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教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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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1
为了加强教育教学的科学管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此方案。学校根据本方案对全校教师的工作实行量化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先评优、评聘分开的主要依据。
一、职业道德(10分)
按等次给分,分为三档:优10分、良8分、差5分及以下。
优: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关心学校、顾全大局,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及学校交给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关心、团结同志,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成绩突出。有事业心、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
良: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关心学校,顾全大局,能自觉完成本职工作及学校交给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成绩。有事业心、责任感、工作积极、负责,较好发完成工作任务,团结同志。
差:
①工作经常不服从安排,讨价还价,无大局观念,强调个人原因。
②违反政策,法令,严重违反学校纪律。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经常闲谈,打游戏等,干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以主要精力从事本职工作,上班时经常擅自离岗。
③工作很不负责,严重失职,家长、教师意见大。
④不写教案,作业批改很不及时或不批改,或让学生代为批改。
说明:
①凡涉及“差”条件中一条就可以为“差”。
二、考勤(5分)
1.法定假(丧假、婚假、产假)不扣分,
2.病假每天扣0.1分。
3.事假每天扣0.2分。
4.每旷课一节扣1分,各种常规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因急要事先打招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说明:旷课累计达5节以上者视为不称职。病假达15天,事假达一个星期,不作为“优秀”或“先进”的评先对象。
三、教学常规(40分)
1、计划总结(2分)
语、数科要有教学计划,有教学进度表,过程有记录,期末要有总结,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扣0.5分,未按时上交的每次扣0.2分。
2、课前准备与教学设计(5分)
每位教师应认真设计教学计划、钻研课标(或大纲)与教材,按学校常规要求写好每节课的教学设计。
为“优”的教案应按课时写详案,语文有作文指导课教案。(教案项目齐全,体现学科特点,目标明确,重点、难点突出,层次清楚,环节明确,结构完整,教学过程体现学生和教师活动,书写规范,实用有效,体现作业设置,有课后反思,授课日期)教案虽按课时写,也有作文指导教案,但比较简单的为“良”,过简、缺漏较多、不完整的为“中”或“差”。“优”5分;“良”4分;“中”3分;“差”的2分以下。
3、教师素质(4分)
能熟练使用,拓展教材,组织教学,语言得体规范。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技能娴熟;课堂调控能力强,教态亲切自然。
4、课堂教学(10分)
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课堂精心组织,授课得法,生动、有特色,学生积极、合作、主动的参与学习过程,教学效果好,酌情得分。
5、作业(5分)
作业量适当、批改及时、规范、有日期、有鼓励性评语、有作业订正。
6、课外阅读(2)
一、二年级学生能背诵课外古诗、儿歌、讲故事。三年能以上有摘抄笔记或读后感,日记。根据阅读质量评分。
7、公开教学(5分)
中心校级得1分。承担县级得2分,市级以上得3分,以此类推。有自创性教案、说课稿及说课、评课后有反思材料。每学年取最高一档次计分。
8、辅导特殊生(3分)
对特殊生有辅导、有转化、有记录、有效果。有课后辅导、材料齐全得2分。
9、教师听课(2分)
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单双人校听课5节以上,要有评课记录。少一节扣0.2分。
10、指导培养学生获奖(2分)
教师指导培养师生获奖必须有据可依,教育部门开展的活动,每学年选最高一项计分不重复计算(证书铅印公章无效),获校级奖0.5分、县级奖1分,市级以上奖2分。
11、课外活动。2分
每位教师每学期开展10次以上课外活动,有记录,有活动。(无开展活动不得分)
四、教学成绩(40分)
1、各年段各科最高综合分为40分,各科教学成绩的综合分占最高成绩的比率乘以40分为其教学成绩。(综合分的计算方法,平均分占50%,及格率占30%,优秀率占20%)
2、教多科主科(语数英)的科任教师,两科成绩的平均值乘以110%;三科乘以平均值的115%;四科乘以平均值120%……为教学成绩。
五、教师专业发展(10分)
1、继续教育: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平时注意理论业务学习,得1分,做好学习笔记(5000字以上)得1分。共2分
2、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在实践中推出教研课题,并参与研究,有课题和过程记录,取得一定效果市级得2分,省级3分,以此类推。共4分。
3、优秀教案,授课反思案例每学年各打印上交一篇(1分)。
4、论文(3分)
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县级1分,市级1.5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有2个以上作者的第一作者得相应级别分,第二作者降一档次得分,第三作者再降一档次得分(非本专业或非教育类及铅印公章无效)
六、附加分。
1、教师竞赛(3分)(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教学比武等)
教师参加各类竞赛获县级奖1分(不含片区公开课),市级以上奖2分,省级以上奖3分。
2、学校事务加分。
3、其它特殊贡献加分。
教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2
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考核,关系到教师的评优评模职称评定、奖金待遇,对招聘教师还涉及聘用去留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关系、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影响着学校的生存与发展。但科学、合理的教师考核机制是必要的,也是教师最看重的一个部分。只有制订具有明确百分度、可操作性的教学工作考核方式,才能有效的监控教师的学科教学行为,才能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激发竞争意识,才能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考核内容:
教学常规(45分)教学成绩(75分)教学科研(40分)其它
二、具体操作说明:
1、教学常规部分
(1)、工作量
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满工作量得5分,工作量不足的按比例赋分,超工作量的,超出部分加倍赋分。
(2)、备课
每学期至少一次对教师备课情况进行考核,按《备课情况检查记录》进行等级评定,折算成相应分值,记入教学工作考核表。
(3)、上课
a、学期内,校^领`导或教师可不通知听课,并打分;
b、每学期学生对教师上课至少评价一次;
c、学生家长对教师的反映经核实后,进行评价;
根据a、b、c的综合评价,折合成相应分值记入教学工作考核表。
(4)、作业批改
学期内至少有一次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进行考核,对学生作业本、作文本、同步训练等进行同等条件的抽样评定,根据教师的批改量,批改水平等,折合成相应分值,记入《教学工作考核表》。
(5)、听课、会议
此项考核教师的参与程度,根据平时听课记录单、会议签到表记分。
2、教学成绩部分:
其该项中的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均以期中、期末考查成绩和兄弟学校的'考核成绩对比评定。评定原则:
(1)、计算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时的分母为所任班级的在校学籍数;
(2)、对比学校为实验中学、圆方中学,并取其平均成绩;
(3)、若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等于兄弟学校的相应数值,其该项赋16分,但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每超过兄弟学校一个百分点加1分,每低于兄弟学校一个百分点扣加1分;其平均分每超过一分加0.5分,每低于一分扣0.5分,该项分值高不封顶,低也无限。
说明:对期中、期末不考查科目,此部分不计分,其评奖名额单列,按合适比例进行分配。
3、教学科研
(1)、科研课题
国家级课题记10分,省级记7分,保定市级5分,安国市级3分。
a、课题已结题,并是课题主持人记满分;
b、已申报立项是主持人记该级别的50%;
c、不是主持人的记主持人得分的50%。
(2)、公开课
市级公开课一次10分;
乡级公开棵5分,
校级公开课一次2分。
级别的界定是以组织单位为依据,得分可累计,但不得超过满分。
(3)、教学比赛:
比赛获奖,即包括教师获奖也包括学生获奖,级别界定以发证单位或组织单位为准。
国家级一个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
省级一个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
市级一个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县市级一个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说明:
a、如果比赛是名次,按相应几等奖记分;
b、若获团体奖按该级别得分的2倍赋分,然后指导教师在合理分配;
c、分可以累计,但不能超过满分。
(4)、教学论文
其撰写的论文必须是在主办单位属于教育部门,有国家统一刊号,并公开发行的,拿钱发表的一律不在加分之列。
国家级论文一篇10分;
省级论文一篇7分;
国家级论文评选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省级论文评选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市级论文评选一等奖2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0.5分;
县级论文评选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1分;
说明:两人以上撰写的平均分配总分。
4、其它:
若任课教师有变动,新教师接后第一学期使平均分每提高1分加0.5分,但最多加10分。
教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3
一、修订说明。
随着学校的发展,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发展的现状,需对原有的考核方案做必要的修订与调整,现将修订方案提请教代会讨论,望各位代表充分行使权利,提出更为合理的建议,以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不断推进。
二、修订内容。
(一)、原方案中第二大项第四小项中的B:学生个人竞赛辅导奖。
1、学校每组织参加一次比赛,教师辅导奖最高限额为区级比赛200元,市级比赛400元。如有些参赛由于时间比较紧,没有进行赛前辅导,或系送赛、送展作品,取得成绩时,组织教师也不再享受辅导奖。(视具体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调查后决定)
2、组织参加“小学生数学报”、“奥林匹克数学赛”、“作文大赛”、“读写大赛”,获奖在原有基础上翻番。
3、参加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与竞赛,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由校长办公会决定。
(二)、终端检测、区级抽测。
1、及格率奖:达100%,40元;95%以上,20元。
2、优秀率奖:
低年级:40%以上,20元;55%以上,40元;70%以上,60元。
中高年级:30%以上,20元;45%以上,40元;60%以上,60元。
(各科单独计算,以90分为统一标准,包括附加分,如没有附加分,低年级下降5%,高年级下降10%。)
3、参加全区统一检测(由教研室安排调考,统一批阅,下发各校成绩)。
达区均分:奖100元,每超一分奖50元,进入前六名,再按50元一档递增。同年级各班均达区均分,再各奖80元。
教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4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教学教师考核方案 篇5
为了更有效地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利于骨干教师业务素质的巩固和提高,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管理考核方案。
一、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李悟
副组长:王宋
成员:邱子仪、潘清赞、王能、李明学、王赞国
二、考核对象
20XX年,已由省教育厅和县教科局认定的省、县级骨干教师。
三、考核内容:
1、骨干教师任职总结。(含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实绩、完成骨干教师职责情况)。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
(1)县级公开课以上(附教案、图片)
(2)校级公开课(附教案、图片)
3、听课,主要是听徒弟的评价课每学期15节。
4、写一篇论文,获校级一等奖或县级二等奖以上(发表在县刊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发表)。
5、指导、带教校内青年教师。
(1)指导、带教活动正常开展。(骨干教师管理手册记载)
(2)所带教教师校级教学评比中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县公开课和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
四、考核方法:
被考核对象将考核材料交教研室。考核给分与县考核同。
五、考核结果
1、任期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最终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参加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