极稳定有序推进整改,不搞大规模“运动式”恢复,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整改任务
(一)全面加强学习培训
1.整改措施。加强理论政策学习,学习新时代“三农”工作的理论、政策、法规,提高“三农”干部能力水平,扛稳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任。
2.整改时限:学习教育培训活动,2022年9月底前开展并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办)
(二)分类化解存量问题
1.整改措施:各乡镇对20xx年至2022年期间生态廊道超标准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xx年至20xx年期间,全区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565个,占用耕地面积6182.66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3250.48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932.18亩;超标准占用耕地面积4851.91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2408.24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443.67亩。
(1)对符合以下情况的生态廊道予以保留:位于城镇规划区的;位于生态红线内的;纳入国家退耕还林计划的;位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且符合农田防护林建设相关标准的;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按规定建设的沿黄生态廊道,南水北调干渠,大运河等重要水源地;功能区按规定标准建设的生态保护带;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建设的。全区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565个,超标准占用耕地面积4851.91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2408.24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443.67亩。按照廊道类型划分:高铁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35个,占用耕地面积333.07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47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86.07亩;高速公路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73个,占用耕地面积467.21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300.4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175.81亩;国道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36个,占用耕地面积238.63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218.63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0亩;省道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286个,占用耕地面积2884.21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695.93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2188.28亩;县乡道两侧涉及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135个,占用耕地面积919.79亩,其中占用一般耕地81.85亩,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837.94亩。
(2)对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超标准占用耕地存量问题分类处置,已经移除林木的或流转合同到期的尽快复耕。对流转合同未到期的,各方协商解决,争取5年内复耕。对于林苗一体的,按照政府帮助促销或优先购买的'方式,待苗木移出处置后有序复耕。对存在经济纠纷的,依法依规妥善处置,保护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视林情、苗情分类处置。对已经成林的林木,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有序采伐,出售,采伐后有序复耕。其他政策规定允许的方式,通过细化存量对比分析,淮阳区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存量问题分3类:一是合同(五年期限)已经到期的洛宁高速、周商高速、大广高速、G106、淮周路李集段(S207)、淮西路(S329)、淮柘路(S207)和新淮郸路(s329);二是20xx年实施的S324和郑合高铁的土地流转合同将于2022年底到期。三是20xx年县乡道合同期限10年(20xx-2028年)。
2.整改时限:全区于2022年10月底前,要根据排查成果,逐块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整改协议,分类明确流转合同、整改措施,具体实施设立5年过渡期,逐步整改到位。对确有特殊情况,如流转合同未到期,且存在争议的,存在经济纠纷的,无法视林情酌情分类处理的,纳入国家战略储备林,公益林等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结合淮阳区实际,2022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洛宁高速、周商高速、S329、大广高速和G106两侧,整改面积886.6亩;2023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S329、S207、S324(王店段)等两侧,整改面积800.17亩;2024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S324(刘振屯乡段、冯塘乡段)、郑合高铁两侧,整改面积1584.21亩,2025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郑合高铁和S324两侧,整改面积1400.07亩;2026年底实施整改的图斑位置为县乡道两侧,整改面积919.79亩。
3.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办)、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从严从紧遏制新增问题
1.整改措施:对20xx年1月1日后新增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挂牌一起、查处一起、复耕一起,并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2.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办)
(四)调整完善政策规划
1.整改措施:区直有关部门全面清理20xx年以来印发的与国家造林绿化,耕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文件、规划,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废除、终止或修订,科学精准制定年度造林计划,实行造林任务带位置,带图斑下达,对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的,不得享受各类财政支持政策。
2.整改时限: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有关文件,规划修订。
3.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办)
(五)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1.整改措施:对生态廊道造林绿化拖欠农民流转租金的,区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全部额按时发放。
2.整改时限:按照上级要求,原有拖欠款2022年8月15日前完成清欠兑付,以后要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兑付,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否则按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
3.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办)
(六)分类规范流转合同
1.整改措施:对涉及的耕地流转合同不规范的,要分类规范,对予以保留的生态廊道,按照林地流转合同进行规范,对于退林还耕的,按照土地流转合同进行规范由承包农户耕种。对于逐步退林还耕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退出时间,土地租金等进行约定。
2.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3.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办)
(七)妥善处置经济纠纷
1.整改措施: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企业,农户之间的经济纠纷,履行合同约定,保障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
2.整改时限: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3.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办)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淮阳区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督促指导各地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区自然资源,农村农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班,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淮阳区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整改方案。各成员单位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每一宗土地的具体整改方案,逐块落实整改方式、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并与企业和农户签订整改协议。要分类建立工作台账,有序恢复耕地。
(三)逐年消化存量问题。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时限对存量问题设立5年过渡期,并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年度,做到成熟一块,整改一块,5年内基本完成整改。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各乡镇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
(四)统筹好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既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又要巩固保护符合规定的生态廊道林,防风固沙林,水源涵养林和农田林网建设林,保护农民利用荒山,荒坡,四旁开展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坚决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绝不能出现大规模拔苗毁林事件。
(五)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各地要对涉及的干部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讲清现行政策,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争取干部群众理解和支持,要把工作做细做实,与群众多商量,兼顾各方利益,决不能强迫命令,严防因工作方法不当激化干群矛盾,严防因整改工作引发群体 性事件,严防形成负面舆情,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州相关工作部署,尽快查清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和全面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乡镇主体的工作思路,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分类审慎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从20xx年7月3日起,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实行“八不准”: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在流转买卖的耕地上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各种名目占用耕地违法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给他人建房或者将乱占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规处置存量,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二、整治范围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乱占耕地”和“建房”两个重点,主要清查整治全县8个乡镇范围内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
(一)摸排范围。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新建、续建、扩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顶、四周有墙,具有固定性基础的建筑物。
2.耕地(基本农田)。以“二调”最终成果数据库上的地类为基准,结合年度新增耕地项目进行判定。
已获得农用地转用批复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规定的设施农业类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类型
1.住宅类房屋。重点摸清耕地上住宅类房屋的具体类型(1户独栋住宅、多户成套住宅等),建设主体(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业或其他主体),对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点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是否属于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户条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房屋。重点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设依据和建设所依据相关政策的主管部门等。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房屋。重点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设依据、要求建设该类项目的主管部门和处罚情况等。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要及时研究部署,认真进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杜绝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的现象。要逐宗登记摸排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项目的有关情况,认真填写《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信息采集表》,按照一个问题一个台账管理,建立问题台账。务必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宗核实,确保时限内按质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制定整治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项销号一项。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采取通报、督办、约谈、问责等形式推动整治工作,在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
(三)构建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1月1日起)。对未完全处置到位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等,挂账监管,限期落实整治。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县供排水公司等部门发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区、明晰执法边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乱象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建立对应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对摸排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排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顺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摸排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充分调动各级基层力量,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在工作时限内按质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起责任,逐级压实属地责任,并于每月15日前、30日前,将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信息采集表》及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报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密切配合协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业务指导组,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县有关部门派出指导组,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解决“不会干”的问题,推动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清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规处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对存量项目分类处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对存在“互有瑕疵”行为的,要厘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五)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列为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县纪委监委将作重点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坚决查处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强化氛围营造。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此次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违规占用林地开垦耕地的整改方案 篇5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完成20xx年第三季度跟踪审计发现违规占用耕地方面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xx〕97号)文件精神,为按要求和时间完成我市的20xx年第三季度跟踪审计发现违规占用耕地方面问题整改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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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改措施
(一)依法拆除复耕。对需拆除复耕的.项目,依法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二)完善用地手续。对符合完善用地手续的项目,在依法查处到位后,按照审批权限,依法完善有关用地手续,取得有关用地手续批复文件。
三、任务分工
(一)花博园项目违规占用耕地造景、绿化问题。
整改方式:拆除复耕与完善用地手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改。
具体分工:执法监察 大队负责督促业主自行进行拆除复耕,对尚未消除违法状态的9.46亩违法用地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将项目用地纳入《东兴市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耕地保护股负责完成用地报批工作。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
(二)东兴市界河带状公园违规占用耕地造景问题。
整改方式:完善用地手续。
具体分工:执法监察 大队负责对违法用地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将项目用地纳入《东兴市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耕地保护股负责完成用地报批工作。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
(三)东兴市312省道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问题。
整改方式:开展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
具体分工:由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耕地保护股负责。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
(四)东兴市江平思勒瑞龙空心砖厂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问题。
整改方式:拆除复耕。
具体分工:由法规和执法监察股、生态修复和矿产管理股、执法监察 大队负责。
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要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将20xx年第三季度跟踪审计发现违规占用耕地方面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好落实。要主动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问题整改。
(二)层层压实责任抓整改。要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建立销号备案制度,完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及时收集归档整改材料,逐个问题建立整改卷宗,如期完成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