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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2025/03/21经典报告

老地方整理的市场管理调研报告(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篇1

调研组先后到镇、镇,实地察看了城乡交通客运状况,听取了两个镇的汇报,与镇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并分别召开了县交通局、物价局、建设局、城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相关汇报,还召集了部分出租车司机座谈,收集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拥有道路客运班线40条,其中:县内班线10条,长途班线30条。现有道路客运班车419辆,其中:县内班车124辆,班线覆盖全县十个镇部分行政村;长途客运班车86辆。全县现有公交车30辆,公交营运线路6条,总长度达52公里。客运出租车171辆,村村通班车8辆。

近年来,县交通部门坚持把客运市场管理作为交通行业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不断强化举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极大地满足了群众需求,为群众出行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一是加强客运交通的宣传培训。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术职业素质,促进了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是加大对运输企业的行业指导、管理,不断规范客运线路班车、出租车的经营行为。县交通局专门成立了出租车管理办公室,派专人协助出租公司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

三是坚持不懈的查处无证经营出租业务车辆(俗称“黑车”)的非法经营活动,净化客运市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整治打击“黑车”常态化。

四是加大对群众投诉客运车辆违章、宰客等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办力度,并逐步完善了举报投诉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间客运交通状况较好,农村客运市场有待完善。县目前已开通至南京、、合肥、上海、北京等长途班线,除个别线路班车运营不太规范外,大部分运营正常,较为规范。xx年,城开通城市公交车,xx年新增投放出租车,方便了城市民的出行。但农村绝大多数线路均无班车,通达能力严重不足,盲点多,矛盾多,群众反映强烈。如人大代表呼吁的卜集至孙堡段问题,无过境客车,群众出行主要靠拖拉机、摩托车等,工人上班、农民种田、学生上学很不方便。

(二)农村中小学生乘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由于农村教学布局的调整,一些离校较远的中小学生特别是小学生乘车成为难题。接送学生的车辆大多为无证经营的中巴、面的,甚至机动三轮车,车况差且超载严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车祸,后果不堪设想。

(三)“黑车”非法营运现象较严重。“黑车”擅自从事客运,不缴税费,更无行为规范可言。大量“黑车”与出租车、公交车争抢客源,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切身利益。由于“黑车”具有隐蔽性、流动性、反弹性等特点,特别是在农村目前还有一定的生存空间,可以说“黑车”现象已成为客运市场管理中的“顽症”。

(四)城市公交管理有待加强。一是运力不足。随着城新区及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目前的线路班次已不能满足居民日常出行需要,班次不准现象时有发生,乘客对其信心不足。二是管理不到位。我县的公交公司规模小、管理水平不高,驾驶员待遇不高,服务意识较差。三是我县客运市场管理体制还有待探索。公交长、短途客运分属两个部门管理,公交线路由建设局规划,城乡客运班线由交通局审批,由于种种原因时常造成公交与县内客运之间发生矛盾冲突,不利于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发展。

(五)城内其它客运杂乱无规。一是汽车租赁公司缺乏监管。近年来,全县汽车租赁公司发展迅猛,已达60多家,这些公司注册手续简单、门槛不高,前置把关无据,一些黑头车、报废车挂靠公司经营,管理混乱,严重冲击了城乡客运市场的正常运行,相关法律法规对这块的监管规定尚处于空白。二是出租车经营模式有待完善。目前我县只有宏运出租公司一家,经营主要以承包挂靠为主,驾驶员因经营模式的不同导致经济利益不同,产生不正当竞争,出现了拒载、不打表计价、乱要价等违规现象,引发多起集体上访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三是电动车(马自达)、人力三轮车(都装了电瓶)上路没有严格控制,无牌的“上路”,报废的不“离路”,在街上“横冲直撞”,挤占出租车、公交车市场且安全得不到保障。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促进客运市场的有序发展。县政府要进一步认识到抓好城乡客运市场的管理工作,是真正让老百姓得实惠,构建平安、谐县的的重要举措,明确领导职责,加强组织与协调。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加快镇级客运车站的规划、建设步伐,强化路线、站、牌建设,各类营运车辆各行其道,实现人进点、车进站,加速推进客运市场规范化经营进程。

(二)进一步加强对多种客运交通的管理。一要加强对出租车市场的调控。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经营者的营运资格严格审查。二要严厉打击“黑车”非法经营。县交通局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管理手段,堵疏结合,最大限度地打击“黑车”,维护出租车市场的稳定。三要加强对汽车租赁公司的管理,工商部门对其实施户籍化管理,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并做好变动更新工作,其他职能部门也要积极探索对此行业管理的有效方法手段。四是打击无证马自达、人力三轮车载客,制定上路载客条件并进行前置把关,形成多家职能部门联动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对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部分驾驶员经济利益至上,服务意识不强,群众意见较大。特别是城市公交经常不能正点运行,很多市民对其失去信心,既损害了公交公司的形象,更有损县形象。要加强驾驶员的培训学习,建立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提高整个客运市场的服务水平。

(四)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重点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落实民生工程。政府对公交公司的政策性补贴要及时发放到位,提高公交公司的发展信心,并与其服务质量挂钩,充分发挥公共交通补贴效益。

(五)切实解决农村中小学生乘车安全问题。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镇政府要主动牵头,交通、公安交警、物价等部门积极配合,对所辖区内的中小学校位置、学生上学的主要线路进行摸排,确定行车路线及票价,运用不同方式确定专人、专车进行按时接送,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驾驶员车辆档案,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努力做好“保民生、保稳定”工作。

(六)大力推进农村客运“村村通”工程。目前,全县已投放8辆车,在镇试点运行—螺百—功桥—南义的班车,群众反映很好。下一步要采取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式,提高农村客运通达广度深度。在乡村要通过总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方式,调整线网布局,建立客运班线公交一体化网络,在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实现公交车对接,尽量避免线路的重叠盲区,促进客运市场的有序竞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一体化。

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篇2

随着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快,我县县城建成区面积逐年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功能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机构日趋健全,绿化、亮化设施建设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但距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化气息边境旅游小城市的目标仍有差距,需要不断借鉴内地先进县(区)的发展的模式和管理方式,并加大资金投入和加强队伍建设。现将我县城市环境卫生及城市秩序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主要由建设局环卫站和城建监察队负责。环卫站有在职在编职工19人,聘用临时工5人,并成立城卫服务部,实行企业化运作,聘用清扫、清运及管理工人61人,主要对县城建成区的绿化、亮化和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城建监察队有在职在编监察员7人,聘用临时协管员15人,主要对城市建设专业规划管理、市政设施营运安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察,负责整治市容市貌,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

二、主要问题

(一)城市管理人员不够,工人工资待遇不保障。

由于在职在编人员远远满足不了城市管理需要,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招用了82名临时工人(男职工34名,女职工48名),其中环卫站6名(女职工3名),城卫服务部61名(女职工44名),城建监察队15名(女职工1名)。因县财政困难,城卫服务部每名临时工财政拨付工资仅520元/人·月,城卫服务部补助100元/人·月,其月平均工资仅520元/人·月;其他500元/人·月。远远达不到全省平均最低工资1202元/人·月,工人的基本生活开支难以保证,致使管理队伍不稳定。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发生劳动关系的用工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必须交纳五项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也多次到我局督办此事,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罚款要求。经核算,男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各项保险客为495.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63.00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女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五项保额为507.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5.02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每年仅保险一项支出就达506097.972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2820.212元,个人负担133277.76元),加之工人工资过低,难以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因此,适当提高工人工资和解决五项社会保险迫在眉睫。

(二)城市管理资金投入不够,相应装备不保障。

一是城卫服务部收集、装运城市生活垃圾的装备差,目前尚用人力三轮车收集,用拖拉机、农用车清运,导致收集不及时,清运不干净,甚至因清运过程中装车不封闭,到处泼洒而导致二次污染;二是城区没有设立垃圾集中处理点(垃圾中转站),清运车辆全城流动收集清运,不但清运不及时,且发生大量燃油费,加之未通过挤压处理的垃圾体积大,运输困难,运往垃圾处理场后堆放占地面积大,难于有效填埋,每年需投入大量资金来清推垃圾处理场才能保障连续堆放;三是城卫服务部虽实行企业化运作,但实行有偿清运的收费标准过低(20xx年4月已废止,新的收费标准请示未批准),每年收取的'垃圾清运费仅257840元,各种补助325608元,共收入583448元,工人工资、车辆燃油、设备维修需开支561529元,城卫服务部无力改进装备和提高工人工资待遇;四是旱季绿化苗木萎死严重,现有的一辆洒水车因使用年限过长,难于保证正常作业,加之城市绿地面积成倍增加,新实施的绿化带较多,旱季因浇水不够而旱死的绿化苗木较多,出现连年补苗,连年死苗的现象。五是路灯线路老化严重,大量原装老式路灯仍在使用,全城约7000米(农贸市场至白糖厂路段两边)路灯线路风化、氧化严重,各种广告灯、牌搭接路灯线路加重负荷,断线、烧线连连发生,老式路灯耗电高、寿命短、维修费用高,部分路段时有局部停电、熄灯现象出现;六是没有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停车场,部分商业集中地段和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车、人集中地点没有停车场,街道施画的临时停车泊位十分有限,难以满足日渐增加的车辆停放需求,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仍然难于控制;七是城市公共设施集中的地方没有安装电子摄像设施,夜间监察难以取证,大量环卫、绿化、路灯设施被盗和受损。

(三)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不够,部分街道仍然存在有街无景,有路无灯的现象。

环城路、帕当路、城东路建成后,部分地段尚未实施绿化和安装路灯。经测算:实施环城路、帕当路亮化工程,需安装路灯158盏(含线路),需资金53万元(其中环城路需安装路灯84盏,需资金29.4万元;帕当路需安装路灯74盏,需资金23.68万元);实施城东路烈士墓至白糖厂段和帕当路环岛至帕当一组路段绿化工程需投入资金31.5万元(其中实施帕当路绿化带总面积2604m2,需资金11.7万元;城东路种植行道树2144.6m,需行道树716株,需资金19.8万元)。

(四)框架结构房屋设计含钢量偏大,建筑工程造价偏高

20xx年以来我县采用了新的计价程序,20xx年国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进一步投入,将该费用直接列入了工程造价,具体取费标准是由人工费和机械费的18.75%计取,税金也上调了3个百分点,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27.72元/工日调整为34.77元/工日,造价也随之上调了40—60元/㎡。加之建筑工程设计采用国家新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xx,其附录a中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之规定,_____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30g。为提高我县房屋的抗震能力及国家对建筑设计相关规范的修改,从20xx年后我县全面实行20xx版新规范,在19xx版老规范基础上提高了25%左右的含钢量,一栋房屋每平方米的含钢量也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20%至25%,水泥含量随之提高了15%至17%。而且我县地处边疆,钢筋、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须从省城运来,由于思澜公路的扩建、油价的上涨等导致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的节节飙升,我县的工程造价又一直未严格实行统一管理,从而造成了我县建筑工程造价有所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积极向县委、政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争取成立城建监察局和公共事业管理局为县建设局下属的副科级二级局,通过提升机构档次来增加人员编制,解决城市管理人员不够和工资待遇低的问题,并将工人工资和五项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城建监察局将规划中队、市容中队、城建中队全体人员纳入核定编制;公共事业管理局将环卫站、城卫服务部全体人员纳入核定编制)。

(二)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出垃圾中转站和停车场建设地点,积极争取划拨建设用地,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的上报实施,积极争取实施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约需建设资金100多万元),并多方筹措资金购置2辆封闭式垃圾清运车和1辆洒水车,在城区街道生活垃圾集中点设置垃圾临时堆放货箱,在绿化带上铺设旱季浇水管网。注册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为环卫站下属企业,组建30—50亩的绿化苗木基地,保证城市绿化用苗的供给。

(三)加强与公安交警、运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城市公共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管理主休,依法、合理、灵活的治理好城市秩序,并逐步形成由县人大通过的城市公交车辆管理办法。

(四)原《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收费办法》于20xx年4月到期后,通过市场调查和走访附近县(区),提出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上报物价部门,尽快召开听证会,确定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并扩大清运范围,把农贸市场、新开发区及城乡结合部部分农村纳入城市保洁范围,逐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五)由政府牵头并联合相关部门控制好建筑材料价格。

(六)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工程造价统一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通知》上的条例对我县的造价市场进行管理,控制好我县的工程造价。

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篇3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县建成区逐年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机构日益健全。绿化照明设施建设和城市秩序管理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但与建设具有现代气息的边境旅游小城市的目标仍有差距。要不断借鉴内地先进县(区)的发展模式和管理方法,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队伍建设。现将我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我县的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管理主要由建设局环卫站和城建监察队办理。环卫站在职职工19人,临时工5人,成立城市卫生服务部实行企业化经营,聘用保洁、保洁、管理人员61人,主要管理县城建成区的绿化、照明、环境卫生;城建监察队有7名在职督察,聘用15名临时助理。主要监管城市建设专业规划管理、市政设施运行安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负责整顿市容、占用道路、乱停车辆。

二、主要问题

(一)城市管理人员不够,职工工资得不到保障。

由于在职人员不能满足城市管理的需要,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管理,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招聘临时工82人(男职工34人,女职工48人),其中环卫站6个(女职工3人),城市环卫服务部门61个(女职工44人),城建监察队15个(女职工1人)。由于县财政困难,城市卫生服务部门每个临时工的财政拨款仅为520元/人/月,城市卫生服务部门补助100元/人/月,其月平均工资仅为520元/人/月;其他500元/人/月。

远远达不到全省平均最低工资1202元/人月,职工基本生活费难以保障,导致管理队伍不稳定。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缴纳五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在我局多次监督此事,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罚款要求。按会计核算,每个男员工每月要交495.224元(其中单位363.004元,个人132.22元);每个女职工每月应缴纳五笔保险金额507.224元(其中单位375.024元,个人132.22元);每年仅一笔保险支出就达506,097.972元(其中单位372,820.212元,个人133,277.76元)。此外,工人的工资太低,无法承担个人应该支付的部分。因此,适当提高职工工资,解决五险一金迫在眉睫。

(二)城市管理资金投入不够,相应设备得不到保障。

首先,城市卫生服务部门收集和运送城市生活垃圾的设备很差。目前仍以人力三轮车收集,用拖拉机、农用车运输,导致收集不及时,运输不干净,甚至运输过程中装载不封闭,造成二次污染;

二是市区没有集中的垃圾处理点(垃圾中转站),运输车辆在全市范围内收集运输。不仅运输延误,而且还会产生大量的燃料成本。另外,没有经过挤压处理的垃圾体积大,运输困难。运到垃圾处理场后,占地面积大,难以有效填埋。每年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清理垃圾处理场地,保证连续堆放;

三是城市卫生服务部门虽然实行企业化经营,但有偿拆迁收费标准太低(20xx年4月废止,新的收费标准未获批准)。每年收的垃圾清理费只有257840元,各种补贴325608元,总收入583448元。工人工资,车辆燃油,设备维修费用561529元。城市卫生服务部门无力改善设备和提高工人的工资和薪金;

四是枯水期绿苗枯萎严重,现有洒水车使用寿命较长,难以保证正常运行。此外,城市绿地面积成倍增加,新实施的绿化带更多。旱季,由于浇水不足,有许多绿苗因干旱而死亡,导致年年补种苗和死苗现象。

五是,路灯线路老化严重,大量原装老式路灯仍在使用。全市约7000米(农贸市场至糖厂道路两侧)路灯线路严重风化氧化。各种广告灯和品牌重叠在路灯线路上增加负载,断线和烧线层出不穷。老式路灯耗电量大,使用寿命短,维护成本高。部分路段有时出现局部停电、熄灯现象;

六是,没有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合理建设停车场。一些商业集中区、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集中的地方没有停车场。街道粉刷临时停车泊位非常有限,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车辆停放需求。车辆乱停现象依然难以控制;

七是,城市公共设施集中的地方没有安装电子摄像设施,夜间监控难以取证,大量环卫、绿化、路灯设施被盗损毁。

(三)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不够,部分街道仍存在无景无路无灯的现象。

环城路、巴东路、城东路建成后,部分路段没有安装绿化和路灯。预计实施环城路、巴东路照明工程,需要安装路灯(含线路)158盏,资金53万元(其中环城路路灯84盏,资金29.4万元;巴东路需要安装74个路灯,资金23.68万元);实施城东路烈士墓至糖厂、巴东路环岛至巴东集团的绿化工程需投资31.5万元(其中实施巴东路绿化带总面积2604平方米,需投资11.7万元;城东路行道树种植2144.6m,需要行道树716棵,资金19.8万元)。

(四)框架结构房屋设计含钢量过大,造价过高。

从20xx年开始,我们县采用了新的定价程序。在20xx,国家进一步投入“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费用”,已直接计入工程造价。具体收费标准按人工成本和机械成本的18.75%计算,税费也提高了3个百分点。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人工综合人工日单价由原来的27.72元/人工日调整为34.77元/人工日。此外,建筑工程设计采用新的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XX),附录a规定了我国主要城镇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x x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30克。

为了提高我县房屋的抗震能力和国家对建筑设计相关规范的修订,20xx年后我县全面实施了XX版新规范,每平方米房屋的含钢量在19xx年旧规范的基础上增加了25%左右,每平方米含钢量也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20%—25%,水泥含量提高了15%—17%。而且我们县地处边疆,钢筋水泥等主材必须从省会运来。由于泗兰公路的扩建和油价的`上涨,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价格飞涨,我县的工程造价没有得到严格统一的管理,导致我县的建设成本增加。

第三、纠正措施

(一)积极向县委、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争取成立城建局和公用事业管理局,作为县建设局下属的副二级局,通过提升机构级别增加人员编制,解决城管局人员不足、工资低的问题,将职工工资和五险纳入财政预算(包括城建局将规划中队、市容中队和城建中队的所有人员纳入核定编制;公用事业管理局将卫生站和城市卫生服务部门的所有人员纳入批准的编制)。

(二)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垃圾转运站和停车场的建设用地,积极争取建设用地的分配,积极争取实施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需要建设资金约100万元),多渠道筹集资金购置两辆封闭式垃圾车和一台洒水车,在城市街道生活垃圾集中点设置临时垃圾堆放容器,在绿化带铺设旱季洒水管网。注册物业服务公司作为环卫站的下属企业,设立30—50亩的绿化苗木基地,确保城市绿化苗木供应。

(三)加强与公安交警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城市公共客运、车辆停放和非法营运管理,依法、合理、灵活管理城市秩序,逐步形成县人大通过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管理办法。

(四)原《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收费办法》于20xx年4月到期后,通过市场调查和走访附近县(区),提出新的收费方式和标准并上报物价部门,尽快召开听证会确定新的收费方式和标准,扩大清运范围。农贸市场、新开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部分农村地区纳入城市清扫范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管理逐步规范。

(五)由政府牵头,联合有关部门控制建筑材料价格。

(六)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加强工程造价统一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管理我县造价市场,控制我县工程造价。

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篇4

“小市场,大民生”。农贸市场的管理和维护不仅关系到百姓日常生活,也关系到城市形象、社会稳定。当前,我市市区农贸市场虽经过多年升级改造,硬件条件有一定改善,但日常管理仍存在诸多问题,未能从根本上改变“脏、乱、差”的现象,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短板。作为农贸市场文明城市创建的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在实地调研、外出学习、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议我市积极创新农贸市场管理模式,建立以专业化物管为主体的新模式。现报告如下:

一、当前农贸市场存在的四大突出问题

(一)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功能缺失。目前,我市农贸市场建设中,政府的公益性投入相对不足,私人资本成为市场开办的主导力量,过于追求短期利益,致使政府的宏观调控难有抓手。以海陵区为例,该区现有农贸市场20家,其中国有2家,集体5家,私有13家,私有化率达到65%。

(二)市场主办方的日常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私营农贸市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缺乏对农贸市场管理的长远投入,最多安排维持基本运行的人员,维持较低水平的管理,在卫生保洁、场内摊位规整、场外车辆停放等环境秩序方面普遍存在问题。而这些问题就是文明城市创建检查中的主要失分项。对比而言,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农贸市场在日常管理,特别是创建期间的市场管理中,就相对认真,工作到位。

(三)农贸市场的管理机制存在缺陷。属地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乡镇、街道对农贸市场尤其是私营农贸市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行政职能履行不到位,工商、商务、城管、卫生、质监、食药、物价等部门“多龙治水”,牵头部门“头难牵,责难担”。特别是工商部门取消垂直、移交食品监管职能的背景下,牵头开展农贸市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更加困难。此外,各级政府比较重视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而管理需求的供给明显不足,对市场主办方不切实履行卫生保洁、摊位规整、车辆停放等日常管理职能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措施,导致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出现政府部门出钱出人出力代替市场主办方维持日常管理的情况。

(四)市场规划建设相对滞后。从整体来看,农贸市场的布局不合理,跟不上城市发展的进程,有些地区严重缺乏,造成居民生活不便。例如,海陵区迎春东路两侧现有东方花园、东苑公寓、东方名门、东方名邸、宫涵花园、鹏欣尚城、天和佳园、万泰国际花园、鹏欣领誉等9个小区,但附近仅有一个育才农贸市场。从个体来看,无论是国有的还是私营的农贸市场,都缺乏主动加强自身建设的内生动力,没有严格执行创建标准,仅是被动应付政府交办事项,对内部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投入不足,导致有关硬件设施达不到创建要求。

二、外地经验做法

浙江、上海、珠海、常州、扬州等省市均已通过国有资本回购农贸市场或输出管理等方式,逐步实现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回归。就我局赴扬州实地调研的情况来看,扬州的主要做法有以下五条:

(一)政府主导。扬州市广陵区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广陵区农贸市场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实施方案〉、〈广陵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广陵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扬广府[20xx]116号)中,明确提出按照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的原则,由政府成立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的形式,采取回购、直管、托管的方式对农贸市场进行有效管控。区政府成立农贸市场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区长任组长,各街道、乡镇、园区、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城管局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市场监管局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各乡镇、街道、园区,与现运营农贸市场主办方进行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商谈。其中,荷花池市场由政府和市场主办方签订10年租赁合同,每年花180万购买了经营权。

(三)属地管理。实施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农贸市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由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园区统一管理。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园区成立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负责;行政执法职能则由街道、城管、市场监管、交警等部门组成的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队来履行,重点对“场外场”、“摊外摊”等突出问题实施综合整治。

(四)资金投入。扬州石塔市场每年市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和达到标准管理所需投入的差额预计在10万元左右,目前是由区政府给予专项扶持资金。荷花池市场目前已收取摊位费120多万元,尚有整个二层未出租,可达到收支平衡。

(五)强化考核。《广陵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中规定,由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作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专项奖励经费,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管理达标的农贸市场予以补贴,对有突出贡献的乡镇、街道、园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奖励。

三、相关建议

鉴于当前市场化改革的总体趋势,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建议,采取成立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的方式,向各农贸市场输出专业化管理服务,提升日常管理水平。

(一)管理模式

市级层面成立以分管市长或分管文明创建的市领导为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商务、工商、规划、建设、城管、卫计委、食药监、农委、质监、物价、公安、消防和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姜堰区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行政管理职能。明确一个牵头部门,设立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的筹建和建后考核工作。各区则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为便于日常管理,我局建议以区为单位设立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筹建单位为政府指定的牵头部门。物业管理公司采用现代治理结构,负责对各农贸市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统一管理标准、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人员委派、统一考核评估。

(二)运作模式

1、筹建公司。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两种方式筹建:一是依托现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沁莲物业,直接输出保洁、维修、管理等各类人员;二是成立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独立运营,独立核算。

2、组织谈判。由牵头部门与市场主办方和实际经营方商谈购买物业服务的具体事宜,国有市场和集体市场原则上必须购买。私营市场如不愿购买服务,则必须执行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统一标准和要求,配足、配齐各项设施及人员,接受统一培训,服从统一管理和考核。

3、实际接管。接管后,物业管理公司将根据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严格履行卫生保洁、场内摊位规整、场外车辆停放等日常管理责任,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场内商品质量检测、各项自律制度落实等工作。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公安、城管、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确保接管一个,整治一个,达标一个。

4、强化考核。为了提高管理的积极性,建议安排农贸市场管理考核专项奖励经费。市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达标的.各区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给予奖励。各区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达标的农贸市场和有突出贡献的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奖励。

(三)资金投入和来源

1、投入。主要为实施标准化管理和维持现状所需的资金缺口,根据市场规模不同,按5万-30万测算,每年预计投入400万左右即可。其次为考核奖励资金,根据考核等次不同,按1万-3万测算,预计投入25万元左右。

2、来源。我局认为可从两个方面解决:一是增加投入。可优先从商务部门的市场管理专项资金中列支,缺口部分由市、区财政统筹划拨,建议主要以奖励形式发放。二是减少支出。可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民用标准结算农贸市场的水费、电费,对于物业管理公司,给予相关的税费减免政策优惠。

(四)实施步骤

采取“分类试点、分批实施、政府主导、规范运营”的思路,在5年内实现市区19家主要规模农贸市场的物业化管理,其中海陵区12家,医药高新区3家,高港区4家,基本能满足市民的需求。

1、试点先行。选择海陵区3家市场进行试点,为全面推行积累经验。国有市场选择欣莲市场(地址:二号区北门,经营面积1000㎡),归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体市场选择海光市场(地址:海光新村附近,经营面积5000㎡),归属海陵区城西街道仁景社区;私营市场选择双龙市场(地址:六号区西北角,经营面积2700㎡)。预计投入不超过80万。

2、全面推进。剩余的16家市场,分4年完成,由各区制定时间表,每年1-3家市场。

(五)统筹规划

1、科学规划。市规划部门应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商业发展规划,对《泰州市市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20xx-2030年)》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布局。各区应根据规划,采取多种运营方式,合理加大农贸市场的布点和建设工作。对于新建小区,建议规划部门在与房产开发商签订合同时,明确配套建设的市场产权一律转交各区的乡镇、街道,由各区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

2、加强立法。建议在20xx年出台的《泰州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新的泰州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着重完善农贸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理顺部门关系,增加对市场主办者不切实履行卫生、消防、服务、日常管理等职责的监督和制约措施,减除市场管理的随意性和无法可依的状况。

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篇5

随着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快,我县县城建成区面积逐年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功能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机构日趋健全,绿化、亮化设施建设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但距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化气息边境旅游小城市的目标仍有差距,需要不断借鉴内地先进县(区)的发展的模式和管理方式,并加大资金投入和加强队伍建设。现将我县城市环境卫生及城市秩序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主要由建设局环卫站和城建监察队负责。环卫站有在职在编职工19人,聘用临时工5人,并成立城卫服务部,实行企业化运作,聘用清扫、清运及管理工人61人,主要对县城建成区的绿化、亮化和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城建监察队有在职在编监察员7人,聘用临时协管员15人,主要对城市建设专业规划管理、市政设施营运安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察,负责整治市容市貌,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

二、主要问题

(一)城市管理人员不够,工人工资待遇不保障。

由于在职在编人员远远满足不了城市管理需要,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招用了82名临时工人(男职工34名,女职工48名),其中环卫站6名(女职工3名),城卫服务部61名(女职工44名),城建监察队15名(女职工1名)。因县财政困难,城卫服务部每名临时工财政拨付工资仅520元/人·月,城卫服务部补助100元/人·月,其月平均工资仅520元/人·月;其他500元/人·月。远远达不到全省平均最低工资1202元/人·月,工人的基本生活开支难以保证,致使管理队伍不稳定。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发生劳动关系的用工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必须交纳五项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也多次到我局督办此事,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罚款要求。经核算,男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各项保险客为495.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63.00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女职工每人每月应交纳五项保额为507.224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5.024元,个人应负担132.22元);每年仅保险一项支出就达506097.972元(其中单位应负担372820.212元,个人负担133277.76元),加之工人工资过低,难以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因此,适当提高工人工资和解决五项社会保险迫在眉睫。

(二)城市管理资金投入不够,相应装备不保障。

一是城卫服务部收集、装运城市生活垃圾的装备差,目前尚用人力三轮车收集,用拖拉机、农用车清运,导致收集不及时,清运不干净,甚至因清运过程中装车不封闭,到处泼洒而导致二次污染;二是城区没有设立垃圾集中处理点(垃圾中转站),清运车辆全城流动收集清运,不但清运不及时,且发生大量燃油费,加之未通过挤压处理的垃圾体积大,运输困难,运往垃圾处理场后堆放占地面积大,难于有效填埋,每年需投入大量资金来清推垃圾处理场才能保障连续堆放;三是城卫服务部虽实行企业化运作,但实行有偿清运的收费标准过低(xx年4月已废止,新的.收费标准请示未批准),每年收取的垃圾清运费仅257840元,各种补助325608元,共收入583448元,工人工资、车辆燃油、设备维修需开支561529元,城卫服务部无力改进装备和提高工人工资待遇;四是旱季绿化苗木萎死严重,现有的一辆洒水车因使用年限过长,难于保证正常作业,加之城市绿地面积成倍增加,新实施的绿化带较多,旱季因浇水不够而旱死的绿化苗木较多,出现连年补苗,连年死苗的现象。五是路灯线路老化严重,大量原装老式路灯仍在使用,全城约7000米(农贸市场至白糖厂路段两边)路灯线路风化、氧化严重,各种广告灯、牌搭接路灯线路加重负荷,断线、烧线连连发生,老式路灯耗电高、寿命短、维修费用高,部分路段时有局部停电、熄灯现象出现;六是没有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停车场,部分商业集中地段和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车、人集中地点没有停车场,街道施画的临时停车泊位十分有限,难以满足日渐增加的车辆停放需求,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仍然难于控制;七是城市公共设施集中的地方没有安装电子摄像设施,夜间监察难以取证,大量环卫、绿化、路灯设施被盗和受损。

(三)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不够,部分街道仍然存在有街无景,有路无灯的现象。

环城路、帕当路、城东路建成后,部分地段尚未实施绿化和安装路灯。经测算:实施环城路、帕当路亮化工程,需安装路灯158盏(含线路),需资金53万元(其中环城路需安装路灯84盏,需资金29.4万元;帕当路需安装路灯74盏,需资金23.68万元);实施城东路烈士墓至白糖厂段和帕当路环岛至帕当一组路段绿化工程需投入资金31.5万元(其中实施帕当路绿化带总面积2604m2,需资金11.7万元;城东路种植行道树2144.6m,需行道树716株,需资金19.8万元)。

(四)框架结构房屋设计含钢量偏大,建筑工程造价偏高

xx年以来我县采用了新的计价程序,xx年国家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的进一步投入,将该费用直接列入了工程造价,具体取费标准是由人工费和机械费的18.75%计取,税金也上调了3个百分点,xx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27.72元/工日调整为34.77元/工日,造价也随之上调了40—60元/㎡。加之建筑工程设计采用国家新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xx,其附录a中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之规定,**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30g。为提高我县房屋的抗震能力及国家对建筑设计相关规范的修改,从xx年后我县全面实行xx版新规范,在19xx版老规范基础上提高了25%左右的含钢量,一栋房屋每平方米的含钢量也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20%至25%,水泥含量随之提高了15%至17%。而且我县地处边疆,钢筋、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须从省城运来,由于思澜公路的扩建、油价的上涨等导致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的节节飙升,我县的工程造价又一直未严格实行统一管理,从而造成了我县建筑工程造价有所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积极向县委、政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争取成立城建监察局和公共事业管理局为县建设局下属的副科级二级局,通过提升机构档次来增加人员编制,解决城市管理人员不够和工资待遇低的问题,并将工人工资和五项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城建监察局将规划中队、市容中队、城建中队全体人员纳入核定编制;公共事业管理局将环卫站、城卫服务部全体人员纳入核定编制)。

(二)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出垃圾中转站和停车场建设地点,积极争取划拨建设用地,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的上报实施,积极争取实施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约需建设资金100多万元),并多方筹措资金购置2辆封闭式垃圾清运车和1辆洒水车,在城区街道生活垃圾集中点设置垃圾临时堆放货箱,在绿化带上铺设旱季浇水管网。注册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为环卫站下属企业,组建30—50亩的绿化苗木基地,保证城市绿化用苗的供给。

(三)加强与公安交警、运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理顺城市公共客运,车辆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管理主休,依法、合理、灵活的治理好城市秩序,并逐步形成由县人大通过的城市公交车辆管理办法。

(四)原《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收费办法》于xx年4月到期后,通过市场调查和走访附近县(区),提出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上报物价部门,尽快召开听证会,确定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并扩大清运范围,把农贸市场、新开发区及城乡结合部部分农村纳入城市保洁范围,逐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五)由政府牵头并联合相关部门控制好建筑材料价格。

(六)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工程造价统一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通知》上的条例对我县的造价市场进行管理,控制好我县的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