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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025/04/14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中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人字【xx】15号)和xx县委组织部、xx县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县人字【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根据市人字【xx】15号文件规定,我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控制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岗位类别设置

(一)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管理、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岗位设置的确定应考虑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特点等因素,根据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

四、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设置

1.全县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六个等级,即五至十级岗位。首次设岗按现有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四个等级确定依次分为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2.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确定。其它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幼儿园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暂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

2.全县教育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总的控制比例为1:3:6;其中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2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一)广元市人事局、剑阁县人事局审核设置岗位数:设置岗位总量111个,其中:管理岗位2个,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a)0个,五级(b)0个,六级(a)0个,六级(b)0个,七级(a)0个,七级(b)0个,八级(a)0个,八级(b)0个,九级2个,十级0个(管理岗位a表示领导岗位,b表示非领导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05个,其中: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1个,六级2个,七级2个,八级13个,九级19个,十级14个,十一级27个,十二级27个,十三级0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其中:一级0个,二级0个,三级1个,四级2个,五级1个,普通工0个。

(二)按我校教职工数及职称结构,实际设置岗位总量148个,其中:管理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146个,其中:七级(副高)1个,八级13个,九级19个,十级25个(八级九级十级为中级职务)。十一级27个,十二级60个,十三级1个(十一级至十三级为初级职务)。工勤技能岗位2个。

1、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0个,六级0个,七级0个,八级0个,九级0个,十级0个。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68%

a、正高级岗位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其中:三级岗位0个,四级岗位0个。

b、副高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0.68%。其中:五级岗位0个,六级岗位0个,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5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8.51%。其中: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9个,十级岗位25个。

(3)初级岗位8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9.46%。其中:十一级岗位27个,十二级岗位60个,十三级岗位1个(未评职1人)。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35%。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技术工三级0个,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普通工岗位0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任职条件含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广元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xx〕10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职责与任职条件

五、具体岗位说明书(一岗一书)(见附件2)

六、竞争上岗办法

制定竞争上岗办法应按照《广元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xx]103号)有关规定为依据,在内容上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符合各等级岗位条件的待聘人员情况(见待聘人员花名册)

(二)实施竞争上岗的办法(考试、考核等办法)

(三)实施竞争上岗的方法步聚及时间要求

1、公布已经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工作人员申请应聘。填写《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

3、聘用工作组织按岗位条件和竞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4、公示参加竞岗人员审核结果。

5、开展竞争上岗(组织竞岗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形式进行竞争上岗),聘用工作组织根据竞岗情况或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6、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7、公示拟聘用人员情况(名单、岗位名称与等级)。

8、按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或备案。

9、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合同签订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单位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作出具体工作计划安排,要求任务清晰、安排合理,责任明确,标准具体。

七、组织领导

(一)、成立剑阁县下寺小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伏大庆

副组长:王泽辉

成 员:王永芳 杨明智 田紫琳 吴朝利 赵立勤

张知勇 刘志明 魏长生 邢春芳 胥建伟

余 江 赵 辉 祁碧芳 宋文富 罗永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知勇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召开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资格审查。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打分人员名单。

3、组织开展人员竞岗工作,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4、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仲裁本单位岗位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争议。

5、其它相关工作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剑阁县下寺小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3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法〔20xx〕)93号)精神,结合《温州市浦南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xx〕137号)

(三)《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xx〕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91个,设置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8个(“双肩挑”18人),占岗位总量的9%;专业技术岗位173个,占岗位总量的91%。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8个,占岗位总量的9%。其中八级1个,九级17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91个(其中18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00%。

1.高级岗位11个(其中双肩挑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6%。其中五级岗位2个,占高级岗位的18.1%;六级岗位4个,占高级岗位的36.4%;七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45.5%。

2.中级岗位105个(其中双肩挑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其中八级岗位31个,占中级岗位的30%;九级岗位42个,占中级岗位的40%;十级岗位32个,占中级岗位的30%。

3.初级岗位7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9%。其中十一级岗位37个,占初级岗位的49%;十二级岗位38个,占初级岗位的51%。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至和九级岗位,分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⑤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2个,六级4个,七级5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31个,九级42个,十级32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37个,十二级38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及以上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10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者。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2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具备初级职称且荣获区级及以上三坛、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的教师优先聘任。其余人员必须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9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5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区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c.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2年,有个人教育教学专着出版者。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七、岗位聘用

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xx〕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优先聘用原则

1.男教职工满57周岁,女教职工满52周岁者享受优先定岗待遇。

2.原则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聘用;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和先进(学科骨干、三坛、名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等)的优先聘用,各岗位具体优先聘用条件由考核组研究决定;同等条件的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距离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四)补充说明

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妙妙;副组长:周星秋;成员:金杨波、邹小玲、徐乐建、林学靖、张新林、王秀媚、施子闻。

2.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情况的认定

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市骨干教师等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骨干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4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四、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

成员: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为办公室主任,x为成员。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细则。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细则。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五、岗位类别设置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06个,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4个(“双肩挑”13人),占岗位总量的13、2%;专业技术岗位92个,占岗位总量的86、8%,工勤技能岗位0人。

六、岗位等级设置

根据《州温市第二十五中学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等级设置如下。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4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九级职员13个,“双肩挑”13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

1、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共106个。其中高级岗位24个,中级岗位54个,初级岗位28个。

2、高级岗位五、六、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设置五级岗位5个,六级岗位9个,七级岗位10个。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6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14个,十二级岗位14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

设置工勤技能岗位0个。

七、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在管理岗位的人员要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具体任职条件见《岗位说明书》。

(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具备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业内公认的业务骨干或业务拔尖人才,受聘副高级六级岗位满3年,或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6年及以上,且履职考核必须合格。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业内公认的.业务骨干或业务拔尖人才,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3年及以上,且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必须合格。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单位业务骨干,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且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必须合格。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在工作中有突出的表现,且受聘中级九级岗位满2年;或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4年及以上。

(5)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具基本体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单位业务骨干,且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2年。

(6)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7)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受聘初级十二级岗位满2年。

(8)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具体任职条件见《岗位说明书》。

八、岗位聘用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本校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九、岗位竞聘优先次序

在满足基本任职条件的前提下,如存在多名符合条件人员竞争同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学校将按以下条件的优先次序依次聘入相应等级职务(岗位)。

(1)资历:按照个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资格的时间

长短排序,任现职年限长者优先聘任。

(2)工龄:若任现职时间是相同的,按工龄时间长短确定。

(3)学历:条件1、2相同者,以取得最后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4)进本校工作年限:条件1、2、3相同者,以进本校工作的服务年限长者优先聘用。

(5)荣誉:条件1、2、3、4相同者,以获得区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优先聘用。

(6)职务:条件1、2、3、4、5相同者,按现任行政职务的高低及年限的顺序聘用。

(7)年度考核:条件1、2、3、4、5、6相同者,按近三年学年度考核优职次数多者优先聘用。

(8)以上优先还不能确定,最后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十、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上报相关报表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系列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5

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现有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分类分级情况

1、现有编制204人,缺编5人;实有管理人员9人(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专业技术人员190人;工勤技能人员9人。

2、现有管理岗位9人(专业技术人员兼职)

3、现有专业技术岗位190人:副高级3人;中级86人;初级101人。

4、现有工勤岗位9人。

四、拟设置岗位数量、类别、等级、结构比例及主系列岗位名称

1、拟设置管理岗位9个(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占岗位总量的4.5%;其中校长1个,党支部书记1个,副校长3个,校长助理1个,调研员2个,办公室主任1个。

2、拟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90个,占岗位总量的95%;具体情况是:副高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1.6%,其中七级岗位3个;小学高级职称岗位86个,(其中小学高级八级岗位26个;小学高级九级岗位34个;小学高级十级岗位2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45%,八、九、十级岗位之间比例为3:4:3;小学初级职称岗位101个,(小学初级十一级岗位38个;小学初级十二级岗位38个,小学初级十三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5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拟设置工勤岗位9个,占岗位总量的4.5%;其中技师1个,占工勤岗位11%,高级工4个(三级岗位),占工勤岗位44%;中级工(四级岗位)2个,占工勤岗位22%;初级工(五级岗位)2个,占工勤岗位22%。

五、岗位任职条件(任职条件含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A、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B、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在管理岗位的人员要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C、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各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的岗位上胜任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近三年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岗位聘用的资格条件:

(1)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或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或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七年;

(2)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或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四年;

(3)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4)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或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五年;

(5)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6)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二年。

D、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具体岗位说明书

(一)、各个管理岗位具体职责:

校长工作职责: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搞好学校工作,要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财务以及校办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2、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决定,结合本鹇实际,确定具体的培养目标和实施方案。

3、建立适合本校情况的管理机构和指挥体系,有效物力、财力,有计划地安排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协调各项工作,为教学服务,保证教育计划实施,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

4、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入实际,开展教学改革,领导教育实验,探索教育规律,推广先进经验。

5、建立和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绩考评,使各项常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培养和树立具有本校特色的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6、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教师和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7、协调社会、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力量,协调学校和外部的关系,及时沟通社会信息,协调好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8、管好经费和财务开支,开展勤工俭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创收的补充经费的不足,改善教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

9、就上述主要方面制定学校的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管理目标,与教育主管机关签订议定书。

10、定期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工作,接受监督,向教工大会汇报工作,听取审议。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加强学校党的自身建设。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在全校党员中深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和党的基础知识的教育。

(2)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开好党员生活会,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工作。

(3)加强党内民主制度的建设,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及时向上级党委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同时经常向党员通报情况,同党员商量问题。

(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作用。

(5)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在教职工中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坚持党课学习制度,做好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

2、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保证学校全面贯彻执行的教育方针,并提出具体落实的意见。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一致,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综合生效,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工作。

(2)带领学校党支部一班人充分发展党组织对学校行政工作的监督作用,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顺利执行。

(3)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在校长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同校长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

3、加强党对工会、团、队学生会以及民主党派等的领导和帮助。

(1)率领支部一班人加强对工会、学校团、队、学生会等团体以及民主党派领导和帮助,保证他们独立开展活动,并协高他们之间的关系。

(2)对学校工会、团、队、学生会组织以及民主党派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设性的意见。

4、认真组织学校党支部的活动,主持讨论学校内的.重大原则问题,宣传、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5、根据学校特点,开展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生活,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教育教学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执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和决定,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教改、教研和教育讨论的学习等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协助校长和学校党支部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领导教师业务进修,努力提高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收集信息反馈,分析、探讨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教育、教学情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4、领导教导处协调好各种关系,做好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工作。

5、指导教导处拟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制定教育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并采取措施督促落实。

6、抓好教研和教改工作,注重教育、教学经验的总结和交流,注意总结和交流教育、教改经验。

7、指导教导处制定各年级、各学科的教育教学管理目标,并采取措施督促落实。

8、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重大问题提交校长会议集体研究解决

行政工作副校长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对校长负责。

2、协助校长分管办公室、政教处、财务室及保卫科的工作,审查这几个处室的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处室计划的落实。

3、协助校长开好校务会议,处理好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4、协助校长推进学校科学化管理。

5、协调学校教职工与管理人员的关系,督促、检查有关人员热情、细致、周到做好接待来宾来访工作、做好学校对外的联系和交往工作。

6、协助校长抓好学校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定期向校长汇报学校资金使用情况,办好集体福利。

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岗位职责:

1、协助校长抓好后勤队伍建设。树立明确的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指导思想。

2、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学生的学习条件。

3、负责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维修,负责校园绿化美化和学校基建等各项工作。

4、负责定期对学生进行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公物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中要体现管理与人的思想。

校长助理岗位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分管教研工作。组织贯彻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2、组织制定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大纲、实施办法,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研究、改进教学工作,主持全校性教学经验交流活动,指导各学科教研活动。

4、协助校长制定教师培养计划、确定对象,组织教学人员考察活动和业务考核工作。

5、组织、督促、检查各类教材编写工作,组织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检查、鉴定以及优质课程的评定工作。

6、参与对教学人员的聘用、晋级、奖惩、进修、考核等工作。

7、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情况,完成校长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调研员岗位职责:

1、调研员协助校长工作。

2、接受校长委托进行专题调研,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工作能力和水平,在班子中发挥好参谋协调工作。

3、积极配合校长及班子成员实施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4、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管理水平。

5、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办公室主任职责:

1、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2、负责校长会议、校委会的组织召开,会议记录,会议决定的落实和督办工作。

3、负责起草学校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做好周工作安排。

4、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工资、转正、晋级和人事调配手续,审核教职工岗位津贴,填报人事劳资统计报表。

5 、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

6、负责学校行政公文、信函的收发处理,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做好上级文件的收登、传阅、催办和归档工作。

7、负责对外公文的草拟和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校内外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8 、负责安排对外接待工作,搞好对外联络,组织对外宣传。

9、负责全校性教职工大会和重大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和节日的宣传布置工作。

10、负责学校人事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有关人员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装订、归档工作,按规定要求搞好档案管理和查阅利用。

11、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